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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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

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范文1

关键词:劳动者/劳动能力/劳动力产权/劳动者群体

正文:

人们的劳动行为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也消耗和消费了一定的劳动能力。正是这种人体自然力的支出,才把自然资料变成了财富。因此劳动行为得以发生的基本前提之一,是必须具备的劳动能力。而劳动者则是其劳动能力,进而也是其劳动行为的重要载体。离开了劳动者这一载体,劳动就无从谈起。因此,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分析劳动者的行为方式、劳动力产权形式,以及劳动能力的补偿等问题及其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这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内

涵的拓展及其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新变化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劳动能力构成及其补偿

作为一个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否则,他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劳动行为,从而也不可能成为劳动者。劳动能力总是表现为劳动者的体力与脑力的总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多次指出,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他说:“我们把劳动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424页。)但长期以来却一直存在一种认识上的倾向,即把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往往偏重于理解为体力劳动,忽视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进而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对立起来,并以此作为劳动者衡量的重要标志。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对人们的智力提出越来越高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从根本上纠正这一认识上的偏差

事实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表现为体力与脑力的总和,是由人类劳动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人类只有以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自然界,获取各种物质资料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因此,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就是以自己的目的为指向来进行的劳动,劳动的结果要服从于劳动的目的。这就需要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方面,要使自己的目的符合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另一方面,要使劳动的结果符合劳动开始之前就已确定的目的。如果不能满足这两方面条件,就会造成劳动的浪费。可见,即使在最原始的劳动形态下,只要这种劳动行为是有目的指向性的,那么大量的体力劳动中总伴着一部分脑力劳动的支付。这也就是说,“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190页。),人们的劳动行为必然是脑力与体力的共同支付。作为劳动行为的人体自然

力,其体力与脑力是不可分的,共同构成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果人为地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割裂开来,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

对于劳动能力构成之一的体力,人们了解得比较清楚。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劳动者的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度等,而且也包括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如劳动者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等。对于前者,人们比较认同;对于后者,往往被忽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对其智力发挥有着重大意义,与生产经营管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例如企业文化、团队精神、公共关系、营销心理术等,都是这方面智力因素的客观要求及实际应用。因此,上述两方面的智力因素是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有机组合,并已成为现代劳动者必须具备的重要劳动能力。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能力得以消耗,其能量转化为新的使用价值。但这种劳动能力的耗费必须得到补偿,否则劳动能力就要萎缩甚至消失,从而劳动过程就得不到延续和发展。这种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就是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过程。一般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能力的简单再生产,即只是恢复并维持原有劳动能力水平;二是劳动能力的扩大再生产,即在恢复原有劳动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得以进一步提高。从短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可能处于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或在某种特定生产方式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只是维持在必要生活的最低限度,从而总体上属于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类型。但从长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必定趋于扩大再生产的状态,或从一般意义上讲,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总体上属于扩大再生产类型。因为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是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相对应的,并且是相互作用的。社会

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而劳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则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劳动能力是体力与脑力的总和,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体力的补偿和脑力的补偿。这种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特别是作为科学技术劳动者和经营管理劳动者,其劳动耗费的补偿更需要精神产品。而且,正如上面所讲到的,劳动者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序,还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因此用于补偿和扩大劳动者脑力耗费的精神产品,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社会科学知识。由于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而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则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是其劳动能力耗费补偿的基本前提,同时也决定了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水平的可能性边界。在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中,我们要区别体力耗费补偿与脑力耗费补偿的不同点。劳动者体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体能。由于体能的增强是有限度的,而且劳动者超过一定年龄后其体能处于自然下降状态,增强其体能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空间并不大,所以体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体力恢复为主。如果撇开挥霍浪费等非正常因素,那么正常的体力耗费补偿总是相对有限的。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智能。由于脑力耗费并不损失其智力,所以在这当中其智能的维持是次要的,更多的是其智能增强的问题。与

体能增强相比,智能增强的潜力及其空间是极大的,而且随着劳动者的年龄增大和知识积累增多,其智能增强呈加速度状态。因此,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智力积累为主。从体力与脑力耗费补偿的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所谓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主要体现在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即使其智能不断增强上,从而劳动能力的提高也主要体现在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上。因此,过去我们实行

“重积累、轻消费;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战略,对劳动者实行低收入、低消费政策,在客观上形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耗费补偿不足,特别是抑制了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导致劳动者整体素质水平不高。这种负面效应在经济活动中充分表现出来,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先进技术的广泛运用。这是值得我们深刻总结的历史教训。

二、劳动能力的变化及其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的具体内容及属性的不断变化,与此相适应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随之变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异性。

在以小生产的产品经济以特征的传统生产状态下,当时大多数人是直接应用劳动资料进行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主要体现在体力的大小上,智力仅表现为经验性的技艺,基本属于体力型的劳动者。在以大机器生产体系为特征的近代生产力状态下,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体力型比重日见下降,智力型比重逐步增大,尽管有经验和技艺的劳动者仍占一定比重,但接受教育以掌握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必要。工业经济时代,劳动力成本的作用显著,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还不高,产业主体数量庞大,从事一线生产的蓝领工人多于从事管理的白领人员。在以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技术为特征的现代生产力状态下,社会生产力中的智力成分正在变成社会经济领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成本作用越来越低,对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正如比尔·盖茨所说的,在新的企业组织中,工人不再是机器里的零部件,而是全部生产流程中的智能化组成部分。钢板焊接工人现在必须懂得一些代数和几何知识以便从计算机设计图纸中计算出焊接角度;水处理公司给装配线工人培训数学和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测量技术;新的数字化相片洗印机要求服务人员了解计算机和互联网,而不仅仅是会熟使用螺丝刀。大多数人员都从事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处理与分配的活动,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具有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上,其智力型比重居主导地位,体力型比重处于从属地位,并且白领人数远远超过蓝领人数。彼得·德鲁克在《后资本社会》一书中指出:我们在正处在知识发展时代,这时最基本的经济资源不是资产、自然资源,而将是知识。知识分子将在知识年代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

由此可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发生着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1)劳动力中智力因素的作用逐渐提高,体力因素的作用逐渐下降。有关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的比例,在机械化初期阶段是9∶1,在半机械化半自动化阶段为6∶1,在自动化条件下两者之比为1∶9。(2)智力因中现代专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作用不断上升,传统经验成规和劳动技能的作用不断下降。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估计,在先进的工业社会里,有80%的新工作需要高科技知识人员。(3)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的“老化”过程与“更新”过程不断加快,从而智能增强速度不断趋于加快。这种劳动能力的变化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互动关系。在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非人力资源(尤其是土地或资金)为生产中最稀缺资源,其贡献很高,劳动者主要为简单劳动力,以体力劳动为主,智力含量低,因而人力资源在要素配置中的地位不高,其贡献率很低,而且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其贡献率增长也非常缓慢。由于社会劳动产出量有限,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也相对较低。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社会劳动产出量迅速增大,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相应提高,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大有提高,从而使生产质量明显改善,工作中需要层次也急剧升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知识存量的充分发挥、积极性的调动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人力资源贡献率迅速提高。与此同时,由于货币市场效率提高,非人力资源稀缺性降低,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比重下降,最后终于达到人力资源贡献等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的临界点。此时,开始把人力资源看作一种生产要素,并围绕提高该要素的使用效率来展开企业各项管理活动。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到,知识、信息、智力日益成为核心要素资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此时全社会经济系统中的知识存量由缓慢变动而进入剧烈变动时期,人作为知识的创造者及不可分割的载体便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源贡献率开始明显高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从而人力资源的发掘方式出现了革命性的转变。随着全社会劳动者素质的普遍提高,劳动者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地位将日益上升。与此相适应,劳动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将趋于上升,人力资源投资与开发费用将不断增大。由于知识是人脑创造的产物,知识的本质是创新,因此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就成为这一阶段人本管理的核心,人的价值从来没有像今天得到这样高的荣誉与物质的承认。

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展示一组统计数字,表明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是不同的。平均统计结果为: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可以使生产率提高43%,中学为108%,大学为300%。这充分表明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劳动者的素质、文化程度有明显的相关关系。正因为如此。日本经济企划厅2000年6月发表的亚洲经济年度报告《亚洲经济发展与IT革命》中指出的:“有能力的、具备复杂知识和智力的人力资本对于实现新经济的持续繁荣是关键的。积累知识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部分。”当然在这种劳动能力变化与社会生产发展的互动关系中,专业化分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片面发展,一些人成为体力劳动者,另一些人成为脑力劳动者,大多数人只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门技能、经验和知识。但从总体上讲,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趋于不断提高的。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特别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随着技术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化与扩大,对复合型人才

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将会把劳动能力的全面提高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能力变化的必然趋势。

三、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

劳动过程,既是劳动力把自然资源变为财富的过程,也是劳动力与科学知识相结合,实现知识积累和创造的过程。科学技术知识和劳动力联系在一起,不但能把随着在生产资源和劳动力上的旧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而且还能创造新的价值。因为真正的科学知识不是简单地从前人或他人那里移植过来的模仿性知识,而是在实践中有所发明创造的创新知识。以这样的创新知识来指导生产,一定能创造出一个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化世界来。历史上人类文明的每一个进步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都是依赖于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中所获得的科学知识的进步。因此,随着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附加值是由智力而非体力创造出来,劳动能力耗费越来越依赖于智能,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明显表现出劳动者智能增强及其加速度发展的特征,呈现出劳动者知识化的发展趋势。最近30年来,美国企业生产一直呈上升趋势,始终保持全球第一,其工人人数占劳动人口的比例却呈递减趋势,由过去的33%降低到17%左右,据估计2010年工人人数将只有12%,2020年进一步降低到2%。目前,美国约80%的就业人员从事的不是生产物品的工作,而是运输物品、处理和制造信息、或者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工作。自1996年以来,商品生产和批发部门失去的几乎所有工作岗位都被办公室工作岗位的增加所抵消了,80%的新职业是由知识密集型部门创造的。

表11998年美国私人部门的就业,按部门分解

全部就业总人数(万人)10120

服务业份额(%)79.2

制造业份额(%)18.3

采矿业和农业份额(%)2.5

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SurveyofCurrentBusiness》2000年1月号,D-35页。

另外,即使都在知识密集型部门,其就业人员的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80年代新兴产业大发展时期,高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但是近年来,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开始下降,产值增长速度变缓,高技术服务业大幅增长。高技术产业结构重心开始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据统计,美国在1988—1996年期间,28个R&D密集的高技术产业就业人数增加了40.2万人,增加幅度为4.9%,但是其中的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59.9万人,减少幅度达10.4%,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原来的69.6%下降到59.5%,减少了近10个百分点。与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相反,高技术服务就业人数却呈大幅上升趋势,在1988~1996年期间,仅在计算机数据处理、管理及公共关系等四个R&D密集的高技术服务业,就新增就业机会105.6万个,增长速度达到45.6%,是高技术产业整体增长速度的10倍。由于高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服务业就业人数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1988年的28%增加到1996年的39%,高技术服务业占服务业总体的比重从9.5%上升到10.2%改变了原来高技术产业由制造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也使服务业从劳动密集型转入到技术密集型、信息密集型的新发展时期。

因此,美国企业管理专家彼特·德鲁克认为,继产业工人之后,将出现一个“知识工人”的新阶层。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不仅在于宏观层面知识资源投入的增多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大,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带来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大规模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更在于微观层面上知识成为各行各业生产活动的关键,致使所有企业立足于知识资本的积累、增值和实现的本质要求。在强大的竞争压力和技术革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情况下,不断缩短的产品生命周期使市场的领先者都一直受到威胁。同时,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也加大了创新的压力。因为顾客不仅希望得到最新的产品,还希望以最低

价格得到最好产品。这就带来了高质量与低成本的双重压力。然而,有了知识,企业就可以确定多变的市场需求,甚至在顾客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需求之前就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为了做到这一点,市场的领先者需要深入了解自己所能提供的服务,还要了解市场将购买什么样的服务。因此无论从卖方还是从买方的角度考虑,知识都是关键因素。

由于企业的竞争地位将取决于它利用自己知识的效率以及掌握新知识的速度,这就要求企业运用知识管理把分散的个人知识转化为企业的知识资产,以便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采取行动,赢得竞争优势。而企业知识资产的形成,则是以企业员工所具有的各种技能与知识为基础的。如果企业员工不具备各种技能与知识,不具有知识创造的能力,企业的知识资产就无法形成。因为知识是个人思想中经验、探索、价值观和认识框架的总和。尽管可以在企业组织流程、日常工作和网络(有时在文件档案)中表现或包含知识,但知识离开了个人的头脑就无法产生。知识从来没有完全地脱离人的影响。它形成于人自身知识的原始积累,并通过个人对新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而产生。从这一点上讲,企业的知识资本运营离不开劳动者的知识化。而对于劳动者来讲,不管其具体工作性质如何,都要求其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知识行为。为此,知识型劳动者成为决定生产和管理运作的主体。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为了实现生产力发展的跨越,势必要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同掌握、运用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用先进科技改造和提高国民经济。在此过程中,劳动者知识化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从而全面提高劳动者以及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术和创造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为我们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必须履行的第一要务。

四、劳动力产权:性质、形式与权能结构

作为劳动行为主体的劳动者,其自身具有的劳动能力并不单纯仅仅是生理学的范畴,更本质的是经济范畴。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对劳动力产权进行了深刻的研究。马克思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法权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为此,马克思对劳动力产权关系的研究更注重于社会性和历史性。从生理角度看,劳动能力只是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之中,两者是合而不分的。劳动者既是劳动力的担负者,又是其本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生理关系。然而,劳动力产权关系本质上是经济关系的体现,是与经济关系的性质紧密相联的,不能脱离经济关系孤立地、抽象地考察劳动力产权,否则就会滑向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虚构的劳动力产权。这是因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一样,也是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这种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分配形式、结合形式和所有权形式,都反映了经济关系的性质。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产权关系表现为劳动力市场中的法权关系,买卖双方均须承认双方都拥有所有权,并根据各自的所有权支配自己的东西。这种特定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而“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劳动力产权关系作为一种法权关系,是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上层建筑,它与社会生产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变动和发展的根源在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其中最根本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

革。

在现实中,劳动力产权是一种权利的组合,包括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这组权利既可统一也可分离。劳动力产权权能结构就是指构成劳动力产权总体的不同权项的状况及其组合分离形式。劳动力产权权能的统一,即各项权能都属于同一个主体,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属于劳动者自身。也就是,劳动者既占有劳动力的实现条件——生产资料,又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其典型形式是个劳动者,如独立的农民或小手工业者用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财产和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管理权和收益权都归作为劳动者自身。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均属于他人,并且连劳动者本身也不属于自己。这时由于劳动力产权的各项权能都属于他人,也不存在分离的问题。其典型形式就是奴隶制度下奴隶劳动力的他人所有权。

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即各项权能分属不同主体,为不同的主体所行使权利,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表现得尤为明显。劳动者拥有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而他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也就丧失了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但工人出卖自己劳动力只是在一定时限内,并在让渡时不放弃他对于劳动力的所有权,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只是“劳动力的暂时使用权”和“暂时支配权。”

然而,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劳动力产权的权能结构也发生了某些变化。随着技术发展的方向从大型化、高速化及大批量生产的“大型技术”转变为多样化、节省资源和综合多种技术等方面,对于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来说,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其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例如,图案设计家所使用的桌子和制图工具、摄影家的照像机、编制电子计算机软件所需要的小型电子计算机等生产资料,其价值并不贵,任何个人都可以买得起,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则是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而这些东西正是同劳动力本身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其本人才能使用,他人是无法使用的。因此,这部分人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者。随着整个社会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的逐渐增多,那么自从产业革命以来持续多年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离将会改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一体化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现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产权关系依然存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劳动力产权关系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劳动者与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所反映的不同劳动力产权关系。当劳动者与公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具有双重性,即劳动力产权既属于劳动者本身,也归于社会所有。当劳动者与私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形式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当劳动者与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完全属于劳动者本身。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力产权多元化有密切关系。例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以合伙制为基础)、自由职业人员的劳动力产权,均属于劳动者所有与自主关系;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及其工人、私营企业受雇人员等的劳动力产权形式,则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在现实中,由于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因此其劳动力产权关系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群体

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范文2

摘要:本文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着重对劳动能力的构成及其补偿、劳动能力的变化及其表现形式、劳动力产权等问题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了论述。文章有助于我们对社会主义劳动内涵的拓展及其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新变化有一个新的认识。

关键词:劳动者/劳动能力/劳动力产权/劳动者群体

人们的劳动行为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也消耗和消费了一定的劳动能力。正是这种人体自然力的支出,才把自然资料变成了财富。因此劳动行为得以发生的基本前提之一,是必须具备的劳动能力。而劳动者则是其劳动能力,进而也是其劳动行为的重要载体。离开了劳动者这一载体,劳动就无从谈起。因此,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分析劳动者的行为方式、劳动力产权形式,以及劳动能力的补偿等问题及其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这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内

涵的拓展及其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新变化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劳动能力构成及其补偿

作为一个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否则,他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劳动行为,从而也不可能成为劳动者。劳动能力总是表现为劳动者的体力与脑力的总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多次指出,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他说:“我们把劳动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424页。)但长期以来却一直存在一种认识上的倾向,即把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往往偏重于理解为体力劳动,忽视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进而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对立起来,并以此作为劳动者衡量的重要标志。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对人们的智力提出越来越高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从根本上纠正这一认识上的偏差

事实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表现为体力与脑力的总和,是由人类劳动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人类只有以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自然界,获取各种物质资料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因此,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就是以自己的目的为指向来进行的劳动,劳动的结果要服从于劳动的目的。这就需要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方面,要使自己的目的符合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另一方面,要使劳动的结果符合劳动开始之前就已确定的目的。如果不能满足这两方面条件,就会造成劳动的浪费。可见,即使在最原始的劳动形态下,只要这种劳动行为是有目的指向性的,那么大量的体力劳动中总伴着一部分脑力劳动的支付。这也就是说,“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190页。),人们的劳动行为必然是脑力与体力的共同支付。作为劳动行为的人体自然力,其体力与脑力是不可分的,共同构成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果人为地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割裂开来,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

对于劳动能力构成之一的体力,人们了解得比较清楚。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劳动者的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度等,而且也包括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如劳动者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等。对于前者,人们比较认同;对于后者,往往被忽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对其智力发挥有着重大意义,与生产经营管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例如企业文化、团队精神、公共关系、营销心理术等,都是这方面智力因素的客观要求及实际应用。因此,上述两方面的智力因素是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有机组合,并已成为现代劳动者必须具备的重要劳动能力。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能力得以消耗,其能量转化为新的使用价值。但这种劳动能力的耗费必须得到补偿,否则劳动能力就要萎缩甚至消失,从而劳动过程就得不到延续和发展。这种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就是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过程。一般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能力的简单再生产,即只是恢复并维持原有劳动能力水平;二是劳动能力的扩大再生产,即在恢复原有劳动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得以进一步提高。从短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可能处于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或在某种特定生产方式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只是维持在必要生活的最低限度,从而总体上属于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类型。但从长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必定趋于扩大再生产的状态,或从一般意义上讲,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总体上属于扩大再生产类型。因为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是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相对应的,并且是相互作用的。社会

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而劳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则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劳动能力是体力与脑力的总和,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体力的补偿和脑力的补偿。这种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特别是作为科学技术劳动者和经营管理劳动者,其劳动耗费的补偿更需要精神产品。而且,正如上面所讲到的,劳动者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序,还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因此用于补偿和扩大劳动者脑力耗费的精神产品,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社会科学知识。由于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而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则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是其劳动能力耗费补偿的基本前提,同时也决定了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水平的可能性边界。在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中,我们要区别体力耗费补偿与脑力耗费补偿的不同点。劳动者体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体能。由于体能的增强是有限度的,而且劳动者超过一定年龄后其体能处于自然下降状态,增强其体能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空间并不大,所以体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体力恢复为主。如果撇开挥霍浪费等非正常因素,那么正常的体力耗费补偿总是相对有限的。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智能。由于脑力耗费并不损失其智力,所以在这当中其智能的维持是次要的,更多的是其智能增强的问题。与

体能增强相比,智能增强的潜力及其空间是极大的,而且随着劳动者的年龄增大和知识积累增多,其智能增强呈加速度状态。因此,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智力积累为主。从体力与脑力耗费补偿的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所谓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主要体现在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即使其智能不断增强上,从而劳动能力的提高也主要体现在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上。因此,过去我们实行

“重积累、轻消费;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战略,对劳动者实行低收入、低消费政策,在客观上形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耗费补偿不足,特别是抑制了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导致劳动者整体素质水平不高。这种负面效应在经济活动中充分表现出来,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先进技术的广泛运用。这是值得我们深刻总结的历史教训。

二、劳动能力的变化及其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的具体内容及属性的不断变化,与此相适应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随之变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异性。

在以小生产的产品经济以特征的传统生产状态下,当时大多数人是直接应用劳动资料进行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主要体现在体力的大小上,智力仅表现为经验性的技艺,基本属于体力型的劳动者。在以大机器生产体系为特征的近代生产力状态下,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体力型比重日见下降,智力型比重逐步增大,尽管有经验和技艺的劳动者仍占一定比重,但接受教育以掌握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必要。工业经济时代,劳动力成本的作用显著,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还不高,产业主体数量庞大,从事一线生产的蓝领工人多于从事管理的白领人员。在以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技术为特征的现代生产力状态下,社会生产力中的智力成分正在变成社会经济领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成本作用越来越低,对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正如比尔·盖茨所说的,在新的企业组织中,工人不再是机器里的零部件,而是全部生产流程中的智能化组成部分。钢板焊接工人现在必须懂得一些代数和几何知识以便从计算机设计图纸中计算出焊接角度;水处理公司给装配线工人培训数学和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测量技术;新的数字化相片洗印机要求服务人员了解计算机和互联网,而不仅仅是会熟使用螺丝刀。大多数人员都从事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处理与分配的活动,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具有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上,其智力型比重居主导地位,体力型比重处于从属地位,并且白领人数远远超过蓝领人数。彼得·德鲁克在《后资本社会》一书中指出:我们在正处在知识发展时代,这时最基本的经济资源不是资产、自然资源,而将是知识。知识分子将在知识年代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

由此可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发生着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1)劳动力中智力因素的作用逐渐提高,体力因素的作用逐渐下降。有关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的比例,在机械化初期阶段是9∶1,在半机械化半自动化阶段为6∶1,在自动化条件下两者之比为1∶9。(2)智力因中现代专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作用不断上升,传统经验成规和劳动技能的作用不断下降。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估计,在先进的工业社会里,有80%的新工作需要高科技知识人员。(3)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的“老化”过程与“更新”过程不断加快,从而智能增强速度不断趋于加快。这种劳动能力的变化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互动关系。在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非人力资源(尤其是土地或资金)为生产中最稀缺资源,其贡献很高,劳动者主要为简单劳动力,以体力劳动为主,智力含量低,因而人力资源在要素配置中的地位不高,其贡献率很低,而且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其贡献率增长也非常缓慢。由于社会劳动产出量有限,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也相对较低。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社会劳动产出量迅速增大,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相应提高,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大有提高,从而使生产质量明显改善,工作中需要层次也急剧升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知识存量的充分发挥、积极性的调动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人力资源贡献率迅速提高。与此同时,由于货币市场效率提高,非人力资源稀缺性降低,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比重下降,最后终于达到人力资源贡献等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的临界点。此时,开始把人力资源看作一种生产要素,并围绕提高该要素的使用效率来展开企业各项管理活动。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到,知识、信息、智力日益成为核心要素资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此时全社会经济系统中的知识存量由缓慢变动而进入剧烈变动时期,人作为知识的创造者及不可分割的载体便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源贡献率开始明显高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从而人力资源的发掘方式出现了革命性的转变。随着全社会劳动者素质的普遍提高,劳动者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地位将日益上升。与此相适应,劳动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将趋于上升,人力资源投资与开发费用将不断增大。由于知识是人脑创造的产物,知识的本质是创新,因此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就成为这一阶段人本管理的核心,人的价值从来没有像今天得到这样高的荣誉与物质的承认。

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展示一组统计数字,表明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是不同的。平均统计结果为: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可以使生产率提高43%,中学为108%,大学为300%。这充分表明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劳动者的素质、文化程度有明显的相关关系。正因为如此。日本经济企划厅2000年6月发表的亚洲经济年度报告《亚洲经济发展与IT革命》中指出的:“有能力的、具备复杂知识和智力的人力资本对于实现新经济的持续繁荣是关键的。积累知识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部分。”当然在这种劳动能力变化与社会生产发展的互动关系中,专业化分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片面发展,一些人成为体力劳动者,另一些人成为脑力劳动者,大多数人只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门技能、经验和知识。但从总体上讲,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趋于不断提高的。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特别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随着技术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化与扩大,对复合型人才

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将会把劳动能力的全面提高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能力变化的必然趋势。

三、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

劳动过程,既是劳动力把自然资源变为财富的过程,也是劳动力与科学知识相结合,实现知识积累和创造的过程。科学技术知识和劳动力联系在一起,不但能把随着在生产资源和劳动力上的旧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而且还能创造新的价值。因为真正的科学知识不是简单地从前人或他人那里移植过来的模仿性知识,而是在实践中有所发明创造的创新知识。以这样的创新知识来指导生产,一定能创造出一个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化世界来。历史上人类文明的每一个进步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都是依赖于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中所获得的科学知识的进步。因此,随着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附加值是由智力而非体力创造出来,劳动能力耗费越来越依赖于智能,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明显表现出劳动者智能增强及其加速度发展的特征,呈现出劳动者知识化的发展趋势。最近30年来,美国企业生产一直呈上升趋势,始终保持全球第一,其工人人数占劳动人口的比例却呈递减趋势,由过去的33%降低到17%左右,据估计2010年工人人数将只有12%,2020年进一步降低到2%。目前,美国约80%的就业人员从事的不是生产物品的工作,而是运输物品、处理和制造信息、或者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工作。自1996年以来,商品生产和批发部门失去的几乎所有工作岗位都被办公室工作岗位的增加所抵消了,80%的新职业是由知识密集型部门创造的。

表11998年美国私人部门的就业,按部门分解

全部就业总人数(万人)10120

服务业份额(%)79.2

制造业份额(%)18.3

采矿业和农业份额(%)2.5

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SurveyofCurrentBusiness》2000年1月号,D-35页。

另外,即使都在知识密集型部门,其就业人员的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80年代新兴产业大发展时期,高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但是近年来,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开始下降,产值增长速度变缓,高技术服务业大幅增长。高技术产业结构重心开始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据统计,美国在1988—1996年期间,28个R&D密集的高技术产业就业人数增加了40.2万人,增加幅度为4.9%,但是其中的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59.9万人,减少幅度达10.4%,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原来的69.6%下降到59.5%,减少了近10个百分点。与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相反,高技术服务就业人数却呈大幅上升趋势,在1988~1996年期间,仅在计算机数据处理、管理及公共关系等四个R&D密集的高技术服务业,就新增就业机会105.6万个,增长速度达到45.6%,是高技术产业整体增长速度的10倍。由于高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服务业就业人数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1988年的28%增加到1996年的39%,高技术服务业占服务业总体的比重从9.5%上升到10.2%改变了原来高技术产业由制造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也使服务业从劳动密集型转入到技术密集型、信息密集型的新发展时期。

因此,美国企业管理专家彼特·德鲁克认为,继产业工人之后,将出现一个“知识工人”的新阶层。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不仅在于宏观层面知识资源投入的增多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大,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带来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大规模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更在于微观层面上知识成为各行各业生产活动的关键,致使所有企业立足于知识资本的积累、增值和实现的本质要求。在强大的竞争压力和技术革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情况下,不断缩短的产品生命周期使市场的领先者都一直受到威胁。同时,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也加大了创新的压力。因为顾客不仅希望得到最新的产品,还希望以最低

价格得到最好产品。这就带来了高质量与低成本的双重压力。然而,有了知识,企业就可以确定多变的市场需求,甚至在顾客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需求之前就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为了做到这一点,市场的领先者需要深入了解自己所能提供的服务,还要了解市场将购买什么样的服务。因此无论从卖方还是从买方的角度考虑,知识都是关键因素。

由于企业的竞争地位将取决于它利用自己知识的效率以及掌握新知识的速度,这就要求企业运用知识管理把分散的个人知识转化为企业的知识资产,以便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采取行动,赢得竞争优势。而企业知识资产的形成,则是以企业员工所具有的各种技能与知识为基础的。如果企业员工不具备各种技能与知识,不具有知识创造的能力,企业的知识资产就无法形成。因为知识是个人思想中经验、探索、价值观和认识框架的总和。尽管可以在企业组织流程、日常工作和网络(有时在文件档案)中表现或包含知识,但知识离开了个人的头脑就无法产生。知识从来没有完全地脱离人的影响。它形成于人自身知识的原始积累,并通过个人对新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而产生。从这一点上讲,企业的知识资本运营离不开劳动者的知识化。而对于劳动者来讲,不管其具体工作性质如何,都要求其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知识行为。为此,知识型劳动者成为决定生产和管理运作的主体。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为了实现生产力发展的跨越,势必要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同掌握、运用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用先进科技改造和提高国民经济。在此过程中,劳动者知识化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从而全面提高劳动者以及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术和创造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为我们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必须履行的第一要务。

四、劳动力产权:性质、形式与权能结构

作为劳动行为主体的劳动者,其自身具有的劳动能力并不单纯仅仅是生理学的范畴,更本质的是经济范畴。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对劳动力产权进行了深刻的研究。马克思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法权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为此,马克思对劳动力产权关系的研究更注重于社会性和历史性。从生理角度看,劳动能力只是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之中,两者是合而不分的。劳动者既是劳动力的担负者,又是其本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生理关系。然而,劳动力产权关系本质上是经济关系的体现,是与经济关系的性质紧密相联的,不能脱离经济关系孤立地、抽象地考察劳动力产权,否则就会滑向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虚构的劳动力产权。这是因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一样,也是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这种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分配形式、结合形式和所有权形式,都反映了经济关系的性质。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产权关系表现为劳动力市场中的法权关系,买卖双方均须承认双方都拥有所有权,并根据各自的所有权支配自己的东西。这种特定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而“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劳动力产权关系作为一种法权关系,是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上层建筑,它与社会生产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变动和发展的根源在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其中最根本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

革。

在现实中,劳动力产权是一种权利的组合,包括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这组权利既可统一也可分离。劳动力产权权能结构就是指构成劳动力产权总体的不同权项的状况及其组合分离形式。劳动力产权权能的统一,即各项权能都属于同一个主体,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属于劳动者自身。也就是,劳动者既占有劳动力的实现条件——生产资料,又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其典型形式是个劳动者,如独立的农民或小手工业者用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财产和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管理权和收益权都归作为劳动者自身。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均属于他人,并且连劳动者本身也不属于自己。这时由于劳动力产权的各项权能都属于他人,也不存在分离的问题。其典型形式就是奴隶制度下奴隶劳动力的他人所有权。

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即各项权能分属不同主体,为不同的主体所行使权利,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表现得尤为明显。劳动者拥有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而他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也就丧失了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但工人出卖自己劳动力只是在一定时限内,并在让渡时不放弃他对于劳动力的所有权,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只是“劳动力的暂时使用权”和“暂时支配权。”

然而,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劳动力产权的权能结构也发生了某些变化。随着技术发展的方向从大型化、高速化及大批量生产的“大型技术”转变为多样化、节省资源和综合多种技术等方面,对于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来说,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其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例如,图案设计家所使用的桌子和制图工具、摄影家的照像机、编制电子计算机软件所需要的小型电子计算机等生产资料,其价值并不贵,任何个人都可以买得起,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则是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而这些东西正是同劳

动力本身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其本人才能使用,他人是无法使用的。因此,这部分人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者。随着整个社会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的逐渐增多,那么自从产业革命以来持续多年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离将会改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一体化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现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产权关系依然存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劳动力产权关系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劳动者与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所反映的不同劳动力产权关系。当劳动者与公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具有双重性,即劳动力产权既属于劳动者本身,也归于社会所有。当劳动者与私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形式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当劳动者与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完全属于劳动者本身。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力产权多元化有密切关系。例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以合伙制为基础)、自由职业人员的劳动力产权,均属于劳动者所有与自主关系;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及其工人、私营企业受雇人员等的劳动力产权形式,则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在现实中,由于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因此其劳动力产权关系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群体

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范文3

一、“校企合作”运作模式

1、‘校企合作’的本质定位

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或动手型人才的教育,是促进学生迅速适应社会、快速就业的教育。

但它不是传统的师傅带徒弟式的教育,传统的工匠具有社会实践本能,很多事都能“自然”做成,但因相应的知识道理懂得较少、或不透彻,就从道理上不一定让人感到最合理。

职业教育,就是把知识融入实践、把教育融入社会,让人人都既会做事、又懂其中道理,更能从做事中讲出道理,从而提高做事效率,本质上是一种素质教育。

‘校企合作’就是实现素质教育的最佳手段。在校企合作中,学生以半工半读或工学交替形式参与“教学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校企合作’的意义所在。没有‘校企合作’的教学实习,职业教育跟普通教育和应试教育就没有区别,素质教育也就会流于形式主义。

2、‘校企合作’目标定位

在‘校企合作’的总体框架下,设立教学专业部,每个有条件的专业部建立一个生产实训基地或者企业。

学校为各相对独立的基地或企业提供场地、设施设备和后勤服务并实行宏观调控,鼓励教师和学生自主创业。

各专业生产实训基地或企业原则上由各专业部部长和班主任老师负责经营管理,学生在读期间或者毕业后可直接参与各基地企业的承包经营管理。

基地或企业内部设立教育科研机构和生产实训机制,实行校企一体化和教学一体化。科研成果为各专业共享,生产创收为学生、教师、学校三方分享,逐步实现职业学校教师和学生身份地位的转变,使职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成为企业老板或经营管理者,从而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二、电子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

我县每年招商引资开销上百万,招商引资实属不易,而创办、经营一个企业更是艰难。因此,通过校企合作建立起来的实训基地或者工厂企业,不能轻言放弃。放弃了它,就放弃了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条件和一大特色,对学校发展极为不利。

学校电子实训工厂两年来的生产实习实训结果是:学生实训受益,校企盈亏持平。一度出现的校企合作危机,其根本原因是管理体制问题。 2012年学校将实行新的管理体制:

1、教学实训体制

参与电子工厂生产实训的必须是机电专业学生,其他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能参与该厂的生产实训活动。

2、教学管理体制

电子实训工厂由机电专业部负责经营管理,专业部长和班主任是企业的主人。谁担任厂长车间主任以及如何经营管理由该专业部自行决定,在生产实训期间,学校对工厂经营管理者给予评优晋职优先考虑。电子实训工厂的主管部门是学校校企合作组织机构,工厂负责管理者直接联系校企合作组织分管领导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内外联络协调。

3、工学交替体制

机电专业教学可分基础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两大板块。基础理论教学可根据学生“基本够用”原则,在保证总课时的前提下简化浓缩教材内容,建立教学实训包,将重要的知识原理嵌入实训课中,使教学重心由基础理论教学向实训教学转移。实训教学包含生产与科研两个部分,通过教学科研形成新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实践,通过生产实习实训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学生通过获取生产奖励和劳动报酬,增强自身成就感。

根据教育部、财政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学生的生产实习实训时间不超过12个月,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因此在教学与生产实习实训交替进行时,生产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与教学时间同步,每一届机电专业的生产实习实训周期为1年。

4、独立运作体制

电子厂实行学校主导下的自主经营管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电子厂可另立账户,经费结算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核算。

5、自负盈亏体制

学校与南泰电子签订合作协议(机电专业部长和班主任参与),学校与专业部和班主任签订生产实训协议,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为主,通过劳动竞赛和生产实训报告定期评估学生实训成果;在充分保障学生生产实训报酬的前提下,实行生产经营自负盈亏,学校只收取总收入15%的协调管理费。在生产实训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承包经营的班主任教师承担70%,学校承担30%。

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范文4

关键词:思政课;实践教学;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6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03-0068-04

思政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加强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必然方向。中央及有关部门已颁发一系列文件,对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提出明确要求。但当前不少高职院校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开展情况并不理想,甚至面临一些困境。导致该情形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在以就业为导向,以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为主旨的高职院校,思政课及其实践教学对学生职业素质提升的重要作用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到,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可有效提升高职生的职业素质。

一、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及形式

思政课实践教学,是在教师主导下,在课堂理论教学之外,依据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要求,以组织引导大学生能动参与各种实践活动,积极体验社会现实生活为基本手段,旨在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优化其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实现教化与内化、知与行相统一的教学方法。作为教学方法,思政课实践教学并非单一概念,而是各类具体实践教学行动方式、组织形式、实施途径的统合表述或一般概括。它并非孤立存在,而是通过遵循一定的教学理念和原则,承载一定教学内容,引导组织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旨在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教学活动来体现。这些教学活动构成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形式。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形式应遵循如下原则:第一,它和课堂理论教学形式相区别,但绝非与其格格不入,可以穿插结合;第二,它的主题须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否则不属于思政课实践教学;第三,它须是思政课专、兼职教师主导的教学活动,有严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措施;第四,它须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其积极参与、主动体察;第五,它有相当的教育教学严肃性。可采用一些寓教于乐方式,但要防范当前社会文化发展中泛娱乐化不良风气的侵袭。那些把思政课实践教学当做游山玩水、娱乐消遣,淡化教育教学主题,消散深度意义思考,放弃社会责任拷问的观念和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只要符合以上原则,一切旨在引导学生拓展知识、运用理论、掌握方法、锻炼能力、体验社会、了解国情、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的教学活动都应归属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形式范畴。

笔者仅以场域不同,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形式划分为四大类:一是课堂实践教学。包括案例分析、讨论、演讲、辩论、观看视频、模拟教学、道德小品表演等;二是校园实践教学。包括阅读实践、专题报告、模拟法庭、校内调查访谈、校园文化活动(如爱心工程,“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做文明大学生”道德实践活动,演讲比赛,辩论赛,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主题教育活动,歌咏比赛,电影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等)、社团活动(如时政学习交流、心理健康沙龙、办报办刊、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校园环保行动等)、课题研究等;三是社会实践教学。包括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基地教育、勤工助学、“三下乡”、“四进社区”、法院庭审旁听,与专业实习、实训相结合的实践活动等;四是网络实践教学。包括网络信息考察、网络调查,建立网上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库或专题网站,设立虚拟社区如专题论坛、学习交流博客圈、QQ群、微博群等。我们应坚持经常性与阶段性、集中与分散、眼前与长远相结合,针对学校现实状况、各课程特点及具体内容、各年级不同情况统筹安排,构建优势互补的实践教学活动体系,增强规范性,保证覆盖性,体现有效性。

二、职业素质的内涵及体系

职业素质,是劳动者在一定生理和心理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培训、职业实践、自我修炼等途径形成发展起来的,在职业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基本品质。职业是人们实现人生意义、服务社会的基本平台,职业生涯既是人生历程的主体部分,又是最具价值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业素质是人的素质的主体和核心,几乎囊括了人的素质的各个方面,只不过它是以适应职场要求的视角,强调培养和提高各方面素质的。职业素质是个综合体,包括身心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专业素质、社会交往和适应素质、学习和创新素质等[1]。它是一个人对社会职业了解与适应能力的综合体现,通过职业兴趣、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心理、职业意识、职业交往、职业文化、职业精神、创业活动等表现出来。

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范文5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

前言

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崇高使命,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对于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当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可程度也较高,对如何建构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问题也有较全面、正确的认识。同时,当前部分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状况也存在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高校思想品德教育的途径和方式方法也亟须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仰存在一定范围的弱化

坚持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建设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巩固思想道德基础的前提,是认识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但是当下部分大学生们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令人担忧。

(二)实用主义增强与理想信念弱化交织

当下高校部分大学生在理想追求上呈现出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在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关系问题上将满足自身需求置于首要位置。如大部分学生愿意入党,但其入党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利益的需要。在价值观上,则体现为重视个人的自我价值而轻视社会价值,漠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学存在亟待改进的问题

虽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要载体,发挥着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功能,但当前高校师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以及教材编纂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完善。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当代大学生思政教育的意义

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好的,积极、健康、向上,但同时在思想、行为、心理等方面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对于大学生,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大学生处理好一元与多样、理想与现实、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要使大学生健康成长,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入学习者、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就需要高校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政工作,并自觉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的思考

(一)重视校园文化建设

高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是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校园文化传统,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以优美的校园环境、丰富的文化生活、高雅的艺术情趣、浓厚的学术氛围、清新的人文精神、良好的师德师风,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催人奋进的校园精神和科学进步的价值理念。二是要加强人文素质教育,激情励志、陶冶情操。三是要重视学生社团活动,建设一批精品社团,提高文化活动的品位与层次。

(二)改进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要渠道,只有更新教学理念,采用先进教学方式,才能有利于大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增强更多认同。因此,笔者认为要具体拟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精心设计有利于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统教育的新课程方案,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中的引领地位。二是改进教学模式,采取课堂讲授、名师讲座、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法,使教学工作具有互动性和启发性,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三)解决大学生现实生活中使人困惑的问题

要让大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必须重视那些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这样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就业问题,二是心理问题,三是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这些问题的解决之中。一方面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学生的这些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引导学生深刻体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比如,在就业工作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择业观念;在资助工作中,引导学生体会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把心理疏导所蕴含的人文精神传递给学生。

(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形式多样,包括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社区服务、社会生产劳动、社会政治活动、智力扶贫、技术服务、公益劳动等。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可增强大学生对校情、社情、国情的了解,使他们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体察,从而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培养爱国情怀。在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大学生能够直观地体悟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伟大意义,达到在实践中接受、在接受后自觉追求的目标,坚定自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决心。

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报告范文6

关键词:城镇农民工;灵活就业;非组织化;市民化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11-0039-05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实现1亿人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稳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需要提升进城农民的就业质量和实现其市民化。就业是市民化之本,基于就业转型的农民工市民化才是城镇化题中之意。学者对进城农民工就业和市民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前者阐述了进城农民工就业实现、劳动权益保护和转移就业效应等(文军等,2001;蔡,2003;朱农,2005等),后者探讨了农民工市民化制度障碍、社会成本和政策途径等(如朱信凯,2005;刘传江等,2006;张国胜,2007;崔传义,2008;王春光,2010等)。

从以往的研究看,结构性市民化问题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和重视,尤其灵活就业农民工群体的市民化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也应该从总体向结构性演进。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农民工中占有较大比率,本研究以城镇灵活就业农民工群体为研究对象,探讨进城农民工灵活就业的非组织化特性及其市民化约束,以期诠释人口城镇化难题。

一、城镇化中灵活就业农民工的非组织化特点

灵活就业是相对于稳定就业而言,是指就业岗位不是传统上组织内部设置的正规岗位,而是临时性、替代性或就业者自己创造的岗位。灵活就业口径与非正规部门就业大体相当,既包括全部自雇佣就业,也包括未鉴定劳动合同或签订一年以下的短期劳动合同的雇佣劳动。无论是自雇佣就业还是非正规雇佣劳动都具有非组织化特点,本文将灵活就业也称为非组织化就业。

由于多重资本约束和社会歧视,进城农民工灵活就业现象较为普遍。2013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显示,16.5%的农民工为自雇佣就业,在83.5%的雇佣就业者中,未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中长期(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重为62.6%,两者合计,

收稿日期:2014-08-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产城融合视阈下稳步城镇化与新生代农民就业转型协同机制研究》(13AJY008)。

作者简介:刘洪银,男,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特约研究员(天津300384)。

农民工非组织化就业比率达到68.7%①。农民工非组织化就业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就业形式的分散性。就业是一种社会行为。劳资双方信息不对称容易形成劳动就业风险,社会组织的干预如政府的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将增加雇佣双方的互信,提高求职者的就业能力。就业实现后,强资弱劳现象容易产生资本对劳动权益的侵害,也需要有组织化地保护劳动者权益。但无论自雇佣就业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农民工就业实现具有自主分散决策的特点,缺乏组织化的指导、规范和保护,这就形成就业实现、劳动监管和权益分配的非规范化和风险性。

二是就业收益的非规模化。一般情况下,协作劳动生产力大于个体劳动生产力的加总,其差额就是组织的规模收益。协作劳动通过规模收益的创造提升社会劳动生产力,尤其是机器化和自动化社会生产更能大规模提升社会劳动生产力,因此,协作劳动既是必然选择也是生产力提升的途径。没有分工、协作和交换的生产劳动如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力提高的空间是非常有限的。与组织化社会劳动相比,自雇佣劳动不会产生规模报酬,劳动产出与劳动投入比例相对固定,劳动的社会经济效率不高。

三是劳动权益保护的非组织化。个人力量难以与资方抗衡,需要劳动者通过形成联合组织提高协商能力。但至今为止,在城市里的大部分农民工很少加入工会组织,尤其是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人数更少,据调查显示,2006年,农民工加入工会比率仅为13.8%,2010年为44.6%②。农民工个体劳动谈判能力有限,缺乏工会组织的庇护,灵活就业者无论劳动要价能力还是劳动权益保护都处于劣势。自雇佣劳动自我承担经营风险,同样缺乏组织依靠。

四是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稳定就业的标志是稳定的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关系的前提是组织化就业和有法律保障,灵活就业者游离于劳动合同之外或受短期劳动合同约束,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特点。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是劳动就业非组织化的根本特征,既不利于农民工职业发展和职业管理,也不利于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

二、进城农民工职业自由化与组织化的二律背反

1.人的需求与职业自由化、组织化

人的需求具有社会化和自由化二重特征。如图1所示。按照美国耶鲁大学克雷顿・奥尔德弗的ERG理论,作为社会人,人需要组织的庇护,组织不但能够给人带来生存需求,还能够满足人的社会交往、社会尊重和价值实现需求。但从职业人格看,人的职业个性特征是多种多样的。既存在偏组织依赖型人格特征,也存在偏组织厌恶型人格特征。组织依赖型人格(如安全型人格)能够从组织中获得大多数的需求满足。组织厌恶型人格(如自主型和创造型人格)崇尚个性化自由,努力争取职业自由化,倾向于最大限度地摆脱组织约束。人的职业需求具有组织化和自由化二重性。

图1人的需求与职业自由化、组织化

进城农民工举目无亲,职业需求偏重组织化,更需要从工作单位获得生存需求满足。但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农民工即使进入企业劳动也难以被纳入正式员工,组织单位提供给他们的生存庇护有限。农民工组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非组织化就业成为一种无奈的必然选择。

2.非组织化就业是农民工主动选择与被动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

农民工非组织化就业既有主动选择因素也是被动选择的结果。一方面,一部分自主性较强的农民工为摆脱单位约束,宁愿选择灵活就业,获得完全的工作自主和自由。这部分农民工主要是创业者。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是不得已而为之。从农民工自身看,农民工劳动技术技能低,工作经验少,难以胜任高技术或高级管理岗位,只能从事低端低收入工作岗位或从事门槛较低的自营就业。2013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显示,自营就业农民工中82.1%从事第三产业,这些传统的生活服务业不需要较高的初始资本和技术技能,经营收入也较低。调查显示,2013年,外出农民工平均月收入2609元,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最低为2297元。从用工单位看,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是灵活用工现象产生的主因。受产业升级约束,低端企业利润空间有限,为降低用工成本,企业对低成本劳动力产生偏好,并逃避劳动合同签订,不愿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困难也降低农民工参保意愿)。调查显示,2013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仅为41.3%,外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率仅分别为15.7%和17.6%。

三、农民工非组织化就业的市民化约束

城市化的核心是农民工实现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不是简单的城市落户,而是以稳定就业为基础实现农民工在城市的长期生存发展,逐步融入城市社会。农民工市民化是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社会政策协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就业方式对三种资本的形成和政策信息获取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与组织化就业相比,非组织化就业对农民工资本积累和城市社会融合产生多重约束。

1.非组织化就业使农民工游离于社会政策和城市文化之外

农民工灵活就业的非组织化特征将农民工隔离在民主政治、组织文化和社会生活之外。一般而言,组织是国家调控经济、管理社会的载体,国家的各级政策法规、制度信息等都是通过组织单位传达和贯彻实施的,单位是各级党委政府政策法规的落实者。由于非组织化群体不居社会主流地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往往优先关注组织内群体,而忽视非组织化就业者。如我国国有企业医疗保险改革起始于1992―1995年,而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直到2006年左右才出台。作为非主流群体的灵活就业者既得不到政策的优先庇护,又无法及时获得政策信息,这必然降低灵活就业者的社会福利和决策能力,久而久之,灵活就业者就成为社会边缘化群体。如农民工没有城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选举法将选举权与户籍挂钩。农民工户籍不在打工城市,自然被排除在相关权利之外,农民工更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组织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边缘化的农民工与正式员工互动交流少,难以融入组织文化,也就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生活。自雇佣就业者亦是如此。

不但如此,非组织化就业的职业发展生涯也会受阻。企业管理的重点对象是正式员工,无论教育培训还是职位晋升,受益者皆是正式群体。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一年以下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者,即使不再冠以“临时工”的称号,也没有被纳入正式员工队伍。无论从培养提拔还是企业福利,非正式员工都很少被考虑。组织的管理和技术岗位多数是被正式员工占据。较高的流动性让非正式员工无法明确和实现职业发展生涯,常常是得过且过。

2.非组织化劳动规模收益缺失降低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

社会劳动从本质上说就是分工劳动和协作劳动。自雇佣就业从社会宏观视野看属于分工和协作劳动,从企业微观视角看属于独自劳动,自雇佣劳动在获得自主性需求满足同时放弃了规模收益。企业内部的灵活就业者虽然创造了规模收益但极少参与收益分配。雇主或企业主支付给农民工的是谈判约定的固定薪酬,没有加薪或奖金,甚至不享受企业福利。也就是说,企业内部的灵活就业者很少能平等地分享组织的规模收益。

3.企业对灵活就业者人力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

农民工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离不开所在企业的在职教育培训。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目的是分享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本创造的更多剩余价值。由于灵活就业农民工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会随时带走企业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本,从而使企业人力资本投资预期收益低下,企业因而缺乏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从农民工内生性市民化看,人力资本投资和积累是关键因素。由于人力资本投资的外溢性,农民工自身没有人力资本投资的物质基础和动力。只有政府和企业才是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的主体,而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比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具有更高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因此,企业将流动性强的农民工群体排除在教育培训之外,就会对农民工市民化形成较大的约束。

4.企业对灵活就业岗位劳动安全防护不重视

企业内部的灵活就业岗位多是体力性岗位,存在一定的职业安全风险,需要企业提供安全防护条件和措施。这势必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一般而言,岗位级别越高,对企业贡献越大,企业能够提供的工作条件越好。提供安全防护的保障设施也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形式,劳动关系越稳定,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意愿越高。而灵活就业岗位多是底层一线岗位,岗位劳动生产率低,流动性和可替代性强,企业愿意提供的安全防护有限,这势必将农民工置于罹患职业病风险的境地。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安全没有保障,何谈市民化?

5.非组织化就业阻碍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

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实现身份认同和文化融合是城市化的必然要求。社会融合主要是群体间互动交流、碰撞和彼此认同的过程,这个过程将拉近群体间心理距离,影响和同化群体个性文化。群体间社会融合需要第三方组织的干预。

图2灵活就业农民工社会融合路线图

如图所示,社会融合是组织化群体、非组织化群体(包含个体的虚拟群体)与第三方组织共同作用的结果。个体与组织化群体之间的自主双向互动可以实现文化适应、社会心理融合和身份认同,但非组织化群体与组织化群体之间的交流沟通一般需要第三方组织的媒介作用,将非组织化群体组织起来,创设条件,引导促进两个群体间的互动交往和彼此接纳。但无论是自雇佣就业还是非组织化的雇佣劳动,作为第三方组织的社区和企业单位都没有为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群体互动创设必要情境,群体间交往成为一种自发自觉的行为。

在第三方干预缺失情况下,由于社会歧视的存在,企业内部灵活就业的非组织化群体和正式就业的组织化群体之间不会主动交流,彼此泾渭分明,自雇佣就业者与城市居民之间也存在隔阂。由于就业方式的不同,而没有发挥劳动就业应有的社会联系作用,很显然,非组织化就业阻碍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进程。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关键是就业问题。超过三分之二的农民工属于非组织化的灵活就业,即自雇佣就业、未鉴定劳动合同或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雇佣劳动。灵活就业具有就业形式的分散性、就业收益的非规模化、劳动权益保护的非组织化和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等非组织化特点。人的职业需求具有社会化和自由化二重特征,既具有组织依赖性,也具有组织厌恶性。非组织化就业是主动选择与被动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农民工灵活就业更多的是被动和被迫选择的结果。非组织化就业的农民工被社会政策和组织文化边缘化,灵活就业降低了农民工收入水平,削弱了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和职业安全保护的积极性,阻碍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进程。非组织化就业对农民工市民化形成多重约束。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和严格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劳动力供求失衡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成为弱势法律。劳动权益是民生权利,需要法律的强制保障。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明确界定和保护灵活就业者的劳动权益。二是劳动主管部门协同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状况,尤其是监督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保险缴纳和劳动时间、劳动防护措施等,加大对违反劳动合同法企业的惩处,视情况提出警告、限期整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直至移送司法部门。三是劳动主管部门要指导建筑和家政行业农民工也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工人可以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建筑公司派遣给工程承包人使用。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家政公司再与用户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2.构建财政转移支付双挂钩机制,加大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和市民化进程

一是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与农民工就业培训、与农民工市民化双挂钩机制。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由中央转移支出给予补助,企业农民工培训成本由地方政府财政分摊。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也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分担。二是严格监督农民工职业培训经费使用。中央和地方政府农民工培训转移支支付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受托单位的培训经费要与农民工培训效果挂钩。三是提高中高职业院校农民工教育培训参与率和参与度,发挥职业院校专业技术培训的主导作用。职业院校农民工培训可采用政府招标、企业委托、自主培训等多种形式,采用政府费用分担和市场化运作方式。

3.畅通农民工职业通道,加强农民工职业管理

消除就业歧视是农民工实现职业发展的前提,工作岗位分派不应依据身份而应取决于岗位胜任力。政府相关部门应引导企业帮助农民工设计和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具备相应能力的农民工,无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都可以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尤其是取得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职业发展不但是农民工自己的事,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企业应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提供岗位轮换、绩效评价和岗位晋升的机会,加强农民工职业管理。

4.构建社会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促进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

构建企业工会、个体企业联合会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一是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引导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企业工会要设立专职的工作人员,工会人员薪酬由政府、行业协会和所在企业共同承担。二是企业工会应降低入会门槛,广泛吸纳农民工入会,并代表和主张农民工的各项劳动权益。三是工商管理部门在中小企业联合会基础上建立个体企业(或称微型企业)分会,负责政策上情下达、贯彻实施和信息共享等。四是城市社区积极组织农民工参与各种社区活动,及时公开传达各种政策信息,并帮助农民工化解邻里纠纷,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注释

①《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农民工输出地监测调查结果形成。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30个村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②资料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2010年对全国25个城市(区)已建立工会的1000家企业的4453个农民工进行的问卷调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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