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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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现状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范文1

二、保护规划的理念定位应科学合理

保护规划的理念主要是指规划的依据、规划的原则、保护的体系、规划的时序以及实现的目标等,这是名城保护规划的框架。框架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下一步具体方案的实施,所以定位一定要准确可行。比如,名城保护的原则,就应该突出名城历史文脉的延续、城市个性特色的彰显以及和谐的人居环境的整治和保护等,这些要素应该充分体现在名城保护的原则当中。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范围、层次应明确

历史文化名城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如果不能确定一个相对内涵丰富而富有特色的区域,而把整个名城的行政区域全部纳入保护之中,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是做不到的。在名城保护范围明确以后,往往要分不同层次和区域加以保护。保护的层次一般为四层,一是旧城区整体风貌格局,二是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地下文物相对集中的文物埋藏区),三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是文物控制单位和未确定的历史文化遗存。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还要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特别要指出的,有不少地方在做名城规划时,常常只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而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控制单位却没有划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风貌协调区。这种只注重个体,忽视整体完整性的做法,十分欠妥,应在规划中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非物质遗产保护应加大比重

以往,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主要针对有形文化遗产,往往忽视了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名城保护规划中已经或多或少地涉及了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苗头。但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还很不够,可操作性也不强,有不少规划还只是停留在原则性的保护层面,这种认识和做法是很片面的。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是名城保护规划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是同等重要的,切不可厚此薄彼。近来,即将出台的《南京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把曾经发生在南京的历史典故列入老城保护的内容,并汇编整理出《南京老城历史典故的发生地保护名录》。特别在秦淮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着重收录了24个节令习俗、4个婚丧嫁娶的民间习俗、9个百姓日常礼俗、6个风情习惯等。此举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开了个好头。所以,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应先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对其进行必要的分类和界定,确定保护范围、保护项目、保护对象和保护体系。在充分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定保护的措施和方案,也可以考虑把无形文化遗产进行有形再现,诸如,设置历史典故标识牌、雕塑民间传说、建立名人碑亭、命名老街老巷、开辟民俗民间文化长廊、恢复传统习俗等。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范文2

论文关键词:城市,现代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城市发展了,但我国原来非常富有特色的城市、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逐渐地失去了记忆,干百个城市差异越来越少,面貌却越来越趋同。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城市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城市发展普遍追求的目标。保护历史的连续性,保留城市的记忆,保留可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具有历史意义和战略意义的重大问题。因此,保护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应是城市规划的任务之一。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出现的时候,正是人类文明的曙光升起的时候。城市本身就是一件杰出的文化产品。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的引导,离不开文化繁荣。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它的本质即文化。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铸在城市的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一个没有品位的城市,不可能生存发展和持久的。文化足进步的动力,是历史的积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可以再现前人、前朝或远古的民情风貌,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独特的自然风情。是在更高层面上展现出人类生活的文明,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所谓特色,就是个性。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内涵和外在表现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城市的危机在于趋同化,失去个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特色内涵的重要集中表现。可以表现独特的城市民俗风情,传统的文化痕迹,富有创造性的个性特征。是超越国界和民族的,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3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大致包括的几个方面

法定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虽未定级但确有价值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民居、遗址遗迹以及反映城市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物、构筑物等;有历史价值的风景名胜地;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风貌特色的地段与街区;能够体现历史上城市规划成就及反映城市发展历史的规划格局、风貌特色和空间秩序。除以上建筑实体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外.文化传统也是重要内容之一。传统的戏剧、绘画、音乐、手工工艺、民族风情、传统物产等都属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列。

4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速,近20多年来,我国城市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成绩是辉煌的,有目共睹。但是也要看到,不少城市和地区,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和规模的扩张,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对城市特色的保护,破坏也是十分严重的,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带有共性的问题包括:1)建设性的破坏。2)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缺乏妥善协调。3)法制不全,执法不力。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法的特点是要从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城市规划、文物保护、建筑设计等各方面统筹考虑,采取综合的措施,把保护与建设协调起来,从城市是一个大系统的观点出发,进行高层次的保护。

5城市规划对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应起到重要的作用

1)分析总结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并通过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上给予落实。

2)确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力图保护古城的规划格局和历史环境。

3)把文物古迹、园林名胜、遗迹遗址以及展示名城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名城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4)通过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处理好新建筑与古建筑的关系,使整体环境不失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6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层次和基本要求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大体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保护城市文物古迹。对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窟寺、石刻、近代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等,根据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定为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经过整修公开展示,也有的在不妨碍保护的原则下,继续合理使用。当前,不提倡恢复重建那些已完全不复存在的“文物古迹”,因为经过重建的已不再属于文物,且不具有文物价值。

第二层次,保护有典型历史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段。历史地段的保护原则是保护整体的环境风貌,保护建筑物的外观和道路、绿化等,建筑内部允许改造与更新。要特别强调与现代生活的结合,使这些地段为现代的社会生活继续发挥作用。

第三层次,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不只是看城市的历史长短,而在于承载的优秀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关键是要看其保存有丰富的有价值的历史遗产多少。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新建筑和老建筑的关系,新旧建筑之间在风格、色调上相协调,使整体格局达到和谐,不失文化名城的特色。要严格控制文化遗产保护区、历史街区内的空间过量的不适当的经济开发、旅游开发以及不相配的人工景点建设。

历史文化名城,除了要保护有形的、实体的内容外,还要保护无形的、传统的、原生态文化。所谓原生态文化是指由民众创造并拥有的,在民众中自然传衍着的文化形态。也就是说,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在特色地域中生长的历史文化。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范文3

论文摘要:基于对中国与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对比分析,期望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经验作为参照来认识自身的不足,使我国能吸取经验,并根据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方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动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1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领导者的认识还有些欠缺与模糊。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发现一些古镇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进行保护,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作为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旅游业的不恰当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虽然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高,但理论的探讨却并未用以指导政策的制定。目前虽有许多专家不懈地为保护振臂高呼,尚且不能有效扼止破坏的强势,如若保护不主动,其后果可想而知。另外,还有些操作中的问题。

从现状分析,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出现许多问题,主要是:1)认识上的问题,人们普遍不能认识到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部分城市的决策者。2)方法策略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在如何协调保护和利用关系的认识上不完善,在狭隘的地方、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在制订政府策略时本末倒置,导致出现了许多旅游发展过头、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丧失、居民利益受损等结果。3)管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职能部门不清。中央部门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权限重叠,规划局、建委、文管会、房地局之间互相责权不明,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矛盾百出等问题。4)规划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的保护规划偏重宏观控制,缺乏操作性,缺乏和管理手段的衔接,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5)技术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对适合各种风格和类型的建筑的维护、修复、整治的研究和实践,出现许多画蛇添足、修旧如新的案例,甚至出现大量假古董。

2 西方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1)保护方法。西方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基本上遵循《威尼斯》中的规定,即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尽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识别性的保护方法等。关于新、旧建筑的关系,西方虽然经常运用对比的手法,但大体上仍以协调为主。这种协调并非追求建筑风格的完全统一,而在于建筑形体之间的相互搭配,体量和比例的有机组合以及良好的空间关系。2)保护观念。许多欧洲国家在战后都经历了为解决住房短缺而进行的大规模重建时期,以及为改善内城环境而进行的大规模城市改造时期。这种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原有社会结构被破坏,城市中心活力丧失,城市风貌变得呆板、单调。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各国对城市历史遗产都开始采取一种比先前更为谨慎甚至保守的态度,即强调适度发展,限制再开发,希望通过鼓励人们返回市中心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旧城风貌;在增强旅游业活力的同时,重视开发本土市场。3)保护制度。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套涉及立法、资金机构、官员等方面的较为完整的保护制度。这套制度在保护管理中得到全面的体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使自上而下的保护约束和自下而上的保护要求能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空间中相互接触和交流,并经过多次反馈而达成共识。在这样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下,民间自发的保护意愿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成为具体的保护参与,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各个种类和层次的保护机构以及部分纳入了法制轨道的监督与咨询机制。比立法、诉讼等强制手段更为有效的则是恰当的引导,做好有关法制与规划的衔接,特别是利用经济手段来调动保护的积极性并保证规划意图的实现。

3 关于加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思考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整个民族的保护意识。2)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法律的各种行为和个人。法律条文中对奖惩的规定要明确,可操作性强。3)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4)加强技术实力,提高保护规划技术方法,培养高素质的规划人才,加强对保护规划的研究,使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从而得到有效的技术保证。5)提高城市管理者对保护的认识,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使城市管理获得更好的权利保障。

4 在保护内容方面的调整

1)从单一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的保护到无形的文化保护。2)保护目标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遗产的认识和利用。3)在保护方法方面,从原来的专业保护到综合保护,保护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范文4

关键词:无形文化遗产;特征;策略

Abstract:After discussing the status of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historic cities in china and tendency of heritage protection at home and abroad, the paper firstly concluded that though being at the initial stage,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historic cities was in a good social environment presently.Then based on analyzing the character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hich can be generalized as activity ,vitality and diversity,the paper put forward three principles and a set of methods about it’s protection in historic cities,the former including principles of integrated protection,dynamic protection and widespread participation.At last,a real case was shown to explain the strategy mentioned above.

Key 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character;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2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8-26(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我国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1982年开始建立至今已经公布117座历史文化名城,为城市遗产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无形文化遗产,也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将无形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①。

无形文化遗产和有形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丰富的遗产,如何合理有效的保护无形文化遗产是在名城保护需要认真面对的重要课题。

1保护现状和困境

虽然在名城保护制度建立伊始就将无形文化纳入到其保护对象,当时直到今日,与物质遗产相比,名城保护中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现状主要表现为:

1.1所受到的关注程度与其重要性还存在巨大差距

无形文化在名城保护中还处在一个比较边缘的地位,如在名城保护规范仅仅在保护内容要求上对无形文化遗产有所提及,缺乏详尽的技术规定支持,更没有对应的保护层次。

1.2还处于重点保护、抢救保护地阶段,保护对象和深度还有相当的局限性

目前,多数情况下能够纳入保护体系的无形文化还以知名重点遗产为主,并且只能笼统的提到大类,大量遗产还被拒或遗漏在保护体系之外;同时,在保护深度上往往只能够提出原则性的保护建议,执行重点的抢救性保护,难以达到有效保护的目标。

1.3现有的保护方法没有充分考虑无形文化遗产特性,实施效果欠佳

目前对无形文化遗产往往倾向于静态的博物馆式保护,或者孤立的割裂式保护,前者没有考虑到无形文化的活态性,后者忽略了其空间属性,对无形文化和名城保护均无法难以提供有效指导。

1.4展示利用中存在过分雷同的倾向

通过合理利用造福地方社会经济是遗产保护重要目标,但在很多地方处于低端层次,往往简单抄袭其它地方的展示方式,甚至直接出售其它地方的文化旅游产品,造成千城一物的局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和宣传起到负面影响。

要改变这种局面,实现对历史文化名城和无形文化遗产两者的共同、有效的保护,除了提高全社会的认识水平外以及理顺名城管理体制外②,更重要的是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确定一条合理有效的保护路径。

2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虽然历史文化名城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存在上述问题,其形成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同样其解决也难以一蹴而就,但现阶段很多有利因素的存在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很好的契机:

2.1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

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都有巨大的财力支持遗产保护事业,保护费用开始日益增多;同时经过20多来各界对保护不懈努力,以往仅仅是曲高和寡的保护的事业得到越来越多普通民众的认可,具备大规模进行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2.2近几年,无形文化遗产已经成为遗产保护的热点

国际上, 2001年联合国宣布了包括昆曲在内的19个人类口头及无形文化遗产代表作,到2003年《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得到了缔约;国内,也于2006年6月公布了中国公布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2.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文化已经成为城市最后一块价值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发掘的特色资源

对其的正确保护和合理利用是全面保护城市资源、延续历史街区活力、促进名城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

3无形文化特征

要选择和制定合理的保护策略,需要首先研究无形文化的特性,明确保护要求,才能制定适合无形文化的保护策略。

无形文化遗产与有形文化一样都是人类创造遗留下来的财富,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无形文化的创作、表达都离不开物质性载体和空间,很多有形文化往往就是无形文化的物化成果,两者互相交融、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文化遗产体系。

虽然存在紧密联系,但无形文化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活态性,其创造和形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人类不断更新和叠加的历史文化记忆③,其在形成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变化,保留最为经典的部分,扬弃落后的成分,添加创新的元素;二,生活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传承必须以人为主体,如果没有广大民众的参与,其生命力必然会逐渐丧失,同时这里的民众是具有共同属性的群体概念,只有特定民族社区的民众,才是特定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无可替代的能动主体④;三,多样性,每一种无形文化在传承过程中会由不同的传承者根据自身个性进行丰富完善,并形成不同特色和流派,从而形成丰富和多样的遗产内容。

4名城保护中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根据上述特征,在名城保护中对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以下策略:

4.1整体保护原则

由于物质空间载体与无形文化遗产具有紧密联系、互相渗透的特点,将两者保护相结合,通过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提高历史地段的品位和活力,并通过历史地段和历史环境的保护给无形文化创造一个最接近原生态的生存环境,实现历史遗产的整体保护。

4.2动态保护原则

无形文化遗产许多都是活化石,静态保护只会使其日益萎缩,因此在保护中应当允许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在发展中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保存其核心和精华,同时使其得到延续和发展。

4.3广泛参与原则

引导多种力量参与到非物质遗产保护中,尤其应当引导和发挥民间机构作用,激发民间文化、艺术、工艺的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非物质遗产保护中的积极性,实现非物质遗产的动态保护。

5基于上述保护策略的无形文化保护方法

5.1研究区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

研究、挖掘地方无形文化,了解区域整体文化特征,确定价值比较尺度,并通过对地方无形文化挖掘和整理,确定遗产保护的内容和主要对象。

5.2调查无形文化遗产的保存状况

了解和确定上述有价值无形文化遗产的现存状况,包括面临的主要威胁、延续性等,以此确定保护等级、方式和时序。

5.3研究无形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状况

包括无形文化遗产需要的空间载体类型、两者的紧密程度、物质空间的保存状况等,确定无形文化遗产和物质空间的可行结合方式。

5.4综合分析利弊,选择事宜的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大致包括:保护历史环境、加强研究力量、资助社会机构、培养传承人、建立规章制度、创造展示空间、修葺现有空间载体等等。

基于上述策略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案例――以绩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例

5.4.1绩溪基本情况

绩溪古为歙县属地,为古徽州“一府六县”之一,是孕育徽州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徽州和安徽之源⑤。绩溪拥有数量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和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座集传统风貌、历史文化于一身的皖南古城,现在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5.4.2徽文化情况简介

徽文化是以历史上的古徽州府为核心,经由徽州商帮和徽州士人向外传播和辐射,进而影响其他地域文化进程的一种区域性历史文化。徽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徽州人在文化领域里多方建树,徽文化在商帮、宗族、理学、医学、画派、文书契约、朴学、版画、篆刻、戏曲、教育、刻书、科技、建筑、三雕、村落及民俗、方言、民间工艺和全国菜系之一的徽菜等多个领域创造了丰硕的文化成果等。今天,在古徽州“一府六县”范围了仍旧保留下了大量的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

5.4.3绩溪无形文化遗产的特色

绩溪的无形文化遗存基本涵盖了上述所有类型,根据对徽州历史文化的研究和比较分析,我们认为绩溪的无形文化中名人文化、传统工艺、传统民俗和绩溪徽菜方面具有特色和突出价值。

名人文化:自古以来,“大江之东,以郡名者十,而士之慕学,新安为最;新安以县名者六,而邑小士多,绩溪为最”(《江南通志》)。代表人物有:越国公汪华,抗金名将胡舜陟,抗倭名臣胡宗宪,清代徽墨大师胡天注、胡余德、汪近圣,红顶商人胡雪岩,著名学者,湖畔诗人汪静之等等。

传统工艺:绩溪作为徽州文化重要发祥地之一,在徽州工艺的发展和形成中起到过很重要作用,产自绩溪的澄心堂纸、瓷器、徽墨、三雕或在徽州工艺史中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代表徽州工艺的最高水平。

传统民俗:绩溪至今仍旧保存着大量的鲜活民俗,其中徽戏在民间繁衍延续不断,,其他仍有保留的民俗还包括祭祖大典、庙会、秋千台阁为代表的传统庆典活动,以及以绩溪徽剧、舞狯、舞龙灯、马灯舞、拍寒山为代表的传统民间曲艺等。

绩溪徽菜:徽菜发源于徽州绩溪,徽菜起源与绩溪的民俗活动“赛琼碗”⑥密切相关,代表作有岭南“十碗八”,岭北“一品锅”等,几百年来,绩溪的徽厨与徽商一起走出大山,成功地打造了徽菜品牌,使徽馆名震大江南北, 2005年,中国烹饪协会授予绩溪“中国徽菜之乡”称号。

5.4.4绩溪无形文化遗产的保存现状

根据现状调研统计,上述代表性无形文化遗产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名人文化:绩溪具有一定历史影响力的名人逾百人之多,目前仅有胡雪岩、胡开文、三个专门纪念馆和一个综合性名人档案馆,其中,名人档案馆是附属县档案馆中,规模很小,仅仅收集档案文件。此外,大部分名人故居空闲或被非法占用。总体来说是其状况是数量不够,缺乏陈列和宣传的物质空间载体。

传统工艺:澄心堂纸遗址和瓷器窑址环境有待整治,需要博物馆或者展览馆展示发掘成果;徽墨,现有上庄胡开文纪念馆一座、上庄墨厂和华阳墨厂两座,但展品内容有限、徽墨产品比较单一,其制作工艺的展示有待开发;徽州三雕的传承乏力,与市场结合度不够,缺乏一个集中展示制作工艺和产品的空间。

传统民俗:境况堪忧,其中各种庙会已经在全县内禁绝;祭祖大典、舞狯、秋千台阁、舞龙灯、马灯舞、拍寒山等在部分地区还有所保留,但活动举办的数量和频率逐步减少;徽剧方面还保留着伏岭业余徽剧团。总体来讲,文化生态环境受到现代文化和外来文化的侵蚀是徽州民俗面临的最主要的威胁,此外传统空间载体的消亡也是加速其衰退的重要因素。

绩溪徽菜:作为重要的徽菜原材料基地和徽厨培养基地,徽菜材料和徽厨向外输出处于无序状态,水平良莠不齐;绩溪传统赛琼碗等活动具有很大社会影响力,应当得到恢复;徽菜的餐饮文化氛围不高,简单采用现代建筑和装饰,缺乏徽州地方特色和品味。

5.4.5绩溪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绩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要,制定以下措施:

名人文化:

①保护历史文化名人的故居、故地和纪念物等物质遗产,收集和整理与名人相关的书信、族谱、照片等文书档案;在古城内选择古宅改造为绩溪名人博物馆,作为综合展示和研究场;修缮现存的名人故居或故址,作为专项展示场所。

②资助民间组织绩溪徽学会,由其负责名人思想研究工作及名人博物馆日常管理和运作,提供资助和召开名人研讨会的方式加强对名人文化的发掘和名人思想的研究,发挥名人效应。

传统工艺:

①对已经失传的传统工艺,首先加强工艺遗址的保护,使记载工艺历史信息的载体得到完整留存,结合资料研究,挖掘和整理传统制造工艺。具体包括:保护澄心堂纸古遗址,整治遗址环境,恢复兴建传统手工制纸作坊;保护徽州瓷器古窑址和周边环境,重点规划展示湖里遗址,选择一栋湖里村古民居改造为瓷器博物馆;

②对至今仍有传承的工艺,应当加强对工艺的科学记录,同时加强对新工匠的培训保证传统的传承,还应当引导和鼓励传统工艺与市场经营行为的结合,增强传统工艺的生命力。具体包括:对徽墨,构建上庄徽墨展示基地,扩充胡开文故居及其纪念馆和改造上庄镇办墨厂展示徽墨制造工艺;对徽州三雕工艺,灵活采用原址保护和异地保护的方式保护三雕遗存,在县城三雕博物馆傍利用现有建筑改造民间工艺制作展示街,作为三雕工艺的集中传承、展示之地。

传统民俗:

①与物质遗产保护相结合,正确保护和恢复这些传统民俗的活动空间,包括祠堂、寺庙、戏台等,延续祭祖大典、庙会等传统民俗的活动空间。具体包括:规划龙川胡氏宗祠、湖里周氏宗祠作为宗祠文化展示场所;保护传统公共空间,引导恢复祭祖大典、庙会、秋千台阁等活动。

②结合历史建筑保护,以多种投入形式适当建立专项民俗保护和展示场所;通过对传统曲艺人才培养和日常演出的资助使传统曲艺得以传承和延续,定期组织重大传统节庆,使传统节庆得到保护同时为传统曲艺和其他传统民俗营造活动氛围。具体包括:设立绩溪徽学会曲艺分会;选择改造历史建筑兴建绩溪曲艺博物馆;修复和整治湖村章氏祠堂、上庄古戏台作为展示活动场所;加强民间曲艺原生态保护,选择重点村落作为传承基地。

绩溪徽菜:

①结合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农业发展规划保护好徽菜的原材料的保护;建立徽菜馆和徽厨等级评定制度,保证正宗徽菜得到展示和推广。

②将旧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徽菜传承结合起来,实现餐饮文化氛围提高和旧城区复兴良性互动。具体包括:结合整治东大街环境,调整两侧用地功能,改造现代建筑和利用部分历史建筑,作为徽州饮食文化的集中展示区,并且在该区域内定期举办绩溪赛琼碗、徽菜美食节和徽厨比擂集中展示徽菜精粹。

其他无形文化遗产:

①文书古籍:规划宅坦作为古村落谱牒、古籍的展示基地;选择改造历史建筑作为档案馆新展示场所。

②历史地名:研究恢复已经更改的古城传统地名;新区道路命名中注意历史元素的运用。

③传统商业文化:规划古城内县剿丝厂搬迁后,规划为传统商业展示区。恢复百年老店章鼎泰、周益昌、泰来布店、太和烟店等老字号。

注释:

①文化场所为联合国网站上公约中文版的译法,其英文版对应单词为cultural spaces,也有翻译成为文化空间。

②中国的遗产管理体制属于多头管理,在名城保护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隶属于文化部门管理范畴,城市格局、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由隶属城市建设部门,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文物部门,影响了名城保护的效率和效力。

③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刍议.江西社会科学.2006(01),P33-37。

④贺学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与原则.民间文化论坛.2005(06),P73。

⑤徽之来源有多种说法,其中地理之说均源于此地。一为山水之名,因在绩溪县境内有徽岭与徽溪,故得名徽州;一为地方之名,因在绩溪县境内另有大徽村。康熙年间置安徽省,取名于“安庆”、“徽州”二府之名,故绩溪亦成为徽州、安徽地名之源。

⑥绩溪县胡家、西坑村等一带,农历正月十五至十八纪念汪华,举行祭神烹饪比赛,俗称"赛琼碗",每年一次的“赛琼碗”集中展示各家各户烹制色、香、味、形、意、饰俱佳供品,琼碗摆在神庙正殿案桌上,共24行,每行12只,该活动绵延数千年创造了丰富多样徽菜品种。

参考文献:

[1]绩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绩溪县志[M].合肥:黄山书社出版,1998.

[2]吴晓勤.皖南古村落保护方案保护方法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朱万曙.戏曲・民俗・徽文化论集[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

[4]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5(02).

[5]刘魁立.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理论反思[J].民间文化论坛,2005(04).

[6]贺学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与原则[J].民间文化论坛,2005(06).

[7]陆林,凌善金,焦华富.徽州文化全书――徽州村落[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

[8]朱万曙.徽州文化全书――徽州戏曲[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

[9]朱永春.徽州文化全书――徽州建筑[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

[10]卞利.徽州文化全书――徽州民俗[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

[11]鲍义来.徽州文化全书――徽州工艺[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范文5

关键词:文化遗产;浦东新区;文物保护;发展

一、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1、文化遗产的概念阐述

文化是一定的历史阶段、一定的地域环境、一定的人类种群的一种生存状态、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的反映。文化是一条历史长河,从远古流到现在,从现在还要流向未来。文化发展尽管千变万化,但是作为特定的文化,总保留着祖先的基因。

文化遗产是人类世世代代的创造和积累,积淀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杰出贡献。人类社会的发展建立在对过去文化、智慧的继承和总结之上,通过文化遗产,人们才能够认识自己从何处来,认识祖先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由此更加清晰地了解人类的追求,明确我们如何走向明天,走向未来。 1(1)

本文“文化遗产”主要是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概念,等同于我国的“文物”概念。它包括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可移动文物指器物、典籍、手稿、艺术品、化石等。不可移动文物指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性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历史遗址,以及周围环境。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浦东地区的不可移动文物。

研究文化遗产,就是研究人的生存状态,研究人的过去和未来。浦东新区地面文物的保护与统筹发展,对于弘扬浦东地区的文脉,培育浦东精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保持浦东地区的文物特色,都具有无可替代的意义和作用。保护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当今社会的崇高责任,也是时代赋予文保工作者的责任,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造福于人类的千秋功业。 2(2)

二、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近年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理念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也进入了国际视野。不可否认,在管理理念、科研水平以及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发掘上,我们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有不少差距。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将相关概念引入,并逐步掀起一股“遗产热”,使文化遗产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同时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剧,城乡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逐渐尖锐,也促使建筑学、考古学、规划学等学科的学者将研究方向调整到文化遗产,以便共同应对新的变化和挑战。在这种大背景下,高等院校的教育悄然发生变化。

首先,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一项简单的、短暂性的建设和经济行为,而是一项高层次的长久性的文化活动。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指出:必须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坚持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对文化遗产的维修要坚持可读性、可识别性和可逆性原则。

我们理解,之所以现在的文化遗产保护遭遇难题,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是重商轻文的观念在作怪,这里不仅有利益驱动,人们过分看重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更有大量的急功近利的过度开发,从而使遗产原本浓厚的文化气息被忽略,从而不可挽回地造成文化传承链条的失真和断裂。

文化遗产有其经济价值,由文化遗产而引起的旅游产业,可谓是其生命力的佐证。文化遗产所在地利用文化旅游发展带动经济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导致近几年来申遗的功利性原因之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更多城市意识到文化遗产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地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热情高涨的同时,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也抱有巨大的热情。虽然在《条例》中对名城的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但城市政府仍然提出申报,愿意承担保护的责任。当然其中也不排除个别有利用名城搭台,只为经济唱戏的想法,但还是应该因势利导,宣传正确的保护理念,提出正确的保护方法,引导到积极正确的方向。现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已经有111个,可以说大部分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已经囊括其中。

在新的名城申报中,他们以新的保护观念,深入研究城市文化遗存,认识它们的价值,从而扩大保护的要素,如工业遗产、近现代建筑遗产、乡土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它们丰富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容,提升了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为申报成功创造了条件。

利用名人故居建立的博物馆是全国博物馆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也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的重要宣传机构,博物馆通过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展览,为观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将文化遗产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收藏进博物馆,并不是保护工作的终极目的。保护文化遗产的根本目的,在于“子子孙孙永葆用”。重视保护与利用的结合,就要挖掘文化遗产潜在的文化内涵,经济价值和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使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发挥起更大作用。

其次,文化遗产保护缺乏完善的体制制度保障。

诚如单霁翔所言,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问题。政府财力远远不能满足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目前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量相对较少,应当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3(3)当然,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人才、技术比资金更为重要。

目前上海地区主要集中在复旦大学文博系、复旦大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从事博物馆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对此并没有足够的意识,因而其实践性不强,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文博专业人才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文化遗产属于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部门管理,由于体制所限,很难划归到文化或者文物部门统一管理,管理部门各自为政,保护标准各行其是,不利于遗产的长效保护,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格局,难以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联席会议制度是近年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政府依法行政、民主观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有鉴于此,在各级政府层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十分必要。在遗产保护管理协调沟通机制建设上,可以考虑的另外一个方案是:建立文物信息管理系统。 4(4)#p#分页标题#e#

我国目前已经加入了五个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公约,即《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5(5)。

三、浦东新区有形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发展思路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于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着力于物质文化遗产,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在近代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过程:第一阶段是对重要的单体文物古迹的保护;第二阶段则扩大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以及对以某个历史建筑群为主体的历史街区,历史区域乃至某个古城镇的保护;第三阶段就是由物质文化遗产扩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6(6)。浦东新区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基本与此相同。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浦东新区,包括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要致力于单体文物、重要历史遗迹的保护与发掘。如1954年修建位于浦东新区高桥的烈士墓,1959年将老宝山城遗址作为上海市第一批乙级文物单位。1979年12月12日,北蔡镇金星村(原北蔡公社金星大队)十二生产队所属三宅头黄家宅南的一段川杨河河床中发现唐代古船。这一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思路基本就是如此。

直到1985年12月5日,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85)沪保办字第476号文通知:“故居现状不得有任何改变,并暂时划定故居周围三十公尺内为保护范围”。这一文件意味着对文保单位的保护进入了区域的范围,开始关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环境保护了。

浦东新区新场古镇和高桥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正是在具有群体古建筑的基础上开展。新场古镇拥有大量的明清时代的古建,整体风貌保存较完好,阮仪三教授曾经说过,新场古镇是上海迄今为止保存最为完好的古镇之一。而高桥历史文化名镇以高桥仰贤堂等一系列代表性建筑,构筑了历史建筑群的保护和利用思路,不仅实现了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同时也实现了名城名镇的历史价值。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出了“历史建筑”的概念,它指的是有保护价值但没有(或不宜)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类遗产。这就是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的一项重要的补充,对“历史建筑”可以保存外观,改善内部,这为继续利用提供了方便条件。《保护条例》规定省、市一级可以公布“历史建筑”,浦东新区充分利用这个新的法定概念,深度挖掘,把那些有保护价值又必须继续使用的建筑遗产保护起来。

博物馆、纪念馆同样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又一阵地。浦东新区利用名人故居和纪念馆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这一做法具有普遍意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点故居纪念馆和上海市市级文保单位黄炎培故居纪念馆均位于浦东新区,纪念馆很好地保存了重要的文物,也成为了浦东新区文化软实力的城市名片。

陈桂春住宅,又称颍川小筑,是浦东新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浦东新区宣传部立项对此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修缮后被用作浦东新区吴昌硕纪念馆,将文化名人与具有历史韵味的建筑巧妙地融为一体,使这一纪念馆具有了浓浓的文化气息,观众在参观中无一不为之惊叹,为之感到心灵的震撼。这是一次较为成功的案例,充分地利用了文化遗产,致使其具有了鲜活的生命力。2008年底,浦东新区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这一工作历时五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初步统计,共完成611处不可移动文物的现场调查工作,其中复查文物点305处,新发现文物点167处,消失文物点139处,涵盖5大类25小类。通过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摸清了浦东新区全区的文物家底,及时抢救保护并挂牌一批有价值的文物点。

在三普中,作为国家文物局将工业建筑及其附属物归为近现代重要历史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子类,予以明确。这表明了政府将工业遗产保护列入了议事日程。上海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新发现的工业遗产作为三普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浦东新区也是如此。

经过深入细致科学的普查,上海市新发现了200多处工业文化遗产,并对这些点的历史时期、地域分布、产业类型、建筑特色等等做了详实的登录工作。最为人瞩目的是上海江南造船厂,在世博期间成功变身,体现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宏愿,在世博结束后,再度变身,改建为中国近代工业博物馆群,成为上海市的新亮点。上海的成功示范,为我国工业遗产与城市现代化的有机结合做出了榜样。

浦东新区在这一历史和文化背景下,致力于工业遗产的深度挖掘和普查,经过2006年的工业遗产专项普查以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现已整理出《浦东新区工业遗产初探》等成果,初步共计96处,包括江海北关、江海南关(安记栈)等一批具有价值的工业遗址,不仅在文物形态别具一格,具有浦东的地域特色,而且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笔者在参与普查的过程中,深为浦东新区拥有众多的工业遗产而感到自豪和骄傲。同时,对工业遗产的后续利用和保护,是浦东新区面临的又一重大课题。在日新月异的浦东,保存历史,还原记忆,需要勇气、胆识和眼光,因其不可再生、不可复制,这一工作就显得任重而道远,刻不容缓。

四、结束语

一个不重视文化的民族将是没有前途的民族,一个不重视文化的民族同样是没有个性的民族。

浦东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文物破坏事件屡禁不止,文博单位防火任务还十分艰巨,馆藏文物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还比较淡薄等。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范文6

关键词:历史文物;保护体系;保护规划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5-363-0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还不是很长,相关的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就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践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进而探讨一些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体系的规划问题。

一、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必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与发展中华文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作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对于传承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全面系统地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体系进行规划研究对于系统完善地认识和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现状

近年来,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见》、《城乡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使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由于许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还不是很熟悉,当地居民对保护工作也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常会导致在实际保护工作中出现一些片面的理解和错误的做法,而且这些错误往往会导致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一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薄弱。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缺乏认识,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对立起来,在工作中重建设,轻保护,没能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二是忽视自然环境的保护。每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都是根植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在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发展中体现价值特色的。但目前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在保护利用之中,却忽视了对其周围自然环境的保护。三是过分强调旅游经济效益,忽视对生活真实性的保护。“旅游开发性破坏”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部分历史建筑逐渐丧失其历史原真性,建造了一批毫无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这些做法,实际是将十分脆弱的文化遗产作为普通的旅游资源开发,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毁坏了真实的历史遗存,造成了“开发性破坏”。四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滞后。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于经费所限,没有及时编制保护规划,在保护整治和建设发展中缺少必要的依据。在保护中往往只注重“点”的保护,而忽视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导致整体风貌被破坏。五是历史文化资源信息档案亟待建立。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对自身拥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底数不清,对资源的种类、数量、年代、工艺、材料等基本信息没有建立档案,导致在保护管理中缺乏科学的安排,影响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三、关于保护体系规划的探讨与实践

从近年来的保护发展来看,我国城镇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形成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三个比较全面且健全的层次,保护体系的变化调整是对我国多年城镇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结,是实践探索的结果。

1、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体系规划的编制。编制全面覆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且高质量高水平的保护体系规划对于科学有效地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具有重大的战略性意义。

2、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法律法规。即使现在公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立法宗旨包含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与发展,但是毕竟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并且缺乏具体实体内容的规定,所以对于如何以动态观规范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举双赢,仍然是普遍存在的一大难题。多年来,各地的实践都表明,单纯 依据《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无法解决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需要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专门制定一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法。

3、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名街保护监管体系。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监管体系,需要建立常态化监察和专项整治内部监督制度,实行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责任规划师管理制办法和推进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不力及过失行政问责制。巡察督办是采取直接深入基层和现场的方式来规范执法行为和市场行为。我国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管理机构建设的同时,完全可以结合国情借鉴国外遗产保护监管机制的成功经验,推行遗产保护责任规划师管理制,这是对保护监管体系的一项必要补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不力或因过失导致严重破坏推行行政问责,目的在于确保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权力运作和一切行为决策都能够恪尽职守,有效地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

4、需要从不同学科角度来研究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涉及到的因素很多,所以在保护过程中需要建筑学、历史学、文化地理学、规划学、生态学等多个学科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更为科学有效地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

5、建立政府与公众参与的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是人类重要的文化遗产,政府、社会和公众都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需要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应该变政府“主导保护”为全社会“共同保护”。公众参与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重要方法,应当充分重视,积极鼓励和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有了明显提高,公众参与能够进一步提高保护工作抉择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能够进一步实现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我们应当予以高度重视。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欢迎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工作,要以更加宽厚的胸怀对待保护工作中来自社会的批评意见。

四、总结与展望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将推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在保护的不断实践中探讨出一套全面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体系规划,逐步构建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体系。

参考文献

[1] 毛静宜.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研究[J].城市规划汇刊,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