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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十四五规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委关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以加速推进高水平高质量小康建设为奋斗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实施制造强镇、开放兴镇、创新活镇、生态立镇、乡村振兴五大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富民强镇新跨越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
二、发展目标
围绕专用汽车主导产业的发展,着力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向智能制造、先进制造业迈进,力争成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承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初步考虑“十四五”时期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力争实现“一个跨越、三个领先、五个显著增强”,即:专用汽车产业集群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全省强镇地位初步彰显;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生态宜居绿色发展在全县处于领先地位;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显著增强、民生福祉及幸福指数显著增强。
三、“十四五”时期战略重点
一是全力攻坚“双招双引”。以新旧动能转换为抓手,抢抓肺炎疫情之后政策、产业、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的潜在机遇,主动对接世界500强、全国500强龙头企业,依靠专用汽车展览会等平台,举办全国性行业论坛,谋划一批事关当前、影响长远、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扶持培育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项目,实现产业链协同创新,通过“招大引强”加快全镇专用汽车主导产业创新步伐;扎实开展零地招商,通过零土地技改,持续开展低小散企业的腾笼等措施,招引见效快、效益好、贡献大的“大好高”“小而美”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激发企业内生力,以外部企业的技术及资金优势帮助我镇传统企业提升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制定产业平台发展政策,推动全镇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是全盘谋划重大工程项目。以精密化、专用化、智能化为方向,大力推进专用汽车产业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谋划、储备一批对全镇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事关当前、影响长远、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形成“十四五”项目库;争取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需要上级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全镇规划;规划建设汽车工程学院,着力培养专用汽车产业所需人才;积极向上争取高速公路在布局并设立出口;加快推进曙岳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天辰铝合金钢圈智能制造项目、科贝尔共享涂装项目、天鸿高科技智能化罐车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商用二手车出口项目规划建设,争取早日投产;主动作为帮助骏宇EBS汽车制动系统生产项目、通泰履带式自卸车生产项目、安途环卫装备生产项目落地建设。同时,探索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以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为重点的“新基建”项目探索,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努力实现“换道超车”。
三是全速开展企业育大培强。深入实施“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构建结构合理、活力迸发的工业企业格局。认定一批领军型企业,在技术研发投入、投融资、工业(商业)用地、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给予重大支持,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加快上市,力争到2025年,全镇范围内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家以上;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创新型人才、具备行业开拓能力的企业为重点,认定一批高成长企业,在技术创新、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拓展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助推企业井喷式、裂变式增长;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专用汽车行业细分领域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依托德国、迪拜等国际汽车展会,引导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跨境贸易,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同时,深入开展传统产业“智造”工程,引导企业加速开展机器人换人行动,提高生产力和安全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速推进一批高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降低企业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在企业项目审批上下狠功夫,促使企业自觉淘汰落后生产线,有效应对日趋严峻的安全、环保和用工荒的现象。
四是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期间,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突出问题导向,“精、准、细、实”上下功夫,下足绣花功夫,强化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和即时帮扶工作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社区教育十四五规划范文2
(一)扎实推进“双增行动”,筑牢绿色生态基础
1、全面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2131.1亩,占任务数的106.56%。完成长防林项目退化林修复2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4.5万亩,省级森林抚育11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
2、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应对疫情,创新形式,做好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结合,全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44.01万人次,完成植树株数130.6万株(折合株数),绿化尽责率92.26%。
3、“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完成城区景区周边、四旁和荒山绿化1860亩,单位小区绿化150亩,森林经营和退化林修复2700亩,道路、河流两边绿化任务正在有序落实。做好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完成铁冲乡、长岭乡2个森林城镇和梅山镇洪冲村等34个森林村庄创建规划设计,督促相关乡镇、村加快推进创建进程。
(二)积极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增进林业发展活力
4、全面启动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围绕“五绿”任务,加快林业发展十项工程建设,突出资源特色,稳步推进“十二檀”和桐源古树群保护、响洪甸和面冲茶谷建设、吴家店和燕子河林下经济(天麻)种植、仙桃村大别山山核桃、白塔畈镇茶山花海、燕子河大峡谷和天堂寨森林旅游10处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确定了铁冲乡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试点,完成示范点建设方案和先行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正式启动了示范点和先行区建设。
5、督察巡查,落实林长巡林制度。2020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林长认真执行巡林制度,落实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林长责任制。县级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巡查20余次,按区域召开乡镇级、村级林长会议20余场次。各级林长通过督察巡查,深入山场地块走访调查,排查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为我县安全平稳度过本轮森林防火期、完成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6、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一是规范程序,抓好森林采伐管理。坚持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木采伐办理程序,控制采伐总量,上半年全县办理林木采伐证1490份,采伐林木蓄积18329立方米。规范做好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林木采伐手续审核办理。二是切实做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今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以来采伐迹地的还林情况逐块检查登记,对未完成迹地更新造林的地块,结合春季造林加紧督促完成。全县共完成526块采伐迹地摸底和造林更新工作。三是开展“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开展了“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与测算,经测算,县“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指标341295立方米,其中公益林224223立方米、商品林114229立方米。四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完成全县新一轮古树养护责任书签订,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动态监管。整合专项资金125万元,实施完成斑竹园镇名木、白塔畈镇一级银杏等73株古树的保护修复工程。五是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自查自纠。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对全县2710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全面核查,上报了自查自纠成果,将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在岗在位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进行登记。六是实现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2020年全县承保公益林2792408亩,涉及农户89065户,保费439.82万元。经国元支公司向省总公司争取,并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商品林保险不再收取农户个人承担保险费用,即每亩每年0.44元,实现商品林保险全覆盖,承保商品林128.73万亩,涉及农户58976户,保费283.21万。
7、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开展保护区范围内的样线调查、野外巡护、野外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上报保护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相关信息;继续开展保护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建设。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我县现有自然保护地6类13处,保护地总面积49984.37公顷(含交叉重叠,不含大鲵自然保护区和水利风景区),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1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成立了领导组和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已完成前期的本底情况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善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按时上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评估审查。三是加强国有林场管理,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对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地变更等多方面的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国有林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国有林场林地管理,编制了国有林场“十四五”期间森林经营方案。
8、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去冬今春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火灾防范举措,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林火当日扑灭率为100%,无迟报、漏报、瞒报及未按规定报告森林火灾行为。上半年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26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已提讼);治安拘留20人,治安警告7人,罚款13.1万元。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今年以来,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一是严明职责,明确任务。督促各乡镇抢抓时机,倒排工期,迅速开展山场清理和除治工作。清理任务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较上一年度同期加快。二是加强管理,严控疫木。相继出台了《2020年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十项措施》,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利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排查,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依法开展疫木管理,严防疫木流失和非法调运。三是综合防治,提高成效。全县17个乡镇重点地段和区域实施打孔注药13.35万瓶(其中天堂寨5.75万瓶)、74712株(天堂寨32940株),于3月10日前完成,成效明显。四是加强督查,狠抓整改。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先后2次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检查。3月份县委督查办、林业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3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清理小班进行全覆盖督查。4月底督查组再次开展综合防控成效督查,进一步巩固防控效果。
10、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县林业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完善林业执法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一是推进林业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完成了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和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开展林业执法监督稽查工作的通知》,分片区成立5个执法监督工作组,对各乡镇林业站、执法中队作风效能、执法规范、处罚案件等,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两个流动管理中队和一个稽查组、一个调查组,实行“三查一追究”,加大重点区域路查路管。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74起,其中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21起,查处滥伐林木案件23起,查处破坏林地案件2起,野外用火28起;没收木材70.121立方米,各类案件共计罚没收入22.78万元。
(四)壮大绿色富民产业,巩固林业扶贫成果
11、推进林业优势产业发展。一是加强油茶产业化发展。推进新建油茶高效经济林产业扶贫基地建设,抚育油茶6万亩,支持贫困户自主零星发展油茶7000亩;巩固木本油料产业特色区域示范基地1万亩;整合省级双增奖补资金,规划实施油茶培育提升2000亩、抚育示范片8500亩。二是开展山核桃产业提质扩面。上半年共抚育山核桃产业扶贫基地8000亩,培育提升4500亩,并全部落实了经营主体。县山核桃产业协会链接山核桃专业合作社9家,以天堂寨、燕子河、关庙等为重点,引导群众加强山核桃的抚育管理,抚育成林5000亩,结合扶贫新发展山核桃3000亩;并开展了以“俏俏果”山核桃为主的品牌创建。三是实施板栗产业改造提升。共抚育规模栗园5000亩,建立品种改良示范基地200亩,辐射带动了栗农开展抚育管理。加大宣传推介,板栗加工企业库存产品销售得到有效解决,为今年提升板栗储藏加工量奠定了基础。四是推动毛竹产业提质增效。出台毛竹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在张冲、青山等乡镇落实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建设1200亩,受理全县毛竹加工企业奖补申报25家,指导企业规范建立购销台账,安全有序生产,逐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克服疫情影响,推动青山镇省级毛竹科技示范园扩建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上。
12、进一步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依托全县丰富的林产品资源和优越的生态环境,不断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培育东旭大别山科技、山美生物科技、齐远木业等13家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美源竹制品、同创山核桃、金果园果业等8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复产,提升水平。全县上半年林业总产值可达22亿元,林业在山区群众脱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3、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入户。完成了2020年全县林业种苗补助项目建设,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46.5万元,在全县23个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的179个行政村,为5099户贫困户“四旁”栽植发展经济林产业,提供了油茶种苗78.65万株、山核桃种苗9.47万株,惠及贫困人口17792人。
14、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每月组织召开1次以上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或工作推进会,学习扶贫工作论述,安排部署当月扶贫工作;及时组织干部按月开展2020年度进村入户结对帮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扶贫联系村顺利通过县脱贫摘帽审核验收。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改进扶贫工作作风,提高扶贫工作实效。
(五)严格履行防控职责,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1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野生动物管理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积极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林办[2020]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的通知》(金林办[2020]12号),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明确“五加强五到位”野生动物管理工作重点,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场所采取“一封控”、“六禁止”措施,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巡查,依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2600人次,检查市场、餐饮单位4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没收野生动物及制品10件。
社区教育十四五规划范文3
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
玉山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前 言
一、概况
(一)行政区划
(二)区域经济
(三)地形地貌
(四)气象气候
(五)水文地质
二、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二)编制依据
三、成片开发区域情况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
(二)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
(三)基础设施条件
(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情况
四、成片开发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五、成片开发合规性分析
(一)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说明
(二)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性说明
(三)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说明
(四)与自然保护地符合性说明
(五)与一级公益林符合性说明
(六)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符合性说明
(七)与土地污染地块符合性说明
六、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性符合分析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概述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情况
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用地情况
(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局
(二)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
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一)用地项目性质、面积、开发时序
(二)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及非公益性用地比例
九、成片开发效益型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十、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一)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二)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三)征地程序
十一、结语
十二、附图
前 言
《土地管理法》第45条(五)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成片开发用地需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标准方可实施征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玉山县拟实施的成片开发项目属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的产业项目。为保障项目落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当地居民就业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的具体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
一、概况 (一)行政区划 玉山因境内有相传天帝遗玉怀玉山而得名,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面积1728平方公里,人口63万,下辖16个乡镇(街道)。
玉山位居闽浙赣三省之要冲,素有“豫章第一门户”、“两江锁钥、八省通衢”之称;与浙江江山、常山、开化三县市接壤,高铁南站、沪昆高速、320国道和浙赣铁路横贯县境东西,与“长三角”主要城市已形成快捷通达网络,到杭州318km、宁波410km、上海543km,距衢州机场80km,交通便利,是全省向东开放的先行区。
玉山县现辖冰溪、文成2个街道,临湖、必姆、横街、下镇、岩瑞、双明、紫湖、樟村、仙岩9个镇和怀玉、南山、下塘、四股桥、六都5个乡,以及七一、王宅2个水库管理局,总人口63万人。有汉族和畲、布依、苗、蒙古、彝、回等29个少数民族。
(二)区域经济 “十三五”期间,玉山县经济社会呈现出“总量进位、增速居前、质效双升、圆满收官”的特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位居全市“第一方阵”。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25.87亿元,增速4.6%,列全市第一,“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幅达9%,超额完成“十三五”预期目标;财政总收入达28.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同比增长9.7%,位居全市前列,连续七年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综合先进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累计突破400亿元,城镇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十三五”期末分别达到3.68万元和1.84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缩小至2.0。
(三)地形地貌 玉山县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境内主要山脉有怀玉山脉和武夷山脉。怀玉山脉是赣、浙、皖省的天然屏障,发脉于三清山,横贯县境西北部,其主峰玉京峰,海拔1816.9米,为怀玉山脉最高峰,也是县内最高点。怀玉山脉西入广信区境内后,又折南向东,由雷公包(海拔1054米)复入玉山县境,成沙溪岭。武夷山脉由东南面入县境,构成丘陵地带。华山在县城南10公里,是武夷山余脉自广丰入县境的第一山,海拔437.3米。玉山县整个地形为“五山、四丘、一平原”,玉山县常态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即山区面积占49%,丘陵占41%,平原占10%。河谷平原为主要的农业区。
(四)气象气候 玉山县气候终年温和湿润,具有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无霜期长,四季变化明显。年平均气候在18℃左右,玉山县年平均降水量1841毫米。年平均无霜期335天,年平均日照1831小时。
(五)水文地质 玉山县境内河流主要属信江水系,其中金沙溪、玉琊溪是信江两大源流。金沙溪源于三清山,源头建有七一水库;玉琊溪源于怀玉山,源头建有峡口水库。北有金沙溪,发源于三清山东北麓,是信江主要源流之一。东南有甘溪、沧溪。金沙溪与甘溪汇合后成冰溪,冰溪沿县城流至十里山,与源出怀玉山的玉琊溪汇入信江。黄家溪由西北向东南流,汇入信江;葛仙溪从广信区白沙村流入县境,经临湖镇复入广信区境内,至信州区灵溪注入信江。陇首溪流入德兴市境乐安河;程溪属山溪性河流,流至花山进入开化县境注入婺江。玉山县境内8条主干河流总长385.25公里,流域面积1600.2平方公里。
二、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依法依规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规定。
(2)公共利益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片区群众长远利益。
(3)生态优先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着眼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和重要环境敏感区等;合理设置生态绿化用地,实现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和谐统一。
(4)节约集约的原则。《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编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优先战略,每类建设项目都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等合理确定建设总规模和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2、政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
3、相关资料 (1)《玉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延续方案》;
(2)《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
(3)《玉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4)《玉山县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
(5)《玉山县生态红线优化调整方案》等相关资料。
三、成片开发区域情况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 本次成片开发共涉及11个片区,面积总计370.1384公顷。
片区1位于横街镇碓头村、斧市村和文成街道姜宅社区、仑溪村,位于G60沪昆高速西侧,东侧有高新区互通线与G60沪昆高速连接,北侧靠近蜜月小镇,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93.1464公顷。
片区2位于文成街道仑溪村,位于新320国道与G60沪昆高速之间,东侧毗邻新320国道,南侧靠近玉琊溪,北侧靠近六村村,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22.0710公顷。
片区3位于冰溪街道文成村,东侧为高新区轴承产业园内,南侧为怀玉山大道,西侧距玉隆路约320米,北侧距科龙路约160米,成片开发总面积约18.9699公顷。
片区4位于冰溪街道王村畈村、下徐村,南侧距新320国道约200米,东侧距金山大道约160米,南侧为高新区家具产业园,成片开发总面积约5.6043公顷。
片区5位于四股桥乡皇珠村和冰溪街道小徐村、许家社区,北侧为新320国道,南侧为富力院士廷小区,西侧为在建玉山一中城北分校,东侧与玉清大道相距约440米,成片开发总面积约36.4169公顷。
片区6位于冰溪街道后山村,东侧为玉山二中,西侧为玉清大道,南侧为民俗路,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20.2307公顷。
片区7位于岩瑞镇太平村、新康村、岩瑞镇东垄水库,东侧为东垄水库,北侧为320国道,成片开发总面积约为102.1251公顷。
片区8位于必姆镇上湖田村、石笋村,在必姆镇集镇范围内,靠近306省道,成片开发总面积约10.8349公顷。
片区9位于临湖镇临江湖社区,在临湖镇集镇范围内,南侧靠近饶北河,东侧为临江湖大道,成片开发总面积约6.4001公顷。
片区10位于下塘乡曾家村、下坛村,在下塘乡集镇内,南侧靠近下塘中学,成片开发总面积约8.0089公顷。
片区11位于岩瑞镇龙琴社区、岩洲村,位于龙琴社区与岩洲村的交界处,成片开发总面积约46.3302公顷。
(二)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 本次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共计约370.1384公顷,涉及农用地245.5572公顷,占总面积的66.34%,其中耕地64.5115公顷,园地2.2880公顷,林地173.5648公顷,其他农用地5.1929公顷;涉及建设用地109.2123公顷,占总面积的29.5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90.746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6.248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2173公顷;未利用地15.3689公顷,占总面积的4.15%。
表1 成片开发范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三级地类
面积
占比
农用地
合计
245.5572
66.34%
耕地
小计
64.5115
17.43%
水田(011)
47.5787
12.85%
水浇地(012)
2.1737
0.59%
旱地(013)
14.7591
3.99%
园地
2.288
0.62%
林地
173.5648
46.89%
其他农用地
小计
5.1929
1.40%
农村道路(104)
0.1501
0.04%
坑塘水面(114)
4.7796
1.29%
设施农用地(122)
0.2632
0.07%
建设用地
合计
109.2123
29.51%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
90.7461
24.52%
建制镇(202)
58.9421
15.92%
村庄(203)
6.7827
1.83%
采矿用地(204)
25.0213
6.76%
交通水利用地
小计
16.2489
4.39%
铁路用地(101)
0.3588
0.10%
公路用地(102)
7.8733
2.13%
水库水面(113)
7.3244
1.98%
水工建筑用地(118)
0.6924
0.19%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
2.2173
0.60%
未利用地
合计
15.3689
4.15%
其他土地
其他草地(043)
8.0569
2.18%
裸地(127)
7.312
1.98%
总计
370.1384
100.00%
(数据来源:玉山县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三)基础设施条件 成片开发主要位于玉山县高新区、城东新区、衢饶示范区、必姆镇、临湖镇、下塘乡、岩瑞镇。
高新区涉及片区(片区1- 4):玉山县高新区位于玉山县城西部,320国道穿区而过,拟建互通线与G60沪昆高速连接,交通条件好,区内规划布置了多个污水处理厂及变电站,能满足区内用电与污水处理求,并设置有多个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填埋场。玉琊溪为区内主要河流,能满足用水需求。区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可以较好地服务于片区成片开发。
城东新区涉及片区(片区5-6):城东新区为玉山县主城区,北有新320国道与G60沪昆高速,南有浙赣铁路与沪昆客运高铁,交通出行较为便利,区内合理布置了多个学校、医院,绿地与公园较多,商业服务设施与公用设施完善,能较好地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衢饶示范区涉及片区(片区7):片区基本沿320国道建设,东临浙江省衢州市,位于上饶市至衢州市的咽喉位置,交通较为便利,靠近岩瑞镇东垄水库,北侧将新建水厂,工业及生活用水需求能有效满足。
必姆镇涉及片区(片区8):片区位于必姆镇集镇范围内,306省道穿镇而过,交通便利,沿河规划了滨河公园,设置了一座污水处理厂,并有学校、医院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临湖镇涉及片区(片区9):位于临湖镇集镇建设范围内,主要河流为饶北河,生活与生产用水充足,北侧为237国道,交通便利,设置有消防站、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符合成片开发的用地需求。
下塘乡涉及片区(片区10):位于下塘乡集镇范围内,657县道穿集镇而过,北至玉山县城、南连320国道,交通便利,东侧靠近河流,规划拟建自来水厂与污水处理厂,能满足区域内的用水与污水处理需求,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布置合理。
岩瑞镇涉及片区(片区11):片区位于岩瑞镇岩洲村与龙琴社区的交界处,区域有上海铁路局的货运专线,交通便利,片区内建有较为完善的路网,绿地面积较广。
(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情况 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掌握的县域内实时批而未供率判定批而未供率和闲置土地率。市县区域内2009年以来实时批而未供率超过全省2009年以来实时批而未供率平均数1倍以上的;市县区域内实时闲置土地面积占全省闲置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5%的,暂缓批准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统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相关数据情况。玉山县不涉及上述暂缓批准方案的情况。
四、成片开发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积极引进龙头产业项目落地,带动玉山县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项目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产业发展格局,以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共进的产业新体系。
2、大项目建设的落地需求 (1)大项目的落地发展,能够为玉山县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效益,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新鲜血液,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2)能够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解决玉山县的民生就业问题,保障人民幸福、社会稳定。此外,一系列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将有助于缓解玉山县快速发展带来的压力,提高区内居民生活水平。
3、完善道路交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需要 优化整个区域的功能布局,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硬件”水平,完善生活服务配套,提高人居环境水平。
玉山县的快速发展使得成片开发区域的道路交通及其配套设施越来越显得乏力,为缓解交通压力,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提供更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有必要在现有交通网络上进行道路新建与改扩建工程。道路工程的建设落地,将增强现有的交通网络覆盖力度,为区域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便捷性和通达度,也为我县的发展扩张提供有力的道路交通保障。
4、提升景观风貌及空间形态的需要 浙赣边际地区是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建设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有利于整合两省优质的生态资源,有利于建设世界一流的生态旅游目的地,有利于打造长三角区域的“后花园”。
5、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6、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成片开发是综合开发的基础。综合开发就是地上和地下、基础设施和房产开发、商业和公益、居住和公共服务,生产、生活与生态的统筹规划、集中性、一体化开发,通过统筹规划各类配置,各种功能相互协调,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主要用途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主要用途为储备库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具体用途分类面积见下表:
表2 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用途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片区编号
用途
面积
片区1
工业用地
61.6153
交通运输用地
19.833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1.6976
小计
93.1464
片区2
储备库用地
2.0379
工业用地
12.158
交通运输用地
4.318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3.5567
小计
22.071
片区3
工业用地
2.077
交通运输用地
3.0746
居住用地
5.531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8.2871
小计
18.9699
片区4
工业用地
3.0339
公用设施用地
2.3906
交通运输用地
0.1798
小计
5.6043
片区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2428
交通运输用地
6.2183
居住用地
15.817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3.5954
商业服务业用地
4.5425
小计
36.4169
片区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7217
交通运输用地
5.2308
居住用地
12.2782
小计
20.2307
片区7
工业用地
66.9582
公用设施用地
4.964
交通运输用地
28.439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7637
小计
102.1251
片区8
工业用地
1.19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1338
公用设施用地
0.1041
交通运输用地
0.8901
居住用地
1.4668
商业服务业用地
1.0451
小计
10.8349
片区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896
交通运输用地
0.6366
居住用地
3.949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2248
小计
6.4001
片区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8073
交通运输用地
0.2282
居住用地
2.320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083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449
小计
8.0089
片区11
工业用地
30.3863
公用设施用地
0.6786
交通运输用地
5.738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9.5271
小计
46.3302
总计
370.1384
2、实现的功能 此次成片开发主要服务于玉山县的用地需求。成片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集中连片的产业发展基地,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提高区域生产、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此次成片开发规划主要用途为储备库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其中储备库用地2.0379公顷,储备库是保障城市良性运转的物质条件之一,对于保障城市良性运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城市其他功能部分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工业用地177.4237公顷,实现促进产业与经济发展功能,工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决定着国民经济现代化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水平,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此外工业的发展,对于逐步消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推动城市化进程起着重要作用。
公用设施用地8.137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4952公顷,实现完善周边区域配套设施布置功能,为周边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
交通运输用地74.7877公顷,实现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功能,可为周边群众和产业园提供便利的交通通道,提高出行可达性和交通效率,促进片区功能调整,使整个区域发展环境得到改善,进而带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居住用地41.363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5.8325公顷,实现居住和配套商业服务一体化功能,建设集菜篮子、便民店、家政维修店为一体的城市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推进集零售、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商贸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标准化建设和改造。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0.0607公顷,实现建设居民公共空间功能,有利于片区构建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的空间格局。
五、成片开发合规性分析 (一)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说明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以玉山县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定位为指导,在引进企业的同时,壮大提升既有产业,同时完善基础配套产业。根据《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拟建设项目用地顺利完成征地报批,并满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二)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性说明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玉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三)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说明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根据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四)与自然保护地符合性说明 国家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自然地带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珍贵稀有动物自然栖息地及其他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筹划出界限加以特殊保护的自然地域。
自然保护区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还须把科研、教学、旅游和生产结合起来,统一经营管理,使之成为以自然保护为主的科学实验、生产示范和旅游的基地。保护区可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是原始状态保护较好的自然景观地区,是开展生态系统研究的基地。
根据玉山县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方案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五)与一级公益林符合性说明 通常所称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公益林,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
根据玉山县第二次林业调查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一级公益林,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六)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符合性说明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根据玉山县历史文化保护区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七)与土地污染地块符合性说明 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凡是妨碍土壤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质量,还通过粮食、蔬菜、水果等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物质,都叫做土壤污染物。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广、种类多,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
根据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掌握的玉山县土地污染地块数据,本次成片开发不涉及土地污染地块,符合方案报审要求。
六、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性符合分析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概述 《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县将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实力、经济实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工业强县、交通强县、教育强县、文化强县、旅游强县、体育强县,基本建成符合玉山实际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区域经济竞合优势明显增强,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成为驱动我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玉山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明玉山、法治玉山、平安玉山、廉洁玉山、健康玉山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形成绿色生产生活的新风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力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本成片开发的实施将增强玉山县的产业集聚力,加快区域产业的升级转型,拟建设项目符合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情况 锚定二〇三五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综合考虑玉山未来五年的发展基础、发展环境与发展要求,“十四五”时期,玉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一)“一强”:
——综合实力强。全县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在平稳健康发展基础上提质增效。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保持在全市“第一方阵”,GDP增速保持在7.5%以上,GDP总量力争突破325亿元,财政总收入达38亿元,实现经济总量在全省、全市排位进一步前移,市场活力、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二)“两美”:
——生态美。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一流水平,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成果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道双向转换更加顺畅有效,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更加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趋合理,全县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68.33%。
——人文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高质量文化服务和供给进一步扩大,全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人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文明玉山进一步提升。
(三)“六好”:
——产业质量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制造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科技研发支出不断提高,到2025年,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2%以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及优势传统产业得到巩固提升,“十四五”期间,成功打造300亿级、200亿级、50亿级产业梯队,工业经济的主体地位更加稳固。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速融合。产业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初步建成。
——发展格局好。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浙皖闽赣国家旅游生态协作区、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建设等机遇,加快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促进玉山与浙江、上海等地实现跨区域协同发展。“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8.5%左右,全力打造江西对接浙江的示范点,推动开放型经济再上新台阶。
——营商环境好。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五型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与数字化治理,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招商引资,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努力实现营商环境“全省一流、可比浙江”的目标。
——城乡协调好。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一主两副双廊四片区五平台”的城乡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中心城区基础配套设施持续完善,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美丽集镇、美丽乡村建设向浙江看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均衡。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6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5.16万元和2.68万元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至1.93。
——社会治理好。“平安玉山”建设取得新成果,持续推进“信用玉山”建设,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得到进一步彰显,政府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城乡基层治理和社区协商制度不断完善,乡村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
——百姓生活好。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县乡村社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生活环境更加宜居,幸福指数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宜业宜居的幸福玉山基本建成。
表3:“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年
实际
2025年
目标
年均/累计增长(%)
属性
综合质效
地区生产总值(GDP)
亿元
225.87
325
7.5以上
预期性
财政总收入
亿元
28.76
38
5.5以上
预期性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7.5以上
预期性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8.5以上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29.4
200
9以上
预期性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亿斤
4.18
保持稳定
约束性
创新驱动
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8
2.2
[0.4]
预期性
协调发展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
2.0
1.93
[0.07]
预期性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6.5
62.5
[6]
预期性
改革开放
进出口总额
亿元
1.54
1.9
5左右
预期性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1.04
1.4
6左右
预期性
利用省外资金
亿元
72.52
106
8左右
绿色生态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幅
%
省市下达的目标
-
省市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
省市下达的目标
-
省市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8.27
省市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比例
%
100
91.67
[8.33]
约束性
森林覆益率
%
68.13
68.33
[0.2]
约束性
民生福祉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8431
26800
8左右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6776
51600
7.0左右
预期性
备注:1.全县生产总值绝对数为当年价格,年均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2.[ ]为五年累计提高或下降数,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十三五”平均增速;3.约束性指标具体数值按国家下达任务执行。
数据来源于《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
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用地情况 (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局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11个片区,面积共计370.1384公顷。拟规划用途为储备库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其中储备库用地2.0379公顷,占总面积的0.55%,工业用地177.4237公顷,占总面积的47.9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4952公顷,占总面积的5.54%,公用设施用地8.1373公顷,占总面积的2.20%,交通运输用地74.7877公顷,占总面积的20.21%,居住用地41.3634公顷,占总面积的11.1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0.0607公顷,占总面积的10.82%,商业服务业用地5.8325公顷,占总面积的1.58%。详见下表:
表4 成片开发用地布局情况表
单位:公顷
用途
面积
比例
储备库用地
2.0379
0.55%
工业用地
177.4237
47.9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4952
5.54%
公用设施用地
8.1373
2.20%
交通运输用地
74.7877
20.21%
居住用地
41.3634
11.18%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0.0607
10.82%
商业服务业用地
5.8325
1.58%
总计
370.1384
100.00%
开发片区内用途布局能与周边现状用地相结合,且符合开发项目和片区周边发展用地的需求,如片区4用地为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其周边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片区建设能够与周边形成紧密连接,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也完善了区域基础配套。
(二)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 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情况、征收难度、融资情况、建设计划等因素,综合研究后制定拟建项目开发时序及年度实施计划。本次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确定为2021~2023年。拟建设面积共计370.1384公顷。
1、环保二期地块:拟建设面积约93.1467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约83.3722公顷。
2、热电联地块:拟建设面积约22.0710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约15.8236公顷。
3、标准厂房地块:拟建设面积约18.969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16.8261公顷。
4、恒昌实业地块:拟建设面积约5.6043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约3.0229公顷。
5、法院北侧地块:拟建设面积约36.416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25.7319公顷。
6、玉山二中西侧地块:拟建设面积约20.2307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9.0977公顷。
7、衢绕示范区地块:拟建设面积约102.1251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97.1611公顷。
8、必姆幸福商苑地块:拟建设面积约10.834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1.5056公顷。
9、临湖建材大市场地块:拟建设面积约6.4001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4.1788公顷。
10、下塘国营大垄垦殖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地块:拟建设面积约8.0089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1.7668公顷。
11、南方水泥地块:拟建设面积约46.3302公顷,其中需报批征收面积8.7503公顷。
本次成片开发拟在2021-2023年完成项目报批征收54.4324公顷,详见下表:
表5成片开发项目拟征收年度计划表
单位:公顷
片区编号
片区名称
时序
片区面积
拟征收报批面积
片区1
环保二期地块
2021-2023
93.1464
82.3722
片区2
热电联地块
2021-2023
22.071
15.8236
片区3
标准厂房地块
2021-2023
18.9699
16.8261
片区4
恒昌实业地块
2021-2023
5.6043
3.0229
片区5
法院北侧地块
2021-2023
36.4169
25.7319
片区6
玉山二中西侧地块
2021-2023
20.2307
9.0977
片区7
衢绕示范区地块
2021-2023
102.1251
97.1611
片区8
必姆幸福商苑地块
2021-2023
10.8349
1.5056
片区9
临湖建材大市场地块
2021-2023
6.4001
4.1788
片区10
下塘国营大垄垦殖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地块
2021-2023
8.0089
1.7668
片区11
南方水泥地块
2021-2023
46.3302
8.7503
总计
370.1384
266.237
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一)用地项目性质、面积、开发时序 统筹考虑研究后制定拟建项目开发时序及年度实施计划,本次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确定为2021~2023年,拟新建项目面积共计370.1384公顷。
(二)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及非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用地比例如下: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共370.1384公顷(含拟建区及现状建成区),其中非公益性用地224.6198公顷,其余用地均为公益性用地,共145.5186公顷。详见下表:
表6成片开发用地项目情况表
单位:公顷
片区编号
片区面积
公益性用地面积
公益性用地比例
片区1
93.1464
31.5313
33.85%
片区2
22.0710
9.9130
44.91%
片区3
18.9699
11.3618
59.89%
片区4
5.6043
2.5704
45.86%
片区5
36.4169
16.0563
44.09%
片区6
20.2307
7.9525
39.31%
片区7
102.1251
35.1668
34.44%
片区8
10.8349
7.1279
65.79%
片区9
6.4001
2.4510
38.30%
片区10
8.0089
5.4437
67.97%
片区11
46.3302
15.9439
34.41%
合计
370.1384
145.5186
——
九、成片开发效益型分析 (一)经济效益 基础服务设施产业的完善和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形成优势互补,规模效应进一步突显。促进经济的增长最为直接的方式是税收的增加,另外,基础设施的完备将提高区位优势,对周边产业行业有较强的带动力。
通过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项目的建设,将推动和聚集符合当地资源特点的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将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全县的综合发展水平,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通过城镇的传导作用,将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管理经验等,辐射、传播到农村,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并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加速城乡一体化,从而增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带动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社会效益 成片开发的实施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将带动周边发展,新增产业项目的建设发展也将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成片开发的建设和投产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有利于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稳定政治、社会大局,加强社会管理等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相关企业的生产消费和纳税可促进地方经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可促进地区产业的发展,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完善产业链,符合玉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由于项目的建设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将直接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间接增加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带动当地消费水平的上涨,搞活当地经济市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三)生态效益 土地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土地开发建设导致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将农业用地为非农业用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从而改变地表植被的种类及覆盖程度,本成片开发实施过程将严格对涉及的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将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一)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本成片开发方案拟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27日在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且在开发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及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征求范围涉及的村集体和当地村民的意见。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本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玉山县各乡镇及街道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冰溪街道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34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7360元/亩,未利用地13020元/亩。
2、文成街道、临湖镇、樟村镇、六都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11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6440元/亩,未利用地12330元/亩。
3、下镇镇、紫湖镇、横街镇、四股桥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01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6040元/亩,未利用地12030元/亩。
4、必姆镇、双明镇、岩瑞镇、枫林镇、怀玉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88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5520元/亩,未利用地11640元/亩。
5、仙岩镇、南山乡、下塘乡、三清乡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7100元/亩,林地、其他农用地14840元/亩,未利用地11130元/亩。
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的青苗、地上物及其他建、构筑物由玉山县人民政府按实际落实补偿并组织实施拆迁。
社区教育十四五规划范文4
一、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州共计下达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73户,971人。其中,2016年搬迁75户,253人,涉及我县13个乡(镇),23个行政村;2017年搬迁92户,334人,涉及我县17个乡(镇),27个行政村;2018年搬迁106户,384人,涉及我县14个乡(镇),36个行政村。
(二)完成情况
2016年我县完成省、州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计划75户、253人,新建住房75套,截止目前,75户、253人搬迁户已全部搬入新居入住。
2017年我县完成省、州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计划92户、334人,新建住房92套,截止目前,92户、334人搬迁户已全部搬入新居入住。
2018年我县完成省、州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计划106户、384人,新建住房106套,截止目前,106户、384人搬迁户已全部搬入新居入住。
(三)易地搬迁流程
一是对象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经过精准识别进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且在系统中已标注为“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标注的贫困户通过自愿提出申请,村两委召开村民大会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程序纳入易地搬迁对象。未申报易地办扶贫搬迁但又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按自愿提出申请,村两委召开村民大会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作为计划新增易地搬迁对象,乡镇采取纸质备案方式完善资料,待扶贫系统中期调整时由县扶贫开发局按增、减原则调整录入,予以实施。二是安置及建设方式。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属于政府统一规划,分散安置,采取自建的方式实施的。三是易地搬迁补助标准、面积。县严格执行国家、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资金台账,与其它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补助标准严格按照:1人户住房每平方米补助1364.55元,2人户住房每平方米补助1364.55元,3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1194.04元,4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1135.11元,5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998.99元,6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998.99元。农户自筹资金严格按照人均不超0.3万元,户均不超1万元的原则执行。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充分尊重群众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并严格要求住房建设必须设置构造柱和地圈梁,确保暨安全又适用。四是资金拨付。易地扶贫搬迁拨付流程为:项目建设完毕,完成验收,按照乡镇申报—四方审查(乡镇、财政局、发改局、国资公司)—政府审批—财政、国资公司支付的程序进行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兑现按照三个阶段进行拨付,启动阶段拨付1万元,房屋主体完成拨付60%,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全额拨付剩余资金。
(四)后续发展情况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搬迁户的后续产业发展问题,通过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将搬迁安置与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和乡镇振兴等统筹考虑,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增强搬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确保搬迁群众“搬的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积极动员搬迁贫困户参加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力度。提供完善的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根据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争取、衔接、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一是做好产业发展的大文章。通过发展苹果、酿酒葡萄、沙棘加工、野生菌类、野樱桃及有机蔬菜、优质玫瑰等特色产业链条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二是发展特色庭院经济。支持搬迁户利用房前屋后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家禽”等特色种养殖庭院经济,实现贫困户观念转变、环境美化、膳食改善、技能提升、促进增收。三是积极动员搬迁贫困户参加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力度。提供完善的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根据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争取、衔接、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我县玫瑰、野樱桃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优先考虑搬迁贫困户。
二、电力建设扶贫专项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自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以来,将安全用电更是贫困户脱贫重要指标之一,我县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精准扶贫用电需求,加大农网改造力度,增添措施,切实做好群众安全用电工作,会同国网供电公司持续完善农网网架结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提升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新型农村产业动力用电需求,为脱贫致富及新型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电力保障。
(二)完成情况
2016年脱贫攻坚的初始之年,安全用电更是贫困户脱贫重要指标之一,我县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精准扶贫用电需求,加大农网改造力度,增添措施,切实做好群众安全用电工作,电力建设完成总投资2014万元,建设总规模:10kV线路66.45公里,配变50台,容量6.615兆伏安,低压线路64.119公里,改造户表83户。其中涉及电力扶贫农网工程总投资入371万,新建10kv线路14.98公里,配变3台,低压线路16.31公里,改造户表54户。项目共涉及6乡镇,涉及7个村,其中涉及贫困村项目3个。
2017年电力建设完成总投资2660.18万元,一是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项目,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从220千伏县变电站到110千伏官家河坝变电站,总投资2119万元;二是电力扶贫农网改造完成投资461.18万元,包括新桥乡10千伏开关站至新民村、白马村10千伏双回线路新建工程,新桥乡10千伏开关站至团结村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新桥乡10千伏开关站至共和村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新桥乡10千伏开关站至头卡村、水坪村10千伏线路双回新建工程,八角乡太阳村10千伏改造工程。
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完成投资6829万元,建设总规模:10kV线路88.017公里,配变85台,容量7.45兆伏安,低压线路202.115公里,改造户表2325户;公达2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由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投资建设,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29日投产运行,总投资1.4亿元;大坝口村级联建1兆瓦光伏扶贫电站由县国司负责实施,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省级备案,并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0日投产运行,总投资954.65万元。
(三)生活用电达标情况
2016年度县贫困人口脱贫生活用电考核涉及共计21个乡(镇)36个行政村,其中有24个为贫困村,脱贫人口共计696户2557人,通电情况全部为电网延伸,脱贫贫困人口生活用电达标率为100%。
2017年度县贫困人口脱贫生活用电考核涉及共计21个乡(镇)65个行政村,其中有44个为贫困村,脱贫人口共计1072户3881人,用电情况除大沟村、窝底村部分农牧民为新建离网式光伏发电其余均为电网延伸。脱贫贫困人口生活用电达标率为100%。
2018年度县贫困人口脱贫生活用电考核涉及共计16个乡(镇)32个行政村,均为贫困村,脱贫人口共计552户1909人。用电情况除大沟村一组为光伏发电,其余均为电网延伸。脱贫贫困人口生活用电达标率为100%。
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州共计下达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73户,971人。其中,2016年搬迁75户,253人,涉及我县13个乡(镇),23个行政村;2017年搬迁92户,334人,涉及我县17个乡(镇),27个行政村;2018年搬迁106户,384人,涉及我县14个乡(镇),36个行政村。
(二)完成情况
2016年我县完成省、州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计划75户、253人,新建住房75套,截止目前,75户、253人搬迁户已全部搬入新居入住。
2017年我县完成省、州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计划92户、334人,新建住房92套,截止目前,92户、334人搬迁户已全部搬入新居入住。
2018年我县完成省、州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计划106户、384人,新建住房106套,截止目前,106户、384人搬迁户已全部搬入新居入住。
(三)易地搬迁流程
一是对象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经过精准识别进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且在系统中已标注为“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标注的贫困户通过自愿提出申请,村两委召开村民大会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程序纳入易地搬迁对象。未申报易地办扶贫搬迁但又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按自愿提出申请,村两委召开村民大会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作为计划新增易地搬迁对象,乡镇采取纸质备案方式完善资料,待扶贫系统中期调整时由县扶贫开发局按增、减原则调整录入,予以实施。二是安置及建设方式。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属于政府统一规划,分散安置,采取自建的方式实施的。三是易地搬迁补助标准、面积。县严格执行国家、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资金台账,与其它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补助标准严格按照:1人户住房每平方米补助1364.55元,2人户住房每平方米补助1364.55元,3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1194.04元,4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1135.11元,5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998.99元,6人户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998.99元。农户自筹资金严格按照人均不超0.3万元,户均不超1万元的原则执行。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充分尊重群众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并严格要求住房建设必须设置构造柱和地圈梁,确保暨安全又适用。四是资金拨付。易地扶贫搬迁拨付流程为:项目建设完毕,完成验收,按照乡镇申报—四方审查(乡镇、财政局、发改局、国资公司)—政府审批—财政、国资公司支付的程序进行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兑现按照三个阶段进行拨付,启动阶段拨付1万元,房屋主体完成拨付60%,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全额拨付剩余资金。
(四)后续发展情况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搬迁户的后续产业发展问题,通过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将搬迁安置与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和乡镇振兴等统筹考虑,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增强搬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确保搬迁群众“搬的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积极动员搬迁贫困户参加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力度。提供完善的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根据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争取、衔接、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一是做好产业发展的大文章。通过发展苹果、酿酒葡萄、沙棘加工、野生菌类、野樱桃及有机蔬菜、优质玫瑰等特色产业链条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二是发展特色庭院经济。支持搬迁户利用房前屋后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家禽”等特色种养殖庭院经济,实现贫困户观念转变、环境美化、膳食改善、技能提升、促进增收。三是积极动员搬迁贫困户参加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力度。提供完善的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根据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争取、衔接、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我县玫瑰、野樱桃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优先考虑搬迁贫困户。
三、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情况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县认真贯彻落实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对口支援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目标,进一步深化结对帮扶,强化责任落实,在绍兴市对口支援地上虞区、新昌县和县党委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东西协作和对口支援各项工作有序展开,2016年以来,共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43个,总投资为14737万元,项目直接或间接带动累计10000余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其中,投资9000余万元培育了县高山无公害蔬菜、牦牛、玫瑰等“五大产业”,帮助县夯实了产业发展基础;投入资金2628万元建设了中学田径场等5个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切实帮助县解决了教育、医疗存在的实际困难,让藏区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投资650余万元开展智力援助项目4个,每年用于劳务输出的资金不低于100万元。2020年,加快培育县内生动力实现精准扶贫的做法得到了浙江省常务副省长肯定批示。
东西协作以来,两地全面结牢“人才纽带”,互派干部人才1830余人次,培训党政干部5922人次,培训专技人才8592人次。加强产业合作,通过创新“两地飞地”模式,引导企业投资8家,目前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带动贫困人口3000余人;援建了高原玫瑰、千山原等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78人。推动消费扶贫,两地根据“五专”(商场专区、线上专馆、超市专柜、食堂专供、农产品专场)“五进”(进商场、进线上、进超市、进机关、进市场)思路,推动县农副产品融入东部大市场,帮助县销售农产品超过7000余万元,带动贫困人口达6000人以上。强化劳务协作,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4585人,其中到上虞、新昌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就有180人,帮助贫困人口省内就近就业4000多人,帮助贫困人口到其他地区就业277人,并组织了39名贫困学生到东部就读职业院校。交流交往不断深入,两地互访调研对接超过800人次;有47家东部企业与县88个贫困村实现村企结对全覆盖,与的学校、医院实现结对全覆盖;绍兴和上虞新昌社会各界向县捐款累计达4600多万元,捐物折价1100多万元。2019年4月省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县序列,被评为全省“先进摘帽县”,2019年全省脱贫成效考核评定为“好”。
(二)特色亮点工作
1.产销合作全面开花。上虞、新昌借助供销优势,通过采取“五个专”(商场专区、线上专馆、超市专柜、食堂专供、农产品专场)和“五走进”(进商场、进线上、进超市、进机关、进市场)工作思路开展与县的农产品销售对接。三年来,在上虞、新昌建设专柜7个、网络销售点12个,帮助销售苹果300余万斤、牦牛肉100多万斤,累计帮助销售农产品3000多万元。上虞区更是借助供销社产业、品牌优势和e游小镇平台优势,积极发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新项目,率先提出“网红扶贫”,为农产品走出大山提供了更多渠道。2018年,县前方工作组和上虞区供销社联合撰文上报的《绍兴市上虞区供销总社“四个+”携手县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邹天敬肯定批示。2020年,县《“五专五进”“四个+”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盛开在互联网上的格桑花》入选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案例精选。
2.人才作用充分展现。三年来,上虞和新昌选派干部人才169人次,其中医生就有100人次,培训干部、专技人才6000多人次,充分发挥了绍兴干部人才队伍的风采和作用,通过浙江援建的州级网红孵化基地暨村播学院目前已培育村播260多人次,为留下一支带不走的本土人才队伍贡献“浙江力量”。此外,工作组通过应用人才调研成果并协调争取到上虞新昌联合出资360万元以及选派优秀医疗队伍,帮助县建设了州首家县级ICU;2019年起,医疗队伍联合倡导开展浙江医生免费诊疗日,近两年来受益群众达2000余人;2020年,又开展了“十百千”帮贫扶困送医下乡活动,上虞、新昌选派50余名骨干医生,开展为期100天的帮贫扶困送医下乡活动,极大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在川干部人才不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搭建产销桥梁推广农产品,三年来,在川200多名专技人才帮助贫困户销售各种农产品多达200余万元。2019年,县前方工作组通过绍兴市委组织部上报的《绍兴市上虞区、新昌县扎实做好省县扶贫协作工作》扶贫专报受到浙江省委组织部长黄建发的肯定批示。2020年上虞区挂职县的干部任峰和新昌县支教老师王永双双获得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突出贡献奖。
3.劳务协作架起桥梁。东西两地积极开展劳务协作,根据县的实际开展劳务招聘和培训。三年来,上虞区和新昌县在县组织大型劳务招聘会20余场,开设贫困人口劳动就业技能培训30多次,对2000多名贫困人口进行了就业培训,多种形式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班18期;为稳定就业,上虞新昌在绍兴市出台劳务协作支持政策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就业稳岗等政策措施,县联合上虞新昌共建的两家“劳务协作服务站”成为浙川两省率先实质性运营的管理服务机构,稳岗率一直保持在60%以上,多次获两省人社部门宣传推广。三年来,县共向上虞新昌输送劳动力累计近500余人,其中贫困户就有250余人,就读职业院校贫困学生达39人。2020年,在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上虞区通过“云招聘”、“云签约”、“云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得到全国两会专题报道。
4.残疾人帮扶稳定脱贫。为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上虞、新昌出资45万元,成立州首个残疾人就业创业基金,出台《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建档立卡残疾人和特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一是鼓励聘用贫困残疾人;二是鼓励贫困残疾人自主就业,目前已经有330余人实现稳定就业;三是鼓励残疾人有条件的创业,已有8家合作社得到创业资金扶持。2019年,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的做法得到省残联杨志远理事长的批示并在全省残联系统组织学习推广。
(三)后续发展情况
1.巩固脱贫攻坚援助成果。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在兜底保障的基础上,设立特殊扶贫基金,尤其要防止因病返贫。二是产业支持加快发展特色旅游服务产业,侧重于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运营能力。三是加大消费扶贫,侧重市场化下的优胜劣汰。根据涉藏地区农产品集中化特色,在“十四五”期间继续给予消费扶贫方面的支持,以依托绍兴的农业龙头企业、供销企业、电商企业,积极开展两地订单农业合作,为进一步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四是积极推进劳务对接,“十四五”期间继续保持2-3年的劳务转移鼓励政策,出台政策支持到绍兴就业的务工人员子女能够随迁就读绍兴学校,享受东部优质的教育资源,并给予政策优惠。
2.为乡村振兴提供新路径保障。一是提升县城经济、民生等综合服务能力,提高集镇文化服务能力,尤其是医疗、教育、综合服务;继续保持对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比如在“十四五”期间,教育方面利用网络视频教学,对乡村学校可以尝试开展1+X的教育模式。二是重点培育乡村振兴发展样板村,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重点提升“造血功能”,加快发展扶贫产业。三是集中力量提升交通通行能力,在主要道路畅通的情况下,推进文化旅游合作,加大对优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提升旅游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四是提升传统产业,保障经济收入基础,鼓励引进尝试新兴产业,借助高原获取市场优势,加强企业结对关系,帮助提升理念、技术、寻求产业合作,帮助产品销售,拓宽销售网络和渠道。五是“十四五”继续选派优秀干部挂职交流,继续发挥东部干部思想理念、经验做法,对西部地区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打造能力强素质优的本土人才队伍。
3.深化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深化民间交流互访,更广发发动社会团体、企业、商会等投身精准扶贫行动,通过定点帮扶、发展产业、志愿服务、捐资助学等方式,不断扩大脱贫攻坚成效。
四、新津区对口支援工作情况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自2016年9月对口帮扶县以来,新津区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相关决策部署,主动扛起对口帮扶责任,靠前担当、奋力作为,积极帮助县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硬仗,先后派遣对口帮扶干部人才185人,实施对口帮扶项目76个,累计投入财政帮扶资金5826万元,引入社会投资3500余万元,推动“津金同心,携手奔康”不断取得新成效,于2019年4月28日帮助县获批退出贫困县序列。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探索帮扶路径,实现产业模式可持续。一是打造“互联网+苹果共享农庄”。依托新津“天府农博园”辐射带动功能,在县木栏村1200亩的苹果园,植入“互联网+共享农庄”模式,打造苹果共享农庄,实现了“村庄变景区、苹果变礼品、藏寨变民宿”,实现“造血式”帮扶。苹果共享农庄于2019年9月试运营,截至目前,累计接待游客3000余人次,木栏村集体经济分红36万元,实现木栏村人均增收2311.54元。该模式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肯定性批示,并被中央党校采用作为全国脱贫攻坚典型实践案例,多次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上分享。二是开发高原牦牛产业链。由新津国投、国投和新津伍田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3000万元组建牦牛产业一体化项目公司,通过生物识别标识及追溯体系,对及周边的牦牛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链条跟踪,建立了牦牛养殖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每天可屠宰30头牛、全年9500头,解决本地100个就业岗位,帮助养殖户每头牦牛增800-1000元。三是助推高山玫瑰产业发展。先后投入438万元打造农旅融合高山玫瑰示范基地,搭建玫瑰产业展示平台,畅通产品营销渠道,多次组织台湾农业专家团队现场指导。四是助力全域旅游发展。投入500余万元,打造省级非遗文化遗产“马尔锅庄”传习所、乡村旅游户外运动综合体等5个文旅基础设施;依托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投入400余万元在两河口镇建设“雪山红路”雕塑群,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二)强化交流培训,实现民生帮扶“传帮带”。一是助推教育提质,采用教师互派、协同培训、学生代培、远程互动、硬件提升等方法,先后选派100余名骨干教师前往开展支教送教活动。接收20余名教师、50名学生在新津挂职学习和就读。投入384万元建成社区幼儿园,建成智慧化青少年图书馆和天文科普教学基地,并通过各类培训活动惠及师生4000余人次。二是改善医疗水平,通过样板建设、远程会诊、强化专业等措施,打造标准化卫生院一所。组织和参加义诊巡诊活动100余次。建成“津金远程集中影像诊断中心”,通过远程集中阅片,有效提升诊断能力。累计培养医疗人员200余人,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5项。三是提升生活环境,改造633户非贫困户危旧房屋,建设3个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点;制定了《新津—全域结对行动方案》,组织企业赴开展公益帮扶活动60余次,引入各类社会帮扶资金3500余万元;实施“就业提效”工程,在村居院坝、田间地头开展技能培训800人次以上,提升本土人才产业技能、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就业转移农村劳动200余人。
(三)拓展线上路径,实现跨区域“云帮扶”。一是依托“数字农博+乡村振兴”综合平台,举办州首场5G实景直播,以及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庆丰收活动,邀请流量主播开展“带货直播”,累计观看人数达1600余万人次,销售金额133.4万元。二是开设云课堂·津金同心班,直播“电子商务、网红直播、新乡村产业”等21个专题,实现新津与共同体验线上学习、服务、交流,社群人数已达7311人,累计观看人数达3.2万人次。
(三)后续发展情况
一是在产业帮扶上进一步聚焦。立足苹果共享农庄现有资源禀赋,以“强引导、铸链条、育集群”为总体思路,强化民宿经营的核心环节,补齐核心区周边的链条薄弱环节,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农业、景观农业,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扎实推进脱贫奔康全国示范样板基地建设。二是继续巩固全域结对成果。围绕推进产业发展、加强智力支援、强化社会帮扶、深化劳务协作、组织支部共建等方面深化全域结对工作。三是在携手奔康行动上全面发力。深化科教、文卫体和旅游商贸等领域的帮扶,继续实施“千企帮千村”,全面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
五、2020年工作开展成效
社区教育十四五规划范文5
一、节水行动
1、农业节水提升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升级改造工程建设。1月完成利农河、洪湖圩灌区2021年项目招投标工作以及淮涟灌区、渠北灌区2021年度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启动招投标工作;加快洪金、渠南等7个大型灌区“十四五”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2月开工实施利农河、洪湖圩灌区2021年项目,推进淮涟灌区、渠北灌区2021年度项目招标。3~5月推进淮涟灌区、渠北灌区和利农河、洪湖圩灌区的项目建设。10~12月强化2个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争取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用水服务工作。1~2月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月度清单,督促各县区开展水权分配、用水定额下达。3~5月开展水价改革计量设施维护,发放农业水费公示表。6~9月为重点开展月,主要检查计量设施完好情况及灌区用水量情况。10~12月汇总各灌区灌溉用水情况,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形成台账资料。同时全年做好农业用水服务,加强水费政策宣传,及时处理农业用水涉及水费的咨询、投诉等,提高用水效率。聚焦灌区节水技术提升,探索“轮灌+物联网”精细化灌溉管理模式,利用已建成的灌区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辅助决策,科学制定灌溉制度,有效发挥水资源利用效率。10~12月通过走访调研,推动条件成熟的灌区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淮涟灌区管理所、市洪金灌区管理所)
2、企业节水增效工程。开展工业节水系列专项行动。1月下达市管用水单位2021年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7月深入供水企业,组织“供水管网减损”和“特种用水行业节水”专项行动。8月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和“工业节水”专项行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9月开展“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和“超定额超计划‘两超’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建材市场,组织用水器具抽查活动。(责任单位: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3、城市节水深化工程。全力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核工作,确保顺利通过。3月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推进会。结合第29届“世界水日”、第34届“中国水周”,于3月下旬举办第11届淮安水文化周活动,开展节水成果巡展等系列节水宣传教育活动。4月初步形成复查迎检档案资料。5月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相关材料和节水宣传片上报工作,准备好迎检现场,举办城市节水宣传月暨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办公室、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4、社会节水提标工程。实现节水型社会全覆盖,4月指导各县区及相关用水户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5月指导各县区开展节水工作特色化建设。6月对2020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申报单位开展市级验收及申报材料上报。7月检查推动各县区落实水资源费八折优惠政策。11月完成各类节水型载体市级验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将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利用作为推动社会节水主攻方向全力推进。在专项规划、激励政策、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探索与投入。年落实示范项目不少于4个,力争落实1个合同节水项目。(责任单位: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5、节水监管强化工程。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1月做好省对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2月开展市对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4月完成2020年度全市水资源公报编制。5~6月完成《淮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订)》报省水利厅审查,报市政府批复实施。6~9月组织开展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处)
6、节水法制建设工程。4月修订起草《淮安市重点用水户监督管理办法》。5月完成《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送审稿上报工作。针对违反《江苏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收集线索,适时开展执法行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二、清水行动
7、“三水”根治攻坚工程。系统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等水面漂浮物治理。1~3月总结“三水”治理调研成果,配合出台相关制度文件。4~10月根据三水调研成果,开展百日攻坚系统治理,并适时开展督查。10~12月总结形成治理经验。(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8、城乡畅源活水工程。统筹实施城乡水系连通和河道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畅源活水方案落地,实施2020年淮安市城区河道轮浚工程,一季度完成清淤,二季度完成验收。实施县乡河道疏浚,1~4月进行方案编制招投标,5月全面开工建设,12月组织扫尾并开展县级验收。(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
9、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对现有生态样本河道进行扩面提质增效,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美丽幸福的生态河湖。联合河海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调研,实施城乡清水科技攻关项目,分析研究导致水浑、水脏的各类因素,围绕“浊变清”目标,分类组织课题研究,提出治理措施,分步推进项目试点,为城区河道骨干河湖及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探索经验。强化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1~2月督促各县区编制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3~5月各县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全面开工,10~12月强化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确保年度任务当年完成。开展生态示范河道创建,投资2.5亿元建设红旗河、纬渠、利农河等8条示范河道,推进岸线修复,打造优美的生态空间。1~10月组织督查推进,11~12月申报省级生态示范河道。(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10、退圩还湖治理工程。开展洪泽湖、高邮湖等湖泊治理保护。在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获批的基础上,结合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4月组织召开全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推进会,部署住家船攻坚和退圩还湖启动工作,加快内源污染整治。年底完成2021年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退圩还湖土方工程等。(责任单位: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生态河湖处)
11、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继续开展洪泽湖等湖泊入湖河道治理。跟踪洪泽湖10条入湖河道整治情况,年内完成南淮泗河等洪泽湖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推进外源污染整治,保障入湖水质达标。(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
12、滨水景观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大运河里运河城区段市管水利工程景观提升工程,一季度完成建筑物改造,二季度完成西片区绿化,三季度完成东片区绿化,四季度完工验收。开工实施市区段岸线整治工程,一季度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批,二季度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开展施工图设计,三季度组织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四季度全面施工。(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三、护水行动
13、“234”整治巩固工程。深化落实河长、湖长和断面长制,常态化开展“两违三乱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河长抓、抓河长,强责任、强监管”机制体制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有效履职的良好局面。做好河长制技术助理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登记跟踪。(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14、河湖规范管控工程。实行划界全覆盖,2~6月完成大中型灌区干支渠、县级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7~12月启动乡级及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编制完成市、县(区)两级58条骨干河湖保护规划,1~3月组织市直和县区河道保护规划审查,4~12月完成政府层面报批。定期开展对城区大运河、里运河等河道堤防巡查,规范涉河项目,提升河道空间管控意识。对二河等涉河项目进行普查,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涉水项目建设管理,3月出台小微项目审批办法和涉水项目建设管理制度,4月确保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落实到位,5月下放一批市级涉河项目审批权限。(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15、智慧监管提升工程。常态化做好科技强监管管理工作,注重人技结合,建设一支市直水利系统信息化巡查队伍。利用 “千里眼”平台、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多种手段开展河湖、水源地巡查。千里眼平台,每天巡查一次;人工每周巡查二次;无人机每月巡查一次。11月完成淮安市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修编,并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持续优化智慧河湖长制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感知一张网、河湖一张图、使用一盘棋、问题一站通、生态一体管”的河湖智能管理大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生态河湖处、水资源管理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入江水道管理所、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站)
16、三级联动扩面工程。推广县乡村河道管护三级联动,形成全市推广方案,科学确定河湖管理事权,落实基层巡查职责,充分发挥河湖网格化、段格化管理中群众作用。3月份完善骨干河湖网(段)格化管理机制,4~6月份划分河湖管理事权,7~12月调研并制定骨干河湖管护跨区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入江水道管理所、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站)
17、五湖联防共治工程。出台我市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方案,形成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五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治理和管护的目标。以洪泽湖为试点,成立洪泽湖联合河长制会议平台,聘任洪泽湖涉湖县(区)、乡、村级联合河长,开展洪泽湖联合巡湖与联合河长制启动仪式。9月举行“五湖联防联控、多方共治共享”签约活动(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射阳湖)。(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入江水道管理所、生态河湖处)
18、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市县(区)水利部门、水利公安联合执法。不断深化执法能力建设,6月举办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市水政监察支队)
四、配水行动
19、重大项目突破工程。按计划有序实施流域治理、区域治理、城市水利、农村水利、水生态建设、水利管理六大类工程,年度计划完成水利投资3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启动实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等,继续实施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淮安市境内工程、淮河干流除险加固工程及滩地居民迁建工程等。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等实行清单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风险防范机制。(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市水利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
20、用水计量配置工程。全面推动治水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配置,开展生态河湖健康评估。1~3月科学下达用水计划和水资源管控指标,推进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和管控工作,8月启动编制重点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完善用水户用水档案和统计制度,强化重点用水户监管。落实生态管控措施,对境内的南水北调输水干线、苏北灌溉总渠等重要河流断面节点和湖泊水位、水量加强监控。(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21、水旱防御预备工程。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2月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工作。对盱眙中型水库“三乱”“两违”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查。5月底前对县(区)防汛队伍进行专业培训,组织防汛抢险演练。完成盱眙周港水库防渗处理。防汛物资保障方面,完成2021年度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一批新型抢险设备,以满足新形势下防汛抢险需求;推进西仓库(杨庄仓库)建设一期工程,加快现代化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工程运行管理处、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2、水源科学调度工程。不断推进防汛防旱决策指挥智慧化、巡查防守社会化、抢险救援专业化、调度管理精细化、督察问效常态化,实现防汛防旱“五化”提升。密切关注雨水情,统筹协调流域、区域关系,强化科学研判、会商协调、精准施策,强化用水计划和日常调度指令执行,重点做好洪、涝、渍、旱、台等灾害防御各类工程调度。继续推进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和环境提升,12月完成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和涟水县涟水湖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处)
23、智联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涉水信息资源互联互通项目, 5月底前完成城市防汛视频监视系统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9月组织城市防汛视频监视系统项目验收,10~11月组织实施全市境内重点河湖堤防视频监视系统增建项目,12月对全市涉水信息资源共享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建设防汛物资管理信息化系统。1~5月做好信息化平台设计前期基础数据资料收集以及流程梳理等工作。6~10月完成功能设计、开发及硬件及软件配备安装。11~12月做好项目验收以及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4、水管单位创建工程。启动茭陵站国家水管单位创建,制定省、市、区投资经费项目方案,实施茭陵抽水站一站、二站厂房维修及管理区综合提升和改造。6月完成省水管单位复核(盱眙桂五水库、淮安茭陵站、洪泽砚台船闸3个省一级、淮阴区六塘河船闸),11月完成盱眙马港等15座省规范库复核。洪泽河湖管理所、淮阴区盐河电站、淮安区运东电站争创省三级管理单位,盱眙县新创5座省规范化小水库。完成水库移民后扶工程建设项目6000万元左右,建成黄花塘莲塘社区“美丽库区,幸福家园”。(责任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处)
五、乐水行动
25、水情教育普及工程。策划水情教育读本修编,出版淮河水文化系列丛书,做好全市水利志编纂准备工作等。在清晏园、樱花园等场所开展水情教育,于第29届“世界水日”、第34届“中国水周”以及其他重大节日期间,利用清晏园内总督河道部院、治水名人馆、镇水馆等展馆展室,积极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水情实景课堂活动。6月开展水情“六进”活动,7~8月开展水情教育夏令营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樱花园、清晏园)
26、水利品牌打造工程。加快建设中国水工科技馆,对接中国水科院持续推进中国水工科技馆展陈内容编制工作,配合市大运河办、市文旅集团做好展陈形式设计单位遴选,待确定展陈形式设计单位后,积极与形式、建筑设计团队对接,进一步增减、修正展陈内容。围绕我市中国水工科技馆展示中国水工历史、水工科技,建设“世界一流、传世之作”品质的标志性展馆目标定位,计划联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于10月举办中国水工科技论坛。(责任单位:市清晏园、市水利学会)
27、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完成二河、古盐河等试点建设,制定出台幸福河湖建设地方标准及规范。开展古淮河保护系列活动,4月组织召开古淮河保护联席会议,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古淮河河湖达标检查。继续高位推进洪泽湖治理保护,9月举办“淮河生态经济带——洪泽湖治理保护高峰论坛”等活动,深入推进洪泽湖执法巡查常态化、长效化。3~4月举办第四届“樱花节”美丽幸福河湖主题活动。(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樱花园)
28、水利景区创建工程。组织申报金湖三河湾、白马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开展清晏园国家4A级景区创建,完成清晏园古建修缮工程,实施景区内展馆布展工作。(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清晏园)
29、河湖资源利用工程。组织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调查,全面了解我市河湖库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2~6月全面摸排河湖库基本情况、开发利用项目占用水域岸线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建设涉河管理信息系统。2~8月组织县区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试点、验收等工作,推进白马湖资源开发利用试点。下半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出台分类型、分等级的河湖岸线资源管理利用办法。(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
30、水利科普推广工程。3月联合市科协、气象局等单位开展水利与气象科普知识大赛。联合市科协等单位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大赛。做好樱花园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点提升建设,制订水土保持文化宣传、推广方案,进校园对接春游参观活动,年内开馆接待游客。(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樱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