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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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计划实施方案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1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指导滨湖幼儿园开展创建省级节水型学校。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政治理论学习。

3、向市节水办申请创建省级节水型载体市级验收。

4、完成《节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向县领导汇报。

5、分别向有关单位传达节水货、节水评价、两超文件。

6、参加局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活动。完成对城区河道管理所巡查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检查。

7、对今年机关、单位、小区、企业载体创建(复查)进行督查、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复查)单位加紧开展、完善创建(复查)资料。

8、加强对年用水量10㎡以上用水户节水评价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9、与节水教育基地设计单位进一步交流、沟通,完成设计方案(二稿)。

10、与节水评估单位、被评估单位进行三方对接,为县体育馆、牧原公司办理节水评估提供指导服务。

11、对被用水审计单位用水审计进展工作进行督查。 12、准备迎接示范区检查验收资料。

13、防汛值班。疫情防控。

二、7月份工作计划

1.根据今年疫情影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出台用水计划调整文件。

2.计划对重点用水户、重点监控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月报填报检查。

3.开展节水特色化宣传要求,完成有关节水宣传活动。

4.申请市节水办对4家省级节水载体进行复查,争取本月完成复查任务。

5.对今年载体创建单位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倒排计划,争取按目标完成创建任务。

6.完成节水教育基地方案确定及工程开工建设。

7.出台《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推动《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

8.对《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行征求意见。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捏脸蛋”为你整理了这篇水政水资源科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相关业务处室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水行政执法、扫黑除恶、节水型社会创建、水资源管理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及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水政工作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第二十七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二届“中国水周”“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主题宣传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疫情防控条件下,考虑避免人员过多聚集而采用多点分散方式宣传,水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高校。6月29日,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节能节水宣传活动。

2、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蹲点值守、日夜巡查、联合执法、突击行动等方式,从严从重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非法采砂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含县市区)共出动执法艇1267艇次,执法车281驾次,出动执法人员752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87次,抓获涉砂船舶106艘。累计罚款616.6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9.045万元。严格落实集中停靠管理制度,在禁采期坚决杜绝船舶无正当理由擅自驶离集中停靠点,加大对非法涉砂船舶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从事非法采砂活动的采(运)砂船只,按照《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设置及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在三山区设置了集中停靠点。目前,停靠点共停靠涉砂船舶110艘(市本级集中停靠46艘、无为县集中停靠27艘、繁昌集中停靠6艘、鸠江区集中停靠12艘、三山区集中停靠19艘)。每个停靠点均明确具体管理单位、管理人和责任人,规范设立集中停靠点相关标识标牌,严格执行持证移动制度。对每艘在停船舶实行“一船一档”定期上报,并安排专业看管人员对集中停靠船舶统一管理,并不定期对看管人员进行考核,汛期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3、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上半年组织全市共50名执法人员参加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水利法律知识考试,经确认谭荣等45名同志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水利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并报名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通用法律考试。

(二)扫黑除恶工作

持续推进“砂霸”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和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正在开展的“非法小飞艇”“非法吊机水上过驳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排查河道采砂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盗采、非法运输、阻碍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过程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涉砂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派发宣传传单1000余份,张贴公告300余张,制作横幅30余条,引导舆论大造声势,维护良好的采砂管理局面,不给非法采砂者以可乘之机。

(三)节水工作

1、积极响应国家节水行动。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印发《国家节水行动芜湖市实施方案》(水办〔2020〕6号),对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2、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我市无为、芜湖、繁昌、南陵4县均已全面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前,我市芜湖县已于去年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他3县正在开展自评工作,计划10月底前通过市级初验并申报省级验收。

3、扎实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会同市经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节水办〔2020〕6号),并对全市相关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初步确定了11家企业为今年创建单位。目前,各创建单位在第三方技术指导下正在开展中,计划9月份完成市级审查验收,10月份申报省级验收。

4、扎实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会同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五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节水办〔2020〕5号),今年确定了创建单位共30家公共机构(含1所节水型高校),并于5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推进会。目前,创建工作正在开展中,计划8月份进行组织验收。

5、扎实开展节水型高校、节水型教育基地、节水型灌区及节水型园区等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目前,确定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节水型高校创建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水务局、市教育局联合审批;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节水型教育基地创建已完成市级初验并已申报省级验收;芜湖县六郎节水型灌区创建正在开展自评中,计划9月底前完成市级初验并申报省级验收;全面启动经开区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现已招标园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6、认真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号)要求,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议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定期统计汇总上报省厅。

(四)水资源管理

1、强化水资源监管。

①落实计划用水制度。完成区域用水计划方案的编制,以《关于下达我市2020年度区域取水计划的通知》下达到各县区;以《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取水户取水计划的通知》下达用户取水计划。

②规范取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延续、用水效率评估等均通过严格审核,符合最新行业用水定额要求。依法要求南陵凯迪新能源公司、南京给水所等取用水户及时办理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按期完成取水户“一户一档”规范建设工作,并及时上报省水利厅备案。

③扎实推进取水户网上办事电子化。加强水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办理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延续取水许可证、用水计划申报及核定审批等水资源业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取水户网上办事便民机制。

④强化水资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推进全市范围内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全市取用水户在线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建立了取水在线运维体系,规范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单位服务制度。

⑤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要求芜湖华衍水务、信义光伏等用水企业严格按照实际取水量和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上半年市管取水户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达到100%。

⑥强化信息统计与工作。完成2019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按照用水统计调查最新要求及时编报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季报等信息。

2、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专项行动。

按照“全面核查、登记入库、整改提升”的总体安排稳步推进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全面组织核查取水工程(设施)管理权属、工程建设和运行、取水许可及监管等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汇总形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对象名录,逐级上报审核入库。对核查登记发现的问题主动谋划,制定整改台账,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边查边改。我市管辖范围内共涉及取水项目476处,取水工程696个,共制定257处取水工程整改计划。截止目前,我市已完成257处取水工程的整改工作,将销号资料上传至取水核查登记系统并报送省水利厅备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宪法日、法律六进等契机,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全面做好水法、节水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让水法知识、节水爱水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主动、服务热情、办事高效的水政监察队伍。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案件评查等,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执法统计数据上报实行“月报制”,严格落实陈年积案“清零”工作要求。

2、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水利系统采砂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三大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打击“砂霸”。深入摸排线索、深挖彻查,严格落实线索报告制度,确保2020年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治本”的目标。全面开展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完善一户一档工作。

3、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节水行动芜湖市实施方案计划,有序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完成无为市、繁昌县、南陵县等3个县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11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并申报6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完成第五批30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完成1所省级节水型高校、1个节水型灌区和1个节水型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

4、切实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把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对雨水、再生水、采矿排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完成芜湖市“十四五”节水规划、“十四五”水资源双控方案编制工作。

5、着力做好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收尾工作。持续推进,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好核查登记整改任务落实,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经验,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监管、促进水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3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我市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法制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动员全部力量,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从2008年10月至12月,用3个月时间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6.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削减14.46%,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削减20.38%。

三、主要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及时间安排

(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市各县(市、区)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负责部门:市发改委会同经委、建规委、环保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质检局、统计局、**供电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广西工业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对2007年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围绕下达的2008年度全市规模以上的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节能率及重点企业节能量的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负责部门:市经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出台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和考核办法,开展全区污染物总量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时间安排:10月底前完成减排考核实施方案,12月底做好对各地2008年度污染减排完成情况考核的准备。

4.研究建立我区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负责部门:市统计局。时间安排:10月底前完成。

5.完善我市季度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规范季度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概念、口径范围和实施方法,尽快建立和规范各县(市、区)年度和季度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

负责部门:市统计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按照《广西“**”时期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确定的今年淘汰计划,要进一步摸清落后产能、污染严重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列出淘汰关闭企业名单和时间进度表,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如期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开展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加强对已淘汰关停项目的检查,防止其死灰复燃。

负责部门:市经委、发改委、环保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三)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1.尚未建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县(市)区,要搞好规划。争取在2008年至2009年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城人口达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地处主要江河和主要饮用水源的,今年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负责部门:市建规委、发改委、环保局及相关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今年全市所有制糖及列入减排计划的造纸、酒精企业必须完成减排工程设施建设,**电厂A厂、合山电厂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要投入运行。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经委、**供电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做好各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加快项目进度管理。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建规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4.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对年度计划重点减排工程项目逐一跟踪落实,落实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经委、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1、工业节能。继续加强对耗能量占到全市工业耗能94%和68%的重点行业和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的管理与检查,及时跟踪、监控,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企业9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耗。重点开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沼气、化学反应热利用等)、电机系统节能和能源系统优化等五大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着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

负责部门:市经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力争全市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严格墙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扩大用于支持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资金额度。

负责部门:市建规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其他领域节能。调整和优化电源运行结构,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负责部门:市经委会同**供电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4.大力采取农业节能减排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病虫无害化治理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农田节水技术等,推广保护性耕作。

负责部门:市农业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要求,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进度,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负责部门:市交通局、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6.建立节水减排指标监督管理和监测考核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年内完成**A、B电厂、合山电厂等取水大户取水计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负责部门:市水利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1.落实《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社区和村镇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在我市重点监控的冶炼、有色、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制糖等高耗能行业中,组织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大推广应用节煤、节油、节电、节水、节材、余热余压回收和建筑节能、废气、废水治理等工程。在建设领域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建筑防水、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技术。

负责部门:市科技局会同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建规委、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六)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积极推进市河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循环经济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各项技改项目,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培育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从冶炼、制糖、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东糖公司造纸项目、汇元锰业项目作为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完成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为全面推进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示范模式。

负责单位:市经委、发改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七)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

1.加快脱硫机组与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公告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及排污费征收情况。对未按要求运行的脱硫机组上报有关部门扣减脱硫电价。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发改委(物价局)、**供电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完成重点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3.建立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督察和评估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暂缓审批新建涉水项目的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投资。尽快建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保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4.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实行严格的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加大主要河流重要河段水体水质状况的监测,实时公布水质状况,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实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6.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敏感水域、重点流域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污染治理和粪便综合利用。

负责部门:市农业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1.落实国家污水收费政策,按照新的排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排污收费稽查。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发改委、建规委、财政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提高电价;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予以重罚,并扣减脱硫电价。

负责部门:市物价局、环保局、经委、财政局、**供电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3.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以奖代补、以建代补”政策。

负责部门: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建规委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4.建立节能减排奖励制度,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给予奖励。

负责部门: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建规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九)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1.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执法监督的力度,对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和产业政策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负责部门: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建规委、监察局、质监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尽快成立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

负责部门:市经委、编制办。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健全环保执法监察体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4.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对于重大环境和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分批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制糖、化工、造纸、冶炼、建材、食品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组织开展环保执法后监督工作。继续实施环评“区域限批”,对环境违法严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各县(市)区和企业新增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发改委、经委,**供电局等。时间安排:全过程。

6.继续监督抽点终端节能节水产品质量,开展能效标识抽查和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

负责部门:市质监局、发改委、经委、物价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力推进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农村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专项行动,以节油节电为重点,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力求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1.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

负责部门:市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2.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

负责部门:共青团市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3.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负责部门:市经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4.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负责部门:自治区教育厅。时间安排:全过程。

5.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负责部门:**军区。时间安排:全过程。

6.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负责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7.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负责部门:市科技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8.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负责部门:市科协。时间安排:全过程。

9、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负责部门:市委宣传部。时间安排:全过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节能减排指标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逐级分解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落实《广西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委(局)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各县(市、区),暂停上报新建高耗能和高排放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审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后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4

一、项目建设地点、范围和内容

*县2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治理面积2.15万亩,其中:节水示范基地1.65万亩,优质果品生产基地0.5万亩;计划总投资762万元,其中:市以上财政投资550.76万元,县财政配套67.44万元,单位及群众自筹资金143.8万元。

1、项目建设地点、范围

本年度项目区主要涉及赵庄、孙楼、大沙河、师寨、宋楼、范楼等六镇的部分行政村。赵庄项目片位于赵庄北部的夏王庄村,治理面积0.5万亩(包含县农业局实施的示范园0.1万亩);孙楼项目片位于孙楼西部的张庄、沙元2个行政村,治理面积0.45万亩(包含县实施的苗圃场);大沙河项目片位于大沙河果园的五分场,治理面积0.2万亩;师寨项目片位于师寨镇北部的李庄村,治理面积0.3万亩;范楼项目片位于范楼镇北部朱湾附近的瑞*公司生产示范基地,治理面积0.2万亩。以上五镇的治理任务均为节水示范基地。宋楼项目片位于宋楼镇西部的史大楼、宋楼2个行政村,治理任务为优质果品生产示范基地0.5万亩。

2、项目建设内容

⑴水利措施:计划总投资435.84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排灌站5座、大沟桥20座、中沟桥20座、小沟桥49座、过路涵13座、节制闸11座、渡槽6座、跌水224处,新打机电井10眼,衬砌防渗渠1177米,铺设地下输水暗管4400米,推广小管出流及半固定式喷灌面积2342亩,架设农电线路5080米,购置移动喷灌机29台等。

⑵农业措施:计划总投资216.76万元,主要用于修筑田间机耕砂石路10.98公里,改良土壤1.24万亩,新品种引进推广750亩,购置联合收割机和田园管理机12台,以及生物制剂和果品套袋技术的推广。

⑶林业措施:计划总投资73.17万元,主要用于营造农田防护林1000亩,建苗圃150亩。

⑷科技推广:计划总投资23.58万元,主要用于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新品引进示范和农民技术培训等。

二、项目实施的方法

按照国家及省、市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实施管理的要求,我县今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实施仍实行招标采购和单位自营两种办法。

1、招标采购:主要是对土建工程、节水工程的招投标,以及有关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

⑴土建工程的询价招标。该项工作主要由县组织进行。大、中沟以上建筑物、防渗渠、地下暗管,以及田间机耕砂石路主要由具有三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实施;小沟级及田间配套建筑物、机电井、农电线路等由镇级实施。

⑵节水工程的招标采购。该项目主要由市开发局组织招标采购,主要包括小管出流、半固定式喷灌、移动喷灌机等。

⑶物资的招标采购。该工作由市级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水泵、柴油机、农业机械等。如果市局不能进行,由县自行采购。

2、单位自营工程。项目工程主要由各项目镇和有关单位自主经营实施,主要包括土壤改良、新品种引进、苗圃建设等项目。

三、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八月份,根据市局年度计划批复精神及概(预)算审批情况,计划用1周时间对各个乡镇单项工程逐一定位并核算投资,为下步工程的实施打下基础。同时,根据核查情况对乡镇下达年度计划批复。

2、九月初做好县级土建工程询价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发售标书;9月25日左右进行开标、评标,选定施工单位。同时向市局上报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督促指导乡镇做好自营工程的实施工作。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统一部署,根据《2013年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2013年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下降3.2%,充分发挥政府机关的带头和导向作用,为圆满完成节能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3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和任务:一是要完成上级要求的节能工作目标;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三是要强化能耗计量、统计和监督;四是要扎实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五是要稳步推进节能改造和进一步抓好新能源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六是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七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办法;八是要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制度建设

1、进一步健全节能联络员(统计员)工作制度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统计员)组织网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按照考绩法和节能目标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各股室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3、制定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能源消耗调查,全面准确掌握用能底数,做到能耗实时监控。

(二)日常监管

1、加强日常巡查。我局定期开展自查工作,不定期组成临时检查小组,检查各股室是否存在浪费现象,对存在浪费现象的股室,限时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2、加强统计分析。抓好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经费和接待经费的管理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做好公共机构数据月报、年报分析和全局公共机构能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推广软件使用。督促做好本单位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数据的采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填写月报,并以网络和纸质形式报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技术改造

1、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大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节水型器具、高效节能灯具、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工作力度,推进公共机构实施现有用水器具节水改造。

2、鼓励采用变频调速、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措施,积极实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四)宣传教育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活动。编发公共机构节能简报,印制节能宣传品,在办公楼、公共场所和办公室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设施及用电、用水处,张贴节能温馨小提示等,起到随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公共机构节能氛围,为全社会节能工作做出表率。

2、建立节能工作交流平台。建立节能工作交流平台,公布节能工作和节能成效,宣传节能先进经验,及时通报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3、参加节能联络员培训活动。参加统一业务培训,增强节能意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4、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认真组织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各项活动,扎实开展“节能咨询周”、能源紧缺体验日、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节能知识竞赛、节能宣传图片展等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氛围,增强全县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五)组织管理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6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文件精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张贴节能警示语,发放节能降耗倡议书,办一期节能教育宣传黑板报。

二、成立领导小组为了更好的落实节能降耗的工作目标,成立节能降耗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检查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领导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对节能降耗进行具体指导监督,并检查日常节能管理,从节水、节电、节村、节油等方面每月开展检查,督促各单位每月上报各方面消耗情况。

三、明确节能降耗的具体要求为了使节能降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县节能降耗的日常管理要求,教育职工,形成制度,使节能降耗工作具体化,进一步细化要求,增加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