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咨询的经营范围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会经济咨询的经营范围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会经济咨询的经营范围

社会经济咨询的经营范围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实践中,如何提高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国造价咨询企业更好地发展,这一课题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和人士的关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发展。

一、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基础上建立的,改革了该项目的单位成本及管理体系,但是效果却不尽人意,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地位中国主要表现为:缺乏全面的市场竞争力,经营范围,行业和地域的限制,咨询服务类型强调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在中国的发展是被许多因素限制着的,例如在认识的问题基于主观上,对该行业和造价人员的了解不够,社会认同度低,公平的竞争机制尚未完善,产业层次的因素,与国际水平相比我们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在技术标准,服务质量,员工的素质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社会公信度[1]。

二、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1、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业务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有效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前提保证,该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咨询合同管理、成立项目组和信息收集等。

1.1 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单位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违约处理等内容,这将有助于咨询单位顺利完成委托任务,高质量地出具咨询报告,有效规避从业中的风险。

1.2 成立项目组。咨询单位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性、地域性等因素,成立咨询项目组并确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所承接咨询项目的质量负第一责任。项目经理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项目组成员的分工、咨询工作流程、阶段性工作进度计划、每个阶段应取得的成果及时间安排、各阶段风险控制要求。工作计划经审批后,将有效指导业务的开展,保障质量控制的落实。

1.3 信息收集。信息收集是业务准备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咨询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因此在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对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应予以充分重视。

2、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业务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核心工作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项目组成员根据工作计划,在认真分析、研究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工作,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咨询业务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

2.1.1 编制类咨询业务:在认真分析、研究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有关定额和国家相关规定,正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套用定额和计取相关费用。

2.1.2 审核类咨询业务:全面审核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注意资料是否满足审核的需要,重点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计价规则,结果是否正确,各项子目的定额套用是否准确合理,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材料价格的取用和差价的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2.2 项目组成员完成咨询任务后应形成工作底稿,并对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自校。工作底稿是形成咨询报告的依据,一般包括:拟发的工作成果报告、初复核意见、现场调查记录、洽谈会议纪要、工作量计算书(或工程审核书)、费用计取过程以及其他在咨询业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工程造价确定有关的资料。咨询人员的自校是咨询质量控制的基础,主要校核计算方法、计算程序、计算依据是否正确、结果是否满足委托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2.3 认真把好咨询成果的签发关是咨询质量控制的最终目标。项目组成员在初步完成咨询任务后,上报项目经理审批,经项目经理审批签发后,形成正式的咨询报告书,咨询报告书应包括封面、扉页、正文及其他相关附件等要素,力求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结论明确[2]。

三、加强制定质量风险控制目标的有效措施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执业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应树立正确的防范风险的经营理念,在各个环节制订风险控制目标,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

1、合同签订阶段

风险防范的重点是咨询单位应按照资质范围承接业务,合理公平地确定合同条款。控制措施主要由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对合同的审查。

2、业务准备阶段

应认分析项目特点,合理配置咨询人员,做好委托资料的登记和收集,确保咨询工作的有效实施。控制措施主要由咨询小组项目经理加强内部操作规程的管理。

3、业务实施阶段

咨询人员应充分熟悉资料,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咨询工作,要按照三级初、复审制度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咨询成果的出具客观公正、合理正确,咨询报告书的内容真实有效,项目经理应严格把好最后的审查关。控制措施主要是由各层面咨询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职责,提高从业素质。

4、建立档案阶段

主要控制目标是妥善保管咨询档案,防止资料的遗失。控制措施主要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档案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四、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的有效措施探究

工程造价咨询对于维护双方合法经济利益有很重要的作用,技术性、业务性很强。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好造价咨询各阶段的质量关。

1、建立长效控制机制

各岗位人员在实施过程中相互鼓励、沟通协商,更是尤为重要,这就有必要制定规则和法规,同时,也应该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不仅是提高产品质量的根本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并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咨询机构[3]。

2、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有专业培训的,熟悉设计规范,新的施工工艺,设计方案,更新知识内容。培养了许多思想政治觉悟高,从业品德良好,爱岗敬业,专业基础相当扎实,有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的设计团队的精神。

3、优化设计招投标和设计方案

投标方案的设计应该是原创的,也可按照原则,以先进的技术,合理的结构,满足建筑节能,环保的要求,是设计美观实用同时,编制项目预算是可行的,可靠的,并能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范围。专家评估组,必须有一个高层次的技术,丰富的经验,和公正的评估团队,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评价的优点和缺点,设计,招标方案的选择。

4、建立专业团队

要建立一个有后备力量的专业人才队伍,提高服务的质量,理论和时间都证明,在最后的分析中,以提高咨询质量,最终取决于员工的素质。在咨询工作中,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要具备诚实的品格,严谨的责任态度,合格的从业和高超的业务技能,这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咨询是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合法经济利益的一项技术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控制好工程造价质量关,更是关系到一项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做好相关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立足市场,并获得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丽.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措施分析[J].科技风,2011(06):270.

[2]周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J].中国招标,2012(09):24-25.

社会经济咨询的经营范围范文2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风险防范;PayPal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1 第三方支付平台运营方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一个主营于电子商务领域的支付机构,近年来随着网络商品贸易的蓬勃发展以及与银行业的配合,其规模也越加庞大。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是指具有信誉保障的第三方,采用与各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的接口和通道服务并能够实现资金转移和网上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较于传统的即时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了一个货物流与资金流非同步的结算方式,得力于网络交易的电子化特点,其提供的高效、中立的支付平台,得到了广大网民与商家的青睐。

第三方平台作为支付的中介,一方面,不仅承担着买卖客户双方的货、款流转,还要与银行等金融业开展资金存管与划拨等业务,另一方面,第三方平台要对客户提供交易担保服务,如我国现在某些支付机构,采用的先将买家的货款暂予保存在第三方账户,待卖家实践交付义务,然后买家确认收货,第三方在核对信息无误得到买家的指令后才会将货款划给卖家,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担保,其克服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信用瓶颈问题[1]。

第三方支付的主要运营形式有网络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销售终端支付、自动柜员支付以及其他支付。从目前网络上经营的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来看,其支付模式包括了C TO C、B TO C与B TO B模式。C TO C模式就是买卖双方都是个人的小金额的买卖,最常见的如淘宝上入驻的卖家与私人买家之间;B TO C则指较大的商家通过网上支付来开展对个人的业务,如网上代缴水电费、电话费则属于此类;那么B TO B就是指在网络上进行交易的较大公司了。在这种分类方式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各有特色,交易主体性质不同,便能方便我们在其交易纠纷处理中对其做出恰当的利益取舍分析。

2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风险

(1)第三方支付的主体资格模糊

因为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兴起与繁盛,我国立法目前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给出较明确的说法。与之相关的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支付清算管理组织办法》等。

当然,第三方支付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风险,如支付平台提供的账户信息安全性、保密程度以及其对买卖双方提供的担保的信用风险;另外,在第三方平台服务中,有的还涉及到了国家对银行的特许业务,因此法律要对其做一个严格的性质定位,来防止其操作过程中的球现象。

深究细则,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缺陷。根据最新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通过第三方支付牌照这一手段,300多家强弱不一的企业,将有一部分不得不被淘汰。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管理细则中要求申请人主要出资人必须连续两年以上盈利,这一点对绝大部分规模较小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将是致命打击,由此可见我国对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设置了多个很高的门槛。即便是堪称第三方支付行业三强的支付宝、财付通、快钱,都无法保证能够顺利跨过这些门槛。如此高的门槛,如何通过?这是摆在第三方支付企业面前的大难题。通过调查,我们得知如今即使堪称第三方支付龙头老大的支付宝都尚未实现盈利,因此,对于第三方支付来说,得到牌照很是困难。这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产生十分不利的条件。

(2)信息泄露风险

通过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客户往往要将自己的信息提供给非买卖当事人的第三方保存,在获得交易便捷的同时,也面临着信息泄露的风险。这样不仅不利于客户的权利保护,还容易使人们形成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信任,从而造成对该行业发展的阻碍。如何控制第三方做到善良保护客户信息的义务,需要法律法规的明示。如现在实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有规定要求第三方支付运营商明确客户身份的基本资讯的接受其及移交安排,销毁方式及其监督机制等问题。就是要对客户做到对信息的运用的透明化,让客户及时了解权利是否受侵害。

第三方对客户的信息泄露情形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个人信息的不正当利用,如发给某些企业作为宣传途径,导致给客户带来垃圾信息的骚扰,或者将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泄露,给资金安全带来隐患;另一类是对较大商业客户的商业秘密泄露,这就容易形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时可构成侵害商业秘密的犯罪。

(3)在途资金的风险

在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支付体系中,除了银行网关模式之外,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和支付平台内部交易模式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相较于银行网关模式的成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和平台内部交易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则显现出更多的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便是基于电子商务运作模式的性质而引发的在途资金的风险问题。在途资金,是指交易过程中由买方先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待确认后再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交付给卖家的交易资金。在当前的交易模式下,一般的结算周期(即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停留时间)都在一周到一个月,这便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了利用在途资金为自己谋求更大非法利益的机会。这里,仅就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下的在途资金风险问题进行分析。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下,买卖中的支付结算环节从电子商务平台中独立出来。第三方不参与具体的商品交易,而单纯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发挥着交易资金安全担保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电子商务交易的激增,滞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在途资金越来越多,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的信用风险加大。此时,作为网上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信用担保者,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却没有任何方的担保。一旦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挪用在途资金进行其他营利性活动,最终无法将资金按时转交,便会使网上交易双方蒙受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4)交易违约风险

网络经济因其虚拟形态,故而交易双方都无法得知彼此真实身份与情况。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不对称的真实情况,不但增加了交易诚信成本,导致交易双方安全感不足,而且一旦出现违约和欺诈,就会对网络交易体系产生破坏和打击,并难以恢复与重建。

损害发生后的处理。除了完善相关的制度以避免第三方支付平台挪用资金损害网上交易各方的权利之外,在损害发生之后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失也是十分重要的。

3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PayPal模式是基于电子商务尤其是电子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与日益成熟而产生的新型第三方交易方式。其模式起源于电子商务网eBay收购在线支付服务商PayPal,从而利用PayPal支撑其网上拍卖交易的在线电子支付。这种新型模式一经诞生,就获得了极大欢迎。其原因不仅在于方便消费者线上刷卡支付,更重要的是PayPal模式是在交易过程中通过第三方付款平台给网络商家,商家不能直接取得消费者的各种信息,从而减少了消费者信息资料泄露的概率。目前,PayPal付款模式在世界38个国家中有超千万用户在应用。

下面简要介绍下PayPal模式支付流程:首先付款人需通过电子邮箱开设PayPal账户,向其提供信用卡或者银行卡的相应信息后,用户就可以将款项转移至PayPal账户下。当需要付款时,只要提供收款人的电子邮箱给PayPal即可。随后PayPal向收款人发出电子邮件,通知其等待领取款项,收款人便可以通过邮件内容中指示的方式取得款项。

结合PayPal模式的例子,我们探讨了几种风险的防范对策,希望借鉴其长处,能够对其它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国内的相关管理部门供以参考:

(1)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

在网上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扮演的角色似乎并不明确。作为网上交易代收代付的中介方,第三方支付平台所从事的业务介于金融和网络运营之间。同时,随着容纳的在途资金额度的增加,其经营范围也有渗入特许经营范围的趋势。因此,必须在法律上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一个明确的定位,进而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制[2],减少网上交易中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参与人合法利益。

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信用风险保证金制度。由于网上交易过程由电子操控,因此对第三方是否确实在其能够承担的风险范围内开展业务并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为了更好的预防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有必要建立相关的风险保证金制度。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除了要保证在注册资本范围内从事经营之外,还要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自己违背信用挪用在途资金的保证金。当然,也应谨慎选择保证金的保管机关,以免保证金制度流于形式。

(2)解决信息泄露的问题

首先,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用户信息的管理方式,需要进一步透明化,并且给客户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比如Paypal中的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指令的方式。这需要行业技术的跟进;其次,可以要求第三方给客户提供信用担保,进行企业身份的认证,那么我们会想,谁又能为第三方担保,这是支付平台运行过程中应加以改进的地方,提供更专业的控制机制,如建立第三方平台的专门交易档案,加入买卖双方的监督;再次,还需进一步明确第三方准入资格,对于资金、信用和技术的要求尤为重要。现在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虽然这不免淘汰了部分支付公司,但这样的高门槛可以更好地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安全。结合这几种方式,第三方支付的信息安全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改善。

信息安全方面,Paypal在用户和收款人间建起了严格的防火墙。现在,很多第三方支付都采取在单笔支付过程中提供信用卡或者各类银行卡的账户信息,这样的多次操作存在着很大信息安全隐患。而Paypal模式每次支付则只需要提供Paypal的账户和密码即可,款项都是通过Paypal在确认信息后转移,并进行加密支付操作,这样,就有效地保护了用户的银行账户和个人信息。

(3)规避在途资金的风险

首先,在由在途资金挪用引起的纠纷中,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解决有一些缺陷。原因在于网上交易的进行主要通过网络,涉及一些计算机网络中专业性较强的内容,而并非所有普通法官都具有相关知识水平。网上交易发展迅速,这类纠纷也越来越多,采用传统的诉讼解决方式耗时长且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紧缺。因此,应拓宽这类纠纷的解决途径,设立专门组织由具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来进行纠纷的处理。在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再走诉讼程序[3]。而对于相对简单的小纠纷,可以采用网上仲裁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其次,应确认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侵权损害中的严格责任。关于在途资金损失的发生有多种情形。第一种,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网络系统不完善,在代收代付过程中出现故障而导致在途资金损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负全部责任,赔偿交易参加人的财产损失。第二种,由于网上交易参与者之外的其他人的过错而导致的损失。例如网络黑客在交易支付过程中攻击第三方支付平台截取了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在途资金损失。此时,虽然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损害的发生不存在故意,但是为了保障交易者的权利、维护交易秩序,其仍应为其支付系统存在漏洞而引发损害的事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也存在因网上交易双方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在途资金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责任的分担比例,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承担一定的补偿。

最后,对于第三方支付在途资金的监督要加强,与有较高信誉的保险公司合作经营,另外也可以寻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如让其提供信誉保证。

Paypal的解决范例:PayPal将用户的资金存放在被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所保险的银行(FDIC-insured banks)。PayPal严格区分用户的资金和自身的资金,不会将用户资金用于公司运行或者其他目的,也不会利用用户资金投资赚取利息收入,并且用户的资金存入被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所保险的银行(FDIC-insured banks)里开设的无息账户中,给了用户极高的资金安全指数。

(4)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市场准入机制

在网上交易过程中,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存积在公司的在途资金可直接进行支配,这就可能引发其超越职权非法调用资金的风险。我国当前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准入门槛设置的相对较低。随着交易额的增大,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一段时间内滞留的资金额可能远远超过了其注册资本。因而当资金损失后,即使判处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侵权者赔偿损失,也没有全部执行的可能性。作为交易参与者的买卖双方的实质财产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这就要求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设置更高的准入标准,使其有足够的资金为其自身的信用提供担保[4]。

来自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09年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经达到6000亿元,预计今年能够突破1万亿元。面对这样一个“钱”景一片大好的行业,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竞争者加入,这使监管机构就不得不重视,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实施有效的监管。

在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暴露出了种种问题,一些人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涉黄、赌博,洗黑钱。客观地说,这些违法行为才是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绊脚石。更重要的是,仅仅依靠第三方支付企业是很难杜绝这些违法行为的。以反洗钱为例,快钱接入了央行的反洗钱中心来预防洗黑钱的犯罪行为,那么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又将如何去做呢?未来,发放了支付牌照后,是否也应该出台一个反对洗黑钱的条例呢?所以,笔者认为,作为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方的央行,在核准第三方支付资格的同时,也应该把如何预防第三方支付违法行为作为头等大事儿来抓。

4 结语

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信息时代的新产物,其由于发展时间短、技术要求高等各方面问题,决定了在运行过程中难免遇到法律风险漏洞,而造成行业的贸易秩序不调或者交易当事人的权利受损。一方面,这需要法律工作者在理论和实践上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互相协调,技术互补;另一方面,市场管理者要将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管理规则更加细化,进一步研究网络支付方式的特点与制度需求,对症下药。以第三方支付为基础的网络贸易是人们物质享受提升与科技进步的一个

重要标志,不久的将来,它会给人们的消费方式以及生活观念带来新的转变,那将是一个新的、更彻底的信息化时代。

参考文献

[1] 徐勇,刘金弟.第三方支付信用风险分析及监管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0):13-6.

[2] 戴俊敏,熊国红.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信用卡,2009,(5):20-12.

[3] 徐明.第三方支付的法律风险与监管[J].金融与经济,2010,(2):18-15.

[4] Caillaud B,Jullien B.Chicken & Egg:Competition Among Intermediation Service Providers.The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2003.

作者简介:

吴亭原(1991-),女,本科,学生.研究领域: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