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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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范文1

【摘要】2011 年以来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的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报告所占比例也有所上升。本文选取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非标准意见的代表企业华锐风电,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代表企业上海家化进行案例分析。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一、引言

2007 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公开了第5 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准则规定了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以及内部控制的方法,准则还表示要尽量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之前找出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2008 年,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等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要求在深市和沪市上市的公司应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且公开披露企业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进行审计业务时,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活动。2014 年,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需要披露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被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数量自2011 年以来逐年递减,且所占百分比也在逐年降低,然而被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的上市公司数量自2011 年以来却逐年增加,且所占百分比也逐年增加。本文选取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非标准意见的代表企业华锐风电,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代表企业上海家化进行案例分析,旨在探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披露现状分析

(一)2011—2013 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汇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数据,截止2014 年4月30 日,共有40 家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2 534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这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包含有2 450 份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57 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2 份保留意见,以及5 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见表(1)。

与此同时,截至2014 年4 月30 日,共有40 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1 14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这一千多份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有1 096 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5 份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 份否定意见,以及1 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见表(2)。

(二)2011—2013 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汇总

(三)2011—2013 年被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汇总

同时被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2011 年没有,2012年只有6 家,在2013 年却达到了21 家。

(四)非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增加原因分析

(1)内部控制缺陷造成影响逐渐增大。近年来内部控制的相关法规细则不断颁布出来,从框架结构到具体内容不断细化。尤其是在2014 年最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说明了需披露的内容及要求,并且还提供了可供注册会计师参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模板。因此,内部控制评价向着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2)审计意见的客观性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专业性越来越高,经验越来越丰富,同时职业道德也有所提高,敢于披露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缺陷。

(3)企业内部控制重视程度提高。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接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计划和方案。

三、内部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表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华锐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企业,主要进行不同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华锐风电公司在2013 年度被同时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化妆品行业中第一家上市企业,产品覆盖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等,拥有国际水准研发以及广大的消费市场。上海家化2013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却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案例分析

1. 华锐风电

(1)华锐风电公司未能对实物资产实行有效控制,在对2013 年年末的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后,发现了账实不符的情况,实物相比较账面金额,存在126 853.54 万元的短缺。由于公司对于存货盘点结果尚未核对完成,因此,在尚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从而对于盘点结果以及由此所影响的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无法确认。并且在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时,发现了较多往来不符的情形,在该情形下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华锐风电公司2013 年年末在其母公司财务报表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32 924.13 万元。但在此之前华锐风电已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其中母公司在 2012 年与2013 年分别取得利润总额为-71 011.26万元和-331 244.50 万元。因对华锐风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不确定,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恰当。

(3)华锐风电公司于2013 年 5 月、 以及2014年 1 月分别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两封《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开始对华锐风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到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仍未结束,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调查结论可能对华锐风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 上海家化

(1)由于上海家化并没有披露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的关联交易事项,并且于2013 年11 月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上海家化在2009 年至2013 年与沪江日化发生的关联交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对关联交易未能进行有效控制,并且由于关联方交易的未能及时识别会影响财务报表中与关联方有关的数据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导致内部控制设计的失效。虽然上海家化在2013 年12 月表示对上述缺陷已进行了整改,但因为运行时间不长,因此不能认定整改有效。

(2)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在2013 年以前及之后与代加工厂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不一致,由此认定部分上海家化子公司并未建立销售返利以及运输费等有关的内部控制。这一缺陷会导致财务报表中涉及销售费用和运输费用等相关交易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截止性产生偏差,因此认定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失效。

(3)注册会计师发现在201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表中,财务人员将本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费用计入了应付账款科目,影响到财务报表多个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因此认为上海家化的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造成会计处理的差错。注册会计师说明在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因此,否定的内控审计意见并未对上海家化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产生影响。然而在华锐风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看出,由于对存货等实物资产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一、二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产生重大影响,这些重大缺陷都是属于财务报表层次产生的。因此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关系紧密,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会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

华锐风电公司与上海家化公司2013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被出具了否定的意见,华锐风电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是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却是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文分析,只有当内部控制出现财务报表层次缺陷时,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从而引发财务报表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现。在关注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时,应注意报告中所涉及的缺陷是否为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如果是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大;如果否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较小。另外,即使企业当年被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且内部控制缺陷为非财务报表层次,但由于其所具有的滞后性,仍然有可能会影响到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意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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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范文2

当前,审计业务约定书大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一方面,可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合理经营,有助于改善服务质量及降低收费;另一方面,客户也不必耗费精力就审计条件讨价还价,对客户甚为有利。但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会计师事务所在拟定合同条款时,经常利用其制订者的地位,制订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客户的条款,特别表现在可能制定一些免责条款,这些免责条款包括免除责任的条款和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本所概不负责"或"本所只退还审计费,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等。通过规定这样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损害客户利益,便合同关系不公正,违背了公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为了避免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纠纷,会计师事务所应尽量回避使用格式条款业务约定书,而使用非格式条款约定书。如果为了节省审计成本,决定使用格式条款约定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事务所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客户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3)事务所应按照客户的要求,对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予以说明。

二、持续经营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各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注册会计师职业界进人了诉讼爆炸时代。许多审计风险源于客户的持续经营问题,源于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问题的认识不够。当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持续经营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企业能否持续经营,与审计无关,审计只要确保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就可以了;二是末能实施关于持续经营方面的审计程序;三是编制审计报告时,未能充分考虑持续经营的影响。某注册会计师接受某中外合资企业清算审计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要求补办审计报告,但在审计报告中对持续经营问题末作任何披露。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规范。一是提高认识。在商业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破产倒闭屡见不鲜,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面临着持续经营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充分考虑在可预见的将来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可能性。二是充分关注企业财务、经营等方面显示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迹象。例如:资不抵债,营运资金出现负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示财务状况恶化。三是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例如与企业一起分析、讨论最近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预测和盈利预测;审核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查阅有关企业财务困境的会议记录;向客户的法律顾问询问有关诉讼、索赔的情况等等。四是充分披露持续经营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当客户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披露:(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2)未对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作出在无法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必需的调整。

三、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就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其适用范围作了详尽的规定。然而审计实务中,有的注册会计师为了迁就客户等原因,错误地运用了审计意见的类型。例如,将保留意见写成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将否定意见写成拒绝表示意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业内人士认为,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没有实质性区别。其实不然,这是完全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例如,某上市公司1997年出售4250m,商业用房,在产权没有过户、房款没有收取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已实现,提前确认利润797万元;此外,该公司在计算受托经营报酬时,违反委托管理经营合同书,只计算1至10月的部分利润,而没有承担相应的亏损,虚增利润699·8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对该上市公司1997年会计报表审计时未能尽责确认上述两笔利润已实现,并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提前确认利润、虚增利润都是姓"假"。对假的不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用了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6月作出了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30万元、3万元的处罚决定。从公布的上市公司1998年年报审计报告来看,这种现象也非个别。因此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时,不能混淆性质,应确保意见到位。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范文3

(一)增加审计成本,降低效率基于成本与效率的视角进行分析,事务所轮换制无论是对轮换到的下一家事务所还是对审计客户,都会导致成本的增加,在审计的前一两年也会降低审计的效率。从事务所的角度,根据美国审计总署(GAO)关于强制轮换会计师事务所潜在影响的研究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财务报表审计成本包括营销成本和审计成本。所谓营销成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努力获取或保留审计客户的成本,如通过招投标方式竞价获取审计客户的事务所,其承担的招标费用就构成了营销成本。审计成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实施客户财务报表审计的成本,比如在审计的第一个年度对客户行业领域、基本情况、信息系统的了解而发生的必要成本,初始年度相较以后年度增加的审计程序以及对审计年度期初实施的必要程序如收入、费用的期初截止测试也会增加审计成本。事务所轮换会增加其他方面的成本,例如审计客户的管理信息系统用的是SAP,而事务所如果在以前的审计中没有涉及过该系统,就会增加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成本;如果审计客户是跨区域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全国各地拥有很多地区分公司和子公司,就会增加审计人员的迁置成本。GAO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在初始年度发生的审计成本可能比随后年度的审计成本高出20%以上。意大利学者Bocconi研究发现,审计一个新客户成本比之前增加了15%,在新的行业审计一个新客户成本比之前增加了25%。此外,在初始审计的第一年,审计师需要投入比之前多40%的时间来熟悉客户业务、经营过程和财务流程,大大降低了审计效率。而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轮换增加的成本会反映在审计定价上,通过审计收费或多或少地转给客户。从审计客户角度考虑,事务所轮换会使审计客户在初始年度发生选择成本和支持成本。选择成本与事务所的营销成本相对应,是审计客户发生的、用于选择新的事务所的成本;支持成本是指用于支持事务所的工作,比如为第一年度事务所了解公司状况、企业管理系统、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情况提供支持发生的成本。GAO的研究报告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轮换会使被审计客户在第一年度与审计相关的可能增加的成本比未变更事务所情况下的连续审计成本高出43%到128%。审计定价是供需双方确定的对审计服务的一个合理价格,要考虑双方的成本效率因素来合理定价。

(二)掩盖不良动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曾经指出,资本市场中存在个别上市公司涉嫌通过变更审计机构换取有利的审计意见的现象。事务所轮换可能成为上市公司掩盖不良动机、“购买审计意见”的一种手段。如果对一家上市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出具了不满足该公司期望的非标准审计报告,那么上市公司为了股票更有市场等就想要更换事务所。在没有实行事务所轮换制前,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事务所辞聘,公司与事务所双方都应当报告并将原因披露给中国证监会,并对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上市公司如果为了规避不利审计意见而更换事务所,就要面对投资者抛售公司股票、股价下跌等风险;实行事务所轮换制以后,上市公司可能会打着制度安排的幌子掩饰不良动机,投资者不能对更换事务所的真实意图进行有效区分,不易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

(三)增加审计风险对于轮换到的后一家事务所,轮换可能增加其审计风险。由于执行审计业务很大程度上依赖注册会计师的经验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经验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性质和商业模式不断了解逐渐积累的,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在越来越复杂的审计环境下,审计人员具有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熟练经验才能保证审计人员高效地安排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而事务所的轮换使得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下一家事务所在初始年度对审计客户的了解极其有限,审计人员缺乏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处理经验会影响其职业判断能力,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对事务所轮换的建议

(一)事务所轮换要考虑事务所规模事务所轮换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既要看到它能够提高审计独立性的一面,又要看到它大幅增加审计成本、加大审计风险的一面,对于事务所轮换的范围不应一概而论,要秉着公平、合理、有效的态度设置参与轮换的事务所的范围,并且要加强对事务所轮换的监管。要综合考虑事务所的规模、收益、投入资本、审计专长等因素,因为这些因素与可能发生的错报相关。事务所规模越大、收益对个别审计客户的依赖程度越小、审计专长越广,其审计报告发生错报的可能性就越小,这些因素也与审计成本增加的比例相关,小型事务所内部结构特征可能不适合实施轮换制。同时应当严格区分执行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对于事务所执行非审计业务可能没有必要进行轮换。

(二)事务所轮换要考虑审计客户的性质和规模目前,我国已对国有金融企业轮换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了具体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年限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包括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财务报告不同,对其轮换执行审计业务的事务所的要求应当不同,所以在设置轮换事务所的被审计单位范围时要考虑其性质以及监管要求等。对不同规模的被审计单位,轮换事务所的要求也应当区别对待。就大规模的资产主体来说,一家事务所从接受审计委托,了解其商业模式、行业状况、资产规模,到熟悉其业务流程、经营决策,一般都需要两到三年。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范文4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约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

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

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3、检查中事务所普遍反映收费低的问题。如对审计业务所采取的招标形式,所看重的只是价格因素,而对其他因素的关注程度却较低,这就从客观上加剧了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使会计市场的买方与卖方权利更加不对称,地位更加不平等。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审计招标办法。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范文5

一、引言

审计收费作为审计服务供需双方就审计服务所达成的价格,反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价值。合理的审计收费不仅是保障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经济基础,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降低幅度过大,会迫使会计师事务所减少配备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迫使审计师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迫使审计师搜集不充分的审计证据来支持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质量就无从保证,从而埋下了审计风险隐患,公众就不能充分信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并据此作出正确的决策。在当前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等普遍上扬的背景下,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出现“跳水式”的下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有待于进行深入研究。截至2013年4月29日,在同时公布了两个年度的审计费用的1 035家上市公司中,本文以2011年度审计费用是2012年度审计费用1.5倍以上的八家上市公司为例(如表1所示),通过分析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及内在机理,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这八家上市公司在两个年度内均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只有天立环保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七家上市公司仍然沿用上一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跳水式下降”的因素分析

在市场经济不完善、法制环境不健全的背景下,无论是“深口袋理论”还是“审计保险假说”都缺乏实施的现实基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实行计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以实收资本、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的办法收取服务费。即按实收资本、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

(一)总资产、净资产、实收资本分析。由下页表2资料可知:

1.从八家上市公司总资产来看,2012年总资产与2011年总资产相比,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最多的是电科院,增长24.68%;增长最少的是玉龙股份,增长2.00%。可见,总资产的增长变化不足以解释上述八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

2.从八家上市公司净资产来看,2012年净资产与2011年净资产相比,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最多的是电科院,增长8.05%;增长最少的是哈尔斯,增长0.77%。可见,净资产的增长变化不足以解释上述八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

3.从八家上市公司实收资本来看,2012年实收资本与2011年实收资本相比,除了玉龙股份和哈尔斯两家上市公司与上年度持平以外,其他六家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最多的是隆华传热,增长104.15%;增长最少的是华天科技,增长60%。可见,实收资本的增长变化不足以解释上述八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

(二)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析。由表3资料可知:

1.从八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来看,2012年营业收入与2011年营业收入相比,除了玉龙股份、隆华传热两家上市公司减少以外,其他六家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最多的是天立环保,增长72.01%;增长最少的是哈尔斯,增长3.14%。就营业收入减少的玉龙股份、隆华传热两家上市公司而言,玉龙股份减少了13.29%,与其审计费用减少87.95%相比,二者不成比例,不足以解释其审计费用的大幅度下降;隆华传热减少了6.90%,与其审计费用减少73.08%相比,二者不成比例,不足以解释其审计费用的大幅度下降。可见,营业收入的变化不足以解释上述八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

2.从八家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来看,2012年利润总额与2011年利润总额相比,玉龙股份、天立环保、华天科技、电科院四家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存在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最多的是电科院,增长61.84%;增长最少的是天立环保,增长0.48%。冠昊生物、隆华传热、新研股份、哈尔斯四家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存在不同程度的减少:冠昊生物减少了37.71%,其审计费用减少83.02%;隆华传热减少了25.76%,其审计费用减少73.08%;新研股份减少了11.80%,其审计费用减少40%;哈尔斯减少了17.08%,其审计费用减少33.33%;即利润总额的减少与其审计费用的减少不一致。可见,利润总额增长的四家上市公司不足以解释其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而利润总额下降的四家上市公司可以部分解释其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

3.从八家上市公司净利润来看,2012年净利润与2011年净利润相比,玉龙股份、天立环保、华天科技、电科院四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存在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最多的是电科院,增长61.58%;增长最少的是天立环保,增长0.11%。冠昊生物、隆华传热、新研股份、哈尔斯四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存在不同程度的减少:冠昊生物减少34.35%,其审计费用减少83.02%;隆华传热减少26.65%,其审计费用减少73.08%;新研股份减少13.44%,其审计费用减少40%;哈尔斯减少18.85%,其审计费用减少33.33%;即净利润的减少与其审计费用的减少不一致。可见,净利润增长的四家上市公司不足以解释其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而净利润下降的四家上市公司可以部分解释其审计费用的“跳水式”下降。

(三)八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跳水式下降”的其他因素分析。

1.审计市场主体缺乏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发性需求。母母锟放以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发展情况来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政府强制推行的结果,而非企业自愿选择的结果。因而相当一部分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需求主要是为了满足法律法规的需要,而对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缺乏内生性的需求。对于这些上市公司而言,他们不愿意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支付高额的费用,只要达到政策规定的最低要求即可,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时,考虑更多的是审计收费的高低,而不是审计服务质量的高低,这样就会诱导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价格战而非质量战,来赢得比较优势。

2.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竞争激烈。从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供给来看,在当前高等教育扩招的背景下,几乎所有的高等院校都开设了会计审计专业或相关专业,每年庞大的会计审计专业以及其他非会计审计专业毕业生,通过自身的辛勤努力源源不断地进入注册会计师审计队伍,为不断扩大供给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奠定了基础;从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需求来看,由于我国企业自身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需求不足以及审计边界的缩小,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缺乏刚性需求,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市场的供需必将失衡,尤其是随着国际“四大”进入我国审计市场,凭借其优势与我国本土的会计师事务所展开竞争,抢占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市场的很大一部分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剧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使得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担业务时处于弱势地位,由此引发“价格战”便在情理之中。

三、治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跳水式下降”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意识。审计学家Mautz和Sharaf曾经说:“审计是关于社会责任及道德行为以及收集、评价证据的一种活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种承担特定社会使命的智力型组织,作为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应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肩负其对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全方位、多手段地培养注册会计师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使审计结论不依附和屈从于任何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

(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使股东成为真正的审计委托人,培育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愿性需求。上市公司的现在或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等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者,其需求的层次、质量等内容无法直接传递给会计师事务所,而且他们无法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支付费用,所以他们的需求无法形成有效需求。因此,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提高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使股东成为审计委托人,享有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改变目前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不分离的现象,实现承担审计费用和享受审计收益相匹配,有效地制约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形成审计市场的有效需求。

(三)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现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大多是有限任制,这种形式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建议对现有的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进行改革,逐渐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使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提供的审计服务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减少“低价揽客”现象的发生,促进审计收费市场的平稳发展。

(四)培养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专长,提供异质性的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相对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技能上的优势,以此向客户收取费用溢价,为客户提供异质性的审计服务,例如普华永道在金融业上有专长,德勤擅长内控咨询业务。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要不断培养自身的行业专长,这样不仅可以扩大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提供差异化的审计服务、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而且可以提高审计市场的进入壁垒以及自身对审计收费的控制力,从而获得审计费用溢价,进而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谈判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客户以及政府部门的三方共赢。

(五)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低价收费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约谈和重点监控。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审计收费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低价收费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书面约谈,就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确保对低价收费的审计工作投入、重视期初余额审计、切实做好项目质量控制。与此同时,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这类会计师事务所的监控,实现审计收费市场的持续博弈,保证其审计质量,维护审计市场乃至资本市场的秩序,服务资本市场善治的目标。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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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范文6

关键词:内部控制鉴证 审计 审核

自2006年我国对资本市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实施管制以来,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数量猛增,但是这些报告的标题和内容却五花八门,可比性较差,削弱了信息的有用性。究其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性质的认识存在差异。现阶段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是定位于审核抑或审计,这是一个有必要厘清的重要问题。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旨在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制度的实施效果有所帮助。

一、内部控制审核与内部控制审计辨析

根据国际审计鉴证准则委员会(IASSB)的定义,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业务,其中鉴证对象信息是对鉴证对象按照标准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在鉴证业务中,内部控制审核(Examination)与内部控制审计(Audit)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保证水平不同。内部控制审核提供的是有限保证,而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的是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保证水平要高于有限保证。

二是鉴证对象不同。在内部控制审核中,注册会计师仅就企业管理当局对特定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即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审计管理层的报告,还要出具一份有关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单独的、独立的意见。从鉴证对象看,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承担的责任显然要重于审核业务。

三是测试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的程序不完全相同。内部控制审核包括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内部控制审计。除了用到上述程序外,还必须实施穿行测试,以便为其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准则要求外部审计人员至少对每个重要交易实施一次穿行测试。穿行测试涉及从原始凭证追踪某笔交易,经企业的信息系统,直至它在企业财务报告上反映出来。而在审核业务中只是简单地了解企业内部控制,针对性不强,收集的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要弱很多,因此无须执行穿行测试。

四是鉴证意见态度不同。内部控制审核是以消极方式发表鉴证意见,而内部控制审计是以积极方式发表鉴证意见。

五是社会影响不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主要是为资本市场服务,其鉴证结果对整个社会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相比于内部控制审核,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的保证水平较高,因而社会公众更多地依赖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的社会影响显然要比内部控制审核的大得多。

上述五个方面的差异,核心是保证水平不同。正是源于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的保证水平高于内部控制审核提供的保证水平,才导致了注册会计师需要执行更加周密、严格的计划,收集更加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注册会计师以积极方式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使得其社会影响更大,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更重。

二、我国内部控制鉴证制度的演进―由审核到审计

2000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规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其年报中出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评报告,并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这是我国首次确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专项审核制度。而后证监会以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形式要求,将对内部控制鉴证扩大到了在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请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范围。2002年2月,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

2006年,沪深交易所先后出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交所要求其所有主板上市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而上交所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制度。虽然两份指引未明确说明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性质,但是从其规定的鉴证对象和注册会计师责任看,沪深交易所对内部控制的定位不同,上交所定位为审核,而深交所定位为审计。这表明这一时期政府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性质尚未达成共识。

2008年6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我国最具权威性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中第十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鉴证的定位与美国SOX法案相同,这将中国的内部控制鉴证推向了保证程度最高的审计业务,中国的内部控制鉴证正式从审核转变为审计。2010年4月,财政部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首次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进行专门规范。至此,从制度层面上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性质的定位已完全明确。

显然,我国内部控制鉴证经历了由审核向审计转变的发展轨迹,这种转变虽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同时也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有助于加强公司治理,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企业和社会的长远利益。

三、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性质认同度调查

如前所述,深交所对内部控制鉴证定位为审计,这与2008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一致,那么,实践中注册会计师是否均认同这一定位呢?我们以2009年度深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为样本来研究这一问题。

2009年度深市共有485家上市公司,其中96家披露了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从报告标题来看,使用的报告标题有10余种之多,其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共42份,占总数的43.75%, 其次是“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共23份,占总数的23.96%,其余的使用“内部控制制度报告”、“内部控制审核评价意见”、“专项报告”以及“专项说明”等名称。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性质的认识存在分歧。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份报告采用“审计报告”作为标题,由于审计业务在鉴证业务中要求的保证程度最高,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法律风险最大,因此在专门的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出台前,事务所很有可能出于规避风险的考量而弃用这一名称。

从报告的内容来看,96份鉴证报告可以划分成三种范式,一是审计报告,共75份,占比是78.13%,报告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积极方式发表审计意见;二是审核报告,共5份,占比是5.21%,报告强调提供的保证水平为有限保证,其保证程度低于合理保证;三是其他鉴证业务报告,共16份,占比是16.67%,报告强调不是对内部控制专门审核,仅就管理当局提供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发现在重大方面是否一致发表意见。以上统计结果说明注册会计师未一致认同将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定位为审计,近四分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将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定位为审核或保证程度更低的其他鉴证业务。上述现象反映出深交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

四、结论与建议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审核在保证程度、鉴证对象、测试程序、鉴证意见态度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制度最初定位为审核,后发展为审计,制度创新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质量。在对深市主板市场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发现我国注册会计师还没有对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性质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我国有关的政府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还需要针对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监管,促使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质量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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