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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实践意见范文1
尤溪县实验小学
五年一班
卓捷凡
今天我们五年级(1)班学生去劳动实践基地进行实践。这是我们第一次实践,一路上,同学们议论着我们到了那里以后劳动的情景。
到了那儿,我们首先是参观了农具室,农具室里的农具让我们去拿农具的人惊诧不已,以前的工具怎么让我们的祖先们种地、生活的呢?
接下来,就是让我们一试身手了,陈老师开始分配劳动任务了。女生负责挖地瓜,女生们一听,心想这还不简单。可到了真正实践的时候,她们傻了眼,泥土正把她们的手弄的脏兮兮的。女生挖完地瓜之后,就到我们男生开始挖坑了。挖坑是由我们的劳动委员——林滨负责,我刚开始挖的时候,怎么铲也铲不下地。我想啊,老师们挖的时候可是一点劲都不费的呀?道我们挖的的时候怎么就这么难呢?我再仔细一想,老师们挖的时候老把脚踩在铲子。于是,我就学着老师的样也用双脚在铲子上踩,终于被我撬起了一块土。就这样,我越挖越熟练,不一会就满头大汗了,在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菜地终于被我们挖好了。接下来就是我们和老师一起在各个坑里播种,有萝卜、玉米和茄子。然后再培上土,最后再浇一些水。这样,劳动才算结束。
劳动实践意见范文2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界定
根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条规定推断,我国立法者坚持采用书面劳动合同形式,而对事实劳动关系原则上不予支持。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既成事实、客观上存在却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定义解读,笔者认为,所谓未依法订立,不仅包括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包括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而致使其无效的情形。
二、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因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时未按国家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其中,分为劳动者不订立和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大多情况下是处于跳槽便利的考虑,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则是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一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提供同工同酬的待遇,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并且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集体合同和行业合同等规定,这将大大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
2、双方因履行无效劳动合同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此外,劳动合同不具备相应的必备条款,也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双方既然不存在有效的契约,自然不能成立劳动关系,由此产生事实劳动关系。
3、合同期满后没有续订合同,也没有终止合同。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后自动续延并实际续延的,视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⑥但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续订条款,双方间就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4、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劳动者处于弱势,很多时候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条件,甚至包括将自己的合法权益置于不稳定无保障的状态,而作为追逐利润的经济主体,用人单位的目标是追逐更高的利润空间。在这样的事实状态下,事实劳动关系自然有了生存的空间。
5、因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应当特指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又接受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接受其劳动报酬,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1)兼职,即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2)停薪留职:劳动者在停薪留职期间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若在此期间接受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则与后一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3)下岗待工(包括离岗退养):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及某些地方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职工离岗退养期间、下岗待工人员在一定期间(一般为二年)仍是原企业职工,如果该职工在此期间又在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则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1、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劳动事实的存在是劳动关系存在的客观必要条件,劳动关系的标的是劳动行为,该行为的存在和终结,可称为判断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连结点”。我国的劳动立法秉持了客观劳动事实存在的原则。具体体现为:《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从属关系己经形成。这是劳动关系最大的特征,也是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和构成要件之一,是劳动者让渡自己的部分劳动权利的最集中的体现。劳动者不仅将自己劳动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同时放弃相应一定范围的人身权利,而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明确,即便在劳动者人身部分从属于用人单位期间,劳动所有权仍是劳动者专有的,用人单位不得利用其规章制度或其他手段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形成书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而规定的,但可以合理推断,这些规定类推适用事实劳动关系。
3、默认的意思表示。如果双方并没有成立劳动关系的意愿,劳动关系自然无从谈起。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劳动关系契约性质的体现,也是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必要主观要件。此外,默认的意思表示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若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笔者认为该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归于无效,由过错方承担过错责任。
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如果具备形式要件,则双方当事人即形成劳动关系,而不是事实劳动关系。
四、事实劳动关系法律规范的不足
1、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中的不足。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仲裁案件对劳动者来说存在举证难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上,仍然是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基本的举证原则。作为个体的劳动者,不仅相关文件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而且劳动者在相关法律知识的熟悉度上无法和用人单位相提并论,这对劳动者维护权利造成大大的不利。虽然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对其掌握的资料负举证责任,但这种情况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已确认的情况。若连双方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无法得到证明,则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不曾掌控相关资料为由,推卸举证责任。
2、我国禁止口头合同,并照搬了民法的无效合同的规定,导致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使得一部分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事实上,国外立法在建立劳动关系上,大多以不规定特定合同形式为准则,而以特定书面形式为例外。自由的合同形式不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利于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
3、我国《劳动合同法》原则上禁止双重劳动关系,接受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不仅不能影响到本用人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经本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甚至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事实上,在现代的经济生活里,双重劳动关系是不可避免的。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不妥。如果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订立劳动合同,对于受害者而言,该劳动关系的存在使其遭受了损失。如果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以后,仍然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无法达到救济的根本目的。
五、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完善建议
1、确立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不仅便于建立劳动关系,适应经济发展,同时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不仅在建立劳动关系上为国际社会所广泛采用,甚至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也被普遍承认。
2、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双重劳动关系”。这是对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也是现实所不能避免的问题。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并不损害我国公序良俗,在双重劳动关系的承认上,并不存在太多的障碍,但在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中需注意用人单位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劳动实践意见范文3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培训;实践; 探索
根据省级项目和阳光工程项目的文件精神,鲁甸县人力资源办经过招投标层层筛选评估认定昭通农校2011年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500人,培训专业:《花椒、核桃栽培技术》,“阳光工程”项目培训任务400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任务300人,《兽医服务人员》培训任务100人。这些培训项目是根据鲁甸县农村产业结构特点有针对性进行的,其目的是加快培养鲁甸县农业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更好地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促进鲁甸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现将培训工作中的实践和方法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两个项目的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配合国家、省、市、县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把提高受训者自身素质和技能培训列为整个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重点,做到踏实工作,让农民受益,促进鲁甸经济的发展。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搞好省级项目和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的两个项目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成人教育科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具体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小组根据培训工作日程及进展情况,及时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调度,总结和部署每一个阶段的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严格执行五项制度
我校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鲁农人开办字[2011]24号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培训项目”的要求,严格执行各培训项目的五项制度(即:公示制度、三堂课制度、台帐制度、月报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四、加强宣传力度,确保省级项目、阳光工程项目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及时做好生源发动工作
一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招生简章及进村入户与农民面对面等形式,在各乡、镇、社区悬挂各个培训项目的宣传标语横幅,广泛宣传国家惠民政策和阳光工程培训方针,帮助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省级项目和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活动中,使培训学员由被动培训变为主动培训。
为确保今年 “两个项目”顺利开展,我校在总结以前培训经验的前提下,采取了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多管齐下做好生源发动工作。一是我校校长亲自带队,奔赴各培训点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学员招收情况。例如我们对于《花椒、核桃栽培技术》的培训,曾多次下到火德红乡,与他们的负责人及当地农民协调,共同探讨《花椒、核桃栽培技术》的培训方法,最后确定在银厂村进行,并将培训阵地确定在银厂村小学进行,这样既能让他们安心培训又能随时在地里由专家进行实用技能操作训练。二是下发招生简章到各乡镇及社区,要求各乡镇及社区及时组织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比如对于《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我们就与梭山乡柏副乡长联系,由乡政府统一协调,将培训任务指标下放到梭山村、埂底村和妥乐村,再由各村村支书发动农民参与报名培训。三是通过与其它部门协调,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发动他们的员工参加培训。例如《兽医服务人员》培训,我们和鲁甸县兽牧局联系协商,由畜牧局负责组织全县基层兽医服务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圆满完成该项培训任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之,通过各种方式,生源发动、培训工作进展顺利。
五、严格管理,强化培训服务,确保两项目培训顺利实施
一是健全制度,促进两个项目培训规范化。在培训过程中,严格照章办事,做到用制度规范培训工作。一方面确保学员的理论学习时间,合理安排课时,确保学习质量;另一方面确保学员的实践操作训练时间,教师到实训基地辅导,保证学员实训效果。
二是成立班委,落实班委会和班主任制度。培训期间,所有任课老师和班委、班主任全部到场参与培训,班主任每天亲自带队,负责点名,严格考勤管理,使两个项目的培训工作井然有序。
三是从三方面着手做好培训服务。培训前,认真为每个学员准备学习袋,内装各期培训宣传资料、培训时间安排、笔记本、辅导教材、学员手册等学习用品。培训中,生活方面,发放学员食宿补助,安排好学员用餐,确保学员免费培训;学习方面,及时、耐心解答学员在学习和实践中提出的各种疑问。培训结束后,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将每个学员的信息和考试成绩录入微机管理,与学员建立了互通信息的电话热线,以备工作中相互联系,随时解决学员在今后工作中的各种难题。
六、探索两个项目的新思路、新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全力提升培训质量
一是教学方式多样化。我们认真总结以往的培训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实行理论授课、实践操作、参观学习、经验交流“四级教学法”,即:理论知识由学校教师讲解,实地操作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负责指导,参观学习由学校统一组织,经验做法由农民工相互交流。
二是培训阵地前移。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在学好理论课前提上,注重实际操作演练,把培训班办到各乡镇及社区。如梭山乡《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我们把培训阵地移置梭山村、埂底村和妥乐村,让300名学员分两批同时在各培训点进行培训,第一批上午理论学习、下午专家带领实践操作,第二批下午理论学习、上午专家带领实践操作,这样既保证了学员学到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又提高了他们的实践操作技能,有效地解决了产学脱节的问题,深受学员欢迎。
三是学练结合。为加强师资力量,我们成立了专业教师组成的两个项目的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8名(顾刚、孙光友、姜锐、陆大明、范贤菊、石安治、朱家坤、文良琴),中级职称教师7名(叶勇、刘积猛、阮晓明、王俊、张卓民、张淑萍、徐章平)。各科专业教师针对各自教科内容专门撰写了授课笔记并制作了教学课件,利用现代多媒体手段进行理论授课,把培训重点内容系统地编制成学员能看、易懂、形象直观的演示课件,保证了学员愿意学,乐于接受。实地操作由教师手把手地进行指导,专家与学员互动,现场解决学员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学员学有所获。
七、做好跟踪服务
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是完善培训内容和更好地开展培训的保证。落实专人做好学员跟踪服务工作,定期对学员工作的意见及今后的培训要求作调查了解,了解学员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劳动保障、收入等情况。通过跟踪服务,一方面使培训后的学员感到“两个培训项目”的诚信负责,也有利于掌握培训动态,改进培训方法,提高“两个培训项目”的实施成效。
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项目实施,我们深深体会到:规范管理、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两个项目的培训工作,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劳务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主要业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了鲁甸县农民的整体素质。鲁甸县农民外出务工的人数较多,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提高务工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既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引导性培训,提高其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选择就业的能力。二是通过技能培训,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和就业的竞争力。三是通过农业科技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
二是增强了农民工的创业意识。通过实施两个项目的培训,使广大农民了解掌握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农业法律法规及生产技能知识,增强了他们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
劳动实践意见范文4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的政策规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要求社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街道、社区、企业”三级联动、密切协作的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格局。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努力推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处置救援及时有效,促使社区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社区要把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纳入社区重点工作,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两委成员负责所有点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九小场所”、职工宿舍、职工租赁房、居民出租房等人员居住场所、市场、山林建筑等)的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机构建设,配齐人员装备。为切实做好对本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各社区必须设置专门的机构,加挂“安全生产监察站”和“劳动监察站”两个牌子,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该机构负责人,并按要求配齐2-3名专职协管员,协管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配备执法服装。同时各工作机构必须配备所需办公场所、电脑、打印机等装备。各社区要制定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职责,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度上墙,要求浅蓝色底、红色标题、内容为黑字、规格为90cmx60cm(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各社区要将辖区内所有点位细化到每名“两委”成员,实行责任倒查制。要与辖区内的所有点位签订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单位在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做到事事有人管,实现社区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检查巡查,完善档案资料。各社区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健全各项检查记录、隐患跟踪、整改台帐等档案资料。安全生产台帐:按照街道印发的社区安监工作规范要求必须建立13类台帐(1、辖区内所有点位分类管理明细台帐;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3、安全生产会议台帐;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台帐;6、特种作业人员台帐;7、安全生产投入台帐;8、特种设备台帐;9、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10、事故管理台帐;11、安全费用提取登记台帐;1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台账;13、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劳动监察台帐:必须建立六类台账(1、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明细台帐;2、每月检查台帐;3、会议台帐;4、劳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5、隐患报告台帐;6、事件处理台帐)。
五、保障制度
(一)落实日常检查制度。社区“两委”成员每月要对辖区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工资检查一遍,现场检查要有照片、记录等资料。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能当场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时提报街道安监办,由街道安监办依法予以查处。社区每周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每月月末将劳资检查记录,经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街道安监办备案。
(二)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社区要积极配合区、街道的执法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及时上报,保持信息互动。街道安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每月组织社区开展1-2次联合大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对重大危险源单位或重点区域进行检查,集中解决一批隐患多、整改难度大的点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违法经营行为。各社区要立即对所有点位内的违章建筑,特别是各类板房进行排查,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三合一”企业,各社区要全面排查,一律不准职工在车间内居住,由企业负责统一另行安置,所有工作均要在2013年1月底完成。
劳动实践意见范文5
1、校园主干道根据不同区域的清洁难度,按系院的学生人数及各区域的实际面积进行划分,定期轮换。校园主干道根据划分的区域,建立“区域负责制”,设立分区域负责人1名,由各系(院)学生分团委书记担任,全面负责所属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监督工作。各区域可设责任人若干名,由各辅导员担任,负责对各区域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学生宿舍社区公共区域按楼层划分,由相应区域的宿舍轮流负责各楼层及楼梯公共面积的保洁工作。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各楼层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二、学生校内劳动实践课程的考核要求
学生校内劳动实践课程的效果由办公室牵头进行评价。办公室与学工处、各系(院)相关人员成立环境卫生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各区域的工作,对校园卫生进行考核、评比。各区域实行日检查、月考核的办法。凡月度考核获得“良好”以上评价的区域,当月参与劳动实践课程的学生可以获得志愿服务诚信分奖励(按照学生志愿活动加分的标准确定)。
三、开展劳动实践课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劳动实践课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及个人品格
校内劳动实践课程是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生校内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能够有效的提高学生们的生活自理意识以及动手能力,能够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克服,社会对于大学生“高分低能”的刻板印象,在具体的动手实践过程中,教师们认为“我们这一代是从庄稼地里走出来的,吃得了苦,但现在的很多孩子就说不准了。”只有经过事先的吃苦教育,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通过劳动实践课的教学,学生在遵守作息时间、个人自律、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等基本职业素养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
(二)开展劳动实践课有利于生态校园的建设
开展校内劳动实践课,是落实教养工程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将学生素质养成教育落到实处,有助于培养爱护环境、珍惜环境的个人品质,有助于推动学生自主参与校园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全员参与校园劳动,可以倡导全员师生共同关注和爱护校园环境的良好氛围,对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开展劳动实践课有利于培养学生劳动观念以及感恩意识
西方先进国家的高校,后勤工作几乎由学生完成。反观国内高校现状,学生的劳动习惯、吃苦耐劳精神都大不如前,通过积极开展劳动实践课,学生们在生活学习过程中以前随手乱扔垃圾的习惯明显得到改善,他们会自觉的将垃圾放置在规定的地方,同时对校内的环卫工人态度也有明显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在学校参加简单劳动,能使学生体会到长辈们的艰辛。在感恩父母的同时,更加珍惜今天的劳动成果。
四、结语
劳动实践意见范文6
根据__市__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下达给城北街道20__年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特提出20__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安排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20__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就业和再就业第三轮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劳动、就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工作,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制定的促进就业的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推动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为目标,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为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导,推进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全面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整体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20__年的工作目标是:以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帮助960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①失业人员实现就业440人,失地无业农民520人,② “4050”等救助对象120人实现再就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组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260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创业培训50人,培训后自主创业30人,农民工培训120人,富士康招募人数86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600人,新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400人。
二、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继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把国家、省、市、区各级就业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做好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加以落实解决,重点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大龄特困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认真分解和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加强职业指导,做好职业介绍和各项配套工作,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加强社区人力资源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完善各项基础台帐。重点为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推荐就业岗位。建立完善的“一站式”服务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发展各类社区就业实体,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题。鼓励服务型、加工型、商贸型企业积极吸纳失业人员,要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灵活的就业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努力改善劳动力素质结构。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办学和就业训练中心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有针对性、适用性的各类职业培训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造就业条件。
(五)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工商登记,场地安排,再就业救助等各项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失业人员信息库,做到基础资料齐备,各项数据完善准确。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基本要求,健全下岗失业人员救助对象,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开发,建立空缺岗位报告制度,
(六)建立完善的再就业救助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和就业实体安置吸纳“4050”救助对象,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基层平台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4050”救助对象和公益性岗位档案,积极开展“一走五送”的上门服务活动,采取上门指导,即时服务,结对帮扶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切实有效的再就业救助活动。
(七)加强对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效能,高素质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队伍。
(八)加强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落实国家对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突出宣传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维护小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增强小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协同工会全面摸清辖区内小企业户数、职工人数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底数,按照信息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企业进行了解、核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规范劳
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行为,实现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三、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