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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消防安全培训范文1
为有效预防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101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推进消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工作格局,各镇区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监督、协调全市消防安全的非常设机构,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各镇区相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监督协调机构,机构成员名单应报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镇区每季度应向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评价体系。把消防工作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和镇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镇、村、社区)、平安*考评范围,实行定期考核。市政府制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每年对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由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实施。
(三)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广东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分级分类依法负责实施。市*消防局对各消防大队、*分局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级*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要协助出租屋管理机构做好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保障我市消防事业经费足额划拨及合理增长;市规划、建设部门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城镇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市政、通信主管部门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市教育部门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市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部门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内容;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或火灾事故承担法律、经济和行政责任。各责任单位应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61号),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防火检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二、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火灾预防控制能力
(一)加快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坚持“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快完成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市镇两级规划部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一并编制消防规划。市政府不批准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镇建设规划。各镇区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要按消防规划要求保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和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按照*部、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89]公(消)字第70号文件),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直接关联并由*部门使用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修费用,在城市维护费列支;城市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火栓,其修复费用全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年底前,各镇区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消防站规划用地,分期分批建设消防站;要按照补齐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依照国家标准补齐所有应建市政消火栓;要按《消防指挥中心设计规范》(GB5031-*)完善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系统,实现各镇区*分局专职消防中队接警终端与市消防指挥中心连接;要加快市*消防特勤中队建设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建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二)加快推进消防装备器材建设。全市*专职消防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配置装备。大力加强特种消防装备建设,全市*现役消防中队、有条件的*专职消防队*年底前要配备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举高消防车等车辆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市镇两级在*年底前要建立健全应对化学灾害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反恐等突发性危机事故的救援体系。要重点加强*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的能力建设,为*消防部队配齐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有关装备,配备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装备。
(三)加强社区消防建设。认真抓好消防组织、制度、宣传、检查、设施、档案建设等社区消防6项基础工作。要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居委会专职队伍的作用,在居委会或住宅小区设立消防宣传专栏、防火公约栏,依托物业公司、社区保安队、联防组织等专业性和社区治安志愿者等义务性防范力量,配合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按城区4-7平方公里必须建立消防站的要求,健全城区灭火救援网络。消防工作不达标的社区,不得参评“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示范社区”。
(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各镇区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范围,由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统一实施,*消防机构、*派出所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范畴。大力加强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五)继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市政府每年9月份组织市*、消防、教育、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制订全市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消防宣传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市*消防机构统筹使用。每年11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每年11月9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应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各镇区、各部门要经常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户外广告等载体,采取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爆光。要按照《转发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电〔*〕10号)要求,在道路交通站点、学校内外、各类公众聚集场所醒目位置、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人员聚集场所等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提高农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
(六)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设计和施工人员、维修保养、监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场所管理人员、消防产品检验维修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其他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有50%以上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各镇区、有关部门每年要制定流动人员、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分批安排到*消防机构参加培训。*消防机构要认真组织消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消防在检查单位消防工作时,应一并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检查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境时应协助*消防部门检查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情况。要依托市*消防特勤中队驻地,加快建设集灭火抢险救援模拟训练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于一体的市消防培训基地。各镇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各自的消防培训基地,切实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整治火灾隐患重点环节,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早期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城中村”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执法部门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对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重大火灾隐患要根据《转发市*消防局关于我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5〕45号)精神,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消防部门依法报请对单位处以停产停业的意见,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及时给予明确批复,并协调处理好停产停业遇到的问题。
(二)严格消防行政许可管理。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许可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的审批和登记注册、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临时建设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娱乐经营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营业性演出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等,相关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属大型公共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由*消防机构对规划总图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不予批准。有关部门在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监督检查中,应密切配合,发现消防安全问题需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应及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备查记录,接受部门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三)大力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抽查和日常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消防协会、消防志愿者组织等民间消防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消防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单位自警,建立消防产品企业诚信机制。要努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社会火灾防范预警体系,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出租屋等场所要严格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用智能报警逃生门锁、多用途消防救生梯、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等新技术新产品,从根本上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四)建立健全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各镇区要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名称、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形成人人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积极举报火灾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力推进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抢险救援水平
(一)加强现役*消防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逐步增加全市现役消防力量,建立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队伍。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市*消防局要结合全省统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工作,会同市编委办制定全市合同制消防员编制计划,从*年起分批招收合同制消防员,用3年时间逐步替换*专职消防队临时消防员,并将合同制消防队纳入*消防局统一管理。
(三)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市*局、*消防局要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广东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共同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和上级*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以及其他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镇区要积极扶持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和农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发展。*年底前,大型企业特别是距离*消防中队较远的大型企业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占员工总人数的20%以上,其他单位占10%以上,并确保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年底消防安全培训范文2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绍兴市推进“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着力增强社会预防与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责任落实,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基层基础,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提高社会消防管理能力
(四)社会消防监管主体。乡镇、街道等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基层政府(组织)是社会消防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所属有关单位依法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有监管责任。
(五)消防法律监督主体。县公安局是消防法律监督的第一责任主体,履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具体实施消防监督职责,是消防法律监督的第二责任主体。公安派出所根据职责分工和授权,履行消防监督责任。
(六)消防安全工作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七)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和落实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履行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承担辖区内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行政村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到保障到位、部门协调统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九)社会消防工作考核。实行社会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平安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街道)等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发生重大责任火灾事故的乡镇(街道),当年不得参加各类综合先进评比。
三、注重建设,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十)消防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合理、科学编制乡镇、园区等消防规划并纳入总体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规划局会同公安局争取在今年完成县域“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明年前,各乡镇及园区要结合“十二五”总体规划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消防站。大市聚消防站作为今年重点工程,要尽快筹备并启动相关工作,力争在明年建成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间再规划筹建1-2个消防站。
(十二)消防装备。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立足灭火救援实际,在配备常规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加强举高、大功率、特勤等装备建设。今年,重点添置扑救高速公路隧道火灾的车辆装备。“十二五”期间,着重加强排烟、防化、主战等特种装备建设,以满足扑救地下建筑、隧道等复杂火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同时加大水上、台风、地质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训练设施建设。
(十三)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水务集团要加强城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修;园区会同水务集团在今年10月底前着重抓好高新园区一期、二期、七星新区和城东新区的市政消火栓增设和配备,确有困难的年底前必须完成。今后要有计划分步完成工业园区、儒岙胶囊工业园区和沙溪工业园区等园区的市政消火栓增补和建设。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的检查和督促。
四、关注农村,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十四)开展消防安全村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工程,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上新的台阶。
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今年16个行政村,今年新增32个行政村,明年再增加16个行政村达到“消防安全示范村”标准。
市级“消防安全达标村”:至去年底,各乡镇、街道2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至今年底,有40%的行政村达标;明年底前60%的行政村达标。
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要按照“五个一”标准进行建设:一是村级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二是村内消防水池、取水设施、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落实到位;三是建有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四是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五是制订农村地区《防火公约》,建立农村消防固定宣传阵地。
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对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达标村”采取以奖代补方法进行适当补助,其中建成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的给予每村10000元的奖励,建成市级“消防安全达标村”的给予每村5000元的奖励,经创建验收合格后奖励经费由县财政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对创建活动也要予以适当经费补助。
(十五)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继续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积极改造村庄中连片的木结构住宅,改造电气线路,增设灭火器材。大力推广“双彩经验”,鼓励和支持农村缺水地区修建人工消防蓄水设施、太平塘。
(十六)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集中性的检查、宣传、指导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全县整体灭火救援能力
(十七)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努力建设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
1.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与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消防安全达标村”相结合,去年20%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消防队,今年达到40%,明年达到60%以上。各地志愿消防队的器材配备等要根据本地实际,基本达到如下要求:一是有固定的器材装备摆放室;二是1台功率不小于25马力的手抬消防机动泵;三是5盘以上消防水带,2支以上水枪;四是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头盔、战斗服、手套、手电筒);五是志愿队队员不少5人。
2.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根据《浙江省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每支专职消防队应配备小型消防水罐车和45马力消防泵,并解决车辆上牌保险,每个乡镇约需经费31万元。今明两年先重点解决5个乡镇的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和上牌保险。配备经费县、乡镇财政分别分担70%和30%,资金在每年10月份前同步到位。逐步配备完善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器材设备。
(十八)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主体,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应急救援大队)为骨干的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体系。明年前,完成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系统建设,配备相应的应急通信器材。2013年,完成与乡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联网。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开展排查整治,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十九)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履行职责,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自身履职到位。同时,监督企业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开展以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出租房、“三合一”的整治,继续推广“消防畅通工程”,将“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全面推行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把警力部署在火灾高发时段和重点地区。
(二十)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及公民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商场、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在强化火源管控的基础上,规范消防安全疏散“五化”标准。高层、地下建筑等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切实加强建筑内部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等管理,确保完整好用。县建设局、公安局、建管局要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的监督,理顺房屋租赁、转让等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要随产权、使用权的变化而一并落实,确保责任传递明确。
(二十一)推进社会消防事业。大力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业,设立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或灭火救援造成伤亡的人员,资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其它消防工作。鼓励、规范各种形式的消防志愿服务及技术检测、质量认证等中介服务。鼓励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火灾预防与保险费率的联动机制。
七、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年底消防安全培训范文3
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幵落实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三项申报制度”。
2、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和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幵检查督促其落实,积极配备疏散引导设施,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对本单位不同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奖优罚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3、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关于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单位内部建筑或场所均有合法手
续,强化用火用电用气的源头安全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建立和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敁,检测记彔应当完整准确,幵及时报备。
4、积极开展清剿火患等专项活动。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内容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常开,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杂物,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等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应对营业现场检查。医院、福利院和学校应加强夜间巡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彔,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彔上签名。
5、对各类火灾隐患,单位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防止火灾发生。对消防部门责令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幵督促落实;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要提出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完毕后向消防部门申请复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完毕。
6、每半年对员工至少组织一次以“四个能力”内容为主的消防培训;新上岗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必须合格,员工“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人员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熟练。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组织机构健全,职责、程序、措施明确,成员熟悉预案内容,内容贴近实际贴近岗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幵结合实际,及时完善预案幵报支队备案。
8、发生火灾事敀必须及时报告,处置初期火灾及时有敁,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调查,分析事敀发生因素,研究制定改进对策,追查处理有关责任人,教育全体员工。
9、重点单位充分利用固有的室外电子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二十条》宣传,本单位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善,明确专人将信息彔入到网上幵及时更新。
10、各单位对消防工作出色的部门或个人应在年底予以精神或物质的表彰奖励。
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将被消防支队列入黑名单,适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⑴发生火灾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的;
⑵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⑶存在违法违章违规行为不及时整改的;
⑷受到消防行政处罚或受到消防刑事责任追究的。
11、本责任状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敁,有敁期壹年。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12、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市消防支队、单位各执一份。
13、本责任状责任人若有变动继续有敁。
(单位印章)
签字人:
年底消防安全培训范文4
2013年1—8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90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09.3%;死亡15人,比去年同期上升36.4%;受伤37人,比去年同期下降2.63%;直接经济损失143.69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50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起。
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1、道路交通:1—8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4起,比去年同期下降15%;死亡14人,比去年同期上升27.3%;受伤37人,比去年同期下降2.63%;直接经济损失9.15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8.028%。
2、火灾事故:1—8月发生火灾事故55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733%;直接经济损失74.539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4808%。
3、工矿商贸:1—8月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4、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层层签订了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了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了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目前,全县共13个村、居委会因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为有效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2013年,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两次对全县各乡镇、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并针对今年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及时整改,加强考核管理。
(二)强化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1、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6月5日上午,我县承办了以“践行安全发展,为中国梦护航”为主题的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加强了高危行业安全培训。目前,全县共培训工矿企业负责人200余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人员800余人。
3、狠抓驾驶员安全培训。今年3月,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县共摸排驾驶员31437人,全部建立了驾驶员登记卡并进行了培训;行动期间,全县利用广播、宣传栏、传单、会议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人数44万余人。
4、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目前,我县共十个乡镇正在开展安全生产社区创建工作,今年年底,力争十个乡镇全部成功备案,有效保障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从而推动全县整体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5、全力开展工矿企业安全达标工作。工矿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是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的唯一途径,今年年底,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将做到100%达标。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狠抓春节、五一、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针对我县安全生产重点,及时在各重点时段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宗教寺庙旅游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安全、大型活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12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圆满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6月中旬至9月底,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管特点,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大安全生产整治联合执法力度。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对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八个行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三违”行为,在全县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加强道路交通监管力度。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和“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考核制度。
2、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力度。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前的验收审批工作,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的到来,大力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销售、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事故的发生。
3、加强乡镇燃气经营监管力度。大力打击部分乡镇个体管道燃气经营行为,严格整顿规范燃气市场,取缔非法经营罐装燃气摊点。向老百姓大力宣传安全用气、防火知识。
4、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当前,建筑行业已进入生产旺季,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迫在眉睫,应大力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严防因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习惯性违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5、加强机械、制造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每年年底,都是各类企业抓生产、抢进度的重要时期,要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生产机械例行检查制度,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预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6、加强非煤矿山、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大力组织乡镇、相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开采作业的安全监管。
7、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县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中高于24米,住宅建筑超过10层的共有27幢,正在修建的房屋建筑36幢。现有的执勤车辆和抢险救援器材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缺配一辆登高平台车、一辆泡沫消防车和部分侦检类、堵漏类抢险救援器材。
年底消防安全培训范文5
关键词: 鞋业基地;火灾风险;火灾危险因素;防范对策
Abstract: the huizhou shoe industry base huidong count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fire happened in recent years, through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shoe industry base are the main fire danger factors and fire multiple reas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fire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to the safety of life and property.
Keywords: shoes industry base; Fire risk; Fire danger factor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928.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产业介绍
惠州市惠东县是“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全县共拥有个体私营制鞋企业4800多家,年产鞋6.6亿双,产值180亿元。目前全县拥有自动化成型制鞋生产流水线350台(套),130家制鞋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60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100多家获得自营进出口经营权,200多家采用网上促销,建立了132个出口生产基地。另外,惠东建立了1个省级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鞋产品合格率由90%提高到99%,全县现拥有9个国家免检产品、7个广东省名牌产品、21件广东省著名商标、24个惠州市名优产品、36件惠州市知名商标。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产业层次,惠东鞋业已由原来完全靠贴牌生产的传统模式初步发展成原料供应、模具加工、成型组装、装潢包装、产品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消防安全条件情况调查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素来享有全国女鞋生产基地之美称,其中制鞋业多以“三小”场所居多,许多业主为了发展经济,忽视了火灾安全问题,以致于制鞋业火灾形势相当严峻。辖区制鞋业多是“三小”场所,“三小”场所建筑密集、布局混乱,建筑跨度大、空间大,消防设施缺乏等基本特点。
辖区制鞋业主对消防工作不重视,消防安全普遍认识不足,造成大量火灾隐患。特别是企业大部分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不重视火灾的预防,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不懂消防器材的使用,不懂初起火灾的扑救。
建筑未经消防审批,消防设施薄弱。通过对辖区的检查,很多项目未经建筑防火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普遍存在问题有:厂区消防车道未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或擅自更改车道走向;厂区室外消火栓未按要求设置;钢架结构厂房或仓库的梁、柱未经防火处理不符合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相应火灾危险性生产性质建筑耐火等级要求;生产车间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有的虽然设置室内消火栓但供水压力不足或根本没有消防用水;大部分市政供水尚未接入辖区或进入辖区的市政供水为支状未端;生产场所未按设计要求和生产危险性配置相应灭火性能灭火器等。有的企业生产车间、仓库防烟防火分区超大,部分还存在“三合一”建筑。
三、火灾发生情况
2008年惠东黄埠新欣盛鞋业作坊火灾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2008年吉隆天悦鞋材厂火灾,过火面积1250平方米,造成损失518495元。2009年11月份,在大岭镇一个鞋业作坊发生火灾,业主一家七口人被困,幸亏离消防队较近,扑救及时,才没造成人员伤亡,其中业主家其中的四人是消防员到场后,从火场背出来的。2010年3月份,白花镇大统营企业发生火灾,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却损失近2000万元。本人从2009年6月份到2010年5月在惠东县现役消防中队任职,仅一年的时间里,就处置了30多起鞋厂火灾。的确,制鞋厂属于火灾高发行业,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但如果企业真正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从根本上加强了火灾风险防范,并有效利用保险这一风险转移的利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火灾的发生、减轻火灾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实现的。
四、火灾多发的原因分析
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从制鞋企业生产特点来看,鞋厂火灾高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重视不够,消防设施投入不足。惠东县的鞋厂基本上都是一些小家庭作坊,真正成规模的大厂为数不多,就制约了大部分鞋厂的安全资金投入。一些制鞋企业为了节约资金,在消防设施投入上严重不足,甚至仅有的灭火器也存在着数量不足、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没有任何扑火、灭火能力,只有等待消防队的救援;
二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重滞后。企业管理者安全防火意识差,员工防火、扑火等培训开展不利。如在2008年8月份吉隆镇的火灾,就由于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差,不懂得初起火灾的扑救和逃生,一遇火灾就慌张,在这起火灾7人死亡人员中,就有4名是因为发生火灾时,不懂逃生,就直接跳楼丧生的。
三是生产车间不符合消防规范。惠东县的很多制鞋企业都是从作坊式企业发展起来的,其中很大一部分鞋厂的生产厂房都是租用的,这些厂房本身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未设置必需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以及室内外消火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着严重的消防隐患,大多数鞋厂厂房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容易“火烧连营”, “三合一”现象严重,一旦火灾发生,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四是电气线路布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制鞋厂中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以及配电线路数量多、分布广,情况复杂,部分企业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临时用电线路乱拉乱接、电器缺壳少盖、配电柜周围堆放杂物等现象严重,成为引发电气火灾的隐患。
五是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可燃、易燃物品,火灾荷载量较高。制鞋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海棉、泡沫、PVC革、PU革、无纺布、尼龙布、橡胶、纸品等可燃物品,以及粘合剂、溶剂、储备的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这些物品在使用时都极易导致火灾发生,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不易扑救。
六是车间管理混乱。因为制鞋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区域人员密集、通道不畅,多数鞋厂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人员密度高,一些企业成品、半成品、原料、下脚料随意堆放,不仅易发生火灾,而且一旦事故发生,工人无法及时疏散,极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七是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泊,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车间用火管理、安全用电管理不健全,有些企业库房防火安全管理混乱,忽视防火安全,存在较多的火灾隐患。
五、火灾防范对策
要全面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对火灾隐患进行积极整改,从生产、存贮等各方面做好防火工作。一是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根据鞋业生产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确定从厂部、车间、仓库到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包括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严格进行管理;二是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对防火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积极投入资金落实整改;三是应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同时还要组织员工进行灭火演练,对企业的紧急预案进行检验,完善企业灭火与疏散预案,强化员工心理素质,全方位增强企业在火灾发生时的紧急应变能力与扑火、灭火能力。
六、经过火灾隐患排查后惠东鞋业消防安全现状
俗语说:“消防安全是烧出来的”,经过几次火灾的洗礼,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鞋厂企业逐渐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2009年,省政府就把惠东县的两个产鞋重镇吉隆、黄埠镇均列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惠东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推进了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09年年底公安部消防局陈伟明局长也亲自到该地区进行调研。年底两镇顺利通过摘牌验收,火灾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一、健全了机制。整治期间,黄埠镇出台了《黄埠镇消防安全检查“八统一”制度》、《黄埠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决定》、《黄埠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等14项具有操作性和约束性的制度,并健全了台账信息,严格做到每间检查过的企业,均有详细台账记录。二、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为提高业主、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吉隆镇采取“培训+服务”的后勤保障模式。一是实行15分钟强制培训,即在整治小组工作人员进厂检查时,先行实施企业停产15分钟的业主、员工集中教育培训。此外,采取分期分批举办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班的形式,加强对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三、加强消防设施的投入。整治期间,分别加强了吉隆专职消防队、黄埠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并真正发挥了作用。
从“复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很重视消防安全,维系着较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检查组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也就场所仍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整改意见,积极帮助有关单位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惠东大队希望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排查“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提升了火患整改率,确保火灾隐患得到长效性、稳定性、巩固性的整治,全面筑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成效。
年底消防安全培训范文6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成效
“十一五”时期,区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坚持破瓶颈、求突破,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治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落实,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大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彻底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累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近3万份,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近83%,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强化部门职责,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得以完善。各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承担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做好安全自查,隐患自除等工作。各街道、社区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营造了社会公众关心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综合实力,部队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夯实战训业务基础,落实执勤教育训练制度,突出综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攻坚克难能力建设,全力打造公安消防铁军,部队灭火抢险救援实战能力大幅提升。圆满完成了汶川抗震救灾以及北京奥运、上海世博会等重大应急救援和重点保卫任务,成功处置了2007年食品城物资仓储中心等火灾和抢险救援事故,部队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我区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是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的新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和矛盾的凸显期,做好消防工作同样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日益增加,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社会火灾总量必将处于高位运行期。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将成为社会领域的焦点,消防工作将面临重要的创新转型期,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因素势必在“十二五”时期予以解决。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部门依法监管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相关行政部门与消防机构联合执法、“并联审批”和信息互通函告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形成齐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少数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没有做到协调发展,在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上,缺乏工作力度,甚至出现降低消防审批门槛、干预消防执法的行为。
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欠账较多,旧账未还、又欠新账。消火栓数量不足,旧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的消防站保护面积过大,消防站覆盖率较低,影响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响应能力。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扑救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火灾和实施大型抢险救援的特勤消防车辆装备比较缺乏。
三是致灾因素和火灾隐患不断增多。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诱发火灾的原因已由传统因素演变为传统与非传统复杂交织的因素。制造业、运输业、仓储业、服务娱乐业迅猛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增加,人流物流加剧,多种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大量增多。经济发展迅速,“三合一”场所剧增,社会面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存量总体上仍处于高位,居民亡人火灾事故依然多发,全区仍处于火灾事故易发、高发期。
三、“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坚持科技先行、以人为本,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区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逐步达标,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覆盖城乡,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发展,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2.具体目标
(1)火灾危害控制目标。全区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内,亿元GDP火灾损失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消防经费保障目标。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消防经费的投入,确保各级正常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同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
(3)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街道、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4)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目标。继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街道、社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全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5)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目标。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火场自防自救知识等内容纳入到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5%以上,城镇居民家庭灭火器材配备率达30%。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从事建筑防火工作的有关消防从业人员100%取得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万分之40以上。
四、“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总体思路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政府消防工作的主导地位
1.落实政府主导地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消防工作会议。区政府应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每年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完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职能部门政绩考评、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行政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由上级政府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定期考评、督查,并将考评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以及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2、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政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函告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建设、规划、安监、质监、工商、商贸、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和强制执法的合力。
3.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按照建设“法治徐州”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消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消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积极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
4.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乡镇、街道以上地方政府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重点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范,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消防机构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二)加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5.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着眼消防事业和部队建设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结合经济发展和各地现有消防队站的数量,合理确定消防经费数额,实现与当地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逐步将消防官兵生活福利纳入地方财政经费补助津贴保障范围,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消防装备建设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消防工作重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各地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信息化建设和消防宣传经费、社区消防工作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6.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高度重视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分期在市区故黄河、大龙湖等合理地段和位置建设消防取水码头或取水口。旧城区、居民社区和农村地区要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最大限度地满足灭火救援用水需求。加强居民小区内消防车通道不畅治理工作,切实改善消防车应急通行状况。
7.加快消防装备建设。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重点工作,优化消防车辆装备的结构和性能,加大对大功率排烟车、供水车、泡沫车、登高车等特种消防车的采购力度,逐步实现装备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2015年,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执勤车辆装备。继续强化公安现役官兵个人防护器材配备,按照每年30%的置换比率更新置换新型防护装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三)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机制,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8.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项目,凡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一律不得予以许可,从源头上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或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或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不按消防安全标准设计、施工、监理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筑材料的消防安全监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燃材料,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建设工程违法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9.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提高“四个能力”为重点,加强对火灾易发、高发行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制度,对涉及行业性、区域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加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继续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10.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火灾形势,把握火灾规律和特点,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力争火灾隐患“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大力整治多产权、“三合一”、出租屋等场所火灾隐患,对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要结合城市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进行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和室内外装饰装修、保温材料的监管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不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和阻燃织物,严禁违规使用易燃有毒材料。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疏散演练,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各地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要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质检、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11.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督促指导各类行业协会开展消防安全自律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继续加强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各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风险评价和信用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社会组织合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压态势。
12.加强基层消防工作。街道、社区要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保障消防专项经费,大力加强基层消防工作。加强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托大型社区建设消防执勤点。要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行政村和社区警务室点多面广的优势,配齐必要的软硬件消防设施,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街道、社区应设立消防管理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消防干部;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订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持续开展街道、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各地争创“零亡人火灾街道”和“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
(四)实施科技强消战略,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13.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区政府要加强综合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功能,强化综合应急指挥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作战的一体化专业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逐步完善卫星网络和3G图传系统建设,力争“十二五”末期,实现与国家、省(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14.强化“网上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开展灾情预警、信息公开、业务受理、投诉办理、教育培训等网上便民消防服务。深化“消防一体化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将一体化系统平台应用延伸至应急救援和执法监督一线。同时,逐步与城市其他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将消防信息应用由固定终端向移动终端延伸,有效满足移动消防工作需要。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5.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继续推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活动,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指战员实战能力训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加强公安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部队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部队基层基础建设达标创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公安消防队伍。
16.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支持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积极培育城乡专兼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鼓励发展民间消防组织。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政策、经费、人员保障,规范地方专职消防人员的征招、培训、管理和使用,不断拓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职能,探索开展相应的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安全检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增强社会防控火灾实力。
17.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在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基础上,2012年底前街、办要全部建成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一体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地震坍塌、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等专业救援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应急演练,规范灭火应急救援行为,提高灭火应急救援效能。
18.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卫生部《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消防员健康档案,积极预防职业病危害。全力帮助现役官兵解决子女升学就业、抚恤优待、家属就业、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官兵住房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消防部队开展公寓住房建设,逐步将消防官兵住房保障纳入到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切实解决消防部队随军干部和高级士官住房困难的问题。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19.构建大宣传格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大力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设立消防专栏、专题,定期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各类学校每学期要定期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习,2012年底前完成创建一所省级以上“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目标。积极引导家庭配备独立式火灾探测器、家用灭火器材等家用消防产品,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30%。加强消防舆论引导,及时、准确消防安全和火灾事故信息,保障公民消防安全的知情权。
20.深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消防安全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探索建立重点单位、岗位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2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编发《消防志愿者工作手册》,落实《全省消防志愿者星级管理规定》,强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范管理。以社区、学校为重点,面向高层住宅住户、弱势群体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一对一”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捐赠。
五、“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十二五”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消防事业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分管行业、系统和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及时通报消防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消防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消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保证经费投入。要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加消防工作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公安消防部队履行职能经费需要。完善政策措施,拓宽消防经费渠道,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体,接受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全区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投入、提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伤残抚恤待遇、减免相关税费、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再就业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消防力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队伍生命力和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