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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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管理办法

电视广告管理办法范文1

澳大利亚:节目的前、中、后都播广告

澳大利亚对于电视广告有每日播放总量的限制,不过,并未具体规定具体时段的广告播放量。即使在黄金时段,每小时播出的广告往往也会超过18分钟。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电视广告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而且,一些打着“公共服务”名义、实为商业宣传的广告还不在受限制之列。就这样,澳大利亚观众每看一小时电视,往往就要看至少20分钟的广告;喜剧节目往往在笑点爆出前插播广告。澳大利亚还是世界上少数允许节目前、节目中和节目后播出广告的国家之一。

当然,澳大利亚也有自己的限制规定。比如,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禁止在儿童节目插播广告。

英国:平均每小时7分钟广告

在英国,英国广播公司即BBC享受政府资助,除了推广自己节目的广告外,不得播放广告。至于其他私营电视台,英国通信管制机构规定,每小时广告时间平均7分钟,最高不得超过12分钟;晚上6时至11时期间,每小时广告不得超过8分钟。

美国:不限插播限音量

世界上第一条电视广告就出现在美国。1941年7月1日,手表制造商宝路华花费9美元在纽约一家电视台投放了一条广告,在一场垒球比赛开始前播放,时长20秒。自从有了电视广告,电视节目的时间就开始被侵蚀和挤占。电视广告的时间越来越长,插播广告也越来越多。在今天的美国,每看10小时的电视节目,就要看大约3小时的广告。

频繁的插播广告,尤其是在剧情迎来或转折点之际插播广告,使得大量观众十分讨厌插播广告。

但是,对于电视广告的管理,美国也有自己的关注点。比如说,在美国,观众讨厌电视广告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广告播出时的电视机音量常常会比正常节目播出时变大。就此,美国国会2010年9月30日通过了一项被称为《安静法》的法案,要求降低广告音量,该法案在1年内生效。

德国:广告之间最短间隔20分钟

在德国,享受政府资助的公立电视台占据主要市场,一天之内只在特定时间播出广告,比如一天不得超过20分钟,晚上8时之后禁播广告,周日和节假日除外。

私立电视台允许播放广告,每小时最多12分钟,每两次插播广告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为20分钟,也就是说,电视节目连续播出20分钟后才允许插播广告。

法国:广告限制针对所有电视节目

在法国,总统萨科齐2008年提出了公立电视台禁播广告的计划。从2010年1月开始,所有法国公立电视台晚上8时后禁播广告。不过,萨科齐要求公立电视台全面禁播广告的计划目前暂时被搁置,至少推迟两年实行。因为,法国政府原计划为公立电视台全面禁播广告提供每年大约10亿美元的补偿,但目前法国面临财政压力,该计划只能暂时推迟。

不过,法国的私营电视台仍然可以播放广告,平均每小时不得超过9分钟。如果播出的节目时长不到1小时,可以插播一次广告;如果播出的节目时长超过1小时,可以插播两次广告。

电视广告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限广令;合理行政;适度

一、“限广令”的含义

简单地看,自2004年至今,广电总局对非黄金时段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时长的容忍度由2.5分钟,降为1.5分钟,最终降至零。

2011年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简单地看,自2004年至今,广电总局对非黄金时段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时长的容忍度由2.5分钟,降为1.5分钟,最终降至零。

二、“限广令”出台后的社会效果

(一)初期反应效果佳

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与经营者相互分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逐渐产生。广告一直都是电视剧的“阿喀琉斯之踵”。电视剧中将严禁插播广告的消息一传出,立即引起了观众的重视与拥戴。许多观众在看电视剧的时候均遇到过相似情况:看一集电视剧过程中,被反复插播的广告打断;亦或一集电视即将结束时突然进广告,原本以为会将继续播放,但等来的却是片尾曲;又或者,片尾的精彩花絮和演职人员表直接被广告覆盖。对于很多“在广告中看完电视剧”的观众来说,插播广告不仅伤害了电视剧作品的完整性,也影响了观感。因此,新一轮“限广令”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网友的支持和欢迎。

表面上看,“限广令”的出台的确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电视剧播出途中插播过多过长广告会影响电视观众作为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但是绝大多数的观众亦担心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方及广告商会另寻他路,增加植入广告、网络视频广告的数量。其次,“限广令”的出台,会大大减损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方、广告商等的经济利益。

(二)规避“限广令”的现象屡出现

一方面“限广令”的出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却也影响了电视台、广告商、制片商等经营者的经济利益,使得他们在电视剧播出过程中所获取的经济利益荡然无存,这无疑不利于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平衡。广电局规定:对于违规行为,广电总局在通知中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对播出电视剧时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要依据总局61号令等规定,给予责令整改、警告、诫勉谈话、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广电总局的行政监管可以发挥硬性的强制力作用,使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方、广告商等不得不遵守“限广令”,从而丧失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亦会促使他们以其他方式弥补此损失。目前,有关“限广令”对电视台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三种观点:

1. 短期将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如有报道推测“限广令”将会直接导致电视台广告损失“200亿元”;

2. 长期有益。也有的分析认为“限广令”有可能因强制“清洁”电视屏幕而为电视荧幕保留住更多观众;

四、将“限广令”与合理行政有效结合

(一)强化目的

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广播电视广告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组成部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广告内容的正确导向,认真履行对广告的依法审查职责,坚决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坚决抵制内容低俗的不良广告。

(二)做好行政方案的预期工作

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特别是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必须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作出严重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还应该依相对人的申请或依法主动举行听证。行政主体之所以在行为前要通知相对人,是为了使相对人对相应行为有所了解、有所认识和理解。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解释,防止和克服行政行为的片面性及可能出现的差错。行政机关在做出任何一项行政行为时都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而忽略与此行政行为有着利益关系的各方意见,做到考虑相关因素,平衡各方利益,把损害降低到最小。“限广令”,应全面实施通知、听证、接受各利益关系方的询问、意见,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做到合理行政。

电视广告管理办法范文3

由国家广电总局在今年9月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61号令),即将在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对于各级电视台的广告播放时间进行了规定,如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一些电视频道广告时间过长、频次过多的行为将会受到严格限制。媒介专家袁方博士表示,“61号令”有可能导致电视广告市场损失100亿元收入。

CTR田涛根据2009年广告市场计算,预计2010年整个电视市场的广告时间会被砍掉24%,其中央视较少,在4%多一点,省级台平均超标27~30%,这些超标的广告时间换算为成交价大约是126亿元。也就是说,这被挤出的126亿元广告收入,将会被企业重新分配,其中就包括公关市场。

不过,这126亿蛋糕也面临多个市场的切分。2010年,电视媒体在被大幅压缩广告时间的压力下,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开始大幅提价。根据目前各级电视台公布的广告价格政策来看, 2010年电视广告平均价格涨幅是在25~30%,甚至还要高。田涛判断,由于电视广告价格的上涨,在这126亿中,电视媒体将会拿回近50%。而在企业预算的投放选项中,除了公关,还会包括网络、户外、平面等其他媒体,也包括渠道和终端,都将有机会分到这块蛋糕。

北京工商大学传播与艺术学院副院长张翔表示,电视广告价格提升了,企业的传播预算会朝向低成本高效益的传播方式流动,公关会是一个方向。虽然本土的中小企业最受电视广告提价影响,容易采用其他推广形式,但由于其公关意识相对较弱,反而不如大企业更容易转向公关。

田涛也认为,由于不同企业有不同需求,如果在电视之外选择的话,已经有高知名度的品牌会更加偏重公关活动,而一些低知名度的企业,会借助于广泛触达的媒体,如报纸、互联网等来实现传播目的。

对此,蓝色光标集团CEO赵文权认为,现在做这个判断还为时过早,目前处于客户内部做预算的过程中,要到12月中旬才能够看清。而且中国公关行业的客户多以外企为主,这些企业的财年不一定按照自然年走,所以企业投放计划还未知。赵文权也不能确定公关公司最终能从市场上分得多少,他告诉记者,第一,由于电视媒体涨价影响的多是中小企业,其公关投放不会很大。第二,这126亿属于广告预算,大部分会还是会投到广告上。因此对于公关公司直接能够分得多少,并不是太乐观。

在记者对企业的调查中,却看到企业目前确实有将预算转向公关的意向。

“由于近期电视媒体涨价的确给公司带来压力,在投放上会有一些调整,现在正在做预算计划,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结果。”李宁公司公关总监王世永告诉记者,虽然会向公关方面增加投入,但是整体投放结构不会有大的调整。“因为目前媒体格局并没有发生革命性变化。虽然我们会根据媒体趋向变化,在评估投资回报率后做出调整,但是这需要一个观察和考评期,比如在明年年中或下半年表现出来。”王世永表示,影响到企业最终投放分配比例的因素很多,比如市场需求,比如渠道等,都属于变动因素。甚至就电视广告涨价本身也不能全部否定,媒体也会拿出实力来说服广告主,证实其投资价值。现在还在一个双方博弈的阶段。

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的本土公关公司或许会是公关行业中较大的受益者,第一因为电视广告提价挤走的多是中小企业,他们难以承受国际公关公司的费用,而本土公关公司尤其是中小公关公司有价格和服务灵活性的优势。

电视广告管理办法范文4

公益意识是一份对公众利益、公共秩序、公益事业的关心关切,公益意识的强弱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公益广告本身就是对公益意识的表达和倡导,更是地方电视台引导当地公益意识的重要载体。2014年1-10月份,秦皇岛电视台共播放公益广告4000条次,播出时长近3800分钟,占广告播出总时长的3%,这些公益广告中,有社会热点类、传统文化类、节约环保类,还有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类。这些公益广告的反复播出,对本地群众公益意识的提高起到了“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同时,秦皇岛电视台还与本地企业合作,举办公益广告有奖征集等活动,有效拉动本地企业和群众的公益热情,营造了全民参与公益、投身社会文化建设的氛围。

二、建立适合地方台公益广告传播的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公益广告运行模式带有浓厚的行政指令色彩。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等特殊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可以要求播出机构在指定时段播出特定的公益广告。”该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2013年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电视类公益广告方面,地级、县级市电视台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地方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的频次和时长,已经成为考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这种缺乏政策扶持和利益保障的行政指令,对于资源占有量较少的地方电视台来说,难免会产生勉为其难甚或敷衍了事的情绪。而要充分调动地方电视台在公益广告活动中的积极性,根本上还要从打破机制瓶颈入手。

(一)变政府指令为统筹协调

在公益广告传播活动中,同样具有较强政府行为特点的新加坡,奉行的是这样一种机制:根据公益广告的不同内容,分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管理,包括公益广告内容及主题的确定、公益广告资金的预算及核拨,公益广告活动的实施,则有政府以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的广告公司负责承办。政府无需对媒体公益广告做出规定,媒体公益广告均予收费。由此可见,同样是政府主导,新加坡政府在公益广告活动中,更多地起到了统筹协调的作用。为促进地方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各级政府也应考虑建立一套统筹机制,让公益广告的资金筹集、主题规划、作品征集,都有切实负责的主体,减轻地方媒体的额外负担,让公益广告从投资、选题、策划、制作到投放,都按部就班、有制可循。

(二)变运动式为制度化

由于我国公益广告发展尚未形成良性机制,地方电视台公益广告活动受政府指令影响较大,其突出表现就是,在政府开展某一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时,一批主题鲜明、品质较高的公益广告作品播出较为频繁,而一旦活动结束,地方电视台的公益广告又处于相对停滞阶段。而要杜绝这种“一阵风”的态势,则要从制度上调动起地方电视台参与公益广告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随着对公益广告功能的日益重视,相关部门对公益广告活动的组织也愈加细化。广发[2013]37号文件《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集中制作展播活动的通知》中提出了“建立公益广告作品共享体系”:鼓励全国各播出机构向设在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分会的“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提供本机构策划制作的公益广告,共同充实作品库的公益广告片源,免费提供给其他播出机构选择播出,另外,中央电视台做为影视类公益广告制作中心,设立公益广告作品库,可向各级电视媒体提供公益广告作品。尽管相关部门逐渐有意识地由上而下建立公益广告共享机制,但总体来讲,目前各地方媒体的公益广告活动,仍处于散兵游勇状态,缺乏长期有力的平台支持。地方电视台可以考虑建立城市台公益广告合作体,搭建公益广告共享平台,这样,各成员单位可以在合作形式、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权益等方面有更大的自,并可借此加强地方电视公益广告交流,取长补短,共促发展。

电视广告管理办法范文5

“几家欢乐几家愁”。“限广令”让电视台广告收益损失惨重, 根据艾瑞数据预测这一规定对全国电视台造成的直接损失不下200亿,而对视频网站似乎是“渔翁得利”,开始摩拳擦掌欲截流其广告客源,成为事件中的大赢家。

但从另一层面来说,这对电视行业也是一件好事情。因为随着“三屏合一”(网络、电视、手机的整合)的实现,本来就已经对电视行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所以电视行业的转型也是必不可少的。只不过提前罢了。“三屏合一”既是创新也代表了未来趋势,“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并非有你无我,这种融合联动式发展是一种趋势,从上次出现的“网络互动春晚”可以看出,它无形中使电视、网络、手机三种传播媒介的价值都得到了很大提升。”它也是网络、电视、手机都播出晚会,实现了三屏合一整合的第一次完美形式。

正如前几天在创业邦年会上赛富亚洲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的阎焱所说的:过去十年是互联网的时代,诞生了微软,谷歌,阿里巴巴,腾讯这样的大公司,那么未来我们有哪些机遇呢?我们现在每个人不能够离开的东西是手机,我们回到家里、到了办公室我们离不开是计算机屏幕,我们回到家里绝大部分离不开的是我们的电视的屏幕。阎焱提出了一个设想:今后十年有人能把这三个屏幕以某种方式集中起来,这种联合会创造出一些新的像微软、FACEBOOK等这类公司。阎焱说:“当出现这种公司的时候,会给我们带来百亿乃至千亿的机会,因为中国有着全球最大无线和互联网市场,我们有了这么一个巨大的市场就可以做到一个规模效应。”

危机背后就是转机。谁能够在应对国家的“限广令”提前做出合理的反应,并成功的转型,它将是未来视频行业的霸主。谁能够在这个“限广令”的背后看到这个机遇,谁就能依然屹立在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社会中。

电视广告管理办法范文6

一、广告经营形势异常严峻

1“.限广令”出台后,电视剧的广告承载量大幅下降,广告时间和效果影响较大,客户投放意愿下降。广告份额向大城市、大媒体集聚的态势日益明显。受经济形势和“限广令”的影响,电视媒体行业内部的马太效应和聚焦效应越加明显。像江苏卫视这类拥有高品质、高收视率、高覆盖率的强势传播平台,更受广告主的青睐,成为实力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首选。作为最贴近终端的地市级媒体,其经营模式的灵活与否直接决定其未来的发展情况。在广告主纷纷往三四线城市下渗的市场背景下,地市级媒体只要通过重新定位,运用自身贴近终端消费者的优势建立销售型媒体以吸引广告主,必将赢来难得的发展机遇。而经营滞后,无力变通的地市级媒体就只能坐吃山空,或继续顶着政策风险播放违规广告,或不断被经营得当的同类媒体蚕食、瓜分,最终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2.广告专项检查以及监管进一步加大,而且形成波浪式态势。2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广电总局等12部门启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从政策层面来看,对于电视广告经营的管理力度在加大,宏观调控逐渐从紧,宏观经济不佳,部分行业不景气,广告市场规模缩减,广告经营形势日趋严峻。

3.同质媒体竞争日趋激烈,异质媒体、新媒体市场日趋扩大,作为传统媒体的广播电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多重压力。

4.按以往2月份过年的惯例,每年的1-2月都是广告投放的旺季,而2012年春节提前到1月下旬,广告集中投放仅仅体现在1月份,2月开始就提前进入淡季,这从客观上造成了广告资源的流失,给一季度广告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一季度广告经营的特点

1.电视广告承载分布结构日趋合理。一季度我台新闻综合频道广告承载量占整个电视份额的45.2%,文化娱乐频道占整个电视份额的19.0%,公共民生频道占整个电视份额的20.2%。三个电视主频道广告承载分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新闻综合频道广告承载得到进一步强化,龙头引领愈加明显,呈现绝对优势,充分彰显湖州电视台以新闻综合频道为中心(一个中心),以文化娱乐频道和公共民生频道为基本点(二个基本点)的电视广告承载特点。

2.创新内部机制,进一步挖掘市内广告,尤其是由营销策划部策划的献礼两会特别专题,是我台媒体转型升级,整合全媒体,打造融媒体的有益尝试,以经营创新推动经营创收,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3.广播广告稳中有升:广播广告在去年增长的基础上,今年仍然保持较好地发展势头。一季度实际播量比去年同期增长9%。

4.大力拓展品牌广告市场,开发活动营销。1-3月广告中心紧锣密鼓制定全年营销活动方案,在确保每个季度实现一个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的活动项目外,面向市场,根据客户的特点和要求,举办各类营销活动。如房产的团购活动市民参与热情高涨;大型活动———天生歌王的招商工作基本完成。

5.媒企合作,共赢未来。我台与茅台白金酒携手,媒企合作,共赢未来的发展之路,截止3月底,销售额已达439万元,为集团(总台)多元化经营创收开创了新的征程。

三、下一步广告经营对策

1.整合媒体资源,积极拓展广告衍生产品。“限广令”出台实施后,如果单纯的涨价显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涨价的同时,关键是广播电台、电视台内容创新和经营能力的提升。我们可以大力进行内容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最重要的是努力增加频道的资源价值,用这种价值增值来支撑价格的增值。要突破现有以单纯售卖广告资源为主的经营方式,转变为以活动营销、植入式营销、特殊形式营销等多元化的全方位营销方式,突破广播电视媒体广告收入被日益分流的现实。通过广告创收、节目创收、活动创收、技术创收等多渠道、多形式努力完成年度的目标任务。

2.积极拓展广告资源,深入挖掘广告市场潜力。战略决定成败,理念引领实践。要拓展思路,改善服务,深入挖掘广告市场潜力。积极拓展广告衍生产品:突破现有以单纯售卖广告资源为主的经营方式,转变为以活动营销、植入式营销、特殊形式营销等多元化的全方位营销方式,从而突破电视媒体广告收入被日益分流的现实。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做到按行业、分部门、细化市场,跑到边、深到底、服务到家,通过良好的沟通,精心的策划,深度的挖掘,顺利完成广告经营计划;对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医疗服务业、食品饮料业、服装家电业、日用化妆品等客户逐个走访,了解客户需求,寻找最符合客户口味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制定让客户满意的广告投放方案;进一步提升广告营销价值。

3.加大对新增客户的开发力度。加大开发力度,积极争取新客户,这是完成今年广告经营指标的命脉。广告经营是一项充满挑战、需要不断创新的工作,这不仅要体现在老客户的维护上,更要贯彻到新客户的开发中。为此,我们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认真研究市场的变化,挖掘客户的内在需求,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研究,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4.进一步完善研讨、互动、沟通机制。这是确保整合平台资源、信息资源、人脉资源的抓手。我们要变被动合作为主动合作,真正实现宣传口与经营口的抱团合作。联动经营,努力寻求和培育媒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是寻找突破的有效途径。

5.广告创收实行项目制,定期报题、定人策划,举宣传和经营之力攻坚破难。项目是广告经营的抓手。要从抓项目入手,提升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的总量和质量。我们要认真总结以往项目活动的经验,找准下一步发展方向,重点突破目前在广告经营上和管理上存在的困境,确保广告项目制的良性发展。

6.进一步拓展经营模式,开发品牌广告,由原来单一的传统硬广告向以广告、演唱会、活动、重大喜庆祝贺、会展、商贸、软性植入广告等转变,多管齐下转型升级,提高广播电视广告的质量及公信力。

7.进一步增强经营性栏目的话语权,提升栏目质量,减少内耗,从而打造经营性栏目的品牌和知名度。改变目前经营性节目多为简单信息播报的状态,打造具有品牌意识的营销服务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