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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总结范文1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学生食堂1个,食堂工作人员8人,寄宿学生500多人,校园小卖部1个,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
自9月27日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班子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在传达了县教育局“通知”后,学习了《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并成立了“食品安全卫生督察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组员由各年级主任、后勤主任、食堂管理人员及班主任组成,对学校的食品卫生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重点对食堂、小卖部及学校水井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种食品的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商品来货渠道正规,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水井附近清洁无污染。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要求。
2、确立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根据国家、省、市、校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各种制度及工作职责。如分管后勤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主任岗位职责、食堂负责人职责、食堂工作人员职责、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食堂卫生制度等。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任务明确,责任具体。
3、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
学校要求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处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对米、面、油等食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进货渠道、统一质量,保证学校用粮安全。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实行登记、验收制度,专人负责,双方签字,验收记录要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禁止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掺杂掺假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等。
4、加强食堂工勤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
①加强食堂工勤人员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他们原文学习上级文件,让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他们真正明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道理。
②食堂工勤人员必须保证健康上岗,每年体检一次。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便后用肥皂或流动清水洗手,直接接触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食堂内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环境整洁卫生。
5、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学校将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学内容,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行为。
①、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
②、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③、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三、存在问题
1、学生人数较多,学生监督检查工作存在一定困难,检查力度不够,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
2、食堂的基本设施和管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3、学校周边摆摊设点情况还时有出现,还要征得县教育局、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配合,整治力度还要加强。
4、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的形式还要多样化。
四、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1、加大对学生买带零食的监管力度,从学生思想上根除买带零食的陋习。
2、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3、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班团队活动。
4、利用班会、黑版报、校园橱窗等形式,经常不断地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5、加大校园周边零食摊点的整治工作。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范文2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范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进一步推动《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根据酒泉市质监局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质量月酒泉系列活动的通知》(酒质监〔2013〕264号)的精神,自9月初以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国“质量月”XX系列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县企业质量责任意识,积极营造了人人重视质量、关注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现将相关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为使今年的“质量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局领导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全局职工思想认识,并结合省局、市局的“质量月”活动的安排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质量月”实施方案,细化各自责任分工,明确了目标任务。我局紧紧围绕“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这一主题开展活动,确保了今年的“质量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 深化质量意识 营造良好氛围
XX县紧紧围绕“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主题积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开展质量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至目前已开展了质量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此外还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质量月活动系列宣传。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群众性质量提升、攻关活动,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围绕改进质量技术、创新质量方法、提升质量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和引导职工争当“创新能手”,争创“工人先锋号”。
三是开展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质监局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向服务对象讲解和普及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和促进企业及时掌握相关新知识、新规章内容,强化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企业的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四是扎实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当前我县棉花收购市场活跃、瓜敦高速建设工程开工、风电二期工程稳步推进、煤炭市场进入旺季、两节前农产品市场活跃,对计量检定服务的需求量增大,XX县质监局通过积极有效地安排协调,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了计量检定服务工作,确保市场公平交易、重点工程及时开工。
五是开展“两个安全”专项整治。对风险监测、风险分析、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别是两节期间食品重点生产企业以及小作坊,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围绕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三化”管理,开展了人员密集型场所特种设备专项大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开展执法打假专项活动。质监局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打假重点,对农资、建材等产品集中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从源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调处产品质量纠纷1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
七、各相关单位质量月活动有序开展。XX县总工会通过广播、电视、研讨会、知识竞赛和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为质量月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XX县教育局在全县各学区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质量月”的相关知识,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开展了大检查,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其进行整改。其他部门也深入开展了质量月活动。
三、活动成效
通过“质量月”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使XX县企业强化全方位、多层次的质量管理,来促进各项工作质量的提升,而且调高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重质量意识,为推进XX县经济转型跨越,实现质量强县的目标提供了保障。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范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分析把握当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目标
总的目标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目标是以查处投入品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
1、检查农作物特别是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检查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重点检查县城、温水、保太等3地的蔬菜种植,武台、地方、天宝等5个镇(社区)的黄桃、苹果、山楂等水果。主要检查是否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限用农药,包括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督促搞好整改。(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2、检查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环节。养殖环节:加强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用药监管。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区、户养殖档案建立情况、兽药使用记录、合理规范使用兽药、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等内容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人用药品、原料药、违禁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收购贩运环节: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管,检查所收购运输动禽的各种证明检查材料和贩运信息记录等,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户)的信息,严格查验过往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屠宰环节:会同流通局等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检查生猪屠宰点的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建立情况和“瘦肉精”自检情况,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加大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会同流通部门监督屠宰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流通局、公安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3、检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管。继续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和运输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严厉查处违规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分片驻站、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生鲜乳收购站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进行现场检查,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组织实施奶畜养殖与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抽检、异地抽检、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生鲜乳收购站信用档案及“黑名单”通报等5项制度。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乳》国标等培训工作,提高从业者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工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4、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以水产苗种、渔用药物、渔用饲料、化肥等渔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为重点内容;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福尔马林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对象;以我县内的大中型水库网箱养殖和铜石、温水鲟鱼养殖使用饲料和渔药量较大的生产区域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福尔马林、己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检查药品和饲料库是否存有违禁药品和饲料。(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
1、开展兽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用兽药。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对无兽药GSP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者进行彻底清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违禁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人用抗菌药物流入兽药市场,不断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提高全县兽药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开展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治理。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着重监控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种畜禽行为。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较大缺陷的产品要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要追回。(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工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2、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开展饲料环节整治。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监测,督促饲料企业建立药物添加安全自控制度,依法查处饲料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工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3、开展农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用农药。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重点对乡、村农药经营门店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开展市场巡查。在依法查处五种高毒农药的同时,及时追根溯源,彻底查明源头和流向,确保五种高毒农药退出流通领域;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查。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依法公开抽检结果。对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使用的农药产品,开展农药非标明成份抽查;开展农业投入品标签抽查。重点抽查毒性标志、毒性等级标注、使用范围扩大到非适宜作物、有效成份中文通用名等。(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工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三)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执法检查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检查的重点:一是市场准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有否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没有设立的,有无委托其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三是有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农产品销售企业检查的重点,是对其销售的农产品有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有否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农业局、工商局)
(四)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
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农业局、水利局)
(五)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针对靶标病虫推荐替代技术和农药,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使用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农业局、水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六)强化市场准入和检验检测工作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大追查追溯工作力度,严禁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继续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农业局、水利局、工商局)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书,全面动员迅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实施阶段。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大检查和集中整治,期间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级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县政府组织人员对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措施。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抽调专门人员靠上集中做好整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具体措施,逐级落实整治任务。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整治重点,针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多发和易反复的突出问题,开展区域性集中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