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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报告制度范文1
【关键词】集团公司 子公司 财务监控
一、财务监控方式
1、资金监控。资金监控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存量和流量的监控,是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监控的核心。资金监控最普遍的方式是集团公司同时设立财务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方式。财务结算中心是集团财务总部下设的职能机构,财务公司是独立法人,由集团母公司或集团主体企业出资控股,吸纳各子公司入股,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形式。建立财务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后,取消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全部集中到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开户,实行统存统贷、统一结算,并对各子公司资金实施调剂和监控。
2、资产监控。由于子公司的资产包含母公司的投资,故当子公司因为经营上的需要变更公司资产时,一定得让股东们知道,否则可能资产全部流失而股东还不知情。因此,母公司应设置资产变更条例以防止子公司的不法行为。
3、成本费用监控。重点审查子公司年初成本费用预算计划的科学性,并实施过程控制;子公司建立内部费用控制制度,报监管机构备案,监管机构定期对子公司成本费用开支标准进行审查。对于一些重点科目,例如递延资产的处理、固定资产的竣工入账、待摊和预提费用的处理都要严格监控。比如:对于待摊和预提费用,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预提费用项目及标准,需报财务总监审批并报监管部门备案,预提数额与实际数额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额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4、收入及利润分配监控。子公司应严格按《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界定收入,准确核算利润,按规定程序实施利润分配。监管机构对子公司收入、利润实现的真实性和税后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管理。
5、财务报告监控。财务报告监控要求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财务监控的时效性和针对效,以实现企业集团的既定目标。这些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收入情况表、费用情况表、资产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报告、资金分析报告以及财务情况分析报告等。子公司应按月、季和年度向监管机构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和有关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还应同时报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二、加强财务监控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及其有效执行。集团公司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不侵害、不干涉子公司作为独立经济法人的地位的基础上制定有关实施财务监控的办法和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统一的财务制度是企业集团开展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集团公司实行财务监控的前提条件。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监控制度可以分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制度、资本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入利润管理制度、财务报告与评价制度等。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制度的关键是明确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2)资本金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企业资本构成、筹资来源与方式、审批程序、责任归属、权利义务以及资本保值、增值、使用及核算要求等。
(3)资产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企业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存货、对外投资以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管理方法、程序、权限要求及责任等。
(4)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企业内部有关开支的项目、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及权限与责任等。
(5)收入利润管理制度主要规定收入、利润的预测及日常管理、货款结算方式与收回措施及其责任,以及利润分配的方法、程序、比例及审批程序等。
(6)财务报告与评价制度主要规范企业应编制的财务报告种类(包括内部财务报告种类)及格式、内容、报送时间以及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财务分析方法的确定、财务指标计算口径和评价方法等。
2、选择适合的财务人员管理模式。目前,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管理大体采取五种模式:分权型、集权型、会计主管委派型、财务总监委派型和集中办公型。
(1)分权型管理模式是子公司拥有财务人员选聘和人事管理权。其优点是有助于充分发挥子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财务会计职能为企业经营献计献策的积极性;缺点是财务会计信息很大程度上受所在单位领导影响,容易产生信息不实。
(2)集权型管理模式是由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全体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选聘和人事管理权都集中在集团公司。其优缺点与分权型相对。
(3)会计主管委派型管理模式是由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遣财务主管,人事关系在集团公司。其优点是操作简便,容易实施;缺点是与《会计法》规定的各单位应有独立的财务机构和人员的规定相违背。
(4)财务总监委派型管理模式是指在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由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其工资、奖金、待遇也由集团公司决定、支付,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由子公司董事会授权其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其优点是可以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全过程控制,较好地避免了分权管理和集权管理的弊端。
(5)集中办公型管理模式是将企业集团财务人员从成员企业分离出来,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均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与子公司只是核算、服务和监督关系,不受子公司的行政干涉。其优点是会计核算中心处于中立立场,能够提供有说服力的指标;缺点是不能发挥会计的预测、决策功能,规避了子公司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违背了《会计法》的要求。
3、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采用事先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方法,通过对子公司下达分项预算和总预算,落实集团公司的财务目标,明晰各自的权限空间和责任区域,从而实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绩效考核。
鉴于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制的特点,预算编制一般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准确、合理的预算本身并不能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只有严格执行预算,使每一项业务的发生都与相应的预算项目联系起来,才能真正达到预算管理控制的目的。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将子公司报送的资金收支情况和会计信息等数据与预算进行比较,通过预算信息月报、季报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同时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关信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针对预算执行的偏差,客观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或建议。预算是为了把握未来的变化,适应形势的发展,而不是束缚自己的手脚,而未来必然存在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实际完全符合预算的情况是很少的,当实际的变化超出预计很多时就需要调整预算。为了体现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必须对预算执行的结果进行评价,我国企业通常称之为“考核”,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子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奖惩,确保预算目标的最终实现。
4、加强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审计在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子公司经营规范化和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考虑,集团公司还必须对子公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对子公司的审计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年度报表的审计属外部审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则主要由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的财务工作,也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是监督、控制内部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
内部审计可以重点审计子公司是否按照企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计算成本、是否多提或少提费用、是否人为地调节利润水平;有无重大投资筹资活动;有无挂在往来账上而长期无法收回的债权;有无违规和为他人担保等。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提出管理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等问题,坚决予以处罚;集团公司根据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结果确认各单位及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评价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程度,兑现有关奖惩措施。集团公司监管机构对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子公司法人代表离任,须由监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
5、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创新。应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推进企业集团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为财务集中管控与共享服务、动态绩效管理与决策支持及资金集中管理、监督控制、规避风险提供可靠保障,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
应用统一的计算机财务软件,实现财务信息与业务流程一体化,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许多成功企业的经验。企业要找准切入点,从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着手,以财务管理为依托,针对当前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大力促进企业广泛采用计算机财务软件,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进而达到强化监督与控制、规避财务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要遵循企业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进程和规律,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1)企业应选择使用国家认可的财务软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并将其作为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重要内容。
(2)企业应积极推进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工作,建立统一的计算机平台,采用统一的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软件,把企业规章制度体现到计算机的应用管理程序上来予以固化,实现财务系统与销售、供应、生产等系统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使预算、结算、监控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保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置于严密监控之下。
(3)逐步引进先进的ERP软件。要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变革企业内部管理模式,调整企业生产组织结构,将用户需求、企业内部生产活动及供应商的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合理配置企业各项资源,全面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
【参考文献】
[1] 刘菁: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研究[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集团财务报告制度范文2
XBRL产生于1998年,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会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标准化以及深度分析和利用问题。如今,XBRL逐步得到上市公司、会计中介机构、政府宏观管理和监管部门的认可。按照XBRL国际组织的定义,XBRL(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一种可以将财务和商业数据电子化的全新语言,作为在财务报告信息交换方面的一种应用,XBRL在财务信息的显示、分析和传递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优点。目前,XBRL的足迹已遍布了多个国家,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XBRL的应用包括两个层面――XBRL FR(外部财务报表)和XBRL GL(全球通用账簿),XBRL FR是针对财务报告中涉及的概念及概念间的逻辑关系订立的协议,而XBRL GL则是针对财务报告的来源数据及其结构订立的协议。二者都建立在XBRL技术规范基础之上,能够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完整、及时的有用信息,可以说,XBRL GL是对XBRL FR的延伸和扩展。在我国,上市公司XBRL的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内部信息系统管理主要还是依赖ERP。虽然证监会在2002年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要求上市公司采用XBRL技术,在报送年报时除传统数据格式外还必须附上XBRL格式的年报全文并在平台上共享,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只是转换了传统报表的格式,仍然停留在会计信息处理的报告层面。
二、集团公司引入XBRL GL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集团公司引入XBRL GL的必要性 ERP系统加速了公司财务业务的一体化,在信息整合、集中储存以及生成报告的效率上有一定的优越性,但由于不同软件之间储存的信息格式不同或不同区域会计准则的规定有差异,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尤其是组织结构复杂的集团大公司,在数据获取和转换上会有大量的成本耗费,在转换过程中容易出现数据遗漏、乱码等问题。而XBRL GL 很好的解决了ERP中系统兼容的问题,在方便各系统数据流通的同时也提高了财务数据的交流频率,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为会计信息的交流提供支持。在交易和事项发生之时就对其进行标记,然后根据不同的概念模式将信息组合在一起,由转换器自动完成财务报告的转化。对于组织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的集团公司来说,大大减少数据处理的人力和财力。(2)有助于产生交互式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在循环之初就被标记了,之后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实时生成各个层次需要的、不同汇总程度的信息,方便从多维度进行分析和生成报告。(3)利于审计、税务部门的工作检查。审计部门通常因为不同公司采用的数据格式多样化而无法应用通用软件进行审计,经过XBRL GL的转化,审计人员无需为不同的被审计公司设计专门的审计软件,节省了审计成本,税务机关也能过通过XBRL GL减少繁重的税务稽核工作。
(二)集团公司引入XBRL GL的可行性 (1)政府组织支撑。2007年,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向XBRL国际组织提出成立XBRL中国地区组织的申请,并于2010年正式成立。第21次国际XBRL大会上,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的制定和,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技术规范,并指引企业系统改进的前进方向,有效运用XBRL为企业财务带来了便利。(2)与ERP系统关联。XBRL与ERP软件之间并不是毫无关联的,因此在考虑引入XBRL时无需过于担心高昂的成本问题。有针对XBRL软件供应商的调查显示:有2/3的财务软件供应商在所开发的财务软件包产品中至少有一个产品已添加了XBRL模块,这些软件开发商包括:微软、SAP、Oracle等。由此可见,XBRL逐渐成为提高财务数据透明度及上市公司报告一致性的重要工具,与ERP的信息集成共享也是数字化报告时展的必然趋势。
三、XBRL GL在我国集团公司中的应用
CC集团是以航运为主业的综合性国有航运企业集团,为国家能源和进出口贸易提供了强大的运输支持。目前集团采用的ERP系统是2002年上线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功能已不能完全满足业务所需,而引入XBRL能够弥补系统的不足。
(一)CC集团特点 作为中国大陆最大的航运企业,CC集团有着其自身经营管理特点:首先是地域分布广、跨地域、跨国度。CC集团数百家国内外成员单位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远洋航运和全球物流支持的全球业务网,涵盖了香港、美洲、欧洲等9大区域。对于这样一个经营范围广阔的跨国集团,XBRL无疑能提供其良好的跨区域交流平台。其次企业结构复杂,投资主体多元化。CC集团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千余家企业和经营机构,目前在境内外控股和参股的有6家上市公司。如此复杂的组织结构以及数量繁多的分支机构,更能满足XBRL平台的交互式会计信息的需求,方便集团生成多维度的分析报告。然后是跨行业经营。现今CC集团致力于发展壮大船舶运输航运主业的同时,还扩展了物流、船舶、航运网络科技等多个配套行业服务,企业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这就给国家审计、税务部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障碍,而XBRL的转换功能,能够为审计部门节省审计核准的成本,也为税务部门省去了冗杂的税务稽核工作。
(二)CC集团现有财务系统 CC集团现行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主要是SAP系统(ERP产品),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信息的及时性。但集团所属企业众多,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合实施统一的大型软件,综合考虑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集团优先在核心企业实施SAP,其他企业继续运行原先的管理系统。SAP与其他财务软件共存的模式在企业扩大发展经营的道路上造成了阻碍,并且存在多国会计制度、多币种、多种语言和实现实时信息等问题。因此,引入XBRL GL是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中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
(三)基于ERP系统的XBRL GL引入 借鉴国外企业成功案例,将SAP中各子系统传输的数据进入XBRL GL自动记账系统,采用嵌入XBRL格式转换器的模式,把EXCEL、WORD形式的财务报表自动转换为XBRL格式文档。这样一来,既可以保证原有业务系统功能的不变,降低技术改造的成本,又可以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数据无缝连接,经过转换的业务系统数据可以直接输入到新的SAP财务系统中。XBRL GL的引入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ERP系统内信息集成,二是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
图1 XBRL GL自动记账系统
(1)ERP系统内信息集成。该类信息集成是企业内部各分支或者ERP系统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信息集成,只是在原有的ERP系统的基础上嵌入XBRL GL转换器,不改变各功能模块自有的功能。通过转换器,可将ERP系统输出的数据(包括租船业务、航次运行进度、集装箱租赁等)自动转换成XBRL GL标准格式的数据,并在ERP系统的输出终端实现XBRL FR标准财务报告和XBRL GL文档的无缝连接。由于生成的数据具有统一格式,可以在不同系统直接运用,减少了人工处理数据的繁琐,提高了企业内部运作效率。生成的报告中不仅含有财务信息还包括有关内部管理的非财务信息,如客户订舱满意度等,报告格式多样化,方便企业管理人员有选择性的查阅。
(2)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子公司组成,是多个利益相关的法人联合体,内部组织机构日趋复杂,资产规模大、资本链条长、管理跨度宽、地域分布广,使得财务管理问题更加突出。在会计处理上,除了分别报送母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外,母公司还需要报送合并财务报表。因此,在现有的ERP系统基础上,嵌入XBRL格式转换器较为可行。但对于不同区域采用的会计准则有所不同,按要求,子公司单独报送需要采用当地的会计准则,而合并财务报表则应采用与母公司相一致的会计准则。在转换过程中,需要对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同一会计准则下的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这里嵌入的XBRL转换器也是独立于母子公司自有的ERP系统的,不改变其原有的功能特点。因为在同一会计准则下,所以嵌入的转换器应用程序是一致的,即具有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XBRL转换器分别将母子公司ERP系统内的数据转换为统一格式,并单独生成母子公司的XBRL财务报告。在母子公司统一格式数据的基础上,生成集团合并财务报告与合并工作底稿,共享母子公司间内部交易事项信息。
二是不同会计准则下的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其子公司遍布于全球各国,适用的会计准则也不同,因此应该嵌入不同的XBRL转换器应用程序。对于母子公司单独报送财务报告来说,分别嵌入适用各自的会计准则的转换器即可,然后生成各自的标准财务报告。与同一会计准则的情况不同的是,子公司的ERP系统中除嵌入适合子公司当地会计准则的XBRL GL标准转换器外,还需要嵌入与母公司当地会计准则相一致的转换器,最终生成适用于母公司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与母公司XBRL格式数据汇总,生成集团合并财务报告及合并工作底稿。对于在新加坡、日本等地均设有境外子公司的CC集团,大大减少了合并报告中财务数据会计准则的处理工作,有效降低会计处理中的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四、XBRL GL引入过程相关问题与对策
XBRL在国内的应用较少,集团公司在引入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信息化人才和分类标准选择方面的问题,需要其做好充分准备,以保证引入工程的顺利对接。
(一)引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XBRL是一项集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于一体的新型技术,因此公司需要各方面精通的复合型人才。现阶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软件开发、维护部门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而XBRL的导入与应用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人才,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培养大量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支持XBRL的推广工作,人才的匮乏是实施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障碍。(2)分类标准的选择。复用方式方便数据的互通,但对企业财务报告与通用分类标准中的格式契合度要求较高,而CC集团属于航运企业,存在一些行业特点,在应用过程中,实际的报告与通用分类标准的表格存在较大的差异,调整的工作量较大。
(二)解决对策 (1)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大力发展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对企业的财务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不只是对原有的专业知识巩固,更多的是教授其他方面的知识,将财务与信息二者共通之处相互融合,双方人员对于XBRL的引入交流讨论,共同解决遇到的财务或技术问题。(2)采用重定义方式。重定义方式下能最大程度地符合企业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但是对人员的综合素养要求较高,对重定义方式要有深层次的理解,并且也要有一定的实施经验。因此,企业可以与国外成功企业进行交流,引入技术人才,帮助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财务报告的作用愈发重要,XBRL GL的引入适时的顺应了集团公司财务报告发展的潮流。目前我国公司对于XBRL的应用仍处于摸索阶段,前进的道路上存在很多无法预测的阻碍,因此企业要向国外借鉴经验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对策应对困难。
参考文献:
集团财务报告制度范文3
摘要:分部财务报告衍生于企业财务报告,是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必要补充。与多数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研究过于滞后,制定和颁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已成当务之急。本文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应报告分部的确定、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等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几点建议。
关键词:分部财务报告报告分部划分标准应报告分部确定
现代证券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制度之上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在企业已出现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全球性发展趋势的当今,从总体上反映一个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括情况的合并报表,虽然可以展示集团的全貌,但它的高度概括性必然带来其无法披露细节信息的局限,合并报表掩盖了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差异,隐匿了集团中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个分部的盈利能力、发展速度、承受风险的能力和承受风险的程度等有用信息,致使财务报告用户无法据以满足其有效决策的需求。为弥补合并报表的先天不足,需要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国际上通行的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的途径之一便是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本课题拟就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国际比较
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影响,分部信息的披露即是如此。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分部信息的披露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完全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以前)。在1994年以前,由于证监会没有公布正式的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因而是否披露分部信息完全取决于各上市公司。在披露分部信息的上市公司中,披露的程度和范围存在很大的差异。(2)指导性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1995年)。1994年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第二号》),对公司的分部信息做了模糊的定性描述要求,但并未做出强制性披露的规定。在这一时期,已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分部信息来传递对它有利的信息。(3)半强制披露阶段(1996年—1997年)。1995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对《准则第二号》的第一次修订稿,在以附件形式颁布的《财务报表附注指引》中规定了分地区、分行业资料的披露格式,要求公司按行业和地区分类提供前后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并且要求对集团内分部间的交易结果予以抵消。(4)1998年开始,强制披露阶段。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经再次修订的《准则第二号》,对分部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二是披露的指标只规定了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三项,不再要求披露分部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1998年12月的《准则第二号》修订稿对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未作改变。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编报分部财务报告的要求,规定公司编制“利润表”附表2“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年报),并要求公司在该附表中按行业和公司所在的地区披露营业收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十三项指标。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和颁布专门规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
美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居世界领先地位。早在1939年,美国就已经鼓励企业对国外经营分部作单独的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69年对在美国证交会登记的公司提出披露行业信息的要求。1976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了第14号准则《企业分部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披露行业分部信息和地区分部信息。以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陆续了第18号准则(1977年)、第21号准则(1978年)和第24号准则(1978年)等一系列与分部财务报告有关的准则:第18号准则要求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用于分部财务报告;第21号准则要求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按行业、国外经营、主要客户和出口销售披露分部信息;第24号准则规定企业免于编报分部信息的几种情形。这些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美国企业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南。1991年4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理事会成立了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经过三年的研究,该委员会完成了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有不少篇幅涉及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该综合报告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美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和走向。
英国是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之一。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披露分行业的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营业额;1967年,英国公司法首次作出公司应披露分部信息的法律规定;1990年,英国原会计准则委员会综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和股票交易所的要求,了标准会计实务说明书(ssap)第25号《分部报告》,要求企业增加披露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净资产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1年了第14号国际会计准则《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要求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其他经济上重要的单位按行业和地区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而后,该项准则经修订后于1997年公布,把提供分部信息的范围限定在“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其权益或债务证券正处于发行阶段的企业”。
其他许多国家和组织也有披露分部信息的要求或建议。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有类似于美国的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欧盟国家有类似于英国公司法中关于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规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披露分部信息的建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也对披露分部信息予以支持。
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已越来越大,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经营的趋势,为分部财务报告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极大分离,使大量的财务报告用户只能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其决策的基本依据,随着投资者理性程度的提高,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分部信息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研究滞后了。当务之急是制定和颁布一项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具体会计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和其他多元化企业或集团的分部信息披露。以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
分部财务报告是指企业集团对其内部按一定标准划分的披露重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解信息的报告。分部的划分和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基础。虽然分部的划分可有行业、地区、客户、组织结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线、主要产品以及法律实体等多种标准,但由于按行业和地区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深入说明一个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因而行业和地区的分部信息最受用户关注。
行业分部(“businesssegment”,译为产业分部),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主要是对企业外部的客户,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劳务,或者不同类别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各个组成部分。由于产业结构几乎是影响所有企业机会和风险的关键因素,故此项信息特别有用。
地区分部(geographicalsegments),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在特定经济环境中从事提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它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不同于企业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部门。由于不同地区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等,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按地区分部提供的信息,将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的机会和风险。
我国现行规定对报告分部的划分偏重于行业分部标准。《准则第二号》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附表格式则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分部,以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分部。我们认为多数上市公司一般是按行业进行管理并编制内部财务报告的,其按行业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故以行业为标准划分分部是恰当的。但也有一些从事多种经营的上市公司,并不按行业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而是按地区来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对这样的公司要求其以行业为标准披露分部信息则并非最为恰当,因为这一做法会增加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工作量和编制成本,同时也不一定符合财务报告用户的信息需求。我们的观点是,当企业的内部财务报告体系是以地区为基础划分分部时,如果以地区为标准划分分部能更好地反映一个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公司应按地区分部对外提供分部信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准则时,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对第一级分部的划分,除规定行业分部标准外,还应增加地区分部标准,企业在编报分部财务报告时可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第一级分部的适用基础。
(二)关于应报告分部的确定
对财务报告用户来说,只有具有重要性的信息才是有价值的信息,对不重要信息的披露,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并给用户造成“干扰”。因此,为突出重点和保证会计信息的重要度,企业只需对重要分部的信息予以单独报告,其他分部则采用汇总报告。
关于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许多国家都对此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应在分部报告中予以披露的分部是收入主要来自外部客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业分部或地区分部:(1)其对外对内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10%或以上;(2)其分部成果(利润或亏损)占全部盈利部门或全部亏损部门的汇总成果10%或以上;(3)其资产占企业总资产10%或以上。又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规定,符合下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行业部门,应列为“应报告行业分部”:(1)该分部的营业收入占整个企业合并收入总数10%或以上;(2)该分部的营业利润占企业所有未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营业利润10%或以上,或者,该分部的营业亏损占企业所有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亏损数10%或以上;(3)该分部的可辨认资产占整个企业合并可辨认资产10%或以上。主要客户信息,凡占企业经营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个客户,应予以披露。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的信息,凡销售收入占合并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或者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10%或以上的国外分部(地区或国家)均需要进行披露。
此外为保证分部信息的充分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均规定了“75%”的限制条件。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如果把企业已报告的分部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相加,其总额不到企业总收入的75%,企业应增加报告的分部,直到其来自客户的收入总额达到75%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则规定,所有应报告分部来自非相关客户的合并营业收入,最低应占所有行业分部相应合并营业收入的75%。
在我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的现行规定中,除《准则第二号》提出了行业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之外(行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或以上),对报告分部的确定无其他规定。我们认为,应报告分部的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前提,我国的现行规定过于简略,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具体准则时,应考虑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南。如,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有关规定,采用“10%”的重要性标准和“75%”的限制条件,当某一分部的营业收入、损益和资产占企业合并后的经营收入、经营损益和资产总额的10%或以上时,该分部便作为应报告分部单独披露;当应报告分部的外部总收入占合并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不足75%时,应确定另外的应报告分部,直至达到75%的水平。
(三)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
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分部报告的内容通常只限于一些关键指标。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主要分部报告形式披露以下指标:(1)分部收入;(2)分部成果;(3)分部资产的账面总额;(4)分部负债的账面总额;(5)当期购入的分部资产(财产、厂场、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总成本;(6)当期分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总额;(7)除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重要的非现金费用合计数;(8)企业从联营、合营或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获得的净损益份额(如果这些联合经营实质上均在该单个分部内),以及相关投资金额。此外,它鼓励企业对分部收入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作出披露,对具有相似规模、性质或影响的分部费用项目作出披露,还鼓励企业对分部的现金流量信息作出披露。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要求行业分部披露收入、获利能力、可辨认资产及其他信息;国外经营披露收入、经营损益、可辨认资产信息;符合披露标准的企业从母国外销给国外非联属企业客户的销售收入,按地区别及总额披露;符合披露标准的主要客户,按各该客户逐一披露其销售情况(须注明从事该销货的行业部门,但不必注明个别客户的名称)。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在其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中建议增加边际毛利、现金流量、营运资本、研究和开发成本、资产的主要类别等指标。
如前所述,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中披露的指标有营业收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十三项。我们认为,以上披露要求还有不完善之处,具体体现在:(1)某些指标涉及对共同费用的分配,可能会给管理当局以操纵分部财务信息的机会,容易给财务报告用户带来误导,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等三项指标;(2)某些指标的披露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如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指标。当多个行业分部集于同一会计主体时,该会计主体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未必按各行业分部进行明细核算,从而未必能提供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分部资料,企业若另外搜集有关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分部资料,势必加大会计的工作量和核算成本,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我们建议分部财务报告具体准则的制定机构能对此加以考虑。
参考文献:
①ias14,segmentreporting,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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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财务报告体系的局限性
(一)信息披露不完整。具体表现在:
1.现行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主要是面向过去的历史信息.而使用者未来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如预测信息、人力资源价值等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是财务报告之外。
2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财务报告中长期被忽视,而由此导致的管制成本足以影响企业日后长远的经营业绩。
3.由于某些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已不满足通用的财务报告了,随着新的会计环境下财务分析职业的兴起,市场和财务信息使用者正在呼唤财务报表以外的某些特定需要的差别报告。
(二)过于强调信息的可靠性。现行财务报告模式是立足于企业已发生的确定易和事项,它对使用者决策所需信息的相关性较低,在整个财务报告体系中,历史信息仍占绝大的比重,使得许多能反映企业未来前景、对使用者非常有用的现金流量预测性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无法满足决策有用性的要求。
(三)报表严重滞后。完整的会计信息一般是按年度披露。这种基于会计分期假设定期编制的财务报表具有滞后性,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投资者、债权人和财务分析人员对预测性财务报告的需求日益增强。提高财务信息的反馈价值要求信息及时报告。这是因为使用者的决策是不间断地进行的,他们希望随时得到决策所需要的信息。
二、我国财务报告体系改革的原则
为了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在对财务报告体系进行改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财务会计改革为先导原则。财务报告只是财务会计系统中最终的信息输出,任何对财务报告的重大改革,都要考虑财务会计系统的改革。比如,为了能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就必须对一些现有财务报表中未列入的项目进行充分披露,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自创商誉、养老金等,只有在财务会计解决了其确认和计量方式以后。才能纳入财务报告的范畴。
(二)表内优先原则。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内容,财务报告的改革应优先改革财务报表,虽然《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三种辅助报表,但是与国际惯例来比较,我国的财务报表仍然不符合多层面模式,我们较多考虑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对其有用性和相关性考虑得较少。
(三)满足需求原则。财务报告应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的信息需要,以便维持和发展这些利益集团对企业的贡献和支持。为此。应该采用规范法和实证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使用者的具体信息需求。
(四)有效披露原则。有效披露原则要求财务报告中的信息对于使用者的需求来说都是有效的。对于披露信息的企业来说.超量信息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只会增加成本而不会由此获利;使用者也没有能力去运用过量的信息。
(五)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是指企业在提高或扩大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或数量中,付出的劳动代价和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效益是指企业在改进报告信息披露后所获得的收益,包括资本成本的降低、进入更具有涌动性的市场、提高的企业声誉等。人们在确定财务报告内容、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等问题时,需要对成本与效益因素进行衡量和判断。
三、我国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方向
(一)加强财务报告目标理论研究,为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提供坚实的基础。从本质上看,“经管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目标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冲突。而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我国财务报告目标应是两者的有机结合,既向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会计信息,又能用来作为评价企业管理者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尺度。
(二)进一步完善以三大财务报表为核心的报告体系。现行财务报告体系是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为核心的单层报告模式。未来的财务报告应该着眼于用户。为他们提供在市场经济中与企业的发展、竞争能力、风险等一系列相关的财务信息。建议将这三张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两个部分。对于核心会计信息,应该更加注意其计量的可靠性;对于非核心会计信息,则可以相对地采取可靠性不如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等。尤其应该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能够表明财务弹性、投资报酬和变现能力的相对值会计信息。
(三)丰富和规范财务报表表外信息披露的内容。随着经济环境的复杂化以及人们对相关信息要求的提高,表外信息(包括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在整个财务报告系统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对使用者正确理解报表数据和判断报表质量有重要意义。在会计发达国家,表外信息的长度已大大超过财务报表本身的长度。表外信息构成财务报告体系十分重要的内容。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改进企业报告――着眼于用户》(又称Jenkins报告)为例,福克思公司的表外信息多达16个,其篇幅约占20页,而报表本身则只有4页,从中可以意识到表外信息的地位,已成为使用者正确理解报表数据和判断报表信息质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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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经营预算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3.负责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真实,并对上报的财务数据负责,按月向总经理和集团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生产经营的建议。
4.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5.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负责新项目的资金保障,参与新投资项目的预算、核算、结算。
6.审核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以及其他一切管理费用,提出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的发放及年终利润分配方案,定期盘点资产,并制定详细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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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经营 企业管理 内部控制
一、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相对较差
受计划体制的影响,部分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不甚清晰,重大的财务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比较粗放。部分经营管理者认为自己的经营足以保证财产的安全,作为受托责任的执行者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受利益动机的驱使,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的意愿不强。
(二)尚未建立规范的内控制度
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其操作规范流程都较为粗放,缺乏统一的、详尽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岗位操作流程。操作规范不清晰,导致出现问题后责任无法考核和追究,常常是互相推卸责任。部分企业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装点门面的工具,疏于落实制度和规范、更无法按照按制度进行考核,使其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制约、监督作用。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弹性过大,由于弹性较大的制度产出的信息精确度、可比性较差,误导决策,容易造成重大损失。
(三)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
部分企业未真正认识到内部审计的核心监督作用,致使内部审计机构并未真正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另外,大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的技术方法落后,只注重事后监督,不注重事前、事中的控制;只重视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而忽略对公司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由财会部门转来或由财会部门人员兼任,缺乏审计知识,特别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业务的复杂化,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很难满足工作的需要。
最后,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强,机构的人员往往实质上由管理层领导且,独立性较差、权威性较差,很难切实发挥内部监督的效能。
(四)对风险主动识别的意识不强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国有企业也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和发展瓶颈,诸如技术风险、声誉风险、市场风险、营运风险、信贷风险等以及随着交易类型和工具的变化所面临的兼并收购、破产重组、电子商务等风险。由于国有企业普遍缺乏风险监控和识别经验,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风险主动识别的意识不强。
二、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措施
(一)加强预算控制
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企业可以制定统一标杆,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及时地采取改进措施。企业通过预进行控制,实施决策控分析,可以降低系统性财务风险。
1、企业编制预算的主要内容
企业编制预算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经常预算,即对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目的预计,经常预算按年度编制和按月度滚动编制;财务预算,对单位资金的筹资、投资以及调度进行预算,由财会部门按月、旬等期间进行编制;资本预算,即对资本性项目的运作所作的计划安排,按年度编制。
2、编制预算审批流程
一般由企业的董事会对预算编制进行决策和实施,由最高层的管理者进行指挥和协调。编制基本预算时,一般参照前一期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变动影响,如物价变动、新出台的国家政策法规等,同时考虑单位下一年度的战略计划。预算编制一般采用先易后难的方式,采取分阶段建立、逐步规范化的方法,对于实施过程中的注意环节,应对参与编制人员进行培训。
(二)实施财务控制
1、资金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
资金作为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必须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能够有效的防范资金风险。
所谓收支两条线是指,企业集团一般为具有对外经营职能的分子公司设立两类银行账户,其中对于大额的资金采用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管理,该账户只能将日常收入存入,不能支取,由集团公司控制将存款转入本部账户。
2、统一财务制度
出于对各分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目的,企业应在集团层面统一财务制度。
在会计科目上可以设置一些诸如“上级拨入资金、拨付所属资金,内部往来”等特殊科目进行内部核算。财务制度的统一,有利于集团公司层面会计监管和报表的合并,也便于个内部往来单位间账目的相互核对与控制。
3、加强财务报告的流程控制
为加强会计控制,集团公司层面应保证财务报告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并加强财务报告内控流程的控制:明确财务报告编制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安排;财务报告准备编制过程中,应当明确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控制;编制财务报告方法、格式、审核批准报告等操作流程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要求。
(三)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
1、提高监察审计部门的权威性、独立性
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中坚力量和组成部分,因此完善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必须放权给监察部门。为了提高内部监察部门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企业应当提高内部监审部门的管理级次,建立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的监察审计部门,内部监察审计部门应不受管理层的制约,才能更好的履行其内部控制审计的职责。
2、细化监审机构的岗位职责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必须进一步建立监审部门工作制度,推进监审部门工作制度的创新。
要 严把“源头”预算关,依法参与制订预算计划,并对预算方案进行审查,及时发现或纠正错误,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要严把“过程”执行关,对有悖预算管理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和制止。特别要加强对重大投资和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过程”的监督,防止盲目决策,规避或减少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