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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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1

归纳之,有以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税收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不健全。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6号文件“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4]6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税发[2005]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国税函[2005]54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四户,其余的十八户属小规模纳税人,有近二十户未设置销项税金、应交税金帐簿,一般纳税人企业未进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这样就形成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销售收入成为含税收入,同税收核算的会计收入口径形成差异,从而影响税收核算;另一方面由于不按规定进行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分别核算,造成有些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正确反映,影响增值税的管理和征收。在调查中就发现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核算中就如上述所存在的问题相同,未按规定对免税项目设置相应的科目进行核算,造成本应交增值税项目的,反而以营业税项目开具地税发票缴了营业税。

二、发票开具混乱,不能严格按规定开具。由于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因此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货物时开具发票的货物价格、数量与自己应纳税额无直接联系,这样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在开具货物销售发票时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购货方需要开多少发票,完全是自己说了算,一些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为了能提高货物价格、从购货方拿到好处费,他们可根据购货方的意图随意开具普通发票。为购货方虚增购货数量、扩大进项税抵扣金额、偷逃增值税提供了便利。收购发票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用于收购废旧物资的唯一凭证,按规定票据开具有很严格的要求,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在开具时随意性很大,将收购人开成本单位的员工,最高金额一年中就高达六、七百万元,造成收购业务的真实性无从落实。如某回收企业对销售方不愿提供具体内容的,就将收购发票开成自己的名号,一年中多达几百万元。

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购货时缺乏原始凭证,收购的数量和价格缺乏真实性。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回收单位在收购货物时可以自己开具收购发票,开具收购发票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此购货数量、单价的多少也是自己说了算,一些废旧物资企业为了达到既能虚增销货数量和单价,又能逃避税务机关检查的目的,他们有意虚增收购货物数量和价格,以保证与销售货物数量基本持平,使自己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行为真假难辨。

四、废旧物资企业税收政策不统一,发票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现行政策规定,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但对工业企业以及非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销售的废旧物资要依法缴纳增值税。税收政策的不统一性,导致经营废旧物资的纳税人不能在税收上公平竞争,促使一些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铤而走险,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私下达成不成文协议,暗箱操作,让其代开废旧物资销货发票,以达到不缴税的目的;同时税务机关征收人员在受理纳税申报时,由于缺乏相关的发票证明,无法对纳税人实行及时有效监督,这样纳税人仅凭一张普通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便可以抵扣大量税款。

五、库存管理混乱,有些企业只设置一个现金科目核算废旧物资的购进、销售,且现金日记帐不是按日登记,而按凭证号码登记,做成了现金明细帐,不设置银行存款科目,有的兼职的企业财务人员根本不知道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更谈不上会计监督。企业收购和销售废旧物资的款项收支基本是现金交易,没有什么实质性附件。有的企业的购销手续不齐,如入库单、出库单没有人签字,有的甚至没有入库单、出库单。会计核算不健全,绝大部分企业每月基本上只做三到四张记帐凭证,一次收购凭证下面附几张自己开的收购发票、一次销售凭证下面附几张开给关联企业的商业销售发票;一次发工资支费用,一次作相关科目结转,根本不能如实反映企业运作、销售等具体情况。

六、税收管理不到位,由于是免税企业,国税机关对其日常管理不严,造成收购发票使用严重不规范,按照《关于印发<经营废旧物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省国税局(1998)第19号)规定收购发票可根据仓库的磅码单或进库凭证、收货凭证(或称收购单、调拨单)开具,并将磅码单及付款凭证等原始凭证附列在后。必须顺号使用,对出售人地址、身份证号码、开票人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并有出售人签字。而有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收购发票、销售发票跨区域填开,大笔的外购外销业务中,货物未入库,收购企业使用本地的收购发票做入库,再用商业销售发票开具做销售。根本无法准确核算经营情况。

七、虚开发票疑点明显,关联企业之间虚开发票调节税收负担,相应的就出现了帐面上大额现金交易的假收支,几十万的现金交易十分常见,逃开了银行结算体系的监控。有个别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以销定购,库存为零,很不符合经营逻辑。

对此,我们认为,要加强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管理,建议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制定统一规范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管理办法》。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纳税地点、免税货物范围、废旧物资经营性单位免税资格认定、虚开代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基层税务机关的征管操作程序和操作行为等进行明确、规范,遏制纳税人的虚开代开行为,避免国家税收流失。

二、实行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在收购环节代征上一环节税款制度。由于销售废旧物资的个体经营者比较分散,销售工业下脚料的企业又不愿意开具普通发票,为了便于管理,减少税收的流失,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结合所属企业实际情况,委托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在收购环节代征上一环节税款。国税机关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和要求,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颁发《委托代征证书》,并监督指导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建立《大宗废旧物资供货业务登记簿》和《委托代征税款登记簿》。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自行开具收购发票给销售方时,应在开具的发票备注栏内准确注明代征税额,并及时登记《委托代征税款登记簿》。

三、基层税务机关应建立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利用废旧物资的一般纳税人实地监控评估机制。对收购额或销售额变动异常、开票量或购销支付异常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并建立相应的核查纪录。对指标异常企业及时约谈举证,企业无法做出合理解释且其供货人(收款人)不能出具供货证明的,主管国税机关应首先暂停供应发票,收回现有结存发票等重要资料,并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经查实确有虚开废旧物资发票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立即取消其免税资格。

四、规范企业财务制度。严格出、入库等会计手续,严格所得税的核算管理,对不符合财务制度、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帐务处理不予认可,不予列支有关、成本费用,视同没有发生。与银行系统一道,强化对现金交易的监督,对大额现金划拨一律通过银行转帐。同时设置一定现金交易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告知税务机关。健全核算科目,明确核算内容,对不健全又不完善的取销免税资格。

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2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加工企业基本上实行“1+1”配套的运行模式,即铜加工企业大多成立了关联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这些铜加工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的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冶炼生产粗铜锭;另一类是生产加工铜棒、铜线或铜带。这几类产品都属于初级加工产品,在整个产业链条上属于中间产品,主要销售给外地大型冶炼企业生产电解铜或加工铜制品。铜加工企业的原料绝大部分都来自广东、浙江等地的废铜,只有一小部分电解铜,且废铜的品种多、品位高低不一、又没有期货价,税务部门难以确定购进价格,这就存在企业购销业务“两头”在外,造成税务机关管理难度大。同时,由于这些企业进销货时间不固定,税收管理人员无法实时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难以掌握企业购销业务的真实情况,税源管理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税务部门承担的管理责任大、风险高,而且铜加工企业的进项发票多取自其关联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可抵扣税额是其关联企业直接开具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所反映的税额,由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销售废旧物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就为少数企业利用自开发票虚构数量、虚构价格、虚构货物以及把成品当废品收购等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以达到偷骗税的目的。

为了加强税源管理,保证国税收入,杜绝偷骗税,我局针对铜加工企业的特点,在进一步加强集中验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立税源管理新办法,做到用信息管税,使税源管理上档次,达到一个新水平,对铜加工企业实行有效管理,偷骗税情况减少,国税收入明显增长,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局信息管税的做法、成效与经验如下:

一、信息管税的主要做法

1、研发运行“一个系统”

面对铜加工企业的经营特点,我局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自行研发铜加工企业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测算企业投入产出率,进行各项数据比对,对企业税负进行预警和监控。一是源头控制。该系统通过QQ服务平台直接抽取集中验货管理站过磅系统中的过磅数据,包括过磅时间、废旧物资实际重量,按企业名称自动生成废旧物资过磅数量,并与企业开具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废旧物资的数量(从CTAIS取数)进行比对,对企业收购废旧物资的实际数量以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数量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废旧物资收购数量的真实性,防范企业利用数量的进行虚开。二是收购价格的分析比对。集中验货管理站工作人员在验货过程中,通过中国再生资源网查询企业当天采购废旧物资平均价格,并在验货审核单上注明,以此确保企业收购价格的相对准确,防范企业利用价格的波动人为调节税负甚至进行虚开。三是测算企业投入产出率。该系统按月采集企业耗用主要原材料数量及产品产量、耗电数量等相关重点数据,根据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看企业原料投入量、产品产出量与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匹配,以此综合评价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税收风险。四是税负预警分析监控。从CTAIS中取本月应交增值税税款、本月应税销售收入,分产品测算税负率。税源管理部门通过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行业税负率、主材物耗比、动力物耗比、财务数据等出现的异常现象,参照行业基准预警指标,予以税源监控的预警管理方法。对预警指标偏离率在±20%以上的企业,税负率小于4.5%,大于5.8%的属于异常,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进行纳税评估。目前我局将铜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控制在最低控制线4.5%以上,即:增值税税负达到4.5%以上视为正常;而增值税税低于4.5%,则将其列为重点纳税评估重点对象。五是实行报表统一生成。根据数据来源及口径,对各类税收业务报表、台帐进行梳理、整合,利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将网上申报、重点税源信息采集等系统采集的数据统一定制报表,统一生成,并通过QQ群集中

2、拓展“一个平台”

面向广大纳税人,在全市国税系统率先开通网络“QQ群”服务平台,为开发区所有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纳税服务。该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QQ平台开发,主要面向该分局工业园区企业用户,具有信息浏览、纳税服务、涉税办公、企业财务知识交流等服务功能,是一个集航天金税、方兴公司等税收系统提供商和园区政府相关部门集体参与的综合性、一站式电子政务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具综合服务特色、全天候、零距离的网上办税大厅。开通以来,有企业89户参与,已受理纳税人咨询事项1860余条,实时在线辅导620余次,及时回复率100%,深受纳税人好评。20**年该项目被评为“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优秀项目”。

3、创建管理摸式,实行人机结合

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信息技术再先进,也只是一种手段,需要人去操作。我们在运用信息技术过程中,始终注意做到人机结合。一是制定了《**国税园区分局铜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从集中验货、日常巡查、预警通报、纳税评估到上岗人员的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比较具体的明确与规定。在对铜加工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着重抓好日常巡查、预警管理、纳税评估三个环节。即税收管理员定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定期对企业存货进行盘查,及时掌握情况和处理问题。二是加强对企业整体税负的预警控制管理。新的税收政策实施后,主要税收可能集中在收购环节实现,但利废企业的税负仍然是衡量该类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的重要标尺,在强化货物收购的数量、价格、品位的源头控制的同时,我们以企业收购、生产加工两个环节总体税负与行业税负率监控为主线,实行分类监控,锁定对低税负、申报异常企业的分类管理。一方面,把税负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按企业的季度应税销售额、应纳税额和税负变动情况划分A、B、C三类,并连续三个月跟踪其税负变动情况,同时,在日常发票审验、限额限量及其它涉税事项的审批上从严控管;另一方面,对A类纳税人重点监控税负的变化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服务性调研防范重大税收风险的发生;对B类纳税人重点进行动态监控,解决申报虚假不实问题,实行预警式评估,解剖式核查;对C类纳税人重点监控产、供、销情况,开展日常管理性核查,实行高密度、贴近式、全方位监控。三是在购进废旧物资时实行“集中验货、定点过磅”制度。对收购货物重量的真实性进行实时监控,对收购货物价格的真实性进行网络比对分析。同时,对收购货物金属品位的实行有效鉴别,尽量确保金属品位不失真。在现有管理条件下,我们对企业收购的货物金属品位缺乏有效的技术检测和精确把握,为此我们通过对验货人员进行一定的专业培训,邀请江铜原料采购部的专业人员对验货人员进行针对性的辅导,掌握对1#、2#废铜品位的简单、直观的识别判断技能,从而减少企业购进货物金属含量的严重失真。

二、信息管税的主要成效

1、实现了管理方式的转变

通过规范铜产业税收管理,初步建立了基于铜产业收购--加工--销售流程的税源管理模式,实行了有人工被动监控到信息技术管理的转变,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程度。一是管理行为得到规范。通过制定统一的《**国税园区分局铜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每一项税收业务进行预先定义,使税收作业实现了标准化,各项业务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形成了铜加工企业税源管理模式。二是管理流程得到控制。通过铜加工企业管理系统将岗位定义成流程中的角色,并将角色与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应,在工作流引擎支持下进行串连和衔接,同时将本环节的处理信息自动发送到下一环节,实现了各业务岗位之间的无缝连接,保证了各项业务流转过程的正确性、合理性和时效性,实现了有人工被动服务到信息技术管理的转变。

2、提高了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信息化建设的开展,为税务管理的精细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大大提高了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一是管理效率更高。铜加工企业管理系统的查询功能,使税源管理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便于税收管理员及时按月或按季对其生产经营、税收增减等情况进行传送,为税源管理部门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有效开展税源管理提供方便。二是管理质量更优。铜加工管理系统对各项数据关系的自动审核校验,有效地扩大了纳税人相关信息的采集面,提高了信息采集的准确性,为税源管理实行精细化、科学化提供了一个平台,实现对税源管理的实时跟踪和监控。

3、降低了管理风险

对企业废旧物资收购实行“集中验货”制度,加强了对回收企业收购行为的真实性鉴定,从源头上减少和降低了铜加工企业利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虚开专用发票的风险。近年来,我们及时查处了数起废铜夹带电解铜重复抵扣的案件,共多抵扣增值税80多万元。

4、提高了铜产业整体税负率

铜产业税收管理系统通过设置监控点,把税源管理的监控渗透到各个流程和环节,使税收管理员通过系统查询、税负预警功能,及时发现、查处涉税非法犯罪案件。对预警指标偏离率在±20%以上的企业,税负率小于4.5%,大于5.8%的属于异常,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进行纳税评估。两年来,共对户税负异常的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户,入库金额万元,铜行业税负从20**年的提高到20**的。

5、提升了纳税服务的水平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通过拓展和完善网络QQ群服务平台,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网络在线咨询、申请涉税事项、了解税收政策、打印表证单书、报送有关信息,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网上涉税咨询坚持在第一时间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地解决了纳税人在涉税事项上遇到的困难,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水平。短信群发提示节约了人力、财力,开通短信群发提示两年来,累计发送短信近4000条,与电话通知纳税事项相比,大大节约了办公经费,节约有效工作时间200多个小时。另外,我们还通过拓展和完善有关软件功能,为铜加工企业提供各项数据参考,如与铜加工企业管理系统接口对接,网络定时公开铜加工企业的税负预警情况,使纳税人及时了解行业税负情况,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强企业管理。

三、信息管税的经验

1、健全税源管理体系是信息技术控税的基础

税源管理是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充分认识到信息化绝不是简单地用计算机代替手工劳动,它不单纯是技术问题,更涉及到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变革。信息化条件下加强税源管理,必须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涉税信息工作流为核心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实现信息采集、利用和税源监控的互动,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税源管理办法,采取相应的服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

2、坚持业务与技术结合是信息技术控税的保障

信息技术控税的过程,实际上是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过程。在系统研发过程中,我们坚持由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合作开发,使系统既具备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稳定的性能,也符合政策业务规定,满足实际工作管理需要把握原则。同时,在利用系统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持保障作用,更加注重管理业务的创新,通过业务与技术的结合,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切实提高信息管税的效能。

3、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信息技术控税的关键

切实抓好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处理等工作,是涉税信息在征收管理中的关键作用。一是加强信息采集,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完整地采集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涉税信息数据,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可利用性。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规范电子数据的录入,把好数据入口关,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三是深化数据利用,建立部门协同配合的数据分析机制,充分发挥涉税信息数据分析在征收管理中的作用,开展宏观分析、行业分析、具体纳税人的分析。

4、降低税收管理风险是信息技术控税的目的

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电力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对策

1 废旧物资概述

供电企业废旧物资的来源包括其库存的工程物资、材料(即企业存货)和原有固定资产报废所形成的废旧物资(包括废变压器、互感器、避雷器、断路器、电容器、开关柜)等。供电企业在建设电源点以及输、变、配电网络过程中都需要大量采购工程物资和材料;此外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也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以对发生故障或有安全隐患的电力设备等进行更换、维修或事故抢修。另外,在运行过程中电力设备因大风、雷电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毁损以及自然老化、技术进步等原因需要对原有的固定资产报废拆除,进而也产生了大量废旧物资。

2 电力企业废旧物资管理中易出现的问题

从现在供电企业的情况来看,废旧物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重视不够、回收不全、职责不清、报废手续滞后、处置成本高、账面信息与实际物资不相符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2.1 企业对废旧物资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废旧物资管理处在资产管理的末端环节,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现实操作中,均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普遍存在着重视设备更换轻废旧物资再利用,重施工项目管理轻废旧物资报废管理,认为只要工程做好了,不出安全事故,整个工程项目就结束了,至于废旧物资移交多少,什么时候移交,回收多少,什么时候回收,鲜有人过问。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拆除的物资长时间堆放在变电所,丢失情况非常严重。

2.2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自2004年国网公司系统清产核资后,无论在省公司层面还是在市公司层面均制定了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办法里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制定了废旧物资处理的操作流程,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存在着推诿、扯皮等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尤其线路物资普遍存在移交不全,回收不够的现象。

2.3 废旧物资的统计分析存在一定缺失,缺少必要的鉴定,且有关的台账记录不全

未按规定进行废旧物资年末资产使用寿命和价值的分析与统计,不了解即将形成废旧物资的存在情况,未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以致有些可再利用的物资被当做无利用价值物资进行贱价处置,没有实现废旧物资效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相关部门未完全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财务部没有建立废旧物资备查账,没有进行必要的会计核算。

2.4 废旧物资应收、实收数量缺少监督

因供电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基建、技改、大修等工作量大,设备、材料更换频繁,应收废旧物资数量没有事前申报、核准,且不同工程拆除废旧物资堆放在一起,无法核准实际收回数是不是应收回数,缺少审核、监督,回收的废旧物资和报废清单上的物资不一致。

2.5 废旧物资回收不及时,处置方式较为单一

有些废旧物资移交不是由设备运行管理部门进行,而是委托有关的施工单位进行废旧物资的移交,该移交多少,什么时候移交,哪些还可再利用,完全不清楚,严重影响物资供应公司回收工作的正常进展;有些废旧物资直接在现场存放且存放不规范,丢失较为严重;有些废旧物资由于民事等问题,无法全部收回而造成丢失、毁损。废旧物资在处置方面方式较为单一,均是要求将所有的废旧物资集中回收到废旧物资仓库,然后按照废旧物资批次处理计划的时间节点采用网上统一竞价集中拍卖的方式,这种单一的处置方式导致部分废旧物资回收的成本大于拍卖的收益。

3 如何加强电力企业废旧物资管理

3.1 加强废旧物资库存管理,有效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率及利用率

(1)回收管理是废旧物资管理的源头,不断强化废旧物资管理,提高废旧物资的回收;包括废旧物资的回收、建帐、保管、修复再利用等;农网、主网技改、大修项目拆回的废旧物资,依据项目内容中拆除部件的型号和数量,按物资属性分类,交回物资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统一保管(导线、塔材类过秤),项目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并进行考核,财务部负责对回收的物资清单进行核对,做好废旧资产的帐务处理。

(2)废旧物资在入库后,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要按照台帐定期进行盘点,要实行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目清月结、帐目清楚。严禁“有帐无物、有物无帐、或无物无帐”的情况发生。同时对入库的报废物资,要分区独立保管,按区域、分品种和规格分类存放。需移至指定地点保管,应办理相应的移库交接手续:报废物资保管时应做好物资的防火、防洪、防盗、防损、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3)严格执行废旧物资回收、鉴定流程,开展多部门合作的废旧物资的回收、鉴定工作:由资产损失鉴定小组成员对拆回并经财务核准的物资进行实物鉴定,对还能利用的废旧物资,物资管理部门重新建帐并妥善保管,作为备用;使用单位需要可利用废旧物资时,必须经相关部室主任及主管局领导批准方可领用;经鉴定为不可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资管理部门编制废旧物资的处置意见,报废旧物资处置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报电力公司审批,公司审批后方可变卖处理。

3.2 建立废旧物资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监督管理

(1)为规范和提高电力企业废旧物资物资管理水平,按照管理职责,针对目前废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废旧物资全过程管理考核制度,明确各层级、各环节的经济责任,做到工程计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加强废旧物资全过程管理,使管理责任落实,工作流程规范,强化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2)各单位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监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废旧物资的全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大执行、检查和监督的力度,建立废旧物资管理责任制,各负其责:有效防止废旧物流失、损失或擅自变卖,杜绝废旧物资流失给企业资产造成损失。

3.3 规范电力企业报废物资的拍卖流程,有效提高废旧物资的回收价值

(1)电力公司物资部负责对报废物资进行集中拍卖,报废物资的拍卖应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如公开招标、竟价等方式。

(2)为确保废旧物资网上竞价业务及时、顺利开展,做到竞价活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推广电子商务平台废旧物资网上竞价业务。

(3)报废物资拍卖以出价最高者成交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拍卖结果通知书与回收商办理相关手续。

(4)在法律部门、监察审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的监督下组织实物移交。

(5)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电网建设,重大报废设备在拉运前必须进行拆解处理。

(6)及时将拍卖后回收的资金足额上交财务部。

(7)物资部门将完整的废旧物资拍卖资料归档保管。

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4

2006年12月16日,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的“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正式启动,首期经免费培训后考试合格的50名农民回收工获得了“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农民工中有了“持证上岗”的废品回收“正规军”,这本是一件规范行业发展的好事,然而业内却传来一片质疑之声。事实上,自从之前一些城市着手推行“持证收废品”制度,对废品回收行业持证上岗的争论便从没有间断。“持证收废品”究竟是否必要?缺乏资金和文化的拾荒者是否会因此面临“下岗”的危机?本刊记者就此深入行业内部进行调查。

被人为抬高的门槛

杭州的废品回收站老板李强这半年日子很有些不好过。自从2003年到杭州从事废品回收行业以来,妻子守着一个小废品收购站,自己走街串巷收废品,每个月也能有两三千元的收入。然而从2006年起,杭州市开始推行挂牌收废品的制度,收废品者想要进入居民小区,必须取得该小区的专职收购员资格,换上统一的绿色背心,骑着印有收购标记的绿色三轮车,胸前挂上写有个人信息的小牌子,持证上岗,并只能固定在某个社区收购。

一夜之间,李强发现,以前自己经常进出的小区进不去了。“不是没有想过走正规途径,自己承包某个小区。”李强对记者说,“但是这里面名目实在太多,说是废品收购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但是由于选择权最终掌握在社区的手里,像我这样没有背景的,自然选不上。”

从那以后,李强只能放弃了以往自己熟悉的“地盘”,重新游走在大街小巷。然而这也同样具有风险性,在“持证上岗”的制度开始实施后,没有统一的服装和身份牌的他,要时刻小心执法部门的清查,因为“被查到了肯定要罚钱”。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一些市民看到他没有身份牌,便以此为借口抬高价格,李强算了一笔账,持证上岗制度实行以来,自己收购的成本提高了30%以上。而那个简陋的废品收购站,也在一次次的“整治”中生意日渐冷清。

自杭州市从2006年下半年推行持证收废品的制度以来,像李强这样的“破烂王”普遍陷入了经营上的困境。绝大部分废品回收站老板和个体拾荒者都向记者表示,现在的持证上岗制度实际上是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据杭州市有关部门统计,拱墅区设立专职收废员后,废品收购队伍减为原来的1/3。而一些收购站老板则认为,实际数字还会远远大过这些。门槛高了,从业的人少了,钱是不是更好赚了呢?李强给出的答案恰恰相反。“拾荒者交了钱来干这一行,这笔钱肯定会在‘出手’的时候加进去。”持证上岗,规范管理本来是好事,但放在废品回收这个行业,究竟有没有这个必要?

不被认可的“职业化”

废品回收是一个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在这样一个行业内推行持证上岗是否有此必要?通过调查记者发现,不但业内人士大多持反对的态度,外界对此也有一定的不同意见。

“要取得职业资格证就必须参加培训,这最少要几百元的费用,再说培训完了要考试,合格才能拿到证书,如果通不过,钱不就白交了吗?”湖南长沙一位姓马的废品回收行业从业者这样对记者说。据了解,经济上的困难,是从业者对持证上岗的最大疑虑之所在。另一方面,废品回收从业者有没有必要接受培训也是包括行业以外人士质疑之所在。“一些行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主要原因,就是让从业者达到满足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但是收费品本身就是一项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质疑,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常务副会长何方明介绍,事实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是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在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的“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中,对首期农民回收工进行培训期间,相关专家讲授了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橡胶、废化纤、废钢铁等重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国家相关的政策与法规等。但一些从业者对于这样的解释并不以为然,他们的依据来自于自己多年收废品的实践积累出的一套行业内的“土知识”。“什么东西能卖钱。一眼看上去就能知道。”

不仅是从业者,一些市民对持证收废品也并不买账。“井盖还是会少,东西还是会丢,只是废品卖不上价钱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城市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后,无证的拾荒者依然存在,只是他们把收来的物资转手卖给有从业资格的回收者,再由这些回收者卖给收购站。而一些取得了从业资格的收购者,为了控制成本的上升,不得不一再压低收购价格。

然而,即使是这些取得了资格的收购者,对废品回收的“职业化”也颇有怨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废品收购员告诉记者,为了取得杭州市某社区的废品回收业务,她不得不答应社区提出的诸多条件,负责社区内的垃圾集中,路面的清扫,垃圾筒的定期清洁,都增加了经营的成本,而在价格方面,由于签订的协议中已经写明了各种主要废旧物的价格,如果随意加价,被投诉后有可能被取消承包资格。除此之外,在废品回收行业内部本来就有一定的“领地”,每个人都只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做生意,她所承包的社区本来是别人的地盘,由于社区并不对没有资格的拾荒者负管理责任,而要求承包者自行驱逐,导致她根本无法避免别人在自己的承包区内抢生意。

废品回收行业持证上岗,如同在从业者中筑起了一道围墙。墙外之人抱怨纷纷。墙内之人也难满意,这种局面究竟因何造成?

模糊的行业标准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从业者表示,废品回收行业“持证上岗”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和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有关。

一位自称为王兴的废品回收商向记者讲述了他的迷惑。2003年,王兴从山东老家来到河北石家庄从事废品回收经营,由于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很快建立起自己的回收站。2006年下半年,王兴听说有关部门在开展旧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签发“培训证书”和“旧货从业人员上岗证”,便参加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拿到了证书。2006年底,王兴在朋友的邀请下离开石家庄到长沙开展废品回收经营,然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告知必须重新参加市里组织的培训才能够拿到营业执照。在石家庄拿到的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签发的证书,到长沙却没有了作用,当面对再次培训的要求时,王兴怎么也不愿再参加。

由于废品回收行业目前还没有

一部全国性的行业法规和行业标准,各地大多按照当地的具体标准来执行。如何规范从业人员的言行,可收购的物品范围包括哪些,怎样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怎么避免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由哪些部门来行使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权……这些事关行业发展的问题都难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2006年底,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的“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正是对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的一种尝试。然而作为一个行业性的民间组织机构,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能够完成这一行业整合的重任吗?由协会颁发的资质又能否得到各地方部门的认可?2007年1月,记者根据王兴的讲述以废品回收从业者的名义拨通了长沙市工商部门的电话,得到的却是模棱两可的答案,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记者,必须经过当地的培训才能拿到上岗证书,而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清楚,应该可以”。而记者也注意到,“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所谓的“免费培训”只是针对首期50名农民回收工,以后若想通过培训拿到职业证书,依然需要交纳一定的培训费用。

一场非法的管理?

在持证上岗似乎已经成为废品回收行业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的过程中。各种争论不但没有平息,反而向更深的层次愈演愈烈。提高废品回收行业从业门槛是否只是为了有关部门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多的声音开始对各地推行持证收废品制度的目的性提出质疑。

广东省佛山市2004年8月起开始实行《佛山市废品回收管理办法》,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收到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办法》规定,在佛山从事废品回收、经营包括流动收购,要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持证照依法经营。然而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的无证收购者和收购站,对持证上岗的要求都表示并不知情。

在佛山街头拾荒的一位姓郑的老人对自己遭遇处罚表示无法理解。“在这里拾荒几年,从来没有人告诉我要办证。这究竟是为了管理还是为了罚钱?”

在对废品收购人员的管理方面,目前执法部门的主要手段就是经济处罚,这对于行业的规范能带来多大的作用,一直为从业者所质疑。

除了对拾荒者管理的目的性之外,政府的执法资格也渐渐成为争论的焦点之所在。政府是否有权禁止无证拾荒,是否有权对废品回收行业的从业资格做出限定?一种声音渐渐浮上台面,现在各地政府对废品回收行业进行的管理,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2006年下半年,河北省石家庄市便就废品回收从业资格问题展开了一场“破烂王”争夺战。

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建设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2.《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指导意见》;

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6.《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7.《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三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市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为1.82万平方公里。规划对象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回收亭、流动回收车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2011-2015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发展目标

第五条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充分规范整合和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质量和水平,构筑回收网点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的格局,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规划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依据再生资源产废量、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环境保护等优化网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保护环境、便民利民。各类回收网点设置既要方便购销、又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确保合理的服务半径,方便交售、便于运输。

第七条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初步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网络为基础,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使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所有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逐步形成网点布局合理、回收方式多元、功能健全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集约化和产业化。

第三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内容

第八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集散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社区回收亭、流动回收车、再生资源信息平台等七部分内容。

第九条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通过行业布局调整和传统产业整合升级,打造具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为一体、产业化、生态化、可持续的综合产业基地。规划在高新区千河工业园占地面积171亩,建设我市西部丰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形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精深加工运营管理规范的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其信息技术、培训服务、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第十条区域集散交易市场

按照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用于集中回收、交易、初加工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回收的再生资源。市场应具有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服务中心“五区一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两处,一处在陈仓大道底店路口,占地100亩,另一处在金河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00亩。

第十一条分拣中心

按照新建与改造、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原则,规划建设集中对再生资源进行分类、挑选、清洗、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分拣中心,实现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的有机衔接。分拣中心具有完善的交易区、分拣区和储存区,实现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废纸张、废玻璃、废橡胶及其他类物品的分类存储。在城区及九个县分别规划建设占地20-200亩以上的专业或综合加工分拣中心11个。

第十二条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

遵循统一规划、安全环保、规范服务原则,在大型社区和人口密集地区,以社区居民数或住户数为依据,设置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和回收亭;在居住分散的社区设置从属于回收站(亭)的流动回收车,统一管理,构建城市再生资源最基层的回收网络。

1.回收站(点)

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大型社区或居委会设立一个回收站(点),即常住人口平均每10000人设立一个回收站(点),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社区回收亭

社区回收亭以居民户数为依据,每1000—1500居住户(常住人口5000人)设置一个回收亭,每个回收亭10—15平方米,服务半径500—800米。

3.流动回收车

流动回收车是从属于回收站(点)的流动业务网点,主要为不适宜建固定回收亭,居住分散的社区提供废旧物资回收服务。每个社区或居住点常住人口2000人左右设置一辆流动回收车,全市规划设置898辆。通过对现有流动回收车整治规范,实现统一外观,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再生资源数据统计、供求信息、市场监测分析、行业规范管理、政策、政府监管系统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畅通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信息交流渠道。规划由市丰茂物资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市再生资源信息平台,为回收站(亭)、交易加工中心、回收企业、工商企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远程监控,远程回收数据登录交换、电子记账、电子支付、电子统计系统等,并与全国再生资源信息网点链接,为客户提供信息、预约回收、网上交易等全方位信息化服务。

第四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是“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中重要的专业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把《规划》实施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第十六条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项目实行用地优先安排,地价适当优惠等政策,并对税收地方留成和财政规费给予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七条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规模,提升经营能力。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十八条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监管,各级商务、发改、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整顿废品回收市场,规范企业行为,清理不符合《规划》的回收站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回收利用秩序。

第十九条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把再生资源回收变为全民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经市政府批准后生效。

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6

一、加强组织收入工作,深入推进税收增收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收入较快平稳增长

一是强化税源监控。进一步完善分级税源监控制度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落实片区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清理漏征漏管,对小规模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要认真核查企业规模,促进足额征税。二是加强税款征收。强化“六率”考核,及时足额组织现税收入。严格控制新增欠税,大力清理历年陈欠。强化稽查检查,大力查处账外经营、虚开虚抵、申报不实等偷逃税行为,及时做好查补税款的入库工作。三是做好免抵调库。积极向省局申请免抵调库指标,并督促企业按时申报,加快审核进度,实现应调尽调、及时调库。

二、加强税务管理,深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采取有效办法突破管理难点。坚持“预防为先、管理为本”的基本思路,重点加强八类企业的管理。一是加强水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管理。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和具体核查项目,全面调查本市范围内的水产品养殖户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情况,加大对异地收购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收购行为真实性的监控,按季进行纳税评估,严格把好退税关。二是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的管理。对废品回收免税资格认定要从严把关,进行实地核实,督促用废企业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收购发票填开管理。三是加强大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办法,对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但税收贡献少的大型企业要加强案头分析和下户巡查,严格进项的认证抵扣管理,加强票货款的比对审核。四是加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认真实行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发票供售的审批管理,严防商贸一般纳税人频繁变更登记以及异常增票可能存在的隐患,严厉打击虚假企业。五是加强工业小规模企业的管理。加强对工业小规模企业的巡查和实地核查,掌握企业规模的实际情况,对经核实规模达到标准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加强管理。六是加强零星税源和小型业户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范个体工商户管理。在全市全面推广委托代征,并进一步规范委托单位的代征行为。七是加强低税负企业的管理。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实行流转税、所得税联动评估的做法,合理确定评估对象,借助约谈质询以及稽核检查等手段,切实解决部分企业税负明显异常偏低问题。八是加强走逃失踪企业的监控。要建立走逃失踪企业信息查询库,对新登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实行企业法人身份证查询和法人约谈制度。

(二)深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在去年11月份市局着手开发的“税收分析和监控平台软件”首期开发任务完成并通过验证后,要充分借助软件进行税收分析、动态监管和决策参考,全面启用重点税源监控、增值税税负预警、出口退税监控、走逃失踪企业信息查询等功能,切实提高综合监控效能。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分行业、分类型的数据分析模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在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进上有所突破,加快推动“税库银”联网建设步伐,探索网上办税和网上申报业务的开展,做好“双定户”的电子评税工作,积极稳妥推广税控收款机。

(三)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对隐瞒销售、账外经营、虚开和接受虚开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要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利用“四小票”涉税违法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开展对农副产品加工、废旧物资经营及使用、食品生产、连锁经营超市等行业专项检查,对长期亏损、微利经营、跳跃式盈亏的企业和跨国跨地区经营、国内连锁经营以及汇总缴纳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继续抓好房地产税收的清理检查工作。分析当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动向,加强选案和线索掌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行业整治。

(四)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深化和完善征退税结合,切实加强免抵退税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出口退税预警监控机制,完善出口退税企业的评估监控,严格资料审核,确保出口退税的安全办理;严格执行《出口退税函调管理办法》,实施出口退税函调制度,规范外贸企业的单证备案制度;落实对出口大户的日常巡查辅导制度,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纠正违规行为,确保规范有序的出口退税管理秩序。

(五)重视所得税的管理。坚持“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办法,加强纳税辅导,落实分类管理,抓好新办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用和电子申报软件的推广,全面实行电子申报,加大所得税纳税评估力度。落实涉外企业年度查账报告有关涉税事项披露制度,推进涉外企业反避税和审核评税工作。做好“两法合并”的调研准备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落实以人为本,深入推进强有力的、负责任的、文明的执法机关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理对税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积极为税收事业服务,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良好的干事平台。在系统中树立讲工作、讲业绩、讲奉献的良好风尚。坚持正面引导,树立典型,开展先进经验的学习讨论,在队伍中起示范作用。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班子建设中,要突出加强总书记所提出的领导干部“八种良好作风”建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发展能力、依法治税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四种能力”,推动*国税事业不断发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整肃队伍纪律。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重大开支项目预算审批制度,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坚持依法采购,加强资产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对个别违反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四)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管理。完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考核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岗责体系,不断推进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领导挂钩基层联系点制度,对重要工作部署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鼓励干部职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贯彻公务员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管理体制。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管理,健全税收管理员监督制约制度。以“六员培训”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工作研究和探讨。大力提倡岗位练兵和在岗培训,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

四、加强税收服务,深入推进规范和谐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税收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一)及时兑现税收优惠,认真办理出口退税。不折不扣地及时兑现各项税收优惠,认真落实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福利企业、下岗再就业等优惠政策,认真办理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项目审批,切实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达到促产培财的目的。加大对外向型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从严把关,加快审核,及时办理退税,促进我市外贸出口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