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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行长履职报告范文1
【摘要】 目的: 评价胺碘酮治疗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AMI)室性心律失常的疗效和安全性。方法: 观察180例AMI患者采用胺碘酮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疗效和安全性,随访1年。结果: 反复发作的持续性室速、室颤患者,首剂3~5 mg/kg胺碘酮10 min内静脉注射;再以1~1.5 mg/min维持,室速均被有效终止。以200 mg/d胺碘酮作为长期维持量能有效控制室性期前收缩。结论: 采用胺碘酮治疗AMI患者室性心律失常效果满意,安全可靠。
【关键词】 胺碘酮; 急性心肌梗死; 室性心律失常; 随访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amiodarone in the treatment of ventricular arrhythmia in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Methods: One hundred and eighty patients with ventricular arrhythmia and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were treated with amiodarone and followed up one year. Results: Intravenous loading dose of 3~5 mg/kg amiodarone was given within 10 minutes,followed by 1~1.5 mg/min infusion.The administration of amiodarone was effective in patients with recurrent sustained ventricular tachycardia and(or) fibrillation.Oral maintenance amiodarone dose of 200 mg/d could control ventricular arrythmia. Conclusion: Amiodarone had high efficacy and was relatively safe for treating ventricular arrhythmia in patient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Key words] amiodarone;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ventricular arrythmia; followup
近年来,胺碘酮已广泛应用于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胺碘酮往往有效。特别是伴有心肌缺血,心功能不全者,可改善心肌缺血及心功能,降低心律失常死亡危险,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少[1-3]。本文报告胺碘酮治疗180例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AMI)患者室性心律失常的临床资料。
1 对象与方法
1.1 病 例
选择我院2004年1月~2007年12月收住的AMI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180例,其中男121例,女59例,年龄37~81岁。62例伴有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Ⅱ~Ⅳ级)。所有患者均经心电图﹑床边心电监测﹑24 h动态心电图(Holter)确诊。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单源室性期前收缩(室早)﹑频发多源室早,短阵室性心动过速,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心室颤动,R on T现象。
1.2 方 法
分为两组:Ⅰ组(56例)为胺碘酮静脉+口服:静脉注射胺碘酮首剂3~5 mg/kg,稀释至10 ml,10 min内静脉注入,然后以1~1.5 mg/min维持(24 h≤1 000 mg),并随病情好转渐减,直至仅出现偶发室早时,停止静脉用药,加用口服胺碘酮600 mg/d,1周后减为400 mg/d,再1周后减为200 mg/d维持。Ⅱ组(124例)为胺碘酮单纯口服:开始口服胺碘酮600 mg/d,1周后减为400 mg/d,再1周后减为200 mg/d维持。
1.3 检查项目
静脉用药期间持续心电、血压监测,每日描记12导联同步心电图,记录并测量PR,QT间期,计算QT离散度(QTd)。口服用药前、用药后1,2,3周分别描记12导联同步心电图,记录并测量PR,QT间期,计算QTd,以后分别每月复查心电图1次,每2个月查甲状腺功能,Holter,超声心动图,血肝肾功能,电解质,半年摄胸片1次。
1.4 疗效判断标准
显效:Holter记录室性期前收缩,平均每小时减少≥90%;有效:Holter记录室性期前收缩,平均每小时减少≥75%;无效:未达上述指标;恶化:按Morganroth[4]标准:即用药前室性期前收缩>100次/h,用药后增加3倍以上,或用药前室性期前收缩<100次/h,用药后增加10倍以上。
停药标准:心率<50次/min;QT间期≥0.55 s;PR间期≥0.28 s;不能耐受的症状和体征。
1.5 统计分析
采用SPSS11.5统计软件包,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2 结 果
2.1 临床治疗效果
Ⅰ组:显效17例(30%),有效23例(41%),总有效40例(71%)。Ⅱ组:显效38例(31%),有效50例(40%),总有效88例(71%)。两组均无恶化病例。其中8例持续性室速,室扑,室颤患者电转复律后,第1个24 h内静脉给药无持续性室速,室扑,室颤发作,仅有频发室早或短阵室速,维持加口服胺碘酮3~4 d后,心电监护为窦性心律伴偶发室性期前收缩,1例死于心源性休克。62例伴心功能不全患者中:心功能改善Ⅱ级以上13例(21%), 心功能改善Ⅰ级以上28例(45%),无1例心功能恶化。
2.2 心电改变
治疗期间,2例出现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0~50次/分,停药1 d后恢复。两组窦性心律用药后心率明显减小,QT间期轻度延长,QTd明显减小,P<0.01(表1)。表1 两组用药前后QT,QTd比较
2.3 不良反应
随访期间有2例出现甲状腺功能低下,立即停药。随访期间胸片无明显异常,无肺损害发生。
3 讨 论
胺碘酮是含碘苯呋喃衍生物,它具有扩张血管、减慢心率、改善心肌缺血作用,故已作为治疗AMI伴室性心律失常的首选药物。循证医学研究已证明其有效性。本组治疗总有效率71%。
胺碘酮最重要的电生理作用是直接延长动作电位时程、复极时间及不应期,这是通过抑制钾外向电流从而影响心肌细胞动作电位的2、3相,属Ⅲ类抗心律失常药作用[5]。它对钠通道也有弱的阻滞作用,属于Ⅰ类抗心律失常药作用,引起细胞除极缓慢及减慢激动传导,而且直接抑制窦房结及房室结的4相自动除极。胺碘酮有非竞争性的阻滞α及β受体的作用并阻滞慢反应细胞的钙内流。它能调节缺血心肌细胞内能量代谢;减少缺血心肌磷脂的破坏,保护细胞膜和细胞器结构和功能完整;清除氧自由基,对抗脂质过氧化,有很好的抗心肌缺血作用[6]。以上电生理作用说明,胺碘酮是一种广谱抗心律失常药。它具有Ⅰ,Ⅱ,Ⅲ,Ⅳ类抗心律失常药作用,以Ⅲ类为主。
国外文献报道,胺碘酮可以安全地应用于严重心功能不全(LownⅡ~Ⅲ级室性期前收缩且心功能Ⅲ~Ⅳ级)[7]。本组62例合并心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改善率66%,无1例心功能恶化。
由于心肌属三维结构,心外膜心肌动作电位时程最短,心中层心肌(M细胞)动作电位时程最长,心内膜心肌动作电位时程介于两者之间。胺碘酮的药理作用主要延长心外膜心肌及心内膜心肌动作电位时程,而对心中层心肌(M细胞)动作电位时程影响最小。故应用胺碘酮之后,QT间期延长,这是由于心外膜心肌、心内膜心肌、M细胞动作电位时程同步延长,但QTd不增加[8]。因此,胺碘酮的应用并发恶性心律失常不多见。本组180例患者随访1年,QT间期明显延长,但QTd明显减少。无1例出现恶性心律失常或猝死。
故胺碘酮作为临床治疗AMI合并室性心律失常的首选药物,其效果满意,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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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袁贤奇,宋有城,朱 俊,等.大剂量胺碘酮静脉注射在顽固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的临床应用[J].中国心脏起搏和心电生理杂志,2001,15(3):30-31.
[4] Morganroth J.Risk factor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roarrhythmic events[J].Am J Cardiol,1987,59(11):32E-37E.
[5] 朱 俊. 胺碘酮的临床应用[J].医师进修杂志:内科版,2004,27(1):45-47.
[6] 黄进宇.胺碘酮与心肌缺血的相关研究[J].国外医学:心血管病分册,1999,26(5):283.
支行行长履职报告范文2
何谓执行力?按照余世维博士的说法,执行力就是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个人执行力的强弱取决于两个要素个人能力和工作态度,能力是基础,态度是关键。所以,我们要提升个人执行力,一方面是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来增强自身素质,而更重要的是要端正工作态度。对于牡丹江分行来讲,我们各部室、各部门是贯彻落实全行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我们担负着将分行的意图贯彻到支行和网点的每一位员工,最终使各支行实现每一个具体经营管理目标,并带领全体员工确保任务目标完成的责任。近年来,农行重视抓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到信贷管理、财会管理、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我在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制度再多、再完善,执行者不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也发挥不了作用。因此,制度建设是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而制度执行力才是关键。
从前几年的专项治理大检查情况看,违规操作情况时有发生。如在信贷管理检查中发现贷前调查不规范、无贷后检查记录、一户多贷及关联人员贷款、合同签订不规范、贷款逆向操作、超权限贷款、超年龄贷款等。在内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会计(柜员)交接不规范、抹账不规范、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的手续不合规定、印章保管不妥、会计凭证要素不全、挂失业务不合规定等。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引起的,容易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我认为抓制度执行力重点要抓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检查。农行所有机构都要充分重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的重要性,不要等上级布置时才抓检查,或发生金融案件后进行检查,而是应该做到常规性检查,把执行力作为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机关职能科室要定期制定自律监管检查方案,事后的检查结果要书面通报全辖,以此作为考核职能科室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一要提高检查频率。前台部门、安全保卫、信贷等业务要定出规划,规定多少时间必须进行自律监管检查;二要确保检查质量。自律监管检查之前要有检查提纲,包括内容、要求、检查人员组成、目的要求等,检查之后要有检查报告。三要突出风险点检查。全面检查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应找准风险点,多搞一些突击性、专题性、针对性的检查。四要充实检查人员。机关职能科室人员,信贷和财务监管等人员是检查的主要力量,同时也要吸收一些年轻的有上进心的基层员工加入,这既有利于培养青年员工,又充实了检查人员队伍。
二、严格问责。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而重罚之下,必将使违规者付出昂贵的代价,使之不敢违规。主要是对职能科室有无按规定组织本专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其方案和检查质量结果,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落实情况如何;检查组人员有无做和事佬情况,有无该查而不查,有无应发现而未发现,有无发现了未作报告,未要求其进行整改等情况;支行行长本人的履职情况,有无做到以身作则;支行行长自己辖属员工的制度执行情况;职能科室负责人自己业务管辖员工的制度执行情况;各级经营班子各项业务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通过问责,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提出批评。如造成损失的,则视其损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制度执行有力的同志要及时进行表彰以弘扬正气。
三、实施倒查。实践表明各类问题大多暴露在基层,但往往根在各级管理层,在于管理层管理不力,制度执行力不强。所以,执行力的实施内容应加上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度,检查人员对检查事实要负事实责任,以提高检查人员的责任心和检查质量;支行行长、职能科室未加强管理、未按规定组织各类检查、未及时组织整改,而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倒查其责任;各级决策者要承担决策责任,而不能说责任都是执行者,以做到责权利的统一。
支行行长履职报告范文3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
近年来,辖内县支行克服人少事多等困难,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履职方式创新,较好地发挥了中央银行“神经末梢”的作用。
当前县支行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状况堪忧。一是人员总量不足减员快。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县支行长时间停止新进行员,2003年以来银监分设,加上到龄退休多,县支行减员速度明显加快。按此趋势,5年后将进一步减少。加上人员老化长期病号意味着支行实际可用人员更少,支行一般有60多个岗位,大部分员工身兼数岗,一个股室对口上级行多个部门,常常疲于应付。 二是结构不优改善慢。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35岁以下的占比不到9%,46岁以上的占70%,其中距法定退休时间5年以内的超过38%,虽然近年来,人员结构有所改善,但改善的速度较慢。三是优势不再留人难。银监分设后,县支行监管职能削弱,行政管理职能逐步淡出,支行发行库撤销,在金融系统的权威下降。此外,相对于金融机构和地方行政事业单位,近年来员工实际收入增长缓慢,员工失落感较强,跳槽的年轻员工较多。
(二)履职障碍较多。一是职责定位欠明晰。人民银行分支行“三定”方案一直未出台,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支行在履职过程中缺乏方向感。而县支行对于涉及金融方面的工作大多分派给人民银行,包括证券、保险甚至民间融资问题都要人民银行牵头去处理,这种“牵头”既无法律依据,也缺乏可用手段。
二是职责履行欠底气。在传统业务方面,桑植县撤消了发行库,不仅难以掌握辖内货币流通情况,且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成本,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反映强烈。在新职责方面,有的县支行对“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等工作感到难以开展,金融风险监测手段欠缺,由于缺乏熟悉政策和业务的检查人员,对金融机构的执法检查底气不足。
三是业务系统欠整合。据统计,目前县支行运行的各类业务系统达60多个,但兼容性差,甚至同一部门的业务系统也只能满足某一方面的业务需求,部分业务系统平均每月业务仅仅1笔,个别系统如支票影像交换)使用频率更低,但每天必须开机登陆。
((三)管理机制不活。一是业绩考核办法偏繁琐。中支对支行的考核程序繁琐,不仅有日常考核,还有年中、年末考核,考核面面俱到,每个科室都对支行进行考核,必然分散支行有限的资源。
二是激励约束机制僵化。首先,晋职晋级遭遇“天花板”。受机构层级和职数的限制,县支行行级领导大多只能到正科级职务,股长任职多年也难以提任副主任科员。其次,薪级待遇存在“大锅饭”,奖励性工资的分配过于简单,职务职称之间、不同岗位之间差别小,与绩效考核联系少,导致争先创优风气不浓。再次,退出机制难破“铁饭碗”,即使对长期违反劳动纪律、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也难以处置。
三是费用保障机制不配套。近5年支行费用增幅低于同期CPI涨幅,总量偏紧。从支出看,除人员工资、办公运转等刚性支出外,还面临着来自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各种摊派,费用缺口较大。为弥补经费不足,县支行主要以经理国库等名义向地方财政申请补助,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风险隐患不少。近年来,人民银行县支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各类风险事项构成复杂,风险管控难度加大,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一定程度上滞后于业务发展,风险全面识别、准确评估和有效管理的模式尚未成型,总体层次不高。解决这一维系各级行健康平稳发展的根本问题,还需要大家进一步开拓思维、拓宽视野,从组织架构、治理层面深入研究、探索。一是库款管理压力较大。目前某县支行发行库房是上世纪90年代建成,达不到封闭式管理的要求,加之电视监控设备需经常更新,安全管理难度大。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货币发行量较快增长与库容狭小的矛盾日益突出,发行基金堆码过密、过高,监控死角增加等问题日益显现。二是资金安全隐患较多。由于人手紧,县支行会计核算岗位都难以落实强制休假制度,违规代岗在所难免;部分要害岗位使用合同制人员,容易滋生道德风险。重要业务系统日常管理不到位,留下管理漏洞。三是人员及内部管理难度加大。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员工工作时间以外的管理难度加大;支行员工朝夕相处,容易出现管理讲“感情”、不讲制度、不讲原则的现象。一些支行长期使用合同制人员,不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容易产生劳务纠纷。通过对支行开展行领导履职审计和发行业务及管理风险导向审计以及“三查五看”活动,发现支行业务操作存在以下问题:调账、暂付款项列支未经会计主管审批、报账凭证、现金使用不合规、发行库入库凭证欠规范。
二、更新理念,强化措施,提升质效
(一)增强四种意识,增强内控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是增强风险意识。风险与业务相伴而生,二者是矛盾的统一体。根据统计分析,近些年人民银行系统内控安全案件高发部位仍然是县支行。县支行由于内部管理、人员素质诸多因素在风险隐患的控制和防范方面存在较多薄弱环节,是内控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不重视内控安全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不抓好内控安全要想有效履职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借用伏尔泰说过的一句话: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你鞋子里的沙子。那么,基层人行有效履职的基石和支撑,不在于创新亮点而是内控安全。把内控安全比喻为基层人行履职的“压舱石”和科学发展的“定盘星”一点也不过分。
二是强化敬畏意识。内控制度是带电的高压线。要敬畏制度,不能踩制度的红线,不能触及底线,防止用感情代替制度,用习惯代替原则的行为发生。认真落实中支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问题意识,善用底线思维,培育认真精神的工作要求,围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主动排查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业务差错,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转。
三是强化认真意识。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浮躁心态,强化制度执行、力求制度落实。在日常业务操作中,要增强合规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在制度执行中要认真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只认制度不认人,不当“好好先生”,严肃处理违反业务规章、行纪行规的各种行为。
四是强化担当意识。做任何事情都要敢于担当,没有担当什么事情都干不成。不愿担当,就不能从事内审工作,不敢担责,就不配当内审干部。内审人员首先要增强担当意识,对于违规违章行为要敢于暴露,敢于处理,对自己责任范围内出现的风险苗头、矛盾和问题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不回避,不上交矛盾,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级。县支行党组用人选人要坚持“看票不唯票”,优先提拔、表彰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勇于担当的干部。
(二)强化“四项职能”,将内审转型不断引向深入
1、突出“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内审的防御功能。
内审是一张内控安全的“试纸”,他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要遵循风险导向思路,更新理念,运用逆向思维,超前思维和博弈思维推动转型实践。
2、突出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内审的监督功能。
3、突出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内审的建设功能。
一个项目,两项任务,两项成果)
4、突出转型功能,进一步强化内审的创新功能。
(三)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确保安全高效履职
1、正确处理安全与争创的关系;
2、正确处理主审与被审的关系;
3、正确处理潜绩与显绩的关系;
4、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四)努力塑造四个特质,构建基层央行内审文化
1、立足公正立场,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公正是内审文化的基石。公正是审计工作者履行职责时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公正的含义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审计中,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证据、评价审计事项以及处理违规行为时,必须持公正之心、行公正之举、扬公正之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规章制度为准绳,把工作做到深处、细处和实处,始终严守内审工作制度。遇到无法可依或法律依据不明确的情况,应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从社会公平和效率效益出发,评价审计查出的问题。
2、坚持严谨特质,深入细致、准确有效。严谨是内审工作的根本。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而严谨细致的作风能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一方面,严谨细致要贯穿互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在开展审前调查环节,要深入摸清被审计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制定审计方案包括实施方案)环节,要谨慎确定审计范围、内容、重点、步骤、方法、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在搜集证据、编制工作底稿环节,要保证整个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取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撰写审计报告环节,要注重听取和慎重对待被审计对象的不同意识,积极采纳被审计对象的正确意见,提出的审计意识建议应做到准确有效、切实可行。
3、鼓足创新动力,更新理念,转型提质。创新是内审转型的动力。内审转型的过程,其本质就是打破“常规”、改变陈规陋习的过程,要将改革创新的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工作思路、内审模式、内审手段、风险评估、队伍建设中去。在审计理念上要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在审计目标上,由注重结果向重在治本上转变;在审计内容上,要由合规性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在审计类型上,要从以财务审计为主转为以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为主转变。
4、发扬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奉献是内审的精神源泉。在内部审计文化的构建中,奉献占有特殊地位,它是整个审计价值体系的道德基础,为内审实践以及内审工作转型提供持久有效的精神支持。作为一名优秀内审人员,要做到无私奉献,正确看待名利得失,理性看待履职要求,始终保持和平心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要积极面对日常工作的平淡与枯燥,正视内审工作的困难,认真思考如何解决困难,自愿、积极、主动地践行审计职业规范,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三、强化风险防控,守住履职底线
(一)坚持内控优化,增强风险意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县支行要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上级行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上来。采取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帮助员工增强问题意识和底线思维,杜绝感情代替制度、信任代替监督,筑牢内控思想防线。健全内控制度。从建立内控管理长效机制入手,定期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制度的学习
与培训,增强执行制度的统一性。
(二)严格遵守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一分制度,九分执行。各县支行要按照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要根据授权审批、重要岗位分离等规章制度,明确业务操作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规范化。加大对各项业务特别是人、财、物等要害部门和重要业务系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到位,系统平稳、安全运行。不放过一个问题,不留下一处死角,不忽略风险,不遗留一处隐患。
(三)改进监督模式,确保问题整改。启动约见谈话,制定中支审计发现问题约见谈话制度,确保辖内县支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杜绝严重违规问题和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本着下查一级与本级检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支行进行全方位监督。强化对人、财、物等要害部门和重要业务系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力度。各监督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支行行长履职报告范文4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定义
通常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通过审计分清企业负责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包括对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验证,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任的界定和评价。
具体到商业银行领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及履行职责情况,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所在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作出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和评价。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定义
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其主要包括关键岗位的界定、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的定义。
(一)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需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和分类。
(二)强制休假: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离岗审计:离岗审计是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正如前文所说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质上仍然是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其审计对象、审计方式、适用范围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略有不同。一是审计对象较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更广,既包含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二是审计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员任职期满即将离职或在任职期间需接受履职考核情况下开展审计。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则是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时间较长但因某些原因还不能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情况下,为防范风险安排其离岗休假并对其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还需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对于已按期正常轮换岗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是不需要进行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审计方式和范围略有区别,对于承担管理责任的的关键岗位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应与传统经济责任审计一致。对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与其工作职责相一致,不涉及各类管理指标等内容,审计内容和范围相对单一。
三、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象的界定
在明确了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基本定义后,要进一步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就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界定。从字面上理解,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的对象自然是关键岗位人员,从上文的定义中可以归纳为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由于各商业银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尽相同,所以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也存在区别,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级(直属)分行正副行长、二级分行行级负责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是二级分行以下各级机构负责人;三是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岗、上门收款岗、上门服务岗、经办行密押员、经办行密押主管、对公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消费信贷调查岗、值班经理岗、财务核算岗、事后监督中心经办、业务处理中心资金清算岗、对账中心经办、现金营运中心主任、现金营运中心库管员、打卡岗位、空白卡保管岗、作废卡保管岗、已制客户证书管理岗、落地及可疑指令处理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承担更多的是管理责任,故对这些人员的离岗审计基本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为更多的是承担一种业务经办直接责任,因而通常采取较为特殊的离岗审计。
四、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方法
关于如何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离岗审计,不同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有着不同的组织程序和审计方法。本文还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重点阐述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流程。
(一)审计的组织实施。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离岗审计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每年年初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本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情况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离岗审计对象人选计划,并通知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离岗审计;内控合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审计通知后负责离岗审计的组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则视需要协同内控合规部门实施离岗审计工作。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工商银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主要以该关键岗位的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一般情况下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本岗位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履职时限内所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具体内容还需依据不同岗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主要风险点分别确定。
(三)审计的流程。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相应内控合规部门组织离岗审计;二是由内控合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成审计组,或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并确定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人;三是审计组以被审计对象所在岗位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编制《离岗审计方案》,经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四是开出《离岗审计通知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并确认审计事实,五是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人的意见;最后是由主管行长签发和发送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整改。
五、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积累了较多经验。但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同时也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作为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以工商银行为例,除去一、二级分行行级领导岗位,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营销类等20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其中光对公、对私客户经理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已十分庞大。因此,理论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像相比以管理人员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多出很多,客观上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本文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离任审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较难充分协调。
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和惯例,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轮换计划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有审计部门单枪匹马实行审计。由于各部门审计、考核和调查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标准不一致,在时间上往往不能统一进行,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存在以上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结合工商银行近年的审计实践,提出一些完善该类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由于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前提是关键岗位人员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轮岗。因此,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关键岗位,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是减少审计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业银行需定期更新完善关键岗位目录,做好人员储备,每年制定轮岗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于客户经理等营销岗位则应定期更换其服务对象,实施“轮户”管理,从而大量减少需开展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
(二)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规范化。由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缺乏标准和评价指标。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对本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如此,审计人员则可以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三)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为保障基层行的审计工作质量除需加强人员保障外,还必须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上一级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基层行审计人员的理论修养。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要有计划的征调基层审计人员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另外,上级行审计部门应考虑制定并下发类似于《经济责任审计手册》等内容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支行行长履职报告范文5
央行身处金融领域,经营管理的是货币资金,与生俱来的是高风险,因此,引入风险导向审计这一理念和方法是非常必要的。通过风险导向审计有重点、有针对地制定审计计划,编制审计方案,安排审计资源,深入细致地查防央行各业务领域、管理领域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从而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一)评估固有风险
固有风险是假使在没有内部控制情况下,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发生差错的可能性。评估央行业务和管理存在的固有风险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了解掌握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和特点,收集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结论和以往年度内部审计结果,确定易发生风险与错弊的业务环节。如人财物管理的关键环节,资金流转各个节点,为下一步开展审计提供风险导向。二是了解央行有关业务核算和管理法律法规的变迁,为内部控制测试提供方向。三是了解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和管理氛围,包括管理人员的诚信和能力等因素,以充分考虑对被审计单位风险评估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
(二)测试控制风险
控制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执行不力导致业务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发生差错而不能被预防或纠正的可能性。评估控制风险就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可采用流程图法、调查表法、询问法、现场测试、调阅内控制度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等不同方法。一是评价内控制度建设的完整性。主要验证各级行是否根据不同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特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否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二是评价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主要测试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部门操作人员、业务运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重要业务控制点以及控制环节的人员职责和相互牵制是否恰当合理、权责分明。三是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主要考察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的遵循程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发挥作用以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等。
(三)确定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是指审计方法不当、审计程序不到位、抽样比例不足、审计人员素质不适应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重大差错而做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在确定检查风险时,内审人员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对审计风险水平做出预期估计,从而确定审计的重要性水平和现场检查的范围或重点。内审人员应当根据央行各项业务运行风险的评估结果来确定不同业务审计风险的可接受水平,据此采取不同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内审检查,以达到规避审计风险,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之目的。
二、基层央行实行风险导向审计应遵循的原则
在基层央行的审计实物中,针对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结合央行的工作实际,以风险防范为基础,树立风险导向和控制理念,将风险导向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账项基础审计结合起来运用。央行应用风险导向审计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一)服务主体明确的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内审部门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内审部门应在本行行长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内审工作,接受上级行内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央行内审服务主体是本行行长,服务主体工作目标在不同的时期虽有所侧重,但最根本的目标都是要防范风险,确保安全。这就决定了内审工作最终目的是防范风险,对风险的评估与改善是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首要目标。不论是账项基础审计还是内部控制审计,或者是风险导向审计、绩效审计均要以防范风险为基础。
(二)审计重点突出的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明确指出:“内部控制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机制和动态过程。”这是内审部门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依据,与风险导向审计的目的和内容相符,央行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是认真贯彻《指引》有关要求所采取的举措。审计重点主要是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决策程序是否合规、业务开展是否规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等方面,财务报表审计已非央行内部审计的重点。因此,在防风险的前提下要重点突出,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有所侧重。
(三)审慎吸收运用的原则
外部风险导向审计对象主要是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财务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以规避审计风险为出发点,通过对高风险领域和产生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客观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内部环境、内部控制制度,从而确定审计计划,调整审计策略和审计资源分布。央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履行各项职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创新。央行内部审计是为本单位领导管理和决策服务的,是内部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内部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要审慎分析,理性对待,吸收该审计理念和方法的精华,摒弃其为节约审计成本,只针对风险而忽视制度的遵守性、报表的合规性等等的问题。
(四)多种方法并用的原则
风险导向审计与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在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总结发展起来的,它虽克服了审计重点不突出、审计资源分散的弊端,与风险管理的理念相吻合。但是内部控制制度也是以风险管理为宗旨建立的,内部控制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础。如果孤立应用风险导向审计而忽视其他审计方法的运用,将会偏离服务主体的工作意图,与央行内部审计的初衷相违背,使央行内审走入无人喝彩的境地。应根据央行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针对不同业务特点,以服务主体的要求为目标,以内部控制为起点,以风险评估为手段,综合应用各种审计方法和技巧,以达到既保基础,又获得涵盖不同领域、不同专业,富有特色的审计成果。
三、央行应用风险导向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树立风险管理意识
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银行业务的迅速扩展,使得央行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加。要顺应环境的变化,正视风险的存在,对基层央行而言,界定风险范围、理顺风险责任、建立风险模型和风险防范机制,这就要靠实施风险导向审计走出一条迎接风险、化解风险之路。当然,风险导向的理念首先应该在内部审计人员中得到树立和贯彻,但是要更大程度上降低基层央行风险,还要求央行各级领导和员工都应懂得风险语言,加强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技能,提高全体人员对风险的敏感度。只有这样,才能使风险导向审计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推动央行职能更好的履行。
(二)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
开展风险导向审计需要内审人员熟知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掌握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与方法和计算机知识。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①提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培养内部审计人员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道德情操,使内部审计人员能自我约束与提高,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②加大内审人员内审理论与实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掌握科学的理论知识,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审计技能,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为基层央行内审人员进行审计前沿理论培训,介绍先进的审计方法和经验;同时,让各级行的内审人员走出去,参加政府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协会、财经院校等组织的审计培训、研讨和考察等学习活动。
(三)发展计算机辅助审计
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财务数据的电子化已经非常普遍,他们开发了大量审计程序软件,审计师在审计中可以直接对数据库进行加工分析,使用程序软件构建模型并由计算机自行检验和核对。目前,计算机已广泛运用于央行的会计、国库、发行等业务中,内部审计应顺应时代潮流,广泛利用计算机技术,积极应对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审计工作。可从以下方面着手:①开发计算机审计软件,借助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来确定恰当的抽样方法及规模,达到迅速、客观和公正效果。②积极争取在业务软件上开设审计接口,便于审计人员对业务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③编制电子审计手册。将审计制度、审计方案、审计案例和有关的业务制度和文件汇编成电子审计手册,设计检索、查找和维护功能,方便审计人员使用。
(四)筹建内审信息资料库
充足的信息资料是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础,内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的风险评估结果与实地审计测试结果出入大小取决于其所掌握的信息资料的多少。若不以组织制度形式要求辖内所有单位和部门定期将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提供给内审人员,审前风险评估针对性就不强,分析也不全面,不仅达不到提高审计效率,规避审计风险的目的,还有可能因审计主导方向选择错误加大审计风险。
(五)建立适当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要制定以风险导向审计为核心的审计规范体系,注重对审计模式的改进,完善风险导向审计实施的具体程序和方法。诸如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以及在控制测试和证实测试阶段都要使用的审计抽样方法、期望审计风险水平、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估计和评价法等,为审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建立一个规范性的、原则性的技术指导,以便使审计人员执业能够有章可循。
(六)突破现行审计制度的局限
支行行长履职报告范文6
中央银行治理包括中央银行的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外部治理主要是指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透明度和问责制,体现了中央银行与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内部治理主要是指中央银行的内部管理,包括决策机制、风险管理、财务资源及管理、分支机构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中央银行的内部审计在中央银行治理的各个方面都能够发挥作用。
一、中央银行治理的概念
“治理”一词最早在经济领域的定义出现在1989年世界银行出版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发展问题的报告》中,报告中将“治理”定义为“为了发展而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资源的管理中运用权力的方式”。显然,这里的“治理”是指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
之后,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从微观角度,对“治理”进行了定义。比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治理”定义为,“公司的管理层及其董事会、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则将“治理”定义为“董事会实施的各种流程和架构的组合,用以告知、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的活动,以实现组织的目标”。上述定义中,“治理”都是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
在众多关于治理的定义中,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报告中对“治理”一词进行了定义,认为“治理是个人、公共机构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他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该报告同时提出,“治理”有4个特征:首先,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人部门甚至个人;其次,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第三,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第四,治理中的制度安排,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们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本文倾向于采纳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关于“治理”的定义,将中央银行治理定义为中央银行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包括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中央银行与公众的关系以及中央银行内部的关系等,以及这些关系的运行状况。
中央银行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体现为中央银行治理的3大支柱,其中,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具体因素包括: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命程序、中央银行的职能、货币政策的目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或者是否有义务向政府提供贷款等;中央银行与公众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具体因素包括:中央银行对外披露货币政策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公众对中央银行问责的难易程度和效果等。中央银行的内部关系,体现为中央银行的内部管理,具体因素包括:各种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的决策机制、管理层的结构、财务资源的运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员工激励计划和分支机构的设置等。
三大支柱和内部管理共同构成了中央银行治理的框架。三大支柱确立了中央银行在国家政治经济体制中的地位,而内部管理能够保证中央银行可以更好地运行,以适应这种地位。
二、内部审计在完善中央银行外部治理方面的作用
(一)在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方面的作用
众所周知,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由法律确定的,实际上是国家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一部分,因此内部审计难以在其中发挥作用。例如,日本在1985―1989年泡沫经济和1989―1992年泡沫经济中,由于日本银行的独立性较差,加剧了泡沫形成和泡沫破裂后的衰退。然而,当时,日本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即使通过评估得出“日本银行独立性差,大藏省(财政部)严重干扰了日本银行执行正确的货币政策”的结论,也不可能改善这种治理状况。除非是泡沫破裂,政府在经济发展上得到了教训,才会通过财政部、中央银行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博弈,逐步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因此,内部审计在增强中央银行独立性方面的作用并不显著。
但是内部审计也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内审部门主要是通过对部分与政府密切相关的业务进行审计,间接地发挥作用。目前,我国人民银行的内审部门,已经对经理国库、再贴现管理、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等业务形成了常规的审计安排,通过这些审计,间接地促进了政府重视和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二)在增强中央银行透明度方面的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对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为增强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做了必要准备。例如,德意志联邦银行在货币政策操作方面的审计就是典范之一。德意志联邦银行在货币政策方面主要审计两方面的内容,即对公开市场操作方面的审计和外汇储备管理的审计。德意志联邦银行内部审计部门每3年一个周期对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比较细,包括交易对手的选择、询价机制、更正修改撤销交易的流程、清算和记账的流程、交易相关信息系统的维护、各种压力测试等等。这些审计内容核心有两点,一是具体的交易操作是否合规、是否准确无误地执行了相关的货币政策,二是具体的交易是否干净,是否存在私下交易或者夹杂了个人利益。在此基础上公开信息,才能让中央银行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心里有底。
其次,内部审计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财务透明度。目前,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透明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而国内公众对于政府公开费用支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内部审计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进行审计,进一步保证了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准确完整。
再次,一旦中央银行主动或被迫建立了信息公开机制,内部审计还可以对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审计。比如,信息披露是否及时,信息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对公众的反馈信息是否及时妥善应对。通过这种审计,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中央银行的声誉和可信度。
人民银行的内审部门,也一直在为增强人民银行的透明度服务。比如,常规的分支行财务管理专项审计,以及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中的财务管理部分,实际都是在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也是对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内容进行审计。近几年新开展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审计,涉及的是人民银行重要的外汇储备资产。支农再贷款专项审计,是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一次有益探索。这些都为未来人民银行公开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了一定的准备。
(三)在完善中央银行问责制方面的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问责制。内部审计作为内部问责机制,是中央银行问责制的组成部分。审计的基本职责就是发现问题和明确责任,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内部问责的过程。此外,内部审计中的反舞弊调查也是内部问责的一种形式。
其次,内部审计加强了中央银行应对公众问责的能力。公众和权力机关,对中央银行问责的内容包括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其他行政职能的履行情况,财务资源运用情况以及行长和其他高管层的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至少可以在货币政策的执行层面、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监管、货币发行、经理国库、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通过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减少外部问责的可能性。
具体到人民银行,内审司从2005年开始就对审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人,一般性的问题,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特别重大的问题,移交给纪委处理。这种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机制,正是内部问责制的具体表现。此外,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分支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履行职责审计,也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期间进行问责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有效减少了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维护了人民银行的声誉。
三、内部审计在加强中央银行内部治理方面的作用
(一)在中央银行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
内部控制有五个要素,分别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监督和信息沟通。
首先,内部审计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控制环境的要素包括:员工诚信度、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管理层分配权力以及组织和开发员工的方式;董事会给予的关注和指导。2012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公布了《评估职业道德环境活动》审计实务指南,其中提出,完善的职业道德环境是良好组织治理的坚实基础,内部审计应评估组织治理情况,同时为组织内推广恰当的职业道德标准和价值标准提供建议。这一目标可以通过几个方面的内部审计活动实现。一是评估组织内部的职业道德环境整体情况,以及各类道德标准的有效性;二是评估组织内部与职业道德相关的目标、流程和行为的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情况和效果;三是确认上述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能够实现组织目标、相关风险被有效管理和控制;四是为帮助组织建立一个健康和高效率的职业道德环境提供咨询服务;五是树立一个拥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典范,在组织内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其次,内部审计是监督的重要形式。监督是对中央银行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的过程。他既可以通过持续监控活动来实现,也可以通过个别评价来实现。持续监控发生在经营过程中,包括日常管理和监控活动,以及员工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采取的其他行动。个别评价的范围和频率主要取决于对风险的评估和持续监控程序的有效性。持续监控一般是由业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完成的,内部审计主要起到的是个别评价的作用。
除了在控制环境和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内部审计还可以参与风险评估,并在审计中始终关注控制活动,审计报告是信息与沟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总之,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在中央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
中央银行面临的风险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既有决策层面的,也有执行层面的,既有内部人为的,也有外部突发的。目前,中央银行风险并没有标准分类,往往需要借鉴国际上广受认可的风险管理框架,如巴塞尔协议和COSO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等。通常将中央银行的风险划分为财务风险和非财务风险,非财务风险包含了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声誉风险等诸多方面。
面对诸多风险因素,各国中央银行在总体上的偏好是风险规避的,但在规避程度上有所不同。部分中央银行认为央行在原则上不应该承担风险,如英格兰银行;部分中央银行认为其应该兼顾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以及风险控制的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如加拿大银行。例如,反映在养老金管理上,英格兰银行实行资产负债完全匹配原则,而加拿大银行则适当承担短期风险以获得较高的收益。
尽管各国中央银行在具体的风险规避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各国中央银行普遍认为,要实现识别风险并有效管理的目标,必须将中央银行整体战略及高层目标与风险管理有效地联系起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一般认为,这个框架应该有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业务部门的管理者,他们在既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偏好下,实施操作层面的控制措施,对本部门风险进行日常管理。第二道防线是风险管理相关部门,他们对风险管理效果提供有效保证。这些部门负责适用于整个组织的风险指标和内控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包括风险管理部门、合规性部门、法律和财务部门、IT安全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他们既负责制定风险政策和风险管理流程,同时也负责对风险报告的监控。第三道防线是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情况的独立确认,并向最高管理者和董事会报告。也就是说中央银行的风险管理的总体职责是由高级管理层承担的,具体职责是由各部门承担的,内部审计只是起到监督作用。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必须承担的职责包括:检查关键风险管理情况、评价关键风险报告、评价风险管理流程、确认风险已经被正确评价、确认风险管理流程已经被实施。此外,可以选择承担的职责包括:协助识别和评价风险、培训管理人员风险应对知识、汇总风险报告等等。同时,内审协会也规定了内部审计不应该承担的职责,包括:制定风险偏好、制定风险管理流程、管理风险、确定风险应对措施、代替管理者决定风险应对措施、承担风险管理的职责。
除了在风险管理中承担第三道防线的作用,内审部门的计划还是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的风险导向审计。国际清算银行2004年对23家中央银行进行调查,所有的中央银行在制定内审项目计划时都会考虑风险的因素,其中,39%的中央银行采用的是模型量化风险的方式,61%采用的是主观判断风险的方式。
(三)在中央银行财务管理方面的作用
内部审计首先可以对中央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中央银行财务状况,包括为实现中央银行目标而拥有的财务资源和财务能力,它服务于中央银行政策目标如价格稳定、汇率稳定、金融稳定,既包括中央银行的财务资源,如资本、资产、货币发行权等,也包括中央银行运用财务资源的能力,如偿付债务能力、风险抵御能力等。内部审计评价中央银行财务状况的工作,是建立在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进行审计的基础之上的,比如说,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性,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性,中央银行持有外汇储备带来的冲销成本,中央银行行使准财政职责(各类再贷款,金融危机中的救济措施)的成本,中央银行是否建立了减值准备计提机制等等。
在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内部审计还发挥着一个最基本也是最初始的功能,就是减少因为操作失误带来的操作风险,或者是人为的道德风险,防止资金资产的损失。比如说,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费用开支的合理性等等。
内部审计在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绩效审计上,比如集中采购审计、基建审计和系统开发审计等等。但是对中央银行的绩效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中央银行财务独立性的制约。相比来看,有财务独立性的中央银行,绩效审计在节约资金上的作用更为明显,而没有财务独立性,又实行严格的预算制的中央银行,绩效审计的效果和作用都会减弱。例如,在预算制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发现办公用房的使用存在浪费现象,建议对办公区域重新规划,以节约空间。节约出来的房产就面临进一步的处置。如果闲置,会造成新的浪费,如果出租或者出售,收入要划转给财务权力部门,中央银行没有内在动因去改善绩效,因此,绩效审计的效果就会打折扣。
(四)在中央银行决策机制方面的作用
在建立健全中央银行的决策机制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咨询作用,促进中央银行科学决策。二是中央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分支机构的决策机制进行审计,推动决策的透明化和民主化。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中央银行的全业务审计,往往对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央银行其他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汇总报告有利于董事会和管理层政策或者采取相应的行动,有效推动了中央银行总行层面的决策科学化。此外,由于内审部门在组织架构中的级别一般高于其他业务部门,对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审计可以发现业务主管部门在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有利于在总行决策层面调整优化相关的管理制度。
其次,对于有分支机构的中央银行来说,对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必然包括对分支机构决策机制的审计,也就是依据既定的决策机制对分支机构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计。对于采用行长负责制的中央银行或者业务领域,主要是一个报告线的问题,也就是说,重大决策事项是否报经行长批准,至于行长的决策过程,因为个人掌握的信息不可能完全,即使信息是完全的,不同的人因为偏好不同,也会做出不一样的决策,所以,对于行长负责制的决策体制,只能够对报告线的完整性进行审计。而对于委员会负责制的中央银行或者业务领域,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重大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纳了多数人的意见等等。因为委员会会议一般会留有会议记录,因此可以对决策的程序进行比较细致的审计。
(五)在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建设方面的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是对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监督分支机构充分行使中央银行派出机构在传导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和收集金融数据等方面的职能,并对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问责,维护中央银行的声誉。
其次,内部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有一部分审计发现的问题,是有客观原因的,审计报告可以如实反映问题背后的原因。此外,各个分支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往往具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分支机构层面不能解决,内部审计可以通过汇总和分析,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这实际上也是在反映分支机构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