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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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范文1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结合我公司施工生产情况,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我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断修订和完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监控力度,保证按公司所需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范文2

1.教育培训的概念。教育培训这一名词出现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有时以“教育和培训”的组合词出现。它实际涵盖了两层含义,一是“教育”、二是“培训”,教育通常是指学历教育和日常的思想教育,培训一般是指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等。所以“教育培训”一词的对象是成人,具体到各行业、各部门就是针对各行业及各部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提高各行业及各部门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由于教育培训涵盖的内容较多,所以“教育培训”的内容是丰富的,“教育培训”的方法是多样的。在“教育培训”一词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教育培训”的主体,即我们通常说的管理主体———谁来管?也就是谁对教育培训负责?理论上来讲,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对此管理负主要责任或负主要义务的管理者。对于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来说,谁用人谁负责,所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企业自主培训”就是基于这个观点。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情况下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是被动的,教育培训的大部分内容不是企业主动来做,可实际上一遇到用人失策而造成的事故,责任肯定是由企业来承担的。教育培训众多问题的出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构成教育培训四个要素上出现的问题。如果我们在分析教育培训众多问题时,能够紧紧围绕构成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就不难发现教育培训中的问题所在。

2.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安全教育培训是教育培训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就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而言,它的两大特点是“安全”和“建筑”,即它涉及到建筑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管理问题。所以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共性,即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3.考核的概念。考核是教育培训效果考察、认定或评判的一种手段或措施,它是促进教育培训水平不断提高和检验培训对象培训成绩或能力的重要管理内容,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

二、考核责任主体与培训主体分析

1.考核责任主体的界定。由于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安全”和“建筑”两大特点,人们往往忽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应具备的四个要素。例如,长期以来人们对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主体的理解产生了歧义,认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主体是政府。实际上,根据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对象的不同,其考核的责任主体是不同的。若对受政府委托履行对建筑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责任主体就应是政府;若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责任主体就应该是企业。

2.考核责任主体分析。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持不同意见,他们的理由是现在有关法规规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予了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职责。殊不知,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只是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一个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都是由企业来提供的,所以企业承担了具体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的责任。我们不能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责任”而轻视了企业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此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责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重要事项通过企业法人或市场机制等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在我国开展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新形势下,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企业体制,也必将触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

3.教育培训责任主体分析。必须指出的是,除了以上讨论的考核职责外,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完全应该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中“考培分开”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贯的要求,例如:在安全生产法中,国家强调的是企业对教育培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在行政许可法中,国家严厉禁止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参与培训活动———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前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查阅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管理的正式文件,几乎没有关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要求。目前有关建设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机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合理性值得探讨。

三、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义初探

综上所述,考核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中有着特殊的作用。由于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的部分安全生产考核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原因,暂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准入性的考核,但不能忽视企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即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应该是企业,企业是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职责,应全部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即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更加理解考核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中有着特殊作用,笔者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安全管理中应该清晰地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加以区别,两者在一起讨论时应该统一称之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而不能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来代替。为此,笔者试着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义如下:所谓的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是在建设工程管理中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满足教育培训特征(如教育培训四要素———即“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而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岗位培训和安全继续教育及日常的安全意识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其中考核是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考察、认定或评判的一个重要手段或措施,既可单独实施又可与教育培训一并实施。

四、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机制分析判断的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范文3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新思维;

Abstract: safety education is the focus of building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education training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construction, training content, training methods, effect, expounds the unsafe behavior, safety education to control the unsafe status and importance and management defects of unsafe factors working environment.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training; new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2.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2.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的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制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施工企业要为员工制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使安全教育体现在企业的整个管理过程中。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摆放合理的醒目的警示标志,人性化的宣传标语及各种安全板报,都会给员工一个工作前的安全提示,使员工收到良好的环境和安全氛围的感染,就会相对减少不文明作业,违章作业等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以身作则,佩戴好安全帽,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范及各项安全制度,不徇私情,使员工感到施工企业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作风,给员工传递一种自我向上的风气。

总之,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就要教育先行,并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深入人心。安全教育培训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素质,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建立灵活多变的安全教育方法

4.1做好基础的“三级教育”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级教育”是新工人入场的最基本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即公司、项目、班组教育,其主要目的是从不同的角度,向受教育者传授安全理论和方法;引导员工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的目标;掌握预防、改善和控制危险的手段和方法。项安全知识的培训时,在形式上多采用幻灯、录像、多媒体等视听相结合的教学手段。

4.2 企业要多搞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与安全培训相比,安全活动则氛围活跃,让受教育者参与其中,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很容易让员工接受并且印象深刻,是一种寓教于乐的集知识性、教育性为一体的教育方式。

(1)活动类。在职工中开展有关安全的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各种“应急”活动,其形式可以是采用生产事故假设、消防事故预演、伤员急救演习,建立类似于真实情景的局部环境,让员工进行模拟操作和判断,获得经验和感受;“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在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之我见”,好的方法经采用后给予一定的奖励等活动。

(2)知识竞赛类。施工企业可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施工现场查隐患竞赛;“猜谜”竞赛,在施工现场黑板报上可设一块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区,如“猜灯谜”,这种方式可以使员工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3)参观类。组织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如到兄弟企业去参观取经,参观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成果展览会等。

5.采用事故案例的精神刺激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利用员工休闲娱乐时间放映一些事故案例,让员工看到事故后的各种场面及给自己家庭带来的灾难,使员工的心理受到刺激,然后在利用这种心理对员工进行教育,要求在座的员工发表自己的看法,说出我们要怎样做才能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这种教育方式会让员工受到很深刻的教育,并会把自己的安全意识提到一定高度。这种教育方式要定期举行,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不断上升,达到“我要安全”的境界。

6.企业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对安全教育要情理兼备

在安全生产方面,企业领导者和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表现自己的示范作用和良好素质去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带动员工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势必有安全工作做得好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此做为榜样,大张旗鼓地去表扬、去奖励。这样就向所有员工表明了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鲜明的态度和要求,也就树立了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的良好风气。

参考文献:

[1]刘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J].山 西建筑,2008, (24).

[2]郑真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创新研究[J].消费导刊,2009,(1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范文4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监督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另行规定。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典型事故案例。

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包括: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八、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九、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十、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十二、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国家局或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组织实施。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教师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没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实行远程培训和社会化教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国家局或国家局委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自考核开始之日起,对考核合格的,15日内核发证书。对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本人。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由国家局提供统一式样。

十六、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证书管理档案。

十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十八、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可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并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由考核发证部门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

(一)弄虚作假,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范文5

安全管理,教育先行。安全工作始终是危化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也是危化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切实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隐患的发生,避免违章操作行为的出现,进而最大限度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出现。因此文章重点就危化企业中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略述,期望能够有所裨益。

关键词:

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危化企业具体生产过程中需要接触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质,因此生产过程中面临着重大的安全风险,可以说,安全工作是危化企业的首要工作。在安全工作中,安全教育当属重中之重。然而由于安全教育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较为缓慢,无法立竿见影,使得很多企业对于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或者走走过场,形式化,导致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难以有效发挥。因此探究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是摆在危化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1安全教育培训在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其能够有效预防危化企业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实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确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到具体生产过程中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以及综合素质,培养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并提高对安全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同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还能够帮助员工掌握更多的安全常识和安全应急处理技能,全面提升其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操作技能。此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展开,也能够激发其领导对于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更好的支持安全教育工作,最终确保企业得以安全生产。

2危化企业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方法

2.1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系统规划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必须要和企业的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同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属于企业员工培训中的重要工作之一,还应该和企业的人力开发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战略,制定恰当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践证明,科学合理的安全教育计划是企业安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2.2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选择适宜的教育内容及方式

针对企业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重点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工作,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则应注重基本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具体来说,应重点就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范标准、企业制度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全面提升其安全意识,能够科学的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工作,避免出违规违章问题。对于一般员工则重点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作业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其一是安全思想教育,借助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逐步建立其居安思危的防范意识,并在实践工作中自觉遵守相关规范制度。其二是培训其正确操作技能,以及避免安全事故的具体方法。通过开展学标准、规程以及安全措施等办法,确保全体员工能够熟练操作具体施工工序,熟知工艺流程,同时针对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采取一定的处置措施,尽量将安全危害降至最低。

2.3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样式培训教学方法

依据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危化企业应该制定出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并循序渐进的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应将每次培训的内容整理入档,形成台账,便于后期随时查阅和调取。具体培训内容如下。第一,新入厂员工培训。针对所有新入职的员工,一定要全面讲解化工企业中必须具备的安全知识。包括安全法规、制度、政策、企业生产特点,入厂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规程、工艺流程、具体操作注意事项等。第二,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法规、政策、国内外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企业目前的安全生产现状,主要的薄弱环节等。第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依据相关规范要求,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做好特种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培训工作,合格后发放相关证书。

2.4加大安全教育培训软硬件的投入

危化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可以积极构建能够一间现代化的高端的多媒体学习培训室,并配备国内外最新的安全教育书籍、相关文件资料便于广大员工进行学习。此外,为了实现更好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避免教条式的讲述和灌输带来的员工抵抗情绪,可以借助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通过播放安全教育影片,展示国内外相关安全事故的案例,有效提升培训效果,提升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3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由于外来人员(承包商)对于危化企业的作业现场不太熟悉,使得必须加强外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据相关资料显示,危化企业中每年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中,承包商在检修过程中的事故就高达了32.8%。因此应做好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在,严格要求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正确识别各种危险因素,进而确保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始终是危化企业亘古不变的主题。安全教育培训则是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承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因此要求危化企业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将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一位员工的内心深处,促使被动监管变为自主管理,进而塑造一个安全的危化企业生产环境。

作者:刘文瑛 单位: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盐化工总厂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范文6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现状

随着建筑领域方面的安全事故发生率越来越高,引起了政府部门及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意识到对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因而,对他们展开了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教育,取得一定的成绩。第一,政府层面。我国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近几年国家及相关部委还补充出台了一些扶持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政策,包括《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等,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充规定。如福建省按照国家和部委法规、文件的精神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又如河南省谨遵国家制定的“阳光工程”政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享有相关部门的政策补贴,通过扩大培训人员的数量、质量来满足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第二,建筑企业层面。资质等级较高、实力突出的企业已经完成从建筑型企业向管理型企业的转型。企业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2016年“安全月”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生产事故预防的4种有效方法》等教育音像教材,来提高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新进的员工,企业会对其进行基础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其对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表现优异的,予以一定的奖励,而成绩不理想的,则予以适当的惩罚。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自身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第三,施工人员层面。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强弱是影响建筑工程项目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建筑安全事故方面的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是,部分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和安全技能岗位培训,在没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和从业技能等级证情况下进行作业,在具体的生产操作过程中没有谨遵安全规则的要求,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取得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教育手段单一化

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是职员和农民工从加入建筑行业就持续不断进行的一项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现有的建筑工作项目安全教育手段比较单一化,教育内容主要是规范操作的理论和概念,比如安全告知、安全管理、事故案例、技能操作规程等,没有根据农民工和企业职工的文化层次、接受能力等具体情况出发,做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的提高也缺乏专业引导。传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理论性概念强,对于基础知识比较薄弱的农民工从业人员和新进职员来说是比较难掌握的,新进职员因为没有具备现场工作经验,过于理论的教育培训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二)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薄弱

整体来看,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比较薄弱,并没有体现其主体角色。虽然国家建设部等部门早出台了《2003至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法规,文件中明确了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管的主导地位,并要求各地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做到切实培训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和执行明细。但是,各地政府却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将其正常贯彻落实。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重点在安全投入、现场防护等环节,忽视了对于农民工和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和检查,相应的安全检查也仅是对简单记录培训文件或者察看安全教育培训设施。此外,政府部门在监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中实际执法力度不足,仅对建筑企业农民工的作业做简单教育培训督促和警示,而这是远远不够的。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在上述分析中就提到,目前建筑企业对职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但是从安全教育培训结果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大多数建筑企业是采取聘请专业人员或外派学习的两者方案培训,并没有结合建筑企业自身对安全教育的需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全面分析和整理,从而导致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降低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另外,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是企业内部的安全员、项目经理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来负责。而这些人员作为培训师资最大的问题是:仅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知识做宣导式植入,没能帮助职员和农民工有效理解安全培训知识,不能满足作为师资保障安全教育的需求。部分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会聘请有安全教育相关资质的管理人员,然而,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线工程项目作业的实践,导致安全培训理论大于实践,农民工在作业时难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三、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安全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在某种程度上,建筑工程项目之所以安全教育手段单一化,与安全教育资金的投入不足有一定的关系。虽然建筑施工企业逐渐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大都不愿投入过多资金,而对一线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加之农民工不是企业正式员工且流动性大,所以,一般企业不愿承担相应的费用进行安全培训。同时,政府的资金扶持力度有限,除广州、上海等财政雄厚的城市外,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案例较少,大部分城市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可见,资金投入的不足,降低了建筑企业创新安全教育手段的积极性。

(二)安全教育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对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管力度不够,其主要原因是相关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没有制定统一实施标准和评价方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成效得不到统一评判标准,大多数政府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和视察采取现场教学记录法,结合安全教学的培训资料、内容和记录,对相关被培训人员进行调查问卷和访谈,甚至是直接进行安全知识试卷考试的方法来做培训成果评价。这种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价模式过于形式主义,没有对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深入了解,不能说明农民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知识掌握情况。此外,政府部门对建筑企业的安全职责定位不明确,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管理。有些企业虽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是在具体作业过程中忽视法律法规和自身安全教育的责任,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第一位。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只注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而忽视了其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安全教育对象素质偏低,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

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对象是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企业职工大部分是项目管理人员,这类人员相应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较高,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接受能力比较强,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岗位从业资格,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能根据自身掌握的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范。而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的一线施工人员基本都是农民工,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是靠苦力赚钱生活,没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作业技能,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往往是吸收能力差,不能起到相应培训效果。因此,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安全技能低下、不遵守安全操作流程、不正当操作机械设备等现象。此外,因安全教育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的关系,很多建筑企业难以吸收到相关素质技能和管理技能全面的安全培训师资和从业人员。如“建筑业行业入职教育”是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主要针对有意向进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进行行业岗前培训,而“工人入场前教育和日常教育”是建筑企业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员工进行入职前的岗位日常安全教育。而在实践中,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几乎都是由安全员或项目经理来完成,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

四、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的对策

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议遵守经常性、群众性、艺术性和科学性四大基本原则,并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创新安全教育手段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建筑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方面的扶持资金,让建筑企业和农民工可以自愿地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在资金充足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应该进一步创新安全教育手段,根据具体企业情况和员工素质选择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教育。比如:针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进行转岗、换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需要从企业级、工程项目经理部级、施工班组级的三个层次培训。还可以采取通俗易懂的安全教育形式,如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班前讲话、先进激励法、亲情感化法等,相比传统的安全教育形式,这更能引起农民工的关注。

(二)加大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设置相关安全教育的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监理、建设、施工等方面工作突出的人员和部门进行适当奖励。同时,应建立过程项目安全施工补偿制度,体恤一线施工人员和部门的辛苦劳作。此外,各地方政府应该尽快制定一套科学的农民工安全教育评价方法,可以全方位地审查相关安全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成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相关建设设备和设施,防止重大安全施工发生,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认真分析培训需求,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

建筑企业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前,需要对参训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了解各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需求,做针对性培训管理,避免资源浪费和形式化培训教育。加上参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其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有所差别,需要针对不同水平的施工人员制定培训计划,使得安全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同时,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评估体系,可以采用实践操作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来考察参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刺激参训人员对知识技能的学习和运用。此外,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引入具有丰富的安全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管理人,来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颁发培训管理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方式,来激发管理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培训积极性,完善培训教育的管理制度。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一项需要社会高度关注、重视和发展的长期工作。社会应建立科学发展的安全生产观念,把安全教育贯彻于整个项目工程中,认真落实政府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安全教育手段,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使他们更好地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作者:张毅鹏 单位: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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