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演练整改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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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演练整改意见

消防演练整改意见范文1

一、机构健全,安全意识强

我校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细化工作目标。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现消防工作群防群治,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二、注重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我校根据学校实际,建立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安全用油、用气、用火、用电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增强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及时开展消防演练。在11月份,学校开展了“四个能力”的培训,学校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进行了消防逃生演练。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校会、班会多次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整改,排除隐患

以深入开展学校各部门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为主线,以学校各部门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定期检查学校教学楼、各功能室的用电情况,避免由于用电引起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召开防火专门会议,采取加强防火法制建设,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从人抓起、严格清查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安全漏洞,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清查工作

消防演练整改意见范文2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不断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文广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1)各文化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等现象;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2)文物保护单位:是否配备灭火器、消防水缸、消防砂、铁锹等消防器材设施;线路安装是否规范,电线要采用钢芯绝缘导线穿管架设,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内私拉乱拉电线,不得将电线直接设于可燃构建之上;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现象,不得使用电炉,取暖气、电加热器等电器,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堆放柴草、木料和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品,须指定远离古建筑物的焚烧点,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是否悬挂禁烟标志;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是否落实。

(3)各文化经营场所应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突出重点进行自我整治,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严肃追究火灾隐患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根据“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为动员宣传、排查整治、验收评比三个阶段:

(一)动员宣传阶段(8月25日—9月5日)

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积极投入到此次活动中来。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5日—9月30日)

检查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案。

(三)验收评比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采取现场抽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对系统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并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文广局局领导亲自抓,全面动员,全力推进,确实落实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各文化单位、文化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演练整改意见范文3

一、加强领导,及时布置,保证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

5月10日,镇主要负责人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原文传达省市领导批示和文件,传达县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突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要求各职能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查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小微餐饮、燃气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具体工作由镇安监站、建设办、派出所、市监所、食药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分管领导何东亮同志牵头。

二、分领域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照“问题”消除隐患

1、有限空间领域:全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共计14家,其中铸造企业2家、大米厂7家、家具生产企业4家,制罐厂一家,重点检查各企业人员学习培训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安全隐患排查及台账情况,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主要涉及问题有制度、规程不完善、相关电气开关未设置防爆开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风险点辨识不清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镇安监站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2、小微餐饮、燃气安全:对全镇9家燃气经营点、40余家小微餐饮、8家酒店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对燃气使用、饮食卫生及住宿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专项检查,期间共排查整改隐患12处,切实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粉尘涉爆:对全镇11家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排查,其中涉及4家家俱生产企业、7家食品加工企业,重点对各企业培训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隐患排查及台账情况,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主要涉及问题有制度、规程不完善、相关粉尘清扫制度未健全,清扫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风险点辨识不清等问题等重点路段进行安全检查,期间共排查隐患5处,并现场处置整改完毕。

4、烟花爆竹:35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基本都能做到亮证经营并落实好相关消防安全要求,销售的产品由县两家正规烟花爆竹公司配送。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爆竹摆放不规范、灭火器未放在醒目位置且配置不足,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专店经营场所存放其他杂物等问题,通过整改,消除了明显的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共循环检查单位117个次,各部门参与检查人员达200人次,排查隐患37个,隐患整改27处,整改完成率为73%。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了辖区的安全隐患,使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好转,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争“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消防演练整改意见范文4

为建立健全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火灾隐患,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努力,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分管副局长和县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供电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及县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汇总通报工作。

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订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动员发动、普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逃生演练。

消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对出租房屋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消防部门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积极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确保整治顺利实施。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条件。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依法给予处罚。

电力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进行整治,依法坚决拆除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宣传部门:负责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出租房屋的专项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综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和对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去年11月开始,到今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去年12月至今年1月)

1、建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

2、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在全县统一动员部署下,各乡镇(街道)要召开相关会议传达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

3、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摸底阶段(今年2月至今年3月)

1、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普查登记表》(附件2),按照出租房屋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档案,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今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2、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要边排查边动员,明确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户同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场所要限期进行人员分离,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今年4月至今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负责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整改的要求,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对本次治理重点的出租房屋、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2、强制整改。对不具备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对不配合的场所和业主则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联合执法,强制整改。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联合执法为基本手段,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今年9月至今年10月)

县将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出租房屋专项治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为主,对纳入专项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乡镇(街道)将书面总结和自查报告于今年9月10日前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订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出租房火灾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房屋出租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到户到人。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加强对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要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组织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消防演练整改意见范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清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安快速发展,根据兰政办发[20*]40号、42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这二项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查隐患、压事故、减伤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尽量使各类事故不发生和少发生,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

这二项活动的对象和范围是全镇范围内所有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旅馆、学校、集体宿舍、加工点、出租房)和在建厂房建筑施工安全及“三合一”场所。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经贸办排查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建筑行业、旅馆、加工点、出租房。各工作片排查所辖生产经营单位,旅馆、学校、集体宿舍、建筑行业、加工点、出租房等。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20*年1月—4月底)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旅馆、学校、集体宿舍、加工点、出租房)进行地毯式的消防、生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整改。

(二)复查整顿阶段(20*年全年)镇经贸办和各工作片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管,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对所被查的单位,进行全面复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复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及时上报市有关单位。

(三)督察验收阶段(20*年11—12月)镇安委会、安监站,对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市府办要求查漏补缺,并作出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由周增节政协工委副主任为组长,各工作片长和经贸办、专职安全员为成员参加的二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经贸办,负责二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工作片确定一名副片长兼管该项工作。各行政村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原则上由二委会成员担任)并确定一名专职消防、生产安全员。

消防演练整改意见范文6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古城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办事处,肖德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中办事处刘兴国、田秀珍到办公室具体办公。

二、整治时间

2013年7月20—30日.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及内容:整个历史文化街区,具体范围为东至市公安局、供销社围墙,西至东山围墙东侧,南抵双江路,北至共同路。重点检查内容:

1.房屋产权单位、住户及房屋使用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整改。

2.房屋产权单位、住户及房屋使用人所管辖或管理区域内的灭火器材、消防水带水枪、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是否齐全有效、管理到位。

3.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使用,电气线路是否完好、规范,有无私拉乱接线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章用火行为。

4.检查有无易燃可燃杂物随意堆放、危险化学品杂乱放置,易燃可燃物覆压、近邻电源线路等隐患。

5.实施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作业人员的证照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

6.从事生产经营的门店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或经营许可。

7.房屋质量是否安全。

8.有无可能危及人员伤亡的其它安全隐患。

(二)大整治重点及方式:

1.对辖区内居民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老化、私搭乱接及闸刀隐患进行整改。

2.对辖区内封火墙进行检查和排险。

3.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对损坏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

4.对居民住房及通道进行检查和排险,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进行清除。

5.对无证照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的进行取缔。

6.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修缮加固或按规划拆除重建。

7.对用油、用汽、用火、用电进行规范管理。

8.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建立健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7月15—20日)。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意识,取得古城区房屋产权单位及住户对古城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整治阶段(2013年7月20—30日)。

1.大排查:由区政府办牵头,会同市中办事处、区安监局、文物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卫食药监局、住建局、城区供电分局等单位对古城区内的房屋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排查过程中,要全面摸清房屋产权单位及权属所有人,对房屋现使用情况及使用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并不断更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内容等情况进行如实统计。

2.大整治:在大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好整治工作。对纳入整治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房屋产权单位和住户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对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要明确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对已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时整改,逐一验收。

(三)巩固提高,常态化管理。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中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古城区消防安全的主体单位责任,组建常抓常管队伍,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区消防大队、区文物局要积极承担起对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责任,定期检查,加强指导,抓好应急演练,确保救援及时高效。

五、部门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由市中办事处牵头,区消防大队、区文物局配合,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产权单位及住户,逐户宣传、逐户排查、逐户登记,在摸清古城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让产权单位责任人及住户增强古城保护意识,自觉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二)城区供电分局要认真做好供电线路规范,对老化线路进行更换,对私搭乱接、违规使用超负荷电器的要进行整治。

(三)区住建局、区文物局要共同做好房屋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查,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四)区卫食药监局、区工商局要做好古城区从事加工生产、店面经营等方面的检查,对无证照非法经营户进行取缔。

(五)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要对通道上随意堆放杂物、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清除,对电氧焊、用油、用汽进行规范管理。

(六)区消防大队要对古城区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设施进行修复,对不能再用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对消防器材的使用开展现场培训。

(七)区公安分局、市中办事处要加强古城区内流动人口暂住情况统计和管理。

(八)市中办事处、区文物局、古城办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古城区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建档立卷。

六、工作要求

(一)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古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各涉及单位要派出精兵强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古城区住户及房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