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回收的目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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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回收的目的

垃圾回收的目的范文1

关键词: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 存在问题与对策 技术分析

引言

城市垃圾就是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由于失去原有利用价值而被抛弃的物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垃圾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我国传统垃圾处理方式早已不能满足时代需求,因此必须不断提高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技术。

1.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还未得到广泛普及

虽然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在很早就被提出来,但在我国真正落实垃圾分类处理的城市还不多。目前真正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城市主要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其他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还未落实。虽然一些城市都对垃圾分类进行了初步尝试,但之后不了了之,垃圾分类回收最终成为一种摆设。一些城市对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只是简单的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并没有对城市垃圾进行细分,这种分类无法充分利用城市垃圾中的有效资源。

1.2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

由于目前我国并没有对垃圾分类回收标准进行统一,因此各个城市的分类标注各不相同,这将使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技术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例如,上海城市垃圾细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而国内大部分城市仅将垃圾分类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国内各城市垃圾分类标准的不统一,将影响垃圾分类的规范化,从而增加之后在分类处理时的困难。

1.3垃圾分类体系不完善

城市垃圾实行分类回收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理和利用垃圾。一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完善,导致分类处理工作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我国大部分中小型城市对于垃圾的处理方式只有进行简单填埋,并没有设立垃圾焚烧厂等其他处理方式。由于垃圾中一些有害物质无法得到特殊处理,很容易使城市垃圾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1]。

2.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技术对策

2.1分区进行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是一项系统化的复杂工程。可以先选择一些具备条件的城市或城市内的小区设为试点,在这些地方积累了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经验之后,在逐步在全市、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2.2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

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主要是依靠政府领导,由环卫部门负责,这种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方式,不但不能够主动利用垃圾中的有效资源,增加垃圾分类回收难度,还会使垃圾分类回收和分类处理工作无法贯通,无能有效利用新技术对垃圾进行处理。国外一些垃圾处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国家,都采用了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垃圾产业化进行。对于具有利用价值的有效垃圾,企业利用一定价格进行回收,市民不仅可以通过垃圾分类回收获得资金,企业也能够通过利用再利用有效垃圾获取经济效益[2]。

2.3加大垃圾分类回收和利用率

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分类缺乏目的性,多数城市只是简单的对垃圾进行分类并填埋,真正对一些有用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十分少。因此我国应当加大对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力度,鼓励企业从事垃圾市场化运作,加大对自身产品使用后的回收再利用工作,这样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回收原料节约生产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降低产品使用成为垃圾后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3.垃圾分类处理技术分析

3.1堆肥技术

采用堆肥技术对垃圾进行处理主要是有计划有控制的利用细菌等微生物将有机物转变成为腐殖质。堆肥技术主要用于处理城市垃圾中不可再生垃圾和生活垃圾等。一方面,利用堆肥技术处理城市垃圾,不仅安全可靠,而且占地面积不会太大,但要注意在选择处理位置时应当尽量远离居民区以防止处理过程中散发出的气味影响居民生活。另一方面,城市垃圾中可降解有机物一般会超过百分之十,肥效也大大超过了百分之四十,采用堆肥技术可以大大降低最终垃圾量。根据研究数据表明,采用堆肥技术处理城市垃圾后的垃圾量只有最初的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左右[3]。此外,在处理过程中,生产产品量和城市垃圾中可再利用资源比例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在使用堆肥技术对城市垃圾进行处理时,能够大大减少对水资源、自然环境的污染。但如果城市垃圾中含有重金属,使用堆肥技术对垃圾进行处理,不仅会影响堆肥产品的质量,还会直接对地下水产生污染。是以,在使用堆肥技术对城市垃圾进行处理时,垃圾的分类回收环节十分重要,需要耐心和细心仔细进行。

3.2焚烧技术

利用焚烧技术对垃圾进行处理主要是将垃圾中的可燃物质与空气进行充分接触并进行燃烧反应,该方法操作起来安全可靠,在处理位置的选择上最好选择近郊地区,这样能够为垃圾的运输提供很大便利条件。采用焚烧技术处理垃圾,不仅产生的残渣十分少,能有效防止处理城市垃圾时对水资源产生的污染,并且其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热能还可进行工业利用。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焚烧技术处理城市垃圾消毒彻底,处理效果好,其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微量剧毒物,应当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

3.3卫生填埋技术

卫生填埋技术在处理过程中对污染进行有效控制,将整个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降到最低,这与传统填埋技术有着很大差别。目前,卫生填埋技术早已成为处理城市垃圾中不可或缺的有效方式,主要对堆肥技术和焚烧技术处理城市垃圾后产生的残渣进行处理。卫生填埋技术安全可靠,但在利用该技术进行垃圾处理时应当注意防火,并且由于其占地面积较大,因此在选择处理位置时应当注意远离城区[4]。使用卫生填埋技术时产生的甲烷可以再次进行工业利用进行发电、生火等。

4.结语

对城市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再处理,不仅能够实现垃圾资源化、产业化,也能使垃圾得到减量化效果并有效节约开支,增加收入。我国应当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并统一垃圾分类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对我国城市垃圾进行减量化处理和资源最大化利用,全面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沐生,刘学英,吕爱清等.浅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1.2(1):37-40.

[2]陈春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J].农机化研究.2011(4):89-93.

垃圾回收的目的范文2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美丽中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市、县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科学实施、注重创新,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一、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量迅猛上升,同时垃圾回收行业却在萎缩,大量的垃圾包围着城市;销毁处理垃圾也给财政造成资金压力,土地占用面积亦在不断增加,导致城区城乡结合区生态环境恶化。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有利于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处理目标。

据专家统计和实践证明,目前生活垃圾中约70%为厨余垃圾、果皮等有机垃圾,20%为废纸、塑料类,约4%为玻璃,剩余的为金属、布类等。因此,其中的大部分物质都具有被资源化利用的可能,合理加以开发利用将能变废为宝。每利用一吨废纸,可造纸800千克,相当于节约木材4立方米或少砍伐树龄为30年的树木20棵;每利用1吨废钢铁,可提炼钢900千克,相当于节约矿石3吨;1吨废塑料再生利用约可制造出0.7吨汽油/柴油;1吨废玻璃回收后可生产一块篮球场面积的平板玻璃或500克瓶子2万只。

在许多发达国家,垃圾回收作为一种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以美国的巴尔的摩、华盛顿和里奇蒙为例,过去回收垃圾每处理1吨需要花40美元,分类处理以后,这些回收的垃圾不仅创造了5100个就业机会,而且创造了5亿美元的财富。

二、当前垃圾分类处理实践的问题分析

当前垃圾仍是随意丢弃,垃圾处理以填埋和焚烧为主,宝贵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受国情、生活方式、观念、习惯、设施等因素制约以及相关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管理法规等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影响,垃圾分类收集的推广和普及带来很大难度。垃圾分类之所以难,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三点:

一是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较差。传统以来我国都是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个体小生产者生活方式,导致国人先天没有合作意识,私德良好,公德缺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强调发展,相当长时间都没有将发展与环保联系在一起。此外,仍有大量农业人口,在广大的农村群众心里一直以来没有什么环保意识,也没有人来教他们什么是环保。

二是与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垃圾混装习惯相抵触,政府缺乏政策支持。事实证明,要改变这种长时期所养成的生活习惯,仅靠配置一些分类垃圾桶、垃圾袋,或是进行简单的宣传是不够的。而且目前我们的相应政策、法规、环卫体制等不配套,垃圾收费核算标准简单,垃圾即使进行了分类收集也不会按分类计量收费,使得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较难,影响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是回收利用技术比较落后。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系统还没有建立,如果做不到垃圾的分类投放,那么收集、回收的垃圾都无法达到回收再利用。目前,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当前我们所拥有的垃圾处理资源如何配置,即如何激发公民、环卫部门、环卫企业的积极性,促使各方参与到垃圾回收处理,实现垃圾有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措施建议

对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应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来进行。通过宣传、动员和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分类收集,同时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社会由粗放生产及消费转入集约生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再利用。

1、群众参与。推广和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中,居民的行为与态度是决策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法律、经济手段主要是通过促进市场发展、技术进步等间接发挥作用,而起直接作用的是居民行为。居民行为的内容,包括居民参与意识、参与积极性与参与率、居民分类效率等,与居民家庭收入、家中是否有老人、有无回收经历、居住条件(如厨房面积、住房类型)、教育程度、指导、收费制等因素有关。加强居民行为的研究和引导,让市民理解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知道自己的行为与自身的生活相互关联,与他生活的城市相互关联。提高市民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和培养市民养成良好的习惯,大力提倡居民在家中分类收集抛弃垃圾。

垃圾回收的目的范文3

[关键字]宝安区 生活垃圾 处理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24.3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3-164-1

伴随着城市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和城镇生活垃圾的管理和控制已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之一。如按照人均日产生1.0kg垃圾计算,每天将产生2万余吨生活垃圾,加上市政清扫垃圾,实际城市生活垃圾量将更加巨大。如果不能合理有效的处理这些垃圾,不仅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制约当地经济和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更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

1宝安区生活垃圾的现状

宝安区是深圳市六个行政区之一,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随着经济的发展,宝安中心区(含新安、西乡2个街道办事处)的垃圾产量也在逐年增加,垃圾主要来源于城市居民、商业、外来流动人口及街道清扫等,其次是各种工业垃圾。以前宝安区中心区的生活垃圾是运到老虎坑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集中处理的, 老虎坑垃圾处理园区距宝安中心区的平均距离为40km,由于运距较长,采用直接运输,收运车单台载重量少,收运车辆较多,致使大量小型垃圾收运车奔跑在宝安区中心区街道上,不仅二次污染较重,运输成本较高,而且造成交通堵塞,致使生活垃圾不能及时运往老虎坑处理园区,严重影响宝安区中心区的城市环境卫生,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以上诸多问题,在宝安中心区建设了大型垃圾转运站,并且对垃圾进行有效的分类回收。

2垃圾分类回收采取的对策

(1)垃圾分类回收分片分区,有步骤、渐进地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居民环境意识充分具备、政府部门集中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方能实现。目前,深圳市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仍采取混合收集的方式,其中的弊端已经日益显现出来,并且与深圳市的城市建设不相符。直接运输成本较高,而且并没有先进行分类收集,然后再转运的效果好。当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推进应结合当地实际的法规政策环境、居民环境要求和政府工作目标循序渐进,但是显然已成为当今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2)采取道德和法律双管齐下的方针,来推动垃圾分类回收。

一方面要通过舆论导向来培养市民将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增强市民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宣传,使市民懂得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和垃圾分类的意义。城市垃圾管理是推进循环经济的前沿领域,应大力宣传城市垃圾源头减量化的思想,提高市民、企业对城市垃圾源头减量化的认识,增强对产品生命周期的重视,从源头控制城市垃圾的产生,最小化全社会排出的总废物量。当市民把这种垃圾分类的行为当成一种习惯时,垃圾分类回收的工作就会进展顺利。另一方面要采用法律的手段,对一些不能够很好执行分类回收的行为,采取法律手段来强制纠正,促使其养成正确的投放垃圾习惯。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作用下,一定会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回收的良好氛围。

(3)加大对垃圾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效率

我国现有的垃圾分类方式制约垃圾的后续资源化。垃圾分类缺少目的性,有些城市只有简单的垃圾填埋,对一些有用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很少,使那些资源垃圾即使分类了,也没有市场。因此应当加大垃圾资源化的力度,特别是鼓励企业对自己产品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自己产品因使用后成为废品的回收工作,一方面可以回收原料,节约成本,促进企业循环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这种垃圾因乱扔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例如,电子产品企业,在产品失去其使用价值后,厂家可以回收其废品,在企业重新拆解回收其有用成分进行产品的再生产,此外也解决了垃圾流转过程中电子元件一些附加重金属的流失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大部分垃圾均是产品使用后的废品,或是包装垃圾,如何回收这种垃圾,使之重新回到生产领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体现。

(4)建立垃圾回收的信息网络系统,畅通垃圾的回收渠道。

垃圾具有时空相对性,某种物品对某地或某个时段来说是垃圾,但随着时空条件的改变,又变成被重新利用的资源或产品。在家庭装修的过程中,剩余的一些建材,包括一些瓷砖、板材、油漆,大部分被拉到垃圾堆中去,而这些建材有些对环境有很大的危害性。这些剩余的建筑材料如果在信息网络畅通的情况下,瓷砖又可以被重新用来装修一些简单的地面,比如说洗澡间、窗台;板材可以在打家具缺零时补整,剩余的油漆也可以被其他家装重新使用,这样剩余建材就会重新得到充分的利用,一方面节省了材料,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垃圾的产生。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常造成在家庭装修过程浪费大量的材料,同时也产生了不少不必要的垃圾。因此完善垃圾收集和利用网络,畅通垃圾的回收渠道势在必行,使垃圾通过这样的网络得到更好的收集,或重新利用,同时减少了有用产品成为废品的可能性,也减少了垃圾的流转环节。上海市实行了垃圾网上收购的新举措,这样就畅通了垃圾的回收渠道。

(5)完善垃圾分类的硬件和人员配制。

垃圾源头分类回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需要有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如分类容器、收集车、转运车、转运站、各种综合利用厂、焚烧厂、堆肥厂等。因此,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回收的硬件设施,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回收中转站,完善垃圾的末端处理。

(6)垃圾分类回收应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

垃圾是一种资源,垃圾分类回收也是一种产业。对一些可回收的资源垃圾,采取一定的收购价,市民通过垃圾的分类回收,也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同时这些从事垃圾回收的企业也可以获得不菲的经济收入,促进了垃圾分类回收的良性循环。因此,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回收有用的垃圾,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垃圾进行最终的填埋处理。

3结论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推广和普及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深圳市的环卫设施目前在专业技术和建设水平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是由于城市发展历程、城市发展环境以及环卫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努力的过程和已经取得的成绩,在城市中心建立了大型垃圾中转站;通过舆论导向来培养市民将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完善了垃圾分类的硬件和人员配制;建立垃圾回收的信息网络系统,畅通垃圾的回收渠道等。为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垃圾回收的目的范文4

关键词:中小城市垃圾分类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我国有670多座城市,大部分是中小城市,这些城市平均日产生活垃圾量在500-1000吨左右,垃圾处理占用土地、污染土壤、水体和空气,处理1吨垃圾所需费用在150-300元左右,城市垃圾处理已成为中小城市环境所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之一。

一、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

从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要把解决垃圾污染和危害环境问题作为经济社会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变垃圾末端治理为从源头抓起,推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促进垃圾的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从而达到抑制垃圾,减少污染,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目的。因此,在中小城市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已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需求,也是提高人们生态环保意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措施。

二、垃圾分类收集发展规划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城市垃圾管理的一次革命,能有效回收资源、降低处理成本和减少土地资源消耗,并提高市民文明行为。

1、垃圾分类

1.1粗略分类

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主要有废纸、塑料、玻璃、金属、橡胶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有厨余垃圾(菜叶、剩饭等)、煤灰、泥土等;有毒有害垃圾主要有废旧电池、日光灯管等。

1.2详细分类

1.2.1生活垃圾

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主要有废纸、塑料、玻璃、金属、橡胶等)、餐厨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主要有废旧电池、日光灯管等)。

1.2.2非生活垃圾

包括装修(建筑)垃圾、废旧家电(具)、园林垃圾(落叶枯枝等)、有毒有害垃圾(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应与生活垃圾分开,避免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1.3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应按照“以点带面、简便实用、社会参与、规范持续”原则,以居民社区(居住小区)为重点,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机制和方式方法,着力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2.1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

垃圾分类回收(桶)点、垃圾分类社区回收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等。

2.2垃圾分类处置设施(设备)

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卫生填埋场、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场(或堆放场)等。

3、垃圾分类实施

3.1社区分类(试点)

在居民家中设置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等分类桶(袋),实行干湿分开(有机物与无机物分开),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开。在生活小区投放分类垃圾桶,引导各生活区内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可先行垃圾分类试点,再逐步推广。

3.2学校分类(试点)

树立“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思路,中小学校园内开展“回收每一张纸片、珍惜每一点资源”的垃圾分类收集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中去,坚持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影响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一片社区的原则,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3.3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将所产垃圾自觉分类,将可回收垃圾分类出售或分类投放。

3.4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系统,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垃圾分类宣传

4.1加强宣传引导

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发动组织广大市民、团员青年、少先队员、机关党员干部争当垃圾分类实践者和志愿者,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支持垃圾分类、人人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4.2指导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及明白纸,在居住区内设置的垃圾回收容器必须张贴相应的标牌、分类标识,使广大居民对垃圾分类有直观的了解,实施自觉分类。

三、垃圾分类收集实施保障

1、法规政策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政策,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综合处理。

2、组织保障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组织领导。中小城市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落实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作为“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

3、资金保障

落实资金保障。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科学测算工作经费,加强对分类容器及收运装备配置、分流处置设施建设等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垃圾回收的目的范文5

如何破解垃圾分类工作止步不前的尴尬境地?带着这一问题,记者前往日本__垃圾分类领域的典范邻国,看看同一袋垃圾在这个国家的不同旅程。

伊藤家的垃圾之旅

2015年11月19日早晨,日本爱知县丰田市伊藤家。

用完早餐后,伊藤把牛奶玻璃瓶、罐头鱼铁盒和三明治塑料包装这三件垃圾分别装进三个不同的垃圾回收袋,再放到家门口的垃圾回收箱里。这一天是丰田市的垃圾回收日,不一会儿,一辆垃圾回收车来门口收走了伊藤家的垃圾。

伊藤向记者说:“日本人都有垃圾分类的习惯,从小学四年级就开设专门的课程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像这种家庭垃圾,要扔到指定的回收点放置。”

据了解,日本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与回收方法。以丰田市为例,生活垃圾被分为以下类别:可燃烧垃圾、不可燃烧垃圾、塑料容器和包装、瓶和罐、有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标识的塑料瓶、废纸类、有害垃圾和大型垃圾。

同时,针对不同的垃圾也分别有详细的投放方法的规定,如可燃烧垃圾、不可燃烧垃圾、塑料容器和包装要装在45升以下透明或半透明的垃圾袋里;瓶和罐以及有PET标识的塑料瓶则要放到指定的网兜内;而大型垃圾则必须申请上门收集等。

伊藤家三袋垃圾的最终归宿是一家名为“丰田市环境监测中心垃圾发电厂”的非营利组织。在这里,伊藤家的三袋垃圾将会按类别进行焚烧处理。

丰田市环境监测中心垃圾发电厂由政府投资兴建,委托丰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管理,每年利用垃圾发电向日本国家电网售电可获40亿日元的收入。发电厂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电厂每年的运转费用远不止40亿日元,属于亏损运营,但即便是这样,这家发电厂也已运行了40余年,每年亏损由日本政府补贴。

谈到这种亏损,工作人员笑着说:“其实,环境保护就是要付出昂贵的经济代价,就像中国有个词叫‘烧钱’一样。”

在这里焚烧的垃圾需经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焚烧会在1300摄氏度高温下进行,将一部分垃圾转化为蒸汽,经过烟气脱硫装置降低污染后直接排出,还有一部分在第一阶段未完全燃烧的垃圾,将会经过第二阶段1400摄氏度高温继续燃烧,对于仍未充分燃烧的5%左右的垃圾颗粒将通过蒸馏水形成结晶体,垃圾焚烧厂会将这些结晶体以适当价格卖给工业用混凝土等原材料制造商,工业原材料制造商再通过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掺入混凝土的制作过程中,这在日本被视为工业原料制品的合理添加范围。

我们在做“无用功”?

回看国内,2000年,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确定北上广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4年7月,《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指南(试行)》,在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面提出:“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与处理处置。目前还不能进行分类清运与处理处置的地方,应该实行垃圾袋装,定时定点投放,并及时清运”;2010年4月,住建部又《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在基本要求中指出,“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

15年来,国内许多城区都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但在缺乏可操作性指导和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国内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并不顺利。

杭州就是2000年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但后来却不了了之。2010年初,杭州再次启动试点,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对应红色、蓝色、绿色及黄色四种颜色垃圾桶,并免费提供可降解的厨余垃圾袋。目前,垃圾分类已经覆盖了杭州98%的生活小区,每年93万吨垃圾进入可回收渠道。

但在杭州大多数小区垃圾桶中的实际情况却不像数据上的“那么好看”――尽管垃圾桶上有明确标识,但很多不能降解的垃圾袋还是赫然放在厨余垃圾桶内;免费发放的可降解垃圾袋里,明显能看到卫生纸、塑料瓶等非厨余垃圾。为了破解难题,杭州部分小区在垃圾分类推行后开始了垃圾分类“实名制”,但遭到了不少居民的不理解和抵制。

最要命的是,即使分类和拣运这两个环节都做得很好,到头来还是没有供回收利用的地方。大部分垃圾只有两个去向:能烧的送到发电厂焚烧,不能烧的就运到垃圾填埋场。这就意味着,前期的居民和运输环节,不少都为无用功。

按照201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50%。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但这一目标的实现,还需要很大的努力空间。“仅仅有条例有规定是没用的,百姓只有热情也没用。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执行部门空白,就连我都不知道谁在执行,哪个部门在执行。”中华环保基金会主任李京华从2004年就开始从事垃圾处理方面的工作,十多年过去了'他最大的感受就是垃圾分类在国内推行得很艰难。“以北京为例,这项工作推行了十多年,但效果甚微,责任在谁也不好说。”他说。

此外,经费不足也是垃圾分类工作迟迟不能推行到位的原因之一。有业内人士算了笔账,以广州为例,如果持续3-4年,仅发放垃圾袋就需14亿元,以200人配1名指导员计算,广州市1800万人,每年需花费40亿元。这样的投入,即便对于发达城市来说,也是不可想象的。

惩罚制度必不可少

记者向伊藤提出了一个假设,如果早晨那三样垃圾包装未经过分类就直接扔进垃圾桶会怎样呢?

伊藤说,如果垃圾没有分类的话,就不会被装车拉走,一直堆积在家门口的垃圾箱里,同时还会被举报、罚款,甚至触犯法律。

谈到法律,日本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法律对垃圾分类处理进行规范,如《废弃物处理法》《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其中,《废弃物处理法》第25条14款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约合83万元人民币);如胡乱丢弃废弃物者为企业或社团法人,将重罚3亿日元(约合2500万元人民币)。日本法律还要求公民如发现胡乱丢弃废弃物者须立即举报。

不仅垃圾分类有相应的规定,垃圾收集日和具体投放时间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如果错过了规定日期的指定时间,就只能存放垃圾到下个收集日再进行投放。

日本的街道上几乎不设垃圾桶,一般只在便利店门口和自动贩卖机旁边设置公共垃圾桶或者大型活动的时候会有临时的垃圾桶。日本居民要按照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段在规定的场所扔垃圾,由当地地方政府负责回收。

日本有的行政区会在年底给每一家住户送上第二年的垃圾投放“年历”,上面的日期会用不同颜色来标注,提醒居民哪一天可以扔哪类垃圾。即使没有“年历”,居民也可以通过市报、政府官方网站等方式了解到垃圾收集日的具体信息。

伊藤说,他们家就有地方政府分发的垃圾回收日历,上面清楚表明每周回收哪一类的垃圾。

国家NGO进退两难

在这些年中,有不少公益机构因垃圾分类试点而设立,他们曾深入_线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推广工作,但至今还在坚持的却屈指可数。

在上海浦东新区潍坊街道,有一家名为“地球家园环保服务中心”在成立时曾是多方关注的焦点,主要从事向居民回收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废金属等四大类生活垃圾的废弃物,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门向居民发“家园卡”、回收废弃物,并指导居民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居民交出的废弃物全部变成家园卡上的积分,居民凭积分可以到专设的超市里换购饮料等日常用品。

但是在开办仅半年多后,这家服务中心便大门紧锁。从社区垃圾分类一线退出的公益组织,这并非是个案。从事环保公益领域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早在7年前,公益组织间陆续兴起了一股推广垃圾分类的热潮,经过了2010年世博会的契机,更有大批公益组织拥入社区,开始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指导和服务。

“当时做得比较好的有热爱家园、福田环保,屋里厢也有项目,青草部落、自然之友也会定期开展活动。“然而,如今再回过头来看,几年过去,依旧在坚持的机构却已经屈指可数了。”只有热爱家园和福田环保还算比较坚挺,很多组织都不做了'有的即使还在坚持,也退回了前期宣传为主的形式,活动的频率还不到盛行时的1/3。”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组织负责人指出,不愿再从事垃圾分类进社区的一线项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得不到关注和重视,得不到肯定和鼓励,也挫伤了员工开展项目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在政府购买公益组织服务的公益招投标中,这些做垃圾分类一线项目的组织坦言,自己的项目并不是街道社区最急需的,自然而然不会成为街道优先采购的项目。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缺经费,这是很多公益组织共有的困境,对于做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一线项目的公益组织来说,在缺钱和缺成功典型案例之间更是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如果没有足够的项目经费,就很难取得成功的案例。但没有成功的试点经验,就不会有人愿意投钱给你。”

为了逃出这样的死循环,不少组织只能无奈地选择自己倒贴经费,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培养出了一点典型试点案例,得到的经费支持却依旧只能用“可冷”来形容。难以承担的人力成本,带来的是人员的高流动性,以至于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可持续性。经过了几年的摸爬滚打,一再地受阻让很多人都退出了一线的垃圾分类落实工作。

对此,致力于利用互联网技术来解决社区垃圾分类问题的“MEI家园”创始人王雁茂指出,一是垃圾分类是一个体系化的产业链,任何一个链接没有处理好,垃圾分类都会失败;其次,垃圾分类运营成本高,造成了垃圾分类的效果不可持续。

在北京,近几年全市的垃圾年产生量一再上升,到2014年底,已突破历史达到773.84万吨。中华环保基金会主任李京华说,这是多种原因造成的。第一就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二是很多后端垃圾处理设施没有建立起来。“先进行垃圾分类,但是没有后续的分类处理,就没有意义了'还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他说。

垃圾回收的目的范文6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垃圾收费;收缴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导致城市生活垃圾排放量增加,严重威胁着城市发展和居民的健康。因此,怎样更好的管理垃圾成为我国目前各大城市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根据垃圾处理所依循的制度原则及其从垃圾的分类收集、运用的处理技术到经济政策的运用进行简单的分类及总结,以便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有着更好的指导意义。

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一)法律

我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制度有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其规定了要防治包括城市垃圾在内的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2005年4月1日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提出对垃圾要进行分类管理。

(二)国务院文件

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建设技术》绿皮书;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批转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几点意见》,主要从城市建设和改善环境的角度,对垃圾管理提出要求;2010年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旨在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使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得到规范。

(三)部门规章和文件

1986年颁布的《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中涉及垃圾污染及防治对策;1992年颁布的《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中涉及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具体内容;2007年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了较详细的规定;2011年环境保护部颁布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做出规定。

(四)地方法规和文件

各地区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陆续颁布了一些与垃圾分类收集与垃圾收费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文件。例如,2002年6月《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2011年l0月南京市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等。

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

随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成分越来越复杂,给垃圾回收利用提出了较高要求,垃圾的分类显得特别重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即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预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2000年4月,建设部选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8个城市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虽然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已经全面展开,但是收效甚微。而且,各地的分类标准也不一致。如2008年2月,上海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4类收集;2010年,广州市将生活垃圾该分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3类收集等。因垃圾分类的标准在各城市并不一致,盛装垃圾的容器上的标识也只有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字样,很难引导人们去准确分清垃圾可回收的种类,加上居民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大部分城市在垃圾分类方面还是举步维艰。

我国学者分析了垃圾分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如王子彦(2008)分析目前采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和卫生填埋,必然带来垃圾污染、垃圾处理场地紧张等问题,而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出路是垃圾分类回收;田立娇等(2010)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三、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技术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垃圾的物理成分,再就是经济水平和技术条件以及地理、水文、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是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处理。

(一)卫生填埋处理

卫生填埋是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和导气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填埋,以及对填埋气体、渗滤液等进行治理并达标排放的处理方法。卫生填埋是一种最常用的处理方法,其处理费用低,方法较为简单,但却容易造成地下水和大气的二次污染。目前主要是施工和建设不能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和建设标准。如果能做到分区建设与填埋、雨污分流、场底防渗、填埋气体的收集并利用(发电或提纯)以及渗沥液浓缩(用填埋气燃烧提供热能)或回灌到填埋场,是非常合理及实用的垃圾处理技术。我国城市垃圾大多采用这种处理方法,但是由于占地面积大,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可利用土地的减少,填埋场地选址越来越困难,此种处理方法在我国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城市已受到限制。

(二)焚烧处理

垃圾焚烧处理是使可燃垃圾与氧进行燃烧反应,将可燃垃圾转换成残渣的过程,燃烧后的残渣量只有原垃圾量的5%~10%。这是垃圾减量化最好的手段,并且垃圾中的病原体和寄生虫卵被彻底杀灭,释放的热量可以转化成其他形式的能量而进行有效的利用。

但是垃圾焚烧主要适用于可燃垃圾,对于无机物含量较高、水分较高、发热量较低、需要添加辅助燃料才能燃烧的生活垃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堆肥处理

堆肥是依靠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人为地、可控制地促进有机物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的生物化学过程。堆肥包括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两种方式。堆肥是生化处理,是废物的一种无害化的稳定形式。从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变化趋势中可以看出,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垃圾中灰渣含量显著降低,厨余类垃圾成为垃圾中最主要的成分,而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厨余类有机物垃圾处理的最佳方式就是使其转化为稳定的有机肥料。但是目前我国的城市垃圾大都采用混合收集的方式,很难实现堆肥处理。虽理论上可以通过预分选将厨余垃圾类有机物分选出来,但不仅增加了运行成本,而且也难以保证堆肥产品的质量,加上单纯的厨余类有机物水分高,需要添加骨料才适宜进行堆肥,是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堆肥处理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

对于城市到底应选择哪一种处理方法,各学者观点不尽相同:姚为等(2010)结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性质、处理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认为卫生填埋应作为其重点发展方向;而王丰春(2003)认为应因地制宜。如,我国北方地区雨水较少、选址又不太困难,应考虑卫生填埋技术;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土地资源较宝贵,应考虑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陈晓艳等(2009)提出应发展垃圾综合集成处理系统,包括:可用物资的回收再利用、易腐有机物的堆肥处理、高热值不易腐烂有机物的能量利用和灰渣固化处理。虽然目前因为技术问题,利用率较低,但更适合中国的国情,也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笔者认为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发展垃圾综合集成处理系统能更好的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经济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经济政策是指根据价值规律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调节等经济杠杆调整和影响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处置,使其最大限度地被综合利用以及处置后对环境形成最小限度影响的政策。

随着环境质量和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全人类的关注点,监督者和决策者都在寻找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管理手段。陶表红(2006)总结出当前国际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常用的经济激励机制有价格配给(包括排污收费、产品税、补贴)、责任制(包括罚款、押金退换制度)和数量配给即可交易污染许可证。我国所采用的经济政策常用的是对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制度。我国1991年开始提出要对垃圾处置实行服务收费,1993年规定生活垃圾管理费用要逐步扩展至居民,2002年明确指出要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

目前,许多城市已实行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按照计费方式不同包括:定额收费、从量收费、水消费系数法。对于上述方式,各学者分别进行了论述和研究。陈科、梁进社(2002)以北京市为例,得出从垃圾收集到堆肥、填埋、焚烧处理的价格,作为计量收费的基础;陈海滨等(2005)提出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水消费系数法,与收取水费挂钩,并以中山市为例说明了该方法的优缺点。但目前我国城市大都采用定额按户征收方式;部分城市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收取。例如:中山市、昆明、厦门等。这种方式征收垃圾费可以体现“排污者付费”的原则,实施简单具有可控性。但该方式并不是直接计量收费,折算系数的确定也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但陈海滨(2005)认为水消费系数法的有利于解决垃圾处理收缴率低和收费成本高的矛盾。目前,我国的垃圾收费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种种不完善之处。当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垃圾费与处理成本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

五、结语

目前,生活垃圾已经成为我国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生活垃圾排放总量以大约每年8%-10%的速度激增,因此尽快解决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更好的管理垃圾将刻不容缓。综合目前国内研究及实践,我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管理还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我国还没有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对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法律制度;其次,我国目前垃圾处理技术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国内学者研究垃圾处理技术的有很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实践性不强,且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再次,对于垃圾收费的标准,各个地方都相应地出台了法规来规定垃圾处置的费用,但是收取的费用和处置垃圾的费用还存在很大的空缺,收取多少费用或采用其他何种经济政策可更好的弥补这个空缺,深入研究的很少。而且,各城市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利用税收的强制性来对垃圾征收垃圾税是否可能,鲜有学者来专门研究垃圾费改革或垃圾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子彦.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2008(11)

[2]田立娇,张健,宋静,张传义,袁丽梅.中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J].环境科技.2010(12)

[3]王丰春,田新珊,蔡广宇.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综述[J].电力环境保护.2003(3)

[4]李礼.如何处理城市中暴露垃圾之我见[J].企业导报.2009(1):109

[5]陈科,梁进社.北京市生活垃圾定价及计量收费研究[J].资源科学.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