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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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处理制度

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范文1

一次性塑料口杯

医疗垃圾病毒的危害性是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在国际上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已被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转移的《巴尔赛公约》条款之中,我国也将其列入《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也于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目前,我国有不少医疗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处理仍不够重视,导致医疗垃圾的泛滥。据《华商报》报道,目前在西安,一些小型加工厂通过各种不法渠道将回收来的一次性输液器、塑料瓶、一次性口杯、,经过简单处理,便生产出一袋袋的塑料颗粒。然后将这些塑料颗粒运往各地,大部分用来生产一次性食品袋,还有部分则被掺进聚丙烯废料里,变成生产一次性塑料口杯的“黄金原料”。

在这里,这些医疗垃圾瞬间“焕然一新”,变成了外人根本无法看出究竟的化工原料。

据了解,目前一吨聚丙烯粉料要11000多元,而掺入白色塑料颗粒(俗称白丙)以及回收塑料口杯粉碎后的旧料还不到5000元一吨。由于聚丙烯粉料价格上涨,原本地下生产的一次性塑料口杯,目前更是节约成本用旧料生产。生产净利润在每吨千元左右。可以说,没有旧料,塑料口杯厂单纯使用聚丙烯粉料根本难以生存。

毫不夸张地说,医疗垃圾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香油瓶曾是医院用过的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瓶;医疗垃圾制成了透明肩带、纯净水桶和食品包装袋;纱布、绷带、带血棉球重新制成了棉球;医疗垃圾致使儿童毁容、医疗废弃石膏被用去做了豆腐……

医疗垃圾管理

要从源头遏制

医疗垃圾往往使病人旧病未去新病又来,不仅给其身体带来极大的危害,在精神上也造成了极大的创伤。人们谈虎色变,医疗垃圾之害大有“猛于虎”的样子。

医疗垃圾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又是各种疾病的传染源。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二次使用,等于把各种病菌直接注入病人的身体里,病人有可能感染上各种疾病,危害巨大。

尽管从总数来说,有问题的医疗器械是极少数,但对于一条生命来说,一支不洁的一次性注射器也许就能毁了他的全部;医疗器械是用来救死扶伤的,一旦其成为生命的杀手,也就是公众对其产生信任危机的时候,这才是真正危险的。因此,对于医疗垃圾的危害性,应该是怎么估计都不过分,怎么喊打也不过分。所以,医务人员应从自身做起,从源头遏制医疗垃圾流入市场。

陕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陈学文指出,目前医疗垃圾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源头在医院,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们要求各医院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展开自查,摸清流向,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纠正。

个体诊所里的医疗垃圾

回收难

目前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回收的执行情况很难达到全面彻底。个体诊所数量多,分布散乱,逐个诊所进行回收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其次,这些小型个体诊所往往散布在狭小的巷子里,回收车辆难以驶入,也是回收难以全面开展的一个原因。至于那些非法个体诊所,回收的困难就更大了。

据调查,某市目前存在的非法医疗机构达数千家之多,每天产生的垃圾约10吨,每月将有300吨,全年就可达到约1200吨。这些医疗垃圾没有经专门的处理,大部分与普通的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常规处理。更为严重的是:一是注射器、输液器等类的用玻璃或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废弃器械被不法分子回收利用,或经加工后又以低廉的价格卖给非法诊所重新使用;二是纱布、棉花、敷料等类的废弃物被捡破烂者卖给黑心棉一类的地下加工厂,经过简单处理后制成棉衣棉被后流回市场;三是非法医疗机构将药瓶、器皿等类废弃物卖给拾荒人员,未经严格处理就改变用途用以填装其它物品等。

医疗垃圾残留及衍生的大量病菌是十分有害有毒的物质,处理不当的话很容易引起各种疾病的传播和蔓延。解决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为此,有关专家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做好医疗垃圾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医疗垃圾监管责任制。同时应加大对基层“黑”诊所查处力度,加大废品回收站非法回收医疗垃圾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医疗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管力度;对全市集中处理的医疗垃圾处理场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要充分意识到医疗垃圾处理场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以及老百姓对医疗垃圾场建设安全问题的担忧,切实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并适当做好宣传,解除恐惧心理,让老百姓放心。

随意处理医疗垃圾

将受严惩

西安市卫生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同“西安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合同,按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处置中心”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非法转让、买卖和遗弃医疗废物;不允许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不允许交由非环保部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医疗垃圾要专人负责、严格消毒、分类收集、定点存放、集中处置、统一销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严把出口关,坚决杜绝医疗垃圾流向社会;固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人员培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哪个单位发生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负责人强调,凡不按相关规定回收处理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将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追究院长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垃圾处理应建立

长效解决机制

SARS疫情发生以来,医疗垃圾的处理不仅成为各家医院迫在眉睫的难题,也日益引起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极大关注。日前,有人就医疗垃圾处理问题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言,需尽快建立起医疗垃圾处理长效解决机制。

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不同于生活垃圾,应慎重实行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强调政府的严密监控制约,否则将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伤害。医疗垃圾的处理,从国际到国内,已经出现多起伤害事件和环境公害事件。如伦敦的“死云事件”,日本的“水俣病事件”等,台湾曾经有79%的海滩被医疗垃圾污染。正因为问题的严重,世界各国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基本采取行政性管理,制定严格的五联单制度和严厉的处罚措施,即:专用容器收集、收运司机当面过镑填单、专门封闭冷藏运到处理厂过磅填单、进贮藏室过磅填单、出贮藏室进焚烧炉过磅填单、汇总到环保行政部门后回单给卫生部门。如果中间某个环节出现遗失、发生泄漏,将按杀人罪论处。因此这是一项责任性很强,属于公共安全管理的问题,不应由私人公司来替代行政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医疗垃圾应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但是,全国各地医疗垃圾的操作运行部门却是“多龙治水”,分属于卫生、环保、城建、市政环卫等不同职能部门,甚至私营企业。就北京市而言,“非典”疫情发生前,医疗垃圾处理运营由卫生局主管,交给某个公司来做。“非典”疫情发生后,市政府做了协调,临时转由市政管委会分管。国家有关部门应系统协调,改变目前管理体制不顺的局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监管,并明确细化环保部门对该项工作的管理职能和操作流程,保证在工作中有法可依,使医疗垃圾的处理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台后,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未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造成各地有法不依、难于执行的局面,从而产生一系列实际问题。如有的小医院,暗中收回利用一次性输液管和针头;也有不法商贩,将未经彻底消毒和毁形的医疗垃圾,重新制成其他用品。正是这些不法行为,使得由医疗垃圾引发的危害健康事故频频发生。

就医疗垃圾的系统管理而言,应由国家环保局牵头,在国家层面上制定有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理、消毒和系统管理规范制度,并尽快制定出“医疗垃圾处理技术和污染防治的标准”。

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施“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12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区的垃圾收集、运输网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征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覆盖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城市餐厨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机制。各县、区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到2015年,全市(市区除外)共需配备县(区)、镇(办)、村三级清运、保洁人员约11000人。全市34个镇(办)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至少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辆,以满足区域垃圾转运的需要。全市村庄(组)要按照各自的实际,建设两个以上的标准垃圾收集点(池)。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宇能热电公司要立足目前的处理能力,加大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适时进行产能的调整,以满足全市城镇(宿永路以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等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边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濉溪县南部的双堆、南坪、孙疃、五沟、韩村、临涣和烈山区临海童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等镇(办),可依托临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和石台镇等镇(办),适时调整生活垃圾转运线路,选择适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学习借鉴省内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排放登记管理制度,2015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设立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工作,协调管理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规范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各县、区要根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可行的征收方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拓展征收面,提高征收率,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要建立垃圾处理费“收支两条线”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节,严禁挪作他用。

(四)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体制。城区范围内的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环卫管理体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转运工作。市、县(区)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农村的环卫作业体制要采用镇(办)、村与农村保洁人员以承包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农村保洁人员可以采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优先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军烈属、伤残军人、特困户、低保户中选择。

(五)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审计、商务、环保、物价、规划、市容、招标、地税、供水公司和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解决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关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按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并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工作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乡垃圾管理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垃圾转运量的县、区给予补贴,超额部分每吨补贴25—30元。对财政、地税、市容、卫生、招标、商务、供水等7家市直征收主体和各县区政府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进行明确,合理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达标。宇能热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处理工艺流程,确保进场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加大对处理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处理企业进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适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补贴数额进行认真核准,及时拨付处理补贴费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运转正常。

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范文3

一、征收范围

凡在**县城区范围内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村)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收购)货物的摊(货)主;新建、扩建、改建、拆迁、装修、维修等建设单位(业主)均应按照规定交纳城市垃圾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及征收办法

1、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1)常住居民按每户7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户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费另按标准计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费;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户,经县环卫站核定户数,由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缴纳。(下同)

(2)暂住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标准计收,由用人单位(业主)或房屋出租的单位、出租户负责到指定的收费处交纳。暂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计收,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办公间数每间3元/月标准计收(其他项产生的垃圾另按收费标准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间数与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各单位在当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费处一次清全年应交的垃圾处理费。

3、餐饮娱乐业、家禽饲养、屠宰加工业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以箩计收,每箩3.3元/次(一箩为25公斤,不足半箩(12.5公斤)的减半收费,半箩以上按一箩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由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4、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企业门面、个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的商铺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经营铺面(店面)面积计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计收;51—100㎡(含100㎡)按0.48/㎡·月计收;101㎡以上采取协商核定计收。以上计收标准经县环卫站核定,由经营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铺面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5、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店)、医疗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床位计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馆娱乐业和医疗垃圾),经县环卫站核定,由单位或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6、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摊(点)计收,每摊(点)1.00—2.00元/天(具体由县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经营数量达1吨以上的按5.00元/吨·天计收,由县环卫站每天派员收取。

7、长、短途客车,各种进城务工车辆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法:长、短客车按实际核准载客每座位1元/月计收;各种进城务工车辆按10元/月·辆计收;费用由车主支付,经县环卫站与车主核定座位数,委托各运输企业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

8、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医疗、固体废物)、厂矿、村(屯)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吨计收,委托县环卫站清运的按80元/吨计收,自运的按50元/吨计收。

9、单位和个人委托县环卫站清扫保洁单位内(外)部卫生责任区和个人场(所)地的,按0.5元/㎡·月计收。

10、建筑场地、交通事故、运输等遗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冲洗,按5.00元/㎡·次计收,超过50㎡以上的可与县环卫站协商计收。

11、自配垃圾桶的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桶240.00元/月计收(每桶容量0.28m3,重量100公斤)由县环卫站每天派车清运一次,经县环卫站与单位确定桶数,单位按月到指定收费处缴纳。

12、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县环卫站与发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

13、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1)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20元/吨(不含装车费用)。

(2)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定在建设工程申报新建、扩建、改建、拆迁、装修、维修等时在县建设局统一按收费标准征收。

(3)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核算:

建筑垃圾产生量=基础实际产生量+(基础以上的建筑面积×0.087吨/平方米)+(拆除旧房面积×0.5吨/平方米);

吨位折算:二类土按1.65吨/立方米,三类土按1.90吨/立方米,四类土按1.95吨/立方米;

劈山、回填计算:按红线图上原标高与现标高的差距,结合面积计算。

三、减免对象

1、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按80元/吨或240元/月·桶,减半收取。

2、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按每户5元/月计收。

3、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垃圾处理费按实际征收的85%计收。

4、五保户、烈属户、孤寡老人免交垃圾处理费。

5、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持《下岗证》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低保户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残疾人持《残疾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下岗证》或《失业证》和《户口簿》,五保户、孤寡老人持《社区居委会证明》,烈属持县民政局出据证明,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准后,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到县建设局审批;经县建设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征或免征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征收;县建设局每年12月20日-30日审批一次。

四、收费管理

1、县建设局是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的主管部门,县环卫站具体负责实施征收工作。

2、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实行亮证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收费票据。

3、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当全额上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县建设局、环卫站会同有关部门对垃圾处理的各种作业服务的实际费用和编制预算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请县财政局审批拨款。

五、法律责任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催缴。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按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给予处罚,并依法催缴。

县物价、财政、审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范文4

一、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通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了有效处理和利用,乱堆乱放乱丢垃圾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过去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现象不复存在,农户庭院布置更加合理,家家饮上了清洁卫生水,用上了设施配套的厨房、浴室和卫生厕所,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风貌。

(二)促进了新农村建设。通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广大农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生活、生态环境的变化,激起了他们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和追求社会主义新生活的欲望,激发了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热情,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通过清洁工程政策的宣传和垃圾处理的培训,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村民的环保意识、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清洁工程理事会民主理事、积极运作,基层干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村民的规划参与权、自我管理权得到全面保证。现在全县干群关系良好、农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从完善机制入手,着力把清洁工程摆上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

1、加强领导,规范各项制度。一是建立挂点帮扶制度。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实行副县级以上领导和乡镇领导挂点,部门单位帮扶,其它干部包村负责制。各乡镇、村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县里已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县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洁员工作职责》、《环境保洁村规民约》和文明卫生户创评等一系列文件与制度。在县内几条主干道以及新农村建设点,新建了一批垃圾处理系统。各乡镇集镇、卫生院和农村中小学纳入了农村垃圾处理系统规划范畴。大多数自然村都成立了理事会,制定了村规民约、理事会职责、保洁员职责等。三是完善推广垃圾处理操作模式。完善了“3加5”垃圾处理工作模式,在村级建立了70多个垃圾处理系统,指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达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标准,养成“人人不乱丢垃圾,时时注意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通过机制的完善,健全了县、乡、村、点四级垃圾处理工作网络,实现了县有领导小组、乡镇有环卫所、村有垃圾处理设施、点有保洁员。

2、多元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我们采取对上争取一点、财政补助一点、村收入抽出一点、动员社会捐助一点的方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确保更多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工程。今年全县共筹措资金400万元用于环卫设施的建设、保洁员工资报酬和清垃圾、清污染、清路障等开支。同时,各乡镇场年初都已将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彭高镇、福田镇等乡镇都已安排近百万元清洁工程专项资金,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以营造宜居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处理

1、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发动。为使农村清洁工程顺利实施,我们利用举办培训班、印制操作手册、张贴标语、发放致农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垃圾的危害性和垃圾处理的重要性,转变群众观念,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今年全县共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万余份,门前三包责任书4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80余车次,悬挂横幅126条,制作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栏2000多个,书写标语2500余条,召开了多次农村清洁工程题会。通过广泛宣传,转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了农户的环保意识。

2、突出重点,抓好典型示范。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为重点,全县打造了一批以边塘、南源、新益等为代表的村容整洁、生态秀美、和谐文明的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重点整治了319线、上万线、福东公路等几条主干道,以点带面,起到了示范效应。抓好了重点人群的教育,以家庭主妇、中小学生、老年协会、村理事会、保洁员为重点对象,召开家庭主妇会议,宣讲五种垃圾分类常识及处理方法,发挥老年协会和村理事会作用,对农户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卫生评比。在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卫生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在抓好典型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挥老协会员作用。农民的事情要让农民自己作主,充分发挥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如在福田镇大宇村,全村有老协会员112名,每5名会员分成一组,负责全村22个小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全村形成了农村清洁工程的长效机制。二是抓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搞好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分类是关键。在福田镇明山村,农村生活垃圾做到不出村,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单和垃圾分类桶,在村庄显眼处书写宣传标语,成立了理事会和保洁队伍,由村委会主任专门负责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其它村干部实行分片包干,目前该村形成了村庄整洁、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市委农工部还组织了该村张水华书记到全市各县区进行宣讲。另外,赤山镇楼下村给每家每户发放一个菜篮、一些玻璃杯和分类袋,要求生活垃圾明确分类,实行垃圾减量,逐步减少了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杯的使用。三是实行保洁员轮值制度。在农村清洁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在借鉴别人经验的同时,也引导各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做法。在桐木镇杨坊村岳王庙自然村,根据村民的意愿,引导农户自觉轮流值日保洁,户户都是保洁员,每户除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外,各自还实行门前三包,公共卫生实行轮流保洁,这样既不要聘请保洁员,也解决了保洁费用问题。四是抓好了重点集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彭高镇开展了“清洁彭高”活动,成为了全县的示范乡镇。在桐木镇、福田镇、南源街等集镇,居民生活垃圾都做到了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净化了集镇环境。

(三)坚持以长效管理为保障,努力提高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卫生保洁员的管理。保洁员优先从有劳动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低保户中选择,保洁员上岗前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内容为垃圾如何分类、废品销售、垃圾焚烧、建筑垃圾堆处理和填埋场污水处理等,使每个保洁员都能按无害化标准处理垃圾。明确了卫生保洁员工作职责,要求保洁员对各自保洁片区做到“四无四净”(即无积水、无杂物杂草、无瓜果皮壳、无人畜粪;路面净、路沿净、绿化带净、房前屋后净),保洁员同时要督促各自片区村民做好保洁与绿化日常管护,共同呵护美丽环境。建立了保洁员工资“一卡通”,各村保洁员工资由县统筹安排,月工资原则上1000元。根据行政村和乡镇场对保洁员平时工作成效检查情况,并结合县清洁办月检查情况发放工资,打入工资卡,确保工资按月及时发放到位,提高了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理事会的管理。建立健全了清洁工程理事会,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日常行为,引导和监督村民美化环境,净化家园。理事会推行“一天一监查、一周一评比、一月一公示”制度,监督管理保洁员的日常工作,对履责好的农户,给予通报表扬和张贴“清洁户”标牌,对不履行义务,违反保洁规定的农户,给予公示批评。

三是整合部门间的工作合力。县清洁办负责工作牵头和日常管理;城建部门负责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编制农村垃圾处理规划;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改厕、改厨、改栏工作和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垃圾的指导;教育部门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卫生环保教育;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污染源普查,提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标准;供销部门做好可回收利用垃圾的收购工作,做好废旧电池、电子产品等的定点收集收购,建立覆盖全县范围的收购网络。这样通过部门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虽然我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群众卫生意识较淡薄,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农户还未对垃圾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影响工作成效;长效管理机制还有待健全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科学分析存在不足,以提高村民环保意识为基础,以改变脏乱差状况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的轨道。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继续通过电视、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在公共场所显眼处树立固定宣传标志牌,开展文明庭院等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的清洁卫生意识和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逐步形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

2、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奖惩措施。督查工作坚持做到“三结合”。即采取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乡镇、各建设村点督查力度,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责任,不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与农业有关项目。

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全民参与、规范提高”的思路,积极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我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规划、先行启动、分批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年9月,第一批先行启动镇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年3月底前实现镇区和村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启动其余各镇工作,年9月底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全覆盖并规范运行,在全县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规范处置”,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不断改善,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遵循布局合理、分类实施、经济适用的原则,大力开展以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分类站、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以及封闭式垃圾桶、垃圾转运车等设施配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户一桶(封闭式垃圾桶)、一组一车(手推式垃圾清运保洁车)、一村两箱(垃圾箱)、一镇一车(垃圾转运车)”的要求。统筹考虑各镇、村区位条件、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和规模,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次设计、分步实施。同时,加强对已建成环卫基础设施的规范化管理,特别对已建成投运的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要建立运行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技术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规范、正常运行。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各镇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环境卫生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人员,落实日常清扫保洁责任,严格清扫保洁标准,加强日常清扫保洁督促管理,确保清扫清运两不误,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全天候保洁。要大力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特别是农药瓶、废电池及农村医疗废弃物等有害垃圾,必须与其他生活垃圾隔离存放。

(三)严格垃圾处理程序。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户分类”,即各户按照可利用、不可利用、有害和无害垃圾进行分类。“村收集”,即各村配置适用垃圾箱,定时收集本村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镇转运”,即各镇负责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县垃圾填埋场。“县处理”,即由县环卫局负责对运送至县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县环卫局和各镇在垃圾清运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清运车辆遮盖制度,杜绝抛撒遗漏垃圾、污染路面等现象;科学制定垃圾清运车作业路线,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和清运频次,妥善做好垃圾清运车辆的管理、维护,确保所有垃圾清运车辆正常运行。

(四)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制度。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垃圾简易分类、垃圾集中处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督查考评等制度,明确垃圾分类回收办法、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责任和保洁员职责及报酬,使每个村都做到环卫设施功能完备、保洁员尽心尽力、经费来源稳定、管理措施严密、垃圾处理网络完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有章可依、长效治理。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卫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任务督办、考核评比等工作。各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村要设立管理站,设专人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实现全县预期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监管,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注重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实效性、彻底性和长期性,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全面宣传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宽松的环境。要教育引导农民培养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引导农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并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卫生清洁户评选等活动,使“人人关心生态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成为自觉行动。要引导农民加强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镇村干部、农村党员的作用,由理事会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

(三)强化资金保障。垃圾处理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维护运行、垃圾处理等项目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垃圾压缩中转站用地、建设、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和向上争取资金解决。各镇垃圾收集运输车争取农村环保项目资金支持解决,规范化处置日常运行由各镇负责。村内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用工,由本村村民投工投劳解决,保洁员的工资报酬及村内垃圾清扫清运等工具的购置费用,通过村集体经济筹措和县财政补助等办法妥善解决。中转站以上的运行由县环卫局负责,费用由县财政负担,验收合格后进行总结奖励。国省县道路和镇村道路沿线环境保洁,分别由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镇负责。提倡对农村企业、经营户按垃圾量或人数,采取有偿服务机制进行收费。

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范文6

关键字: 城市垃圾、 垃圾处理、垃圾处理方法

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固体废弃物(MSW)制造者。2004年,仅中国的城市地区就产生了大约19,000万吨城市固体废弃物,到2030年,该数量预计增长为至少48,000万吨。一方面城市垃圾对大气、水和土壤的持续性污染和对居民健康的威胁已经成为了城市发展的一大公害。另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年产1.5亿吨的城市垃圾中,被丢弃的"可再生资源"价值高达250亿元。目前中国真正符合国家环境控制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有50.8%左右。其余49.2%的有害垃圾直接进入环境。垃圾问题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我国垃圾行业的许多问题其实是管理问题.必须以法律、制度介入垃圾管理工作,以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一、我国垃圾处理的现状及问题

第一,垃圾分类意识薄弱。我国公众垃圾分类的意识普遍薄弱,一般城市的垃圾桶只有绿色和黄色,个别经济发达城市垃圾桶会有三到四个颜色。我国城市居民环保意识偏低,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有难度。有的城市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但成效不显著,相当一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不高;有的城市则根本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普通垃圾中混合收集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废电池、医疗垃圾等,这些有害物质进入垃圾处理场,增大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也降低了可用于堆肥的有机物质的资源化价值。

第二,市场机制的欠缺。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门承担,而且经费来源单一,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缺乏有效地市场机制,这样就会导致政府的负担越来越大,就会出现地方财政不足,垃圾处理不好,怨气四起。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但在治理理念上存在偏差,不仅与日趋严峻的垃圾处理难题不相适应,且直接影响到垃圾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重末端处置,轻源头减量;2)重技术装备,轻公共管理;3)重眼前矛盾,轻长远规划;4)重政府主导,轻全民参与。

第三,处理的设施和技术落后。截至2010年,全国654个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1.57亿t,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67座,处理能力为35.6万t/d,实际集中处理量约为1.12亿t/d,集中处理率约为71.3%。我国每年仍有近5000万t生活垃圾没有处理,致使个别地方垃圾污染触目惊心,政府力不从心,处理有名无实。近10年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总的发展趋势为,填埋处理能力稳中有降,焚烧处理能力持续增长,堆肥处理能力逐年萎缩。填埋方式具有占用大量土地选址困难,而且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二、国外垃圾处理的经验

在垃圾处理方面,日本和美国等国家做的比较成功。首先,日本垃圾分类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分类精细,回收及时。最大分类有可燃物、不可燃物、资源类、粗大类,有害类,这几类再细分为若干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又可分为孙项目,以此类推。横滨市把垃圾类别由原来的五类更细分为十类,并给每个市民发了长达27页的手册,其条款有518项之多。在回收方面,有的社区摆放着一排分类垃圾箱,有的没有垃圾箱而是规定在每周特定时间把特定垃圾袋放在特定地点,由专人及时拉走。如在东京都港区,每周三、六上午收可燃垃圾,周一上午收不可燃垃圾,周二上午收资源垃圾。很多社区规定早8点之前扔垃圾,有的则放宽到中午,但都是当天就拉走,不致污染环境或引来害虫和乌鸦。二是管理到位,措施得当。三是人人自觉,认真细致。四是废物利用,节能环保。其次,美国垃圾回收作为一种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许多发达国家,回收产业正在全国产业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以美国3个城市巴尔的摩、华盛顿和里奇蒙为例,过去回收垃圾每处理1吨需要花40美元,分类处理以后,这些回收的垃圾在1995年就创造了5100个就业机会。在美国这3个城市只是很小的一个地区,其垃圾回收不仅节约了处理垃圾的费用,而且创造了5亿美元的财富。政府为垃圾分类提供了各种便利的条件,除了在街道两旁设立分类垃圾桶以外,每个社区都定期派专人负责清运各户分类出的垃圾。再次,在澳大利亚,一般人家的院子里,都会有三个深绿色大塑料垃圾桶,盖子的颜色分别为红、黄、绿。绿盖子的桶里,放清理花园时剪下来的草、树叶、花等;黄盖子的桶里,则放可回收资源,包括塑料瓶、玻璃瓶等。

三、中国城市垃圾处理的对策

(一)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丰富公众垃圾回收利用知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校园开展环保道德教育,向青少年宣传垃圾回收利用的知识,通过青少年环保意识的提高来带动整个家庭、社会的提高。二是利用媒体将垃圾分类制定、收费方式、环保监督等知识广泛地介绍给公众,利用公益广告等生动形象地形式,时刻提醒人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或是监督他人的行为,使环保意识由教育强化成一种习惯,从而使环保参与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三是政府可利用社区宣传、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教育宣传,全面提高公众的参与城市垃圾管理的法律意识,对于年纪较大文化水平不高的老年人可以集中培训的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必要性,教授垃圾分类知识。四是有关部门加强培训力度,将培训的范围不仅局限于社区等常住人口,特别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垃圾分类回收知识的培训。

(二)扶持和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和行业组织的发展,发挥他们"环境监督人"的作用。只有每一个公民从自身做起,身体力行,才能真正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才能真正的促进我国垃圾污染防治事业的发展。行业组织在包装的分类标示方面,要求生产商对包装等垃圾标注明显的分类,如"该类包装可回收,请放入绿色垃圾桶"等,也可以直接用颜色表明垃圾应放入的垃圾桶颜色。同时垃圾桶等配套设施上跟上。

(三)引入市场机制。一是在政策上政府做好城市垃圾处理的引导,鼓励各种渠道的资本进入,并在税收等方面给减免。我们可以对城市垃圾的管理采用多种模式。投资市场收益的稳定,投资渠道的畅通,有效地吸引了各方投资者,投资方式必定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各种经济实体,各种专业门类汇集,带来了大量的资金、信息、技术,解决了政府资金短缺,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又直接推动垃圾管理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利用能源。法国的SYCTOM正是采用各专业企业强强联合的一个组织,在该组织内各项资源互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由于是企业大联合,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地减少了各种不必要的环节、手续,提高了效率。二是实施垃圾收费制度。根据国外城市垃圾收费的经验,结合我国城市居住区特点,现阶段我国城市居民区生活垃圾收费首先需要收取固定成本部分,按照水、电或者房屋面积等其他载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且要规定减免对象,对于向民政部门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低收入居民户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属、五保户、特殊困难户等,经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后,凭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领取证、低保证、五老证及遗孀定补证、救济定补证,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经相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给予减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