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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科普工作计划范文1
(一)2011年3月份工作小结为配合管委会2011年上半年的土地上市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发城市用地,更好的指导城市建设,我局完成了高新区2011年上半年拟上市地块的资料汇总。相关处室根据各个片区的控规、城市设计,制定各个地块的拍卖条件并划定用地范围,经过几轮的局领导会议调整后,形成最终的地块拍卖材料。包括狮山街道、枫桥街道、浒关开发区、浒关镇、镇湖、科技城六个片区共计15个地块,总面积约1255.72亩,其中45%为商务用地,55%为居住用地。
2、生态城启动区城市设计进入方案深化阶段
生态城启动区城市设计进入方案深化阶段,英国jtp公司对投标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将重点从道路交通、结构布局、生态技术应用、景观概念规划等方面对方案进行调整,真正将苏州独有的城市、人文魅力与精致有趣的城市空间结合,融入生态设计理念,打造独特的、精致的宜居生态城。
3、完成苏州科技城核心商务区城市设计中间成果
此次城市设计范围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内, 龙山路东、锦峰路西、科普路北、科研路南,总面积约为1.3 平方公里。规划以原《苏州科技城中心区城市设计》为基础,以“建设苏州市全市范围的中心商务区”为总体目标,以“打造高强度开发的包含商业、办公、商住、高档公寓、酒店、文化娱乐等功能在内的现代商务集聚区和城市副中心”为总体功能定位,形成“两条轴线、五个节点、五个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将是对规划区域进行交通分析和开发总量评估,并根据结果对城市设计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的设计成果。
4、开展大阳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地块功能策划
大阳山位于高新区中心地带,衔接了高新区各功能组团,为使大阳山的开发在更具可实施性的规划指导下进行,对大阳山区域进行整体功能策划,将大阳山打造成集生态保护、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宜居宜业于一体的活力绿心,以功能策划指导下一步的城市规划和开发建设。本次策划范围包括了大阳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区域,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规划任务书的编制。
5、完成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最终成果 6、太湖大道景观改造
完成供电通道及新增管线规划位置的确定,与交通、城管等部门确定新增公交站台的位置及管线预埋。
7、重点项目服务
南庄新苑南区通过方案审查;白马涧理想商业项目通过方案审查;艾维克大厦项目通过方案审查,进入施工阶段;昂内-b-126地块住宅进入施工阶段。
8、完成度文书档案归档 9、日常规划管理工作
(2)核发规划用地许可证8份,用地面积20.9万平方米;
(3)审查建筑设计方案19份,用地总面积78.3万平方米;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份,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
(5)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16份,竣工面积16.9万平方米;
(6)核发市政管线规划许可证4份,总长度达1.8 公里;
(7)市政日常规划审批25份;
(8)规划审批办文回复函17份 二)4月份工作计划
一、规划编制
1、完善苏州科技城核心商务区城市设计。完成规划范围内交通承载力评估以及开发总量的测算,确定规划区域的总体开发规模。
2、完成大阳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地块功能策划的设计委托。
3、完成生态城启动区城市设计中期方案。
二、市政规划
4、完成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一号线项目建议书,尽早具备立项条件。
5、完成苏州高新区35kv以上变电站选址及高压通道的规划初步成果。
为满足高新区发展用电需求,保证高新区规划变电站建设用地,落实各变电站之间高压通道的用地,近期委托设单位对《高新区35kv以上变电站选址及高压通道规划》的设计工作,4月底将完成初步成果。
三、重点项目
6、对城际站周边城市绿地景观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7、完成锦峰国际商务综合体设计方案深化。
8、完成丝绸博物馆规划方案审批。
森林科普工作计划范文2
镇江市润州区在争创“素质教育典范区”的过程中,重视学生综合素养的养成教育,注重在学生中开展扎实有效地科技教育,近年来,中华路小学、镇江实验学校、蒋乔小学、金山实验学校、宝塔路小学、官塘桥中心小学先后成立了少年科学院,并成为省级专委会团体会员,少年科学院建设的发展速度和取得的成效受到省少工委领导的高度赞许。
中华路小学一直以来以科技教育特色建设为重点,2004年4月成立达仁少年科学院。以培养少年儿童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丰富活跃少年儿童课余生活为目标,扎实开展,提升的不仅仅是学生的科学素养,更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能提高学生童年生活的质量,让学生的童年有真正的幸福感。
蒋乔小学作为一所农村小学坚持育人为本,规范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利用社区科技教育资源,积极实施校本课程开发,创办了少年科学院,深入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科普教育活动,拓展了学生的成长空间,培养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步形成具有学校科技教育特色。
金山实验学校以“我骄傲,家在长江边”为主题,2009年10月正式成立了“长江少年科学院”。“长江少年科学院”办院方向是全校建院,全员参与,把分院建在中队上,人人都是小小研究员。共成立了12个分院,分别从事“长江桥梁”的研究、“长江水产”的研究、“长江沿岸城市”研究、“长江沿岸风景名胜”研究、“长江与气候”研究、“长江水质”研究、“长江航运”研究、“长江沿岸民俗”研究、“长江沿岸民居”研究、“长江沿岸特产”研究、“长江诗词”研究、“长江沿岸历史人物与事件”研究。
宝塔路小学润商少年科学院筹建于2010年3月,正式组建在2010年9月。少科院以“做中学”项目为全校性科技活动项目,并下设英特尔求知计划研究所、“做中学”项目研究所、机器人研究所、世界语研究所、心理健康研究所、科技模型研究所、科幻画研究所等各有特色的研究院所,现有小研究员数百人。
二、
(一)六家少科院的共性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六校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工作,校长担任学校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教务、德育、总务、教科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并在全校教师中挑选优秀教师组成科技辅导员队伍,涵盖了科学、信息技术、美术、语文、数学等多门学科。将少年科学院建设纳入学期工作计划,并有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做到了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实施有方案,活动有成果。每学期多次召开少科院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落实各项科技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了少科院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培训、考核制度。
2、关注科学普及全国少工委颁布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四年级在培养队员科技素养方面要开展“少年科学院”等科技活动。少先队员积极参加“少年科学院”等科技社团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素养首先是提高全体少年儿童的科学素养。通过少年科学院活动,提高全体少先队员的科学素养,特别是科学研究素养。因此各校少科院面向全体学生,就是为了突出“点”,通过发展部分学生的科技特长和爱好,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学校的科技教育。
(二)六家少科院的个性特色
1、地域特色明显。六所少科院中,三所位于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三所位于中心城区,生源地的不同,决定着三所少科院的研究成员、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的不同,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如金山实验学校少科院建有专门的小农场、小菜地,官塘中心小学少科院面向国家级森林公园——南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南山文化研究,中华路小学达仁少科院则常年开展运河水质的跟踪调查。
三、发展方向
1、加强组织建设。依托教育主管部门即将兴建的润州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在区教育局直接领导下,接受市、区两级科协业务指导,成立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理事会,由教育、科协系统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全区各中小学校长所组成,吸收部分区内企业为赞助单位,聘请省内外知名科学家、科技工作者为顾问,领导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润州少年科学院总院,作为全区各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的联谊场所和青少年科技爱好者的科研场所。每学期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制定学期活动规划,制定各校参观时间表;润州区少年科学院总院在成立后,在17所中小学逐步建立区少年科学院的分院,发掘科技人才,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养,牵头组织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的选拔,承办省、市少年科学院的年会。在成立区少科院总院的过程中,目前六校办院经验可以起到主导作用。
森林科普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加快转型、加速升级”的要求,突出科技引领,大力发展高端农业、生态农业、精准农业、设施农业,促进全区“三农”工作加速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农业增加值达3亿元,新增高效农业面积1500亩(其中亩效益万元以上设施农业面积900亩),建设蔬菜基地500亩,高效渔业面积2700亩;新增发酵床养猪示范场1个;引进“三资”投入农业2.3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250万美元,农产品出口200万美元;新增绿化造林面积4800亩,新增20个绿化达标示范村,确保通过省绿化达标整体推进县(区)达标验收,预期森林覆盖率达25.68%;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入社农户1050户;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带动农户0.5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15.3%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速推进产业升级。2011年全区新增高效农业面积1500亩(其中亩效益万元以上设施农业面积900亩),建设蔬菜基地500亩,高效渔业面积2700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通过强化农业基础和装备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机制等途径,大力发展设施蔬菜、设施果树和花卉苗木、茶叶,加大重点设施农业工程建设力度,充分挖掘观光农业潜力,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升级。
(二)注重突出科技引领。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在蔬菜研究所建成研发中心的基础上,加强与南京农大等高校的合作,通过组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及“园艺作物组织培养研究中心”,提高科研设施装备水平。二是加强新品研制。加快小白菜、辣椒、豇豆、南瓜等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工作,打造新品种研发中心、新种苗繁育基地、新技术示范基地和新产品会展基地。同时,确保省小白菜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三是加强科普示范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示范户“一户带五户”的农业科技示范模式,形成“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链。加大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全年引进推广30个以上农业新品种,20项适用技术,高效农业适用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举办各类农业科技培训班、现场会15场以上。
(三)继续深化生态创建。围绕生态市创建考核目标,主攻难点,继续深化6项重点工程,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一是抓好绿化造林。新增绿化造林4800亩,重点实施好长江防护林和全区26个村庄整体推进县达标工程(其中示范村20个),确保所有国道、省道、铁路可视范围内的村庄绿化达标;落实好绿化造林领导责任制和林木管护责任制,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预期值达25.68%。二是抓好清洁工程,对全区已建成的规模化养猪场沼气池加强规范管理,积极推广标准化猪场建设,实施生态养殖;大力推广发酵床养殖技术,新增发酵床养殖示范场1个,实现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三是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堵疏结合,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就地还田、粉碎还田和其它秸秆综合利用方式,2011年继续实现秸秆零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四是抓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继续广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和科学施肥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降低化肥施用强度,2011年化学肥料施用强度<250千克/公顷。五是抓好农药减量工程。在2010年农药施用量下降20%的基础上,坚持粮油作物病虫防治以配方指导、蔬菜作物以测报指导的方式,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和使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农药的使用;加强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等生态防治的宣传引导,有效促进作物病害防治节本、高效、安全。六是抓好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以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基地农产品检测、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销售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已落户我区的农业企业,要主动帮助协调矛盾,解决问题,不断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项目扶持、产品推介等服务,争取以商引商。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农业合作洽谈会、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提高我区农产品和农业企业的知名度。全年完成“三资”投农2.3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250万美元,完成农产品出口200万美元。
(五)发展壮大村级经济。一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全年计划新增入社农户1050户,同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把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结成一定的组织,做到“管理不包办,扶持不代替”,鼓励做大做强,向股份制企业的方向推进。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并将其作为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点发展方向。二是强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下发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镇润政〔2009〕28号),开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抓好村(社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及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六)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农产品质量建设力度,对优势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加强优质农产品的品牌推介力度,组织有关企业协会开展优质农产品创名牌活动。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品牌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全年重点培植“五洲”、“彭公”、“源春”、“嶂山”、“金莲”等农业品牌,力争再争创1个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
(七)加大资源管护力度。加大依法治农力度,维持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农业资源。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护农行动,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查处销售假劣农药、肥料、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全区农业生产秩序稳定。二是切实保护长江渔业资源。落实好长江春季禁渔期各项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渔业资源行为。三是切实保护森林资源。认真抓好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好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加强松材线虫病清理;严厉打击滥砍乱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四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查处私屠乱宰行为,对定点屠宰场实施监管。
(八)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常年防疫与突击免疫相结合,督查台帐与抗体检测相结合,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认真贯彻落实“防、检、消、杀”四字方针,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规范养殖户档案管理。加强防疫、检疫和投入品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事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要重点研究部署农业工作,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落实,班子成员全力支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农口系统和涉农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调查研究、指导服务、检查监督的职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执行落实。各地要认真抓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切实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一是认真把握好统计、公示、发放等环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好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二是落实好宣传、统计理赔等各项工作,做到农业保险应保尽保,应赔尽赔,有效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三是进一步加大区、镇两级财政资金的支农力度,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
森林科普工作计划范文4
一、党政领导职责
1.镇长王世德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书记颜家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3.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霍修菊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国土、建筑系统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土地复垦拆迁安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松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宗教场所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安全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5.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工业企业、中小学校、广电、卫生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校车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校车安全、工业企业、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6.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交通、新农村规划与建设、农业、农机、水利、防汛、森林防火、供电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7、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集镇与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后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镇安全生产成员单位(部门)“一岗双责”职责
(一)镇党政办
1、负责把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2、组织实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统一审查、统一制度;
3、协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4、代表镇政府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负责全镇重大安全生产会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6、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宣传工作。
(二)镇纪检监察办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镇属各部门和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2、受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与控告;
3、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责任追究;
4、参与对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镇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镇安监所
1、组织制定订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指导和督促全镇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承担镇安监所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全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行使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查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评价,并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7、依法监督全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即工矿商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依法监督检查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项。
10、承办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国土资源所
1、负责做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变更时的安全工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问题;要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地质条件,对建设项目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安全性预评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21项制度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乡)规化法》的规定,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时的安全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建设;
4、在制定中长期城乡规划和审批具体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从源头上堵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负责街镇道路挖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交警部门的同意;督促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6负责街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街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7、规范建筑市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8、组织开展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9、指导建筑行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组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镇建筑行业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五)镇农办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和森林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安全监督检查;
2、组织全镇农业、林业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镇电灌站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镇内水利设施(水库、山塘、水电站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病、危、险山塘水库的管理,防止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除泄洪特殊需要外,开闸泄水必须兼顾上、下游船舶、房屋、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负责全镇水利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汛期水利安全大检查;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水利设施、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七)民政办
1、负责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抚恤工作,负责拨款、社会捐款(物)的接收、分配等工作。
2、负责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八)派出所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指导、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暂停许可供应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
3、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救,维护重特大事故现场安全秩序。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4、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小商品市场、宾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5、参与对各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在遭遇暴力抗法行为时,应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救援。
(九)供电所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4、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电力高压线路、小水电站、变电站的防雷减灾工作;
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企业停止供电。
7、负责组织全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中心校
1、组织制定全镇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上述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制宣传教育;
2、督促和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强对学校在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4、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活动;
5、严禁学校将校内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6、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3课时;
7、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组织制定防震减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防震知识列入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
8、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学校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0、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十一)镇卫生院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未采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院依法查处,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4、负责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重点监督检查饮食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护;参与全镇医疗卫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工商所
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要件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督促其办理手续。并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三、村居职责
村(居)安全管理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协管员负责落实。各村(居)安全协管员建立并完善各村(居)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协管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督促、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在建项目、居民小区、交通道路、河道、塘坝等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况,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镇安委会;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四、“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
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安全领导组成员单位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村(居)属地企业一年内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即对该村(社区)实施“一票否决”,该村本年度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五、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成绩突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
2、对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