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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财务制度范文1
财务主体,就是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的主体。它必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是一个独立的利益实体,为着自身的利益而开展财务活动;(2)是一个责任实体,具有明确界定的财产范围, 负有保护财产并使其增长的经济责任;(3)是一个权力实体, 具有维护并扩大其利益、履行其责任所应具备的基本权力。
在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的条件下,除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外,其它任何主体不能拥有企业的财产。因此,只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才能共同构成财务管理的主体。在私有制社会中,不管是企业的所有者还是经营者都是处于微观层次的,都是微观实体,财务管理的主体是微观的;而在我国目前的公有制社会中,财务主体也应该是微观的,特别是在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将微观化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情况下,企业的财务主体也将是微观的。
那么,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理财中的主体地位是否应该有所分工和侧重呢?回答是肯定的。财务主体的微观化,并不意味着企业的理财权全部归属于企业,诸如股票筹资、涉及到控制权性质的投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清算、利益分配以及必要的财务监督等主要的和重大的理财权应归属于企业的投资者。但是,企业投资者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经营者。企业经营者对于投资者行使理财权发挥了极大的参谋作用,诸如决策方案的提出、分析论证、不同方案对企业的影响等等。投资者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状况,以此为主要依据作出决策。事实上,在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上所表决的方案,都是经营者所提出的,企业经营者在实际上掌握着绝大部分财务管理权,这就有可能产生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二、我国传统财务管理体制及其弊端
长期以来,我国已形成了宏观和微观两种财务,这说明在我国存在着宏观财务和微观财务两种主体,由此就决定了我国传统的财务管理体制是两层管理体制:
第一层次是宏观财务管理体制。它以国家为主体,以国有经营资金的运动为内容而形成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一是通过税收制度来实现;二是通过国家财务制度来实现。
第二层次是以企业为主体,以企业资金运动为内容的财务体制,称为微观财务管理体制。我国企业微观财务是在遵循宏观财务规定的前提下,以制定和执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为特征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和收支管理。
我国实行多年的这一财务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阻碍今天的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明显表现出与今天形势的不适应性,表现在:
(1)财务管理权利与财务主体错位,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在传统财务管理体制下,将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权与税收征管权混为一谈,多种职能集于一身,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严重地削弱了企业经营的自,同时也不利于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结果是使市场经济的运行受到影响。
(2)模糊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由于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身份与国有企业的投资者身份混在一起,使得本来应由国家采用“法”的形式予以规范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而代之以财务制度,不但侵害了企业的权益,也使得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处于模糊状态。
(3)影响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壮大和发展。 通过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必然会形成重财政收支,轻企业长远经营的倾向,必将影响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4)难以做到依法办事,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护。 有些已触犯法律的行为往往以违犯财务制度从轻处之。
(5)国家的财务制度,明显地与其它法律条文相重复,既不利于减轻国家的行政事务,也容易造成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助长了政资不分的现象,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例如,《企业财务通则》第46条的内容,在《公司法》第11条中即有相同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与《通则》有相同规定的有21条,在有关《税法》中与《通则》有相同规定的有8条。
(6)将财务管理类比于会计管理, 比照会计核算管理体制设计财务管理体制,既严重侵害了企业的理财自,又容易削弱企业对资金运动的管理和控制。
三、改革财务管理体制的思考
首先,看宏观财务有没有存在之条件。实行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的微观化和明晰化以后,国家将不能再通过所有者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权力,为其调控宏观资金运动服务,更不能要求各个产权代表通过干预或参与企业理财为其宏观调控服务,事实上也没有这种必要。因为在国家宏观职能转向调控市场后,国家只要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等经济政策来进行调控社会总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就足够了,而无需再通过财务制度或财务决策来进行。既然如此,宏观财务将不复存在。在市场竞争中,企业独立作战,要求因时因事因地理财,政府事实上不可能制定出适合千变万化的企业经营状况的财务政策或制度,这样,财务的宏观性也就消失了。
第二,再看与企业存在利益关系和各个主体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影响企业的理财行为的。现代社会中,与企业存在着利益关系的外部集团主要有国家、投资者、债权人和其它企业。这些主体可从与企业的不同利益关系出发、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影响企业的财务行为:
(1)国家。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是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实施的,而现代社会中涉及国家的各种关系均是通过“法”的形式来实现的。这是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的需要,而不是行使其对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能。因此,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财务关系必须以法的形式予以规定,如税法、金融法、公司法、劳动法、证券交易法等。这是国家的法律体系,不能纳入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中。
(2)债权人。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突出地表现在借款协议中债权人对企业财务行为的约束。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的基本特征是有事先的协议约定。
(3)其他企业。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以恪守信用为最高要求,只要对方按约履行相关义务,对其他方面的财务行为要求甚少。
(4)投资人。从本质上讲,企业财务行为的各个方面投资人都可以有所要求。但是,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制度决定了投资人只对一些重大的财务行为行使其决策权。这要从维护所有者利益的角度,根据企业的具体问题实施灵活多变的决策,不可能通过一成不变的财务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财务行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家、债权人、其他企业对于企业的财务约束,明显地体现了两个特点:一是规范性和稳定性。它们或者采用法的形式,或者采用协议的形式,具有极强的规范的法律特征和极高的稳定性,无法灵活地处理各种企业财务决策问题;二是它们的约束只涉及财务行为的某个方面,即它们只是对事关它们自身利益的某种财务行为行使其约束权。与此相反的是,企业的投资人对于企业却面临着多变的财务行为实施几乎涉及到每一个方面的财务约束。而面对多变的企业经营状况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企业投资人不可能通过制定一成不变的财务制度的形式来约束企业的财务行为,只能针对各个具体财务问题作具体分析。
因此,作为确定企业和企业外部集团在企业财务问题上的权责利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讲就是划分企业投资人和企业经营者在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上的权责利关系。这一权责利关系的划分,若能够通过财务制度的形式(事实上是不能采取财务制度的形式)来规范的话,也只能是企业投资人有资格来制定,其它外部主体(特别是国家)是没有这种资格的。企业对国家、债权人和其它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只存在企业必须守法、履行协议的义务,不存在再去划分财务管理的权限问题。
第三,新财务管理体制基本框架的构想。基于以上想法,笔者设想我国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应该是由“国家法律体系-投资者对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企业财务制度”来构成的管理体制。
(1 )国家法律体系:国家通过《公司法》、《税法》、《金融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来约束企业的财务行为。
(2)投资者对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按照财务管理惯例, 企业的重大财务问题由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决策。
(3)企业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如何制定, 纯粹是技术和方法问题,不存在在国家法规中予以规定的必要。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塑造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破产风险机制,以迫使企业去学会并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财务制度。
第四,新财务管理体制下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财务制度(显然指企业自己制定的财务制度,下同)与税法的关系。税法主要关注企业应税收入和纳税所得的计算和确定问题,而这必然涉及到企业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问题。过去,我们一直是实行税法、财务、会计“三统一”的制度。在财务管理体制归位以后,国家已不可能再通过财务制度(还可能包括会计制度)去贯彻税法,这样,就可以实行三者的分离和脱钩,而同时要加强的就是要实行应税调整工作。
(2)财务制度与公司法的关系。目前国家财务制度中涉及有关公司法的内容主要有:出资的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验资的规定、利润分配的规定、提取公积金的规定,以及企业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规定等。这些已在公司法中规定的内容在财务制度中就无需再予以规定。
公司基本财务制度范文2
首先总结财务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在公司一年中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克服人员少,基础差的困难,不断改善日常财务操作规范,从费用报销、支付、凭证制作、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纳税申报、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明显的提高。资产的清查和管理成为制度化,固定资产等物质的盘点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日常工商、技监、保监、统计、税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年度检查工作、年度税务清算工作按时完成,与有关的税务、银行的关系维护良好。
每月工资核算会同人事部门按时、准确发放到位。其次是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今年先后编制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稿)”,“关于外地项目费用支出的暂行规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费用报销基本制度及基本流程”。
在执行中,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面对面的宣讲,公司网络的宣传等方式,使得上述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得财务管理工作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和理论的依据。第三,成本、费用、资金的控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年初制定的预算,财务部在日常工作中着重的资金调配时尽可能做到平衡,成本、费用支出严格把关,并按不同的项目进行分别核算,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同时,财务部协助公司领导为一系列新项目的开发上,提供财务上的支出。具体体现在新项目的资金使用上的支持,费用统计台账的辅导,尤其是**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的培训,财务日常操作的辅导、检查。第四,财务状况分析和预算:财务状况分析和预算是今年财务工作的重点。
财务部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季度分析、年度分析、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先后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表5份,编制财务预算表4份,并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对财务预算进行完善和修改。
公司基本财务制度范文3
[关键词]新《企业财务通则》;财务管理;特点评析
[中图分类号] F23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06-0091-04
2006年12月4日,财政部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1](以下简称新《通则》),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企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新《通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以新《通则》为主体,以企业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指导意见、财政监管规定为配套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将逐步建立完善。新《企业财务通则》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同时实行,构成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完整框架。
新《通则》在财务管理体制、内容等方面有诸多创新,本文在对新《通则》进行仔细研读的基础上,将新《通则》的创新归纳为十大特点,并逐一加以评析,以有助于新《通则》的顺利实施。
一、明确了功能定位,转换了财务管理观念
国家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构成了企业重要的财务管理环境。
我国原有的《企业财务通则》[2](以下简称旧《通则》)是1992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制定的,当时我国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因而仍然带有“财务决定税收,财务决定会计”的烙印,财务管理模式强调国家宏观理财,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因此,1993年实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在内容上,是以《企业财务通则》为纲领,以10大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为主体,以企业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的,而在形式上,则表现为似乎完整的、却是封闭的制度体系,缺乏发展的余地。[3]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资本市场的培育、完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企业成为了市场的主体,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转移到以市场主体为中心。所确立的企业治理结构,严格划分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贵和权限。因此,客观上要求财务通则应侧重于企业微观财务,更多地强调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从财务管理的主体、范围、方式、内容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4]
同时,新的经济环境要求政府作为宏观财务的主体,在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证经济目标实现上摆脱传统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角色,从机制上实现微观财务行为的合理化,通过法律规范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涉及的财务行为提供指导,为企业微观财务活动创造有利环境。
并且,近年来,我国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对《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亦进行了修订,使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环境逐步完善。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分离了政府作为出资人与社会管理者之间的不同职能,从而对财务通则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由于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进行了重大改革调整,企业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通则》转换了财务管理观念,适时调整了国家在新形势下管理企业财务的目标、方式和途径,规范了政府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作用,厘清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出资人管理职能,使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形成宏观财务管理和出资人财务管理两个领域。明确指出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改革了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实现了企业财务制度的创新。
二、还原了财务管理的本质,体现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财务制度是决定企业和国家之间利润分配、利益调节的重要工具。财务制度根据财政政策制定后,企业就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缴纳税款、分配利润、进行会计核算。因而,1993年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十大行业财务制度,具有税收、会计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以及企业纳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的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税收制度逐步健全,1994年国家实行税制改革以及2000年后,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了税收管理制度,专门下发了《企业所得税纳税扣除管理办法》,全面地将税收职能从企业财务制度中分离出去。同时,随着会计制度的不断健全,其覆盖的领域不断扩大,1997年起陆续的具体会计准则以及2001年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基本吸纳了《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确认和计量内容;2006年2月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实施)更是构建了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因此,财务制度作为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功能也已经基本被会计准则所取代。
由于会计、税收职能日趋健全,因此,新《通则》交还了会计与税收承担的功能,还原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本质,明确了企业财务管理要素是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动态的财务活动,围绕企业财务的实质,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作出规范,引导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真正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改变了过去“重会计、轻财务”,“重核算、轻管理”的倾向。
同时,新《通则》还很好地体现了与会计准则的协调,以及与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的街接。如:对政府补助内容的规范,新《通则》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前提下,明确了企业取得的政府投资等五类财政资金的处理方式,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基本一致;对资产减值内容的规范,新《通则》在保持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一致的基础上,还在财务方面提出了建立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对计提减值后的资产应该实行监督管理、对发生的资产损失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等进一步的要求;新《通则》还相应取消了提取公益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做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公司法》中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关于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规范,也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
三、适用范围发生了显著变化
原《通则》规范的对象为在境内设立的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也包括外资企业;既包括金融企业,也包括非金融企业。而新《通则》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同时规定“金融企业除外”。对于其他企业,规定为“参照执行”,同时把实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比照执行”的范围。[5]这种变化,体现了新时期财务管理的阶段性特征。
新《通则》之所以这样规范其适用范围,是因为:对于非法人企业,由于其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从法律上很难区分投资者个人与企业的财务关系,其财务活动更具有自然人的行为色彩,因而不属于《通则》的适用范围。至于金融企业,由于其在资本结构管理、资产运营管理、财务风险控制以及财政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具有特殊的要求,为了便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财政部专门颁发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使其财务管理制度自成体系,因此,新《通则》不再将金融企业纳入适用范围。而对于已经按照企业改组转制的事业单位,其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事业单位的序列,故应当执行《通则》。
四、构建了多层级财务主体的财务管理模式
企业财务管理主体包括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主管财政机关、追求投资回报的企业投资者、实现经营业绩的经营者。而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完善,面临着产权是否清晰的问题,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对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和政府的监管部门有一个合理的职权与责任划分,以确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框架。
因此,新《通则》适应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顺应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了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新《通则》专门新增了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规定了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清楚界定了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以保障企业在同一财务行为中,尽可能公平、合理地对待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
政府宏观财务强调政府应将主要职能定位于检查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实施财务评价,监测财务运行状况,履行着社会管理者的职能。投资者财务对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尤其强调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履行对经营者的激励、监督、重大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和重大财务活动的决策权;投资者亦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能授予经营者。经营者财务是企业财务的精髓,其主要着眼点是财务决策和财务协调。
五、收益分配一视同仁,明确了多元化分配标准
在收益分配规范中,新《通则》在兼顾公平与稳定的原则,处理国家与企业、职工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及企业资本积累与投资回报的关系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创新,取消了按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和提取公益金的规定,扩大了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主体的范围,明确了企业应付国有利润直接上缴国库的规定,较好地解决了企业收益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性问题。
公益金,又称“法定公益金”,是指企业在税后利润中按法律所规定的比例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专项资金。然而,在非国有经济逐渐壮大,公有制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企业的出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条件下,从企业税后净利润中强制性地提取一部分,用于非企业投资者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严重违反了所有权理论,容易引发企业投资者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6]因而,新《通则》取消了提取公益金和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由于新《通则》执行对象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国有资本,便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新《通则》明确要求企业应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以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的利益。
现代企业应该实行按劳和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收益分配制度。新《通则》明确了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可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确定了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主体地位,规范了生产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容,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思想。同时,还可激励企业的经营者和员工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六、强化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建立了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财务风险不仅会使投资者遭受损失,而且还可能会转化为政府的财政风险,进而影响到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者职能的发挥。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大都是在有风险的条件下进行的,但有些风险是可以规避和化解的。因而,企业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就在于建立预测、防范、监控、化解财务风险的机制,在充分预测、评估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转移、分散或接受财务风险,使企业财务活动在风险中获得较高的报酬,从而实现财务目标。
为此,新《通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新《通则》还首次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新《通则》关于财务风险管理和财务预警机制的规定,为企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7]
七、突出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点,拓宽了财务管理领域
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8]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集团日益壮大,并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而随着企业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其管理链条较长,内外部财务关系逐渐复杂。因此,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新《通则》对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除必须符合一般企业的财务要求外,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范要求。如: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组织形式及实际管理需要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还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企业财务制度应该适应企业财务活动的外部环境及企业内部机制的变化要求,并有利于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由于企业财务行为是不断变化的,各时期财务管理的重点也有所不同,相应地,企业财务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为以后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企业财务制度留下接口。为此,新《通则》将企业重组清算、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予以规范,提出了财务风险、财务战略、营运资产等新的理念,并明确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为建立开放性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也便于日后根据企业财务运行、国家法制建设情况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不断地调整、改革和发展企业财务制度。
八、加强了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了财务信息用途
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构建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可以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监控,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实现风险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还可以带动其他管理环节的高效运转。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企业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为此,新《通则》第八章“信息管理”专门围绕财务信息管理,从企业财务信息的生成、报送、审核、披露及使用等各个方面首次进行了规范,还规范了财务信息使用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9]
九、建立了有效的企业财务监督机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自特别是财务自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和落实,但由于缺乏企业财务监督制度、所有者主体监管“缺位”、企业内部约束机制流于形式,导致不少国有企业存在财务滥收乱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经营者、谋取私利、独断专行等问题也非常普遍。因此,客观上要求企业建立一个设计科学、运转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以强化有关财务规定的执行效力。[10]
为此,新《通则》新增了第九章“财务监督”内容,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实施内部财务控制,对财务监督的主体及其监督行为做出了规定,明确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财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确定了依法追究企业法律责任的具体措施与途径,为规范管理企业财务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十、规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
新《通则》首次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明确要求企业应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11]
对于企业通过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涉及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对企业关闭、依法破产等也做了具体规定。
在收益分配规范方面,新《通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较好地确立了企业收益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性问题,协调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此外,新《通则》还明确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财务决策制度和财务决策回避制度的建立是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上述规定表明:新《通则》不在于给各项财务收支范围及其标准作出规定,而是立足于保护国家财产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稳定,治理经济秩序,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社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得到统一,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总之,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出台,是我国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出台之后,完善企业经济法律法规环境的重要举措。[12] 新《通则》绝不是对旧《通则》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彻底改革。它既不跟税收制度重叠,也不重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内容,而是跳出了传统框架,进行财务观念的转变,重新界定了财务管理职责,并围绕财务管理环节对企业财务管理内容进行了创新规范,从而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控制财务风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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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Characteristics of New General Rules of Enterprise Finance
ChenQing
(Accounting school,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NanChang, 330013, China)
公司基本财务制度范文4
1.1财务活动的监管不足我国财政部2004年颁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其目的旨在规范村级财务工作。《制度》中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明文规定,要求村级财务活动必须接受集体内部的民主群众监督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在对海南南部十三个旅游村镇的调查中发现,这些监督还不是很到位。在民主群众监督方面,国家要求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若干德才兼备的村民群众成立一个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日常的村级财务活动。但在现实中,一方面存在村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财务知识相当匮乏的状况;另一方面,在很多偏远地区,村级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导致出现“无财可理,无财可管”的局面。因此村民选举代表的主观积极性并不高,在这样的情况下,由村领导“指定”往往就代替了民主“选举”。此时,旅游村镇领导指定的人往往是其可信赖的人,有的是其直系亲属,有的是其关系朋友,最终造成了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局面,因而本质上是一种无效监督。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一般是以年终检查工作的形式进行财务监督,主观随意性较大,不能形成真正的村镇财务监督力。另外,国家也要求村级财务年末要公开,并且要公布每个月份和每个季度的收支明细,并把各种财务账目明细报表粘贴在显要位置,以利于群众监督。这一点基本上都得到了执行,但很多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机关的年末检查,为了账面数据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而应付过关。这些因素最终导致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的缺失。
1.2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尽管国家不断出台新的会计制度规范,但由于会计人员文化水平的限制,重新接受新的知识有一定的难度,对经济业务使用新财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还并非易事。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干脆弃用新的财务制度,还是沿用老的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或者继续使用原来本身就很不规范的财务处理方法来做账,例如有的村里还在使用很不规范的流水账,白条抵库现象也屡见不鲜,成本费用随意列支也常有发生。另外村镇领导很多也存在“天高皇帝远”的思想,导致村镇的事情他们说了算,置国家的明文规定,法律条款而不顾,我行我素,以言代法,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也导致了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财务核算的不规范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1.3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缺失风险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旅游村镇发展与旅游相关的产业,也面临着筹资风险,融资风险,投资风险等财务风险。风险时刻都有可能发生,特别是当前的经济发展瞬息万变,市场行情变化叵测,筹资不到位,投资不准确,就会造成巨大的风险和损失。刚刚进行旅游开发的村镇,对经济发展的愿望比较迫切,对任何的旅游开发项目都充满巨大的热情和期待,这容易造成投资的盲目性,一旦村民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血汗钱拿出来进行投资入股,如果旅游项目开发失败,出现了村民意料之外的结局,又会引发思想动荡,行为过激的事件发生,这非常不利于旅游村镇的长远发展。而当前,在旅游村镇的财务工作中,还普遍缺乏基本的风险规避意识。因此,做好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有利于旅游村镇的健康发展。
2完善旅游村镇财务制度建设的措施
2.1加强旅游村镇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一直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旅游村镇财务制度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规范旅游村镇的财务管理工作,促进旅游村镇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对财务工作人员基本的道德规范要求包括“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和“尽职尽责”等。具体到旅游村镇的财务工作人员而言,就是要通过职业道德教育,首先使他们能够真正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若干财务制度规范。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地关心广大村民的集体利益,通过正确规范核算各项经济业务,从而达到自觉遵守财经法规,保护旅游村镇集体资产,账务处理正确真实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内容的目的。其次就是要求他们做到实事求是,克已奉公。在具体经办的业务处理中,要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票据填制是否完善,是否合乎规范要求。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按照领导的意图做账,或者做两套账等违法行为。最后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在现实中非常复杂,各种经济业务都会出现,这要求财务工作者本身也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互通有无,取长补短,通过相互参考,相互指导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财务核算业务能力,最终满足财务工作的要求。
2.2政府增加对旅游村镇财务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根据公共产品基本理论,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这种消费的非竞争和非排他性也就决定了收费的困难。由于旅游村镇的财务制度建设也类似于村镇的道路建设,均存在收费困难问题,是一种具有公共品性质的产品。众所周知,公共品如果通过私人供给,由于收费困难,往往会导致供给不足,此时,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政府进行供给,这样既可以解决私人供给不足的问题,又同时能够提高供给的效率。具体到旅游村镇的财务制度建设,就是要求政府提供各种支持。首先,政府可以委派专家进行财务知识的培训,专家亲临现场进行授课,能够有效地和当地村镇领导,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能够准确的获得第一手的财务制度建设所碰到的实际问题资料,通过现场把脉,解决问题就能有的放矢,工作效率就能大大提高,村镇领导和财务基础工作人员也容易接受专家的授课和具体建议,培训就能起到实质性的效果。其次是委派财务人员进驻旅游村镇进行账务处理,由于有的村镇财务制度建设还是一片空白,此时,就需要政府派驻专门的财务人员去实地做账,通过选派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作风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的财务工作人员定期到各个村镇进行财务核算,能够有效解决旅游村镇财务人才不足,财务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最后,可以选派一些村镇的优秀青年到当地的高等院校进行财务知识的学习,以此提升财务工作的能力。我们通过访谈了解,旅游村镇的很多青年都有强烈地提升自己知识能力的愿望,如果政府能送他们去培训,一方面能充分发挥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潜能,又能提升当地青年的文化素养,对其本人和地方财务工作,乃至当地经济的发展都很有帮助,这样一举两得的事情政府应该大力倡导,并积极推行。
2.3完善旅游村镇财务监督制度首先要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的基本思想就是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监督村镇财务活动的积极性,走一条永不褪色的群众路线。但在实践中,民主理财制度的建设走了样,有的村镇财务变成了“家族财政”。这需要在上级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实施农村民主选举,促进民主政治建设。通过民主选举,真正挑选出能够代表村民利益,能认真履行自己权利职责,不谋私利,能为大家尽心尽力办事的人士担任民主理财代表,在日常事务中监督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例如支出审批、财务预算、财务公开等国家要求的村镇财务活动。其次,就是要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事前预防就是力求把各种财务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对日常开支金额,领导的财务授权大小,都要通过民主审议的形式获得通过后方可执行。事中控制就是要求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经济事项要及时中止,对超出限额的开支要及时予以制止,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凭证不予登记入账等。事后检查就是要求上级领导进行年终检查时要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
2.4推广财务审计制度根据现代制度经济学的信息不对称理论,由于受托人和委托人掌握着不同数量和质量的经济信息,根据经济学对人性的基本假设,不同的利益主体都有最大化自己利益的倾向,因此信息不对称会最终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具体到村镇主体而言,村民是委托人,村镇领导是受托人,村镇领导会利用村民的无知选择没有财务工作能力的熟人实施财务核算,导致逆向选择。同时也会在具体的村镇日常事务管理过程中,利用自己的优势信息,为自己谋取福利,如吃喝公款,为自己的亲属熟人包揽工程等。而审计能够比较有效的解决村镇经济中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各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审计按照审计主体可以分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审计在规范公司单位财务制度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前由于村镇的经济比较落后,经济活动也相对简单,无论实施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意义都不是很大。但随着村镇逐渐进行旅游开发,筹集和使用的资金也逐渐增多,经济管理活动日趋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偷窃集体资产,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道德风险行为就有可能发生,如果财务制度不健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就会利用制度漏洞谋取私利。而通过年终审计,无论采取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形式,都可以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管理的作用,有效保障旅游村镇集体财产安全。这为完善旅游村镇的财务制度也很有帮助。另外,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采用连续审计的方式进行审计,因为连续审计相比传统审计而言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2.5加强旅游村镇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旅游村镇的财务档案管理也是其财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的财务档案有利于村镇民主监督,有利于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也有利于开展审计工作。要健全财务档案资料,就要求完整的保留经济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每月的记账凭证都要完整地装订成册,做好现金日记账的登记工作,月末总分类账的汇总和结账都要仔细检查是否正确,是否出现遗漏。更换会计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要有完整的文档记录。同时也保护好财务账簿的防火,防盗工作等。
3结论
公司基本财务制度范文5
关键词:财务内部控制 风险
务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具体而言是指财务人员通过财务法规、财务制度、财务定额、财务计划、工作目标等对资金运动(日常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组织、督促和约束,确保财务计划和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一、我国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现状
2008年以来,以财政部为首的国家五部委陆续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形成了一整套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其中每项经济业务都涉及大量的财务控制点。但多数大中型企业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步履维艰,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对财务内部控制认识不足。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决策层,仍旧认为会计人员就是简单的记账,未将其职责提升到管理高度,会计岗位仍以传统经验代替规范化管理措施和手段,观念较落后。
(二)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制定环节存在问题。多数企业实行的是事业部制,即业务分部门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全公司没有就单项业务设置一整套涵盖全公司各部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未形成制度体系,而是条块分割。具体到财务部门来说,就是仅规定了财务手续的办理制度和流程,与其他部门未很好衔接,或存在业务控制的空白点,甚至与其他部门制度相悖。原因是各部门既是制度的制订者,相当程度上也是制度的执行者,对有些涉及部门内部利益的业务,往往站在本部门的角度,制订制度时不作刚性规定,以便在执行时“灵活处理”,形成制度相对粗放,且缺乏相互牵制内容的局面。此外,财务内控制度没有将财务管理职能与会计核算职能相互分离,一个制度既包含财务管控职责,也包含会计业务处理和流程,高度交叉,关键控制点不明确,未能多角度、全方位地监控财务风险。
(三)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形式上虽然有财务内控制度,但在很多企业通常仅作为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制度等摆设,并未发挥指导作用。财务人员仍采用传统的传帮带方式,很少静下心来查找研究制度依据及其合理性,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上均没有实现闭环管理。
(四)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制度观念,对于内控知识和制度了解不够,财务内控实施不到位;对发现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未加以完善,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五)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发挥有限。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未能有效履行其应有职能。由于级别和人情所限,对其他职能部门监督力度不够,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严重受限。
(六)财务内部控制信息化程度不高。一是财务信息系统基本没有纳入企业ERP资源系统,不能共享其他部门的资源,形成会计信息孤岛,信息利用效率低下,起不到控制作用。二是财务信息系统运行缺少监督。尤其当不相容财务岗位在实施过程中未完全分离,软件程序或会计系统账套被恶意篡改时,系统将错误处理会计业务,后果十分严重。
二、基于企业内部控制改进的财务风险防范实践
西飞国际是中航工业旗下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很早就开展了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每年要自查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并按证监会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管控内容是其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深入贯彻,公司在健全财务内控体系、提高财务风险管理能力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
(一)企业决策者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高度重视,是有效实施财务内部控制的首要因素。为强化高层管理者的内控意识,公司陆续组织多名高层领导参加了陕西证监局、国资委、财政厅、中介机构举办的内控专项培训。为全面贯彻《企业内控基本规范》,由总经理亲自担任内控领导小组组长,职能部门抽调骨干组成工作团队,有力地推动了公司内控工作深入开展。
(二)设计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运行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前提。公司财务部门几年前就开展了基于内控为主导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确立了《梳理财务会计制度,控制财务风险》、《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防范会计核算风险》等课题,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财务部部长亲自担任组长,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稳步推进。建立了财务风险管理台账,制定了重大风险的应对方案;按照风险应对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并实施。将《企业内控基本规范》条款与财务制度进行对比,找出制度不相匹配或缺失之处。通过对财务制度的重新梳理、评审、修订,尽可能将所有财务内控风险点纳入制度中;依托顶层制度,细化二级制度、流程,体现操作程序的各个控制环节。每年,财务部已将梳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随着业务及机构变化适时调整,以适应财务管控要求。
再好的内控制度若得不到执行,则失去了制定制度的初衷。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公司在财务系统增设了稽核处,配备专、兼职稽核人员,形成覆盖全公司的稽核网络。对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起到了监督作用。以财务制度为依据,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列为专项工作。以会计业务办理为主线,通过“稽核凭证―出具报告―落实整改―督促检查”等一系列方法,陆续开展了成本核算、资产核算、收入结算、投资核算等专项稽核;对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正文及摘要进行稽核;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并开展穿行测试。优化了业务流程,规避了资金风险,逐步实现财务控制从制定制度――执行的闭环管理。2012年,中航工业对公司进行了会计基础规范化达标考评,西飞国际达到了优秀标准。
(三)加快财务信息系统建设是有效实施财务内控的途径。公司财务系统围绕建造“数码西飞”的架构,努力打造以“集中控制、业务协同、信息共享、辅助决策”为特点,又具有上市公司特色的财务管理平台。为逐步实现这一目标,财务部成立了信息化工作组,开发了账务处理、成本管理、定额管理、价格管理、资金管理等多个信息系统;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后续集成、开发和维护。目前各个系统均已上线运行,且运行状态良好。为今后达到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四)建立全面预算基础上的资金预算系统和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有效实施财务内控的手段。
1.建立资金预算体系,实施资金管控。公司每年四季度开始编制全面预算,其中资金预算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根据经营、采购、投资等多项经济指标等综合因素反复测算,至少经历一上和二上两个审核过程,在此基础上再测算年度现金流量,逢半年要根据经营计划调整及大宗事项进行中期现金流量预算调整,每季度对实际现金流量与预算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影响因素,采取应对措施。根据现金流量预算,就可以确定公司全年的融资需求。在国家货币政策趋紧的状况下,近几年公司争取到了优惠贷款,节约了财务费用。公司还通过勤还速贷、阶段式付款等手段,降低了资金成本,增加了利息收入。为保障正常充沛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加大了对资金预算执行的考核力度、建立起对资金计划的动态跟踪检查机制;并不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清理回收,合理匹配资金需求、全面加快资金周转,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
2.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构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公司从获利能力、偿债能力、经济效率、发展潜力等方面入手,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财务预警指标包括八个基本指标和十四个修正指标,见表1。财务系统每季度要组织各单位召开经济指标分析会,对各单位财务报表及经济业务进行系统分析,对其中变化较大的报表事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定期出具财务分析报告,结合经营状况对经济指标异常变动的项目详细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加强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财务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内控宣传教育,每年均多次组织内控专项培训,并将培训考试与会计从业资格认证相结合。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对内控的认识逐步统一,保证了财务内控的有效实施。我公司在财务内控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财务内控建设是永无止境的,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不断深化财务内控建设,防范财务风险,才是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并立于不败之地的有力武器。
综上,在当前经济衰退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能否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直接决定了企业防范风险能力的高低,也关系到企业经营目标能否实现。因此,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筑牢财务风险防线,应该成为贯穿企业整个运行过程的一道保护屏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基本财务制度范文6
随着新兴产业的壮大和知识型企业的泛化,人力资本所有者将超越现有的被激励的管理模式,成为与物力资本同样具有分享剩余收益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企业所有者。有研究指出,在人力资本产权逐渐形成,并逐渐要求作为与传统财务资本平等力量参与企业剩余收益分配的基础上,会形成新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新的公司治理主要是界定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力资本所有者两大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现代企业是物力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契约”这一科学的企业存在观,深刻地影响到企业的管理实践,使财务与财务制度发生相应的变化。从人力资本产权化的理论和实践角度,反思现有的财务理论范式、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工作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现行财务制度是以传统财务资源——物力资本为运作核心而进行的财务安排,是以传统的财务资本——资金为中心而进行的融资、投资,以及强调以物力资本所有者为唯一剩余收益分配对象的基本模式,是现行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范式的产物。其中,以物力资本所有者(即股东或出资者)为剩余收益分配的唯一对象的财务分配制度,是现行公司财务运行的核心。人力资本产权化趋势及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使得现行公司财务范式面临创新的需要。公司财务必须改变其以传统物力财务资本的融通、投入、日常管理及对出资者的利润分配等为基本内容的财务范式,引入人力资本要素及对人力资本进行价值管理的方法与内容。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实务范式的运作效率和公司财务理论范式的解释和指导能力,对这些问题的前瞻性和系统性的研究显得非常必要。
我们还可以从人力资源会计的发展,来反思现行公司财务范式。现行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的主流范式还没有形成基于人力资本产权化的财务安排,这使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很难深入,无法深入到人力资本会计阶段,即从资产和权益两个方面完整地对企业在人力或智力上的投入、产出及存量进行核算和管理。现有的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理论与核算体系大都是在缺乏人力资本财务安排的条件下构建的,这无益于企业核心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企业人力资本产权化的制度创新安排。正因为如此,管理层在人力资源会计的应用和推行上缺乏足够的动力。财务制度构成财务会计核算与监督制度的基础,人力资源会计要想系统地披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价值方面的信息,并有助于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人力资本结构的优化,必须建立起系统的财务安排。而现行的财务范式除了关注物力资本所有者即股东对财富最大化的要求外,还未把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财务分配要求、人力资本的投入和产出价值评估等纳入其中,这就使人力资源会计的应用和人力资本会计的发展存在制度性的障碍,始终无法从核心人力资产(或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的产权权益两个方面来设计能得到企业管理层肯定的人力资本会计制度模式。因此,人力资本产权化影响到财务与会计的实务范式和理论范式,现行公司财务范式由于缺乏创新而形成的人力资本财务制度缺位,成为阻碍人力资本会计发展的理论与实务上的障碍。
二、基于物力资本的财务范式的缺陷与创新要求
首先,从财务范式的内在缺陷来看,现行的财务范式存在“价值空洞”缺陷,而弥补“价值空洞”的根本出路就是范式创新。如前文所述,现有的财务范式是围绕着资金及其运动而展开的理论结构,以资金的筹集、投资、营运管理及利润分配为财务管理内容,利润分配制度的核心是按资分配。公司财务的核心和现实的边界是指资金运动的轨迹及其涉及的经济利益关系层面,公司财务范式可抽象为资金即物力资本的配置结构。然而,从人力资本要素与人力资本产权化发展的角度观之,这是典型的工业经济社会对公司财务范式认识的产物,其实质是物力资本所有者(出资者)及其人(经营者)的传统财务理念,其理财根本取向是对物力资本所有者财富的保值和增值,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是物力资本所有者财富的最大化。而在知识经济社会,人力资本逐渐与物力资本即传统意义的财务资本一同成为企业经济的核心要素。在一些新兴行业,人力资本甚至取代物力资本成为整合资源的主导要素。像微软这样的创业企业并不是建立在丰富的物力资本基础之上,其企业价值的创造主要源于核心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非传统的物力资本即资金。更为重要的是,企业的实际价值也不反映在现有财务会计核算的财务资产中,而是体现在以人力资本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上。就当前的会计模式而言,财务会计还无法有效地核算人力资产,这正是前文所指出的财务制度缺位使然。因此,在实际的企业价值和账面的企业价值之间存在着“价值空洞”。现有的财务范式是含有“价值空洞”缺陷的理论与实务结构,与目前人力资本发挥重要作用的现实和未来产权化发展趋势存在很大的背离。从创新的角度来看,企业经济战略资源的结构变化,必然会促使财务理论与实务结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传统“融资”、“投资”、“管资”、“酬资”的财务结构将被提升到融智与融资并重、投智与投资并举、管智与管资并行、酬智与酬资并存的新型价值管理结构。这其中孕育着崭新的财务范式,这一新型的价值管理结构充分体现了通过财务范式创新来弥补“价值空洞”缺陷的系统性努力。这些系统性的努力包括对现有财务范式下的财务概念、财务资源、财务价值观、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价值管理属性的重新审视,其目标是在崭新的基本财务概念和财务价值观念上,构建一个企业价值管理的公司财务新范式。
其次,从财务范式的管理实践来看,现行财务范式会造成管理摩擦,而范式创新是解决管理摩擦的根本出路。一方面,由于现行财务范式以物力资本为基础,人力资本外在于其理论与实务结构,因此,人力资源的管理与财务管理是不相干的。现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些新观点,如人力资本运营资本化管理,其具体内容涉及到人力资本的股权化安排、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与权益确认等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人力资源的价值管理和人力资本管理。我们并不反对把前述内容纳入广义的人力资源管理,但我们更倾向于人力资源的价值管理和人力资本管理属于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如前文所述,现行主流财务范式还没有定位在价值管理上,鉴于“价值空洞”的存在,人力资本要素尚未纳入财务的理论与实务范式,因此,出现人力资源管理与财务管理之间的管理摩擦,即人力资源价值管理与人力资本管理的职能管理归属矛盾是必然的。现有的财务范式未能考虑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新兴的经济要素,无法满足新的管理实践的要求,在理论解释上也缺乏力量。按现在的财务范式,是不能接受人力资本会计上提出的“物力资产+人力资产=负债+物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的,这正是传统资金管理型财务范式在局限我们的思维。人力资源有利于企业价值的创造,而人力资本是企业价值形成的重要资本内容,为什么不可以纳入财务管理范畴?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形成企业新的资本结构,难道不会改写传统资本结构的意义?财务难道没有责任解决人力资产的估价难题?因此,只有创新财务范式,财务的理论与实践才有广阔的用武之地。另一方面,财务范式的创新除了体现在能容纳新的经济要素,接受新的价值理念外,还体现在通过管理方法的创新来完成财务观念的转变和资源、资本结构上的变化。以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应对新的管理内容,正如“旧瓶装新酒”,未必相容,可能产生管理失效。人力资产评估方法、人力资本投资方法以及基于人力资本和人力资产利用效率的财务分析、针对人力资本产权的财务分配政策等,都需要在继承传统财务管理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这表明财务范式创新只有取得方法论的支持,才能尽可能避免管理方法与管理内容之间的摩擦。至于方法的创新,要求我们在继承传统方法的基础上革新求异,通过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引入新的财务管理方法。
三、基于人力资本的财务研究前瞻
结合人力资本产权化的经济背景和企业制度创新的要求,借助于现有的人力资本理论,按照现代公司财务管理的客观规律,构建基于人力资本产权化的财务理论与实务范式,有利于人力资本会计的发展,也有利于有效地开展人力资源的价值管理,密切公司财务管理,会计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使三者各有其管理职能定位并形成有机的职能协调,这是公司财务研究的新课题。展望未来的财务范式,其创新意义体现在:未来的公司财务理论范式和实务制度不再是以物力资本为唯一的剩余收益分配主体,而是一个以物力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双重产权主体参与剩余收益分配,以物力财务资源和人力财务资源即广义财务资源为管理对象的创新范式,一系列基本财务观念的变化和财务基本理论的发展将在此基础上展开。
首先,从财务资源观来看,面对新的经济条件下财务环境的变化,财务资源的内涵和外延需要作相应的拓展,人力资本要实质性地纳入财务理论研究的范畴和财务管理实务的视野。在财务资源等基础概念的理解上要有新的突破,把财务管理的对象从狭义的财务资源——资金,拓展为广义的财务资源——物力财务资源和人力财务资源。
其次,从财务职能管理创新来看,在新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的内容需要超越资金管理,把人力资源的价值管理和人力资本管理纳入财务职能管理,并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进行相应的职能协调。人力资源的管理应明确分工,如人力资源部门专门进行人力资源的引进、培训、岗位设计和优化等事务性管理,而把人力资源价值管理的职责赋予财务职能部门。
再次,从财务的手段创新来看,财务部门要进行人力资源的价值管理,需要发展新的财务管理方法。比如,把管理中的激励方法系统地引入财务管理,使其有效地协调企业与不同财务主体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要注重激励企业核心人力资源,充分发掘企业人力资源创造价值的潜能。「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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