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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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范文1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落实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了领导负责人员配置,明确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应急事项,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重点做好了3项工作:一是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细则,整合了应急队伍人员配置;二是强化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应急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做好了应急管理日常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意识和应急实战能力。同时,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院校,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督促指导了各项制度建设,将应急管理意识融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为止,全市教育系统未出现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

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在原有预案基础上,结合奥运安保实际,建立了《教育系统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要求各地校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切实开展演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建立应急预案2356个,共举行各类应急演练80余次,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三、突发事件风险排查整治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5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强了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和北京奥运会等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单位)3次对全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目前,全市共整改各类安全隐148个。

四、应急物资普查情况。

对全市教育系统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了统计排查,按规定进行了经常性维护、保养、补充和更新,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保证了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的完好。

五、政务值班、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进一步加强规范了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工作,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重新制定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实行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了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值宿工作机制,制定了值班工作人员责任表,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具体人员。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范文2

(一)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情况

一是根据旅游行业特点,全年局内部开展应急演练一次。二是规范值班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坚持实行由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制定了值班工作人员责任表,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同时,完善了节假日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还要求各股室负责人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网络畅通,切实保障了我县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组织各涉旅单位开展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对全县旅游行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时期、党的“十”期间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了全年没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制定了《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旅游高峰期安全处置预案》等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三)应争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员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10余人的应急小分队,积极做好群众的组织和动员工作。二是强化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做好了应急管理日常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提高了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意识和实战能力。

(四)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情况

在全县旅游行业内积极开展了应急知识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安全法律法规,让员工掌握应急常识和应急措施,增强了防灾避灾意识和技能。

二、存在问题

经费不足,用于应急救援的投入有限,难以组织大范围的应急救援演练。

三、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思路

1、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动态监管,使各旅游单位的应急预案与旅游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范文3

1.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职责、程序等内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健全各级预案的联动机制,实现各级预案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审查和报备工作,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纳入备案内容,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三年一修订的原则,全区各相关单位要依据国务院《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或修改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备案。中型规模以上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积极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形成应急演练长效机制。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的第三周是应急演练周,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各相关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要检查、督促、指导所监管行业和区域内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实战演练,班组、车间一线岗位要经常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规范演练程序,提高演练质量。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所属企业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按时保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应急预案报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台账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

6.继续补充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信息填报,进一步摸清行业内应急资源、应急设备装备等基本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数据库信息。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范文4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1人以上、6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0.2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

(3)倒塌房屋0.1万间以上、0.3万间以下;

(4)农村因旱造成需政府救济人口比例达到2%以上,4%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1万间以上、0.2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预警及灾害发生后,进入预警工作状态,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启动四级响应:

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与灾区民政办沟通确认灾情;与地震、水利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沟通情况;确认灾情后,编写《灾情快报》送科长审核,经主管局长、局长审签后,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救灾科科长:对灾情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审核灾害程度,组织制定救助方案,提出响应建议,报告分管副局长。

分管副局长:审核响应建议,决定进入四级响应,并报告局长。

(三)响应措施

1.人员值班保障

响应等级确定后,救灾科24小时待班。

2.慰问电的

当因灾死亡人口超过5人时,视情况以区民政局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救灾科负责联系协调并报局领导批准)。

3.灾情信息管理

由救灾科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是:

(1)从灾害发生开始,每日11时前要求灾区街镇民政办上报灾情动态信息,直到灾害稳定。

(2)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灾情快报》,报送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

4.开展紧急救助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建议派出相应的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灾区民政部门申请,在灾情发生48小时内制定区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商区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有关救灾物资的调拨。

(4)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5)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地区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区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5.灾情评估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会同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进行灾情和需求评估,通报相关部门,必要时向区政府报告情况。

6.综合协调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根据区政府指示或受灾地区请求,研究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意见。

(2)视情况建议向灾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救灾。

7.实时工作报告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

灾情相对稳定和救灾工作开展后,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救灾科科长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主管副局长;主管副局长审核并报局长同意后,决定四级响应终止。

二、三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3人以上、8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3)倒塌房屋0.2万间以上、0.4万间以下;

(4)农村因旱造成需政府救济人口比例达到4%以上,10%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5人以上、8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0.8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2万间以上、0.3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预警及灾害发生后,进入预警工作状态,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启动三级响应:

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与灾区民政办沟通确认灾情;与地震、水利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沟通情况;确认灾情后,编写《灾情快报》送科长审核,经主管局长、局长审签后,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救灾科科长:对灾性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审核灾害程度,组织制定救助方案,提出响应建议,报告分管副局长。

分管副局长:审核响应建议,报局长。

局长:决定进入三级响应,并报告主管副区长。

(三)响应措施

1.人员值班保障

响应等级确定后,救灾科取消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

2.慰问电的

以区民政局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灾情发生24小时内,视情况向市民政局提出发慰问电的建议。

3.灾情信息管理

由救灾科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是:

(1)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灾区镇街民政办联系一次,每日11时前要求灾区街镇民政办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害稳定。

(2)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灾情快报》,报送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

4.开展紧急救助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建议派出相应的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配合市民政局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灾区镇街人民政府申请,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制定区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商区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3)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款,接到拨款通知后24小时内按拨款程序及时下拨镇街救灾应急款。

(4)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调拨。

(5)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6)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地区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代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灾后重建款的报告,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5.灾情评估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会同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进行灾情和需求评估,通报相关部门,必要时向市民政局和区政府报告情况。

6.综合协调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根据区政府指示或受灾地区请求,研究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意见。

(2)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情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3)视情况向灾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救灾。

(4)及时落实区政府有关抗灾救灾工作指示。

7.实时工作报告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

灾情相对稳定和救灾工作开展后,向市民政局、区政府报告灾情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救灾科科长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主管副局长;由主管副局长审核建议后报局长,由局长报主管副区长同意后,决定三级响应终止。

三、二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

(3)倒塌房屋0.3万间以上、0.4万间以下;

(4)农村因旱造成需政府救济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15%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上、0.4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预警及灾害发生后,进入预警工作状态,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启动二级响应:

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与灾区民政办沟通确认灾害;与地震、水利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沟通情况;确认灾情后,编写《灾情快报》送科长审核,经主管局长、局长审签后,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救灾科科长:对灾性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审核灾害程度,组织制定救助方案,提出响应建议,报告分管副局长。

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灾害程度,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主管副区长。

主管副区长:决定进入二级响应。

(三)响应措施

1.人员值班保障

响应等级确定后,局机关值班与救灾科实行双岗24小时值班。

2.慰问电的

以区民政局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当死亡人口超过30人时,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视情况向市民政局提出发慰问电的建议。

3.灾情信息管理

由救灾科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是:

(1)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灾区镇街民政办联系一次,每日11时前要求灾区街镇民政办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害稳定。

(2)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灾情快报》,报送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

4.开展紧急救助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建议派出相应的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配合市民政局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灾区民政和财政部门的申请,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制定区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商区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3)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款,接到拨款通知后24小时内按拨款程序及时下拨镇街救灾应急款。

(4)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调拨。

(5)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6)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地区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代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灾后重建款的报告,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7)及时落实区政府关于紧急救助方面的指示。

5.灾情评估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会同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进行灾情和需求评估,向市民政局和区政府报告评估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2)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情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3)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评估会,向市民政局和区政府报告评估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6.综合协调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根据区政府指示或受灾地区请求,研究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意见。

(2)视情况向灾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救灾。

(3)及时落实区政府有关抗灾救灾工作指示。

7.开展救灾捐赠

由救灾科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是:

(1)报请区政府批准,向社会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

(2)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帐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3)及时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4)及时下拨捐赠款物。

(5)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8.实时工作报告

由救灾科科长负责。

灾情相对稳定和救灾工作开展后,向市民政局、区政府报告灾情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救灾科科长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主管副局长;由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后报主管副区长,由主管副区长决定二级响应终止。

四、一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1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4)农村因旱造成需政府救济人口比例达到15%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2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预警及灾害发生后,进入预警工作状态,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启动一级响应:

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与灾区民政办沟通确认灾害;与地震、水利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沟通情况;确认灾情后,编写《灾情快报》送科长审核,经主管局长、局长审签后,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救灾科科长:对灾性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审核灾害程度,组织制定救助方案,提出响应建议,报告分管副局长。

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灾害程度,明确响应建议,向主管副、区长报告。

区长:决定进入一级响应状态。

(三)响应措施

1.人员值班保障

响应等级确定后,局机关值班与救灾科实行双岗24小时值班。区民政局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全员参加救灾工作;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实行联合办公,2人以上24小时值班,2小时内向市民政局和区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慰问电的

以区民政局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灾情发生24小时内,视情况向市民政局、区政府提出发慰问电的建议。

3.灾情信息管理

由局救灾应急指挥组灾情信息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从灾害发生开始,每2小时与灾区镇街民政办联系一次,每日11时前要求灾区街镇民政办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害稳定,每日12时前向市民政局、区政府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灾情快报》,报送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民政局和区政府,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

4.开展紧急救助

由局救灾应急指挥组紧急救援小组负责,具体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抗灾救灾现场联合工作组配合上级民政部门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建议区政府组成工作组赴灾区。

(2)根据灾区民政部门的申请,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制定区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商区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协调落实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3)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款,接到拨款通知后24小时内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民政局、财政局应急款。

(4)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5)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地区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代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灾后重建款的报告,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6)及时落实市民政局、区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5.灾情评估

由局救灾应急指挥组灾情信息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会同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进行灾情和需求评估,向市民政局和区政府报告评估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2)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情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3)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评估会,向市民政局和区政府报告评估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6.综合协调

由局救灾应急指挥组紧急救援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根据区政府指示或受灾地区请求,研究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意见。

(2)视情况向灾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建议区政府组成工作组或慰问团赴灾区

(3)及时落实区政府有关抗灾救灾工作指示。

7.开展救灾捐赠

由局救灾应急指挥组救灾捐赠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报请区政府批准,向社会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

(2)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帐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3)及时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4)及时下拨捐赠款物。

(5)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8.实时工作报告

由局救灾应急指挥组紧急求援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灾情相对稳定和救灾工作开展后,向市民政局、区政府报告灾情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救灾科科长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主管副局长,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核后,报主管副区长、区长,由区长决定一级响应终止。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范文5

一、201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016年6月,修订了《市卫生系统防涝应急预案》,6月制定下发了《市卫生系统反恐怖卫生应急及医疗保障应急预案》。目前,市卫生局共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4个,专项预案15个。3月,卫生局制定了《2016年市卫生系统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拟定了《市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演练脚本》。6月12日,市卫生局组织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庙尔沟乡鼠疫防治点开展了鼠疫爆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参加演练17人,市卫生局、疾控中心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24人对演练进行了现场观摩。各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以地震逃生、消防安全为背景的应急演练。初步统计,卫生系统各单位共开展应急演练23次。

(二)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医政科,兼职人员2名负责卫生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各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成立了本单位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设分管领导1名,应急兼干1名负责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三)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预警监测工作,市卫生局进一步完善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直报专用电脑和网络设备,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消息报告和处置程序,确保卫生系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市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各单位认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网络直报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电话,随时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上报。卫生局机关及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及领导带班制,及时处理各类卫生应急事件。卫生局按照市应急办的要求,认真落实突发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坚持每日定时报送,无延误报送现象发生。

(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2016年,市卫生局组建了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业队伍,医疗救援队伍158人,其中骨干力量78人,辅助力量19人,后备力量45人,联络员16人,为迅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

(五)应急管理宣教和培训体系建设情况

2016年,市卫生局将民营医院、个体医疗机构负责人纳入应急管理培训范畴,继续采取举办培训班的形式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2016年3月20日、6月20日,卫生局邀请市消防局、自治区卫生厅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自治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组织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负责人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班,培训760余人次。为有效应对甲型H7N9疫情,今年4月,市卫生局集中组织市直医疗机构、社区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举办了卫生系统甲型H7N9流感防控知识培训班,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本单位开展分级培训,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培训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负责培训村卫生室,共培训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人员1600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卫生局应急办工作人员2名均为兼职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乡镇卫生院抽调人员,日常业务工作任务繁重,且均未接受过高层次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医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较薄弱、部门间信息沟通较滞后,未将《突发事件事件应对法》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存在学习形式较单一,学习内容较肤浅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大物资储备投入,不断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范文6

一、深入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扩大预案体系的覆盖面,增强预案内容的实用性。根据我省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补充、调整相关应急预案,要在实现全面覆盖的前提下,突出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的工作程序,细化应急处置的工作标准,强化应急处置的工作措施。

(二)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各市、州、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好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力争重点高校预案制定率达到100%,省内重点企业预案制定率达到80%,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及社区、行政村预案制定工作。重点抓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预案制定工作。

(三)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实行应急预案动态管理,通过应急演练和工作实践,检验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管理的规定,建立预案修订制度、评审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预案评估、动态管理、备案管理的程序和要求,提高预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大力推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一)充实应急管理机构。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市州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本级政府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职能划分,明确相互间的工作关系,把重点放在充实、加强和提高上,努力实现政府应急管理职责、机构、编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大力推动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和咨询工作。省政府应急办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聪明才智,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同时,依靠专家的力量,开展应急管理发展战略和课题研究,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性问题。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专兼结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抓好应急骨干队伍的建设,建立与省内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民兵的紧密联系,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整合省内各类应急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抓好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招募、训练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一)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与研究,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抓好预测预警平台的建设,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努力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重点抓好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标识规范和短信平台建设。

(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据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规程,制定工作手册。建立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的主动性,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机制,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情况,引导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逐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值班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及时收集、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积极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奖励制度。

(二)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域、部门职责,定期汇总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从指挥决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协作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建立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档案,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三)建立培训工作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培训规划,编写培训教材,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管理培训课程体系。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编写干部读本并组织专题培训班,重点是提高应急管理意识和应急指挥水平。针对从事应急管理的专业干部,制定预案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岗位培训,重点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依托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组织考察国内外应急管理发展动态和先进经验。

五、全面夯实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工作,查找危险源。同时,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工作,对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家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

(二)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和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教育部门要把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危机意识,提高防护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