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回收循环利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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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回收循环利用

垃圾回收循环利用范文1

“城市矿产”开发时

北京市环境交易所总裁助理王颖在论坛上表示:“城市资源的循环利用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近些年,城市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中,小到生活垃圾的合理分类、餐厨垃圾的处理,地沟油回收利用问题,大到建筑垃圾的再循环等,更为凸显的是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问题,乃至火爆城市的共享单车大量报废和回收利用的问题,都是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中的新生问题。”

北京环卫集团于2016年成立了城市微环境公司,主要负责再生资源垃圾分类的前端回收工作。早在2014年,北京环卫集团首次提出了“一体两翼”的核心发展总目标,其中“一体”指得是大环卫主题,“两翼”指的是“垃圾的清除分类”和“城市矿产的开发”。

北京环卫集团微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朝辉介绍,北京环卫集团经过多年的实践,深刻认识到“城市矿产”同时具有城市资源属性和固体废物双重属性,因此确立了“城市资源中再生矿产”的发展总目标。而且“城市矿产”的开发体系又与城市垃圾回收运输体系有部分重合,更加方便推动“城市矿产”开发再生资源的回收工作,以此带来的经济价值,更是北京环卫集团着重打造“城市矿产”再利用的有力目标。

垃圾分类靠研发技术

据记者了解,在“城市矿产”的实际回收工作运行以来,北京环卫集团还探索出了“一网N源”独特运送模式。“一网”是利用北京环卫集团已有的先天优势中的垃圾清运网络,将回收服务对象从传统的公共区域延伸到了社区、学校、家庭,从服务源头获取更多的城市固体废弃物。而废物回收的服务对象也从传统的生产垃圾延伸到再生资源、大件垃圾、有毒有害、可再生资源等“城市矿产”领域,增加垃圾收运的范围和数量,并归纳到垃圾收运系统中。

李朝辉还表示,“一网N源”运送模式中的“N源”是指在传统固废末端处理中增加相应的功能设施,例如增加再生资源的“打捞站”,分布在北京五环、六环,以及城市边缘地区,可以有效缓解城市再生资源中转、打包的囤积问题,有效解决再生资源的消纳和转运工作。

由于建筑垃圾的迅速增长,有关方面也需要配套和健全相应的处理体系。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烁在论坛上表示,现在工业设计院的建筑垃圾设计处理方面并没有成熟的体系,北京建工集团只能坚持从源头做起,先弄清建筑垃圾的组成成份,再设计回收利用的不同工艺。在走访了国内几百家相应的设备的制造业企业,发现建筑垃圾只要略有不同,配套设备的差异就有可能变得很大,使用起来非常不便。

据记者了解,由于建筑垃圾的成分复杂,且具有不确定性、不稳定性,这无形中加大了建筑垃圾破碎料回填的难度,北京建工集团引用了先进技术,处理设备全部采用第三方检测,做了五种不同配比的静载实验,保证了建筑垃圾处理指标的稳定性,使得建筑垃圾破碎料回填比素土回填的性能更加优越,目前北京建工集团每天的建筑垃圾“杂填土”处理已达15000吨。

充分利用再生资源

全国的社区居民垃圾分类中,大约60%左右属于含水量较高的厨余垃圾,为了杜绝垃圾的二次污染,北京环卫集团采用“干湿分离”的回收方式,同时配合利用环卫集团固有的垃圾转运站的工业化分拣,在回收前端将垃圾“除湿”,再将剩下的干垃圾直接进入分拣转运站。

在整个“城市矿产”运营过程中,北京环卫集团采用的是“垃圾分类+再生资源的回收”的“两网融合”模式。目前,北京环卫集团垃圾前段回收已经深入社区服务,日处理量是200至500吨,一年时间已在北京市的800个小区展开,预计将在全国8个城市的1000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垃圾回收循环利用范文2

【关键词】生活垃圾;循环处置;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数量人口的增多,城市生活垃圾也成为环境污染和制约城市发展的因素之一。当我们陶醉在繁华的城市生活中,这支“垃圾大军”正一步一步地包围着我们,并随着城市的增大而增大,刺鼻的空气,巨大的垃圾山,不仅使得堆放区域气味难闻,垃圾渗漏液流入周围水体和土壤后,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城市居民的健康带来极大威胁。如今“垃圾围城”的困境愈来愈凸显出来,垃圾处理不好,矛盾会变得越来越尖锐。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处在垃圾的“包围”之中,城市垃圾量的增长势头很难遏止。我国经济发展一方面面临资源枯竭的局面,一方面又将大量可资源化垃圾或一埋了之或一烧了之。因此,加强我国生活垃圾循环处置迫在眉睫。

一、发达国家城市垃圾循环处置生活垃圾的法律实践

(一)日本循环处置生活垃圾的法律实践

日本是个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口、环境、资源压力大。为了合理、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日本制定了一整套完备的构建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系。其完备的法规体系为垃圾分类回收提供了依据和指南。日本政府在促进循环型社会构建方面的立法,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指2000年12月公布实施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在垃圾分类方面,该法从宏观层面对政府、事业者、地方团体、公民的责任义务做出了规定。第二个层次是综合性的两部法律:《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与《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前一部法律对废纸、纸制品,碎玻璃、玻璃容器,废旧复印机,整体浴室及整体厨房,废旧汽车、计算机、电视机、冰箱等废旧家电等分类回收主体、回收处理方式及回收注意事项做了确切的说明。后一部法律于1970年制定,2000年修订时增加了垃圾产生最小化、垃圾分类及回收等条款。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如《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汽车再循环法》及《绿色采购法》。可见,为了推进构建循环型社会,日本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法律体系。以《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和《环境基本法》为基础,确立了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基本政策。《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分别从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不同侧重来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形成。在资源再利用方面,还具体制定了《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家电再利用法》等法律来强化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二)英国循环处置生活垃圾的法律实践

英国将源自侵权责任法领域的“注意义务”原理引入环保法领域,并将注意义务规则作为废弃物管理的法定条款确定在该国1990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 of 1990)中,成为用注意义务规范废弃物处置的先行者。英国1990《环保法》规定:凡是进口,制造,运输,保管,处理或处置“被控制”废弃物的当事人具有妥善管理废弃物的注意义务。此后,该项注意义务规则又在1991年《环境保护注意义务实施条例》、1996年《废弃物管理注意义务的行为守则》以及2009年《协商修订废弃物管理注意义务行为守则立法指引》中得以丰富和更新。在废弃物的管理中,英国长期坚持“末端控制”为特征的废弃物管理策略,即:在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环节,应当注重尽量做到“无害化”,以降低废弃物对生态环境以及对人们生命健康可能造成的损害。以该理念为指导,英国先后颁布了1974年《污染控制法》、1989年《污染控制法(修正案)》、1990年《环保法》、1991年《可控废弃物管理规定》、1994年《废弃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多项立法。随着国内的废弃物管理概念的发展及欧盟框架下的“循环型社会”理念的提出,英国废弃物管理方式逐渐由“末端处理”转变为“源头控制”。1998年、1999年和2003年,英国陆续颁布了《废弃物减量法》、《污染防治法》以及《家庭生活垃圾再循环法》等法律,注意义务规则的内容在立法中不断得以调整和丰富。2005年,英国和威尔士在《家庭废弃物管理的注意义务规定》中,首次在家庭废弃物处理领域确认了“废弃物循环利用”理念。它规定,家庭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确保基于家庭财产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合理回收和循环利用,家庭废弃物应授予经法律许可的人来处理,如果因随意倾倒垃圾而被追溯至最初的产生者,家庭将被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从此,英国开始了全新的废弃物管理方式,废弃物管理方式开始从综合治理、循环利用为主导的线路发展延伸,废弃物治理水平逐渐提高。

二、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循环处置对我国启示

(一)对于垃圾分类立法的缺失

从日本和英国两国的环境立法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立法一般始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立法一般都在上世纪末。而中国环境保护相关立法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被重视,对于生活垃圾处置的立法一般是以《通知》、《办法》等行政性文件为主。同时,对于环境保护立法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对生活垃圾的法律规定是分散的,片面的。没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对生活垃圾循环处置进行支撑,同时需要一部法律,对生活垃圾从产生、分类、回收、处置全过程进行规制。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形式来看,我国现行的环境立法是以《环境保护法》为指导,《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为专项法对于生活垃圾进行完善的。在已有三部法律建立的法律环境来看,我国只需要将生活垃圾循环处置更加细化的融入其中即可,进一步通过立法促进生活垃圾再循环利用。

(二)积极宣传鼓励全民动员

中国环境保护的理念从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行宣传,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对于环境保护这个理念并没有深入人心。而对于生活垃圾来说,公民更是对于几十年的堆叠扔至垃圾场的处置方式根深蒂固。即使有公民理解环境保护,垃圾分类,但对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的界定十分模糊,没有明确的概念。此时,需要政府积极宣传,对于垃圾分类、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机、无机等垃圾分类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册等方式进行简单易懂的讲解。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对于垃圾分类的类型已经写入法律中,对于垃圾分类不正确的公民要实施罚款。中国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对于垃圾分类概念的模糊,因此,从加大宣传开始做起,通过政府对公民加大宣传、公民对公民相互影响起步,循序渐进的进行改革。这也正体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的减量化原则。

(三)拓宽垃圾回收的渠道

环境保护是件公益事情,受资金的限制,很多工作都因资金不足而难以实施。许多保护环境的支出,都没有纳入当地政府的预算中,不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对于生活垃圾更是如此,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在垃圾回收、分类、处置中都需要不同程度的资金投入,生活垃圾回收难以得到预想中的效果。相较而言,发达国家的许多做法值得中国借鉴,将垃圾回收市场化,由政府作为第三方进行积极引导以及实时管控。这样不仅引入不少资金链条,同时对于垃圾回收、分类、处置也可以更加细化到每一步,每个过程都有公司进行分管。同时,政府也应对这些有利于生活垃圾循环处置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投入资金,保护环境。

(四)资源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资源化是将生活垃圾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起来。从发达国家近年来生活垃圾循环处置过程中可以看出,不少国家走的是“末端处理—循环利用—皮面产生”到如今的“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末端处理”的方式,将生活垃圾资源化最有效的途径亦是如此。因此,作为中国对于垃圾循环处置,要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从而增加循环利用的过程,从生活垃圾产生、分类、处置三个方面投入科学技术。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过程可以加大科学技术,进行重力分选、风力分选、浮选等方式进行选择。对于生活垃圾处置,则可以进行焚烧、填埋、堆肥等更加环保的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1]孙佑海.中国循环经济法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周珂.环境法(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垃圾回收循环利用范文3

1.法律措施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并制定出相关法律的国家.上个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导致垃圾的大量排放,使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突出.1972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废物管理法》,将各种废物的收集和处置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该项法律的颁布改变了西德人的生活习惯,一般生活垃圾,塑料容器以及纸类等开始被分门别类地回收。随着西德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1986年联邦政府制定了“避免产生废物、废物再利用及安全处理原则”,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废物的认识从“怎样处理”上升到了“怎样避免产生”的高度。德国循环经济理念的导人体现在1991年颁布的包装废物管理条例》中,该条例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明确了商品生产和流通业对包装废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的义务。

1992年德国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1994年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物清除法》,后经过数次修改,于1996年10月以((循环经济·废物管理法》正式生效。该法使世界环境保护运动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由过去的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控制;提出“本法律的目的是促进循环经济,保护自然资源,确保废物按有利于环境的方式进行清除”;确立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即任何生产过程首先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废物的产生,对于无法避免而产生的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废纸、旧电池、旧汽车等,要求尽量采取循环利用的措施,以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规定了产品制造者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对于某些特定的产品,只有明确了回收的可能性后,才允许投放市场。

日本是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也是国际上较早建立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发达国家之一。其所有的相关法律文件,集中体现为“三个要素、一个目标”,即减少废物,旧物品再使用,资源再利用,最终实现资源循环型社会的目标。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健全,可以分成三个层面,基础层面是《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第二层面是《废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这两部综合性法律;第三层面是(《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家用电器再利用法》、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食品循环再利用法》及((绿色采购法》五部专业性法规。1991年制订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完善了汽车及家电循环利用的判定标准以及事先评估、信息交流等体系。1993年颁布的环境基本法》中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循环利用等内容,并将此作为国民的义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1994年政府又根据该基本法制定了(环境基本计划》,决定将建设循环型社会作为环境政策的长期目标之一来实施,并把实现低环境负荷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体系作为目标。日本把2000年定义为“循环型社会元年”,不仅新制订了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食品循环再利用法》、《绿色采购法》,还修订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并更名为《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I修订了1970年制定的(《废物处理法》,加强了控制废物产生和不正当处理的措施.?,002年制定了《汽车循环利用法》,在此基础上,又于2003年3月制定了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长期指导方针《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计划》。

2.经济指施

税收创度。日本的“再循环利用设备特别补偿办法”规定:对废纸和废饮料瓶类制品再商品化设备制造业、生态水泥制造设备、废家电再生处理设备除按一般规定给予退税之外,还按商品价格的25%进行特别退税。对废塑料制品再商品化设备制造业、建筑废物再生处理装置、废木材破碎及再生处理装置,除按一般规定给予退税之外,还按商品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美国亚利桑纳州规定,企业分期付款购买再生资源及环保设施可减税(销售税)10%;在美国康奈狄克州,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除可获得低息风险资本小额商业贷款以外,州级企业所得税、设备销售税及财产税也可相应减免.荷兰政府的目标是在10年内把全国废物产生量减少90%,其措施除了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外,对产生废物的人和企业都要征税,采用清洁生产或建立污染控制设备的企业,其投资可按1年折旧(通常折旧期限为10年).丹麦率先实行了“绿色税”制度,对生产原材料征收材料税以促进少用原生材料、多利用再生资源。德国已经开始征收生态税,对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外的能源都要征收生态税,间接产品也不例外,例如1升汽油的价格为1.7马克,再加6芬尼的生态税。

共瓜侧度。美国于1995年设立了“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对那些把绿色化学原理与化学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相结合的突出化学技术进行奖励,充分体现了美国对环境保护方面创新性工业研究成果的重视。日本的许多城市实行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对社区、学校集体回收旧报纸、旧包装箱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回收可再利用的资源。近年来,欧洲不少城市采取了付费交投包装废物的办法,这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办事,受环境意识和经济利益的双重驱使,许多消费者乐于这样做。

绿色采劝翻度。日本的《绿色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必须率先采购环境负荷小的产品。其目的是通过不断扩大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来提高资源再生产品企业的知名度,以促进企业扩大生产量,降低成本、降低价格、最终形成资源再生产品的良性循环。现在日本各行政机关纷纷制定了绿色采购方针,有166种物品被定为政府优先选择购买物品,其中以100%废纸为原料、白色度不足70%的复印纸被定为最优先购买物品,到2001年,政府特定购买物品的采购比例已达到了92.6%。美国各州也陆续制定了再生资源产品政府优先购买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行政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政府优先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同时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政府各部门购买再生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

收费侧度。日本颁布的《家用电器再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制造、进口的家用电器有回收、再商品化的义务,并规定了4种废旧家电的处理费,其中每台电冰箱为4600日元,每台空调器为3500日元,每台洗衣机为2400日元。生活垃圾收费是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数量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对每袋生活垃圾的收费增加1.5美元,城市垃圾总量可减少18%.现在,日本的3250个市、区、村中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为2535个,收取工业废物处理费的为2833个,有效改善了日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既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也不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生态平衡模式,而是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和相互协调的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现阶段,我国的循环经济进程,还更多地停留在概念层次上。要把理论转变为行为的实施,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政府、企业、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行国民经济绿色核算制度,推广绿色消费,引导企业开发绿色工艺和技术,进行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实行产品的双绿色认证。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主要体现在法律、经济、教育、技术及市场等方面。

德国的《包装废物管理条例》颁布以后,从1991年到1995年,制造商们为了减少处理包装废物所付的费用,纷纷将包装减少到最低限度,全国包装废物的总产生量减少了12%01991年,德国成立了进行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的DSD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1997年的包装废物回收率为89%,循环利用率高达86%。相当于从每一个德国公民手中回收废物73.7公斤。循环经济使德国在GDP增长两倍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了近75%0

3.教育措施

教育措施主要包括理念的确立、研究人员的培养、各类人群的教育等。生态环境理念的确立和带有创新意识的专业人才培养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几年来,日本政府积极开展对基础研究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促成各学术团体和研究型机构业务的开展,并从科学技术研究基金中拨出专项基金鼓励科研机构进行废物处理及3R化应用技术的开发研究。

各类人群的宣传教育重点是充分发挥社团法人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通过广泛的宜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生态环境意识,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推动绿色消费的进行。从20世纪60年代的环境运动到21世纪的循环经济,世界上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已经经历了三个历祖第一是以政府命令为主导,通过行政手段的方式来实现污染控制;第二是基于市场手段的经济刺激作用,注重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技术创造力来实现废物的处惫第三是在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企业作用的基础上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其实质是实现了公众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文明思想。

日本特别注重公众的参与。1998年笔者曾在大宫市参加过一次由非政府组织发起,东京大学小林教授做的市民环境家计薄讲座。讲座强调了家庭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禽要做到的几个方面:有计划的购买食品,在食品有效期内用完,适量烹饪,不剩饭。自备购物袋,利用简易包装,购买简易包装产品;协助地方公共团体和商店、回收团体进行资源性废物的分类回收,争取每人每天从家庭排放的垃圾且比上一年度减少15%。名古屋市的非政府组织还发动市民开展义务收集公共垃圾活动,并发放介绍垃圾分类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小册子,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旧资源回收和垃圾减量工作。

加拿大蒙特利尔市特别注重将正确处理垃圾的知识纳人各级学校教育中,从学生抓起,让每个人从小就充分意识到正确处理垃圾的重要性。作为一个移民城市,蒙特利尔市特别注意制作多国文字并适应不同阶层人员的宣传材料。所制作的宣传品既有趣味性,又有持久性,宣传品的载体形式多样,使人每天看得见记得住。

4.技术措施

循环经济主要是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引导各行业推广3R技术、清洁生产和废物资源化。日本北九州市的生态型城市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效果得益于3R化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短短的二十几年时间,通过高新技术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实施清洁生产运动,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从而更有效地实现了经济利润和环境改善的双重目标。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四年后不仅减少了84%的污染物排放,还取得了2125亿日元的经济效益。现在北九州市不仅摘掉了闻名于世的重污染工业区的帽子,而且城市的工业生产总值增长了6倍。

日本东京电力株式会社和财团法人千叶县都市公社联合在千叶县的幕张新都心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约69亿日元,建成了地表水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并于1990年4月开始投人使用。该技术利用污水处理厂排水水温夏季约为250C、冬季约为17℃且比较稳定的特点,将污水处理厂排水中蓄积的热能通过蓄热式热泵系统为49万平方米的区域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空调源。在每年提供1290亿大卡热量、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减排了6800吨二氧化碳、2.9吨氮氧化物。作为一种高效节能、符合循环经济3R原则并能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的热泵空调技术在建设日本的循环型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环境产业化”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绿色高新技术支持。

5.市场措施

市场措施主要是通过健全可循环利用资源的交换、收集及回收利用市场来完成。日本的废物交换情报网络系统非常发达。在日本既有社团法人机构的“循环经济研究会”每周定期发表有关循环经济方面的信息,同时各地的有关部门也相继建立起废物交换情报网络系统,日本的各市区村几乎都有专门发行二手货信息的报纸及时向市民信息并组织旧货调剂交易,以利于市民进行资源循环再利用。这样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使市民、企业、政府形成一体,通过沟通信息、调剂余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垃圾回收循环利用范文4

晚餐菜点比较简单,只有三道大菜外加一份甜点:辣味红酒烤羊排、奶油烘焙金枪鱼、榄菜肉末豇豆、酸甜猕猴桃虾球沙拉。饮料则是红酒、啤酒和矿泉水。若以国人的眼光来衡量,澳大利亚人招待客人吃饭实在有点寒酸,但这确实是西方国家的风俗习惯,并不影响宾主热烈的用餐气氛。

用餐完毕,戴维斯招呼我们坐到沙发上喝茶,而他的女友杰西卡忙着收拾餐桌。不经意间,我注意到杰西卡将羊骨头、鱼骨头和剩菜装进了垃圾袋,扎紧袋口后便塞进冰箱的冷藏柜。而在宽敞的冷藏柜里,还整整齐齐地堆码着新鲜的蔬菜水果。

澳大利亚是个富裕国家,虽然近期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居民资产有所缩水,但日子过得再怎么艰苦,也不至于沦落到吃残羹剩炙的地步吧。我心里这样想着,嘴上却无意识地说了出来。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戴维斯已经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我。尴尬之余,我赶紧向他赔礼道歉。

戴维斯并没有生气,而是告诉我们,这些垃圾是要扔掉的,现在只是暂时存放在冰箱里。我越听越糊涂了,既然是垃圾,就应该直接扔进垃圾桶,那又何必放进冰箱里呢?

戴维斯耐心地向我们解释,在澳大利亚,城市居民是要支付垃圾清理费的,居民将自家的生活垃圾分成可循环利用垃圾和不可循环利用垃圾,分别装进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后放在家门口,专业的保洁公司就会定时派垃圾车前来回收。垃圾车装有机械臂,能抓住垃圾袋往车斗里送,绝不会出现抛洒滴漏现象。但是,垃圾车每个星期只来一次,而且时间都是固定的,比如规定是星期一上午的,错过了这次机会,那就只能等下星期一了。垃圾车有固定的作业路线和日程安排,因此各个街区的垃圾回收时间都是错开的。

当然,一个星期的时间是长了点,谁都不希望垃圾堆在家里好几天。但问题是,如果将垃圾放在门口的话,容易滋生蚊蝇,不仅破坏了市容环境,还会传播病菌。可是12月的澳大利亚正处于夏季,垃圾长时间放在家里会腐烂发臭,所以大家只好把容易变质的剩饭剩菜装袋后放入冰箱,一直等到垃圾回收的日子才取出来放在家门口。

垃圾回收循环利用范文5

【关键词】建筑材料;资源;可循环利用;

这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栋栋的高楼大厦平地而起,给现代化城市增添了不少生机与活力,但是在看到城市建设新景象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即资源与环境的沉重负荷。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在建筑方面所要消耗的材料资源达到了55亿吨以上,拆掉的废旧楼房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达45亿吨以上。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我国建设部门已采取了积极的行动,着力研究将这些建筑垃圾开发再利用。假如我们的研究取得成功,将这些建筑垃圾能够得到有效的循环再利用,不但能够起到保护环境、减低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而且还可以减少建筑资金和资源的投入和使用。从建筑材料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工艺角度来分析,拆卸下来旧的建筑材料再利用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直接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直接再利用指的是拆卸下来的建筑材料经过简单的处理,再使用到新建的建筑物上;建筑废旧材料的再生利用指的是废旧建筑材料经过多道工序加工后再使用,比如废旧建筑物拆卸下来的钢筋,可经过回炉、锻造后再次作为建筑用材投入到工程建设中。总之,为了能够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同时又不影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在现代建筑材料利用方面必须要走可循环利用道路。本文就废旧建筑材料的可循环利用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了建筑材料循环利用的相关建议和措施。

1、关于建筑材料砖石的可循环再利用

在我国的建筑领域中,砖石是使用量比较大的建筑材料,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以砖石为主要建筑材料的旧建筑物被拆除。此外在旧建筑物拆除的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能够尽快地完成建设任务,甚至采取爆破的方式拆除旧建筑物。这样的做法虽然加快了工程建设的速度,但是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却没有考虑到,即爆破后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人类的生活环境造成了破坏,同时爆破后的砖石不能够回收再利用,成为了一堆废石、废土。因此,对于建筑材料的可循环再利用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起来,将废旧的建筑材料给充分地利用起来,一方面可以节约砂石能源,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废弃砖石的处理问题。近几年来,针对建筑材料循环再利用这个问题,我国的建设部门也在不断地探索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比如,在2008年,在对奥运场馆附近的紫云社区的环境改造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就考虑到建筑材料循环再利用这一问题,施工单位将社区路面换下来带有花纹的砖收集起来,用作此社区围墙的建筑砌筑材料,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废旧材料的处理问题,同时也减少了对围墙建筑所投入的资金。

2、关于建筑材料混凝土的可循环再利用

相对其它建筑材料来讲,混凝土建筑材料的循环再利用这方面的技术发展不是很快,关于混凝土材料循环再利用技术再很早以前国外都有研究,但是其研究后所产生的价值不高,因为对于混凝土的回收加工后再利用其中间的工艺环节要消耗大量的燃料。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对此项技术进行研究的国家,近年来德国已致力研究一种叫做 “元素回收”的新型混凝循环再利用技术。此项技术的特点是将旧建筑物的混泥土板材保留,将整块的混凝土板材地应用到新的住宅建筑中。、近年来,从事混凝土资源循环再利用的研究的德国建筑专家哈维,经过不懈的努力,完成了他的第一个作品,一座位于慕尼黑西南的索腊奇小镇的面积约185平方米的现代欧式建筑诞生。由此证明了此项技术是可行的。虽然目前混凝土循环再利用这项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被广泛推广应用,但是德国的这一先进技术已引得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关注,并都在用统一理念去探索、研究,实现混凝土材料的可循环再利用。就我国而言,虽然我国在混凝土再生利用这方面已加快了发展的步伐,但基于我国对这项技术研究的起步较晚,有好多的核心技术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掌握,目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3、关于建筑材料木材的可循环再利用

木材是建筑领域使用较多的建筑材料之一,树木能有效地调节人类的生存环境,如果大量地砍伐用于建筑领域将破坏人们生存环境,因此,对于木材的可循环再利用这一问题我们要给予高度的重视。目前,关于旧木材循环利用的方式可分为直接回收利用和用于建筑装修等。对于材质比较好的目前可回收加工成板材制作家具等,此种废旧木材的回收循环利用是最为直接也是最为首选的方式;此外,目前对于废旧木材的利用还有更多宽泛的用途,比如将将废旧的木材用在室内装修中,保持木材的原有特征,犹如精美的艺术品向人们展示一种极具亲和力的环保新概念。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危房改造和家具更新淘汰下来可开发利用的废旧木材资源多达三千万立方米,由于没有对废旧木材可循环利用的概念形成一种社会意识,致使长期以来都将废旧木材当作是一种建筑垃圾给处理掉,严重地浪费了宝贵的材料资源。长期以来仅将其处理为一种建筑垃圾,浪费了大量的材料资源。目前,对于建筑废旧木材可循环利用已高度重视起来,并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上给以强化。

4、结语

总之,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发展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是我们目前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参考文献:

[1]李维红.浅析21 世纪建筑材料的再生循环与利用和可持续发展[J].建筑学报,2000(8): 56-60.

垃圾回收循环利用范文6

发展现状

美国是循环经济的先行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了美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美国的循环经济涉及多个行业,既包括传统的造纸业、炼铁业、塑料、橡胶业,也包括 新兴的家用电器、计算机设备业,还包括办公设备和家居用品等。据美国全国物质循环利用 联合会公布的数字,全美国共有5.6万家公私企业涉及该行业,为美国人提供了110万个就 业岗位,每年的毛销售额高达2360亿美元,为员工支付的薪水总额达370亿美元。

欧洲向循环经济转型的步伐加快。例如在德国,垃圾处理和再利用已成为其循环经济的核心 。德国对垃圾处理和再利用实行双轨制回收系统,有效促进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德国政府 规定,玻璃、塑料、纸箱等包装物回收利用率为72%,1997年已达到86%;包装垃圾已从过去 每年1300万吨下降到现在的500万吨。此外,德国在冶金行业,95%的矿渣、70%以上的粉尘 和矿泥已得到重新利用;废钢回收率也十分高,2002年,德国有2000万吨废旧钢铁被重新利 用。

日本的循环经济发展也十分迅速。2002年,日本回收家电850多万台,资源循环利用率空调 为78%、电视为73%、冰箱为59%、洗衣机为56%。现在日本又在回收旧电脑。随着新的环保技 术的开发,日本的目标是循环资源回收率达100%。

政府立法

美国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十分完善。美国1976年首次制定了《固定废弃物处置法》。1990年 美国加州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要求通过源削减和再循环减少50%废弃物;由七 个州组成的州际联盟规定40%~50%的新闻纸必须采用再生纸;威斯康星州规定塑料容器必须 使用10%~25%的再生原料;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再生循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