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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融资方式范文1
摘 要:由于我国的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举债,地方政府承受着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压力和庞大的建设资金需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主要通过融资平台来筹集资金,但同时这也是地方债务的最大风险所在,直接威胁着地方政府财政的安全,影响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来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债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地方政府更多地承担起了促进地区发展、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但是,由于我国的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举债,地方政府承受着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压力和庞大的建设资金需求,这迫使地方政府寻求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地方政府摸索出了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建设资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融资规模的扩大,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加剧了财政风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地方债务的最大风险存在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因此,分析地方政府债务及其融资现状,明确地方债务所存在的问题,加强风险的控制,对提升地方政府信用和促进地方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债务现状分析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现状
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为建设筹集资金,实质是凭借未来的资金收入进行当前的融资,这就意味着地方发展建设投入的资金在时间轴上进行平移。在央行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其中县级平台约占70%,各地平台贷款占当地人民币贷款余额均不超过30%[1]。从2011年初起,银监会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平台贷款的数量,在2012年更是要求地方政府平台贷款总量只减不增。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结构来看,平台贷款主要是面向公路与市政等一些基础设施,占50%左右,除此之外,主要面向各类开发区和国有资产管理、园区、土地储备等等。公益性贷款占比约为30%。贷款方式以抵、质押为主,抵质押品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平台贷款以中长期为主,5年期以上贷款占比超过50%,1年期以上占比高达80%左右[2]。
(二)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省、地、县、乡的四级政府负债。关于政府债务的统计,国际上普遍采用世界银行经济学家Hana Ploackeva提出的财政风险矩阵法,把政府承担的所有债务分为两类,即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又可以从债务风险的角度进一步划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
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来看,在审计署公布的2011年《全国地方性债务审计结果》中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3]。至2010年底,全国只有54个县级政府没有举借政府性债务。
从偿债年度看,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2011年、2012年到期偿还的占24.49%和17.17%,2013年至2015年到期偿还的分别占11.37%、9.28%和7.48%,2016年以后到期偿还的占30.21%。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2010年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2.23%和1.28%[4]。
二、我国地方政府融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摸索,我国地方政府目前已形成了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主、多种债权融资手段并用的局面。一方面,加强了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保障了积极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中央重大民生项目及地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改善民生的进程,较大程度降低了地方政府融资的成本。但是这种融资模式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直接威胁着地方政府财政的安全,影响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第一,地方政府的债务性融资行为不规范。我国《预算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这就表明地方政府必须依靠现有的财政收入来满足发展的需要。尽管法律明确禁止地方政府举债,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地方政府却同时拥有非正规的私下借款、财政借款、发行债券、银行借款、资产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
第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缺乏制度约束。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缺乏制度制约。对银行发放给地方政府的贷款缺乏应有的制度约束,使银行不能自觉地控制地方债务风险,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因此增加[5]。许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非常高,主要通过资本市场来直接融资或是银行贷款来间接融资。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负债结构中的偿债资金来源大多依赖“土地财政”的卖地所得,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则决定了资金来源的非持续性和不稳定性。
第三,对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没有纳入到预算管理中去,偿债的责任没能够完全实现。除了地方政府债券和各种财政转贷外,大部分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都没有纳入到预算管理中。同时,因为缺乏对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致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举债行为没有受到地方人大的监督,资金的使用也缺乏相应的制度管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从而很难保证专款能够专用。
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治理对策
首先,建立起完善的债务风险的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的信用监管体系包括债务监管、信用评级、债务偿还保证机制等多方因素,建立完善的融资信用监管体系,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和结构的控制,合理规避政府债务风险,也有利于银行对信贷风险的把握,从而确保地方金融秩序的稳定。一方面需要建立起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平台贷款监测制度,统一统计口径,评估并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负债规模、资产水平等情况,共同研究监测措施,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另一方面需要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并将其投融资执行情况置于本级人大监督之下,积极推动地方隐性负债合规显性化,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增强债务信息的透明度,保证债务风险的可控性,抑制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
其次,健全规范和开放融资渠道。
融资是与市场经济并存的经济行为,是资金在供求双方间的流动,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助推剂。这就必须处理好投资与融资之间的关系,不能一味追求投资水平而忽略了融资所能带来的杠杆效应。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开放和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渠道。2009年中央政府从国债规模中拿出了2000亿元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发行。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地方财政发行2000亿国债,明确了每个省份、市的具体额度。这表明一方面政策的突破,开始考虑地方政府赤字融资的问题,另一方面,明确地方政府债务则意味明确了各地方的偿还责任和偿还机制。从这几年的实践情况看,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地方政府保障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改善民生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所筹资金不应用于弥补一般预算的收支缺口。同时,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债权不宜放得过泛,财政层级不宜过低。
此外,必须实现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其前提就是根据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政府财政层级予以简化,即构建中央、省、县(市)三级财政体系[6]。关于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范围的划分,保证全国范围内法制、政令和市场的统一,这是中央政府的职责;确保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中央与县(市)体制的相互衔接,这是省级政府的职责;而保证地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供给,这是县(市)政府的职责。从长期来看,完善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还必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逐步到位,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与权限,明晰各级政府事权和责任。这样才能确保各级政府的财力和事权相互匹配,利于地方债务的治理,使地方政府更好的发展。(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R].2011.6.
[2] 尹兆君.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及化解对策[J].风险管理.2012(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全国地方性债务审计结果[R],2011(35).
[4]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性融资模式选择[J].经济研究参考2012(2).
负债融资方式范文2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下“实质重于形式”观对纳税调整内容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除了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外,还对原准则体系下的会计原则体系进行了重构,主要表现为不再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作为会计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明确指出:“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在各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也体现着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
我国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有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在1993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提出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直到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才正式地列上了这一原则,作为十三项基本会计原则之一,并将其应用于会计主体的确定、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的定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划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选择、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划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其应付租金的资本化、收入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界限、关联方关系的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处理,或有负债的处理、合并报表的编制以及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等方面。在新准则体系中,在《企业会计制度》应用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重要性,扩大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范围。如在借款费用准则中,新准则允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其所占用借款资金的相应借款费用,可以予以资本化。另外,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再限定于由专门借款所生成,对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可以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而且,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可见,新准则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对象和范围比以前更能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关注。再如,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于换入资产的确定,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具备商业实质”作为采用公允价值入账的前提条件,若满足其他各项条件,但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同样要以账面价值入账。
而税收制度强调的法定性原则,即税收制度的各类构成要素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均不得征税或者减免税。法定性原则可概括为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征收三个具体原则。按照税收法定性原则,要求对任何事项的确认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必须有法可依,不能估计。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纳税人滥用税法条款,防止税收流失。
因此,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强化将进一步加大“税会”之间的差异,增加纳税调整内容。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为例,如果所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则会计处理与税务规定基本一致,均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基础,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所得;而如果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税法上则根据法定原则,仍然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因此应进行纳税调整。
此外,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一些结构复杂、性质特殊交易的会计核算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会计信息更具可比性,也更加符合交易的经济实质。比如,新准则要求企业把发行的复合金融工具中包含的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按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处理;要求企业把符合条件的混合金融工具中的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拆出来,单独按照衍生金融工具进行核算;要求企业把符合条件的套期保值项目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中并没有对这些特殊交易事项进行单独的规范,所以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仍需按照普通交易事项处理,这时就会与会计核算产生差异。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资产负债表观对纳税调整会计处理办法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另一重大变化是着眼于促进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限制企业短期行为。利润反映的只是企业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财务报表体系的设计如果片面侧重于利润表,容易为一些企业追逐短期利益留下托词和利润操纵空间,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凸显了资产负债表在报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要求企业提升资产负债信息质量,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只有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才表明企业的价值增加了,股东的财富增长了,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有助于促使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提高决策水平,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资产负债观强调对现有资源的公允反映,而税法则更关注企业发生的各笔交易的法律实质,故此资产负债观必然会产生会计规范与税收制度之间出现更大的差异。
此外,采用资产负债观还要求企业对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损益表债务法相比,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特点是:1.对收益的理解不同。损益表债务法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从而注意的是收入或费用在会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认为资产负债表是最重要的财务报表,该种观念可促使对企业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恰当评价,提高预测的价值。2.损益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注重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包含了时间性差异)。3.损益表债务法使用“递延税款”的概念,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概念,将“递延税款”的外延大大扩展,并且更具现实意义。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开列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应与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区别开来。
在具体操作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同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负债融资方式范文3
关键词:新形势;电力企业;融资方式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电力发展保持旺盛需求,2002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帷幕,原国家电力公司剥离成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在较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和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的电力工业获得了迅猛发展,行业的大规模运作对资金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同时也对新形势下电力企业的融资方式的选择和结构的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统融资方式已经很难满足新形势下的企业融资需求,因而,寻求更为有效的融资方式已经成为摆在电力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电力行业的特征,介绍了我国电力企业现有的融资方式,探讨了现行融资方式的局限性,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借鉴了国外优秀的电力企业融资经验,对新形势下的电力企业融资方式提出发展建议。
二、电力体制改革与企业融资方式
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具有天然的垄断特征,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电力行业融入市场化的进程较为迟滞。在电力体制改革前,我国电力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行政划拨。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电力行业在行政保护下,市场垄断特征较为明显,电力企业仍运行于半计划经济体制下。电力行业借助长期的垄断地位、公用事业职能化定位和国有产权特色,使电力企业在融资方面一直占主动地位,企业集约化运作对成本效益的要求相对较低,使得很多电力企业忽视了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和研究。
2003年,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在市场化方面,致力于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电力行业工作效率、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健全电价定价机制,在行政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在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体制,强调电力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建立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新机制。随着各电集团竞争加剧,装机规模成为竞争焦点,上规模表现出对资金更大的需求。而电力企业的大型集团化运作特征,决定了其自身的融资方式不够灵活,在电力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中,亟需革新自身的融资手段和资金的运作方式。
三、我国电力企业的现行融资方式分析
电力体制的改革给电力企业的融资方式带来了巨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电力企业是电力建设及运营的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电力工程项目动辄成千万或上亿元,电力企业有旺盛的资金需求,以支撑自身的快速扩张,而失去了政府的干预与支撑的电力企业,获得的拨划资金越来越少,对外源性资金的依赖度日渐增强,导致自身负债率不断上升。
其次,电力体制改革实行“主辅分离、厂网分家”,电力企业作为公司进行企业化运营,追求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就势必提高对企业融资方式的关注和研究,以期获得最稳定、高效和低成本的运作资本。
在现阶段市场经济得以发展的条件下,融资成为投资主体特别是企业进行投资的前提。各种融资方式中,目前所占比重最大的是国内银行贷款,其次是债券、股票、外资、自有资金、政策性资金、民间投资等。
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我国的电力行业投融资体制建设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形成了融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的融资体制。而各种融资方式又有各自的独特性和优缺点。
1.内源性融资方式
内源性融资的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所以内源性融资的优点在于不会产生附加的费用,也无需支付资本的利息,企业仍可保证自身的现金保有量,确保资金链的流畅。内源融资因其成本远远低于外源融资,而成为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
但是,不同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不尽相同,它与企业发展前景、自身盈利水平和资产规模有很大关系,使用内源融资方式的企业多已进入成熟期,现金流量、资本结构、产权结构稳定。
2.外源性融资方式
外源性融资方式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又称股权融资,由企业通过首次上市、发行股票等方式筹得资金。而间接融资也称为债务融资,企业通过向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来筹得资金。下文中,笔者选取电力企业常用的几种融资方式,来进行优缺点对比分析。
(1)银行贷款融资
银行融资是市场信用经济的主要融资方式,也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目前,适合于电力企业的银行融资方式主要为项目贷款和银团贷款。
银行贷款融资方式的优点为:融资金额和期限确定灵活,可根据项目融资要求,对融资金额、期限进行先期控制;融资环境较好,电力企业可通过银行融资解决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问题,且在融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融资议价能力。
银行贷款融资的局限性主要在于:还本付息的压力加重了企业负担,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另外,限制性条款较多,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且筹资数额有限。同时,银行贷款融资还要受国家金融利率政策的影响。
(2)证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指用过发行债券,按发债契约还本付息以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企业发行债券的目的大多是为建设大型项目筹集大笔长期资金,这种方式适合于财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的大企业选择。
证券融资方式的优点为:与其他负债筹资方式相比,发行企业债券的筹资对象广、市场大、还款期限较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较低。
证券融资的局限性主要在于:筹资方式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必须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集中兑付,且有刚性,债券额度受国家控制。而且,相对于银行借款,证券融资还款约束强,要控制好还款风险,这是其不利的一面。
(3)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以出让公司股权为代价来筹得资金,是企业获得长期资金的重要途径。
股权融资的优点为: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没有还本压力,同时,一次筹资金额大,用款限制相对较松。
股权融资的局限性主要在于:企业必须满足企业上市的苛刻条件,还要承受较大的发展压力,因为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股票不是税前支付,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另外,信息披露成本高,各种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暴露商业秘密,普通股的资本成本较高,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有抵税作用,所以发行费用也较高。
四、我国电力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探讨
资本是企业发展的血液,也是电力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持续推动力。电力企业想要适应新形势,就必须进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1.发达国家的电力融资方式
目前发达国家的电力企业融资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式以英、美为代表,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第二种方式以日、韩、德为代表,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
通过与发达国家的对比研究,并结合我国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电力企业可首先实行过渡式的融资模式,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在获得一定发展后,进入远期目标融资模式,采取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2.紧抓电力企业融资特点
电力企业融资具有本身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企业融资,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
(1)融资规模巨大。电力企业运行具有非常突出的规模经济效应,加上国家政策对电力新建项目的规模标准要求,通常电力企业单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巨大,资金需求量大。
(2)回报周期长、融资收益稳定。电力企业在我国有较强的福利性和社会公益性,存在一定的价格背离现象,因此整体资产回报水平相对较低,但由于其相对垄断的经营特色,加上国内能源紧缺的现实,电力企业的长期回报非常稳定。
(3)筹资成本对融资效益的影响边际效应突出。由于电力企业资产回报率较低,融资规模巨大,筹资成本细微的变动将引起融资效益的大幅变动。
(4)融资对象具有局限性。一方面,电力企业存量资产规模巨大,社会资本进入可能会淹没在巨大的资本存量和增量中,使其在股权中所占比重微乎其微,不具有话语权,因此一般的社会资本不愿意直接进入,而同时电力企业稳定的收益保证,使其成为银行等大资金拥有者的优质客户。
3.坚持电力企业融资原则
顺应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下融资机制规范程度、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社会资金供给与资本化意愿,结合电力企业融资特点,确立电力企业融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1)资金供应稳定原则。在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环境下,对电力能源需求不断加大,而电力工业整体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总体上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因此必须寻求稳定和持续的资金供给。
(2)低成本原则。低成本融资是所有企业融资的共性。筹资成本对融资效益的影响边际效应突出,我国电力企业整体处于投资期,负债比重高、留利甚微,自身资金积累能力较弱。针对目前每年筹资成本吞噬大量利润的实际情况,必须倡导低成本筹资、压缩高成本融资,以改善电力企业内部资金供给。
(3)负债控制原则。负债控制原则实际就是融资的风险约束,即追求融资尤其负债的规模、期限结构、成本支出与自身清偿能力相匹配。负债规模的持续膨胀不但会吞噬大量的利润,影响后续资金积累与长效发展,而且期限结构不合理会导致某一时期债务清偿压力急速放大,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链,重陷债务成本漩涡。
(4)科学与标准原则。即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以融资的边际效益为融资依据。融资的目标在于提高融资收益率,进而提升整体经济效益。要达到或者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坚持科学融资原则,从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到位率等角度加以严格测算与统筹,还必须确立贯彻目标的标准。
五、结语
我国电力企业融资方式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企业经营环境息息相关,并且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而具有自身特色。在新的形势下,电力企业只有不断发展创新,优化融资方式,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 霆: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分析[J].中国电力.2006(10).
负债融资方式范文4
[关键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
1企业与企业融资的含义
我们知道,融资主要是企业的融资,因此,在理解企业融资的含义之前,有必要先对企业这一概念做一界定。那么什么是企业呢?一般认为企业是投资者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社会营利性组织。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其营利性。其特征:①企业是社会组织,具有社会性和组织性;②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具有商品性和经济管理性;③企业是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具有自主性和自律性;④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具有法定性。而企业融资就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企业融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自身生产与资本经营的维持和发展。
2企业融资方式分类
2.1内源融资方式
内源融资,就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企业将自己的留存收益(利润)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目前就各种融资方式来看,内源融资是企业自己的留存收益(利润)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因此,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会发生融资费用,使得内源融资的成本要远远低于外源融资。因此,它是企业首选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的利润水平,净资产规模和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只有当内源融资仍无法满足企业资金需要时,企业才会转向外源融资。
2.2外源融资方式
外源融资,即企业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以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企业的外源融资由于受不同筹资环境的影响,其选用的筹资方式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分为两种:直接筹资方式和间接筹资方式。直接筹资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比如发行股票和债券。间接筹资主要是通过银行这一金融机构贷款进行,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间接筹资也出现了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如杠杆收购融资。杠杆收购融资是以企业兼并为活动背景的,是指某一企业拟收购其他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时,以被收购企业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作抵押,从银行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行为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3影响企业融资方式的因素
3.1融资成本的高低
融资成本就是企业得到资金所付出的一些费用,如银行贷款的利息,股票的股息等。融资成本的高低是企业进行融资首要考虑的因素,在同样条件下,企业应选择融资成本低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这样企业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3.2融资风险的大小
所谓风险就是事件的不确定性,融资风险就是在进行融资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性。进行企业融资方式选择时,一定要考虑融资风险的大小,尽可能避免风险,有效地融资。风险考虑不当,会造成融资失误,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企业融资时,一定要重视风险大小的分析和防范,选择风险小的融资方式。
3.3融资规模的大小
融资规模就是融资量的大小,一般来说,筹资过多,会增大企业融资成本,加重负债,偿还负担,增加风险(经营与信用风险)。筹资不足,影响业务,缺乏产品实力,相对增加了成本。因此,在企业融资规模上,要切记八个字:量力而行,综合决策。
3.4对企业控制权的影响
企业融资中常会使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有所丧失,而引起利润分流,使企业利益受损。如房产证抵押、专利技术公开、投资折股、上下游重要客户暴露、企业内部隐私明晰化等,都会影响企业稳定与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融资时,要在保证对企业相当控制力的前提下,既达到企业融资目的,又要有序地让渡所有权。
3.5融资时机恰当与否
从企业内部看,要选准经营、开发与发展的关键时机,配合以适度、及时的资金到位。从企业外部看,要抓住银行、资本市场等融资机构出台最新金融产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良好时机,全力跟进,走在同行的前边。
3.6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就是指负债和股东权益的比例,恰当的资本结构能有效利用负债来提高企业收益,规避风险。现代财务理论认为,过高的资本结构存在较大风险,过低的资本结构则不能有效利用非自有资金。企业最佳资本结构是使企业资产市场价值最大时的负债比例(通常用企业权益市场价值最大化,资本成本最小化来表示)。企业进行融资方式选择时一定要考虑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以上几个方面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除此之外,融资机动性的优劣、融资方便程度的难易、融资顺序的先后等也影响着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因此,企业在进行融资时,应全面、充分地考虑这些影响因素,从而有效地进行融资,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4结论
负债融资方式范文5
关键词:现金并购 融资风险 企业并购
一、现金并购的资金来源及筹资方式
现金并购融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现金并购融资按资金的来源不同一般可分为两大类融资方式,即内源融资方式和外源融资方式。内源融资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但由于并购活动所需的资金数额往往是非常巨大的,而企业内部资金毕竟是有限的,利用并购企业的营运资金流进行融资对于并购企业而言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一般不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
现金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外源融资,指企业从外边有开辟资金来源,向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筹措资金。外源融资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资本的收益具有直接作用。
二、不同融资方式的风险分析
1.债务性融资风险。采取债务性融资的企业,可能出现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到期不能归还本金的风险。另外负债具有财务杠杆的作用,当投资报酬率高于利率时,就能提高股东的收益。反之,就会降低股东收益,甚至危及股东资本,因此债务性融资还包括使普通股收益变动的风险。债务性融资因必须按时还本付息,刚性很强,筹资风险最大。
2.普通股融资风险。权益性融资不存在还本付息,故无财务风险。但筹资使用不当,会降低普通股收益,因此存在使股东收益变动的风险。如果完全使用股票进行交易,主要会涉及两个因素。首先是由于股权数额的增加,交易期间可能会引起股东每股盈余被稀释。第二个因素是使用股票交易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是并购企业的股票价格高于其价值的信号。这两种可能就能解释为什么使用股票融资不如使用债务融资的交易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股票价值更为有利。
3.优先股融资风险。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的资产与盈余拥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受偿的权利,并取得固定的股息,具有债券者的特征。在正常经营的环境下,运用优先股筹集长期资金来源不会构成企业的财务风险,而避免财务风险的代价则表现为有限股的股息要在税后利润中支付,从而失去所得税的抵减效应。
三、中国现金并购中融资风险问题的防范措施
1.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
要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必须考虑到企业现有的资本结构和融资后的资本结构的变动,—方面尽量利用债务资本的财务杠杆利益,另—方面又要尽量避免债务资本带来的财务风险。
(1)债务融资方式。采用债务融资方式,很可能导致企业权益负债率过高,使权益资本的风险增大,从而可能会对股票的价格产生负面的影响,这就使得并购企业希望是用债务融资避免股权价值稀释的愿望相违背。因此,在利用债务融资方式时,并购融资企业应当特别重视在杠杆利益发挥与负债比率升高两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2)权益融资方式。采用权益性融资方式,由于股权数额的增加,将有可能会导致股权价值被稀释。影响这种情况发生与否的因素主要在于支付给被并购企业股票的数量与这部分股票能为合并后企业增加的盈利的价值比较。另一方面,权益融资中除了要关注EPS与市盈率等指标的影响以外,还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企业控制权的分散程度的影响,必须合理设定一个可以放弃的股权数额的限额,以避免控制权又落入他人之手的风险。
2.拓展融资渠道,保证融资结构合理化
企业在制定融资决策时,应视野开阔,积极开拓不同的融资渠道,通过将不同的融资渠道相结合,做到内外兼顾,以确保目标企业一经评估确定,即可实施并购行为,顺利推进重组和整合。政府有关部门也要致力于研究如何丰富企业的融资渠道,如完善资本市场,建立各类投资银行、并购基金等。
(1)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融资结构既包括企业自有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也包括债务资本中的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比例关系等。优化融资结构必须是在融资方式选择的基础上,将融资风险与成本综合考虑。
(2)以优先债务、从属债务和股权部分形成的倒三角图形可以扼要地说明融资的结构安排。在倒三角的并购融资安排中,最上层为优先债务,第二层为从属债务,最后是优先股和普通股。对于企业来说融资成本由上到下越来越高,而风险由下到上越来越大。因此,不同融资方式所占的比重也是由上到下逐渐减少。这样的结构安排,对于整个并购融资项目而言是比较稳健的,使得资金成本尽量减少,融资风险得到合理的控制。合理确定融资结构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遵循资本成本最小化原则,既要将自有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筹资成本进行比较,也要对三者分别分析其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二是自有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在这个前提下,再对债务资本组成及其期限结构进行分析,将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入和偿付债务等流出按期限组合匹配,找出企业未来资金的流动性薄弱点,然后对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期限、数额结构进行调整。
3.合理规划并购融资的资本成本
资本成本一般指企业筹集和使用长期资金而付出的代价,它包括资金筹集费和资金占用费两部分。融资决策与资本结构管理是实现并购融资优化的重要一环。因此,在确定完融资类型后,企业应进一步根据金融市场变化趋势,运用金融工程技术,通过融资方案专业设计,不断降低融资成本。
4.借鉴杠杆收购融资
尽管杠杆收购具有高风险性,但伴随而来的也是其具有高收益性。它的强势财务杠杆效应,能带来极高的股权回报率,使之成为一种颇为有效的融资方式。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状况的限制,杠杆收购在我国还不具备条件。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并购融资方式还很有限,债务融资仍是主要的方式之一,许多并购融资活动中债务比例都比较高,因此,借鉴杠杆收购融资的经验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王辉.股权分置条件下的并购动机与绩效变化之关系.现代财经,2006,(5).
[2]张琰,崔瑛.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及规避探析.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6,(5).
[3]黄丽萍.企业并购的财务动因分析.财会通讯,2006,(5).
负债融资方式范文6
一、资产证券化融资创新优势
(一)提升融资效率
现如今,部分中小型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借贷的过程中,会通过各种严格的审批,这对其融资工作造成较多阻碍作用,无法有效提升融资工作效率,在抵押担保的压力下,无法更好地对融资效率加以提升。然而,在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下,中小型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市场债券等方式融资,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并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民间金融借贷花费的高额利息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降低风险
引进资产证券融资方式,具有较多优势,具体分为以下几点:首先,在应用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主要是因为资产证券的还款是以资产负债为主,对企业融资风险产生较好的规避作用;其次,无论企业是向银行借贷,还是进行债券发行,都会产生较为严重的负债率,这对其经济发展形成较为不利的影响,然而,应用资产证券进行融资,可以更好地避免负债率的提升,进而提升企业的融资效率,使其可以更好地发展;最后,在企业应用资产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中,可以更好地执行收益工作,进而提升产品的核心信用度,在相关管理人员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类评估指标提升企业的信誉度,为其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提升经济效益
我国根据对资产证券融资方式的使用情况,对中小型企业融资水平和效用进行相应的提升,进而增强各个企业的融资效益。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资产证券融资方式辅助完成融资工作,降低企业的经济负担,使企业能够得到更多的周转资金,进而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资产证券融资方式创新
(一)设定融资目标
在企业对资产证券融资模式进行创新的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应该设定符合实际的融资目标,保证能够更好的扩大企业规模。首先,应该对融资数量加以确定,根据对现有资金的了解与分析,对目标的设定进行初步考核,保证能够更好地优化目标,设定工作。其次,证券化目标应该对资产数量进行选择,将其与负债项目分开,形成单独的资产模式,进而形成企业基础资产,使其可以更好的发展。
在执行资产证券融资工作时,企业要预测将会产生的未来资金流,保证能够更好的对证券融资工作加以优化,要保证不能出现违约事件。在降低损失的基础上,对本金与利息的偿还工作加以重视,使其能够分配在各个资产领域中。资产证券融资方式的应用,应该保证证券原来持有人的信誉度符合相关标准,并且资产的规范程度较强。
(二)重视内部评审工作
在企业资产证券融资创新过程中,应该对内部评审工作加以重视,保证能够更好地执行创新工作。首先,要对资产结构、设计工作等加以重视,在执行资产结构设计工作之前,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加以了解,并且与各个参与人员签订合同,保证能够更好的对责任进行划分,进而提升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在对证券结构进行设计的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对内部评级工作加以重视,保证能够更好地执行结构设计工作。此外,还要聘请专业素质较高的评级人员,保证能够更好地对内部评审工作加以优化,进而提升评审效率。
(三)完善信用体系
相关企业要想更好地对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进行创新,就要对信用体系加以完善,保证能够更好的地对资产出售环节加以重视,在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使用之前,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对企业的资产价值加以评估,保证能够更好地执行信用增强环节,并且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担保,进而保证较高的资产证券等级。同时,相关管理人员也可以对从属权利进行购买,保证能够更好地提升企业的信用程度。另外,相关管理人员要在证券发放之时,对信用进行一定的披露,保证能够更好地建立信用基础,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