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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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

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范文1

《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十二条,它于2007年6月1日制成,为我们未成年人明确了各项保护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我们明确了如何预防和纠正我们的不良行为,如何预防犯罪。

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家、学校和社会的影响。社会这个大家庭,形形的东西鱼龙混杂,有的对我们身心大有益处,有的则对我们有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是非观念,必须让我们有所判断和选择。《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为我们作出了指引,特别是在预防我们人生错误上作出了明示。我曾读过一首诗"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其实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个十字路口,许多个选择,有时只是因为年少的无知,年少的冲动走上一条不归路,有时也只是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往往醒悟后,又追悔莫及。这都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言行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以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会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范文2

有了很大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12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 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2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对“两法”地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

问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定规划。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培训。在教师培训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系统地学习两法内容;另一方面全面提高班主任法律意识,强化“两法”的贯彻落实。学校给每位班主任教师购买了霍懋征《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书、定购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主流媒体《德育报》,学校利用网络下载文章供教师学习,以更新教育观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坚持月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聘请专家对班主任进行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怎样写学生的个性化操行评

语》、《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三是搞好宣传。为使“两法”深入人心,学校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等宣传形式,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实行了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了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一是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组织学生收听法制报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观监狱等教育形式,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从社会环境入手,治理校园周边秩序。为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三是从父母影响入手,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

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学校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并把“两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我们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

四、进一步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市直各院校和县(市)区部分学校设立了驻校警务室,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学校和公安部门有了经常性的联系,确保学生身心安全,避免伤害事件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聘任法制副校长865人,进行法

制讲座、法制报告25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30多万人(次)。

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范文3

是一种麻醉性药品,可少量用于临床医学实验。可是却会让人上瘾,而

一旦形成毒瘾就会出现“戒断综合症”和“强迫性览药行为”,戒断将十分困难。

科学研究证明,不停吸食10年以上就会死。而且海洛因,冰毒毒性十分强,上瘾快,终生难戒,能成功戒毒的人是少之又少。至于K仔,等丸性多流行于酒吧,偶尔吸食一次不会上瘾,但长期服用的后果与吸食海洛因,冰毒一模一样。所以希望各位同学能远离。

同时,吸食是有法犯罪的根源之一。吸毒上瘾的人会无心做事且无能力做事,还会为了获得毒资去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总而言之,对人生,社会,家庭都有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困难面前要自立自强,做生活的强者。

另一方面,在这个如此现代化的社会中,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除了我们自己,国家和社会也应作出相应措施,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们建议: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扬的危害,组织青少年远离,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范。

2加大城市和农村的禁毒工作,家长应适当给予孩子关爱,有关调查证明,许多吸毒青少年都是因为家庭情况不良才去吸毒的。这样做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

3对于涉罪青少年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司法保护。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38条规定的。也体现了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4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不让他们有机可乘,出来危害社会。

如果国家能做到这样,我们的社会也将会更加和谐。但是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做到:

1认识禁毒知识,不要贪好奇。

2树立正确的防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交友要以“善交益友,不交损友,乐交诤友”为原则。同时也要原谅网吧,营业性舞厅等不健康场所。

3抵制,从我做起。不仅自己不要吸毒,也要劝戒身边的人不要吸毒,如果有上瘾的人应立即送往解毒所。

4参与禁毒。多去一些有益的场所,参加一些有益的活动,会使我们的身心更加健康。

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范文4

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题: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助力快乐成长

二、时间:2018年9月17-9月23日

三、地点:临川十中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宣传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介绍涉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国家机关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具体安排如下:

1、在升国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关知识,邀请学校优秀生物老师围绕青春期的保健、心理咨询等方面在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学生集体观看有关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青春励志等方面的影片或电视节目。以生动直观的教育形式,传播科学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宣传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范文5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成立了活动周专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德育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召开办公会议,研讨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多种活动,宣传法律法规

1.召开主题班队会,进行法制宣传

学校组织各班利用周一的班队会时间,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内容由各班主任根据本班学生的年龄特点,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自行选择。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一、二年级主要是通过播放法制宣传片等生动直观地形式进行教育;高年级运用教师讲座、视频播放、学生讲述身边的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并在班队会后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者设计成手抄报,用展板进行展示,巩固教育效果。

2.请法制副校长进校讲座,推进宣传力度

我校自建校以来就聘任了城关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平日里,我们每学期都聘请他来我校一至两次,参与学校管理、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本次法制教育宣传周里,我们再一次邀请派出所的干警们来校,举行了一场全体师生共同参加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讲座。讲座中,公安干警引用了许多实际案例进行了生动的阐述,使学生明白了,很多不良行为和习惯如果任其发展,就很可能滑向犯罪的深渊!几位干警还在现场就学生提出的一些相关问题做了解答。通过讲座,学生理解了从小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了孩子们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法制意识。

3.问卷调查,检测活动成果

在一周的时间里,我校进行了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了检测一下实际效果如何,德育处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低年级段主要是通过口头座谈,让孩子们谈谈自己的收获;中高年级段进行了笔试,发放了600多份《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由各班班主任监考,学校统一时间进行测试。以此来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理解法律精神,不断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维护合法权益的素质。

4.普法教育需常抓不懈,活动周后继续开展后续工作

青少年未成年保护法范文6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但如今大多数公民仍是忽视了它的存在,不懂得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更不知道用“法”来捍卫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许多青少年也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维权意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因此导致起起的悲惨事件发生在我们身旁。

案例(1)

2007年五月十九日下午,青岛理工大学北院篮球场上,几个男孩在打球过程中发生碰撞而发生争执,何某持刀捅伤16岁中学生邵某,邵某心脏破裂,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何某因故意伤害最被非法逮捕。

一次小小的篮球活动,一个不经意间的碰撞,一场不道德的争执,使在场的运动少年完全忽略了自己与他人生命健康,狭隘的内心再也不能容忍对方的存在...最终一位含恨的离去,一位含悔的受惩.以暴力手段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也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一旦失去,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提倡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免以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地发生."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案例(2)

2006年11月21日,哈尔滨双城市周家镇发生非法"送子车"坠桥翻车事故不具备驾驶资格和营运资格的村民关景全驾驶一辆中型客车拉载五十二名小学生,在前往学校途中因严重超载转弯时速度过急侧翻坠入河中,39人受伤,12人重度昏迷,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关景全肇事逃逸他乡,双城市监察机关和交通肇事逃逸处批准对关景全实施围追逮捕。

一辆超载的"送子车",一个没有责任心的司机,牵连的是五十二个幼小无知的小生命.生命岂是能这样开玩笑.

提倡: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容易受到伤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社会应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的氛围,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

案例(3)

2000年10月1日,与小强同村的几个小朋友玩“过家家”游戏.此时,小强路过此处,向他们说了几句“结婚”“亲嘴”之类的脏话。当天下午,“新娘”的父亲和母亲就去小强家中进行质问,并罚小强跪了2个多小时,第二天上午10:30左右,“新娘”的母亲王某、叔叔杨某、“新郎”的父亲何某再次闯入梁家。几人把小强拎到街上,一边让小强罚跪,一边拿酒瓶和椅子对小强进行殴打和辱骂,小强的腿被打得鲜血直流,当时有一百多人围观。小强就这样被打骂着直到下午5:00多才有人报警。被打后,小强4个多月未能上学,双腿发麻发软,双手冰凉,不能独立行走,只有扶着东西或有人搀扶时才能站立行走.

本案中,杨某、王某、和某对小强进行殴打、罚跪、辱骂,不仅给幼小的小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而且给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造成极大的影响。他们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为恶劣,手段残忍。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然而在小强被当街殴打长跪的案件中,围观者有一百多人,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及时报警,制止这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提倡:作为未成年人自身,应当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要树立法律观念、加强法律意识、学习和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在遇到非法侵害时,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但法律虽然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一直以来社会各界普遍重视青少年犯罪现象,而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违法犯罪现象却往往受到社会的忽视。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违法犯罪现象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