噪音整治行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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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整治行动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1

1、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强势推进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第一时间牵头会同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流动食品摊点整治,取缔流动食品摊点300多处,迅速推动了全局工作。对祥和花园、电大、香樟花园、阳羡中学、紫竹花园等重点防控区域,落实了错时管理、定岗值守等长效措施,有力遏制了流动食品摊点经营空间。二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力推进村庄环境连片整治,迅速落实“查、治、管”措施,深度治理环境显见性问题,清理卫生死角5千多处、乱搭乱建1万余平方米、垃圾杂物数千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落实了市容长效管理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反复抓、抓反复”的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市容管理日常整治机制。坚持每周一次的常规性整治制度,着力加强对季节性、易发性市容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和频度,切实稳固了良好的常态管理格局。按照美观、新颖、实用的要求,制作了装修施工硬质围护,增强了市容管理的视觉效应。

2、创新实施建筑垃圾及流体材料运输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在前、工作衔接到位、严格处置审批,同时组织违规运输打击行动和常年蹲点值守,城区建筑垃圾专业化运输率达90%以上。以万达广场施工工地为重点,加大对城东新区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督促施工方落实工程车辆出门清洗制度,安排人员车辆不间断对工地周边路面进行清洗保洁,并组织定点值勤,对带泥车辆坚决不允许其出门,有效减少抛撒滴漏、损坏路面等环境污染问题。与此同时,组织深入调研,提出了城区混凝土清洁运输管理、送水车运输规范管理、工程泥浆运输处置、装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意见,并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着手推进装修建筑垃圾集中倾倒点建设,从源头上减少乱倾倒行为。

3、大力实施“蓝天工程”。严查经营性油烟噪声扰民行为,会同市环保局,对群众反响强烈、市领导督办的餐饮业扰民行为进行联合查处,督促其采取工程性降噪减排措施,并进行现场检测验收,直至其管理达到要求、群众满意,最大程度地减少餐饮业等易扰民行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焚烧秸秆、垃圾废弃物等行为,维护优良的大气环境。

4、深入推进“民生环保”。全力稳控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整治成果,深化城区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建立业主装修、乔迁情况底册,预先告知,跟踪管理,防范在先。同时坚持深夜值守、公开曝光,遇重大节庆广泛宣传,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燃放行为50多起,遏制了违规燃放反弹势头,确保了烟花爆竹燃放常态化管理。大力推进扰民行业治理,着力加强商业噪音、装修噪音的整治工作,组织夜间巡查值勤,第一时间查处相关噪音扰民行为,组织了板桥新村周边音乐茶座噪音扰民行为整治,确保群众安宁祥和生活。

5、创新实施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应对上半年持续干旱天气,引进投用2条专业保洁作业船,扩大延伸清淤作业面,完成了龙潭河、西北稍河、龙潭河、下漳河等城区河道10多万方淤泥的清淤,开展了下小岭河放养水生植物的生态治理和化学除臭处置试点工程,进一步积累了城区河道水环境治理经验。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局出发,通过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改变我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经营管理现状,努力创造优美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环保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主要是四个行政区、四个开发区、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巢湖市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清洗站(点)。

(二)整治内容

1.车辆清洗站未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行为。

2.车辆清洗所产生的油污未按处置要求进行处置,污水、

淤泥和其它污物未按有关规定处理,任意在路面排放、堆放和倾倒的。

3.在居民区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从事机动车辆清洗业务,噪音污染超标的。

三、整治步骤

根据我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具体现状,本次机动车辆清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排阶段(11月1日至20日)

1.宣传发动。各市、区环保部门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环保保护条例》、《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各市、区市环保部门通过上门发放相关宣传材料,阐明规范机动车辆清洗整治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动员从事机动车辆清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整改,自我约束。

2.调查摸排。各市、区环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向违法机动车辆清洗站(点)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从事机动车辆清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围绕整治重点内容,集中整治。

对在居民区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从事机动车辆清洗业务,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无污水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和环境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机动车辆清洗站(点),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市、区环保部门先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市环保局。12月20日至24日,为迎接市环保文明办的验收检查,市环保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给奖励表彰;对工作不力、相互推诿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区环保局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严格执法、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环洞庭湖区排污企业污水处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规范洞庭湖及相关水域的畜禽养殖行为,保护洞庭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

二、工作重点

(一)洞庭湖沿岸及重点水域的有关企业及畜禽养殖业

对洞庭湖沿岸及王家河、东风湖等重点水域的企业进行排查,排点为: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等化工企业及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企业。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或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项目的,一律停止建设;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洞庭湖及内湖沿岸的畜禽养殖要加强监管,尤其是郭镇乡、洞庭街道办事处和洛王街道办事处要紧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对水体污染威胁较重的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关停一批,对畜禽养殖业的散户必须坚决取缔。同时,洞庭湖沿岸及王家河、东风湖等重点水域的相关乡、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及保洁工作。

(二)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在2011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同时,要集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对无法获得《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报区人民政府关停。

(三)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高、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南津港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是新增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

(四)禁烟、禁噪工作

随着各项基础建设步伐加快,我区的基建工地噪音扰民、烟囱冒黑烟现象有所抬头,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各自辖区,确定重点,常抓不懈,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将禁烟、禁噪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17日-4月23日)

环洞庭湖各乡、街道办事处及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动员部署,统一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2年4月23日-4月25日)

环洞庭湖各乡、街道办事处对各重点行业和重污染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交整治名单至区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6日-5月31日)

确定整治名单后,各有关乡、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未自行关闭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四)巩固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20日)

各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同时认真做好总结,力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洞庭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秧励任组长,李青松、孟森秋、许定贤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环保分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区工商分局、区水利农机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交通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局、区新闻中心、城区供电局及各乡、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环保分局),由易松任办公室主任。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4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局,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为动力,以“城市建设攻坚年”、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和 中学百年校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形成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通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百日攻坚战实现“元旦换新貌”目标。

二、奋斗目标

通过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紧紧围绕美化、绿化、亮化城市环境这个目标,以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为主线,确保整治效果,突出特色,全面改善我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三、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战”是今年城市建设攻坚年的最后决战,按照“统一指导,分步实施,任务到单位,责任到领导,落实到现场,考核到个人”的工作要求,“百日攻坚战”分四阶段实施,重点分阶段打好以下“三大战役”:

(一)第一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全面打响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迎接綦中百年校庆。

阶段工作目标:

全面取缔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广场上的各类经营性占道摊点(含烟柜);全面取缔城区不符合规划、规范和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完成九龙大道的店招店牌;规范綦河两岸坝坝茶摊点;规范设置和管理城区临时停车位;全面禁止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广场上停放和行驶;清除城区主次干道“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率达到60%;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7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基本实现干净、有序。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歼灭战”,实现綦城换新貌。

阶段工作目标:

全面取缔河东转盘等早间占道批发市场,规范设置便民市场;全面取缔县城区内临街临巷的燃煤炉灶;调整、规范城区洗车场,规范设置城区汽车美容店;清除城区背街小巷“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达到70%;清理整治城区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划的占道经营夜市;全面禁止脏车入城;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80%以上;“门前五包”责任制签定和履职率达9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全面实现“美化、亮化、净化、序化”。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阶段目标:

取缔城区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划的占道经营夜市,规范设置1—3个夜间大排档;清除城乡结合部“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达到85%;对文化娱乐噪声污染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噪音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90%以上;“门前五包”责任制签定和履职率达98%以上;城区划定临时停车位和便民市场正常运行;开展“全民创卫日”活动,彻底清除城区卫生死角。全面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五个一样”(即: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一个样、检查和不检查一个样、远看和近看一个样、周末和平时一个样、白天和晚上一个样),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总结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完善城市容貌环境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城市管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考核奖罚机制,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顺利推进,特成立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唐竹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市政园林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综合整治的统筹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局,具体负责十大行动“百日攻坚战”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评比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 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府发〔 〕2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县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等方案的通知》( 府办发〔 〕84号),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全力以赴投入到城市市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中。

(二)县督查室、县效能办要协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终城管目标考核。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5

2008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平湖市曹桥街道孔家堰村。顶着烈日,一群围观的群众流露出期盼的目光。随着现场总指挥的一声令下,挖掘机举起了巨大的铁掌,向搭建在农保田里的违章建筑猛烈地砸了下去,5处共1260平方米的猪舍应声倒塌……这是平湖市“两违”集中清理整治百日行动中的一幕。

整治“两违”,还田于耕,美化环境,老百姓拍手称快!而鲜为人知的是,这场声势浩大的“两违”集中清理整治百日行动缘起于今年年初人代会上的一份代表联名议案。

两次聚焦“两违”整治

近几年来,平湖市的城乡建设可圈可点:旧城改造、东湖新区建设、南市新区开发的“三区联动”态势俨然形成;30平方公里的城市道路框架日趋完善;平湖特色的亲水绿廊初现形象……平湖人引以为豪的经典景观越来越多。

然而,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谐平湖的主旋律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犹如城乡肌体上的毒瘤,侵害着健康的肌体。它阻碍了城乡建设,破坏着城市的景观,污染往来游人的视线,搅扰老百姓的生活秩序,群众对此反响十分强烈。

“是市长电话吗?我举报一处违章建筑,在经济开发区有一户人家擅自在房前屋后搭建房子,共租给了30多个外地人居住。他们随地扔垃圾、大小便,晚上噪音很大,环境越来越差了,周边的群众都埋怨,你们来管管吧!”一位姓李的女士打来举报电话要求政府对扰民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2008年上半年,“两违”问题成为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受理的热点问题,数量跃居受理总数的首位。

“毒瘤”不除,城乡建设就无法得到健康推进!

从2005年6月开始,平湖市就按照“堵新、清旧、抓长远”的指导思想,大刀阔斧对城乡“两违”现象进行清理整治。2006年,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将“两违”整治议案列入大会议程,进行处理。通过全市上下的努力,“两违”整治取得了一定成绩,城乡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

但与此同时,由于长效管理机制不尽完善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力依然存在,顶风违章、拆而复建的现象屡禁不止,新的违法违章搭建屡禁不止,“两违”清理整治的形势不容乐观。

2008年1月,在平湖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许多人大代表纷纷痛斥私搭滥建,历数其危害,要求政府加大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两违”。陆叶根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议案经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列入大会议程。陆叶根等代表建议,要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制约“两违”情况的出现;加强“两违”整治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两违”整治工作氛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堵新拆旧,重点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两违”问题再次聚集了众人关注的目光。

为“两违”整治把脉开方

同一内容的议案,两次列入大会议程,在平湖很少见,足以说明人大对“两违”整治的重视。

人代会后的一个多月里,城建农经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的带领下,马不停蹄,深入镇、街道、有关部门调研,邀请提出议案的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走访市“两违”清理整治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曹桥、当湖、全塘、黄姑等镇、街道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两违”整治议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指出了“两违”整治中存在着六大问题:“两违”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市民法制意识淡薄,“堵新”整治难度增加,巡查和执法体系欠缺,农村规划点外建房现象较严重,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不均衡。

为了确切掌握全市“两违”的具体情况,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认为应当将“两违”整治列入土地管理执法检查内容,通过执法检查来进一步摸清“两违”家底。

近年来,在农业补助这一政策的激励下,平湖的农户纷纷效仿周边县市搭建猪舍养猪,使得农村“两违”屡禁不止。“要区域联动治‘两违’!”经过一段时间的具体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深感到“两违”整治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艰巨工程,必须多管齐下。

2008年2―5月,在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检查。通过调查摸底,“两违”数浮出水面:2005年“两违”清理整治以后全市新出现“两违”户达2066户,非法占用土地158757平方米,违法违章建筑240744平方米。

4月20日,嘉兴市土地管理执法检查组来平湖检查,充分肯定了平湖市将“两违”整治纳入土地管理执法检查范围的做法,并听取了区域联动整治“两违”的建议。

4月30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城建农经工委关于“两违”整治议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会上,执法检查组也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土地管理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一定要利用好、保护好。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感到,土地管理的形势非常严峻,再不深入开展‘两违’整治,那就是部门的失职,政府的失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圣平忧心忡忡。

对于房前屋后乱搭建和畜牧养殖户违章搭建临时棚屋这两类最为严重的“两违”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认为,应该化堵为疏,从源头上加以遏制。“要妥善解决小企业用地及外来员工住宿问题,有效引导规模养殖户的集约管理。”刘耀明说,“政府要针对以上问题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长效管理机制。该拆的要坚决拆,该补办手续的要及时补办。同时要公正执法,坚决拆除新增违章建筑。”周盛专、刘平等委员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

在总结与会人员发言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大利指出:“政府要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镇、街道和村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把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

会后,两份沉甸甸的材料交到了平湖市政府。一份是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议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另一份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

重拳出击“拦路虎”

两份材料如同GPS定位导航系统,为市政府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市政府在找准“两违”症结所在后下定了决心。

集中清理“两违”的集结号吹响了。2008年5月23日上午,平湖市召开深入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会议,决定从5月下旬到8月31日,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违”集中清理整治百日行动。会议发出了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坚决打赢拆违战役的动员令。

随后,“两违”整治实施意见、“两违”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以及“两违”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了。文件明确要求,在3个月内,对2005年后新出现的农村“两违”户,要有70%以上的处置率。同时,考评办法把“两违”整治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对“两违”整治考评达不到下限考核标准的镇、街道和考评不合格的部门,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领导小组、联合执法组相继建立,百日行动按照既定方案,围绕“堵新、清旧、抓收费”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根据出台的政策,至2008年6月30日,农户历年欠缴的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率要达100%。而时至7月20日,全市2007年度补偿费收缴率只有77.30%。特别是全塘镇和钟埭街道才达到55.54%和12.31%。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的收缴问题成了百日行动的拦路虎。

朱卫东是全塘镇前进村党总支书记,他所在的前进村“两违”户有365户,占了全塘镇总数的1/3。对于收缴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的问题,他深有感触:“经过前段时间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我们村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率到现在为止是69%,剩下的农户都不愿意交,他们都说前几年整治的时候没交也没拆房,等等再说。一些村干部也不敢去得罪老百姓,怕下次选举的时候老百姓不选他了。”

2008年8月1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到全塘镇走访代表,就做好“两违”整治工作特别是历年临时补偿费收缴工作,与代表们进行了探讨。

“2005年的‘两违’整治政策偏软,有些‘两违’户拖着不交临时用地补偿费,到后来也拖过去了,导致现在有些人就抱着这样一种观望心理,再看看、再等等,希望能够侥幸过关。所以这次整治要坚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逾期不缴费的一律拆除,体现政策的公平性,不能再像前几年整治的时候那样了。”

“政府制订政策要慎重,百日行动从5月底开始,要在6月底前完成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工作,有点不切实际。”

“现在主要是通过巡查和举报发现‘两违’,而熟知情况的村干部报上来却很少,要做好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发挥村干部的作用。”

代表们把在走访选民时听到的关于“两违”整治的呼声都一一进行了反映。不久,一份关于百日整治行动的代表建议交予政府研究办理。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庆祝解放周年为契机,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动力,以为城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广大城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整治市容环境,规范交通秩序、市场经营秩序,配套基础设施,清理脏乱差死角,为城区居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组织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机构,坚持统一行动与分组整治相结合、集中清理与定点守控相结合、突出主要街道场所与兼顾社区背街小巷相结合、综合执法与分类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整治。

三、整治范围

城区“四桥”(即:)以内。重点是:等2个集贸市场;超市等4个广场、公园;城关社区所管辖的背街小巷;临街所有机关单位、庭院和经营门店等。

四、整治内容

1、安装亮化灯具。以路灯和建筑物的轮廓灯为主景,以标志性建筑物和景观灯为烘托点,重点对大道、康富路等重点路段的47个部位进行亮化改造。

2、改造外立面墙。主要是对大道、康富路两条示范路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墙体进行去垢清洗、粉刷和更新,以淡黄色为主调,着重对7个重点整治部位进行改造。

3、清理户外广告。主要对大道、康富路98栋楼房、385户经营户的破烂、陈旧、不规范广告标牌进行清理、整治、更新,并按照统一规划的效果图整治到位。

4、治理出店占道经营。着重对出店经营、流动经营、无序经营、乱设蓬亭展示推销商品及占用城市道路现象进行清理。

5、保洁卫生。重点对城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非法小广告、环卫配套设施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重点整治乱泼乱倒、不按门前“三包”规定清扫保洁等现象。

6、整顿秩序。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靠、噪音扰民、乱设摊点、占道打牌下棋等影响交通、经营生活秩序等现象。

五、部门责任

六大系统:负责督促所辖机关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配备机关庭院环卫设施,落实门前“三包”,加强出租门店管理,打扫庭院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门面、墙壁的野广告,安装亮化灯具,清洗门面招牌,做到所有单位门庭院落干净、整洁、靓丽。与此同时,在整治期间,按照统一安排,组织所辖县直各单位、团体及学校的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上街大扫除2次。

宣传部门:负责安排电视台、外宣办记者,全程参与整治活动,及时记录、报道整治情况,开设专题栏目,确保每天有新闻、有报道。

城关镇:一是督促检查社区对所辖单位和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以及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配备;二是对社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大整治,清除所有生活生产和建筑垃圾;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厕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强化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到位。

城管局:重点负责对城区16条主次街道清扫保洁以及社区集并点的垃圾清运;负责对户外广告、占用城市道路、流动经营、乱搭乱建的清理。

建设局:重点负责城区重点工程建设、灯饰亮化、外立面墙改造、留春园环境卫生及其牌摊、球桌的清理。

公安局:重点清理整治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麻木车、货运车辆乱停、乱靠、乱拐、超速、超载、高声鸣笛以及在道路等公共场所打牌下棋等。

交通局:重点清理整治车站环境卫生、占道修车洗车等。

工商局:重点清理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无照经营、废旧物品收购等。

卫生局:重点清理整治临街小吃店、酒店、餐馆、流动摊点的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等。

环保局:重点清理整治城区餐饮店的油烟污染及各类高音喇叭及其它高噪音污染等。

水电局:重点清理整治城区小河的污染。

国资公司:重点清理整治小河市场、城北市场、丰融超市、建材市场的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

教育局:重点清理整治各学区的校园环境、食堂卫生和门前秩序等。

老干局:重点落实聘请市容环卫特邀督察员,并搞好服务协调组织工作。

团县委:重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并做好义务服务的组织、督导与协调工作。

六、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

10月8日至10月26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整治活动方案,抽调人员成立整治专班,安排部署整治相关工作。一是公开《关于切实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向全城区广大市民告知综合整治的内容及相关要求。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参加人员为县直二级单位以上负责人、各社区负责人、市容环卫督察员和协管员及相关执法人员。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利用宣传车、秧歌队、执法管理方队以及新闻媒体等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

10月27日至11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一是6大系统、城关镇及各职能部门按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各专项工作组按任务目标对环境进行执法专项治理,做到还路于车、还道于民、还市于商;二是在动员会后和县庆前开展两次城区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净化城区环境;三是进行巡查督办,确保按时间进程完成各项清理任务,实行每天巡查,每周通报。

11月11日至14日,为查缺补漏、巩固成果阶段。在这一阶段,各专项整治小组针对整治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回头看”,进行查缺补漏。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派专人进行重点守控,防止反弹。同时,巩固清理成果,确保整治成效。

七、整治方法

1、加强领导。成立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城管、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环保、交通、教育、城关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城建指挥部。整治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协调督导组、环境卫生组、市容市貌组、市场清理组、安全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组工作任务及人员分工见附表)。其组成人员分别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城管局5人、建设局2人、公安局8人、工商局6人、卫生局2人、环保局2人、国资公司4人、广电局1人、外宣办1人、团委1人、城关镇4人。

2、分级督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6大系统和城关镇进行督办,6大系统和城关镇对所辖单位和社区进行督办;6个工作组在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对相关的执法和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开展社会监督。在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一批市容环卫督察员,按6大系统和城关镇每系统2名配备,专事督导、检查整治工作。

4、落实门前“三包”。严格按照《县城区门前“三包”及机关庭院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机关单位门前“三包”进行检查督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5、强化执法管理。在确保专业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管理的同时,在各社区聘请50名左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于管事的社区居民为市容环卫协管员,以加强市容环卫管理。

八、纪律要求

1、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必须顾全大局,服从统一安排,及时抽调作风硬、能干事、守纪律的工作人员,确保足额、按时到位。

2、集中整治期间,所有抽调人员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