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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为主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确保校园平安,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新建、改建食堂的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指导学校运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经营行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全面“灭C”,B级及以上食堂达100%;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食堂硬件条件;加强培训教育,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召开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会;抓好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春秋两季开学及各项整治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引发稳定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食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严防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和就餐过程中传播。
2.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做好后勤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二是及时签订(续签)劳务合同(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弹性工资条款,将从业人员的从业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四是各单位要定期对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规范操作能力。
3.落实食堂卫生管理。要每天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4.规范食堂餐食制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三部门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存放、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采购、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同责责任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评议(评价)考核,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4次以上;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2.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中央、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29个食品安全制度、15个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操作要诀的培训,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贯彻落实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区教体系统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爱粮节粮主题宣传活动,培养全区师生勤俭节约的习惯。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食堂硬件改善工作。
1.大力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投入,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改造指导,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生均面积达标的学校食堂。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食堂硬件条件,推进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提档升级。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镇所在地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在2021年底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先向家长委员会成员、民主监督机构成员、教师、部分家长、日常监管执法人员开放,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加强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各学校全面运用省智能化管理系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四)提高人员素质,做好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各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每年不少于10课时,要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班会”、课处实践、新《食安法》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各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朝会、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结合季节性安全特点和专项安全工作要求,在不同时段组织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开展“光盘行动”、感恩教育等活动,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粮节粮、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培训。要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和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召开8月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务求实效性;组织参加国、省提高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全覆盖;增强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督促镇乡、各级各类学校(园)搞好二级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努力提高食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我区学校食品安全抗风险能力,使我区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五)落实民主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严格落实食堂开放日制度、陪餐制度和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设立诉求电话、投诉举报箱等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食堂民主测评,畅通诉求渠道;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家长代表陪餐,同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同窗口购餐。
(六)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春秋季开学、重点节假日时段等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用水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专项治理。《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校外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活动区域,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排查,发现违规摊贩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进行整治;着力整治学校食堂无照供餐、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违规采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和腐败变质食材、加工售卖高危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七)狠抓重要节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好春、秋两季开校食品安全督查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4月在全区学校(园)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检查;三是抓好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四是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五是开展学校食堂无证供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问题专项整治及检查;六是抓好每季度的食品安全暗访督查;七是加强对高中阶段食堂管理和指导,落实对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工作;八是抓好区视频远程监控监管督查;所有监督检查做到有通报、有处罚、强整改、重落实、有推动、有提高、保平安。
(八)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每年最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且要做到演练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演练实效,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九)畅通报送渠道,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雁教发〔2015〕70号)要求,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时限、方式、内容及程序,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处理中的、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正面宣传,树立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加强信息报送,每年镇乡管理组、直属学校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10篇。
(十)完善经营机制,做好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依法合规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资教发〔2013〕125号)文件要求严禁私自开办小卖部,按照《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全面清理、取缔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内设置的食品销售场所;经批准的学校小卖部严禁超范围经营,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严禁售卖“五毛食品”、“三高”(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同时加强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2
一、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我院一直按照(甘政办发[2010]145号)、(甘教厅[2011)]32号)、(甘教厅[2011]99号)文件精神,建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学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形成了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到普通的食堂监管员,都定岗定责,制订了《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销售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我院设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后勤管理处与学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餐厅按照 “统一领导、统一布局、统一采购、统一核算、统一价格、分户经营” 的“五统一分”管理模式进行运营。餐饮服务中心配备6名管理人员,每天对餐厅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建立了一支高效、快捷的管理服务队伍。
2.原材料统一采购,确保进口安全。按照高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对大宗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要求,采取了主体准入、质量准入、市场巡查、危品退市、分类监管、预警防范六项制度。餐饮服务中心对餐厅使用的米、面、油、干调、肉、蛋、设备等物资,公开进行招标,准入企业资质全部存档并报酒泉市食药局备案审核。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电子追溯制度,确保原料安全,饭菜价格低廉、稳定。
3.强化现场管理,实施过程控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挑选、清洗、加工、切配、烹饪、销售。采取分类监管、定点存放的办法,完善了流程管理,实施“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营养、安全”的管理,确保加工生产流程科学规范,避免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的发生。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健康体检率达到了100%。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了100%。
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餐饮服务中心有专门的食品留样室,食品留样取样由专人负责,食堂所有窗口出售的食品全都要在专用柜中留样125克,保留48小时,有台账登记、为食品溯源、落实责任,做好基础工作。
5.蔬菜粗加工和餐具实行统一管理消毒,确保使用安全。学院建有蔬菜粗加工中心和消毒车间,学生所使用的餐具全部由学院提供,由餐饮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回收、消毒。严格遵守洗消流程,确保消毒彻底,并定期向卫生职能部门送检,检验合格率均为100%。
6.安防措施齐备,废弃处理得当,积极推进校园环保。所有餐厅操作间和仓库,统一按照要求配备了灭火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经常性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确保后勤保障无安全隐患。餐厅废弃油脂统一收集处理,泔水统一无害化生物处理,没有对环境产生影响,积极推动绿色环保校园建设。
7.加大投入,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2016—2017年我院共投资2850万余元夯实学生服务保障基础,提升学生服务保障水平。其中,投资420万元,对餐厅进行了“煤改气”,所有餐厅配备了全新的天然气不锈钢餐厨具;投资1600万元,新建一栋面积5000平米的标准化餐厅;投资100余万元,改造了标准化餐具保洁消毒车间和蔬菜清洗切配车间;投资500万元,对祁连餐厅进行了明厨亮灶和功能完善改造;投资230万元对大学生服务区进行了改造。现我院学生餐厅,在设施、设备、采购、加工、供应各个环节都按照标准化条件,达到了要求。2017年被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了”甘肃省高等学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称号。
二、节约型校园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养成良好节粮节水节电行为习惯。我院在原有能源改造、废水回收再利用、新能源推广利用、餐厅煤改气工程、社会化能源合作项目基础上,通过大宣传、定制度、抓管理把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上,2016年我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3
主要任务和目标:“三加强,三提升”,即: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自律水平;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全面加强食品监管团队建设,大力提升工商队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自律水平
(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的培训教育要求。通过培训教育,使食品经营者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自觉实行较好的自我约束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经过培训,通过省局建立的网上考核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报名、考核预约,随机机考。考试合格的,领取《食品经营者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培训不合格,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相应工作岗位。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记录将通过省局二版软件予以记载,并在2012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工作中是否通过年检进行制约和限制。
(二)推动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律程度。充分发挥县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协会发展成为联系政府或职能部门与食品经营单位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实现食品流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行业利益代言人;成为维护食品流通行业公序良俗的自律性行业组织;成为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专业系统教育培训和指导的服务提供者。
(三)紧抓食品经营源头,逐步实现“两项制度”信息化。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将乳制品经营单位作为工作推进突破口,抓住食品批发、总经销(总)、大型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源头,通过宣传、引导、激励等手段,注重堵疏结合,教育整顿并举,逐步扩大“两项制度”信息化的覆盖率。根据《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2012年将是该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分局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含从事批发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和乳制品经营户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2012年底前全县“系统”用户发展不少于700户。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营造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在县委、县政府和食安委的统一领导协调下,结合监管实际,充分调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群众自治性组织、消费者等社会监督力量,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食品安全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进农村”、“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宣教活动,有力营造政府严格监管、企业诚信自律、公众科学认知的全社会人人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一)加强基层工商分局监管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局即将出台的《基层工商所(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工作规程》,围绕将工商分局建成食品安全监管坚强堡垒的工作要求,对基层监管人员和管区进行合理配置,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全面细致梳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法定要求,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用科学监管思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严格践行具体细化的履职标准,解决“管到哪一步”的问题。
(二)严格规范食品质量管控措施。指导督促基层工商分局充分利用已配置的快速检测仪、快速检测箱,及时更新配置有效的检测试剂,合理使用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安排专人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每个分局每年完成不少于120个批次的快速检测任务,检测食品的重点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工商部门监管的小作坊和摊贩制售的食品为主。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继续严格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规范、及时、高效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和保障措施。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施中要坚持做到事前报告到位、部署落实到位、清查处理到位、移送移交到位、总结报告到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分类、及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妥善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舆论应对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
(四)“重点治乱”,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县局将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查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列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提供“范本”。通过案件查处,有力震慑食品经营者,逐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树立工商部门食品执法权威。
(五)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安排,做好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各分局要充分认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巩固以往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任务。鼓励各分局根据本地特色,组织部署季节性食品、农村食品、散装食品、校园食品等特色专项整治行动。
三、全面加强食品监管团队建设,大力提升工商队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4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尚未落实到位,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广泛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仍然任重道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并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严格有效的监管体系。一要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问责机制。调整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将抽检不合格或主动打击案件不再作为平安考核扣分内容,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强化监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二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食安办的定位和职责,充分发挥其牵头协调和督查考核的作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力量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管装备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指导并适当提高工资补贴待遇,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四要加大财政投入,保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经费足额到位,增加检测种类,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批次和频率,增加抽检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资源,建立第三方公共检测平台,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方法和技术。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要积极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统一完善社会诚信系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做到企业信用与风险等级、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信用公示与信用结果应用“三结合”;实施“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黑名单”公布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行政约谈,签订责任承诺书,引导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大中型超市、餐饮、农贸市场等特定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二要加快溯源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重视农业生产地方标准修订,加强已建成的标准化基地的跟踪指导,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市场准入监管,通过自检、抽检、索证、备案等制度建立完善销售环节的安全屏障。尽快建立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农田土壤进行监测,同时开展灌溉用水和大气指标监测,确保农业产地环境质量安全。三要加快出台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逐步解决“低、小、散、乱”问题,把食品产业做强做大。四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巩固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对统一配送食品的管理,推广使用安全塑料、铁质餐具,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的饮食条件。五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以监管数据为技术平台的监管方法,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等新生业态食品的安全监管。
三、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要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行政拘留和重复违法行为处罚、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等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和通报大案要案,突出重大违法案件的惩治警示力度,形成集中打击、重典治乱的氛围。二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意见》、《浙江省食品危害认定操作规程》等规定,注重行刑衔接,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嫌犯罪联动执法机制、抽检互报和案源互通制度等方式,推动形成部门密切合作、信息畅通、高效打击的执法监管协同机制。三要加强执法干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加大执法经费投入,支持利用先进科技装备执法,提高快速、准确执法能力。四要建立和完善与群众的互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相互沟通,推进食品安全举报受理资源的整合,确保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5
新学期,我校的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加强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防范,提高认识
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2、建立制度,责任到人
(1)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状,要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报批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2)必须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3、落实措施,防范未然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要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加强教学设施安全检查。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的必讲内容;值日教师要加强责任心,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
(4)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强有力的措施,有预见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擅自到江湖、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5)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班会、国旗下讲话、上下午放学前等渠道,帮助学生确立安全意识,严格课间、午间活动,尽可能地杜绝追逐、打闹现象,规范自主行为。要坚持每节课点名制度,发现缺席的学生,任课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内按程序上报学校领导,并及时查明原因;要加强对学生校外行为的安全教育与引导,做到不玩火、不玩水、不玩电、不玩车。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四、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2月份:
(1)整理校园环境。
(2)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月份:
(1)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2)签定安全责任书。
(3)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4月份:
(1)组织学习《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
(2)开展“法律伴我成长”大队主题活动。
5月份:
(1)交通安全教育。
(2)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检查。
6月份: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6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考核范围。把食品安全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民族宗教、教育、农业、林业、商务、粮食、畜牧、盐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三)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全面加强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和流通环节的全程管理。强化食品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源头控制。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以及进出口的分段全程监管。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实施主要农产品、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农(林、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全面实施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林业、畜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投入品使用和农畜产品生产过程的整治与监管,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严禁饲料生产企业使用工业盐、不合格碘盐。加大对三聚氰胺、瘦肉精、高毒农药等违禁物品的清查和收缴力度,杜绝其流入农(林、畜)产品生产环节。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认真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惩处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辅料、添加物质以及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持续专项整治,督促其完善生产条件,保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对奶制品、儿童食品、白酒、葡萄酒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必要时派驻监督员驻厂监督。
深入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购销台账和肉品可追溯制度。
(三)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
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开展专项整治。要深入贯彻《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经济户口”档案,强化食品溯源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抓好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户、小杂食店的整治与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超过保质期食品、变质的食品和无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包装食品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督促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有关部门或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销售者要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经检验确认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按照规定应该召回而企业未停止销售或未实施召回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严格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加强餐饮业日常监管,规范卫生许可。严格食品卫生准入制度,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对达不到法定食品卫生许可条件的,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
加强餐饮业原料监管。餐饮单位购买食品原料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证明该批次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必须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进货时间等内容,把好餐饮业原料进货关。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监管。
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进入我市流通市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要全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全部建立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罐头、水产品、肉及肉制品、速冻食品、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六大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并有效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出口食品企业原料种养殖基地的备案工作,大力实施出口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严禁使用违禁农药、兽药,确保来自备案基地出口食品原料的安全。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区域化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保障我市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安全。
(六)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整治与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双评”。要切实运用“双评”(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区域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研究、抽检评估。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对问题环节、问题企业、问题品种的整治与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快速、科学、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全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坚持食品安全监管与食品产业发展相统筹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政[20]37号)中关于“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机构,有2-3名工作人员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农村信息员的作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增强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高效监管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监测检验体系建设。
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对制假售假等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产品、畜产品、林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半成品、成品检验方法和标准,强化管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手段,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测和评估制度。
进一步推行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的现代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研究工作。科学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建立健全食物链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把评估结果作为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管的科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发生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按照规定予以公布。
(四)强化实施标准化战略。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9号),大力推进农业、林业、畜牧业标准化,扎实推进无公害农(林、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无公害农(林、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主要农产品、畜产品逐步建立从种植、养殖到消费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标准体系,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从采购、生产经营到包装、运输、贮存的全过程标准体系,食品物流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物流标准体系。积极引导、支持、帮助、食品及相关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技术)、GAP(良好农业规范)、GVP(良好兽医规范)、GMP(良好生产规范)、GHP(良好卫生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以及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规范,从源头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推动我市优势食品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照国际、国家标准建立更严格的内控企业标准。根据我市食品和农产品的生产实际,围绕我市特色食品和农产品,积极组织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标准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体系。
(五)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了解科学种植养殖、安全使用农药兽药等农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使中小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社会公众了解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养成科学饮食、安全消费习惯。对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教育,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落实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
大力宣传我市食品安全整治与监管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我市食品产业的新景象、新发展。要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准确报道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为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