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教育的痛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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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教育的痛点

传统教育的痛点范文1

【关键词】教学;方法;思考

The traditional teaching and the new class change the teaching several ponders

Zhao Zhou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curriculum reformed entered the school, the trend classroom, the original curriculum brand-new adjustment, causes our each teacher to stand in the educational reform most front, carefully examines our education teaching process, and ponders the classroom instruction the new direction.How then changes in the new class enhances mathematics classroom under the efficiency to talk about my some viewpoints.

【Key words】Teaching; Method; Ponder

在新课程标准下,如何提高高中课堂教学效率成为广大数学教师关心的热门话题,也是提高课堂效率的关键因素,近年来,课程改革已走进学校、走向课堂,原有课程的全新调整,使我们每一位老师站在教改的最前沿,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教学过程,并思考课堂教学的新方向。那么在新课改下怎样提高数学课堂的效率下面谈谈我自己的一些观点。

1 理性思考传统与新课改下的教学

传统的教学法是以教师为中心,上课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写、学生记,教师教什么,学生就死记硬背什么。教师在课堂上侃侃而谈,不一定吸引每一个学生,对讲授内容已经掌握的学生会感到索然无味,这样很容易开小差。而课改下我们习惯的教学模式已被打破。除了在吸收传统教学方法优秀成分的基础上我们教师还应该仔细学习研究新课程,认真贯彻新课改精神的同时在课堂教学设计上要花大力气,使课堂教学变得有趣,让学生主动去学并思考所以传统教学方法在素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受到严重冲击。新课改下课堂提倡探究性学习,合作式学习,自主学习,并不等于让学生放任自流,教师只是此时成为学生合理的组织者与引导者。我们在课堂中应合理的采纳吸收传统教学中的优秀成分,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果。

2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课堂教与学双赢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能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就能激活学习的主体,使他们的感官处于最活跃状态,最佳地接收教学信息,有效地诱发良好的学习动机。课堂一旦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就会对所学学科产生一种热爱之情,就会不由自主地去学习、去钻研、去体验、去创造,而这些活动又必然会反过来促进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这样教和学得到了和谐的发展,教学效率和学习效率就会随之大幅度提高。所以说激发兴趣对教学而言、对学生的学习而言都是一个很好的策略,即教、学的双赢策略。相反如果教师教学奉行“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方式,一切以教师为中心,以传授知识为目的,教师多致力于如何去教懂学生,如何去教会学生。学生则常常成为课堂上的听众和书记员。老师无意中把他们的大脑当成了一个巨大的存储知识的容器,忽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他们本身存在巨大的潜能,同时也忽略了学生的个性体验和感受,使学生觉得课堂令人厌烦,他们对学科没有好感,甚至反感,常常因此导致消极的学习态度和被动的学习策略。

3 课堂教学建立“以人为本”的新模式

传统教育的痛点范文2

[关键词]国际电子商务;传统国际贸易;贸易磋商;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时代的全面来临,无疑给电子商务发展注入了活力源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借助互联网时代优势,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充分调动了整个商业活动模式的改变过程。通过利用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初步实现了将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于商业服务管理当中的目标思想。目前,电子商务的互联沟通功能在某些层面上有效攻克了传统贸易模式存在的局限问题,不仅拓宽了电子商务作用范围,同时还健全了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可以说,电子商务模式的出现为创新发展市场、完善商务互动等目标提供了实现可能。针对于此,各大相关企业必须明确电子商务带来的应用优势,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体系,促进商务互动过程的顺利开展。

1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与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内容分析

(1)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传统国际贸易主要是指在一定商务活动区域内(全球范围内)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工作,尽量将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特点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国际贸易模式在某些层面上往往可以起到促进国与国之间贸易交流的作用以及促进国与国之间贸易往来的作用。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事先确定好双方商务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不足问题。待确定好合同内容之后,仍需要长期的交流与沟通,才能够确定好具体的项目内容。待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负责人员需要肩负起自身的工作重责,力图从多个层面入手,确保各个内容环节的顺利执行。与此同时,国际贸易进行期间需要以票据的形式进行资金交流活动,也就是说,这些票据才是证明整体交易活动依法进行的证券形式。从流程环节上,不难看出,传统国际贸易模式存在的局限问题过多,且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环节上的失误。

(2)国际电子商务。国际电子商务是确保整个商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合理落实的核心部分,主要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新科技,实现对各项商业活动的监管、控制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打破传统国际贸易以往的限制问题,如时间限制、空间限制等。在此过程中,各项商业工作活动与基本任务等都可以通过借助电子技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有一点需要注明,电子商务本身属于一个具备公共性、开放性的商务凭条形式。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如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

2国际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具有的优势

(1)交易前的准备环节。交易前的准备环节通常是针对商品出售方与商品购买方在正式签订交易合同前,必须完成的准备工作。一般主要是从产品供给方与产品需求方的实际目的入手,如借助何种手段才能够实现商品信息价值,或者是借助何种手段达到商品信息等内容。介于国际商品交易一般需要以跨国交易方式为主,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精力以及成本,明确交易国政治情况、对外贸易情况等内容,与此同时,还需要明确商品在他国的销量情况以及需求情况,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内容。一般来说,方案内容主要以货物来源、进口情况等问题为核心基础。买方在正式购买商品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各种渠道明确货物来源以及进出口情况,借此达到顺利交易的目的。整个流程下来涉及的时间、精力较多,同时所消耗的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往往会超过预期。最重要的是,获取到的信息资源并不一定是比较满意的。而电子商务进入企业以来,基本颠覆了传统经营方式与理念。商品购买者可以借助互联网渠道,第一时间明确商品信息以及销量情况。并且可以借助互联网查阅相关产品的生产情况、质量情况等,这无疑是给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便利。结合目前形势来看,多数国家政府选择借助电子商务应用优势,专门成立了国际贸易服务网站体系。各大企业可以从该体系中获取大量国际贸易产品信息。作为商品出售者,可以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及时关于相关产品的信息资源,达到推广商品、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足以见得,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出现与广泛应用无疑是给各国之间实现友好交流提供了基础平台。

(2)贸易磋商与合同签订。商品出售与商品购买者掌握商品基础信息之后,如供需信息,基本上会进入贸易磋商阶段。一般来说,贸易磋商阶段主要以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两方面工作为主。主要要求商品出售方与商品购买方必须肩负起自身的重责,针对商品交易过程涉及的细节信息进行合理交流与谈判。并且在谈判交流结束之后,需要将谈判结果展现出来,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签订合同。结合以往来看,传统交易磋商主要是以经历询盘、发盘、还盘等阶段流程为主。其中,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必须集中体现出商品名称、质量等主要信息,尤其是商品出售者交货时间、商品购买者应付货款等主要信息。待买卖双方同意之后,才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贸易磋商需要结合传递贸易信息等手段,以邮寄、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实现国际贸易交易过程。这种方式不仅耽误时间,同时还影响效率。再加上涉及的资金问题较为严峻,因此很难再适用于当前时代。然而,自从电子商务进入企业管理体系当中时,在磋商方式方面与以往存在着明显不同。整个磋商流程都是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完成交易过程。这种传递方式较之以往,具备更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最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在某些层面上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时间与钱财,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3)履行合同。正式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中的全部内容基本上就可以视为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件,具备较强的约束性与法律性。无论是商品出售者,还是商品购买者,都需要按照合同内容行使自身的权利并履行自身的义务。举例而言,商品出售者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主要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如申请出口许可证等证明。根据流程内容以及所签订商品合同信用证,向商品购买者提供所需货物,此时,商品购买者需要完成付款与收货的工作。电子商务的出现彻底改善了这一环节流程,根据当前情况来看,至少在我国企业的对外贸易当中,且可以自由进入政府网站办理相关手续及证明,减少以往不必要的时间,同时还减少过多交易成本。

(4)外贸单证流转程序。电子商务正式进入国际贸易之后,如外贸单证流转问题等均得到显著改善。至少不用像从前那般需要打印采购单、邮寄采购单等环节,节省了不必要的流转环节。与此同时,介于缺少人工干预过程的影响,促使外贸单证流转程序在部分环节当中基本上可以规避以往误差问题。最重要的是,国际贸易进行期间需要以票据的形式进行资金交流活动,也就是说,这些票据才是证明整体交易活动依法进行的证券形式,减少了以往不必要的环节。

3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及建议

(1)发展问题。国际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国际贸易方式而言,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如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最重要的是,客户不需要在实地就可以完成批发、买卖过程,完成实际交易过程。与此同时,国际电子商务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客户不需要出门就可以在平台挑选自己喜欢的产品。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方式虽然可以针对商务各项信息进行定位分析,但是在针对实际产品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并未真实的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定位分析。如果客户对实际产品不满意,那么电子商务就会面临较多问题,如发生退货、换货甚至申诉等问题。

(2)发展建议。客户始终是支撑电子商务实现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足以证明电子商务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对客户需求、定位的竞争。针对于此,电子商务必须做好客户维系工作,力图满足客户实际需求。一方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作为帮助电子商务维系客户关系的主要途径,可以借助自身的定位优势与分析优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内容。一般来说,这种个性化服务可以找准客户消费心理,实现互联网销售功能。另一方面,始终坚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最好从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入手。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优势,帮助电子商务找准客户需求,在做好客户维系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电商企业的合作力度。除此之外,通过优化电子商务平台体系、拓宽客户维系渠道,基本上可以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利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长足发展。足以见得,创新共赢合作模式,抓紧企业间的相互合作、做好客户定位工作俨然成为当下电子商务亟待突破的重点内容。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方式应该针对商务各项信息进行定位分析,尽量避免客户退货、换货甚至申诉等问题,尽可能地为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提供坚实力量。

传统教育的痛点范文3

[摘要] 本文以中国金融服务业顾客的电子口碑传播信息为例,比较了电子口碑与传统人际传播,以及积极的和负面的电子口碑之间在传播范围和影响力等方面作了比较。文章提出负面的电子口碑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顾客购后不满意反应行为,应该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本文首次专门从顾客角度对在线负面口碑的性质和影响力作了定量研究,并提出了对企业管理者的启示及未来研究方向。

[关键词] 口碑传播 电子口碑

“轻点鼠标赛过口耳相传”,这句电子商务时代的新谚语,把口碑传播在网络世界的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口碑传播,即顾客在购买和消费后对产品和服务的评价,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关系到企业的声誉,更是潜在顾客购买的重要决策依据。本文试图对目前中国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电子口碑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力图从口碑信息的发出者和接收者两个角度,揭示电子口碑的性质和特点。这一研究将传统的口碑研究扩展到在线领域,并澄清了将在线口碑、尤其是将在线负面口碑等同于传统口碑的认识偏差,从而丰富学术界和企业界对口碑传播的认识。文章最后还给出了对企业管理者的建议。

一、研究程序和方法

我们希望发现:

1.较之传统口碑传播,顾客更倾向于在线负面口碑而不是正面口碑;且对负面口碑的参与力度较传统口碑更强;

2.较之传统口碑传播,在线口碑的传播范围更广;

3.较之积极口碑传播,负面口碑的传播范围更广,影响力更强;

4.较之其他同类信息,负面口碑对接受者有更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样本来自知名中文门户网站新浪网财经论坛的银行和保险版块。时间跨度为2007年11月至2007年8月。样本简况见下表。顾客参与口碑信息的行为和参与力度,用发表相关主帖的次数计量。在线口碑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用点击数和回帖数计量。网友的点击行为表示对主题的一般关注,代表着信息的送达;回贴行为则表示更为深入的关注,代表着信息的影响力度。本研究使用SPSS11对样本数据进行假设检验。

表 研究样本简况

二、结果与讨论

1.参与和参与强度――负面口碑vs.正面口碑

样本中对金融服务商负面口碑的主帖有159条,而正面口碑只有6条,其中关于银行服务的负面和正面口碑分别为115和5条,保险服务分别为44和1条。这表明在互联网背景下,金融服务业的顾客相对于正面口碑更愿意负面口碑信息。

这一发现与传统的人际交往背景下的研究结果有很大不同。以往的研究表明,口碑传播行为是顾客对购后满意/不满意的一种反应;如果顾客感到满意,会进行积极(正面)的口碑传播,反之,则传播负面口碑,这意味着顾客表达正面或负面口碑的可能性受购后满意/不满意评价的制约。有关研究发现,高达70%的顾客在被问到对所接受服务是否满意时表达了完全满意或非常满意的评价,那么可以推断,传统的口碑沟通中,积极口碑较负面口碑更为多见。在互联网背景下的不同发现,传达出一个在线口碑在性质上迥异于传统口碑的清晰信号。

传统口碑研究还发现,顾客对负面和正面口碑事件的参与强度是不同的,那些经历过差的服务的顾客大约会告诉11人,而那些有愉悦经历的只会告诉6个人。我们可以近似地将其理解为顾客负面和正面口碑信息动机的强度对比为11/6。那么在线口碑的情形如何?对银行、保险两组样本的分布形式进行非参数检验,卡方检验值为76.914,p值为0.000,拒绝负面与正面口碑参与强度为11/6的零假设。这表明金融服务业顾客在互联网背景下,对负面口碑传播的热衷远远超过了现实世界中类似行为的热情;参与负面口碑传播的力度也大大超过了正面口碑。

2.传播范围――传统负面口碑vs.在线负面口碑

样本中159条负面口碑信息点击数均值为914,中位数386,众数286,最小值48,最大值10653。这些数据表明,在线负面口碑的传播人数远远超过传统口碑的11人。

传统负面口碑传播的范围大小与顾客的主观努力有关,并且受顾客社会结构(如家庭,社会群体等)、时间精力成本等条件制约。在线负面口碑传播则不同,它借助互联网这一特殊工具,能够使负面口碑信息以更快、更低成本的传播在更大范围内制造舆论从而给企业造成影响,其实这也是绝大多数在线负面口碑传播者的主观意图,也确实形成了如此的客观后果(高点击数)。因此,在线负面口碑行为较传统口碑行为发生了质的变化,变成一种心怀不满的顾客采取的具有相当破坏力的报复行为。

3.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在线正面口碑vs.在线负面口碑

对样本进行两独立样本比较的秩和检验。由于p值为0.045和0.017,均小于0.05,故拒绝检验零假设,即结论为在线负面WOM与正面WOM的点击数和回帖数不同。由于编秩次采用由小到大,因此平均秩次大的其实际水平高,平均水平小的其实际水平低。负面口碑的点击数平均秩和为84.72,大于正面口碑的37.42,表明负面口碑较正面口碑获得了更多点击。同理,负面口碑也较正面口碑获得了更多的回帖(84.44>44.92)。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线负面口碑较正面口碑更加受到关注,其传播范围和影响力更大。

4.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在线负面vs.其他相关信息

对样本进行两独立样本比较的秩和检验。由于p值均为0.000,小于0.05,因此拒绝零假设,即结论为在线负面口碑主帖与其它同版块主帖的点击数和回帖数不同。而且,负面口碑主帖较其它主帖获得了更多点击(3146>2106)和回帖(2778>2121)。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互联网论坛的浏览者(口碑信息的受者)来说,在开放性的论坛提供的多种信息选择中,人们更倾向于关注负面购后评价,从而使其影响力度较其他同类信息更大。

上述研究揭示了在线口碑行为的一个重要性质,即口碑信息的接收者开始由被动变主动,其主动获取的行为使得在线口碑的影响力大增。而且,相对于其它信息和正面口碑信息,接受者有主动获取负面口碑信息的倾向。这在金融服务业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可能与消费者竭力规避风险、追求财产安全的动机有关。消费者的这一行为更增加了在线负面口碑的破坏力,这对管理者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

三、结论和启示

在此,我们将在线口碑与传统口碑的性质比较总结如下:

1.传统口碑传播是由传者主动,受者被动接收;而在线口碑传播则是传者主动与受者主动获取(点击行为)以及双方互动(回帖行为)的双向交流过程。

2.传统口碑信息具有易逝性,信息随传随消,除非启动另一个传播过程;而在线口碑信息则可以随时随地获取。

3.传统口碑属私人信息,而在线口碑则具开放性,其显性化特征增强了顾客获取信息的便利,也使管理者和营销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并进一步利用变成可能。

4.传统口碑的基本型态为一对一传播,而在线口碑传播的初始型态即为一对多;如果有转帖或转载行为(转帖是网上论坛的普遍行为,指主帖被其他网友在其它论坛或版块;转载指被传统媒体转载或追踪报道),则进入多对多传播过程。

综上,传统口碑与电子口碑传播的效率、范围和影响力都不可同日而语,不能简单地认为在线口碑是传统口碑在互联网上的简单复制和再现。尤其是负面在线口碑远远超过传统口碑的传播范围和影响,更应该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本文对此提出的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对顾客电子口碑现象的研究和控制。这要求企业认真研究顾客对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不满所在,顾客怎样表达他们的不满以及后续行为,以利于服务质量的改进,提高顾客满意度,最终达到维系顾客忠诚和提高经营绩效的目标。

第二,与时俱进,掌握与消费者新的沟通方式。企业管理者对口碑在顾客购买决策中的重要性已达成共识,但传统口碑的私人隐秘性质使得营销者几乎无法直接控制这一因素。使用在线收集的方法,将会大大增强企业获取信息并参与沟通的可能性。目前已有企业有意识地与顾客在线直接沟通,对服务失败的及时补救和实现顾客二次满意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Reichheld & Schefter. E-Loyalty: Your Secret Weapon on the Web 2000.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0,78(4):105-113

[2]Stauss, B. Global Word of Mouth. Service Bashing on the Internet is a Thorny Issue Marketing Management, 1997,6(3):28-30

[3](加)杰姆・G・巴诺斯著刘祥亚等译:客户关系管理成功奥秘――感知客户.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12:109

[4]徐岚:消费者口碑交流事件的分类研究.经济管理・新管理,2005年第10期,45-52

传统教育的痛点范文4

关键词:中学生 传统美德教育 引导 自信 诚信

中国历来重视一个人的品德,无论是“上下求索”的屈原、“北海牧羊”的苏武,还是“精忠报国”的岳飞、“天下为公”的范仲淹,无不受到人们的称颂。中国教育历来是“育德为首”,对中学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每位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有效地对中学生进行传统美德的教育呢?根据本人几年的实践,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注重引导——德育的重要方法

昔日“大禹治水”以“疏导”成功,而其父鲧“堵塞”却失败,育人亦如此,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更应该重视引导。

高二学生谢某,家境不错,父母忙于做生意,无暇顾及他,将其送给奶奶看管。其实奶奶根本管不了他,于是他成了网吧的常客。为此,谢某不知挨了多少老师的批评,不知受了多少次长辈们的训斥,可他仍然我行我素。我接手这个班后,通过观察,了解到他去网吧也只不过是为了“聊天”。原来长期得不到父母疼爱的他备感这个世界的孤独,就经常到网吧的虚拟世界“聊天”,寻找所谓的“朋友”。对此,我采用了疏导的方法,在班级组织了“聊吧”,也就是真正的“聊天”。将班级同学随机安排,在特定的时间内统一互相交流,彼此了解以增进同学间的友谊。通过一段时间的聊天,谢某了解到不少同学家境贫寒,还有同学在半饥半饱的情况下坚持求学,而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后来,谢某多次把自己积攒的零花钱无偿捐献给那些家庭有困难的同学,当然也渐渐远离了网吧。

二、培养自信——德育成功的一半

许多中学生自暴自弃,并不是不想好好学习,而是因为对学习失去了信心,因此帮助他们找回自信心尤为重要。

学生李某,人挺聪明,可经常“拳大为哥”,打架斗殴,尤为拿手。他的父母祖祖辈辈守侯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很希望他能够走出去。可李某从小受人欺负,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精力根本不放在学习上。

其实每个人都渴望受到赏识的,我先给他讲了周处的故事,指出“浪子回头金不换”的道理,声明只要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我还给他讲了“与人为善”、“平易近人”、“推心置腹”等成语即说明了人要以善良、谦让、诚恳、宽容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而不是靠“武力征服”别人,更何况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能靠武力征服另一个民族!将一些道理摆在了他面前,夸奖他以前是何等的“荣耀”,而如今平平一般,都是对自己缺乏自信心的后果……周而往复,慢慢点起了他心灵深处的火焰,终于他变得自信了,成绩也慢慢提高了。

为唤起每位学生心中的自信心,在班级管理中,我们提出了“进步就是一百分”、“我进步我快乐”等口号,将班级出现的“纪律明星”、“文娱明星”、“体育明星”、“智慧明星”等张贴出来,举行“榜样在身边,我们该怎么办”的主题班会,调动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位学生找到自己的闪光点,信心十足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三、诚信——德育的枢纽

我们的改革“与时俱进,再创辉煌”,我们学生的思想也在跟着时代走。我想很多学校很多班级都出现过这种情况:一个学生在学校里搞卫生不怕脏、不怕累,在家里却连一条手绢、一双袜子都不洗;一个学生在学校被老师视为懂礼貌的孩子,他却从不理会邻居长者;一个踊跃为灾区捐款的学生在其它方面却是“小气鬼”……我们当然不需要这样的美德教育,却出现了这种情况。因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德育中的若干问题。以诚信为例:什么是诚信?为何要诚信?怎样做才能诚信?谁来教和谁能教会诚信?美国的两位学者哈茨霍恩和梅益在诚信问题的研究上得出结论,不能把世界上的人们简单的分为讲诚信的人和不讲诚信的人。几乎所有的人在某些时间都欺骗过别人。如果一个人在某种情况下进行过欺骗,并不说明他在另一种情况之下是否欺骗。换句话说,一个孩子在某种情况下欺骗,并不说明他具有一种不讲诚信的品行。

传统教育的痛点范文5

论文摘要:教师缺乏对其教学方法的探究,导致诗词艺术在教师逐字逐句的解说中成了枯燥的文字符号。重视古诗词教学,在不断提高文学素养的同时,正确把握作品的情感,不断探究科学有效的教学策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情感共鸣。

古诗词是中国文化典籍的百花园中一枝引人注目的奇葩,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资源。但许多教师缺乏对其教学方法的探究,导致诗词艺术在教师逐字逐句的解说中成了枯燥的文字符号。

一、山重水复疑无路

由于古诗词距今年代久远,写作背景复杂,而且内容高度凝练,情感含蓄深邃,不少教师缺乏对其教学方法的探究,常常采用“解释题目—读通诗句—分析字词—串讲诗意—总结思想”的五步教学法,使古诗词教学仅仅停留在“解释”的层面上,以致原本完整和谐、充满活力的诗词艺术在教师逐字逐句的解说中成了枯燥的文字符号。

我们经常发现以下几个教学误区:

①一来一去式的问答。有些教师忽略了古诗词深远的艺术意境需要反复诵读深刻体会的特征,在教学中泛泛问答,破坏了古诗词的整体性,使学生对古诗词意境的理解支离破碎;②面面俱到式的介绍,使学生不得要领,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③不求甚解式的翻译。有些教师在教学中迫不及待地要求学生通过注释把古诗词用现在的话把它说明白,将鲜活的古诗词教得沉闷而无趣,④侃侃而谈式的分析。有些教师在课堂上唱“独角戏”,对古诗词作所谓的全面深刻分析,未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和理解水平,使学生感到学习古诗词非常费劲而产生厌恶心理;⑤一路到底式的背默。有些教师教学古诗词只以考试为目的,在教学中,要求学生做好详细的笔记,之后就是单调的背诵、默写等,学生的灵动、想象就在死记硬背中逐渐被消磨。

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古诗词的教学也是茫然的,虽然很想有所突破和创新,却总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教学之余,不禁哀叹“山重水复疑无路”!

二、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茫然困惑之际,我翻阅《小学语文名师古诗词课堂实录》,发现里面收录着许多名师的古诗词教学实录、教学心得等。拜读后,仿佛有“胜读十年书”的豁然开朗之感。参考本书中介绍的课堂案例、教法,结合所教班级的实际,在教学《送孟浩然之广陵》《枫桥夜泊》等古诗时,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深人地解读这些经典的古诗词教学实录,名师们高超的教学设计给我们以启迪,他们精湛的古诗词教学艺术着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①创设诗境,在朗读对话中感知。古诗词言简意丰,却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隔甚远。教师在教学时特别需要创设与古诗词相和谐的情境,带领学生穿越时空,如临其境深入感受。②整合资源,在对比欣赏中品味。古诗词灿烂辉煌的宝藏,不应止于课本、课堂学习的局限。借助课堂教学拓展延伸,把相关的诗词组合在一起探讨,可达到整体优化的教学效果;③咬文嚼字,在研词磨句中升华。诗歌是最精炼的语言艺术,故而,学习古诗也切勿浮光掠影。而须沉下来,觅诗眼,品佳句,感受诗歌的意趣和含蓄。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名师们先进的古诗词教学理念、精湛的古诗词教学设计,让笔者在探究古诗词教学的道路上犹如春风拂面,真可谓“柳暗花明又一村”!

三、“彩虹”总在“风雨”后

有了名师的引路,有了他们对古诗词教学的新见地,我在小学语文古诗词有效教学中有了以下几方面的策略:

1.整合资源,把握基点。①把握同一主题的作品。在小学阶段的古诗词教材中,不少的古诗词虽然作者、背景不同,但表达的情感主题却是相同或相近的。在教学时可改变传统“逐环教学”“逐首教学”的模式,整合资源,凝聚主题,学生就能在把握基点中生情。整合同一题材的作品,以题材为桥梁,可以带领学生对比体会,加深理解。②拓展同一诗人的作品。拓展同一诗人的作品,不仅可增加学生对不同语言风格的感受力,还可加深学生对古诗内容的理解和对该作者写作风格的把握。

2.反复吟诵,直意抒情。让古诗词教学弥散醉人的芬芳,’教学中就必须抓住“诗眼”和关键词句,细细品味文本,多种途径引导学生投入感情朗读,感悟文本的意义,直指作者的心灵,进而唤醒学生的心灵。重视朗读要尊重学生独特的体验,教师要成为引领学生朗读的组织者、合作者和促进者,让学生渐人佳境,读出层次。

3.启发想象,人境悟情。诗重想象。古诗词教学中要唤起学生情感体验,产生共鸣和移情,引导他们由此及彼,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来再现作品中的形象,才能人境悟情。情要靠“象”去显。贯通生活与诗句的问题,激活了学生言语活动的创造性,使得整个学习过程有情有趣,学生的思维、想象、情感始终在文本语言的内部快乐进行。

传统教育的痛点范文6

关键词:传统纸质病历 电子病历 证据特征 比较

病历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材料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等人身伤害案件中,其作为核心的证据材料对案件的审理起着至关重要作用。随着电子病历的普及应用,电子病历取代传统纸质病历将成为必然趋势,但电子病历毕竟是新事物,其证据特征与传统纸质病历存在着很多的差别。因此,本文通过系统的比较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的证据特征:一是证据的合法性比较,二是证据的客观性比较,三是证据的关联性比较,四是证据的质证、认证比较,以期在司法实践中能正确的评价和运用电子病历。

一、电子病历和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的合法性比较

(一)传统纸质病历的证据合法性

传统法律主要依赖书面形式作为法律行为的表现方式,并直接依赖有效的书面形式作为证据基础。传统纸质病历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章第42条明确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1]。传统纸质病历如实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和诊疗经过,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故符合证据的定义要求。其次,我国法律关于书证的定义包含原件和签字两项基本特征,传统纸质病历具备了书证的两项基本要求,故符合法律规定的书证的要求。再次,在我国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传统纸质病历一直就是以书证的形式进行运作的,并得到了司法界的一致认可。因此,传统纸质病历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2]。

(二)电子病历的证据合法性

虽然电子病历在实践中已经广泛应用,但在技术上,电子病历目前尚不能完全实现书证的签字及原件要求。这就对法律中以书证为基础的证据体系产生了挑战。电子病历是否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我们先看看关于电子证据的规定。目前,我国有关电子病历的法律规范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等。本文认为,《电子签名法》《规范》的出台确立了电子病历的合法地位,使电子病历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1.电子病历的定义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数据电文的技术特征

《规范》第3条规定:“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3]。从以上法规对电子病历定义的规定可知:第一、电子病历的基础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二、电子病历以数字化信息形式存在、运行。《电子签名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根据其规定,第一、数据电文使用的是电子、光学、磁或者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手段方法;第二、数据电文的实质是各种形式的信息。据此,从技术特征看,电子病历具备数据电文的技术特征;属《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数据电文[4]。

2.调整电子病历的《规范》具有上位法依据

《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5]。《电子签名法》第35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而《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解决数字化的病历如何实现传统纸质病历的功能。因此,本文认为,从立法目的角度看,《规范》的上位法首先是作为部门规章的《电子签名法》,《规范》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有上位法依据。

3.现有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电子病历的应用

首先,《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虽然《合同法》没有把医疗合同规定为典型合同,但在总则中确认了合同自由原则,所以医疗合同当然就是《合同法》承认的一种非典型合同。因此,医疗合同可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病历作为医疗合同的重要表现形式,其可采用数据电文的表现形式。

其次,《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以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民事活动中禁止使用电子文书的4种情形,主要包括人身关系、不动产权益转让、公用事业服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但没有对医疗活动中使用数据电文即电子病历予以禁止[6]。

再次,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通过电子形式进行民事领域的活动,在本质上与一般的民事交易活动并没有区别。因此,同样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是否使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对此《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1款给予了立法上的确认,电子病历的应用也应当依此规定[7]。

综上,《电子签名法》、《规范》等法律规范确立了电子病历的合法地位,电子病历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二、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的客观性比较

(一)电子病历记录更贴近病情和诊治的事实

1.电子病历的时效管控性更强

临床上关于病历的书写具有严格的时限要求,例如:急诊病历的就诊时间记录应当具体到分钟,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等规定。诸如此类的时效规定在《病历书写规范》中十分常见。但传统纸质病历书写,很多时候都不能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完成。一方面,由于医护人员日常的工作量大、病历书写效率低,就很难严格的按照规范要求来书写病历。另一方面,医护人员的病历书写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不能形成有效监管。因此传统纸质病历在时效管控上存在缺陷。

与之相比,电子病历的录入不同于传统纸质病历,具有更好的时效管控性。一方面,电子病历改善了医护人员的书写病历的速度,提高了医护人员的书写效率。另一方面,电子病历系统自身拥有良好的监督机制,能监督医护人员按时完成病历。电子病历系统,将《病历书写规范》规定时限编写进了病历的计算机系统程序中。医护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相关的病历记录。如果超过相应的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病历将无法录入。对于超时限的病历,只有经管理科室(如信息科)的再次权限允许后才能予以补记录,并且这种补记行为将被记录于计算机系统中。在实践中,许多医院将此作为医护人员晋升、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督促医护人员按时完成病历。

2.电子病历良好的时效管控性,保障病历书写更贴近病情和诊治的事实

一方面,因为传统纸质病历对病历书写的时效管控较差,导致很多临床的医护人员未能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病历记录。当再次补记录的时候,医护人员经常就会因为间隔时间太久,而遗忘了疾病诊治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细节,使记录的病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而电子病历凭借其良好的时效管控性,避免了因延迟记录而产生的细节信息遗忘,保证病历的客观性、完整性。

另一方面,病历资料作为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工伤案件中起作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传统纸质病历常没有按规定的期限完成病历,就可能留有足够的时间,给案件中各方势力渗透进来干扰病历书写,从而影响到医护人员病历内容的记录,导致病历内容与事实的偏差,甚至是病历记录的完全失实。而电子病历凭借其良好的时效管控性,避免了外界利益的不良导向对病历客观真实性产生影响,保障了病历的客观书写。

(二)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相比更不易篡改

1.电子病历充分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查询与监督,更不容易篡改

传统纸质病历的查阅具有很大的封闭性。当患者及其家属需要查询相关病历资料的时候,需要得医院相关科室(如医务部)的批准,才能得以调阅和复印,患者及其家属不能便捷的查询到自己的病历内容。而采用了电子病历之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相关的电子设备直接查询到自己的病历资料,时时刻刻监督医护人员的病历写作。因此医护人员不能任意操作更改病历资料,保证了病历内容的客观真实性[8]。

2.电子病历在医疗系统内相互共享、监督,更不容易篡改

传统纸质病历只保存在就诊医院,如果病人转院治疗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查。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也给病人增加了不必要的痛苦,而且还使得相关病历的连续性中断,不同医院病历不能相互印证。而采用电子病历后,这些不足都得到了改善。病人在各个医院的诊治结果可以通过医院之间的计算机网络或病人随身携带的健康卡(光卡和IC卡)来传输。病历的共享不仅给医疗服务带来极大的方便,同时更有益于不同医院之间医护人员的相互监督。

3.电子病历采用“双档双改”的管理模式,更不容易篡改

传统纸质病历仅采用纸质存档的方式管理病历,而电子病历则采用纸质档和电子档双向存取的方式。若需要修改病历,必须予以同时修改纸质档和电子档,即“双档双改”。故增加了修改的难度,提高了病历的可信度。

4.电子病历容易鉴别其真伪,更不容易篡改

由于传统纸质病历都是通过手写录入,其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关联性和动态性较差。所以,传统纸质病历一旦被修改或者新增了部分内容也很难被发现。与传统电子病历相比,电子病历篡改后,更容易鉴别其真伪:一方面,电子病历关联、动态、自动的时间和痕迹记录,使每次修改和新增内容都会留有时间记录和痕迹。另一方面,电子证据作为数据信息的一种,一旦经过修改或新增,就会留下比书面文字信息更多检验方法。通过这些数据信息检验方法(例如:可以通过检验电子病历的生成、存储或传递该数据电文的办法的可靠性;保护信息完整性办法的可靠性;鉴别发端人的办法;根据电子病历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作人、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明确电子病历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有无伪造和删改的可能),得到这些计算机数据的分析报告和鉴定结论之后,再结合有关当事人(主要是录入、发送该信息及负责发送该信息的人员)的陈述进行审查对比,就可以鉴别其真伪。因此电子病历相对于传统纸质病历而言,更容易判断其真伪性。

(三)电子病历中更多的引入客观原始的病历资料,更具客观性

传统纸质病历所记录的内容并不完整。其并未按照病案管理的初衷,将所有患者相关资料都集中到病案中进行统一保管。例如:X线片,病理切片、涂片,CT、B超、核磁等各种检查资料,围手术期监护,透析治疗,康复治疗等各种检查治疗获得的大量的信息均被保存在病案之外。进入传统病案的只是简短的报告或是部分简略的影像资料,有的病历除了医嘱和病程日志,没有其他任何具体资料记录到病案中。具体信息资料被分散保管在各专业部门或被丢弃。而电子病历可以将这些病历资料重新纳入病案,不仅使病历资料更全面,同时这些病历资料与原有的病历资料相互印证病情和诊疗情况,使得病历更具信服力和客观性[9]。

综上所述,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相比,更贴近病情与诊疗事实,具有不易篡改等特性,引入了更多客观病历资料。这些自身特性都能直接或间接引导病历的客观性书写。因此电子病历比传统纸质病历更具客观性。

三、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关联性的比较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其联系表现为部分或全部、肯定或否定、直接或间接等。病历与待证事实之间有无关联性及关联性程度,需要在具体个案中加以判断。但此处,关键在于判断电子病历是否和传统纸质病历一样,具备证据关联性的条件。

判断电子病历的是否具备证据关联性的条件,就是应该审查认定电子病历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首先,电子病历包含但不限于传统纸质病历的所有内容。电子病历包含了传统纸质病历的所有信息,包含了病人在医院诊断治疗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如: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除此之外,电子病历还包括个人终生健康状态、医疗保健行为的信息。这些内容都是医护人员对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的记录,都能反应客观事实,故电子病历的内容能和案件事实存在相关联性。其次,为了保证电子病历与患者之间的关联性,《规范》规定: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授予惟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进一步强化了电子病历的证据关联性。故电子病历具备证据关联性的条件。

四、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的在质证和认证中的差别

(一)电子病历中引入释义功能,保障了在质证、认证过程中非专业可读性

病历资料是一种专业的文书记录,非医疗专业人员阅读起来存在很多的困难,而传统纸质病历无法得到必要的释义,进行知识关联。所谓释义,就是解释含义,对于病案,释义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不同医院不同医生或工作人员使用的术语或检查仪器记录的信息,其实际含义需要解释,以使不同的人能够正确获知其准确含义。例如一家医院的病案在另一家医院被阅读时就需要做必要的释义。二是由于医疗技术新进展造成的生疏术语、新概念、新的检查,需要对其理论根据、含义、正常值、适应症等进行解释说明[10]。电子病历中引入释义功能,不但为患者及其家属等非医疗人员阅读病历提供了专业帮助,而且增加了病历这种专业证据材料的可读性和透明性,为司法工作带来很大的方便。

(二)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在质证、认证方法中的差异

电子病历的质证和认证不同于传统纸质病历,它必须结合电子病历自身的技术特征及加密条件、加密方法,判断电子病历是否真实、有无剪裁、拼凑、伪造、篡改等。对于自相矛盾、内容前后不一致或不符合情理的电子病历,应予以排除[11]。只有与诉讼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且同时确定签名是当事人所为的电子病历才能被认定为证据。对病历签字的确认,除根据密码进行识别外,还应结合有关的修改记录等其他相关证据加以判断。

电子病历和传统纸质病历,虽然都是通过证据展示制度及庭审质证予以审查,但还是存在一些差别。例如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历通常直接由被告方(医院方)保全,而原告(患者方)在调查取证时因为法律授权等问题,极难获取到对己方有利的病历资料。导致原告在诉讼中只能主张否定病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被告、原告取证能力处于完全的失衡状况。但这种失衡状况由于电子病历的查询便捷性而有所改变[12]。在实践中,原告提出合理申请后,法庭可以要求被告在审判前允许原告查阅或得到其掌握的数据化电子材料,同时披露有关电子病历的来源等与电子病历效力相关的信息。国际司法实践证明,电子病历的便捷查阅对于有欠缺因素的电子病历进行充分的质证显得尤为重要。

五、结语

虽然电子病历在证据的属性上符合了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的要求,同时对电子病历证据材料的质证和认证也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但我国目前却没有相关的法律直接规定电子病历可作为证据,对于电子病历属于何种证据形式也无分类。电子病历作为计算机技术在医疗系统具体应用产物,大大的提高了医疗系统的工作效率、减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电子病历的全面应用将成为必然趋势。故我们将不可避免要对电子病历的相关证据特征予以明确规定,消除司法实践中对电子病历的“偏见”,以保障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亟须对电子病历作出立法或司法解释。同时在没有法定解释前,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确保电子病历真实、可靠、完整的前提下,将电子病历视作直接证据加以应用。

参考文献:

[1]刑事诉讼法(第5章第42条)[M].

[2]参见熊志海,王莉.证据特征的重新解读[M].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3]《电子病历百度百科》,参见http:///view/18090.htm(浏览日期:2011年11月15日)。

[4]参见郭婷,王晓东,王启辉,汤建平.电子病历的三个法律问题探讨[M].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6月第4期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1条规定

[7]参见王红,杨宏桥.电子病历法律效力初探[J].管理杂志,2007年7月第14期

[8]卞建林.证据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55页

[9]参见薛万国.走出电子病历建设的误区[J].健康报,2010年10月第05期

[10]参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第4-25条

[11]《上海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参见http//.tw/upload(浏览日期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