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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1
关键词:赣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财政预算收支
由于预算会计所导致的产物就是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其基础是权责发生制,这可以将有助于评价与分析政府的受托业绩与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信息提供给社会公众,根据所提供的这些财务信息,信息使用者就能够专门针对性提出相应的决策。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政府财政报告就是架起一座特别重要的信息沟通桥梁在社会公众和政府两者之间,其发挥的作用显得特别重要。从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分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构成部分为政府财政经济状况、政府财务报表、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政府财务报表附注等。
一、当前赣州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分析
根据对赣州政府如今所采用的政府财务报告的模式进行分析,这依然是延续着我国传统的在1997年所确立的预算会计报告。从其内容上来看,当前赣州政府部门所采用的政府财务报告主要划分为事业单位、行政单位、总预算单位这三种财务报告。这些报告的主要形式是财务报表,将政府的财务信息提供给报告使用者,其中的报表主要可以区分成部门决算报表与财政总决算报表这两种报表。可是通过对这些报表进行分析,这并不能将一个政府的每个负债、资产以及费用情况进行全面反映,这就不能为政府做出重大经济决策的决定提供便利,仅仅只是对政府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进行简单反映。将其具体话,那么当前赣州政府财务报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范围相对显得过于狭窄,内容显得并不完整。赣州政府与我国别的地方政府部门一样,尚未能够对发行国债自行决定,也并不需要相应的信用等级评定,这就导致外部信息使用者针对政府财务报告的需求意识比较弱,也尚未提升到相应的重视程度,从而让我国财务报告提供相对显得过于狭窄的信息范围,只是局限在有关预算资金活动提供过于狭窄的信息范围,也只是局限在有关预算资金活动。二是预算会计报告体系显得并不完整。如今赣州所使用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其中主要体现的内容有会计报表说明书、收入支出表及附表、资产负债表。即便当前赣州拥有着覆盖上百万预算单位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会计体系,加上层层汇总上报的会计报表制度,可是基于总体上进行分析,依然还是存在着相对比较单一的预算报告体系。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中对系统性的财务报表与分析性的预算执行报表缺乏,除此之外,也并不存在分析性、解释性、注释性的附注说明,这就导致对政府受托责任当中的相关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比较难实施全面揭示。三是政府财务状况并不能全面反映。受到不实施资产重估、不计提折旧等因素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存在着沿着背离价值的现象。尚未做到对政府受托管理国有企业收益权与产权的信息进行客观反映,导致存在不明的管理、使用以及占用状况,使得长期以来流失国有资产。也并不具备完整记录与确认负债方面,其中未将包含着公共部门雇员养老金等在内的相当多的跨年度义务确认成负债,或者是不予记录负债、确认或者是借助于其他方式进行公开披露。还没有将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债务全面反映。并没有将完整的绩效信息提供给信息使用者,还没有提供评估财政绩效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尤其是那些信息专门针对服务成本方面。汇总合并使得不全面的信息,也不可以将政府的业绩预受托责任进行真实反映。
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意义
赣州通过对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编制,这就能够对于赣州全部的负债、资产、费用情况做出全面反映,从而能够提供给有用的信息给领导进行宏观决策。
一是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以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反映。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在赣州的推广实施,就能够将雇员养老金、社会保险等这些政府长期承诺所形成的负债进行有效揭示,这就可与将藏而不露的隐性负债问题避免。机构的相关管理者比较难将其自身应该承担的当期成本难以转嫁给继任者,这就为政府对稳健的财政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利的条件,政府防范财务风险能力提升。政府也没有全面的揭示负债情况,这不仅可以为今后运算决定提供有利条件,还有利于政府对正确融资决策制定。二是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以有利管理国有资产。基于权责发生制会计条件下,能够借助于计提折旧与摊销资产来对资产状况与更新要求进行反映。在管理资产与资产使用效率评价上这些信息显得特别重要。收付实现对集中管理资产在是否在新的资产进行投资。政府在权责发生制背景下管理资产并不是局限于资产增购问题,还应该对怎样改良、养护现有资产与适应年限延长更为重视,尤为关键的就是对于那些比较长的使用年限基础设施。三是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以将政府部门运行成本进行完整的反映。立足于配比基础上,权责发生制方法在对服务或者产品的成本进行确定,这样的成本不仅存在期间可比性,还能够比较外部竞争者,这为竞争产生有利的鼓励作用,还可以为决定服务项目的定价与收费产生助力。而且在这一过程当中,立足于真实成本的基础,那么在所实行的管理层面还应该要去公共不明通过经营成果或者是产量来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衡量,这就为政府部门对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提升产生有利的作用。
总而言之,如今赣州政府通过全面推行改革政府会计的积累经验与探索路子,这有利于充分暴露出推行政府会计改革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通过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真实性有效提升,对于其相关性充分强调,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确定的质量标志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还具体体现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要求。在整个会计准则概念框架当中,其所处的地位显得比较重要。如今从我国的范围来看,由于所实施的是阳光财政,那么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就能够将财政的透明度提升,受到公众和政府这个特别受托责任主体驱使作用的发挥。应该充分认识到不同之处在政府这个实体和企业之间,其具备特别性质的责任委托方,其公众群体拥有最广泛意义。基于当前严重信息不对称的现实情况,肯定高要求这个重要信息来源。而且具备高度综合性的财务活动,政府及其活动的其他方面往往会对财务方面造成影响,并且最终反映在财务报告当中。受到这一特殊性制约,政府使得不能与企业那样拥有比较高程度的对各种利益群体的要求满足。即便拥有日益多样化的信息渠道,可是相当一部分的公众也仅仅拿到政府财政报告,在某些情况甚至局限于政府财务报表。在针对这样的情况,基于公众的角度来看,公众当成委托方实施评价委托方业绩的唯一重要来源就是将政府财务报告。在当前逐步深入的财政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今暴露出现行预算会计报告模式弊端,这对于经济形势发展的需求越来越不适应,势在必行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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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 .
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2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受托责任;政府会计
“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于2010年正式《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并选择了11个省市进行了试点,2012年试编范围扩大到23个省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并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高到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的高度。2014年12月,财政部正式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等。通过分析试编工作的基础和现状,对进一步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关于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现实意义
我国政府财政报告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是为了反映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反映年度预算收支情况、起着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的迈进,仅实行决算报告提供的信息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的全貌,以及政府部门服务运行成本,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有如下重要意义。
一是摸清家底,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撑,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我们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风险日趋复杂,为促进政府财政收支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决策者在做出经济决策时,不仅需要了解政府当期的财政收支,更需要准确判断政府未来的收支走势。相关决策的信息支撑不能仅依赖于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政府财务报告。通过会计制度的改革,建立起能够全面反映政府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财政能力和责任的政府会计制度,不仅有利于决策者准确判断政府财务状况和经济运行走势,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又能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有利于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二是全面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建立服务性政府的一项重要目标是提高政府绩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政府会计能够准确核算反映政府各部门、各业务活动的成本与费用。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客观、准确的核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可以正确评价政府活动的成本,促使政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运行效率。
三是提高公共财政透明度,实现阳光财政。透明度是衡量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不同于企业,政府作为特殊的会计实体,其责任委托方是广泛的社会公众,对社会公众而言,政府财务报告是公众作为委托方用来评价受托方责任业绩的重要来源。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必然对会计信息的来源和质量有更高的要求。为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不仅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财政财务信息披露机制,更重要的是还要确保信息通俗易懂,能被广泛的社会公众理解和接受,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的理解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切实提高财政透明度。四是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水平。近年来,对于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的改革一直处于探索阶段。试编过程既是积累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培养人才的过程。在探索中既能发现现行预算会计管理中的问题,为完善预算会计制度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建议,同时也便于培养一批既熟悉财政财务管理又通晓政府财务会计的人才,为政府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合并范围的界定不清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实际是报表合并的过程,对于哪些主体应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合并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影响财务报告反映信息的相关性。根据财政部2012年颁布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本级政府财政;二是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是土地储备资金、公益性国有企业、物资储备资金等。这种划分方法对相关主体缺乏清晰的界定标准,导致在试编过程中,各级政府对合并主体的划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由于各地合并标准不统一、范围不一致,导致地方政府间的综合财务报告数据缺乏可比性。
2、现行政府财务报表体系不全面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附表、会计报表说明书。尽管现行政府综合财务报表覆盖的预算单位范围广,但报表体系比较单一,缺乏反映政府运营成本和绩效评价的财务报表,且较多的依赖于预算会计信息,对于具有注释性、解释性和分析性的非会计信息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现行财务报表体系的全面性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年度综合财务报报包括概况、财务和统计数据,虽然财务报表是核心内容,但其报告体系中也包括大量非会计、非定量的内容。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财务报告中还提供政府或有负债以及政府承诺信息等。在当前政府财务公开状况下,社会公众作为委托方难以对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3、权责发生制的运用具有局限性现阶段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提供的一系列相关报表为原始数据,经过技术性的调整汇总编制而成。由于缺乏系统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因此编制方法还比较粗糙,属于一种技术性的不同报表项目汇总调整合并。综合财务报告中权责发生制的运用不是对于日常业务核算,而仅仅是对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即“调表不调账。这导致了试编工作中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的运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其运用不是针对业务核算本身,而是仅局限于报表调整。4、内部债权债务的合并抵消难以做到准确全面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需对内部事项进行合并抵消,防止重复计算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现行的做法是年终进行调账,对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合并抵销,抵销后的最终结果由财政部门汇总反映。由于不同的核算主体对于同一业务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抵销处理过程必然存在人为估算,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合并抵消处理时必然会存在遗漏、不全面、重复反映的情况,影响合并报表的准确性。5、编报人员会计核算水平有待提升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引入了部分管理会计的理念,强调预算管理中政府的受托责任与透明度,因此会计核算比收付实现制度下的预算会计更加复杂,对财政会计的业务要求也更高。再则,受现行预算会计管理范畴的制约,当前政府会计所涉及的一些业务,如公共储备物资管理、政府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政府公职人员养老负责管理等业务对于相当一部分财政会计来说还比较陌生,这都会增加改革推进的难度。
三、有关思考和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通过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明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合并标准、内部交易业务处理规则。综合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合并标准决定着报告提供的信息整合过程和信息范围。传统预算会计立足点突出强调政府作为信息提供者,改革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立足点则是从信息提供者转向了信息需求方。立法部门、政府和社会公众等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国家治理的宏观需求,财政资金的流向和结果,以及政府行为的作用范围等都是影响合并范围的因素,而合并标准决定了被合并方的哪些信息能够进入合并财务报告,直接影响到合并范围和财务报告信息含量。国际上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合并标准,我国需要在充分考虑财政管理体系、治理目标等基础上,适当借鉴国际经验,对合并标准做出恰当的选择。此外,政府内部交易的类型、交易金额的大小,内部业务抵销分录的全面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的准确性。为此,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过程中,需要制定专门的内部交易的会计处理准则。二是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强制审计与披露机制。通过外部审计和监督降低委托风险,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透明度与可信度。建议参照企业的做法,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尤其是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外部审计,真实反映政府的债务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动情况,并对政府的运行成本及财政的可持续能力做出评价,提出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同时建立强制披露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不仅有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工作的了解,还可以通过公众监督倒逼政府改革,采取措施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及债务风险。可以借鉴成熟的国际经验,实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的整合与阳光财政目标完全吻合。向委托方提供经审计的可靠、相关、全面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接受市场约束和监督的前提,也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问责政府、效能政府的前提。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财政会计专业胜任能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技术性高的工作,对专业化知识要求较高,为了保证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多渠道的综合培训,使会计人员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业务有全面的认识和掌握;加强调研的力度,通过交流学习,增进各地区和和部门的之间的互动和配合,培养知识全面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推动政府会计改革提供有利支持,确保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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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3
【关键词】 政府会计; 会计基础; 财务报告模式; 选择; 构建
一、会计基础与财务报告模式
(一)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即会计事项的记账基准。从根本上说,会计基础主要解决收入和费用(支出)会计要素应以什么标准、在什么时候及如何记录和在会计报表中报告的问题。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两种最基本的会计基础。实践证明,至今已不存在纯粹的收付实现制和纯粹的权责发生制。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在其1991年3月的研究报告第1号《中央政府的财务报告》中提出了多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名称,其中包括现金制基础、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修正的应计制基础和完全的应计制基础。该委员会还认为,“在会计上有这样一个会计基础区间,这个区间的范围是从现金制基础这一极端到另一极端的完全应计制基础。在这两个极端中间,有很多变化,这些变化实际上或者是对现金制基础或者是对完全应计制基础的修正。”由此表明,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仅是确认时间基础的两个极端,可以把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统称为混合会计确认基础。
(二)会计基础与财务报告模式的关系
选择不同的会计基础,不仅对收入与费用(支出)确认与计量的标准不同,而且财务报告的模式也有差异。财务报告模式,即财务报告主体通常需要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类型。财务报告主体存在着许多信息使用者,这些信息使用者需要依靠政府或政府单位财务报告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帮助他们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和进行决策。会计基础与财务报告模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会计要素的划分有所不同,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种类。例如,美国的政府(包括公立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要素,在收付实现制下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和现金结余,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显然,在不同的会计基础下,构建的财务报表的类型存在差异。另一方面,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对财务报告模式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财务报表方面,而且表现在整个财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安排方面。即在不同的会计基础下,纳入财务报表的内容和附注也有所差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在其1993年7月公布的《研究报告第2号――中央政府财务报表的要素》中认为,通常与现金制或修正的现金制会计基础相联系的报告模式是现金流量或现金余额表,该表附有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信息;通常与应计制或修正的应计制会计基础相联系的模式是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或收入支出表以及现金或基金流动表。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选择
(一)政府财务报告目标
从理论上讲,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可以分为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修正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和完全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四种。不同会计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在会计要素、报表类型和披露其他信息等方面有所差异。不管采用什么样的财务报告模式,它都是由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所决定的。
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使用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以帮助其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和作出相关的决策。其中,报告和解除政府主体的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根本目标。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政府对外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传递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形式,直接向社会公众报告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二是政府对内财务报告虽然不直接面向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但其目的是为了内部管理者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最终目的也是利用现用的财务信息更好地履行受托责任。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对财务报告模式的影响因素包括:1.谁向公众承担受托责任决定了谁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这关系到财务报告的主体问题。2.不同的受托责任决定了财务报告的不同侧重点。3.政府受托责任的广泛性还表现在其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类型多,且需求各有不同。因此,政府受托责任的广泛性决定了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但又不能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而是有选择、有侧重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是受托责任,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的确立应当以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为导向。这必然要求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当从预算管理服务为主转变为为公众提供反映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为主。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选择
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选择,笔者认为应考虑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确认与计量等因素,并按“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报告模式”的逻辑关系来决定。即不同的目标定位决定了目标使用者及其信息需求,决定了信息的质量特征,甚至决定了财务报表的结构。从总体上讲,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尚未建立,仍然是传统的预算财务报告模式,其财务报告目标是以提供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为主。随着我国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预算财务报告模式必然向政府财务报告模式转变,但财务报告模式的改革是循序渐进的。笔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应按“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修正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完全的应计制下政府财务报告”的路线进行,即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修正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其改革的远期目标是建立完全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但有的学者认为,政府财务目标模式应直接从现在的现金制基础下的政府财务报告向完全的应计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这显然是不恰当的。因为“应计制强度越高,风险就越大,需要解决的计量问题就越多,也越缺乏理论支持,结果将会更加主观”。(陈立齐、李建发,2003)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构建
(一)西方国家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特点
政府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或政府单位有关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现金流转情况、基本业务情况等的一种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编制财务报告是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工具,不同的国家和组织实施了不同的财务报告模式。在美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从财务报告主体出发,依次经历了基金财务报告模式、“金字塔”财务报告模式和“双重”财务报告模式。美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主要特点是:1.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模式是相互独立的。因为联邦政府会计遵循联邦会计咨询委员会颁布的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而州和地方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则由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2.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都设立了大量不同类型的基金,都是单独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从财务报告主体看,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务报告分为本级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在州和地方政府中,基金是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以此形成财务报告主体的财务报表。3.“金字塔”财务报告模式也称综合财务报告模式,其财务报告主体是州和地方政府。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4.政府财务报告按照编制的时间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中期财务报告是以内部使用者为服务对象的,一般不向外界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则是面向各种各样的信息使用者,因而它的编制应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汇编》中指出,政府的年度财务报告由简介部分、财务报表和统计图表三部分组成,其中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财务报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与基金余额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等。美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精髓在于对财务报告目标使用者的准确定位,并始终坚持需求导向。
(二)现行政府财务报告模式评价
政府会计的目标决定政府会计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仍属于预算会计报告,一般称为会计报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别对其会计报表作了具体规定。1.从报告的内容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六十二条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投放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政府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必要的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2.从报告的期间看,有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旬报、月报、季报等,行政单位则缺少旬报。中期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内部管理。3.从财务报告的技术看,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现金制,但在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采用了修正的现金制,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4.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看,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主要面向内部使用者(内部管理需要)和准外部使用者(上级政府部门)、主管部门及审计监察部门等。
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弊端表现在:1.忽视公众的信息需求。我国年度预算会计报告基本上不对外披露,主要满足内部和上级使用者的需要,信息披露程度也不充分。2.政府财务报告主体不全面。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主要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所提供的预算会计报告为基础展开,其财务报告主体并没有涵盖“广义政府”的全部组成部分,尤其是没有包括各级政府所有的社会保障基金。3.财务报告的内容仍以预算执行信息为主,体现的财务受托责任面过于狭窄。预算收支报表只是简单罗列了现金收支项目和金额,却不能体现收支之间的因果关系,缺乏政府活动成本费用的信息,没有全面反映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增减变动以及价值存量等财务状况,因而不能满足使用者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总之,我国目前还没有编制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三)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思考
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取决于会计基础的选择,不同的会计基础上其财务报告的内容也不相同。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修正的现金制;二是修正的应计制。基于我国政府会计现阶段的会计目标和改革需循序渐进的要求,采用修正的现金制比较恰当。
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整体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文字说明三部分组成。1.政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政府运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报告主体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其构成情况;政府运营表主要反映报告主体在某个特定财政年度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结余及其构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表主要反映纳入年度预算的财政收支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对比情况。对于已单独作为核算主体的基金,应当单独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如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报告。现金制下的政府财务报表不适宜编报现金流量表。政府财务报告还应当反映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情况;应当反映政府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的效益情况;除了编制本级政府的财务报告外,应当编报涵盖本级政府下属的各级政府的汇总财务报告。2.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是政府财务报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在保持报表正文简练的基础上披露与报表数据相关的信息,即对报告编制或合并的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说明。3.文字说明部分,主要反映政府的组织结构、主要职能、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内容,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应重点突出的内容包括:财政经济状况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分析;重大项目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分析;有助于政府绩效的相关信息;未来预测信息等。我国的基本数字表等非财务信息应继续保留,政府管理部门认为重要的非财务内容也可以在这部分披露。
从长远的发展趋势看,修正的现金制必然向修正的应计制或完全的应计制转变,进一步扩展政府会计核算对象和核算内容,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全面确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对外报告制度,向公众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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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4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政府财务报告;模式选择
基于“新公共管理运动”下的西方国家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试以新公共管理改革为背景,从西方国家政府财务制度变革及其趋势和给我国带来的影响,阐明我国进行政府财务制度改革的必要与可行。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下西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变革
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NPM),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西方掀起的一场以运用经济学理论和工商管理技术、方法改造政府,改善公共管理,提高政府效率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为内容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浪潮。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掀起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并推动了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的改革与发展。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变革呈现出以下新的趋势:
(一)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在许多方面逐渐向企业会计与财务报告趋同 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倡导用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打破政府垄断,引入竞争机制,讲求政府绩效,并运用现代经济理论和工商管理技术方法,使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除了保留其固有的内容外,在许多方面正逐渐与企业会计与财务报告趋同。其突出表现在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体系,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公共部门委员会(PSC),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就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加以制定的。另一方面表现在会计确认基础正逐步向应计制或修正的应计制发展,以客观衡量和评价政府的受托绩效。自90年代末以来,美、英、法等国家已在着手在构建全新的“资源预算与会计”体系,推动政府预算与会计向应计制的转型。目前OECD已经有一半的国家在政府会计、预算和政府财务报告中不同程度地采用了应计制。一些亚洲、非洲和南美洲国家政府预算与会计也正在逐步放弃现金制基础,并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具有应计制特征的修正模式。
(二)公民意识明显强化对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提出了更新要求 在新公共管理实践的推动下,社会公众的公民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对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明显增加,要求政府充分披露财务信息,不断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透明度不仅要求政府应当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财务信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运营活动及财务风险,而且要求政府提供的财务信息具有明晰性,易于为非专业人士所理解。同时还要求政府提供的财务信息应当是充分和完整的,以利于信息使用者全面合理地评价政府所有资金运营情况及结果,考核政府运营的绩效。由于财务报告是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最主要方式,所以各国政府、会计团体及国际组织都在积极探索改进和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问题,以提供公开而充分的财务信息,达到透明度的要求。如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就一直致力于改进和完善美国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其报告模式从基金报告模式到“金字塔型”报告模式再到双重报告模式发展。特别是GASB的第34号准则公告,要求政府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管理讨论与分析、政府层面的财务报表、基金层面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规定的补充信息等。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公共部门委员会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一财务报表的列报》中要求作为公共部门主体的财务报告提供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状况表、财务业绩表、净资产,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附注等,有助于使用者评价收入的来源和类型、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收入是否足以弥补营运成本、主体对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主体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预测现金流量和未来的借款需求,向公众提供代表纳税人利益的资产信息,评价主体资源的使用是否与法定预算和其他立法及相关授权如法律和合同的制约条款相一致。
(三)国际可比性要求日渐突出并推动着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建立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个政府间经济往来和交易日益频繁,国际间政府的经济合作更加密切,这就要求各国政府经济活动和交易的会计处理应当有公认的会计标准,才能使各国政府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具有国际可比性。尽管各国政府或民间团体都在努力制定适合本国情况和需要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但像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orldBank)、世界贸易组织(WTO)、经合组织(OECD)、欧盟(EU)等国际或区域性组织都在致力于制定、支持或资助、推行国际或区域统一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特别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为了推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于1997年成立了公共部门委员会,作为专门制定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综合性机构,致力于制定一套适用于各国政府公共部门主体的国际会计准则,即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s)。IPSASs不仅获得了世界银行、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等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的认同,而且也得到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亚洲开发银行的经费资助。
二、新公共管理对我国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不仅促进了政府改革的向前发展,也对我国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新公共管理对我国政府预算制度乃至政府行政改革影响深远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改善公共支出管理、提高政府绩效,已逐步成为我国改革中的头等大事。我国政府已经承诺进行一系列财政预算方面的改革,其中包括通过预算法、实验性地应用新的预算技术等;1997年财政部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相应改革;1999年财政部开始确立部门预算(Organizationalbudget)改革,各部委的所有预算、预算外和其他资金以及支出都可得到反映;2000年财政部宣布了旨在改善公共资金管理的国库改革计划和引入政府采购的新准则等。这些改革向着构建一个有相当高的透明度、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政府官员的机会、能够根据政府的优先事项(Govemment priorities)有效地提供服务的现代公共支出管理体系迈出了重要步伐(黄佩华等,2003)。进入本世纪初特别是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基于提高政府效率、消除政府腐败的政府绩效考核和公共财政改革已经铺开。2006年初财政部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规定从2007年起执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标志着我国全面预算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从而也预示着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将步入根本性的改革与创新。可以看到,以规范公共受托责任为出发点、注重政府绩效、倡导市场或公众为导向的行政文化为精髓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已对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改革,特别是政府财务管理和报
告制度改革产生了深刻影响。
(二)新公共管理给政府财务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制度的挑战 在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历史大趋势下,如何改进公共管理已是我国政府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政府财务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挑战:
(1)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目标主体不能符合新公共管理下公众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政府究竟应怎样提供信息以及提供什么样的财务信息直接表现在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之中。普雷姆詹德(1996)认为,社会公众需要政府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在选举时作为对政府业绩评价的依据;运用政府财务运行状况的信息作为个人财务决策的基础(王庆东等,2004)。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对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是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根据我国1997年颁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1998年正式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上述政府财务报告目标的共同特点在于强调了政府相关部门和组织内部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但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社会公众乃至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这显然与新公共管理的实践及其精髓不相符。在新公共管理实践的推动下,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都明显增强,充分考虑公众对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是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出发点。
(2)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不足,存在“公众看不懂,专家说不通”的缺陷。政府财务信息透明度应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是财务信息的公开性,政府应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财务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运营活动以及财务风险。政府财务信息应通过相关媒体对外公开披露,使得财务信息需求者可以从不同渠道方便而及时地获取。另一个方面是明晰性,公开披露本身并不必然导致透明,政府所提供的财务信息还必须清晰明确和易于理解。政府公开披露的信息,应能够使其使用者相对比较容易判断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业绩和潜在的财务风险。如果只能看到现象,而难以看到政府财务实质,则公开披露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3)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在完整性和充分性方面存在不足。全面合理地评价政府的运营业绩,需要依赖完整而充分的财务信息。完整性是指政府应该提供反映政府所有资金的运动状况及其结果的财务信息。政府性资金不仅包括财政性资金(一般预算、基金预算、专用基金和财政周转金),还包括社会保障金、对国有企业投资以及国家债权债务等。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政府所提供的财务信息都将是不完整的,也就无法正确反映政府的运营业绩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充分性是指政府应通过财务报告披露更多的财务信息,即充分披露。政府财务报告应当提供广泛的财务信息,任何可以真实表述事实和状况的重要信息都不应当省略,任何将产生误导的信息都不应当纳入。从我国现实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言,完整性和充分性的缺陷表现在:如“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等固定资产问题使得国有资产价值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并造成成本的期间波动;相关服务的成本无法得到计算,影响了资产运用和维护的效率,难以评价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4)新公共管理对政府财务信息的相关性也提出了挑战,即政府财务报告应提供更多的对评价其业绩以及对资源提供者进行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第1号》中指出,如果信息能够评估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事项,或确认、纠正过去的评估结果,则此信息是相关的。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使用收付制,致使“担保而形成的负债未作记录”所造成的“隐性负债”将夸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平衡现象,增大了政府风险;“隐性负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期间权利和责任的不匹配,从而形成跨界政府的债务转嫁,无法客观、全面、综合地评价和考核政府绩效。实际上相关性包含其他许多质量特征,如及时性、可靠性。从一般意义上讲,相关性的财务信息实际上非常广泛,甚至还包括一些非财务信息。作为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和公共财政管理基础和技术手段的政府财务报告,是披露和报告这种信息的最恰当的方式和渠道,其以政府会计为基础,将政府公共经济活动特别是公共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加工处理,形成财务信息,并按照一定的模式对外报告。所以,为了更充分地披露政府公共财务活动和公共资源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提升政府财政管理和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制度建设,改革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已显得十分重要。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选择的政策建议
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及其需求出发,结合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特点、财务信息质量的要求等,当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应着眼于财务报告主体与内容的重新定位:
(一)以使用者需求导向,确定基于受托责任的新型财务报告主体 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主体是以下方面的统一体:一是各级政府(或称“基本政府”)。根据《预算法》“一级政权、一级预算”的规定和我国政权的结构,一级政权组织的政府,不仅拥有独立的预算权和财政权,而且承担着辖区范围内广泛的受托责任,因此,各基本政府在辖区内存在大量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具体包括内部使用者、外部使用者。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和公共治理公共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外部使用者的地位必将日益强化。二是各级政府部门。各政府部门分别承担着政府相应的受托责任,如教育、文化、科技、社会治安、经济建设等,要履行好相应的受托责任,包括合理、合法、有效地管好、用好公共财政资金的财务受托责任,并拥有相应的财务信息使用者。所以,政府部门乃是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政府部门所属的机构和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承担该部门相应受托责任的其他机构或组织。四是各级政府预算确定和安排的预算资金,如各类基金、项目预算等。由于这些基金和项目的资金具有专用性,要求专款专用,代表着政府、政府部门或政府单位承担专门的受托责任,其特殊的或专门的财务信息使用者,也应当作为独立的财务报告主体。而这方面在我国目前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中并未得到很好体现。
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5
加强财务管理,夯实会计基础
依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正、补充、完善,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设置工作岗位,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定期检查会计工作质量,规范会计基础工作,通过多管齐下多头并进的方式防范各类财经风险。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规范预算调整及追加程序,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执行预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情况的发生。通过加强法律知识普及、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强化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业务素质能力,使财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照制度规定,依据实际业务做好会计核算工作。逐步建立起结构清晰、责任明确、简洁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建立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
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实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固定资产配置标准,为单位制定固定资产采购预算提供依据。严格审核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经济性,从源头上控制固定资产采购行为。推进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内容详实,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信息完整,业务流程与电子流程合理衔接同步完成,做到账实相符、帐网相符,使固定资产管理始终处于动态管理过程中,随时全面反映存量资产真实状况。为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需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类型,分别选择合理恰当的折旧方法,确定当期发生的折旧费用,从而准确评估存量资产实际价值。
梳理单位性质,确定试编主体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体范围的界定,有受托责任法、控制法和基金授权分配法等三种方法。由于控制法的把握难度较大,乡镇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以采用受托责任法和基金授权分配法为宜。将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单位按两个层面进行区分:一是乡镇政府本级财政,二是纳入乡镇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这两个层面区分下属单位,合理确定乡镇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体范围,真实反映乡镇机构组成情况。
编制合并报表,注重财务分析
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6
【关键词】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政府财务报告
1、关于公共部门财务管理
关于公共部门。公共部门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非盈利的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认为公共部门包括国家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以及相应的政府主体。中国的公共部门除了政府机构之外,还包括行使政府职能和政府控制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实体,国有企业的管理有自和实行公司化管理,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承担着一些政府赋予的职责,如石油公司通过政府赋予权力进行国外石油贸易和销售,具有公共部门的性质。
关于公共部门财务。传统的财政被称为是国家财政或者政府财政,而公共部门财务被称为国有企业财务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是公共财务的基础。根据前面的定义可以将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财务称为公共财务,是公共财政的组成部分。公共财政与公共财务也是有区别的,公共财政与政府和政治相联系,体现出了财政的政策性、政治性、专一性和无限性。公共部门的是花钱办事的部门,重点放在业务的落实方面,其具有经济性、技术性、持续性、有限性和综合性等特征。公共财政和公共财务的区别在于前者重视财政的收支,后者重视财政收支的经济影响和财务收住的合理性问题,公共财政是宏观的层面,公共财务是具体的和微观的层面。
关于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公共财务管理是公共部门依照相关法律使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共财务的安全等财务受托责任。公共部门的财务管理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收入和公共财政支出等。公共财务管理只关注财政年度公共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的合规性,所以,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侧重于年度财务收支,关于财政收支以外的财务活动基本上没有管,也没有相应的财务受托责任。本文认为公共财务除了对公共收入、公共支出和公共预算进行管理外还应当包括公共(行政)成本管理、公共财产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资金管理、公共投资管理等内容。公共财务管理应当借鉴企业财务管理的做法,可以转变理财理念、增强成本效应意识、明确财务受托责任和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2、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信息需求,要求改革政府财务报告
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年度预算收支状况。会计报表和财政收支只反映年度预算收支本身,而对预算支出形成的公共财产、公共债务等得不到反映。公共财务管理是对政府财务报告中所提到的资金的预算收支以及会计间的财务状况情况进行反映,披露政府公共部门各方面的财务活动信息,包括公共部门层面的财务状况,公共部门的财务变动情况和公共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等。
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共部门的成本费用和预算收支情况。公共部门的成本费用与政府的预算和经费支出有所不同。政府是按照批准预算或经费拨款和有关规定所发生的货币支出,受托责任不明显。公共部门的财务支出综合了货币支出和物化支出,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政府公共部门的耗费水平,反映了公共部门年度总支出,依法获取的服务收入等情况。
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受托业绩。由于公共部门追求公共利益目标,财务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要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受托业绩,如遵循法定预算情况,公共财务实力及公共财务健全性等,反映公共资金使用效果或公共支出效率,这些效率主要体现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公共部门的绩效衡量比较复杂,不能够真实的反映财务管理的具体事实,需要在财务收支预算报告中加入说明书为财务报告附注。
3、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制度基础
健全的公共管理制度。随着新的公共管理方法的出现,私营管理技术、社会公众服务取向和市场竞争的引入,政府对服务的产出、效率、结果和质量逐渐重视,并用企业的管理精神来改造政府,提高政府管理绩效。
一体化的公共财务制度。不但要有健全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制度,还要有科学规范的公共收入、公共支出、公共投资、公共财产和政府绩效考核制度。这些制度之间形成一个紧密联系、相互衔接的相关体系,形成一个公共财务制度链条。
完整的政府会计体系。不仅要有真正意义的预算会计体系,还要有完整的政府财务会计(包括政府成本会计)体系,使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衔接起来。这里,更重要的是如何确定政府会计对象。我们认为,应当按照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受托责任范围和公共财务活动的内容确定政府会计对象,即除公共收入、公共支出外,还应当把公共投资、公共财产(包括各项债权和定义为公共部门的经营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收益权,如果能够取得一致意见,还应当包括资源性公共财产)、公共债务(包括显性债务、隐性债务)等都确定为政府会计对象。
公开透明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政府就象股票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它代表公众从事公共财务活动、管理公共财产,公众拥有公共财产权益、享有财务信息知情权。所以,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充分有效的财务监督制度。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制度,真正体现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活动的“公共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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