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晋升开展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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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晋升开展情况汇报

职级晋升开展情况汇报范文1

去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稳定,着力打击各类刑事案件

20*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20件819人,批准逮捕338件644人,构罪不捕32件68人,不构罪不捕20件49人,存疑不捕30件58人;受理移送审查案件385件626人,提起公诉349件593人,不诉23件23人,报送市院审查10件13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今年1至7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6件38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0%和55%,批准逮捕153件30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4%和51%。共受理审查案件134件2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8%和17%,提起公诉和移送市院审查137件29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和62%。

(一)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

我们始终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和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适时介入,快捕快诉。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去年来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7件101人,提起公诉49件64人。今年“7•2”爆炸案发生后,我院派员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程序。7月5日(星期六)下午,该案提请审查批捕后,我院干警加班加点,及时办理。次日(星期天),我院就该案召开了两次检委会,并对二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犯罪。去年来,我院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对李维党等23人恶势力团伙、胡贻望等8人寻衅滋事犯罪团伙的批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办理李维党一案中,我院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往来于多个区、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仅用3天时间便对团伙所有成员作出了批捕决定。同时,不断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犯罪案件15件16人,22件24人,全部获得有罪判决。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去年来,我院共批捕“两抢一盗”案件179件364人,184件313人,其中今年1至7月批捕82件169人,占同期批捕总案件数的54%,68件122人,占同期总案件数的50%。批捕和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3%和22%,平均每案审查批捕、审查分别仅用4天和12天。我院今年办理“两抢一盗”案件采用的“倾、分、快、紧、简、严”六字方针得到了市院推介。

(二)服务大局,把打击影响全区经济发展的犯罪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院始终把地下“”、非法开采镍钼矿等影响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共批捕地下“”等涉赌案件6件7人,9件11人。其中今年1至7月批捕4件5人,3件3人。对地下“”等赌博犯罪,刑事检察部门采取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措施,并对所有涉赌案件,一律批捕。

去年来,共批捕各类涉矿案件13件45人,今年批捕11件41人,其中涉嫌非法采矿罪4件18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5件1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1件5人,涉嫌妨害公务罪1件4人。已3件8人。办案中,我院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坚持“两个基本”,快捕快诉。一是落实层级责任制度,所有涉矿案件,均由检察长和分管领导亲自把关。二是涉矿类案件拟不予批捕的,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三是启用风险决策机制。对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的,认为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四是加大追捕力度,依法追捕了一名涉矿犯罪嫌疑人。五是认真研究涉矿类犯罪法条,努力从法律中寻找打击犯罪的依据。如在审查批捕胡绍进等8人非法采矿案件中,因涉案金额不大,责任难以分清,对其中6人难以以非法采矿罪批捕,后经与法院、公安协商,对该6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批捕。六是坚持涉矿案件一案一汇报制度。每办一起涉矿案件,立即以《专报》形式向市、区主要领导汇报,使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三)协调配合,依法打击职务犯罪

在审查批捕、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刑事检察部门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如我院办理xx区公安分局崇文派出所副科级侦查员陈某徇私枉法一案中,侦监部门提前介入,参与了该案重大问题的讨论,对证据及时审查,适时建议,为案件的重大突破和快速批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去年来,共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件5人,均依法决定逮捕。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案件7件7人,6件6人,全部获有罪判决。

(四)息诉息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涉检上访,我院认真落实稳控措施,刑事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批捕、职能,对中政委和省政法委督办的胡某、周某、唐某、周某4件重复上访案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引起胡某连续12年上访的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逮捕、并获有罪判决;引发周某上访的嫌疑人被追诉后,已经法院审结调解结案;造成唐某上访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批捕。以上三件上访案已完全解决,上访人已彻底息访。周某上访案正在稳控之中。

(五)加强宣传,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一是开展“检察进社区”、“检察进矿区”活动。我院于今年3月26日和8月1日,与区法院在邢家巷村和三岔乡分别进行了对盗窃电缆案件、非法采矿案件的公开审判,起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和震慑作用。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我院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在市城区和各乡镇、办事处共发放法制资料5000余份,下乡开展法制讲座6次,举行电视讲话1次,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去年以来,我院共在检察日报、张家界日报、*红网、张家界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发表与刑事案例相关的稿件30余篇,稿件多为以案释法,促使读者的法制观念得到增强。

二、抓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必须的也向人民法院从轻处理的建议。共对68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23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努力减少社会对抗面,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来,我院将交通肇事和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等犯罪作为推行刑事和解的重点,加大调解力度,今年来我院共成功调解上述案件12件12人,对其中8件10人依法不予批捕,12件12人依法作相对不诉处理。

三、抓公正,着力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

一是加大追捕追诉力度。今年来,我院共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均已进入公诉程序。追诉犯罪嫌疑人3人,均已获得有罪判决,打破了去年追捕、追诉的“零纪录”。二是加大对刑事审判的抗诉力度。去年以来,我院共对4件案件提起抗诉。其中今年提起抗诉的2件案件,一案已经开庭重审。三是加大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纠正力度。今年,我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实现了去年以来“零”的突破。如在审查逮捕侯世文涉嫌抢劫一案时,发现侯世文有精神病史,并得知其父曾将该情况向xx区公安分局反映,并提交了病历,但公安机关未将该病历附卷。我院立即向区公安分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纠正了此种隐瞒重要证据的违法行为。同时,自去年来,我院还向公安机关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7份,其中今年发出6份,均被采纳。四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去年来,继续巩固了无超期羁押的成果,继续保持“违法留所服刑”零纪录。共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37名,特别是在今年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共到12个乡镇、8个派出所进行监督,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31名。共对看守所书面和口头检察建议38条,纠正意见20条,全部得到了采纳。

四、抓规范,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一)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确保“五个到位”

我们始终把案件质量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狠抓了“五个到位”。一是确保制度到位。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办案工作流程》、《执法质量考评办法》、《“一案三卡”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案件质量管理和考评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依”。二是确保严查到位。对于办结的案件按照“承办人自查、科室干警互查、部门负责人核查、评查小组集中评查”的程序逐件评查,评查结果记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三是确保评析到位。我院每月讲评一次执法监管和案件质量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整改措施。四是确保整改到位。院执法考评小组将查出的问题通报相关人员,责令一周内将问题整改到位。五是确保奖惩到位。实行量化考核、逐月考核、奖惩兑现,考核结果与干警的福利待遇、职级晋升、岗位调整、评先评优挂钩。

(二)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院与公安、法院之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沟通协调相关问题。特别是今年,对涉矿案件启动风险决策时,经常与公安、法院进行协调,确保案子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二是建立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去年来,共对30余件案件做到了提前介入。对李维党涉恶团伙犯罪、“7.2”西溪坪爆炸案等多件重、特大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坚持及时介入侦查活动。三是建立退补商议制度。我院定期或不定期就有关复杂案件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对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承办人制作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协商、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三)加强证据审核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

进一步加强证据审核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做到每案必提审,每证必复核。如许某涉嫌盗窃一案,通过提审嫌疑人,发现被盗物品的鉴定价值存在疑点,经调查发现,其鉴定价值是根据同案嫌疑人供述作出的结论,无失主实际损失的数量。我院据此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有效地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五、抓队伍,进一步强化刑事检察力量

(一)充实刑事检察力量

今年,我院共为侦监室、公诉室补充干警5名,并为侦监室、公诉室各增配一名副职。此外,今年侦监室、公诉室改为两名院领导分管,强化了领导力量,加强了案件流程监督。

(二)加大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

今年来,我院共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3人次。另外,今年初举办了一系列由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讲授、全院干警参加的业务知识讲座,其中刑事检察部门开展讲座4次。同时,今年我院以市院开展的“检察业务标兵”、“业务尖子”选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岗位练兵活动,目前我院刑事检察部门有1人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尖子”。

(三)多措并举促司考,切实解决人才断档危机

当前,我院有20名年轻干警无检察官资格,提高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成了我院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对此我们采取了三点措施:一是将新进干警安排到刑事检察部门,使之工作中学业务、长知识。二是为报考干警提供充足的时间保障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三是以破格用人机制激励年轻干警的学习劲头。今年我院将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且各方面素质较为优秀的两名年轻干警分别破格提拔为侦监室、公诉室副主任。目前,我院共有11名干警报名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其中刑事检察部门就有5人。

(四)开展“三看、三走访”活动,查摆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