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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生产方案范文1
一、完善网格监管体系
为做好企业复工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企业复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领导组负责统筹安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强化网格管理,从镇经发办、安办、建设办、农办抽调人员,落实包保责任,具体负责对企业复工的巡查及验收工作。
二、强化企业复工监管
(一)复工时间
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验收工作自2020年2月6日起开始。
(二)复工验收程序
1.企业复工前,应至少提前48小时向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出具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含企业、员工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其中外来车辆进入管控参照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上岗员工花名册、《承诺书》(承诺:拟上岗员工两周内无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往来史、与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人员接触史、肺炎病例接触史)作为报告附件。同时企业的复工计划和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报送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严格按照“九个必须”要求,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详见附件2)。
2.经网格监管小组现场验收,填写镇企业复工验收登记表,对各项内容留有影像资料存档,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提前复工的,须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
(三)现场验收及日常检查内容
1.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含企业员工交通工
具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复工人员花名册;
3.复工承诺书落实情况;
4.企业疫情检查点落实情况;
5.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6.进出场人员、车辆登记台账(含体温检测);
7.厂区消毒台账;
8.员工防护措施佩戴情况;
9.废弃口罩收集处置情况;
10.防控知识宣传;
11.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要求。
三、细化工作要求
(一)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已投产企业复工由经发办、安办负责。
企业复工生产方案范文2
一、指导服务时间:
2020年2月20至3月20日
二、工作目标: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各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方面: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书记、省长和常务副省长就贯彻落实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批示要求情况;贯彻落实2月1日书记到省应急管理厅调研慰问时强调的“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的“三保”要求、2月3日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1日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视频会议、2月8日调度全省铁路机场防疫和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情况。2.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及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力戒形式主义、。3.突出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组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应急准备情况。
(二)各企事业方面:1.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疫情防控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到专人负责,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日进厂前进行体温测量、从进厂到离厂的整个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区域每日坚持定时消毒,人员就餐要采取分餐制或者分批散坐就餐等措施。2.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情况。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复工复产的标准、规范和程序,制定并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要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动员、安全教育,对新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修,对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等。3.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大客车的全程监控,坚决避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运营、报废车运营等情况;强化国道、省道等重点路段的清理和管控,突出急弯陡坡、桥梁涵洞、平交道口、冰冻积雪多发等重点路段风险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证消防通道顺畅,提升广大群众避险、逃生和自救能力。危化品方面,加大对危化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投用的排查整治力度。烟花爆竹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违法存放等行为。非煤矿山方面,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和高风险矿山安全体检,突出瓦斯、着火、透水等重大灾害治理。建筑施工方面,要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为重点,深入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型建筑、管线管廊等一线排查隐患。
四、工作方式
主要采取综合情况调度、建立微信工作群、专家远程视频指导、明查暗访、远程视频数据监控和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社会知情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做到问题找准、措施精准、监管瞄准。
五、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服务工作组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层层听取汇报,多采取暗访,多现场办公,多解决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各相关单位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层层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确保指导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相关单位及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实事求是提供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切实通过此次指导服务,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复工生产方案范文3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施工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各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建设单位,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项目部、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红外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理等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进场工人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情况。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工地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项目部、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现场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用餐配送单位统一订送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建议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单独隔离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施工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建设单位、镇卫计办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极端重视,压实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各方主体要切实重视房屋市政工程肺炎防控工作,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重点责任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岗双责,严防死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决落实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尊重科学、服从大局,扎实做好现场应急值守工作和防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监理到岗制度。认真履行好防疫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企业复工生产方案范文4
一、坚守红线,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要反“三违”,禁“三超”,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矿山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
各矿山企业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整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统筹安排,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机结合
目前全县矿山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必须按照停工停产矿山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煤矿企业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各矿山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隐患报告制度。矿山企业应主动报告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凡没有自查、不报、瞒报隐患,而排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二是建立隐患公告制度。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隐患情况;必须在隐患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注明防控措施;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指导工人作业;必须向员工公开隐患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接受安全监管。三是建立隐患整改承诺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做出整改承诺,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加强与隐患排查组的沟通,把节后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相结合。全县矿山企业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没有进行井下隐患排查,必须先由核查组进行隐患排查,经矿山企业整改完成后,复查工作可以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并进行。没有经过省级隐患排查以及复查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为了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矿山企业抗灾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各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矿山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各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四、明确标准,严格复工把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确定矿山复工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逐矿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验收,合格一个,批准一个。
(一)下列五类矿山不得复工
1、证照不全、手续不全或过期的矿山。
2、2014年度伤亡事故未结案的矿山。
3、2014年底以前未退出黑名单监管的矿山。
4、未完成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煤矿,未落实煤监局专项监察指令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省安办《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5]3号)中规定的十类情况之一的矿山。
(二)矿山复工必须达到6个条件
1、矿山企业证照齐全有效;建设矿井依法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探矿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地勘资质的单位施工;外包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施工。
2、矿山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善、可靠;矿山图纸必须真实、规范。
3、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可行;制定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采掘施工计划、灾害防治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煤矿“六化”或非煤矿山“五化”建设计划。
4、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配齐配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井工矿山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矿山企业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了2015年度矿山救护协议,没有成立专职救援队伍的煤矿,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同时为职工办理了实名工伤保险。
6、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优化矿山复工程序
矿山复工重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为主。采取四级检查,即企业自查、集团检查、乡镇督查、县安监局核查。
1、矿山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先制定复工复产整改方案,煤矿企业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整改方案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间带班领导、整改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要坚决防止安全措施不落实恢复送电、实施瓦斯排放和排水引发事故。经企业自查,认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程序逐级申请验收。
2、矿山提出复工申请,经集团公司检查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报请乡镇人民政府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安监局;
4、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合格后,报经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县安监局下达复工通知书。
5、为了更好的给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好务,与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县局决定分矿种、分时段分别进行复工,大致安排如下:
非煤矿山企业:3月中旬到4月中旬
煤矿企业:3月中旬到4月底
企业复工生产方案范文5
一、加强对内预防,确保守土有责
疫情发生后,经信局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迅速领导小组。从大年初二全局全体干部职工放弃休假,参加防疫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经信局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局长李炳波为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全面强化战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积极投身防疫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领导小组股室成员保持在岗在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立足经信职能研究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突况及时处置。及时制定《关于成立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科室、局属单位具体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好疫情摸排、疫情报告、防控宣传、企业复工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是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新型肺炎应对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成立以经信局牵头的市复工复产服务组,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和各行业复工复产指导。市经信局第一时间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梳理政策要求,积极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二、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加强信息宣传。全面梳理并认真宣传落实中央、省市经信领域疫情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通过“新型工业化”微信群、“经信局微信公众号”“之窗”等渠道各类宣传资料80份,参与宣讲视屏录制1部,对企业进行线上服务和培训;制作企业复工复产“五五”法视屏短片1部,为企业科学防控进行技术指导;向企业印制发放《致企业家的一封信》3000余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政策汇编》200余份,制作简报127期,累计派发宣传单5600余份。协调运营商累计发送疫情防控信息2049.0108万条(卫健委96.141万条,卫健委1815.23万条,卫健局137.6398万条)。我局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并倡导避免到人流集中区域活动,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应对新型肺炎疫情。
二是积极提供保障。协调电建抢修供电故障1处、华润抢修燃气管道1处;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安装监控设备100余套(防疫)、巡检线路20余处;累计处理通信投诉267起,排除通信故障250起。
三是做好通信保障。协调广电、电信、移动、联通对所有网络电视直播频道、互动点播内容实行免费开通和服务,各公司为群众在应急响应期间新增免费影视上千部。
三、突出重点群体,严格管控。
加大对企业员工排查服务力度,重点关注从湖北武汉等疫情地区的返乡农民工。
一是做好督查劝返工作。通过督查,各企业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了重视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复工复产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各类企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什冠肺指〔2020〕—20)要求建立了《生产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消毒杀菌台账》、《员工信息排查登记台账》、《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台账》,落实了外来人员等登记制度。按照《关于做好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工业企业返岗(什)人员中,采取分阶段动态统计监测,均按要求较好地落实了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要求。
二是牵头落实工业企业隔离观察点。确定集中医学观察点为宝利丰有限公司后,经信局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制定管理办法并上报指挥部。设综合保障、医疗救治、安保、维稳处突、心理干预及劝返送达6个工作组,负责集中医学观察点的日常运行及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人员、物资到位。
三是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对有工业生产物资、销售产品运输需求的各工业、交通运输企业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并严格审批程序。通过签发运输申请表等方式,为部分企业产品物资提供车辆运输服务。截止目前,累计签发81家企业、2077辆车、2360名货运人员。
四、制定复工要求,稳定复工复产
一是制定复工复产政策。我局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解决企业返工复工问题初步方案,参照省、市对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了《工业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企业复工复产的时间、申报程序和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等要求,并由指挥部发文《关于做好全市各类企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什冠肺指[2020]-20),拟定并由市政府发文《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什府发[2020]-1)。拟定并由指挥部发文《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什冠肺指[2020]-80),用《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五五法”》(德经信[2020]41)及补充通知,“省十条”“十三条”等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是强化指导服务。坚持实施工业企业网格化暨全员联企服务机制,按照“一企一组”、“一企一策”的要求,做到主动上门对接,加强政策解读、综合协调、防控指导等服务指导工作,未复工企业尽早复工。我局按照文件要求,走访防疫物资生产企业3家,同时,已对全市200余家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查看现场、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了解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复工复产情况,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
三是多措并举,加速恢复企业产能。一是提高返岗率。强化宣传,打消部分员工对过度紧张,怕感染,不愿上班的错误认识;重点解决省外员工,特别是企业高管、技术骨干返什工作存在的种种困难。二是协调防控物资采购。与经开区对接,收集企业防控物资需求,多渠道采购,帮助企业解决口罩、额温枪等防控物资缺乏,打消企业复工复产后顾之忧,助推企业全面提高产能恢复。
到4月30日,我市工业企业开复工484户,共计到岗39996人。规上企业复工216户(在库223户,4户保留同期数,3户因经营问题早已停产),共计到岗29736万人,规上企业复工率达100%。
四是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中、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什府发〔2020〕20号)。以金融扶持、税收优惠、稳岗政策、电费补贴、企业加班补助等各项政策,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采取“对上积极争取,对企上门服务”的方式,及时向复工复产企业宣传,让各项惠企政策真正能落实到企业,降低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带来的成本增加,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帮助企业共度难关。
五、收集、发放物资,提供保障
一是协调防护物资。协调镇江化工捐赠工业副产物次氯酸钠库存15吨,每日出产的约4吨也将全部无偿捐赠给市政府。次氯酸钠按照1:40稀释,可确保每日供应约160吨消毒液,用于全市公共场所及办公区域等范围的卫生消毒,首批2.5705吨已组织运输,已移交给市防冠指物资组统一调配;通过与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关于加强管理和正确使用镇江化工生产的防疫消毒次氯酸钠的函》,加强对次氯酸钠的使用规范。从市经信局、烟厂等地协调口罩66130余只、13桶次氯酸钠、消毒液18桶、酒精8桶、900套防护服、300个护目镜、116个额温枪移交给市防冠指物资组。二是向企业提供保障。向移动、联通、电信、镇江化工等企业防疫一线职工分发120余只口罩,7瓶消毒液,2只温度枪。我局从市防冠肺指调拨医用灭菌无纺纱布60箱,该批防疫物资已陆续发放给我局服务的企业,支援企业疫情防控。同时,已向防疫物资领取企业提供口罩的制作、使用视频教程,指导其规范制作、正确使用。市经信局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我市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电费补贴和加班补贴等惠企政策逐一落实,已安排临时电费补贴和加班补贴等资金1300万元,应急物资保障补助资金玉鑫药业195万元和恒邦远大147万元。完善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资金、水电等要素保障,引导防疫物资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指导企业生产防疫物资。带领玉鑫药业、远大纸业、圆周实业三家有意向生产口罩的企业负责人来到广汉市内友邦企业有限公司就口罩生产进行参观学习,目前三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口罩,保障市场供应。
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
截止目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随着全国疫情的好转,我市工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出现新的变化,按照《市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什冠肺指〔2020〕-219)文件要求,市经信局认真落实责任,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一是分片走访。市经信局以局长为总牵头、各分管领导包片的方式,成立5个工作专班,负责我市各镇(街道、经开区)规上工业企业疫情常态化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政策咨询、要素保障等各项服务工作。一是各工作专班以召开会议、实地检查等方式将市防指相关精神传达到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工业企业防疫负责同志和各规上企业;二是各工作专班定期开展规上企业防疫检查,特别是疫情出现新变化期间,督促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特别是外出人员管控和外来人员排查等工作;三是结合市经信局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对企业安全环保检查、项目推进和生产要素保障等工作开展的同时,对企业进行防疫政策宣传和指导企业完善防疫工作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四是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和规上企业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和公布高(中、低)风险地区信息等内容。
二是做好复工复产各项服务工作。按照“一手抓防控工作,一手抓生产发展”的总体要求,各工作专班在检查、督导企业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工作。一是宣传各级各部门的惠企政策,让企业充分领会并指导企业积极申报享受;二是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收集问题20余个,目前已基本解决完成;三是协调生产要素保障,包括企业用电、用气和生产运输等,积极协调电力、燃气等公司优先保障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做到生产要素不“卡脖子”。截止目前,我市规上企业复工率100%,复产率已近90%。
企业复工生产方案范文6
疫情发生以来,区经济信息商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常委会精神,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深化“三服务”,强化驻企指导,一手从严做好疫情防控,一手稳妥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面、系统、精准推进小微企业园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一)建立机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
一是优化服务助力复工。根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工作部署,总结推广秀洲特色小微企业园开复工优秀经验,对经认定的15家小微企业由区镇两级组织工作专班重点推进,特别是针对微型企业、科创型企业和贸易类企业创新优化服务,鼓励园区主动对接园内5人以下企业,做好企业开复工相关政策宣传与服务,疫情期间以委托形式由园区统一对企业的疫情防控相关台账进行统一建档、统一审查、统一管理,大大加快推进了园区内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二是建立机制驻企服务。根据全市《关于建立机关干部驻企服务机制的通知》,围绕“企业防疫、生产两不误”要求,制定《秀洲区驻企服务机制》,督促检查企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调查搜集企业复工复产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抽调全区及各主体人员设置A、B岗对全区重点企业、园区、市场进行点对点上门指导,服务企业平稳复工复产。三是政策先行宣传护航。秀洲国家高新区国资小微企业园主动承担,第一时间出台扶持政策,对园区内承租企业实行“2月租金全免,三、四月租金减半”政策,为园区内小微企业复工保驾护航,其他小微企业园减免承租企业房租、物业费等举措也正在积极谋划中。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企业群推送和走访联系等多种形式,及时企业开复工“十问十答”、企业复工防疫“九个一”等便于记忆与推送的宣传内容,从属地须知、企业须知、员工须知三个方面明确要求企业开复工须知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辖区内企业及员工防疫复工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区15家小微企业园均已实现复工复产,复工企业169家,3家小微企业园出台扶持政策,秀洲高端装备制造中心成为全省首家复工率100%园区。
(二)拓展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位于秀洲国家高新区的中节能(嘉兴)环保产业园开复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截至目前,园区内已复工企业58家,复工率75.3%。一是严格园区疫情防控。成立园区防疫工作小组,制定“园区出入管理、园区防疫管理”等规定,疫情期间,坚持重点区域每天消杀毒,园区入口设点体温检测登记,园区内企业每日健康情况报送等防疫管理工作。园内食堂特殊时期第一时间转型配送模式,对复工企业进行餐点配送,方便企业员工分餐制用餐。园区充分发挥自媒体、微信群作用,积极宣传防疫常识、设情最新消息,齐心协力,共同保障园区安全。二积极协助企业复工。制定《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复工流程》,由园区企服人员靠前服务企业,协调指导申报复工相关材料,落实专员替企业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做好企业的“店小二”,争取为园区企业第一时间拿到复工通知。同时,针对入驻企业实际困难积极对接掌握,为缓解入驻企业经营压力,目前正在研究相关优惠政策。三是认真做好防疫督促。严格落实园区主体管理责任,做好入驻企业疫情防控督促,制定入驻企业“督促企业防疫管理”七条规定,督促企业按政府、园区相关要求制定企业必须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员工“一员一档”,返岗员工隔离规定、员工相关证明申领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复工企业能有条不紊地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