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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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1

引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上存在和运行的特种设备种类及数量都呈上升趋势,特种设备管理学也应运而生。当前的特种设备管理方面还处于发展阶段,虽然整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有待改进。为了企业生产、施工、运营的安全高效,如何做好特种设备管理成为各位负责人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1、特种设备概述

1.1、特种设备的含义

特种设备指的是与公民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危险性较大,涉及生命安全的机械或设备。主要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主要是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主要是起重机械、电梯、索道缆车、大型设施等。目前特种设备的运用日益广泛,但是由于管理缺陷,在使用中有许多矛盾凸现出来。例如,某些一次性设备,由于拆装运输不规范,到第二施工区时残缺不全,功能受到影响。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综合技术强、岗位分工细、工作流程繁琐、设备结构复杂等问题,这些情况仅仅依靠工人们自我发挥,随意使用难以满足生产施工的需要。因此,研究特种设备的管理,是每一个使用企业都应当重视的。

1.2、特种设备使用特点

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由于特种设备的结构、功能及使用场所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带来严重社会影响。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经受高温、低温、高压、介质腐蚀、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动载荷等的影响,使用条件恶劣;或在高处、高速下运行;在使用管理过程中会发生超温、超压、超载、误操作或违章指挥操作等现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或者进行压力试验时,受压部件如发生破坏,易发生各类爆炸事故,或因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质泄露而引起火灾、人员中毒等重大事故。承压类特种设备具有爆炸、燃烧、有毒介质泄漏等危险性。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由于承载人员、高空高速运行,一旦设备重要部件断裂、倒塌、倾覆或出现故障,极易发生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等事故。机电类特种设备具有失稳、失效、倒塌等危险性。如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如2013年11月22日“11?22”中石化青岛输油管爆燃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概述

一般性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生产、使用现场消防制度和规定;环境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发生事故之时的紧急救护以及自救技术措施、办法等等。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仅仅要求具备以上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应该熟练掌握作业安全技能装置设施、在比较急的情况之下应该作案后妥善处理的技能。同时,思想教育是安全生产的根基,应该通过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的讲授,通过对于重大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促使作业人员可以充分意识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意义,掌握事故出现的原因、过程以及规律,同时总结经验以及吸取教训。并且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不仅仅可以提升各级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作业人员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的认识,同时还可以提升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措施

3.1、建立完整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我们可以从政府监管和生产使用单位两方面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政府监管方面,要落实市县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责任。责任的落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做到一丝不苟,对操作人员的检查要做到有证驾驶,人证齐全;安全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人证追查事故发生原因,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负责单位;加强有关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教育,明确有关单位在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责任与义务,帮助其认识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生产使用单位方面,要明确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与于备生产单位,应对其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负责,并有义务指导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和使用;对于使用单位,需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管;设备需严格履行定期检修、设备保养、使用登记及操作人员安全教育等相关义务;明确设备负责人,确保操作人员证件齐全,杜绝多人一机的现象发生。

3.2、认真学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

企业必须认真学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提高特种设备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做到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支持和约束,对于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种设备的运行离不开人的参与,只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管理、操作、运行、维护特种设备,就能够保障安全。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目前已制定并公布100多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2000多个特种设备相关超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牢记,在安全技术规范方面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督负全面责任;分管行政副职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督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增加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3、培训与时俱进,提升作业人员水平

在培训内容之上,注重寻找具有针对性、趣味性、事例典型性。对于不同的群体,或者是在不同阶段,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需要做好一定的侧重。如果不能引起受培训人员的重视的课程,培训人员需要将讲名言、典型事故、等作为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的特殊形式渗透到受培训人员的日常工作、学习以及生活娱乐之中,提升安全教育的生活性以及趣味性。

3.4、加大执法力度

在面对违章违法现象时,执法人员一定要严格执法,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严格执法需做到以下几点: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发生,一定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安全;和谐执法,遵守执法规范,尊重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执法、以理服人、执法有序、量罚适度等行为准则,贯彻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营造企业接受,社会认同的执法氛围。

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安全培训,突出重点,因需施教,确保质量。

(一)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技能。

(二)2012年计划培训人员3800人左右,其中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安全管理干部200人;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45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650人;高危行业中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219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1800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76人;协助市举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450人。

三、培训对象

(一)全县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县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三)高危行业有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四)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五、职责分工

(一)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全县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负责乡镇、管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及安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此类培训,由县安监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安监、经信部门:协同抓好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工业企业认真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开展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确保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县安监局按照规定,指导安全培训机构分期分批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培训。

(三)公安部门:负责全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爆器材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水上船舶、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路建设企业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校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将师生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开设学生安全知识普及课,每学期不得少于两个课时,各级各类学校应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应急逃生演练,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七)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并监督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人社部门: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全县农民工、再就业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九)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特种作业培训全覆盖。

(十)文广新和广电部门: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广电台要加强公益安全内容报道,每季度至少播出一期安全专题节目。文广新局负责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的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旅游公司负责人、导游、司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本辖区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根据各自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开展社会公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常识及应急自救与逃生等。配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培训前摸底、培训中组织、培训后发证工作。并负责做好培训登记、备案、归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干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切实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2、认真组织,确保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安监站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3

1.教育培训的概念。教育培训这一名词出现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有时以“教育和培训”的组合词出现。它实际涵盖了两层含义,一是“教育”、二是“培训”,教育通常是指学历教育和日常的思想教育,培训一般是指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等。所以“教育培训”一词的对象是成人,具体到各行业、各部门就是针对各行业及各部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提高各行业及各部门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由于教育培训涵盖的内容较多,所以“教育培训”的内容是丰富的,“教育培训”的方法是多样的。在“教育培训”一词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教育培训”的主体,即我们通常说的管理主体———谁来管?也就是谁对教育培训负责?理论上来讲,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对此管理负主要责任或负主要义务的管理者。对于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来说,谁用人谁负责,所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企业自主培训”就是基于这个观点。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情况下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是被动的,教育培训的大部分内容不是企业主动来做,可实际上一遇到用人失策而造成的事故,责任肯定是由企业来承担的。教育培训众多问题的出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构成教育培训四个要素上出现的问题。如果我们在分析教育培训众多问题时,能够紧紧围绕构成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就不难发现教育培训中的问题所在。

2.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安全教育培训是教育培训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就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而言,它的两大特点是“安全”和“建筑”,即它涉及到建筑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管理问题。所以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共性,即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3.考核的概念。考核是教育培训效果考察、认定或评判的一种手段或措施,它是促进教育培训水平不断提高和检验培训对象培训成绩或能力的重要管理内容,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

二、考核责任主体与培训主体分析

1.考核责任主体的界定。由于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安全”和“建筑”两大特点,人们往往忽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应具备的四个要素。例如,长期以来人们对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主体的理解产生了歧义,认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主体是政府。实际上,根据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对象的不同,其考核的责任主体是不同的。若对受政府委托履行对建筑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责任主体就应是政府;若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责任主体就应该是企业。

2.考核责任主体分析。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持不同意见,他们的理由是现在有关法规规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予了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职责。殊不知,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只是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一个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都是由企业来提供的,所以企业承担了具体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的责任。我们不能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责任”而轻视了企业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此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责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重要事项通过企业法人或市场机制等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在我国开展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新形势下,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企业体制,也必将触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

3.教育培训责任主体分析。必须指出的是,除了以上讨论的考核职责外,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完全应该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中“考培分开”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贯的要求,例如:在安全生产法中,国家强调的是企业对教育培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在行政许可法中,国家严厉禁止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参与培训活动———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前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查阅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管理的正式文件,几乎没有关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要求。目前有关建设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机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合理性值得探讨。

三、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义初探

综上所述,考核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中有着特殊的作用。由于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的部分安全生产考核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原因,暂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准入性的考核,但不能忽视企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即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应该是企业,企业是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职责,应全部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即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更加理解考核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中有着特殊作用,笔者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安全管理中应该清晰地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加以区别,两者在一起讨论时应该统一称之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而不能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来代替。为此,笔者试着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义如下:所谓的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是在建设工程管理中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满足教育培训特征(如教育培训四要素———即“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而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岗位培训和安全继续教育及日常的安全意识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其中考核是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考察、认定或评判的一个重要手段或措施,既可单独实施又可与教育培训一并实施。

四、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机制分析判断的方法

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4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安全素质培训,切实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内容:全面推动各村、各有关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领各级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职工劳动技能,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

三、组织领导:成立陆埠镇“小车间、大安全”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综治办)、(安监所)任副组长,(外口办)、(工贸办)、(劳保中心)、(成人学校)为组员。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小车间、大安全”专项活动的开展,同时负责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6月30日)。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来提高企业主、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应急知识教育普及。通过编印发放安全常识读本、安全生产手册,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做好安全生产准则的宣传贯彻。

2、责任制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0日)。结合企业实际,签订企业与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提高全员责任意识,规范一线职工操作规范。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督促、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法定代表的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危险工艺装置的安全防护。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的督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3、培训教育阶段(8月1日-9月30日)。对于企业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分类别、分层次开展系统培训活动。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三项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协调劳保、安监、教育等部门,将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抓好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质量。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整合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水平。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视频讲座、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到学校定向培养,鼓励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到企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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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Construction companies;Migrant workers;Training

1. 前言

(1)今日,国家安监总局了《关于今年以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通报了2016年1月1日至8月28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2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48人。其中通报了天津市久缘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县经济开发区天津物联成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工程项目,在进行钢结构施工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9万元。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住建部于2016年7月6日举行了听证会,依据《天津物联成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工程“6?12”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天津市久缘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2)从以上通报来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非常重大,安全风险非常大,施工企业如何搞好安全工作,如何规避安全风险,如何搞好施工企业的实际操作者――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施工企业面临的难题。

(3)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渝府令〔2015〕 289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企业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应从如下几个方面作好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 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强化“善待生命、珍惜健康”之理。用“热忱”的宣传教育、“衷情”的服务支持、“深情”的关怀爱护、“柔情”的规范举措、“绝情”的体制管理、“无情”的事故启发等正确的方法来做好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另外,作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道德情操,关心、体恤农民工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带头学习、遵守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能把他看作是简单的教育与培训的结合,而是一个有机整体,是长期教育的一部分。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应具有计划性、人文性、强制性和时间性。

(1)计划性:一是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并及时予以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待岗培训,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二、是不定期培训,充分利用雨天及其他休闲时间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三是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使安全教育培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

(2)人文性:就是营造企业文化氛围,通过广泛宣传,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深入社会,深入人心,树立“以德管理”的思想,让农民工从思想上有“企业为我、我爱企业”,在安全上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我要安全的主观愿望。

(3)强制性:培训本身包含着强制的理念,“依法管理”必须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安全生产法》明确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第八项“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第二项“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等等充分体现了培训的强制性。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必须是全员参加,必须坚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的原则。

(4)时间性: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应贯穿于终身教育之中,存在于人的生命之中,教育培训必须融入人们的思想,成为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宣传这一理念需要长期的努力。安全教育培训应具有组织性、计划性、针对性,同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工程的实际和所处的地理环境制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的教育培训时间和内容。

4. 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除了包括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外,还应包括以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

(1)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这是建筑施工企业内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它主要包括:A.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B.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C.起重机械和场内运输有关的安全知识;D.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E.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和规定;F.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G.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办法等。

(2)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教育。是指从事某一作业的工人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工业卫生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3)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技能是指人们安全完成作业的技巧和能力。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通过具体的操作演练,掌握安全操作的技术,是工人实际安全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教育,是知识教育“应知”和技能教育“应会”的结合,是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师带徒”活动的体现,是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教育的重点,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4)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通过举办展览、发放挂图、张挂安全标志警告牌、张贴悬挂大幅安全标语等方法,潜移默化地去影响工人,使之成为自觉的行动,树立“我要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

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范文6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

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我省“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各市要根据本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活动”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xx〕52号)要求,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继续开展以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另外,要统筹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工作,相互促进、协调推进,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三、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指示精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更好地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上。要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新途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采取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继续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多样性宣传活动

各级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

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4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份第3周应急预案演练周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