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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的概念范文1
关键词:中学数学;课改理念;教学案例;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14-0024-01
课程改革已经进行多年,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教师要遵循新课改理念,不断探索、尝试寻求一些更加高效的课堂教学方法。在数学教学中,教师要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把握学生的学习起点,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将教学难点化整为零、逐一击破、精讲精练,以达到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的目标。
一、观念转变是前提
(1)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教师的角色、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师要彻底地改变陈旧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首先,教师要吃透教材,把每一节教学内容都吃透,注重初高中知识内容的衔接以及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之间的衔接;其次,教师要尽量搜集、制作与教材有关的教具,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多媒体教学;再次,教师要善于把握学生的心理,使学生能够与老师发生共鸣。学生上课的参与度,基本上与教师备课的充分性、课堂魅力、吸引力成正比。一节成功的课堂教学,不在于老师讲得有多精彩,学生做了多少题,而是有多少学生参与了,学生真正理解了多少。
(2)学生学习思路的转变。课改不仅要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更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让学生在思想上达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然而,许多学生习惯了“拿来主义”,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这对学习能力的培养是不利的。所以,教师要想办法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指导学生进行课前预习、课上发挥想象力、课下复习巩固,从多方面将知识点由浅入深地慢慢消化掉。
二、紧密联系生活提高学习兴趣
数学起源于生活,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不能把数学和生活分离开来,而是要从生活中抽象出数学问题,利用数学知识解决数学问题,从而达到指导生活的目的。如果单纯地教数学知识学生会觉得乏味,提不起兴趣来。教师要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发现数学,并用数学指导和服务生活。下面以人教版数学必修1 第一章第一节“集合”为案例,提出问题并予以说明。
问题一:你能说出自己与小组、班级、年级、学校的关系吗?对于这个问题,许多学生刚开始很不解,觉得没有任何难度,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但还是有同学回答。生1:我在小组里、小组在班级里、班级包括在年级内、年级归学校管。生2:我是小组里的一员、我是班级里的一员、我是年级里的一员,我是学校里的一员。同学们通过对比,发现第一个同学的回答有问题,他没有说明自己与小组、班级、年级、学校的关系。这引起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原来简单的问题也是可能回答错误的。
问题二:刚才第一个同学回答的问题错在哪儿了?生3:忽略了研究对象的主体地位。师:我们不能忽略研究对象的主体地位,可以给要研究的对象起一个名称叫“元素”。这样,就自然地引进了元素的概念。
问题三:如果把每一个同学都当作元素的话,那么我们的班级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生4:把我们放在一起就组成了班级。师:我们发现班级是由元素构成的,我们可以给班级起一个名称叫“集合”,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师:元素一般用小写的拉丁字母 a、b、c……来表示,集合一般用大写字母A、B、C……来表示,那么元素和集合到底有什么关系呢?生5:元素属于集合。师:我们引M表示属于的符号“∈”,如果把某个同学记作a,把小组集合记作A的话,就可以表示为a∈A。这样,很自然地引出属于符号。师:在问题一中我们把小组、班级、年级、学校分别记作A、B、C、D的话,同学a与A、B、C、D的关系你能表示吗?生6:a∈A、a∈B、a∈C、a∈D。师:请大家仔细观察“∈”的左右有什么共同的特点?生6:左边的元素属于右边的集合,集合中不止一个元素。在探究完元素与集合的关系以后,集合中元素的三个性质教师可以通过三个问题引导探究。问题一:我们班大个子能否构成一个集合?教师通过问题一说明集合中元素的确定性。问题二:一个同学能否在班级这个集合中出现两次?教师通过问题二说明集合中元素的互异性。问题三:班级这个集合中的几个同学换一下座位,构成的集合与换座位前一样吗?教师通过问题三说明集合中元素的无序性。
此案例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把学生自身融入到问题中去,问题与学生本身非常贴近,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教师在这节课中通过几个问题的提出与解决,像抛绣球一样,使学生学习起来轻松、愉快,比直接灌输的方法获取知识要容易得多,学生的印象也会更深刻,学生真正参与了,成为了学习的主体。
三、结束语
总之,一节高效的课堂教学,要看学生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教师教学的有效性,要看教师是否调动了全体学生的积极性,提出的问题是否都是有效问题。而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则体现在学生参与体验知识形成过程的程度和知识的掌握程度。
参考文献:
案例教学的概念范文2
第一,教学案例研究有助于教师把先进教学理念落实到具体的课堂教学行为之中,案例研究过程中,研究者通过对课堂教学行为进行观察、分析、诊断、进行多维度解读,将具体的教学行为与理论实际联系起来思考,使教学行为赋予崭新理念,可以加深对教育理论的理解,反过来又指导教学实践,提升教师教育实践的合理性。
第二,教学案例研究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实践反思能力,促使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学案例研究使教师经常处于一种反思状态,总结得失,明确方向,有利于培养教师形成敏锐的观察能力,提高教师对课堂教学的领悟能力。课堂教学案例研究可以促进教师反思教学行为,探索教改途径,加快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三,教学案例研究有助于教师互相交流研讨、提高其看、评课等教研活动的实效。教学案例的内容贴近教师实际,材料来源丰富,写作形式灵活,易于传播、交流和研讨,因此,常把教学案例研究作为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的有效载体,引导教师研讨交流教学案例,有利于提高教师分析反思能力,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案例教学的概念范文3
(一)案例教学的内涵
对于案例教学,不同的教育工作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不一而足。笔者认为,经济数学的案例教学,是指教师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创设(问题)情境,通过师生、生生间多向互动,激发学生有意义的学习,使其加深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以达到建构知识与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目的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是一种理论与实际有机切合的重要教学形式。
(二)案例应用方式分类
依据案例在经济数学概念(原理)教学过程中应用的方式和出现的位置,可将其分为以下四类。
1.概念(原理)前案例。
在进入教学主题之前,先引入若干简单、特殊的案例,然后以不完全归纳的形式呈现概念(原理)的教学方式称为概念(原理)前案例教学。概念(原理)前案例数量以二三为宜。如:在导数(边际)定义前引入变速直线运动物体的速度问题、曲线在一点处的切线的斜率问题,在定积分定义前引入曲边梯形的面积问题等。
2.概念(原理)中案例。
通过引入贴合教学主题、难度适中的案例,随剖析随呈现概念(原理)的教学方式称为概念(原理)中案例教学。经济数学中的弹性概念适合概念(原理)中案例教学。
3.概念(原理)后案例。
在呈现概念(原理)后,再抛出相对较难的案例,以演绎的形式再现或者应用概念(原理),以加深学习者对概念(原理)的理解、内化、迁移能力的教学方式称为概念(原理)后案例教学。概念(原理)后案例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难度较大,可以分为课上、课下两部分实施。课上以教师为主导,课下以作业的形式,促使有兴趣的学生翻阅资料钻研探索,锻炼其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概念(原理)后案例教学具有普适性。
4.前后呼应式案例。
在进入教学主题之前,先抛出案例题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后呈现概念(原理),最后剖析案例,应用概念(原理)解决案例的教学方式称为前后呼应式案例教学。前后呼应式案例教学适合于复杂概念(原理),如微分方程理论、差分方程理论、级数理论等。
二、总结
案例教学的概念范文4
我国法学教学改革探讨了很多年,但是,在教学中还没有完全脱离讲授式的课堂模式。尤其,大陆法系的教学更重视理论培养,倾向培养学生理论批判思维和科研能力。课堂中,主要讲述各家各派的观点、理论研究的方法等等。理论学习显得枯燥无味,比较适合坐的下来、愿意理论思考的学生,而我们当代的学生活泼好动,对理论研究不是很感兴趣。“如果一个学生无法接受却又必须记住教授的演讲内容来应付考试,他是在丧失学习兴趣的情况下,痛苦地磨练记忆力”。
当代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他们发展来看,更多要去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所以,真正探索一套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学习、主动思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学习和就业非常重要。
2参与式的教学方法的分析
2.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由老师提出一个案例和一些问题,要求学生在阅读案例事实后,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回答问题,说出自己的想法。对于组织案例教学,选择教学案例是关键“实践证明,案例的选择、确定和分析是案例教学法正确运用的前提。在运用案例时,一定要避免那种“故事会式”的做法。”关于选择的案例要具备真实性、典型性、新颖性和可讨论性。
(1)真实性,案例是学生分析问题的前提,如果这个案例是虚拟的,或者不可能发生,会降低学生的兴趣。(2)新颖性,是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他们兴趣的有效手段。(3)最重要的是案例的可讨论性。选择案例要难易适中,既要照顾学生的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又要考虑是否存在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留有学生思考、探求的空间。
案例教学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普遍适用于国内外各大法学院系的教学,“因为案例教学的特殊性,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接受知识与运用知识主动探索并举,学生将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对培养学生的能力具有很好的效果。但案例教学,适用于高年级学生的教学,因为案例分析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分析能力。
2.2讨论教学法
讨论教学,学生对教师事先拟定的题目,进行自由发言或有准备的发言。这里的讨论不是对案例的讨论,而是对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教学,不强调对抗性和区别性,可以支持他人观点,也有自己独立的见解,“讨论式教学法强调在教师的精心准备和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教学目标,通过预先的设计与组织,启发学生就特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
讨论教学的优势在于,使学生独立思考,敢于和乐于说出自己的想法。讨论可以相互启发,从多个视角看待问题,比如,拾得遗失物能否请求报酬,学生可以从多个角度表达自己的看法。
2.3主题发言法
由教师指定一个主题,由几个学生做主题发言,然后由其他学生作评论的教学方法。指定的主题,主要是基本概念和理论。概念讲授既是教学的重要内容,又是比较困难的教学内容。民法法系或潘德克吞法学就是由概念架构起来的理论体系,民法概念既多又难理解。
主题发言的优势在于可以促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如果他能够把一个理论或概念,清晰地讲述给他人,能够提出问题或者能够回答别人的问题,可以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美国教育家布鲁巴克认为,最精湛的教育艺术,遵循最高的准则,就是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而教师也达到教学目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教师应着眼于启迪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主题发言教学法,不足在于参与的人数少,学生发言水平有高有低,有时不能引起其他同学的兴趣。
2.4辩论教学法
辩论式教学法,把学生分为法官、控方、辩方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几组,根据不同的角色,模拟司法审判活动,使学生主动地运用知识去解决具体问题。这种情景的创设,可以帮助学生理解、运用知识。
角色型的辩论,适用于一些有争议的法学理论,如遗失物的拾得人能否请求报酬;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等。学生通过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而“课堂上的学术理论“辩论”不同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式的辩论,主要是带着问题,以批判的态度对所阅读、查找的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资料”。
辩论式教学法,优势在于对抗性对话既可以激发学生兴趣,又可以促使学生从自己角色角度思考问题,“课堂上,在教师的引导下,质问、辩论会出现,形成热烈的气氛,刺激学生对一些问题刨根问底,产生极大的兴趣”。但辩论式教学,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容易倾注在辩题和辩论本身,旁观的学生也关注“热闹”程度,而忽视专业思考。
3参与式的教学方法的适用
民法学教育,难处在于法学理论、规则建立在专业概念之上。所以,老师和学生难以交流和沟通,因为没有“语言”不同。即使我们找一些案例、真实的案件和媒体焦点事件,如“大学生落水事件”中打捞渔船的责任,运用法学理论分析问题时,会使用不作为的概念作为工具,主要分析不作为义务的来源。学生对不作为义务不熟悉,就无法开展讨论和分析。
因此,对民法教学内容分析,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对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是非常重要的。民法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概念、法学原理、法律规定的适用三个主要方面。结合不同教学对象和教学目标,分析采用具体的教学方法。
3.1法律概念的教学
法律概念是民法教学的重要内容,民法概念既多又复杂,重要的的概念就有上百个,而且很多概念很抽象,如有限责任、行为能力、责任能力、对抗要件、无因性等,讲授很辛苦,又很难取得良好效果。如果让学生先思考,自己查找资料分析概念,老师再起到引导作用,尤其针对低年级的学生,效果还是不错的。
3.2法学理论的教学
法学理论存在多层次的体系,包括基础理论、制度法理等。对一些制度法理,如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由学生讨论,为什么路买货物风险由买方承担,便于理解这项法律规定的立法理由和法律适用;再如,离婚后的配偶能否作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学生辩论,从不同角度阐述自己的立场。
案例教学的概念范文5
案例描述一
(一)情境中初步感知
1.拍手游戏:学生列出综合算式表示教师共拍手的次数
先拍××××××(稍停顿)再拍××××××
学生列式:①3×2+3×4②(2+4)×3
得出:两个算式都表示6个3,所以两个算式是相等的,即3×2+3×4=(2+4)×3。
2.购物情境(见下图):购买10套服装共需多少钱?
学生根据两种不同的选配方案分别得出两道等式:
(1)65×10+45×10=(65+45)×10
(2)35×10+45×10=(35+45)×10
(二)初步概括,感受规律
3×2+3×4=(2+4)×3
65×10+45×10=(65+45)×10
35×10+45×10=(35+45)×10
以上三个等式中,“=”两边都表示相同的几个几。
(三)举例验证,揭示规律
17×3+21×3=(17+21)×3
(24+16)×8=24×8+16×8
(56+13)×11=56×11+13×11
(99+999)×9999=99×9999+999×9999
……
得出结论:为什么可以在不同的算式间画等号呢?这些等式之所以成为等式,是因为“=”两边都表示几个几,所以等式成立。
揭示规律,并用字母表示:(a+b)×c=a×c+b×c
(四)反思评价,积累经验
刚才我们是怎样发现这一规律的?你觉得你表现得怎么样?
(五)分层应用,体会价值
1.熟悉规律特征:在里填入合适的数,在里填上运算符号(其中包含规律的逆向应用)。2.判断,巩固对规律的理解:在得数相同的两个算式后面打“√”。3.应用中体会规律的实际意义: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计算长方形菜地的周长,并说说它们之间的联系。4.初步体会规律的价值:算一算,比一比,每组中哪一题的计算比较简便。5.启发明确:应用不同方法解决问题时,有的计算方法相对简便一些。
案例描述二
(一)情境中初步感知
问题情境1:夹克单价55元、裤子单价45元,各买5件,一共需要多少元?
问题情境2:水果店上午卖出8箱水果,下午卖出12箱,每箱15千克。一共卖出多少千克?
问题情境3:商场里书包单价25元,有一种钢笔每支5元。买4个书包和4支钢笔,共需多少钱?
引导学生分别用两种方法解答:
情境1:(55+45)×5 55×5+45×5
情境2:(8+12)×15 8×15+12×15
情境3:(25+5)×4 25×4+5×4
(二)比较明确特征
上面的每个问题都可以用两种方法,得出:(55+45)×5=55×5+45×5
(8+12)×15=8×15+12×15
(25+5)×4=25×4+5×4
比较得出:形如“(a+b)×c”的计算更简便。
(三)举例归纳概括
学生举例:(25+5)×4=25×4+5×4
(19+21)×3=19×3+21×3
(46+54)×4=46×4+54×4
(33+67)×8=33×8+67×8
……
揭示规律:语言描述(略)。
用字母表示规律:(a+b)×c=a×c+b×c
(四)巩固应用:简便计算(题目略)
数学中是这样描述“乘法分配律”的:两个数的和与第三个数相乘,等于这两个数分别与第三个数相乘,再把它们的乘积相加。从这里不难看出乘法分配律的本质内涵,即等号的左右两边表示同样的几个几。以“3×2+3×4=(2+4)×3”为例,“=”两边都表示6个3。当出现“两个数的和”恰巧是整十或整百数可使计算简便时,仅仅是这一规律中的特例,是数字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可以使计算简便。从数学规律的普适性来说,乘法分配律的字母表达式“(a+b)×c=a×c+b×c”中的“(a+b)”的和,可以是整十、整百数,也可以不是整十、整百数。
上面两个案例中,教者都能在现实背景中帮助学生体会规律的实际意义。其最大的不同在于:案例一中,无论是从情境中感悟、在比较中建立表象,还是归纳概括、练习应用,其各个环节,无不凸显出乘法分配律的本质特征:等号的左右两边表示同样的几个几。此案例中的教师准确把握了概念的内涵,其教学重心放在了理解“=”两边都表示几个几上,并在教学过程中逐层渗透。而对于“运用乘法分配律有时可以使计算简便”这一应用价值的体验,教者也是本着突出本质、初步体会其价值的原则:填空中熟悉规律特征――判断中巩固对规律的理解――应用中体会规律的实际意义――计算比较中初步体会规律的价值――用不同方法解题中明确简算方法。由此可见,案例一中教师抓住了概念教学的核心目标――理解概念内涵,这是任何一节概念教学课中都必须做到的。案例二则不同,在每一个问题情境之后,教者都安排学生先计算后比较,得出形如“(a+b)×c”的计算更简便,且每一个情境中“两个数的和”均是整十、整百的数。教者这样的设计,看似别具匠心,实则是近于“功利”的刻意。在接下来举例验证的环节,学生也都“依葫芦画瓢”似的举出诸多例子,且每一个例子中“两个数的和”不是整十数,就是整百数。教者似乎对于自己的教学效果很满意,随即便进行了“水到渠成”式的归纳概括,并且也总结出了字母表达式。殊不知,在简便计算的前提下总结出的规律缺少了普遍性,给学生的认识带来偏差――认为唯有“两数的和”是整十、整百数时,才叫乘法分配律。可以想见,由于教者对简便计算的过分关注偏离了概念教学的核心目标,犯下了缩小概念外延的逻辑错误。
小学生的认知水平有限,往往不能准确把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如果教师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何谈准确地理解概念内涵呢?数学教学中让学生体会数学知识的应用价值,并能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灵活运用固然重要,但这要以准确理解概念内涵为前提,因为数学概念不仅是数学知识的“细胞”,更是一切数学思维的基础,如果不能准确地理解概念内涵,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而且会妨碍学生进行准确的判断,无法进行科学推理,直接影响思维能力的发展。所以说在概念教学中,应科学把握理解概念内涵与体验其应用价值的度,把探求概念本质放在教学第一位。
首先,教师应追根溯源探求概念本质。数学里的任何一个知识点都不是孤立的,要把握教材的实质,追根溯源很有必要。仔细分析乘法分配律的算式结构特点,不难发现,它与运算意义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之前学生在学习“多位数乘法的竖式计算”“相遇问题的应用题”以及“长方形周长计算”时,就已经接触到了乘法分配律。这就不难发现乘法分配律与运算意义之间的密切联系。如果以生活情境为载体,将教学活动定位在理解算式结构与运算意义的关系上,也就不难理解乘法分配律的本质内涵了。案例一中的教师就是从运算意义的角度追根溯源、深入思考,通过多个情境的铺垫,引导发现不同算式其实都表示“相同的几个几”,从而得出等式,学生把握知识的内在本质已是水到渠成。案例二中的教师只注重简便计算的练习应用,无法将知识真正纳入到学生的认知结构中。
其次,教师应树立核心概念意识。“乘法分配律”是一个重要的数学模型,“模型思想”是《标准(2011年版)》中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核心概念,树立了这一核心概念意识,有利于教师理解教学内容的实质以及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结合教学内容分析便知:建构形如“(a+b)×c=a×c+b×c”的数学模型才是本节课的教学重点,所以在教学中应更多地关注与“模型思想”关系更为密切的模型建立。案例一中的教师有较强的概念意识――“模型思想”,所以在情境感知、建立表象、抽象概括、巩固应用等教学环节均能把握住乘法分配律的本质内涵,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具有普遍适应性的乘法分配律模型。在这里,概念意识作为一种隐性的观念和思维方式呈现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准确、透彻地理解了乘法分配律的内涵。由于案例二中的教师缺少核心概念意识,教学时只求应用、不求甚解,致使学生无法体会到规律的普遍适应性,不难想到:这是应试思想在作祟。所以说,树立正确的核心概念意识,才是真正理解教材的标志。
再次,教师应树立过程性目标意识。在乘法分配律这节课中,“会运用乘法分配律进行简便计算”作为一项显性的基本技能,代表的是结果性目标。而《标准(2011年版)》中明确提出关于过程性目标的描述,则更多地指向数学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它作为一项长远性目标,将数学活动经验的积累作为目标得以实现的标志。所以教材中对本节课的教学明确提出“使学生经历主动参与探索、发现和概括规律的学习活动,理解乘法分配律”。在这个过程中,案例一中学生所获得的不仅是对概念的透彻理解,而且积累了如何去探索、发现,如何去研究的经验。案例二中教师仅注重结果性目标,忽略了过程性目标,学生所获得的仅是不具普适性的规律,以及片面运用知识的单纯计算技能,与“四基”的要求相去甚远。基于此,教学中应合理分配“理解规律内涵”与“体验应用价值”的教学时空比例,否则就会像案例二中那样重计算、轻理解,重应用、轻过程,这不是概念教学的科学做法。
案例教学的概念范文6
“学会交流,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学会生存”是这个时代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这同时对高中地理学科教学注入新的内涵,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地理教学的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教学理念的转变必然带来教学方式的变化,研究性学习、案例教学越来越引起地理教师的重视。《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也积极倡导问题解决教学模式,并要求教师积极实行案例教学,组织学生搜集、获取案例进行研讨与交流,培养学生主动获取地理信息的习惯和能力。笔者在高中地理新课程的案例教学实践中作了一些探索,现就什么叫案例教学,它有什么特点、如何实施、有什么作用等与大家作初步探讨。
一、案例教学的含义和特征
地理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基于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深入角色,分析案例,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地理案例教学的实质就是贯彻“地理教学不只是传授地理知识,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自已学会学习地理,同时向学生传授地理学习方法”的教育理念。案例教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类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案例,经过自主合作,群体思维撞击,寻找知识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并运用掌握的规律和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从理到例类型,即给出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基本概念,发散思念,以例释理,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地理案例教学有如下特点:
1.教学内容的实践性。从地理教学内容看,案例都源于实际的社会活动和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生活,与地理学科有紧密的联系,是对己发生的典型事件的真实写照,包含有供学生思考、分析和探索的一系列地理现实问题,需引导学生去观察、体验、判断和推理。如,地理必修3第四章的问题研究中的《我的家乡怎样发展》一文呈现了我国西南某大城市郊区的一个乡发展现状,通过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引导学生了解自己家乡目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今后解决发展的出路,提前让学生利用双休日进行观察、调查、访问,收集各种信息资料,进行思考想象。到了课堂上,因为有一手资料,学生们都有话可说,纷纷发言,相互交流和补充,教师再进行归纳、指导。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都得到了锻炼和培养。
2.教学过程的互动性。从地理教学过程来看,案例教学应以师生互动和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或在课堂上组织对地理案例进行研讨和评析或让学生到社会生活中去搜集,整理地理案例,以较快的速度、较高的效率使学生实现从理论向实践的转化,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如学生对《我的家乡怎样发展》的讨论和教师的引导,不但使学生了解家乡发展现状和家乡发展方向,同时也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发展是建立在综合考察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基础上的理性开发,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3.教学目标的全面性。从地理教学目标看,地理案例教学不但能丰富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拓宽知识面,而且还能培养学生的业务素质与专业意识,以及参与活动的积极态度,开发学生的智能,提高其实际运作能力。如通过对《我的家乡怎样发展》的学习,学生不但掌握了有关一定的发展地理的知识,而且也可以了解有关国家的政策、商品经济和城市化等知识,并且还能切实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地理教学中的案例教学以案例讨论为主,即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事前编写的案例进行分析、认证,提出自己的看法,集思广益,发挥群体功能。其基本步骤如下:
首先是找到合适的教学案例。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地理案例在我们的周围是很多的,但案例的选择要来自地理事实、符合地理客观实际,反映地理事物的典型特征和一般规律,要能提示地理要素的内存联系和地理原理的案例。这些案例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和当代中学生的实际情况。例如在学习必修二第五章第一节《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中的交通运输布局时,我选用了“向莆铁路”这一案例,这条铁路就从我们学校旁边穿过,学生对此有很高的兴趣,结合向莆铁路的修建对家乡经济发展的影响,让学生学习身边的地理,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因而,在课前留多点时间给学生去搜集相关的资料,通过资料的搜集,使他们对尤溪的交通运输状况有所了解,为课堂使用的案例做好相应的知识准备,进一步加强教学效果。
其次是营造合作的氛围。只有在和谐的合作氛围通过相互间的共同合作才能开展案例学习,因为案例学习的过程,也是学生思维碰撞的过程,是学生相互讨论、争论的过程。地理教师必须注意营造这种氛围,为案例教学创造和谐的氛围。
第三进行必要的引导。在讨论中,案例涉及的每个问题都必须由学生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教师则应围绕题目中心给予必要的引导,以免偏离案例分析讨论的目的要求。例如:当学生讨论冷场时,应及时启发,活跃学生思维,使每个人都能进入角色;当学生离题太远时,要及时调整、控制节奏,以获得最佳效果。
第四做好总结。案例讨论完毕,应由教师进行总结。教师对案例讨论结果不应简单做结论,而是就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指出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及讨论的优点和不足,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引导其深入思考。教师要把好“讲评关”。一个案例可以允许存在多种正确的解决办法,教师对案例讨论结果不应“一刀切”,否则案例教学法又会在本质上回归于传统教学法之中,检验真理的标准在于实践,只有把讲评重点放在学生讨论的质量上、思路上,才能真正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的作用
案例教学是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它不同于传统教学的教师讲、学生听的注放式教学,教学案例能使学生身临其境,有真切的身体力行之感受。
1.有利于改变传统概念教学
传统教学观念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从书本到书本,从概念到概念,传统从书本到书本,教给学生的是运用概念解决问题的现成答案,学生获得的是背诵、机械记忆,是按标准答案答题的知识。导致学生学不深、学不透、学不懂,甚至不会运用学到的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而案例教学不论是“从例到理”,还是“从理到例”,都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推导,从而发现概念,并从中发现书本研究总结的规律和方法,使学生较好地运用概念较好地解决实际问题;重在激发学生不断地提出问题,学会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学会对已有的资料作多方面的分析,从而探索事物的内在联系,得出自己的结论和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的思维不断深化;并不要学生去寻求这些问题预定的唯一正确答案,而是重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思维策略以及多种可能的解释。
2.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是一种动态的开放式的教学方式,区别于传统的注放式教学方式。从教育心理学“需要论”的角度来说,一个人心理上一旦形成了“自我实现需要”,应会为实现自己需要的满足而努力开发自己的潜能,必欲求之而后快。这时,他的思维火种就会熊熊燃烧,就会想方设法置疑、释疑,为自己的成功披荆斩棘,使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