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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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范文1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

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和省、*市下达的责任状任务,我市属于一般治理区,“十一五”期间即到2010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理率考核要求达到50%,*市级新农村要全覆盖。

目前我市农村有90个村、17个涉农社区,共计107个,其中*市级新农村35个。按照目标要求,全市需要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或接入污水厂的村(社区)为55个左右,受益人口约13万、3.25万户。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完成19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受益人口1.1万人、2786户,今明两年还有11.9万人、2.98万户的建设任务,总投资2.24亿元。其中2009年考核目标是达到30%处理率,需要完成受益人口6.7万人、1.68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1.26亿元;2010年达到50%处理率,需要完成5.2万人、1.3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0.98亿元。

二、处理模式的选择与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方案的选择、编制应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依据全市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农村村庄规划保留点,按照“接管优先、因地制宜、经济节约、技术可行、效果可靠”的原则选择处理模式。对城镇及污水处理厂周边农村采用接入城镇污水厂集中处理的方式;对远离城镇及污水处理厂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暂时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则尽量采用有动力集中处理的方式,并留有今后改造接管进污水厂的余地,提高处理效果;对零星分散的村落可选择生态湿地等多种简易处理方式。

各村在确定处理模式时,按照“村拟定、镇初审、市核定”的程序进行,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镇上报初审方案,由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审核平衡后确定处理模式和年度建设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集中处理的以一级B标准控制。

三、资金补助办法

(一)、补助对象

对经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补助,补助经费下达到承担建设任务的村或社区。

(二)、补助标准

1.各有关部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经费由对上争取及市级公共财政负担。

2.各实施镇村负担污水处理收集管道铺设时开挖、覆土、青苗损失、动迁补偿等费用和其他建设过程中的协调费用。

(三)、筹资渠道

1.由*市水利控股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筹资,市财政贴息。

2.农林、规划建设、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减少市级财政压力。

(四)、拨付方式

各村和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后,由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拨付补助款的20%;施工完成后付补助款的30%;余款待设施正常投运,经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并由财政部门组织专项审计后再拨付。

四、强化领导,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确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点,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做到统一规划设计、规范建设程序。各村要有专人负责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节点计划和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行。

2.严格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和标准图纸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项目实施村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归类工作,要建立工程实施监督小组,做好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镇要加强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检查。

3.建立施工进度的月报制。各镇要派专人负责报送管辖村每月的施工进度,根据要求将进度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市水务局,并由市水务局整理后报送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4.强化设施建设验收。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后,由市环保部门出具达标排放检测数据后,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符合设计和建设标准的,方可由市财政给予补助。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范文2

一、***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

近年来,***市通过生态市建设,工农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正逐步开展治理。2005年~2007年,全市在39个村或集镇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推广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1430立方米,年污水处理能力到达139万吨,为全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了个好头。然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落后于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在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仍未被纳入村庄整体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1、污水设施改造标准过低,明污转为暗污。

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新建了漂亮的公厕,部分农户家中也有了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大部分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建后的设施真正达到无害化标准者甚少。所谓的“三格式”,实际为直排式。生活污水绝大部分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了河道或排出室外空地后任意渗入地下,少部分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任意渗入地下,严重污染河水和井水,从明污转为暗污,致使一些河道和水塘成了天然的集污池。

2、少数铺设污水管道的集镇和农村。

一般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由明渠或明沟形式任意排放,而且沟渠的排水断面普遍偏小,常被垃圾堵塞,街巷污水漫流,严重影响周围环境。随着***市农村居住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这已给***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严重的危害。“70年代淘米洗菜,80年代洗衣灌溉,90年黑致癌,新千年代熏臭无奈!”这是老百姓对河道水塘水质变化的感官评价,也是河道水塘水质逐年恶化的见证。水体的污染,使富春江流域水环境的保护雪上加霜,并直接或间接地严重威胁着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与健康。

3、布局不够合理,水资源浪费严重。

目前,在农村由于水资源相对丰富,节约用水的意识相对不强。而且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注重形式、应付检查者居多,治标不治本。各集镇行政村缺乏系统整体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设施不到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冲洗厕所座便器的水都是自来水,然排出去的水却是污水。特别在一些地区,由于属于砂石土壤,极易污染地下水或下游的河道水。“世界上没有垃圾,它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世界上也没有污水,它是排错方向的财富”。生活污水原本就是最稳定的水资源和最好的有机肥源,当用水和需水量增加时,污水的产生量和可再利用量的潜力也更大。中国有句俗语“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今,却把这些供应最稳定的宝贵的“肥水”当作“废水”排向了河海,成了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对农村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抓住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应用环保节能技术,农村生活污水不仅要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更要资源化利用;不仅要节约处理成本,更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对新时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范文3

关键词:农村污水;污水治理;问题对策;技术措施

中图分类号: R1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由于农村污水既影响到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又容易引起疾病的扩散和传染,对人民的生命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切实搞好新型农村的污水治理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一、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及相关规划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污水治理主要集中在城市,然而,却把农村的污水处理给忽略掉了,致使我国大多数的农村污水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以新疆为例,随着近年来,农村污水排放量的逐渐增大,再加上农村大多数公共设施比较落后,导致大部分农村的饮用水出现了问题,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发现,我国大约有一半数量的人口在饮用不干净的水源。农村的污水乱排放既破坏了自身环境对又污染了流经的河流。乡村的沟塘、水库已呈相当严重的富营养化,经常有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并且,大部分水源地、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都在郊区,周边大都分布着农村,因此,这些农村的水环境的整治就显得格外重要。目前,新疆农村水环境污染已相当严重,如果不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在采取控制措施时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且,还会使越来越多的用水方案失去效用。此外,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将是长期、无法挽回的。

自从“十一五”规划中强调了新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后,农污水治理工作被提上日程。“十一五”期间,我国已经加大城乡环保统筹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根据国家“十二五”全国村镇污水治理规划,从2010年起用大约30年时间,在中国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到2020年,使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中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十二五”期间,全国村镇污水治理率要提升10%。农村污水连片治理将进入攻坚阶段。

二、农村生活污水的特征

(一)水量小、排放分散、水质复杂

新疆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供水设施简陋、自来水普及率较低,特别是偏远山区等条件落后的农村地区,居民的用水得不到保障。此外,农村地区的居民日常生活较为单一,农村居民人均用水量远低于城市居民,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的人均排放量也远低于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目前,新疆房屋基本都属于自建房,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合理的总体布局规划。因此,居民的生活污水排放方式存在诸多差异,有的生活污水排入明沟或暗渠,有的就近排入溪、河及湖泊,还有的农户将粪便等收集作为肥料,其余的用水直接泼洒,使其自然蒸发或渗入土壤。从总体来看,村镇分布密度小和居民的建筑布局随意导致了农村的生活污水排放变得极为分散。

(二)农村地区缺乏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致使垃圾随意堆放

农村生活污水除了居民的家庭活动用水外,还混有垃圾堆放产生的污水和高浊度的雨水径流等,汇集的污水水质成分复杂。各类污水比例受生活条件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而不同,并且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家庭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污水的来源会越来越多,水质成分也势必更加复杂。水质水量随地区和时间变化差异较大我国农村居住环境和人文风俗的差异导致不同农村地区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质差别较大。

(三)生活污水中氨氮、溶解态磷等污染物浓度与居民经济条件、生活习惯、作息规律等密切相关。例如经济条件较好、肉类蛋白类食物消费比例高的地区,生活污水中的氨氮浓度较高,同时洗涤剂的大量使用致使生活污水中溶解态磷偏高;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往往反复用水后再排放,导致化学需氧量浓度较高,且这些农户一般较少使用卫生洁具和洗涤剂,产生的生活污水氮、磷含量不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日变化系数较大,排放量的峰值一般出现在早晨、中午和晚上三个时段,在这些时间段中,居民的家庭活动往往比较集中,用水量也相对较大,污水中的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的峰值也随之出现。而在其他的时段,尤其是午夜至清晨这段时间,由于用水量的大幅减少,致使污水量很小,甚至出现断流。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随季节变化的规律表现为夏季较多,冬季较少。与排放量相反,主要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的浓度变化规律为夏季较低,冬季较高。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策

完善农村地区的污水收集体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是我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解决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收集问题是治理农村水环境的重要环节。随着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增长以及国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整治力度加大,许多地区已在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新农村,已经具备较完整的收集和处理体系。现有的收集处理方式主要可分为三类:农户分散收集处理、村镇集中收集处理、统一收集归入市政管网,不同收集模式的概况。

(一)污水分类收集也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个有效途径

在国外,对生活污水分离处理的应用模式已较为成熟,将“黑水”和“灰水”分开处理,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处理难度,还能达到中水回用的目的。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借鉴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处理的模式,“黑水”经过收集池收集后可农用,“灰水”经收集处理后可中水回用或直接排放,以达到减少处理量,降低建设运行成本的目的。

(二)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理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直接影响着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选择和投资规模,间接关系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费用。合理地制定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出水水质可参照的排放标准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等。但是针对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的标准仍然缺失,需要制定合理的排放标准,明确村镇污水的处理目标,从而权衡水环境质量要求和建设投资及运行费用。此外,排放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我国各地区的差异,例如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好,公共基础设施较完善,可根据出水用途与去向灵活选择排放标准;西部地区经济条件较落后,农村人口数量较多,水环境容量较大,可以适当放宽排放标准,降低处理要求;北方地区相对南方地区较干旱,水资源不够丰富,水环境容量也较小,相应的排放标准也应该较严格,并且鼓励和引导污水处理回用。

(三)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

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技术形式多样、工艺成熟,但只有因地制宜的污水处理技术才能真正达到控制农村水污染的目的。目前已有一些低成本、易管理的技术,例如稳定塘。稳定塘是一种利用天然净化能力的生物处理构筑物的总称,有机物主要通过微生物降解、有机物吸附、有机颗粒的沉降和截滤作用去除。稳定塘在农村地区应用比较广泛,尤其是高效藻类塘式稳定塘技术。

高效藻类塘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Oswald等在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并发展的,它是在传统稳定塘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改进形式,强化利用藻类的增殖来产生有利于微生物生长和繁殖的环境,形成更紧密的藻-菌共生系统,同时创造一定的物化条件,达到对有机碳、病原体,尤其是氮和磷等污染物的有效去除,适合于农村面源污染控制。

高效菌藻塘系统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除磷效果及其强化措施是发现,高效菌藻塘和水生生物塘水力停留时间分别为8和4d,进水总磷浓度1.7~17.1mg/L,出水总磷浓度全年平均值为3.33mg/L,高效菌藻塘系统的除磷能力欠佳;通过降低水生生物塘内水深、采用废弃石膏作为填料构建了新型复合水生生物塘,水力停留时间为1.6d条件下,复合水生生物塘出水总磷可保持在1mg/L以下,可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

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方面,不仅要考虑处理效果、费用,还需要考虑工艺的适用性以及技术应用的工程建设是否存在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能够达到正常的治理效果和使用年限。

(四)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维持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以满足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工作所需。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除此之外,还可设立奖励制度,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各地区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力度。地方财政则负责解决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另外,可以向村民征收少量污水治理费用,一方面提高村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可对污水的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维护提供支持。在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已成熟的方式,即承包给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公司,由这些服务公司对设备的运行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地方政府则可提供专业培训,以及对专业人员和服务公司进行资质认证和监管。

结束语

新疆农村水体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较晚,污水处理技术不多,加之广大农村的地区差异性,开发适合于不同农村地区污水治理的新技术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对于上述几种污水处理技术,各地区应根据当地地理地貌、自然环境和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选择。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时,要因地制宜,即技术本身的特征,如建设费、运行费、技术要求、管理难度、占地、能耗和处理效果等,与当地的特征,如地形、气候、政府财政收入、人均收入、人口密度、技术水平、出水用途等相匹配,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和效用最大化,有效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李仰斌,张国华,谢崇宝.我国农村生活排水现状及处理对策建议[J].中国水利,2008,3:51-53.

[2]徐洪斌,吕锡武,李先宁,等.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现状调查研究[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7,26(B10):375-37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范文4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范文5

一、治理重点和目标

(一)治理重点。主要是我区四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治理对象为莲花和雨敞坪两镇。

(二)治理目标。用一到两年时间在我区四镇尤其是莲花镇和雨敞坪镇两个“两型”社会示范镇全面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集镇生活污水和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三大处理体系;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建立完善的村、镇两级环境组织管理体系、教育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和生活污水的洁净化处理,进而把两镇建设成家园清洁、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乡风文明的全国最美村镇。

二、治理方式

(一)垃圾处理。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县)处理”的集中处理或“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置模式。每户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池),每村建立垃圾集中收集站,每镇建垃圾转运站。建立村、镇级垃圾清理、运输队伍,实行公司化运作。

(二)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对分散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拟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予以处理。二是对住户相对集中区,拟采取建设净化沼气池加人工湿地法进行处理。三是对乡镇中心集镇,拟采用湿地公园形式,对污水进行系统处理。

(三)禽畜粪便处理。对畜禽养殖场拟采用“零排放”技术或人工湿地加种养平衡技术进行处理。

三、技术标准

按照“两型”社会示范镇建设要实现“省市唯一、全国示范”的要求,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应体现“理念超前、技术精细、显现特色、结合实际、节约成本”等原则。

(一)垃圾处理。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100%。村镇分散农户一般按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集镇中心和村镇主干马路按每100米配置一个垃圾桶,并合理设置摆放。垃圾桶的制作按式样统一、物美价廉的要求,统一设计,分镇定制;连住农户可建垃圾收集池。一般每村建一个垃圾收集站,按技术指标统一、式样统一要求,统一设计,分村建设。

(二)污水处理。做到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两镇集镇污水处理以湿地公园模式建设。其中莲花镇建日处理污水能力4000吨的湿地公园,雨敞坪镇建日处理污水能力2000吨的湿地公园。两镇分散农户污水处理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或沼气池等模式进行建设。

四、资金配套

我区“两型”社会示范镇农村环境治理建设资金的来源是在用活、用足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最大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区财政原则上按照市政府要求以市政府下达资金1:1的比例给予村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户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污染治理、村镇垃圾转运及运行等资金配套。区政府配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下达到乡镇和村,具体操作办法由区环保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后联合发文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年完成两镇乡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立项、环评、审批和征地等前期工作,并正式启动建设;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全面展开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和清洁能源普及工作;两镇各选1-2个村作为试点,率先完成试点村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建设,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达标。同时逐步推进其他村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调试与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完成两镇所有村庄垃圾收集站和分散农户垃圾桶建设;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使其治理率达到100%;完成60%以上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建立完善的村、镇级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各项指标均达到《市环保先进乡镇考核指标》(见附件1)中环境保护部分要求,并于3月30日前申报环保先进乡镇。

(三)年下半年,全面完成两镇环境治理任务。基本实现环境友好目标。并由区政府按照本方案环境污染治理标准与要求进行“两型”社会示范镇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区“两型”社会示范镇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任组,任副组,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环卫公司、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以及莲花镇、雨敞坪镇政府行政正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局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副局及两镇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区“两型”社会示范镇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指挥,研究处理“两型”社会示范镇环境污染治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对相关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两镇人民政府作为“两型”社会示范镇建设主体,具体负责上述环境治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积极予以配合和支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两型”社会示范镇建设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完成好本单位建设和工作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范文6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全面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这一突出短板;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治理。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控。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成效,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的衔接,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慈峪镇污水处理厂邻近村庄生活污水网管铺设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施策、分阶段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和督导检查力度,防止新增污染。

4.坚持属地治理,协同防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污染防治体系。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落实保护优先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果,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持续实现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再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完成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突出具备条件乡镇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配合省市开展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调查单位做好我县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为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依据。(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配合)

2.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省控耕地土壤监测。按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阻断污染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县区内受污染耕地面积、污染类型和程度,设立监测点位,为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加强超标农产品收购、收回等环节监管,禁止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

(二)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4.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制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方案,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监督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法》落实相关责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对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活、销售、使用,稳中有序治理塑料污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短板。(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督导企业主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应纳尽纳,实现有效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一长三员”网格管理机制,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配合)

(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8.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加密调查等成果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效果,结合实际,进一步精准识别受污染耕地面积、分布等。不鼓励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确需复垦为耕地的,应确保农用地管控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过所在地土壤环境背景值,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结合当地主要农产品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保证每季作物都得到管控。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治理成果,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等措施。加强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管理,严禁种植特定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建立完善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动态管理制度,为动态更新提供依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0.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组织开展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6个月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确定的污染地块,督促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查明的高风险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审批局等配合)

12.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化主体功能布局,明确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城市产业用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13.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查询相关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要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回复。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

14.提升土壤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实时监管、动态监管、智慧化监管,全面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5.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邻近村庄可采用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单坑或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或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或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山区边远村,可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进行分散治理,建设污水储存罐用于冬季储存,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引导林果种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将治理后的污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管控。组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乡级以上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河、塘、沟渠(不含城乡结合部或县城建成区),其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河、坑、塘、沟渠等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划分排查责任区,建立排查责任清单,逐条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台帐。对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查明污染来源,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条明确治理方法和途径,完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9.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按照工作安排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提出分区防治建议,确保分区划分工作圆满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治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打通沟通渠道,完善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联动监管机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及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