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考核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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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考核方案

乡镇工作考核方案范文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积极稳妥、理顺体制、建立机制、保障投入”原则,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确保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内容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及全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乡镇卫生院要完成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任务。

(一)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等上划,由区政府根据部门职能和人员管理权限,统一安排部署。其中资产由财政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债权债务清收渠道不变;财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由财政局按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人员由人事局、编办、卫生局、各乡镇摸底核查、登记造册,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归口管理;业务由卫生局按行业制度进行管理。

各乡镇对卫生院的改扩建、招商引资、改善办公条件、解决邻里纠纷等仍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目前尚未竣工的工程,继续由乡镇负责,按时保质完成,贾庄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按时限竣工并投入使用;对改制前的遗留问题,仍由原渠道妥善解决。

各乡镇继续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职工、居民医保;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村级改水改厕;抓好乡村卫生机构的建设,继续对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设施建设给予多方面的扶持;积极处理好各种医患纠纷;负责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

人事局、卫生局对职工、院长等人事的考核、定级、奖励、聘用、续聘、辞退等,要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有重大分歧报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

[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土地局与各乡镇根据各自职责和属地管理权限抓好落实]

(二)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补助

区财政局和卫生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共同对乡镇卫生院近3年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确定收支范围和补助标准。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额度,按月预拨的方式拨付资金。

从2011年7月起,乡镇卫生院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区级其他事业单位标准,核定绩效工资比例,实行绩效工资。

[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乡镇做好协助配合]

(三)改革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

1、改革院长任用与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离任审计制。

[此项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计局、各乡镇按职责权限归口负责]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此项工作由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实行全员聘任制。卫生院用人,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照因事设岗、按岗定人、执业准入、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评聘分开的原则,推行全员聘任制,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乡镇归口负责]

4、严格实施绩效考核。由区卫生局按照《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照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档次确定相应的补助水平。各乡镇卫生院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和卫生局统筹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

乡镇卫生院在区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

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由省组织采购,实行网上集中招标,统一定价、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具体实施时间为5月31日。

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全区卫生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健康保障,事关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政府常务副区长苏志超任组长,胡兰江副区长任副组长,卫生、财政、发改、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监察、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会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制定财政预算方案、清产核资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绩效考核等,并加大对改革进度的督导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改革任务。

(二)用足用好国家政策。财政、卫生、乡镇要加大跑办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对省市规定的绩效工资补助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等补助资金,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不得截留;积极争取上级以奖代补等奖励资金,确保用于乡镇卫生院,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支持医改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体制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严格按政策办事,发改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把握及引导、监督,推进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编办、人事部门要做好岗位设置,对人员严格管理。改制过程中要如实反映情况,杜绝弄虚作假,严禁借改革之机,随意变更、侵占国有资产,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对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搞好衔接,顺利推进。乡镇政府、各部门也要根据区机构设置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扎实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广大医务人员正确对待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积极支持和参与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尤其要做好待岗、分流、离岗学习人员的稳定工作,要维护乡镇卫生院稳定,保证医疗、预防、保健等各项工作不受影响。

乡镇工作考核方案范文2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根据《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10号)的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各县区局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地区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

一、组织领导

地局成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工作。组长由xxx同志担任,副组长xxx,成员有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设在地局科教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专用考核目标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及专用考核目标分解、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等。各县区局也要按照《黑龙江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实施。

二、考核目标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通用考核目标和专用考核目标各50分。通用考核目标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地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由地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主要包括“资源、环保、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产品质量管理、合法权益保护、信用体系建设、统计管理、基金管理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及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执法监督等”八项考核项目。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包括通用考核目标和专用目标两项。通用考核目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其他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依法及时纠正违法行政问题、法制队伍建设及社会评价等内容;专用考核目标按照本方案二、考核目标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方式:地局定期检查和监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执行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至两次。各县区局也要定期对下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局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企业局和地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要从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将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结果于11月底之前报送地局科教法规科。检查方式和重点:

(1)、审阅或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2)、本部门收到下级单位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情况(数量、质量);

(3)、具体行政行为(包括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适当性;

(4)、对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5)、检查机关确定的其它方式。

四、奖惩

乡镇工作考核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多管齐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达到全县“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目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各乡镇办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村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秸秆禁烧实施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办要组织专门队伍,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县环保局要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实行分片管理,开展巡查和督察。现场监察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夏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及时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书面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将对各乡镇、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乡镇环保考核和生态县建设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办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确保完成禁烧任务。

(二)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和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乡镇工作考核方案范文4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近期,各乡(镇、场、管委会)与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排查,共确定了171个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各隐患点危险程度进行了初步评估。根据《县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龙府发〔〕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防范避让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隐患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1、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启动防范避让工作。各乡镇在前阶段排查确定隐患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县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龙府发〔〕9号)文件的要求,务必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从排查出的隐患点中,每个乡镇年要选择确定实施2个以上地质灾害点开展防范避让工作。按隐患点危险程度和地质结构等特点,分别实施工程治理、就地搬迁和整体移民搬迁等防范避让措施,确保年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职能履行,切实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地质灾害防范避让工作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县水利、民政、国土、林业、建设、交通、扶贫和移民、矿管、供电、电信等相关部门要对各乡镇隐患消除方式的确定、安置点选址规划、用地指标争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土地用地优惠政策的给予、项目资金的争取等方面,按照部门职能,主动、积极、充分地履职,绝不能因参与部门多而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采取相关部门、乡镇领导挂点的形式推进我县的地质灾害防范避让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挂点部门、乡镇领导务必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亲历亲为,发挥总指挥、总协调、总调度的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

3、创新思路对策,打造特色搬迁避让模式。要注重创新工作思路,本着“整合现有资源,方便群众生活,不与现有新农村建设等政策相抵触”的原则,对采取整体移民搬迁避让,需要重新规划、重新安置的,尽可能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新村示范点建设、圩镇建设等结合起来,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进,互利互惠,力争通过此次搬迁避让工作的实施,打造出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建设样板。

4、强化监察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监察、财政、审计、城建等部门要联合组成督查组,严格按照《县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实施方案》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进各乡镇在各个实施阶段的工作,确保做到督查有力,考核公正,奖惩分明。挂点县领导要对挂点乡镇开展防范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为乡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

乡镇工作考核方案范文5

合理设置乡镇财政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

各乡镇要规范乡镇财政所名称和人员编制,统一使用“××乡(镇)财政所”名称;重新合理核定乡镇财政所的人员编制,确保5名工作人员到岗,从而确保乡镇财政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重新界定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负责提供和落实农村范围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做好相应的综合协调工作。3、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项目数据的统计和审核,监督管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4、负责管理乡镇机关财务收支活动,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组织实施乡镇和村级财务核算及监督工作。5、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实施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制约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7、负责新农合参合人员基金的代收工作。8、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

1、完善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目标及考核奖惩制度,完善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清查、会计档案、民主理财、内部控制、政务公开等管理制度。

2、规范财政所工作制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申报、立项、决算、跟踪问效等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及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财政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申报、认定、审核、公示管理制度,促进基层财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执行力。

3、建立工作考评奖惩机制。建立乡镇财政所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基础工作考核机制、财政资金落实与业绩挂钩和违法违纪“一票否决”惩罚机制,为确保乡镇财政工作完成,提升乡镇财政工作质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所干部队伍建设

采取多种途径全面提高乡镇财政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夯实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加大乡镇财政所硬件建设的投入。将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办公用房采取单门独院或综合办公区中相对独立办公,设有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财政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中财政服务大厅不少于40平方米,一律柜台时开放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大厅设有便民临时休息排椅、饮水机、资金发放明白卡、服务电话。统一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统一制作室外政策宣传栏或宣传牌、电子屏、自行车存放处,做到室内外整洁优美,干净卫生。财务室安装防盗门窗,配备保险柜、报警器等。档案室配有5-8组铁皮档案柜,有档案管理“七方”措施。财政所人员统一制作岗位牌,佩戴胸牌上岗,衣着整洁,语言文明,精神饱满,服务热情,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加快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快“金财工程”向乡镇财政所的延伸,为乡镇财政所配备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实现办公信息化和管理信息化。全面实现乡镇财政与省市县财政信息共享,实现电子记账、重要制度上墙,设立举报台和监督电话。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要把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尽快全面开展工作。要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乡镇财政所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乡镇财政所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乡镇的领导小组名单务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制定方案,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的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分析乡镇财政所的基本现状,县财政局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分类指导,2010年确定新马头镇和香城固镇两个乡镇财政所为标准化建设试点,试点乡镇要严格按照示范点规范化标准要求必须在11月底前达标。其它乡镇也要认真谋划,制定精细、科学实施方案予以推进,但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任务。各乡镇的实施方案于2010年8月3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乡镇工作考核方案范文6

一、免疫策略

(一)目标人群

麻疹疫苗免疫史依据预防接种证、接种卡或家长回忆,接种史不详(不清楚、不知道、不记得)视为未接种。

1、查漏补种

①散居儿童: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重点在常规免疫接种工作薄弱地区;外来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人口聚集地、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居住工地、边远的农牧区。

②托幼机构:重点是流动人口聚集区及未注册的托幼机构。

2、应急接种

接触病人的易感人群,尤其以商业集体单位、学校、医护院校实习学生为重点。应急接种无需等待实验室确诊结果。

(二)目标年龄范围

1、8月龄~6岁未接种或未全程免疫麻疹疫苗的儿童;流动儿童为主的学校查漏补种年龄扩至14岁;

2、应急接种无年龄限制。

(三)工作指标

1、查漏补种率>95%;

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8月龄和18月龄儿童1个月内麻疹类疫苗常规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分别达到95%和90%;

3、查验接种证100%,疫苗补种>95%。

(四)实施时间

散居儿童查漏补种时间为6月28日~7月15日,边摸底边接种。预防接种服务可及性差且流动人口聚集区,需要建立月查漏补种机制。

托幼机构、学校查漏补种工作于与9月份查验接种证工作同步开展。

(五)疫苗选择

1、8月龄至12月龄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或麻风疫苗;

2、1岁至14岁儿童接种麻疹疫苗或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

3、应急接种使用麻疹疫苗。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关注疫情形势。要结合实际,制定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及应急接种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保证实现麻疹工作达标。

(二)社会动员宣传与适龄儿童摸底调查

1、宣传:按照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形式开展社区的广泛动员,尤其是流动人口聚集区、预防接种门诊覆盖不良的地区、人口频繁流动的地区。

2、职责: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记录联络补种儿童家长。

新进和暂未纳入常规免疫管理的散居儿童城区由各街道卫生专干、社区干部查找落实,乡镇由村卫生室落实登记。摸底时间为6月29日-7月8日结束。摸底登记表交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托幼机构、学校由教育局组织摸底,并提供场所组织临时接种,重点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区及未注册托幼机构。摸底时间为9月1-10日结束。摸底登记表交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

使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摸底接种登记表”(附表1)记录摸底目标儿童的麻疹类疫苗免疫接种史及接种情况,超过2剂次以上的,只记录前两剂次。可按现居住地社区/小区/楼栋号分别登记造册便于查找,并建议在指定接种门诊或社区接种点接种。

(三)多部门协调与督导

制定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督导方案,组织开展全程督导。各乡镇、街道、教育、卫生部门协商落实分工,及时掌握本辖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准备工作、实施接种进展情况。

(四)技术支持与AEFI监测应急

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设在卫生局,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监督,及时组织专家诊断小组开展麻疹疫苗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报告。

(五)现场接种实施

除已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点外,在社区、托幼机构、学校等设置临时接种点。查漏补种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接种技术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具体接种方法、禁忌症和联合免疫的要求,应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执行。

三、接种点的设置

接种点要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幼儿园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接种点房间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有工作台和接待儿童、家长用的座凳等物品,接种点要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症等相关内容,并有醒目的标识。新设的接种点要及时通知儿童家长,便于儿童家长寻找。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设置固定接种点93个,幼儿园设置临时接种点36个。散居儿童由各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固定接种点负责接种。

四、疫苗物资与管理

1、麻疹疫苗

优先使用年麻疹强化免疫结余的麻疹疫苗开展2岁以上儿童的查漏补种及应急接种,包括查验证补种、免疫史不详或不全的大龄散居儿童查漏补种及密切接触者的应急接种。

2、麻风、麻腮风疫苗

麻风、麻腮风疫苗保障8月龄至2周岁儿童的常规接种,在疫苗不足的情况下,暂不用于其它年龄段的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

五、接种率考核

(一)调查时间:暂定于9月-10月。

(二)调查对象:目标儿童:8月龄至6周岁(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调查方法:由区卫生局抽调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分组考核,重点考核麻疹发病高、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区为单位考核3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考核1个村、社区,每个年龄段考核5名儿童,计105名适龄儿童,接种依据以接种证为准。

(四)分析指标

1、及时接种率:8月龄及18月龄当月内完成接种;

2、0剂次儿童比例;

3、1.5岁以上儿童不足2剂次儿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