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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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范文1

建国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获得了严重成就,迄今以宪法为中心的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构成,但还不能完整顺应全面建立调和社会新形势的需求。一些对构成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亟待研讨制定,一些曾经制定的法律也需求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和社会全面调和开展的请求进一步加以修正完善,另外一些行政法规和中央性法规也需求修正完善及与相配套的施行细则则需求出台。我国当前的立法目的是:为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全面调和开展的新形势,要继续增强立法工作,进一步进步立法质量,到2010年构成具有中国特征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消防法》的修修订是完善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请求。原《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开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消防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状况和新问题。原《消防法》的一些规则曾经难以顺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求,主要表现在消防平安管理的有关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防备火灾风险的有效机制;消防工作义务机制不够完善,消防义务主体的消防义务不够明白;消防监视机制不健全,致使监视不到位等。

《消防法(修订草案)》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经过。新《消防法》的公布及施行,关于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分离”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肯定消防工作的职责、强化消防监视管理、促进火灾隐患的整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新《消防法》的公布及施行是我国消防法制建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我国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其从消防工作的方针、准绳,乃至于对火灾的防备、消防组织的建立、灭火抢险救援工作、法律义务等都做了愈加明白的规则,使消防工作的主要方面愈加科学、合理,也愈加契合中国特征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请求。

二、《消防法》修订中的几个新制度

(一)树立消防平安义务制度

《消防法》第二条抵消防工作的准绳及消防平安义务制度停止了特地的规则,即“依照政府统一指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担任、公民积极参与的准绳,实行消防平安义务制”,并增加了“树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相比于原《消防法》,其关于消防工作准绳及消防平安义务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规则,有效的谐和了特地机关、有关单位和公民等社会各方面在消防工作中的关系。这样的规则愈加合理,由于消防工作属于社会公共平安事业,需求多方面的积极参与,政府是社会公共平安事业的执行者,应当担负起指导义务;特地机关是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应当依法管理消防事业;而有关单位和公民是与消防事业利害关系最亲密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到消防事业之中来。修正后的《消防法》,依法实行时肯定了国务院抵消防工作的准绳请求,契合消防工作规律,有利于谐和公安消防机构、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与社会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树立和落实各方面的消防平安义务制,有利于调动公民参与消防平安建立的积极性。

(二)变革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核制度

建立工程消防图纸的设计与审核是特地性技术工作,应当由特地的技术机构和技术人员来承当。但是长期以来,建立工程设计由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来审核,而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图纸由公安消防机构来审核。由公安消防机构来审核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占用了消防机构的病原,使灭火救援一线人员愈加紧缺,削弱了经常性的消防监管。2

《消防法》在修正过程中将消防设计作为整个工程设计的一局部,规则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图纸检查机构承当按照国度质量规范审核工程设计图纸的职责,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仅承当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图纸的备案、抽查义务。这样以来,能够发挥消防设计图纸审核人员的专业优势,进步审核质量;可以将公安消防机构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人力、精神增强消防平安监视。为了增强消防监视,修订后的《消防法》还规则了人员密集场所、较大范围的寓居建筑以及特殊用处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公众汇集场所投入运用、停业前的消防平安检查程序;规则了中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及严重失实消防文件的法律义务。

(三)树立消防产品公告管理和出场批次检验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证消防产质量量的义务应由相关行政部门来承当,但在理论中,产质量量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产品的消费、运营和运用管理方面存在义务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为处理上述问题,修订后的《消防法》树立了消防产品公告管理和出场批次检验制度,即抵消防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出厂批次检验和强迫性产品认证制度。这将有利于从源头上处理消防产品的质量问题,有利于避免不契合国度规范、行业规范的消防产品进入市场,也抵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提供了根据。

(四)推行火灾公众义务保险制度

近年来,许多中央发作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常常因赔偿、补偿不到位,给大众消费生活形成艰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要素,也给政府带来宏大压力。

我国《消防法》在修订过程中,规则国度鼓舞发作群死群伤可能性较大的公众汇集场所和易燃易爆风险品消费、贮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义务保险。鼓舞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义务保险。由于我国保险事业开展较晚,在社会保险认识普遍偏低的状况下,从公众汇集场所和易燃易爆风险品消费、贮存、运输、销售企业开端,逐渐推行火灾公众义务保险制度,有利于发挥这项制度抵御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完善消防监管制度

修订前的《消防法》将消防机构应当承当的监视管理义务分散规则在“火灾预防”一章中,且不完好、不明白。修订后的《消防法》单独设立“监视检查”一章,集中规则了关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机构的监视管理义务。一方面加大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强化了对公安机关依法实行职责的监视,这些规则可以实在的保证《消防法》的贯彻施行,同时避免权利滥用,契合依法行政、权责法定、公开透明、承受监视的法治请求。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范文2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由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气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范文3

从基本上提高我区火警防控才能和公共消防安全程度。依据全市“安全”建立发动部署大会要求,为深化贯实《市人民县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消防基层基本工作的意见》渝办发〔〕126号)精神。经区县政府赞同,现就进一步增强全区消防基层基本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照“县政府统一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部分依法监管,单位具体负责,公民积极参加”准则,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夯实消防基层基本,推进消防体系体例、机制变革和创新,推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收集,促进全区消防安全情况基本好转,为完成“3.14总体部署,加速“安全建立发明优越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工作目的

具体提高火警防控才能和公共消防安全程度。2012年,依照“一年增强、两年打破、三年攻坚、四年稳固”工作目的。全区基层消防机构建立、公共消防设备建立、火警防控才能、大众消防安全本质等四个方面首要目标到达全市抢先。

设立消防安全治理办公室到达100%装备专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12人;村(居)委会设立消防工作小组。基层消防机构工作职责、准则明确,基层消防机构坚持健全。全区一切镇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悉数坚持防火安全委员会。基本台账健全,工作办法落实到位。

重点处理高层、地下建筑灭火配备。公共消防设备愈加完善。完成消防站建立;完成多功用消防模仿练习场地建立;增强消防配备建立。

有用节制较大火警变乱,火警防控才能具体提高。10万人口火警灭亡率节制在0.19以内。果断避免重特大火警和群死群伤恶性火警变乱;区县政府挂牌督办的严重火警隐患到期整改率到达100%全区22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计算)规范化治理到达100%积极指导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渐履行消防安全规范化治理形式。

大众堆积场合从业人员,大众消防安全本质分明提高。全区学生消防安全受教育率到达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治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主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培训率到达100%大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大众消防安全称心率不低于80%

三、首要工作办法

部分依法监管,增强消防安全责任系统建立。依照“县政府统一指导。单位具体负责,公民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准则,着力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安全责任系统。一是严厉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一把手”抵消防安全负总责,分担指导详细负责全区各项消防工作开展;具体落实“一岗双责”制,县政府分担指导对分担领域和部分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不时增强和发扬区和镇街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效果,统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依据分歧期间的实践状况制订相关工作方案,积极整治火警隐患,保证全区火警方式不变;坚持健全消防工作审核表扬机制,将公共消防安全工作归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管治暨安全建立审核内容,抵消防工作开展晦气、火警变乱频发的镇街执行“一票否决”准则;从年起,区县政府将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工作提高前辈单位评选表扬活动,将能否发作火警变乱、否存在严重火警隐患、普通火警隐患能否积极整改、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能否到位、消预防理能否规范、否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等内容作为评判规范,并积极将开展消防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引荐上报市县政府表扬。二是增强本能机能部分依法监管责任。依照综合治理部分、行业主管部分、法律监管部分分类,进一步明确全区各镇、街、区县政府有关部分的消防工作职责;坚持消防部分与安全生产监管、建立、文明、教育、产物质量监管、工商等有关部分的状况传递、信息共享和结合法律协作机制。三是增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化贯实《机关集团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1号)增强对辖区社会单位特殊是人员密集场合的监管,深化推进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治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警隐患、组织应急分散练习训练、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充分发扬社会单位的技能优势和治理优势做好本身消防工作。

使全区现役消防队到达6个;2012年,统筹城乡公共消防设备建立。年内完成消防站建立。新装备包括抬高车、大功率排烟机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消防车辆器材配备,使全区每个消防站执勤车辆均不少于5辆,每个消防站至少装备1辆抬高消防车;全区新建市政消火栓150个。

落实经费、配备等保证,大力增强多种方式消防力气建立。要进一步坚持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机制。将消防军队建成一支综合应急救援步队,提高应对突发公同事件的综合应急救援才能和程度。稳固现有企业单位专职消防步队的基本上,依照《市多种方式消防步队建立三年规划(年)要求,加快推进镇街、村(居)多种方式消防步队建立,健全我区以公安消防步队为主体,专兼职消防步队、任务消防步队、意愿消防步队为增补的四级消防力气系统,切实加强社会防控火警全体才能。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增强对多种方式消防步队的营业指导、日常治理和技艺培训,深化推进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多种方式消防步队灭火救援实战才能,提高灭火救援程度。年,要力争在全区一切镇建成县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新乡村建立“千百工程”示范村和推进村建成村意愿消防队。2012年,全区一切行政村坚持村意愿消防队,基本坚持起掩盖全区城乡的当地消防力气系统;完善多种方式消防步队建立保证办法,完成多种方式消防步队营房设备和配备器材上档晋级;创新保消一体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全区各地保安员和单位内部治安捍卫人员实行消防宣传、防火放哨、扑救初期火警等消防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范文4

关键词 消防技术服务;监管模式;行业自律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2-0229-01

1 消防技术服务的意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培育及发展,是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的重要措施,是政府转变职能、建设完善开放竞争的现代消防市场体系的客观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种类众多,具体包括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消防技术咨询服务、火灾事故辅助调查服务、消防技术检测服务等等,其主要意义在于面向社会和公众,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消防技术服务和管理,以保证其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从而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保障。有利于解决消防部门警力不足的问题,是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公共安全消防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2 消防技术服务的监管模式

我国目前比较流行的、效率较高的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模式是以公安消防机构为领导,辅以消防协会的监督和自律。

公安消防机构是消防工作的执行部门,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上,积极引导各种社会资源向消防安全、消防管理与宣传等服务项目上集中对不同技术水平的中介组织明确其能够提供的服务范围。在市场发展上,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技术服务专门设立部门规章以进行规范,实行鼓励保护的政策。在监督上,严厉打击违犯技术服务标准的行为,杜绝消防工程自行安装和监测的行为,切实维护消防安全。

消防协会是一个提供信息的平台,是行业自律和监督的平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消防机构不可过多的参与管理和经营,因此就需要消防协会的协助,及时把一些技术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消防协会还可公平公开的可以提供技术服务机构所需的市场信息,便于营造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3 消防技术服务存在的问题

3.1 消防技术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对于消防技术服务,其市场准入机制尚未进行立法规范;消防技术服务行业

的管理制度也并没有相关的专业性法律。而对更加细节性的问题,则更缺少相关规定了,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性质、地位、技术条件,其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技术水平等。

即便《消防法》本身,也存在需要更新修订的地方。虽然《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对消防技术服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事实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并未得到明确具体的界定。

3.2 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发展不充分

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发展设计到多个层次、多个方面,各个环节得不到充分发展,其市场发展得也就不够充分。

1)技术服务项目比较单一。我国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起步较晚,多数规模较小,业务范围较窄,提供的服务不够全面和系统,大多都能提供消防安全监测等服务。这样单一的服务却有多家服务机构存在,很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2)中介服务市场发展滞后。一方面,个人对中介服务的认可不够高,缺少主动寻找中介服务的意识,这便导致中介服务难以开展。另一方面,社会安全意识不够高,若不是消防检查,很多单位不会主动寻求消防中介提供服务;相关法律对中介服务的确认与规范也存在漏洞,缺少法律依据和监管的中介服务自然难以得到青睐。

3.3 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不足

监管是以制度和法律为依据的,缺少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监管就会存在缺失。在消防技术服务遭遇法律空白时,高效公平的管理也能够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只是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了法律的支撑,很多管理缺少必要的合理的沟通,以致无法达成管理上的共识,最终难以形成完整有效地政府监督管理、行业自省自律的运行机制。

4 如何加强消防技术服务的管理

4.1 建立健全消防技术服务法律体系

首先要完善《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关于消费技术服务的规定,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最新状况,制定实施符合社会需求的消费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之下,消防技术服务才会有序进行,消防安全才能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

其次,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消防技术服务的特点,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规章,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业务范围、资格条件以及审批程序、行业管理、监督管理主体等具体问题,从而保证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

4.2 大力培育服务市场

政府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场的变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则应不断强化自身,提高技术水平,扩大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形式,以吸引更多客户。广大消费者则应提高消费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消除消防隐患,正确认识消防技术服务中介机构。

4.3 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

行业自律管理应该在消防技术服务的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提高行业自律和监管,各级消防协会应设立专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分会或专业委员会,应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消防协会还应联合政府部门,积极号召广大消费者,倡导共同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建立消防技术服务自律机制和消防技术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闫霁,沈友弟.关于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2,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M].2009,5,1.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范文5

经济的加速发展推进我国社会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在国务院以及国家五部委的积极指导和监督下,实现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细则制定是消防部门的工作重点。加强基层消防,提高防火安全整体系数,是消防工作的重要方向。基层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加注重火灾预防及防火安全管理,为有效增强管理效率,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网格化管理,在消防防火安全管理中,能够进一步细化消防防火管理区域,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效率,对社会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着重要作用。

1网格化管理

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创新技术,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城市管理区分为一定数量的单元网格,以实现更高效的区域管理。该管理模式是在一定标准下进行的,将管理对象为若干网格单元后,结合信息化手段以及数字化技术,并利用Internet为资源平台,进行网格单元之间的控制管理[1]。各单元网格间能够进行信息的沟通,以保证整体网络具有完整性,实现资源的共享性,最终达到管理效率提升的效果。网格化管理模式,能够将原本较为复杂的信息实现条理划分,在单元划分完成后使管理过程更趋向规范和完善,使管理难度大大降低。

2网格化管理基本原则

网格化管理是在一定标准原则下进行的,主要原则包括的管理原则有:

1)网格单元划分标准性原则。划分标准,是网格管理的首要原则,在网格单元划分过程中,要参照其相关标准,保证网格化管理基础准确有序,为后续管理打好基础。

2)网格单元间信息性原则。网格化管理本身就是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的控制管理,因此在信息化背景下,保证网格单元之间的信息畅通至关重要。要使网格信息交流通常,信息及时精准,保证网格化管理具有整体性,便于更加高效控制整体网络,提高管理效率。

3)网格单元间资源协调性原则。资源协调性原则使网格化管理的关键性原则。该管理模式应用的最终目的在于在一定范围内,对单元网格进行资源管理,信息共享,达到资源协调运用的目的,以更好服务于整体管理,提升管理效果。因此遵循单元网格之间的资源协调性原则十分重要。

3网格化管理在社会消防防火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网格化管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社会消防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对某城区的消防防火安全管理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能够提高防火安全管理系数,增强管理主动性,更加准确判断火灾情况,大大提高消防效果。

3.1增强消防安全管理主动性

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中,管理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即消防安全管理的方向以及具体流程流动性较大,使安全管理处于被动位置,以至于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够从主动角度出发,在问题发生前进行全面覆盖式管理,将隐患有效预防。

3.2增强管理速度及准确性

在消防安全管理中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主要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因此具有现代管理特征,即管理速度快,准确性高。对网格单元进行信息化管理主要是采取数字化管理方法,即对管理对象、过程进行数字化评估分析,提高管理的精准性,实现数字化控制[2]。

3.3实现信息完整管理

网格化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实行规范的流程化管理,参照消防基本管理标准,对火灾发生、火灾情况、消防出警以及完成救援形成一个封闭环路,保证管理全面、完整。同时,网格化管理能够实现高效的信息采集和传递,避免出现信息流失[3]。在信息收集完成后进行快速传递,到达相关管理中心后进行分析处理,这些消防安全信息的及时、精准传递保证网格信息流通顺畅,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

3.4强化街道消防安全管理

网格化应用的直接作用在于增强城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效率,使街道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发挥,促进管理效率的提升。以下图1 为例,是网格化管理流程示意图。

图1 网格化管理在消防防火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流程示意图

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革新手段,将传统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下的部门分割、各自为阵、资源零散等问题综合起来,实现街道消防安全的综合管理[4]。

2.5增强综合管理能力

网格化管理的应用使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相对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使各部分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实现实时把握。在动态管理影响下消防安全情况具有阶段性监测特征,能够为长远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参考。同时全面的信息管理及绩效评价能够使管理效果更具实效性。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范文6

消防安全责任状范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推进消防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各行政村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心,确保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特与各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具体履行的责任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各村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

二、 落实责任

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理会制度,每年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各村要建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安全用火用电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建设,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三、 工作职责

(一)要及时开展各类消防宣传、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演练活动;严格控制火灾事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部门;年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落实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村委会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重大节日前、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全面检查,并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并积极参加镇政府、职能单位组织召开对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问题;将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

***镇政府: 村委会:

消防安全责任状范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同志为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实施演练。

单位盖章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状范文三:

责任人: 责任人:

职务: 职务:

为贯彻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滁州水石影城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影城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影城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营运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室)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滁州水石影城: 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滁州水石影城安全部:

责任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