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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科学防范和处置各种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XX市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防范化解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
县气象局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可能影响的重点地区,加密与省、市气象局之间会商频次,密切跟踪监测天气变化,强化会商协同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等各类预警信息平台重要作用,第一时间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农业农村、民政等单位的会商和沟通,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可能影响的区域、行业和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等信息。
(二)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
加强责任落实,以政府名义公布划定的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适时森林防火禁火令,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修订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专项督查、常态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强火源管控,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在全县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彻底排查整改,严格管控森林火灾多发地段、敏感时段和高危人群,适时适地开展计划烧除,切实消除隐患;加强预防宣传,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信息,做好监测预警和火险趋势预测;加强能力建设,做好森林防火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专(兼)职和群众森林火灾扑救力量。
(三)防范化解重大洪涝灾害风险。
防范化解江河超标洪水风险。汛前明确各级江河防洪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逐一落实江河防洪工程行政、巡查、抢护责任人;抓紧组织力量对水毁堤防、险工险段进行修复加固,恢复防汛保障能力;依法开展河道清障,全面清除各类行洪障碍,确保江河行洪安全;加强汛期工程巡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做好沿江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工作,充分发挥工程调峰蓄洪作用。防范化解汛期水库水电站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不漏一库、不漏一坝、不漏一人;进一步明确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及时编制审批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完善水库水电站雨情水情监测预警设施和手段,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严禁超汛限蓄水,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库坚决实行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督促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巡查值守。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山洪灾害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汛前开展各类山洪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用好管好已建县级监测预警系统,注重汛期动态管理,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排查和县、乡、村预案修订完善及基层临灾避险演练,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城镇洪涝风险。严格落实城镇防洪排涝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健全城镇防洪组织指挥和防汛应急体系;汛前抓紧对城镇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预案,建立城市低洼区、滑坡危险区下穿隧道等部位的防汛预警机制;落实防汛排涝供电、治安、交通等保障措施,建立城镇防汛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重点积水区、重要区域的防汛物资储备;广泛开展城镇防洪防涝知识宣传,确保洪水期城市居民人身安全,努力减少城镇洪灾损失。
(四)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充分发挥监测预报网络体系的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和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有针对性地加密部署气象、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现险情、发出预警。对重点区域内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采用监测设备采集数据、通过视频传输、无线传输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手段进行专业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选址的安全性和适宜性评估工作。多渠道争取和统筹使用资金,适当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对实施搬迁避让难度大、威胁人数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工程治理,充分发挥地勘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和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
强化各类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监测力量部署,保障监测台网正常运行,提高监测质量和效能,密切跟踪震情形势的变化发展,加强震情会商研判。摸清重点危险区道路、铁路等交通状况,逐步加强对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电网结构,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基础设施、水库大坝及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抗震设防要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标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防御工作。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各类自然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救助能力。
(三)加强物资装备储备。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相应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制度。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落实2021年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精神,按照全省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防灾减灾救灾年度考核指标,完成2021年县震情跟踪和应急准备相关工作,防范地震风险,为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以推进防震减灾现代化、信息化建设为目标,提升震灾风险戒备能力,提升地震安全保障服务能力。承担防范化解地震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地震灾害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二)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按照“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以防震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为遵循,强化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落实全社会共享共治理念,落实属地职责,整合资源,加快防震能力建设,做好建党100周年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三)强化防震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防震信息共享,落实我县年度震情跟踪交流协作,扩大震情信息服务范围,提升震后快速研判服务能力。
三、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县、乡(镇)工作合力,切实推进震情分享上报,现成立县震情跟踪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震情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部署,协调统筹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及时报送震情,导控涉震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实地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股),办公室承担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内容
围绕全年常态、震后、重点时段震情跟踪工作,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震情会商和短临跟踪研判工作。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和邻近县(市、区)地震趋势相关信息,为做好我县震情跟踪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如发生有影响或有破坏的地震事件、出现重大短临异常,及时报请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专家指导会商,并做好会商记录。
(责任股室:应急保障股)
2.及时排查宏观异常现象。及时核实跟踪各类宏观异常,对宏观异常及时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收集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确定异常的可信度,判断异常与震情的关系。对于重大宏观前兆异常,要及时上报省地震局,报请省地震局派出专家组进行联合核实。
(责任股室:局应急保障股、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3.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与省应急厅、省地震局值班工作对接,按上级值班值守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如遇2.0级以上地震,按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30分以内完成信息初报,2小时内报告事件发生及处置的具体情况。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特殊时段地震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震情跟踪工作到位。
(责任股室:局应急指挥中心)
4.加强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做好日常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强化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发现涉震舆情,及时分析研判,通过新闻发言人、专家接受采访等方式,进行热点回应;对县境内地震谣言及时澄清辟谣,做好舆情导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省地震局报告,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权威发声。
各乡(镇)发现涉震舆情,应及时进行处置并向县震情跟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5.加强地震应急准备。理顺地震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应急流程,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提升救援队伍震后现场处置能力;开展中小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疏散逃生演练,提升群众应急技能。
(责任股室: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保障股、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6.做好震后应急处置。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在辖区发生有感地震后,据属地原则,应主动立即开展灾情收集和现场应急工作,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预案和当地实际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和救援力量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市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派出应急力量到现场指导处置。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报告。
(责任股室:局应急保障股、局应急指挥中心、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为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紧盯学校开学放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全方位强化校园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是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是重点做好学校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重点做好学校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自觉。
四是重点做好相关安全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宣传安全权利、义务,提高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
五是重点做好学校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师生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
二、推进措施
(一)开展安全教育教学
各学校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安全教育课时,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强化学生安全素质。
(二)强化安全实践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积极传播安全知识,并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演练”、“火灾或地震疏散逃生演练”、“防溺水教育”等活动。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和完善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相关部门协调机制。
(四)用好安全教育平台
各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搭共建单位,结安全对子,共享安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积极推动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实践领域,充分发挥好XX县安全体验中心等现有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
(五)配合做好安全宣传进家庭
加强学生家庭的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进家庭、社区,适时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家校共建活动,营造家庭成员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筹开展好本学校的安全宣传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
(二)突出重点,建立机制。
各学校要积极联系各相关职能部门、媒体等单位共同参与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的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促进本学校的安全环境不断改善。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中成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中药饮片为原料,按规定的处方和标准制成具有一定规格的剂型,可直接用于疾病防治的制剂。我国现有中成药8000余种。《指导原则》旨在加强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中成药应用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指导原则》明确,中成药临床应用,应遵循辨病辨证结合用药、合理选择给药途径等基本原则。临床使用中成药时,可将中医辨证与中医辨病相结合、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选用相应的中成药,但不能仅根据西医诊断选用中成药。
《指导原则》提出,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对长期使用的中药注射剂,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指导原则》由4部分组成:中成药概述,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各类中成药的特点、适应症及注意事项,中成药临床应用的管理。
我国将建立营养监测制度
郑灵巧
近日,卫生部公布了《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国家建立营养监测制度,对居民膳食状况、营养改善效果以及营养相关疾病进行监测;卫生部将根据公共卫生问题、人群营养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全国营养改善工作计划、营养标准和指南,定期我国居民营养状况报告。
根据该《办法》,为改善居民营养状况而开展的预防控制营养缺乏、营养过剩和营养相关疾病等工作,统称营养改善工作。卫生部制定、实施国家营养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营养监测方案。营养监测应包括不同人群的食物摄入、膳食结构变化状况,宏量营养素、微量营养素的营养状况,蛋白质一能量营养不良、贫血、钙缺乏、维生素A缺乏等状况,超重、肥胖及营养相关疾病状况等。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龙政办[20xx]8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各级各类医院。主要包括:
1、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
2、市级医疗单位:市第一、二、三医院,市中医院,市皮防院;
3、各县(市、区)直医疗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有住院病人的其他县直医疗机构;
4、各乡镇卫生院;
5、各县(市、区)辖区民营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
6、各级各类医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及设施;
7、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8、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
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开展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开展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或单位“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和医院主要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县(市、区)、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31日前)
1、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月至9月底)
1、针对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医院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和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牵头组织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7月份开展县级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20日前,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各级各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2月上旬组织的综合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市卫生局领导和督促全市开展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3、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范围内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4、市直医疗单位、市皮防院负责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并协助市卫生局指导和督促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具体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于5月25日前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市卫生局联系人:蒋琴英,联系电话(传真)2331345。
2、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3、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企业和医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4、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严格审查安全事故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边组建、边磨合、边运行”原则,主动承担消防、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防旱、地质灾害防治、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职责,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及时与经信、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接相关工作职能,按时完成三定方案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重新调整了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县三防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健全完善应急值守、情报会商、协同联动等工作制度,出台了《岱山县三防指挥中心联动运作机制》和《岱山县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岱山县海上小型无证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首次对4个乡镇、8家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地。积极筹建县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依托县大数据中心“城市大脑”建设,拟整合公安、交通、海洋渔业、海事、城管等部门资源,完成指挥大厅建设,具体方案正在设计中,将集信息采集、数据分析、风险研判、预警、应急指挥于一体。
(二)强化预案编制管理,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起草修订县级总体应急预案(草案),对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明确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管理清单25项,涉及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单位15家。重新梳理机构改革后的应急联动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和24小时值班信息,共确定应急联动单位51家,开展应急联动拉练4次,确保应急联动工作开展有序,应急指令畅通。摸清应急救援队伍家底,现有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1队8组159人,其中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65人,消防车11辆;专业应急救援队16队455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队伍46支396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15支455人。今年9月,新组建成立了县内第一支社会应急力量-岱山民安公益应急救援队,为应急救援力量添新军、作补充。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增添应急救援设备,投资1079万购置55米进口云梯消防车1辆,已完成合同签订。
(三)夯实防汛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对全县838名各类防汛责任人进行重新明确,对84个社区(村)和1个经济合作社的防汛防台形势图进行补充完善。组织修订了《岱山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基层防汛体系及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洪易涝区、避风渔港、避灾场所等157处,检查乡镇、社区村21个,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7处。有效应对6轮梅汛期强降雨和5个台风侵袭,2次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共转移群众55540人(包括渔船人员、鱼山人员),出动抢险救援队伍26支3856人次,未发生大的灾情险情,达成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积极推进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县37个避灾场所进行调查摸底,通过重新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员、完善标志设施和提升改造,已完成高亭养老服务中心等11个省级规范化避灾场所建设,进一步有效提升我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突出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守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牵头开展海上安全铁拳专项行动。深刻吸取浙岱渔02611号船“3.12”碰撞沉没事故教训,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高”行动,严厉打击涉海涉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顿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和渔业生产安全秩序,共检查44个渔业村社,核查渔船“一船一档”1967艘,整改问题渔船187艘,强制停航12艘,移送公安7起17人,治安拘留15人;水上交通方面开展现场检查51次,检查运输船舶152艘、港口企业10家,查获违规船舶10艘次,共立案40起。开展海上联合大巡查2次,3名无证船员移交公安边防处理。二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3.21”江苏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邀请危化专家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隐患清单表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危化品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检查危化生产企业3家、油品储运企业2家、加油站6家、经营带储存企业3家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下发整改指令书5份,均已整改完成。并制订了《岱山县危化船修理安全基本技术要求(暂行)》,进一步规范危化品船修理行为。三是部署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整治。深刻吸取宁波宁海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召开全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及时制订下发了《岱山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岱山县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建立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包片督导工作机制。目前,各乡镇、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12次,排查企业225家次,排查隐患251处,整改223处,整改率88.8%。
(五)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出资139.6万元引进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要对全县规模以上船舶修造企业、重点危险品企业常年开展专业性、针对性的安全服务。目前,已完成检查指导船舶修造、危化、涉燃爆粉尘等各类企业286家次,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826处;核查在修油轮26艘,提出整改项148项;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52家次,取得较好成效,并得到广大企业认可。二是推进科技兴安工作。继续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并专门发文明确各单位任务,督促各单位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完善事故防控体系,切实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目前,已推广安装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1082台,比去年增加了158%。三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矿山、危化、涉燃涉爆等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前,已完成小微企业规范化创建验收20家,在4家矿山、1家洁具、2家涉燃爆粉尘、7家船舶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是加大重大隐患单位治理力度。挂牌督办市、县二级(市2家、县12家)14家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单位,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完成2处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同时,积极落实《舟山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办法》,确定2家住建、3家交通、4家工矿商贸为示范企业,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六)加强全程监管,进一步维护安全生产良好秩序。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八统一”工作要求,不断精简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目前共进驻中心16主项23子项,进驻率100%,今年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0家,危险化学品设施设计审查2家,重大危险源备案2家,均做到最多跑一次。梳理并公开了第一批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事项4项。强化源头管控,实施重大项目引进安全预审制,严格危化行业安全准入,加强与发改、招商、经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拟引进的招商项目、落户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估,做到提前介入,已预审项目8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船舶修造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1-11月共检查企业934家次,查处各类隐患662处,下发整改指令书187份,复查意见书147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起,已办结21起,处罚单位15家,个人6个。同时,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掌上执法,共抽查企业196家次、日常检查136家次,其中掌上执法19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