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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教学范文1
在法学教学过程中,如何让学生对所讲内容感兴趣,并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呢?我发现学生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件津津乐道,于是收集了大量本土案例,按照学生人数把他们分成几个讨论小组,对这些案例进行讨论,并讨论内容加以总结,每个小组形成最终成果在课堂上展示,各小组就不同观点进行辩论,最终在老师的指导下形成比较完善的结论。根据讨论和辩论情况给出每个小组的分数,作为平时成绩计入本课程最终成绩,下面举一个刑法案例的讨论与大家共勉。
在教学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候,我们讨论了发生在当地的一个案例,这个案例是阿拉尔法院到我校的模拟法庭进行审判:一四川籍男子入户盗窃,结果被发现,于是为了逃跑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法院判决行为人构成抢劫罪,属于入户抢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我看到被告人身材瘦小,被害人身材魁梧,如果让三个被告人和被害人拔河,被害人绝对胜出。我不禁为之汗颜,感到一个弱小的敌人被人民民主的铁拳重重击倒。于是让学生对这个案例进行讨论。学生经过讨论后总结如下:
一、两次司法解释的变化
关于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法释[2000]35号规定: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法发[2005]8号做了调整: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把原来的“应当”改为“可以”,应该说是一个很大的改变,因为实践中的情况千变万化,如果一刀切地都认为是入户抢劫,不符合立法目的。
二、入户抢劫与转化入户抢劫的比较
(一)主观方面
入户抢劫是入户前就策划、预谋的入户,入户前就有抢劫的目的,或者抱有能偷则偷,不能偷则抢的目的;而转化入户抢劫入户前的目的是盗窃,不具有抢劫的目的。
(二)客观方面
转化入户抢劫在行动上表现为“秘密”,因为是盗窃,形式上肯定是行为人自认为主人不知的手段,不会携带什么凶器等;而入户抢劫表现为不怕主人知道,入户前就做好抢劫准备,如准备凶器,或者利用人多势众、公然撞门而入等。
(三)社会危害性
之所以要转化,社会危害性必须相当。入户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因此,在转化为入户抢劫罪时,要分具体情况,对社会危害性与入户抢劫不相当的不能转化为入户抢劫,可以转化为一般的抢劫罪。
(四)量刑
只要转化成入户抢劫罪,量刑都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转化为一般抢劫罪还是入户抢劫罪差别太大,学生认为把这样大的自由裁量权交给水平参差不齐的法官,是值得商榷的。
三、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的条件
(一)入户抢劫作为加重情节的立法目的探究
之所以把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入户抢劫通常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抢劫罪的牵连犯罪。对于牵连犯,将被牵连的轻罪行为作为重罪之量刑情节,在理论上是有其合理性的。第二,从理论上看,将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加重犯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入户抢劫的社会危害性较普通抢劫更为严重。“户”作为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最基本的庇护场所,是其赖以生存、抵御灾害的最后屏障。公民人身、财产在自己最安全的地方都不能保障,很难让我们相信我们生活的环境是平安的。而且,从被害人抗拒犯罪的能力来看,由于被侵害的公民身处相对封闭的户内,当其突然遭受入户抢劫的侵害时,往往不易与外界联系而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抗拒犯罪侵害的能力极其有限,其人身遭受罪犯任意侵害的危险程度远大于一般的户外抢劫。第三,人户抢劫不仅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还同时侵犯公民日常生活的隐私权。这也是立法从加大对公民隐私权保护力度的角度出发而加重对人户抢劫犯罪的惩罚力度的原因之一。
(二)几种不符合立法目的的转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家在立法上将入户抢劫列为严重情形而规定较重的法定刑,其本意是从重打击利用公民住所相对封闭、被害人反抗力量薄弱、公民财产放置相对集中的条件,进入公民住所进行抢劫,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因此,有些情况不符合以上目的:
1.户外使用暴力。
《意见》规定,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这种情况暴力发生在户外,其危害性和一般抢劫无异,如果转化为入户抢劫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2.户内仅以暴力相威胁,并未造成任何伤害或者使用暴力,造成轻微伤以下后果的。
行为人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一般人不会束手就擒。进行一定暴力威胁或反抗,是很本能的反应。如果仅是暴力威胁或者暴力造成伤害是轻微伤以下,社会危害性要比入户抢劫小得多,如果转化为入户抢劫,会使行为人一不小心就获得重罪,那么就会使他们感觉到轻微的暴力也转化,还不如用力,或许还能逃脱。因此,这种情况可转化为一般的抢劫罪。
实践中还有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了逃跑而出于“本能”以暴力相威胁,未造成任何伤害但被转化成了入户抢劫。这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四、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意见》规定,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把自由裁量权交给了法官,应该说在理论上是正确的。而实践中大部分法官的态度是宁枉勿纵,一般人不会冒着别人说他不知道转化的风险而不转化,所以实践中被转化为入户抢劫的案例就屡见不鲜了。
五、立法建议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应做出司法解释,明确什么情况可以转化,什么情况不可以转化,从而实现实践中各法院的司法统一。
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具体可以如下规定,入户盗窃可以转化为入户抢劫的情况:
1.多次入户的(入户三次以上);
2.当场使用暴力,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
3.携带凶器入户盗窃的,能偷则偷,不能则抢;
4.入户盗窃孤寡老人的。
应予排除的情况:
1.仅以暴力相威胁,未使用暴力的;
刑法案例教学范文2
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应用
精心选择案例
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能否选择恰当的案例,精选出的案例应当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最能揭示所学理论的案例。并且要选择与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密切相关的正面与反面的典型案例,寓所教理论于案例之中。
案例教学的形式可以多样化
案例教学过程主要以启发学生思维、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中心,所以形式可以多样化,归纳起来,有下面几类:
1、举例法
即运用某些案例作为论据去证明某些法律原理、法律观念或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结合使用,一般是根据讲授内容的需求,插入一些较为简单的案例加以分析说明,以帮助学生理解消化教学重点、难点。这种教学法以讲授为主,案例为辅,主要适用于学生学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是一种较为简易的案例教学法。
2、讨论法
即在学生比较系统学完某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后,由教师选取篇幅较长,也较为复杂的案例,设置某些问题,组织学生在课堂上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在采用讨论法进行案例教学时,教师应把握好课堂,适时地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就案例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大胆质疑,积极发言,让学生各抒己见,说出自己的理由和结论。这种案例教学法主要适应于学生对刑事诉讼法中一些重要又较难掌握理论的学习。这种案例教学的好处在于能够给学生较大的思维空间,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与他人沟通的能力。
3、纠错法
受“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刑事诉讼中的具体程序经常不受重视,从而导致办案过程中出现错误。所以,采取这种“找错误”的案例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联系工作实际,加深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的能力。这种案例教学法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主要适应于学生比较系统地学完某些基本知识后采用,也可以在对课程进行复习时使用。
4、模拟法
这种教学法要求较高,必须在学生基本掌握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知识的基础上才可能运用。一般要求是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选取一个可以模拟操作的案例后,分配学生角色,把法庭的审判搬到课堂上,让学生亲临其境,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一步步地进行下去。这种教学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学生参与,学生为了演好自己的角色,会“如饥似渴”地查找自己需要的知识,并在短时间内消化知识和运用知识,使学习成为学生的一种“自我需求”。模拟结束后,由教师对模拟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方法、途径,使学生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途径达成一定的共识,从而实现教学目标。
应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将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劳动
教师要在课堂上引导学生,驾驭案例材料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在案例教学前,教师除了要钻研教材、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外,还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案例。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必须广泛收集案例,掌握丰富的案例材料,才能针对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案例进行教学。(2)针对案例设计向学生提问,这些问题既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有逻辑性、启发性,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3)设计如何组织课堂讨论,如何回答学生可能提出的问题,以及如何根据案例授课等。(4) 模拟案例整个过程的设计、排练。总之,采用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的要求远远大于课堂讲授教学,不仅是对教师理论知识的考察,还是对教师组织能力、应变能力的考验,教师需投入更大精力、花更多时间作准备。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也对学生提出了新要求
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在课前要有一定的准备,不能把课堂作为唯一学习场所,而是要课堂课外兼顾;要求学生课堂上要积极聆听和发言;要求学生不能仅仅满足于教材或者讲义,而是要在教师的指引下学会寻找利用课外资料,为课堂教学做准备和在课后巩固深化课堂学习的内容,服务于实践。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对学校教学单位要求较高
在案例教学中,要求学校有较为丰富的图书馆藏,同时要求有开放的网络资源,方便学生搜集资料,为案例教学做好准备。同时,如果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能够运用多媒体,使用一定的电教仪器设备辅助教学的话,会增强案例教学的效果。此外,由于案例教学不适用大班教学,只能是在小班教学中采用,这样便于讨论,课堂秩序也比较容易控制,效果较好,这就要求学校具备小班教学的设施。另外,还应支持和安排教师到业务部门进行调研,收集案例等。
总的来说,在刑事诉讼法这样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中适用案例教学法非常有意义,这种新的教学方法的应用,对学生、教师、学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三者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初衷,产生更为良好的教学效果。
刑法案例教学范文3
[关键词]行政法教学;案例教学法;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
[基金项目]2019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资助项目“我国人大代表结构优化研究”(13BFX025)
[作者简介]吴春晓(1981—),女,河南焦作人,硕士,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管理学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宪法行政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20)32-0271-03[收稿日期]2020-02-07
法学教育属于应用型教育,而行政法教学是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法学生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之一,因此,行政法教学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法学生的专业素质与能力[1-2]。但由于行政法的理论知识枯燥、难以理解,导致大部分学生对行政法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从而严重降低教学质量。而随着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进一步应用,其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帮助学生理解复杂的行政法知识。同时,案例教学法能让学生处于获得一个直观、形象的教学环境,再通过教师合理的引导,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行政法知识,从而提升其法律运用能力[3]。由此可见,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那法学教师应如何开展案例教学呢?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以促进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有效开展。
一、对案例教学法的基本认识
(一)案例教学法的界定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备受教育者欢迎的教学方法,但大部分教育者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尚未统一,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案例教学法是指借助案例开展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使学生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处理来掌握学科的理论知识。第二,案例教学法即为以案例为教学基础,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学习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第三,案例教学法又称为实例教学法,主要以案例为教学核心,并根据教学内容来指导学生进行分析、讨论,最终实习教学任务。第四,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对某一个案例进行描述,并引导学生对这一案例的情景进行讨论。根据上述对案例教学法的不同认识,可见,他们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差异之处。
通过对案例教学法的不断实践,本文认为案例教学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让学生通过分析案例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以及运用,从而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第二,案例教学法所选择的案例多为针对性强的典型案例。第三,在案例教学法课堂中,要求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与分析。故对案例教学法的界定主要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科的教学目标来选择典型案例,并组织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
(二)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相较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而言,其更能维持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该教学方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案例教学法具有互动性的特点,其能有效突破传统教学的单向性,使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中是双向互动的;且在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是,教师不再是主导讲授案例,而是组织、引导学生完成案例分析,最后再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讨论,这样既能使学生对理论知识有更深的理解,又能提升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与核心是具体案例,案例的选择不仅要求真实生动,还要求能为学生营造一种情境,使学生能获得直观、形象的教学方法,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4]。第三,案例教学法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对案例进行分析,并解决分析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这时则要求学生自行查阅与案例相关的资料,并结合资料进行思考,最终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而这一自主学习过程,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第四,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在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时,通常会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与不同看法的同学进行争论,这不仅能提升其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能力,还能培养其思维创新精神。
二、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作用
(一)帮助学生理解行政法理论知识
行政法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且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以往的传统教学方法,多为空讲理论,学生即使记住教师所讲授的理论知识,但也仅是停留在书本上的认识与收获,不利于学生对行政法知识的理解[5]。而案例教学法具有真实性与生动性,能让学生获得身临其境般的体验,这不仅能让学生更为直观地理解行政法知识,还能将行政法原理与实际相联系,使学生对所学的行政法知识掌握得更为透彻。若采用案例教学法,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不仅能将枯燥变化有趣,还能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而更好地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
(二)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興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让学生真正参与到教学中。而行政法知识枯燥且复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极易失去兴趣;且传统的教学方法多为理论知识讲解,学生多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状态,这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十分不利。案例教学法则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活现性,学生更易于接受,且形象、生动的案例能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6]。
(三)提升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行政法知识,学生不仅要了解,还需要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而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视学生对于知识的运用,不利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而案例教学法主要要求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直接参与到案例分析、讨论过程中,能让学生运用行政法原理、观点进行分析,并解决问题,从而提升他们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同时,在对案例进行归纳、讨论过程中,能锻炼学生的语言概括能力以及思维逻辑能力。此外,案例教学法中的典型案例描述,多属于一个两难的困境,能让学生置身于一个决策者的角色当中,并根据案例材料来作出自己的决定,这能让学生运用行政法理论知识的能力获得大幅度提升。
三、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应用
(一)案例的选择
对于案例教学法,案例不仅是主要教学内容,还是教学的基础,所以,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选择十分重要。教师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清楚案例选择的基本原则,以选出符合教学实际的案例,从而体现案例教学法的价值。
1.选择具有单一性、样本性的案例。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在行政法初步教学阶段的教学内容主要为行政法基本概念的讲解,若在这一阶段为学生选择的案例较为复杂,不仅不利于学生理解教学内容,还容易导致学生产生混淆。例如,江苏省某县枫林镇的花木园艺场,是工商局批准获得法人资格的村办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花、草、木、苗,而枫林镇政府的32号文件《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体制规定文件》吊销了12个园艺工程的单位营业执照,而花木园艺场的经营范围被限制。该园艺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故到法院进行诉讼。提问学生:“法院是否能受理?为什么?”这样的案例的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与具体行政行为案例有所区别,学生难以在初学阶段会不仅难以分析该案例,还极易出现知识混淆情况。故在行政法初步教学阶段,教师要为学生选择一些典型、信息单一以及简单的案例。这样的案例需围绕教学内容的基本理论,并要求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以加深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
2.选取具有时代性的案例。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教师需尽可能地为学生选择最新案例,使教学更加贴近实际生活;同时选择一些新闻时事报道的法律实践活动,以将行政法课堂与社会联系起来,并保持教学的新鲜感。这样具有时代性的案例,使得学生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感受到行政法学习并不只是在课堂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在学习中与社会紧密相连。因此,在行政立法与行政处罚法教学时,为学生选择这样具有时代性的案例,能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理解所学知识,并提升其对社会问题的观察分析能力。
3.选取具有多样性的案例。以往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教学,多会选择司法机关所审理的案例,这样会导致案例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对于大部分行政法问题,司法权无法解决,如行政执法实践、立法实践等。故在选择行政法教学案例时,教师要突破司法成案的选择局限性,应在法制实践的整个范围进行合理筛选。同时,教师还可考虑相关立法实践的程序问题、立法时机问题、权限问题、法律适用问题等案例,当学生完成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则能逐渐培养学生思考社会症结的立法完善对策的思想意识,使其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法律,从而提升思维创新能力。此外,我国行政法律制度正处于法律建设的快速发展阶段,所以行政立法活动多具有活跃性,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案例选择仅局限于行政法律制度的讲解,这不仅不利于学生的后续学习与发展,还会影响其对未来立法活动的基本预测能力形成。基于此,对于案例的选择,教师需重视多样性,多选择一些来源于实际生活但未进行司法程序的案例,以进一步启发学生的思维,并锻炼其判断、分析案例的能力。
4.选择具有启发性、可辩性的案例。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选择,还可考虑理论界限重要与实际界限需要界定的案例,如学术界一直争论不断且有待解决的立法问题,使学生所分析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启发性与可辩性。而对于这样的案例,教师需有较深的认识与体会,以在课堂中能为学生正确总结该案例,且通过对这样的案例进行分析,不仅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还能提升其辩论能力。除了考虑案例是否与教学内容相符合之外,教师还应考虑案例是否具有一定的疑难性。主要是因为,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疑难性与挑战性,能有效激发学生的探究欲,使其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案件的分析应得出多种结论性意见,以避免模式化、单一化而固化学生的思维。
总之,案例的选择需具有针对性,且必须围绕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相符合;同时教师要考虑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生动性与新颖性,以确保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能获得更多的行政法知识;且案例的选择需具备综合性,使学生在案例学习过程中能了解多个领域的行政法知识。
(二)案例介绍
在案例选择完成,需要求教师对案例进行介绍,提出思考题,并为学生推荐参考文献,使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教学,单纯的理论知识讲解、传授行政法知识不再是教学的重点,其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但为了确保案例教学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在进行案例分析前,教师要为学生简单介绍案例的种类、性质、内容以及对分析评价的要求,同时简单讲解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帮助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正确分析案例,而学生需根据教师所提出的思路题进行课下准备。
(三)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分组讨论交流
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需要求学生在自身角度来剖析案例,并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不能照搬所谓权威性的分析评价结论,应要求学生自行分析与评价案例,使其掌握正确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学生完成案例分析后,教师组织进行分组讨论,并鼓励小组之间进行相互辩論,使课堂形成一种激烈的讨论气氛,而在学生讨论过程中,教师无须过多干涉,让学生成为案例分析讨论的主角,从而体现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此外,在学生讨论完成后,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堂发言、全班交流环节,这一环节中,教师不仅要激励学生积极发言,还要对学生的案例讨论进行适当的引导,以确保案例讨论能紧绕问题开展。同时要求学生的发言要有理有据,言简意赅,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并认真倾听其他人的分析与对案例的看法,最后结合自己的看法总结出更为完善的解决方案。
(四)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与归纳总结
首先,课堂讨论结束后,教师要求学生结合讨论的实际情况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并在报告中表达自己的见解,清楚阐述自己的理由与依据。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不仅能让学生彻底掌握所学的行政法知识,还能提升学生的案例分析、问题解决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法的最后环节—归纳总结,在学生的分析报告完成后,教师需对案例进行归纳总结,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第一,对学生的分析讨论情况进行点评总结,对一些好的分析意见以及独特、新颖的见解进行肯定,并指出案例讨论中的优点与缺点。第二,教师将理论与案例进行结合讲解,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及可推敲的明确结论,使学生认知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理。第三,给学生布置一些相关思考题,让学生运用在本次案例教学中所学到的知识与方法进行分析论证。
刑法案例教学范文4
一、运用案例导入新课
上课伊始,我出示了这样一个案例:农民赵某买了一台农用三轮车,将其租给邻居老李使用,每年收取租金2000元。不料老李私自将车卖掉,谎称车被偷走,为此两人争吵不休。针对此案例提出两个问题供学生讨论:(1)你如何看待老李的这种行为?(2)如果你是老赵,你该怎么做?通过讨论得出:老李不具备这辆车的所有权,不能擅自将车卖掉。从而导出要讲授的第一个大问
题――我们享有财产权。
二、运用案例讲授新课
法律常识部分的知识抽象、枯燥,离学生的生活较远,学生理解起来很困难。如果在教学中,多补充些有情节、有悬念、有血有肉、有名有姓、能启发学生思维的教学案例,往往能吸引学生,变枯燥为生动,变空洞为具体,变抽象为形象。
首先,为了讲清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我充分利用教材的案例《被扣押的自行车》进行详细的分析:(1)你如何评价看车大爷的言行?(2)看车大爷为什么不能扣押顾然的自行车?(3)如果你是顾然,你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分析,学生对什么是财产所有权就能轻松地理解和掌握。
其次,为了讲清肖像权的含义,我充分利用教材的案例《我什么时候拍广告了?》进行分析:(1)结合案例说说厂家和广告制作商侵犯了王瑶瑶的什么权利,为什么?(2)这种做法给瑶瑶带来了什么影响?(3)你认为瑶瑶的父亲该怎样替女儿维权?通过分析,学生对什么是肖像权以及侵犯肖像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了清晰的认识。
三、运用案例巩固新知
刑法案例教学范文5
1.1教学案例资源缺乏
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必须建立在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案例基础上。就当前独立学院的行政管理课程的教学案例来看,其质量和数量都很难满足培养合格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总体来看,案例现状具突显“五多五少”的问题。即:国外案例多、国内案例少;陈旧案例多、新颖案例少;定性案例多、定量案例少;间接案例多、直接案例少;单一性质案例多、综合性质案例少。因此,要想取得良好的案例教学效果,案例库的建设是首当其冲的。
1.2学生参与案例教学主观能动性不高
案例教学法是典型的互动式教学,依赖于学生的高度参与性。而当前案例教学课堂上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学生不主动参与。首先,学生习惯于单向灌输式教育,面对参与式新型课堂明显不适应。其次,由于独立学院自筹经费的局限性,学校各方面资源均需协调。教室资源难免紧张,在设置教学班时,行政班级的人数过多,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只有少数同学参与互动,因此人数过多就必然导致一部分学生的参与权利被剥夺,久而久之也就丧失了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1.3案例使用不规范
近年来,案例教学法在我国逐步被引入到不同层次的课堂教学和专业培训中。但由于我国的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时间不长,案例教学研究的起步也比较晚,致使在案例教学的认识上还存在很多的误区。首先是盲目地认为案例教学就是举例子。案例教学法中的案例是课堂的主轴,而举例在教学活动中处于次要地位,案例教学法是师生间的双向沟通,而举例主要是教师的单方教学行为。其次是教师缺乏对案例教学课堂的把控。独立学院青年教师居多,虽有一腔热情,但终缺乏案例教学经验。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未能有效纠正和引导学生在案例讨论中的错误见解,进而影响学生讨论的深度和案例教学的实效。第三是在案例讨论中仍摆脱不了标准答案的禁锢。一味寻求标准答案只会禁锢学生的思维,达不到案例教学的预期效果,况且人文学科本就没有标准答案,同一个行政决策在不同时间、不同背景下,就有可能会起到不同的作用或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1.4案例教学激励机制缺乏
首先是对于教师的激励机制不够。具体案例的编写及案例教学课堂设计是很重要的教学准备工作,而目前很多独立学院由于观念滞后及经费紧张等原因,对于此方面工作并不重视。其次是对于学生的激励制度不完善。学生在案例教学课堂上的表现未计入学生的考核系统,再加上案例教学对学生能力要求比较高。因此习惯于传统教学方法的学生对案例教学有一种畏难,甚至排斥的心理。
2推进独立学院行政管理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建议
2.1加强案例库建设
首先,要善于借鉴国外经典案例。尽管东西方存在诸多差异,但国外案例犹如他山之石,要奉行“文化相对主义”的原则,客观辩证地进行评价。同时要注意汲取案例中的共性成分,积极探索如何与我国具体环境相结合。其次,要注重对国内案例的提炼与开发。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改革进程中不仅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亟待总结推广,同时也遭遇了失败、挫折与教训值得反思与借鉴。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这些发生在我国政治体制建设发展进程中的丰富素材都是行政管理案例库的宝贵来源。第三,要建立案例库维护制度。我们在重视案例库量的充盈基础上,还要保证案例的质。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行政管理制度、方法、途径,甚至其合法性,都在随之改变。基于此,案例库维护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2.2加强案例教学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在教学安排方面,案例教学已成为管理类课程教学的一种重要方法。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案例教学的组织应采用小班教学形式,班级人数以20人左右为佳,以便每位学生在案例教学课堂上都有时间和机会参与其中。其次,各独立院校应在案例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必要的资金。尽管独立院校运营资金紧张,但仍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多方筹资,逐步完善案例教学硬件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案例教学模拟实验室”。还要利用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沙盘推演等手段为学生构建一个高度仿真的实践操作平台,可以让学生在校即获得对现实行政管理运行机制、流程及相关场景的最直观体验,把枯燥、抽象的理论内容与现实、具体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
2.3规范案例教学各环节
案例教学整个过程包括课前准备、课堂讨论、总结评价和信息反馈四个环节。要想案例教学收到实效,每个环节都需规范运行。在课前准备环节,教师需精心选择行政管理方面的案例,然后,熟悉案例材料,罗列出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在课堂讨论环节,教师应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讨论氛围,激发学生探讨案例的积极性。教师在学生讨论过程中,应承担引导者角色。如果学生讨论效果和结论较为理想,教师应做简要总结,而后引导学生转入下一问题;如果学生讨论过程中思维混乱、偏离论题,教师应及时加以梳理并纠偏;如果遇到学生讨论激烈引起争执,教师应及时协调并把讨论引向深入。在总结评价环节,教师无需公布所谓“标准答案”,只需揭示本案例涉及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并对课堂讨论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将学生课堂表现纳入绩效考核。在课堂讨论结束后,教师需及时对本次课堂案例教学情况进行总结、评价,要求学生以作业形式写案例学习报告,教师再根据案例教学的反馈情况,对案例教学的各环节进行修改和完善。
2.4建立鼓励案例教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刑法案例教学范文6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思想品德课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G6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6)090053
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苏格拉底最先提出的“问答式”教学法,就是案例教学法。古往今来,教育者都提出各式各样的案例教学法,如我们常说的“举一反三”就是我国古代的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主要依据所学的内容,采用精选案例来引导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一种有效方式。笔者经过多年的教学尝试,适当在思想品德课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
在当下,初中思想品德学科要求通过启发学生不断提出问题,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教学研究、课堂讨论和辩论等,让学生有充分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机会,从而实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目的。思想品德课中运用案例教学法,不仅能提升学生的素质,也能为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改革提供新的渠道。在此观点基础上,笔者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尤其重视案例的地位,教学方式以案例素材为主线,在学生自主学习的模式下适当运用案例,以问题的形式将教学内容呈现给学生,让学生在解决问题中掌握学习内容。
在初中思想品德课堂中,笔者经常采用案例教学法。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和教学研究,笔者真切地感到思想品德课上运用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中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将理论与实际有效联系起来,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
在课堂上如何有效运用案例教学呢?笔者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现与同行分享如下。
一、课前精选案例
精选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所选案例的质量高低与教学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作为教师,课前首先要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和三维目标的需要,适当收集整理所需的素材,即要精选案例。教师在精选案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确原则。要围绕课堂上的教学内容和教学三维目标来精选课堂案例,尽量让学生在对精选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过程中得到所需的相关知识信息。
2.真实性原则。要求精选案例的材料必须真实性强,最忌讳材料的胡编乱造。教师选择的案例材料应该来源于现实生活,是生动、可靠、真实的材料。
3.时效性原则。案例背景材料一定要具有较强时效性,材料最好选择近期的社会热点或焦点问题,这样的材料更接近学生生活,更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动力。例如在讲授初二《法律护佑生命健康》中“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时,笔者不失时机地将当时发生的多起伤害幼儿园儿童案例引入课堂,并引导学生分析学校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由于选择的这一热点问题案例与学生的生活紧密相连,所以很快就激发了学生学习该课的兴趣,促使学生很快进入学习状态。
4.启发性原则。教师精选的案例要求包含有一定价值的问题,这样可以鼓励学生通过对不同课堂问题的判断、推理和论证,来寻求问题的最佳答案,进而启迪和开发学生能力。
5.结合性原则。案例材料要与教学内容有联系有结合,特别注意要将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结合起来。案例的材料从这个角度去选,能促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保持思维的连续性,同时可以激发思维的能动性,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目的。
二、课堂参与――案例展现和分析
案例的引入有不同的方式,要根据教学实际内容的需要或者所选案例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呈现方式一般有文本材料、多媒体展现、教师陈述、学生表演、情景再现等。这些案例在理论知识的讲解前呈现,教师就可以指导学生一边阅读教材,一边思考问题,接着进行问题讨论。教师要指导学生从精选案例中总结出一般的规律。这有利于让思想品德课堂教学不会全部脱离课本而又不完全拘泥于课本,达到答案多样性,正确价值判断一致性。
课堂参与是案例教学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教师在这一环节中,应积极引导学生在课堂中快速进入案例的情境,了解案例中的有关情况。师生互动是分析案例的关键,这样更有利于将案例的内容与知识快速联系起来。我们教师的职责就是对学生进行引导,以及对教学过程进行组织和调控。要注意留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逐渐培养学生认真倾听的良好习惯。课堂参与形式要灵活,可以是个人表演、分小组讨论、集体正反方辩论、角色扮演、现场考察等。
如在讲述《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采取多媒体展示案例,精选相关视频。多媒体的运用能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很好地激发学生兴趣,进而达到优化教学过程的目的。教师可以给学生播放中央电视台每年“3・15”晚会的节目片段,然后有意识地就所教的知识设计几个问题。通过晚会,能得到消费者有哪些权利、如何维护权利、如何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等知识。
三、课后总结――能力升华
课后总结,主要是教师对本课堂中学生的讨论进行全面性、精准性的归纳和评价。教师也借此指出学生在分析和讨论案例的过程中有哪些值得肯定的地方和存在哪些问题,最后进行提升和补充性的解读。同时可以启发学生之间进行归纳和总结,给学生更多的锻炼机会,或者可以提出一些具有拓展性的问题,以拓宽学生视野,实现课后的拓展延伸。
面对同一个案例,学生可以挖掘不同的诠释方法,有些学生找到的只是表面的信息,而有些学生则能得出更深层的总结。这就要求教师在案例教学的最后环节善于引导学生去揭示案例与课堂所学知识之间的联系,同时教师要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有目的指导和点拨,使学生对问题的认识能更深一步。
四、不断学习――提升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