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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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意识教育

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范文1

【关键词】食品安全;诚信;博弈;政策建议

一、导论

2008年,三鹿奶粉因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11年,双汇火腿肠又涉嫌瘦肉精。到2013年,社会上又出现了老鼠肉假冒羊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社会层面加大食品安全的关注力度的努力下,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事件,所反映的社会诚信的缺失背后,又有与消费者与政府部门等相关的诸多原因。深入并全面地探究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整个社会安定和人民健康都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正是基于该出发点,运用博弈论的有关模型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探究。

二、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博弈论分析

本文从博弈论视角,所分析的有关食品对象都设定为食品生产中存在的优质商品和劣质商品,其中优质商品中既包括高质量生产、不需要进行伪造的商品,又包括原本不属于优质产品,但通过生产过程中添加超标有害物质、对食品表面进行虚假美化等手段进行伪造而成的“优质商品”。劣质商品在本文中是相对概念,不是指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而仅仅指品质以及价值不及高品质食品,可以通过伪造进行改良的食品,且伪造成本较低,伪造的食品才存在安全问题(如三鹿奶粉伪造前只是蛋白质含量较低,不存在安全问题,但伪造成高品质奶粉后能获取更高的价值,但因此出现安全问题)。

(一)食品生产厂商之间的博弈问题分析

在分析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生产厂商属于主要参与者,因此,我们需要首先分析在不考虑其他外部因素的情况下,食品生产厂商生产非安全食品的动机。本文将首先运用博弈论构建相关模型分析食品生产厂商之间的博弈问题。

1.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

2.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分析

该博弈分析的结果显示,通过较低的伪装成本能达到较高价值的食品促使生产厂商进行伪造达到高品质的概率较高。结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的结论,从生产厂商来看,通过对劣质商品进行伪装赋予其较高的价值,并因此获得较高的收益,于是食品安全问题由此产生。在分析了食品生产厂商的博弈问题之后,本文将进一步引进消费者,探讨消费者与食品生产厂商的博弈。

(二)食品生产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分析——基于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三)食品生产厂商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分析

在与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的群体中,除了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政府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继续运用博弈论的有关模型对引入政府监管部门后的食品生产厂商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过程进行分析,首先做基本假设如下:

该结果表明,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还在于政府监管部门的不力和对非安全食品生产厂商的惩罚力度不够。而政府部门需要降低监管成本、加大惩罚力度,从而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

三、政策建议

通过运用博弈论知识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我们得出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的原因,分别从食品生产厂商之间的博弈结果、从消费者与食品厂商的博弈结果、从政府监管部门与食品厂商的博弈结果来看,食品安全问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商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造成诚信的缺失,消费者对非合格食品的辨别能力较差,购买非安全食品的概率较高,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且对非安全食品生产厂商的惩罚力度不够。针对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我们相应地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针对食品生产厂商的建议

1.增强诚信意识

食品生产厂商的生产状况直接关系到食品的质量问题,因此,食品生产厂商应增强诚信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提供安全无害的食品。

2.提高生产技艺和生产率

食品生产厂商应注重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技艺来提高食品价值,降低生产成本,而杜绝采用非法手段对劣质商品进行伪造,通过切实提升自身生产能力来实现较高的利润。

(二)针对消费者的建议

1.增强对伪造商品的判断辨别能力

消费者在实际购买食品的过程中虽然有时难以辨别食品的质量,但对有些过分光鲜的水果或者诸如地沟油、硫磺熏制银耳、化学原料浸泡的食品等通过感觉器官就可以辨识的非安全食品,则要加强对辨别技巧的了解,增强辨别能力,降低购买非安全食品的概率。

2.提高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

当消费者购买了非安全食品时,应及时向政府监管进行检举,增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减少非安全食品的社会危害。

(三)针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建议

1.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政府监管部门应认真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同时完善相关规制,减少人浮于事的现象,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2.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增强对非安全食品的惩罚力度。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民生,政府监管部门应重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认真按照合理的监管程序落实监管,使非安全食品生产厂商无可乘之机。同时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生产厂商,应通过提高罚款、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等方式增强惩罚和打击力度,提高非安全食品生产厂商的机会成本。

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范文2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仪器分析实验;考核;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4-0063-02

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食品质量与安全事件时常发生,消费者对此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食品行业中整个产业链的稳定运行,更加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为此必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整个生产链中各个环节的危害分析和质量控制,包括食品原料收购环节、食品加工环节、食品运输和销售环节。食品分析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所学重要基础课之一,是研究解决食品科学应用领域的重要方法和基本手段,食品分析课程建设在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及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仪器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仪器分析因其高效、便捷、灵敏等特点在食品分析中越来越显著的地位,已逐步成为现代食品分析的重要支柱。因此,针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如何在仪器分析课程教学过程中突出其专业特色是仪器分析实验课程改革的重要任务;如何通过《仪器分析实验》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各种仪器的基本原理以及操作是现如今该课程的重点;如何利用现有的资源提高学生对《仪器分析实验》的学习兴趣也是我们应该一直关注的问题。在《仪器分析实验》教学中,根据学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的就业特点,结合目前专业的发展趋势,我们从优化教学内容,彰显专业特色;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完善考核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申报精品课程,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以下是我们在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优化教学内容,彰显专业特色

《仪器分析》是高校中许多理工科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它涉及化学、食品、环境、生物等多个领域,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理论部分主要是讲授各种仪器的基本原理、部件组成、定性和定量方法等其他内容,学生需要通过做不同的仪器分析实验来进一步了解仪器的构造,检测分析方法的建立过程,实验数据结果如何处理等。仪器分析内容涉及面广、发展迅速、更新快,新的仪器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教师根据仪器课程自身特点同时结合所授学生专业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讲授仪器分析课程中的内容,做到有的放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主要是从化学、生物学和食品科学方面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实践技能进行培养和训练,从我校该专业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来看,毕业生主要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质检部门工作,这些工作岗位对人员的动手能力要求比较高。因此,我们在仪器分析实验教学过程中,非常有必要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而开展研究型实验是提高实验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实验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以与食品质量与安全密切相关的研究型实验为主,选择这些实验目的是让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了对仪器基本原理、部件组成和所选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的理解。比如,使用原子吸收法测定实验室自来水中的钙含量;使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雪碧中的防腐剂;使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白酒中乙醇含量;用液相色谱法测定可乐中的咖啡因等实验。在上述实验中所用的仪器和定量分析方法是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常用的仪器和方法,常被用于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分析。如何突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仪器分析实验课程与其他专业的不同之处是我们在进行课程教学改革中考虑的首要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在选择实验教学内容上,我们密切结合当前社会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上述所有的研究型实验都与他们今后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关系,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参与实验操作的积极性。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根据学院已有的仪器教学设备情况,开设相关实验项目的研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如学习使用紫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利用学院拥有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平台的仪器设备开设演示实验。但对于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仪器,如拉曼光谱仪等,则带领学生到相关仪器室参观学习,并向学生讲授该仪器的基本原理、配件组成、定量方法及主要用途等内容。我校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学生通过参加亲手必做实验、观看教师演示实验、参观学习专业性强的实验这三种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巩固了所学仪器的基本的原理和分析方法,了解到先进分析仪器,开拓了学生的视野,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

三、完善考核方式,调动学习积极性

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学生对仪器分析实验课程的认识。为此我们在《仪器分析实验》课程教学中,改革了考核形式,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将学生做实验的出勤率、预习报告、操作过程表现、实验报告分析等内容纳入考核,改变以往一次性评分方法,将评分工作贯穿于每个实验的整个过程,对学生的每次实验都进行成绩评定,这样一来,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使得每次实验都备受关注,这样将目标考核分解成过程考核,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对仪器分析实验课程的实际掌握情况,符合学校加强应用型和实践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四、申报精品课程,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积极申报校级、市级《仪器分析》精品课程,有利于教学方法的提高、教学改革水平的进一步推进、教学团队建设的提升。在建设精品课程的过程中,可利用建设经费添置一些仪器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创造开设创新型实验的机会。团队中每个成员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录制部分仪器分析实验教学示范课,供学生观看,这样更加有利于学生巩固学习效果,提高对仪器分析实验课的兴趣。

通过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仪器分析实验》课程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了动手实践能力,但教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在今后的教学实践改革中不断积累经验和教训,相信食品质量与安全的专业《仪器分析实验》的教学将越来越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徐斌,董英,姜松.食品专业仪器分析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现代食品科技,2007,(9):98-100.

[2]赵丽娇,钟儒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仪器分析》课程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广西轻工业,2011,(1):136-137.

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范文3

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

1987年底,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公交公司)自筹资金,采用电动、声控技术,自行设计、制作完成了题名为《希望之光》的立体造型大型艺术灯组。原告以此灯组参加了1988年第二届中国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展出,并被自贡市人民政府于同年6月评为一等奖,选送到北京参加了北海公园龙年灯会展出,展出结束后,该灯组运回原告处存放。

1993年以来,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以下简称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许可,将《希望之光》灯组录像镜头自制成电视广告,作为本公司“五星”版霓虹灯产品的广告片,同时在自贡市及市辖区的电视台上播放。该广告片中未指明所用灯组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五星广告公司亦未向自贡公交公司支付报酬。

1994年8月31日,自贡公交公司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为推销自己产品的营利目的,未经本公司许可,也未向本公司支付报酬,擅自将《希望之光》灯组复制在自己的商业广告中,在市、区电视台上长期播放,此行为侵害了本公司对该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法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令五星广告公司承担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答辩称:原告自贡公交公司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美术作品。我公司自制的广告片中,只是录下了原告公开展出的该灯组镜头,灯组名称和作者名称也赫然在目。我公司的这种行为应属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该行为并不侵犯原告对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大型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并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该作品是专门为参加灯会创作的,灯会结束后即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陈列。被告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自制的商业性电视广告中使用《希望之光》美术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2月15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公开向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赔礼道歉。

二、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自贡公交公司损失1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评析

这是一起将他人创作的立体美术作品录制后,制成宣传自己产品的电视广告在电视台上播放所引发的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案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该种作品著作权的确认,公开展出的作品在哪些情况下的使用是“合理使用”。

一、原告创作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其中包括美术作品这种表现形式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项解释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原告采用电动、声控等技术,自行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具有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它属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一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受案法院将该灯组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正确的。

二、被告将《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作成自己的产品电视广告片播放,不属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十)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本案被告使用《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成电视广告片播放,是为自己的产品作宣传,显然不是为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是为了营利目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参展后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不能认定该灯组为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该灯组作品曾在室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而公之于众,应属作品的发表。据此,被告的行为不属该两项规定所指的合理使用的行为,而属侵犯原告灯组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按:通过本案,我们应当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有深刻的理解。

一、关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构成这种合理使用行为,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的他人作品,应当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作品的发表方式多种多样,如本案灯组作品创作完成后,参加灯会展出,即是以将作品设置或者陈列于公共场所而公之于众的方式发表。所以,案涉《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属已发表之作品。其二,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必须符合适当的量的要求,即“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本案被告宣传其产品的电视广告片,是被告的作品,如果其中仅是偶而出现原告的灯组作品,并主要是作为一种客观现场背景,原告作品的出现就不会构成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如果原告作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被告作品中,并是其电视广告片中的主要背景或主要构成素材,则原告作品的出现就构成了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其三,引用的目的限于介绍、评论被引用作品或其他作品,或者为了说明某一问题。本案被告的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灯组作品的录像镜头,不是为了介绍、评论原告的灯组作品及第三人的灯组作品,也不是为了说明展览会活动或原告创作作品的过程等,而是为自己的“五星”牌霓虹灯产品作广告,很容易使人误认灯组作品就是被告的产品作成的,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引用目的的。综上,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作品,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该种合理使用行为的要求,就不能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属该种合理使用行为,被告关于其行为应属此合理使用行为的辩解不成立。

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范文4

关键词: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必要性;路径分析

当今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了极其丰富的物质产品,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已不单是吃得饱,更多的是吃得好,吃得健康。而如今“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各类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引起了上到国家政府,下至普通百姓的高度关注。当代大学生大部分都是住校,离开了父母独自学习和生活,使他们感受到了期盼已久的自由,饮食起居也不再受家长的安排和管束。面对这一转变,他们此时更容易忽视食品安全隐患,消费的随意与自身食品安全常识的缺乏可能会危害到自身健康。

一、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现状调查

1、调查形式和对象

2011年10月,以食品安全问卷形式调查了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大二526名同学。此次调查在征得被调查对象同意的情况下,以不记名的方式进行。发放问卷526份,收回512份,有效问卷492份,有效问卷率为93.5%,有效问卷中女生占71%。

2、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为自制问卷,问卷题目为《关于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问卷调查》,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关注度、学生饮食安全现状、自我评价及改进三方面。

3、调查结果分析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统计可以看出:其一,大学生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饮食选择方面,38%的学生偶尔或从不考虑食品安全因素,只有28%的学生经常主动关注社会当下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其二,大学生目前的饮食安全现状不容乐观。20%的学生经常去校外就餐,其中8%的学生经常、62%的学生偶尔选择路边摊等卫生条件没保障的地点就餐,而且有74%的学生一年内发生过因饮食不当导致的胃痛、腹泻等肠道不适症。其三,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大多数学生愿意接受食品安全教育。78%的学生认为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一般或较为薄弱,67%的学生希望学习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

二、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我国食品安全教育界定为: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以及监管环节中,有目地引导食品安全的参与者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并按照法律规范行为的活动。大学生作为其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经历了从父母衣食住行全权包办到一切需要自理的转变,消费的自由和自身食品安全辨别能力薄弱可能会导致他们忽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另外,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尽快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此举意义深远。

三、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路径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多方的努力,包括政府、学校、食堂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其相应职责,共同努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本文主要探讨高校如何扮演教育者的角色,加强对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1、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6月13日正式启动。高校可以全国食品安全周为契机、以社会食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为主题、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生活中应当如何选购食品、如何科学安排饮食,发生了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是应如何投诉维权等,从而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1]。

2、印发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更强调“自我教育”,体现学生在教育过程的主体作用,重视引导学生自觉地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活动中来。高校可以借鉴上海市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的成功经验[2],根据大学生的特点编写用于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高校版)》,将它作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识。

3、将食品安全教育融入课程教学

课堂教学是学生接受教育最基本、最主要的渠道,本校在食品安全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方面进行了探讨和实践。将食品安全专题纳入到必修课《形势与政策》教学计划中,让学生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常识、了解我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出路有哪些;开设公共选修课《饮食文化与健康》和《化学与食品安全》,通过自主选课让对食品安全和饮食营养感兴趣的学生能接受系统学习,帮助他们树立科学饮食观,以科学的理论和实践指导食物消费。

4、利用第二课堂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要注重形式的灵活性和多样化,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举行学术讲座,通过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加学生的食品安全常识,影响学生的生活饮食习惯;开展知识竞赛,通过竞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从自我做起”的校园氛围,也可使学生在竞赛中增长见识;指导学生主动参与食品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等,让学生充当教育的主体,为社会做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爱萍.从食品安全事件看全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22(12):51-52.

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范文5

【关键词】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教育;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事件层出不穷,为了防止这些事件再次发生,国家也出台了新的《食品安全法》。应运着这样的局势,许多学者开始对食品安全这一话题进行研究。这一话题的研究也就必然会追究到底是谁的责任,因此教育被指证为嫌疑人之一。所以本文就小学生本身存在的问题和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措施做出了阐释。

1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食品安全知识较浅

我们在调查500名小学生当中,有的小学生对食品安全相关概念的概念较模糊,极少部分人认为食品安全并不重要。甚至很多家长都不知道相关概念,比如只有54.46%的家长知道“QS”的概念,有10.89%认为食品与健康有关系,但关系不大。。由此可见他们是多么对于这一方面的知识还有待提高。也由此可以看出他们多么容易受到是问题食品的侵害。

1.2缺乏正确的购买行为

在调查中显示,当问及一般去哪里购买食品时,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超市,有6.7%的同学选择去小卖部,还有0.84%的同学选择去路边摊购买小吃。也就是说100人当中就有6.7人会选择去小卖部购买食品,还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会去路边摊购买食物。而那些选择去路边摊和小卖部的小学生可能还没意识到这个购买地点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在问及选购过程中,你会首先注意哪方面的信息和选择哪类食品时,他们的回答都很专业,66.67%的同学都会选择绿色食品,然而事实是他们眼中的“绿色”就是颜色。只有极其少部分的同学会知道绿色食品的含义。他们在选购时,有82.18%的小学生选择了首先注意“三期”,但事实上,小学生基本都是挑自己喜欢的零食,根本不会看“三期”,甚至有的同学都不会看这些信息。

1.3维权意识较弱

问卷中提及如果遇到问题食品怎么办时,有40.67%的小学生选择自认倒霉,直接丢掉,也有一部分学生(21.80%)会去找店主换另外一份,但1.05%的同学会选择继续食用,还有39.29%的同学会到有关部门去反映这件事。也就是说接近一半的小学生对于问题食品时是无奈的、束手无策的,只能自认倒霉。

2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学校

2.1.1针对性不强我国食品安全教育还是保持原来的道路,主要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以及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但是形式比较单一,多为老师讲解,而且宣传资料多为文字资料,或者只是口头讲诉。一般图文并茂的、浅显易懂的材料比较少,很难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且老师讲解的知识也是不分年龄段的,所以时常有小朋友不理解的现象。

2.1.2学校教育体制不健全近年来,问题食品事件多次发生,不管是“三鹿奶粉”还是“地沟油”,这一件一件的食品安全隐患都直戳我们的脊梁,让我们对食品心生畏惧。所以我们的社会不得不提高防范意识,当然我们的学校也紧密联系社会时政,开展了食品安全的教育。就目前来看,重庆地区大多数学校并未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育体系中,并未开设相关课程。大多数的学校都把这些内容掺杂在了综合实践活动课中或者在朝会、少先队活动中。因此大多老师都是经验之谈,并非专业的老师,对食品安全知识并不是那么擅长。所以也就导致他们讲得较少甚至不讲的情况。

2.2家长

2.2.1家长自身的能力有限家长的文化程度也是影响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的一个重要因素。俗话说得好“家长是孩子学习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文化模式对个体的影响便成为个体以后接受教育的基础。有调查显示,在对孩子食品消费的行为方面,发现家长文化程度不同,和孩子讨论零食利弊话题的频率不同,教育孩子如何选择安全零食的频率也不同,文化程度越高,频率越高,但是总体频率不高。我们调查的304份问卷中,只有49名家长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初中及以下的占了28%左右。所以家长的文化程度较低,可能在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方面比较欠缺。

2.2.2教育频率家长对孩子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和孩子谈论食品的利弊,教孩子如何选择安全食品,教他们面对问题视频后如何维权等等。但有的家长总是以工作忙为理由,缺乏对孩子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有的家长比较有心,专门讲解,而且还找来一些相关图像资料。但据调查显示,家长对孩子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的频率不高。

2.3社会

2.3.1缺乏专门的食品安全教育机构李书国认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常识普及教育是塔基,创新型研究人才教育是塔尖,形成系统的食品安全教育体系。但在我国消费者缺乏了解相应的渠道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以前也有大量的部门都开展了相关活动,花费了财力、物力、精力,但效果甚微,这种分散作战的教育效果

2.3.2食品安全教育纸上谈兵近几年,问题食品一次又一次的拉响警报,大多数的人员开始为食品安全开始担忧,人们也开始将食品安全这一话题提到饭桌上,使其成为热门话题,加之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也表示了政府一方的决心。这也就意味着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然而在人们的口中,往往谈论的是“三聚氰胺毒奶粉”、“僵尸肉”、“地沟油”、“染色馒头”等等这些已经发生的问题食品事件,也在谈论产生这些事件的原因,还有抨击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无能与腐败。但是很少有人谈论如何防止问题食品的再度发生,更少的人会想到食品安全教育这一重大问题。食品安全教育不仅能使人们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升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辨析能力,也能够监督完善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促使食品安全稳定健康的发展。总体来说,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较多,但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研究相对较少。国民并未将纲要落实到行动上,还处于纸上谈兵或者流于形式化。

3应对措施

3.1学校

3.1.1开设专门的食品安全选修课在2001年,食品安全专业在我国首次开设,但对象是高校的学生。而作为小学生,缺乏这样一门课程。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当地的特色,开发地方课程。比如涪陵盛产榨菜,当地学校就可以以榨菜为主题,开展综合实践课程。了解榨菜种植过程,与当地榨菜生产商联系,参与制造榨菜过程,以及后续的包装等过程,学生参与整个种植、生产、包装等过程,了解相关程序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3.1.2经常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学校可以开展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活动,第一开展“食品安全月”,这段时间期间利用宣传栏、电视、广播、黑板报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比如如何购买零食,如何鉴别实物的好坏,以及宣传相关条例,比如《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等;第二开展“最爱厨房”,每周有一次课时间专供学生自己做饭,学生自己从家里带食物,由老师负责教如何做,如何鉴定食物的生熟等等;第三“食品安全我知道”的竞答游戏,在游戏中普及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态度和正确行为;第四举办“专家支招”讲座,学校请一些有关食品安全教育方面的专家,讲解简单的基础的食品相关知识。这些活动都有利于小学生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对基础的食品安全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能正确购买食品和鉴定食品的好坏并知道如何维权。

3.1.3家校合作家庭与学校是学生最主要的两个生活世界。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发挥家庭和学校各自的独特影响,还需要实现这两个生活世界的沟通与协调。同样的在食品安全方面,家长和学校也需要紧密合作。比如学校可以开展有关食品的亲子活动。在活动中学习,也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另外在学校老师教授的食品安全知识也可以传到家长群里,与家长全面互动,努力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这样家长也能正确的教育食品安全知识。

3.2家长

3.2.1拓展知识面家长的知识面和知识水平对孩子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现在有些家长只重视孩子的衣、食,不注意知识的影响,而当代孩子知识面广,求知欲强,促使大人必须用自己的文化知识引导孩子。家长只有提高自己的知识面才能有效的回答孩子提出的有关问题。家长提高知识面的方法主要是自学,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权威文章,利用网络查阅资料,常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新闻,增加食品安全知识。

3.2.2开展亲子活动家长在家里可以和孩子多交流食品安全知识,比如经常提醒孩子怎样购买食品,经常带孩子去正规场所购买食品,教孩子如何鉴别食物好坏,一起看食品食品,也开展一些列的亲子游戏,比如卡片游戏,竞答游戏。

3.3社会

3.3.1社区集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社区是居民比较集中的地方,社区不仅仅只是关注居民的生活,还应该承担起宣传的职责,为居民集中学习提供一个场所,学习的主要方式包括播放有关食品的视频,由社区的宣传人员学习深层次的食品安全知识,为大家讲解。

3.3.2落实政策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出台,被誉为“史上最严法律”,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国家首次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这一战略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再次提升。国家从法律和战略角度为我们引航,重庆市也在2016年1月20日召开了“食品安全,法制与科技同行”的论坛。既然国家在努力,市区县在努力,我们也应该努力,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实施战略,落实政策。商家在生产上严格依照国家标准选取安全的原材料,安全投放辅助剂,改善生产环境。销售商不违规作假,从正规商家进货。消费者正确选取安全食品,对于不法商家要举报,有关部们要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整治不合格厂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食品从原材料生产、加工,到储藏、运输,直至销售,只要这些环节上的的每一位参与者都能不谋取私利,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投放,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消费者也能积极举报,正确维权,那么食品质量也能得到提高,我们就不那么容易暴露于问题食品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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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谭小春.父母文化程度及地位对儿童参与体育行为的影响研究[D].南宁:广西师范学院,2011.

[3]周敏,漆光紫.百色市右江区城区小学生家长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的现况调查[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13(06).

[4]李书国,李雪梅.食品安全之内涵及我国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建构[J].食品与药品,2005,17(12A).

[5]郭雨,叶良军.我国食品安全教育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宿州学院学报,20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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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德忠.浅谈家长对孩子心理因素的影响及培养[A],96全国优生科学大会大会学术讲演与大会论文摘要汇编[C].1996.

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范文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聚餐的管理,防止发生群体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流行,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深刻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由于农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存放设施简陋,特别是农村红白大事的操办,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乡镇(街道办)、村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选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做好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管工作。要教育辖区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破除陈规陋习,坚持红白大事从简办理,移风易俗,从源头上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切实加强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落实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做好辖区农村群体聚餐报告登记工作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

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农村群体聚餐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村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严格落实厨师健康管理制度,负责农村群体聚餐的报告登记,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农村群体聚餐登记,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

农村群体聚餐的主办者(承办者)以及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于举办群体聚餐活动拒不申报登记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未按要求申报登记的主办者和承办厨师承担。

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及其原料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农村群体聚餐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建立农村群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村委会要向村民公布宣传农村群体聚餐申报事项。农村群体聚餐的举办者或承办者应提前3天或决定举办群体聚餐时向村委会报告,3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告,5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向市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接到报告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聚餐时间、地点、人数进行登记,并提供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

2、建立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乡村厨师的管理,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乡村厨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落实群体聚餐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制度。300人以下的群体聚餐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到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群体聚餐由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5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由市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指派监督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群体聚餐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原料储存、清洗整理、烹调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应相对分区,做到生熟分开。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要进行清洗和消毒。

5、建立群体聚餐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农村群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并索取购物凭证。使用自产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农村群体聚餐现场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禁止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烹调食品。农村群体聚餐每餐应按照品种留样,盛放于洁净的密闭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不少于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三)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群体聚餐卫生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破除陈规陋习,促使群体聚餐主办者提高自主申报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