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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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范文1

1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交通需求大幅增加,各大城市均将建设发展轨道交通提上日程,纷纷筹划修建大、中运量的地铁或轻轨交通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虽然有很多的优越性,但也具有投资巨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因此正确认识和评价轨道交通项目的风险就显得非常重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识别主要通过对影响建设施工项目实施过程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寻找出可能的风险因素。在财产、责任和人身损失刚出现或出现之前就系统地发现它们,并从项目的各种影响因素中识别出最主要的一部分风险,风险识别不是将所有的风险都识别出来,而着重于主要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某些条件的变化,需要在风险监控阶段进行调整和及时响应。

2工程特点

以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为例,线网总规模近600km,到2020年将连通珠三角地级以上城市。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衔接港澳的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包括7条总长588km的城际快速轨道线,分别为穗莞深、莞惠、广珠(含中山至江门支线)、广佛、广肇、佛莞和广清线,在1小时内9个城市可以互相通达。本项目位于珠江三角洲,多穿越城镇、市区,地貌单元主要为低山丘陵、滨海平原台地及海相或河相冲积平原。气候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性气候,全年降水丰沛,雨季明显,日照充足,冬暖夏热。地层岩性自上而下由人工填土、海陆交互层、河流相冲积层、残积层和震旦系花岗岩等组成。由于地处珠江三角洲珠江流域,沿线地表水系发育,天然河道湖泊相连成河网,分叉复合。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主要靠大气降雨补给,水位随季节影响而变化。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主要特点如下:⑴涉及的专业多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是一个涉及多专业、多工种的综合性建设工程。从一般意义上分类,它是由线路、车辆与车辆段、限界、轨道、车站建筑、结构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环控系统、给排水等组成,因此必须有上述各专业的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各专业间的协调与配合。⑵一次性投资大据初步统计,从已开工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投资来看,广佛线最多,平均造价4.57亿元km,接近于城市轨道交通造价。由此可见,城际轨道交通所需资金是巨大的,且资金运转周期和回收周期较长,投资管理也相当复杂。⑶涉及的社会面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既需要城市规划、交通、环保、建设、国土资源等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又要有供水、供气、供电、通信、排水等各大管线单位及交通管理部门等的配合,甚至也离不开街道、居委会、沿线各单位和居民等的全力支持。因此,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边界条件复杂,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社会面相当广泛。⑷建设工期长根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验,建设一条城际轨道交通线路,历经前期准备、征地拆迁、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到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运营直至正式投入运营,建设过程一般需要5~6年,建设工期较长。⑸建设工点多一条城际轨道交通线路划分为若干个标段,每个标段又划分为若干工点,包括桥梁、隧道、车站、U型槽、竖井等,各工点同时开工,管理难度大。⑹建设风险高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大部分工点在建筑密集区域,交通情况复杂,各种地下管线密布、建设所需的机械设备庞大复杂、品种多、操作专业性强、地质条件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多,因此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危害识别困难,建设风险高。根据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的工程实践,在建设过程中规避各类工程风险一直是建设者的管理重点。建设工程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针对其工期长、工点多、施工条件复杂、穿过城市中心区域等特点,系统地研究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当前面临的庞大的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网络,建筑工程技术飞速发展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在工程实践中不断应用,参与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的经验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和管理队伍相对短缺的现状,以及建筑领域法律法规等各项制度正在不断建立健全的大背景,只有全面掌握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才能采取切实有效的规避措施,以确保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实施。

3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为的风险识别

3.1建设单位的行为风险识别该行为风险包括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工程是否肢解发包、招标手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图是否委托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审查、工程是否领取施工许可证;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开工前是否对相关单位进行各项交底工作、各项设计文件是否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在岗履职;是否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深基坑、竖井、暗挖工程等施工区域及周边环境实施第三方监测;是否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拨付计划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监管使用情况;是否对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是否组织有关单位对隧道工程穿越房屋建筑、重要市政道路与管线、水利设施、渠河湖海、既有铁路和隧道等特殊区域进行施工前验收等。

3.2施工单位的行为风险识别该行为风险包括施工单位相应人员是否取得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专业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相关岗位培训证书上岗;是否在执行合同中未经办理手续更换主要施工人员;是否在开工前具备了施工各项许可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过上级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是否违法转包和分包工程;是否按图施工和降低设计标准施工;是否对建筑材料、构配件等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是否做好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的各项记录并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到现场监督;是否对深基坑、高支模、暗挖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是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

3.3监理单位的行为风险识别该行为风险包括监理单位相应人员是否取得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按照要求时间进驻现场;在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是否采取旁站、巡视行为;监理单位对应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是否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是否转让监理业务;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实施监理;是否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是否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跟踪落实,情况严重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等。

3.4勘察设计单位的行为风险识别该行为风险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在相应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是否转包或违法分包勘察设计工作;是否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和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工程施工前是否向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是否根据现状评估报告提出设计处理措施,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设计处理措施;是否设计文件有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标准等内容;是否组织高风险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测控制标准等专家论证;是否在设计文件中违法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等的生产厂和供应商;是否严格执行勘察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采取保护措施等。

3.5检测单位的行为风险识别该行为风险包括是否在具有相应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是否办理备案手续,有无转包检测业务、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测监测、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等情况,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反馈;是否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等情况,是否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反馈等。

4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风险识别

4.1工程建设前期工程风险点识别前期工程主要包括征地拆迁、各种市政及公用管线改移、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以及申请施工用临水临电工程等。在此过程中主要的风险点有:办理“三证”和各种管线迁移许可证等手续、拆迁单位具备相应拆迁施工许可资质、拆迁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识别并制定相应拆除方案、拆迁建筑高空坠落物防护网防护、人员高空作业防护、被拆迁建筑的外接管线特别是电源、燃气等的切断检查、各种改移管线管位的确定、管线施工的沟槽安全防护和周边建筑物保护、燃气管线的切割防护、临时交通道路的各项安全防护、施工期间临时交通标志、标线的完整正确设置、申请施工临水临电的容量、临水临电的管位确定和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等。

4.2工程建设施工机械风险点识别施工机械包括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如各种挖土机、起重机、吊机、打桩机、连续墙成槽机、灌注桩及搅拌桩机械等),同时还包括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专用机械设备(如盾构机、衬砌台车等)。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机械(如盾构机)的运输安全、起重机违反变幅限位、力矩限位、起重量限位规定、起重机吊钩锁定器失灵、起重机钢丝绳编结不规范、机械所处位置地基的稳定防机械倾倒、门式起重机轨道的稳定、盾构机的吊装、盾构机的切割和拼装、盾构机的安全保养和各部件检查等。

4.3工程建设用电风险点识别用电安全是参建各方控制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外接电源的可靠性、高压电源的特殊安全防护、电源箱质量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开关的状态、用电操作的规范性、用电设备的安全接地装置状态等。

4.4工程施工的各项风险点识别⑴工程地质风险:包括各类不良地质条件,如岩溶、断裂带、地裂缝、地下水发育、地下人防设施、地下障碍物等;⑵施工环境风险:包括各类市政及公用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临近交通工程防护等;⑶基坑工程风险:包括基坑开挖阶段的倾斜、坍塌、失稳破坏、围护结构的变形控制、围护结构渗漏水及流砂、基坑周边的围护防护设等、基坑降水效果、支撑吊装及拼装安全、坑底隆起、结构施工安全、临时封堵墙施工防渗漏等;⑷盾构工程施工风险:包括盾构进出洞加固、盾构进出洞、联络通道和集水坑施工、不良地质条件下推进、盾构穿越桩基础等障碍物需要清除后推进或穿越重要建筑物、盾构穿越水系、浅覆土推进、超深覆土推进、超近距离推进、小半径曲线推进、盾构机偏离、载头及塌陷等;⑸高架工程施工风险:包括高空作业各类坠落风险、排架稳定风险、施工作业面上方的高压架空线触电风险、安装和拆除钢模板吊装风险、高空焊接火花防护等;⑹暗挖工程施工风险:包括掌子面突泥突水、超前地质预报准确性、隧道围岩变形及稳定性、爆破作业安全、隧道内部通风、瓦斯等有害气体突出。⑺测量控制风险:包括控制测量及各种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测量基点的保护、基准点的复测、测量仪器的及时校核、复测结果的核对等。

4.5其他特殊风险的识别特殊风险主要指在复杂工况等条件下综合性的方案风险和工期风险等。如东莞虎门站是由广深港客运专线、穗莞深城际轨道和东莞地铁R2线组成的接驳换乘大型枢纽站,其设计和施工涉及到多个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实施难度相当高,是集建设行为、施工方案、设计方案和工期等于一体的特殊综合风险点。

5风险识别对策

5.1基本对策风险对策的目标在于以最低成本将风险所带来的威胁降到最低,以获取最大的效益。依据不同的风险性质,风险处理的方法分为风险控制型及财务融通型两种。其中,风险控制型着重于降低或控制损失发生的频率与幅度,以达到降低或避免损失的目的,其处理方式为:风险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分离,风险分散;财务融通型指的是风险既已存在,损失难免发生,故有赖于事前在财务上有所融通,使损失所致财务上的冲击与不便降至最低,其处理方法通常包括损失自留、保险转嫁等。

5.2风险对策的重点和策略⑴风险对策的重点对施工企业来说,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对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及信息的考察与分析以及法律和习俗的了解,是承包商投标与承包工程的前提条件;加强工程现场调查,充分研究潜在的工程风险;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计价方式,增加风险性报价;争取公平合理的合同条款,以减少相应风险;进行合理的工程分包以转移风险;成立联营体以共担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转移风险;加强预防和控制风险事件以减轻风险;谨慎对待议标时的保留条件以及授标意向书;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以减少损失。⑵风险对策的策略选择风险小的或适中的项目,对于风险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成功把握不大项目,不参与投票或合资,甚至有时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预测后期风险很大,必然有更大的亏损,不得不采取中断项目的措施;采取最佳技术措施。对于风险很大的项目加强计划工作,选派最得力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将风险责任落实到各个组织单元中,使用权大家有风险意识;在资金、材料、设备、人力上对风险的工程予以保证,在同期项目中提高它的优先级别,在实施过程中严密地控制;风险准备金是从财务的角度为风险做准备。在计划中额外增加一笔费用。在投标报价中,承包商经常根据工程技术、业主资信、自然环境、合同等方面的风险的大小以及发生的可能性在报价中加上一笔不可预见风险费。上述风险预测和对策措施应包括在项目计划中,对特别重大的风险应提出专门的分析报告。对制定的风险对策措施,应考虑是否可能产生的风险,因为任何措施都有可能带来新的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城市铁路、磁悬浮线路、有轨电车、新交通系统、机场联络铁路以及市郊铁路等,简单的来说就是包括城市中所有有特定轨道的交通路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在于能够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加快城市的运行步伐,对于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有实际的促进作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视管理模式的主要原因就是管理模式能够控制建设的进展以及控制建设的整个过程,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质量以及应用价值的提高起到正面促进作用。

1城市轨道交通及其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今城市发展过程中较为主要的一种交通运行渠道,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就是在该环境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发展速度足以令人瞠目结舌,城市轨道交通的种类极多,作用也各不相同,性质也不尽相同,所处的地位以及所运输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在发展过程中选择较多,发展空间以及发展方式较为丰富。

1.1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就是必须具备特有轨道,连通城市不同地区之间或者城市与其他地点的交通路线,路线的类型较为多样,包括地下线路、地上线路、城市路线以及郊区路线等,在建设过程中也会因此增加选择的空间以及选择的方案,对于进一步丰富化城市交通形式有实际的促进作用,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城市轨道交通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发展至该程度的主要原因就是,城市轨道交通能够在不影响普通交通的情况下进行建设,能够防止出现在建设过程中对于交通造成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由于拥有特定的轨道以及运行轨迹,因此,不存在堵车的情况,并且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所选取的路线最短,加之各类型交通工具较之普通交通工具存在速度优势,因此,乘客能够在短时间内达到目的地,这样一来,选择乘坐该类交通工具的民众也会相应增加,并且该种类型的交通工具普遍价格较为合理,在民众的接受范围之内,这样之后,就能够切实起到缓解地面普通交通的压力,对于城市的进一步绿色化、快速化发展有直接的促进作用[1]。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重要性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原因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建设的方案设计、建设的资金预算、建设的成本支出、建设的工作进展以及建设过程中人员工作状态的调整,总的来说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每一个运行步骤运行流程,以此来达到全面有效实质的控制整体建设,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在限定时间内以及限定成本能够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进一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能够实际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以及交通环境的全面提升发展。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发展过程中随着技术、观念的改进而不断更新发展,现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应用较为有限、管理模式较为单一以及管理模式较为落后等,为实际的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就是将现今使用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行详细研究,对比研究现今所提出的新型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方向,进而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采取的管理模式会根据建设的类型,建设的方式以及建设的内容而有所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种类多样,通过比较具体管理模式之间的异同,确定各种类型管理模式的适用范围以及使用方向,充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作用,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控制工期的延长以及控制成本的增加,对于进一步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有实际的促进意义。

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相同点分析

不同种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之间存在相应的关联性以及共同点,具体共同点包括各类型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类似,管理步骤类似,以及管理内容有相似性,各种类型管理模式在其所特有的位置上发挥引导控制作用,对于预防危险事件发挥事件的作用,能够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探究,以及对将来发展的预测提出相应事故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对策方案,能够极大程度上的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对于实际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顺利进展有相应的效果,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进一步推广发展,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寿命的进一步保证起到实际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能够最大程度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实际发展其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城市发展进程,以及进一步缓解城市存在的交通问题,对于城市进一步稳定健康发展实际发挥促进价值[2]。

2.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差异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种类较为丰富,使用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效果存在相应差异,管理人员能力高低,管理范围以及管理内容详细程度也存在不一致性,为进一步合理化各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应用方向,应用设计,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需要对各种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行彻底的了解,进行其应用方式以及应用注意事项的全面设定,对于简便化各种管理模式的实际应用有相应的促进作用。

2.2.1PPP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较为新颖的一种管理模式就是PPP模式,该种模式所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就包括交通领域,包括机场、港口、铁路、公路,该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就是管理结构科学化、管理结构之间环环相扣,主次清晰,重视资金管理以及项目进展各流程跟进,对于工期的控制以及对于成本的控制发展较为显著的效果,PPP模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就是每一步骤进展需要进行相应的探讨,所花费的时间相对较多,管理进展效率较为缓慢,以及管理进展无法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求,该种管理模式需要进行相应的节奏调整,有较大的发展进步完善空间,所发挥的作用也会随着不断的完善而进一步增加效果。

2.2.2大标段施工总承包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发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模式就是大标段施工总承包,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在大标段内进行管理,在较长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所划分的标段较少,每一个标段所花费的造价较高,该种管理模式存在的独特性就是管理整体性较高,施工组织管理进展较为方便,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就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进展较为困难,主要原因就是管理范围较大,管理内容较多,无法实际控制工程进展以及无法有效控制成本,所起到的作用存在一定的粗糙度,但是整体效果较为稳定,有相应的发展潜力。

3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的价值在于能够确定其改进发展的方向,进行实际性改进措施提出,进行实施,进而切实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使之多样化,实用化,以及全面化,以上两种具体的管理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显现出较大的发展前景,需要针对这两种方向进行相应的研究。

参考文献

[1]黄志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D].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08.

[2]顾继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J].房地产导刊,2015(12):402-402.

[3]陈丹.基于虚拟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模式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建设

Abstract: in the urban rail transit planning,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process, safety evaluation of urban rail traffic safety is the guarantee of the important means of production, and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is the job of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emise conditio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urban rail traffic safety evaluation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sums up the current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in legislation,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technical support of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existing, and in the light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urban rail transit construction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 of policy proposals and measures.

Keywords: urban rail traffic;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U21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前言

自从安全评价被写进《安全生产法》中以来,安全评价已成为安全生产六大支撑体系之一,安全评价制度也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被确立起来。但这些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主要是针对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而对城市轨道交通而言,其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评价结果的指导性十分有限。因此。如何构建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评价制度,如何从立法上、运行机制上和技术支撑上保障其有效实施等,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

1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是伴随着建设项目“三同时”而发展起来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陆续了危险化学品、煤矿、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城市轨道交通等10项安全评价技术导则,已授予163家评价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单一的预评价已扩展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等3种类型。虽然我国安全评价工作起步较早,但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评价工作则启动较晚,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2个阶段:

1)初始阶段。初始阶段的主要体现形式是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部分重要内容进行有限的安全性评价。这些安全性研究内容散落在法律、法规、标准的一些章节中。如:在自然地理状况和地址条件中,有一些防洪、防震安全性评价;在运营管理部分中,有一些报警、监控、防灾、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等安全性内容。同时,我国城市新建线路建设也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等来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是安全评价的一种形式。

2)尝试阶段。近些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安全评价通则》等3项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2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了《地铁运营安全评价》。这些标准规范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的内容,推荐了评价方法和相关指标。以此为基础,我国一些城市的新建线路开始积极尝试进行专门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但大多数城市仅选择做安全预评价。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对新建线路做了城市轨道交通预评价,并编写预评价报告。2005年5月,北京地铁1、2号线进行了运营系统现状安全评价。这是我国首次对地铁运营系统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更是一次探索性的尝试。

2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近几年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评价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但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2.1 立法方面

1)主体法律缺失,配套法律不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它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来支持它的运行,只有从立法上对该项制度进行确认,并对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保障该制度的良好运行。而《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涉及安全评价的条款仅有3条,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法》仅对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作了强制性要求,而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项目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目前,国内各城市所做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基本上都是基于行政指令或自身责任而进行的。可见,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在法律上是缺乏地位的,没有主体法律的支持。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制度不仅需要基本的主体法律,而且需要其他配套的法律支持该制度的运行。例如,目前已经颁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还涉及行政审批行为,因此还需要其他行政法律的完备。这些行政程序法律的完备将给安全评价制度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条件。

2.2 运行机制方面

1)政府上下级之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存在差异。从我国城市政府的角度来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一方面是为了缓解日益严重的城市交通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政府政绩体现的关键,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存在着很强的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之争。地方政府总是希望建设规模越大越好,建设速度越快越好;中央政府则为了安全有序发展,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以防止政府投资负担过大和出现安全生产问题。这样就出现了上下级政府之间目标的差异。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往往钻空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建设和运营,造成了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屡有发生。

2)评价机构与审查专家缺乏相对独立性。按照国外经验,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而且不能同委托方(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和负责审批安全评价文件的行政主管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但是,目前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评价的机构大多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方的直属科研机构,而负责审查的专家也与政府部门或委托方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正因如此,现实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评价单位、审查专家、审批单位和委托单位处于一个利益共同体,使得安全评价工作难以起到实际的监督意义。

2.3 技术支撑方面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的技术支撑体系严重匮乏。标准被作为技术经济领域的“技术法规”,因此,标准体系的建立对相应领域的技术支撑意义重大。近些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国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标准起步较晚,目前在安全方面的标准体系仍然没有建立,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方面的技术研究更为匮乏,难以支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的实践工作。

目前,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标准方面主要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预评价细则》、《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验收评价细则》和《地铁运营安全评价》等3项标准。它们的颁布实施规范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的相关内容。但其推荐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主要是借鉴了建筑、危险品、矿山等危险行业的,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仍需进一步研究。

3 政策建议与措施

3.1 运行机制方面

1)建立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双重机制。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是一个全过程、各层次综合的监督管理过程。只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切实发挥这些制度的作用。从国外经验来看,制度的实施都具有2种监督保障机制,即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前者是指行政机关对实施主体(建设单位、运营单位、评价机构等)按照程序进行管理和监督。后者是指根据法律对行政机关进行司法审查。因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政府决策行为或者具体行政行为会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具有宏观意义的政府决策行为其影响更为巨大,所以,针对政府决策行为的司法监督尤为必要。

2)实行公开竞标机制。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工作一般都是由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直接委托给安全评价机构。这一委托方式缺乏公开、平等的竞争,不利于市场化。应实行公开竞标制,将竞争机制引入安全评价工作中,建立规范的安全评价市场,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各单位进行平等竞争。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评价机构的工作质量,降低评价费用,缩短评价周期,增强时效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主义,消除产生腐败的温床;同时,良好的竞争还可以促使安全评价机构不断充实自身力量,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立足之地。

3)实行资金专项管理机制。政府监管部门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的资金管理机构,将以往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直接拨付给安全评价机构的费用全部纳入资金管理机构管理,解除委托方与安全评价机构之间的资金制约关系,保证安全评价结论的准确、公正。

安全评价机构通过市场竞标,获得安全评价任务之后,将评价工作计划及费用支出计划提交政府监管部门审查,委托方则将相应费用全部转入资金管理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的工作进度拨付经费,直至工作结束。实行资金专项管理制不仅使评价机构摆脱了与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同时,有效的资金管理还保障了前期基础调查工作的深度及评价工作进度,从根本上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4)推行审查的法人责任机制。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评价审查工作主要由政府监管部门主持,采用的方式主要是专家评审会。但是,由于大多数专家只是在评审会召开的很短时间内拿到相关报告,对被评项目缺乏了解,并且受评审会时间的限制,评审的结论难免偏差。更突出的问题是:评审会的专家缺少固定的法律责任,专家们对所做出的评审结论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很难从根本上保

证工作的质量。

实行审查的法人负责制,就是将审查工作委托给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征询专家方、委托方、管理方的意见,然后进行综合评判,得出结论意见,上报政府监管部门。审查单位对审查意见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样,不仅使政府监管部门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而且还提高了审查结论的准确性、科学性。

3.2 技术支撑方面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具有技术性这一特点,因而需要一系列的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要素确定的科学标准体系。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安全方法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是安全评价工作开展的直接依据。只有有了完备的标准体系,安全评价工作人员才能在评价过程中有章可循。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计方法

引言

在经济科技水平迅速发展与进步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城市轨道交通的出现和发展无疑是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的关键。城市轨道交通对于人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作用,需要相关人员重视它的建设与发展。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法进行了简要分析与探讨,通过对以往轨道交通系统设计经验的总结,以及对设计要求与规范的理解,进一步探讨轨道交通设计的基础内容以及相关条件和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以及供电系统设计概况

1.1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解决交通不便的问题,一些城市正在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是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压力的关键环节,尤其其自身的独有优势,不仅具有节能、便捷、环保、安全以及运输能力强的优点,而且符合环保出行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因此十分适用于现今城市的发展需求。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目前有大约30多个城市正在规划或者已经实施了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发展比较快的城市,都在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较多的种类,按其用途的差异可分为多种类别。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特点是多城市同步展开,发展势头较猛,且轨道交通更加多元化,如上海、大连、天津等多个城市已经构建了轻轨交通系统。截至2014年,中国大陆已经建成并通车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合计超过1700km。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将有近50个大中城市拥有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超过7000km,更多的现代化大都市将不断地加入到城市轨道建设中来。

1.2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简介

供电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基础,同时也是较为关键的环节,因此在轨道交通建设的前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繁荣与发展,相关的设计水平与施工技术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案与理论以及相关的处理软件工具也更加科学合理,在轨道交通设计过程中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然而目前的许多方法大多只适合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初始规划设计以及方案设计过程中。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前期准备的探索以及相关供电系统设计等内容的深入研究,并结合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分析,对供电系统设计方法有了更多的了解与深入的归纳,从而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法,能够较好地完成现今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计的前期准备以及相关设计工作。

2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计前的准备工作

2.1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计的基本任务

轨道交通设计的前期,也就是轨道交通建议书编制以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最主要的目标是项目立项的实施可行性与必要性的研究。在轨道交通设计以及建设期间,供电系统的设计与实施是整个轨道交通建设的一部分,供电系统设计的最初目标是针对整体轨道交通的电负荷需求进行估计预算工作,然后结合具体技术方法以及经济这两个方面找到科学合理且切实可行的电源方案以及系统设计方案,使其作为供电系统设计的根本依据,并能够将供电系统中的子项目工程预算大致推算出来。在轨道交通建设的前期阶段,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案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外部电源与变电站的设计方案;二是中压网站的电压等级以及主线方案;三是牵引供电制式和牵引网的根本形式;四是全线降压变电所以及牵引变电所的设置方案。从目前的轨道交通发展状况来看,根据供电系统的不同环节进行分项评估和预算,在整个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不需要将全部的工程量清单都列出来,主要任务是将变电工程、电缆工程以及牵引变电所工程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列出即可。

2.2轨道交通供电系统涉及的前期设计条件

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计的初始阶段,供电系统设计团队需要收集和具备大量的资料与资源,例如交通线路资料以及城市车辆资料等,这些资料能够更好地帮助供电系统设计工作的展开,为接下来的设计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如果出现一些较为特殊的状况,例如某些重要的专业资料不能够获取到,供电系统设计人员可以将与之相似的工程资料作为参照。在验算过程中,参与这个环节的设计人员借助用电负荷以及电压水平进行验算。

2.3估算用电负荷

城市轨道交通用电负荷大致的构成内容包括车辆牵引负荷、系统负荷以及控制中心等。其中的列车牵引负荷在很大程度上与列车型号以及供电系统设计的承载运输量有关。结合相关情况来看,商业通信、BAS、AFC以及信号综合监控等方面均是对用电负荷造成一定影响的因素。从现有的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方案研究与设计经验总结来看,轨道交通的两个车站之间的距离大多在1~2km的范围内,部分区域较大的郊区站与站之间的间隔可扩大到2~3km,从总体上来讲,轨道交通对电力的要求较为平稳。

3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法研究

3.1供电系统中外部电源以及主变电所的设计

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行需要较为强大的电源作为支撑,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负荷大多是一级负荷。一般运量较大的轨道交通所需的电功率以及与之对应的用电负荷需求很少被我们关注,因此大多没有被划分到城市用电的整体计划中。现今供电系统所遇到的最大难题,便是怎样借助技术经济规划好电源设计方案,然后从集中供电或者分散供电两种方式中选择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方式,或者将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在进行主变电站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依据两方面的内容:首先,要把城市轨道的中心点当作基点,再沿线路进行延伸,使得轨道交通线网电源资源能够得到一定的共享。其次,是主变电站的供电范围,每个主变电站之间的距离在大运量的线路要<15km,中运量应该<20km,小运量应该在25km以内。

3.2直流牵引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法

在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计中,设计人员要能够对供电系统有全面的把握,如牵引供电制式设置方案以及牵引变电所设置方案等。根据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GB/T3317—2006《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等的有关规定,直流牵引供电变电式分为DC750V以及DC1500V两种,其中后者在经济以及技术方面都占有较大的优势。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提倡选择DC1500V供电制式。结合我国的现状来看,直流牵引供电系统大致包括了牵引网供电以及走行轨回流方式,而牵引网又分为架空接触网和接触网两种。地面和高架线路方面主要分为柔性架空接触网和接触网两种。在设计时,应当根据行车专业所提供的最大运输能力来确定牵引变电所的设置方案和整流机组容量。供电系统设计人员要能够按照轨道交通所负担的运输量,来具体设计牵引变电所方案与整流机组容量。

3.3中压网络的设计

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计的过程中,对直流牵引供电系统电压水平的计算,设计人员要能够根据列车运行图展开合理的运算,从而构建出等效线路模型,该环节需要专业间的配合才能更好地进行。在开始的分析过程中,设计人员要通过基础的公式展开验算工作,对牵引网的电压水平以及钢轨电位进行估测预算,以便于对接下来的设计进行判断,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在最初的分析研究过程中,供电网系统设计要能够充分地将中压网络的电压等级以及主接线两者进行划分。

4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关键环节,需要有完整的、系统的、科学合理且能够满足建设需求的供电系统设计方案作为支撑。因此,需要对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法给予更多的重视与研究,为优化城市的交通系统做好准备,以更好地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小峰.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法[J].电气化铁道,2010(4):42-46.

[2]李鲲鹏.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法[J].都市快轨交通,2008,21(5):70-73.

[3]陈琳,王黎,李宗昉,等.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的主接线设计[J].信息技术,2012(5):156-160.

[4]陈琳,王黎,李宗昉,等.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的主接线设计[J].电气化铁道,2012(3):45-47,50.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轨道交通; 供电系统; 分析; 建设; 运营; 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根据世界上地铁轨道的建成情况进行分析,基本都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而建的。世界上的第一条城市轨道建成时,使用的还是蒸汽式机车,因为电力尚未普及,在中国北京的第一条城市轨道建成投运以后,在随后的时间里,中国的各个城市都在积极的建设城市轨道,为了有效的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能力,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在如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方面,供电系统是保证城市轨道稳定运行的基础前提,对于城市轨道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应该对供电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可靠性不断的研究,以确保城市轨道的正常稳定运行。

一、城轨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

世界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均采用电力牵引,电力的传输和供应除了给地铁车辆提供动力外,还承担着保证通风、照明、温控、自动扶梯、屏蔽门、自动售检票、通信信号、消防设施等维持城市轨道交通运转所需设备正常运行的职责。供电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的能源大动脉,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关键和核心系统之一。目前,城市轨道交通的供电系统主要存在着功率因数低和列车再生制动能量无法回馈的问题,本小节具体介绍这两个问题的成因以及当前主要的解决方案。

二、城市轨道供电系统分析

(一)、无功特性分析

国内城轨供电系统一般釆用集中式的两级电压供电方式。如图1所示,其交流部分主要包括外部电源、高压网络、主变电所、中压网络、牵引变电所以及降压变电所等,下边简要介绍各个部分的作用。

图1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主要结构

外部电源:为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供电的外部城市电源,一般为110kV。

高压网络:将外部电源引入主变电所的电缆构成的网络。为了保证城轨供电的可靠性,一般每个主变电所都需要两路独立的外部电源,因而高压网络由双路电缆构成(图中仅画出一路)。

主变电所:接受城市电网供给的高压交流电源,经降压转变成为给牵引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供电的中压电源。

中压网络:为牵引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提供中压电源的电缆网络。一般将全线的变电所分成若干个供电分区,每个分区由主变电所引入两路中压电源,分区内部的牵引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则以串联的网络形式进行供电。

(二)、负荷特性分析

如图2所示,电缆的等效模型为π型等效电路,其无功分量由电容产生的容性无功和电感产生的感性无功两部分组成。在通常情况下,电容产生的无功要远大于电感上的无功,因而在近似考虑时,通常认为电缆的无功特性表现为容性的充电功率。由于线缆的长度及分布固定,因而该功率的大小和分布基本确定。

图2电缆等效电路模型

三、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供电模式分析

(一)、外电源模式

外电源模式包括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从城市电网引入高压或中压电源,再将引入的外部电源进行电压转换或直接分配至轨道交通的牵引变电所或降压变电所,由牵引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分别为轨道交通运行主体的车辆和辅助用电设备(动力照明负荷)供电。

(二)、集中供电模式

设置专门数量不等的主变电所,即从若干个有限的集中点获取电能,城市轨道交通电力系统所有电能均通过主变电所获取。集中供电模式是目前我国轨道交通的主要供电模式。我国许多城市,如上海、广州、南京、香港、深圳、成都地铁等采用集中供电模式。它有很多优点,但也有缺点[2] 。图3就是典型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集中式供电-牵引降压联合供电模式。

图3摇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集中式供电牵引降压联合模式

目前采用该模式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电力资源相对紧缺,高峰时段会出现严重的电力不足,运行安全水平不高,为确保轨道交通的供电,不得不如此;二是城市轨道交通电力调度综合控制的要求很高,从控制速度和精度等方面,城市电网电力调度技术还无法满足。

(三)、分散供电模式

分散供电模式的显著特点是不设置专门的主变电所,而是分别从不同地点的城市电网获取电能。此种方式对城市或区域电力网要求较高。同时也需要进行多座城市电网变电所的增容扩建,需要轨道交通部门和电力公司多次沟通协商,这种方式要求城市电网具有较大承载能力和高效的调度控制水平。

(四)、混合式牵引供电模式

近年来,由于交流变频调速技术的发展,车辆的牵引电动机已主动采用结构简单、运行可靠、价格低廉的鼠笼式交流异步电动机替代原先的直流电动机。在城市轨道交通中采用交流变频调速异步牵引电动机是一项新技术,也是牵引动力的发展方向,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牵引供电制式是指轨道交通的供电系统向电动车组或电力机车供电所采用的电流制式、电压等级和供电方式。一个地区的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制式,影响到整个线网的供电设施和车辆配置、城市景观、居民出行的方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投资和效益等多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和地铁的牵引供电系统通常均采用较低电压的直流供电制式,主要原因是:(1)由于直流制供电无电抗压降,因而比交流制供电的电压损失小;(2)电网的供电范围、电动车辆的功率都不大,均不需太高的供电电压。

四、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建设与运营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投资计划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模式受投资影响巨大。当财力紧张的时候,可能选择的供电模式就相对不灵活,可靠性就有所降低。对于资金充足的城市,其选择的模式就比较奢侈。例如: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保护的设置很奢侈,有些故障状况是不可能发生的,或者发生的几率很低,但是还是装备了这样的保护,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如全所解列、母线故障等。建议对这些模式加以清理,重新研讨其必要性。建议新建轨道交通的城市,不要照搬照抄,要敢于创新,不要过分奢侈地讲“可靠”和“安全”,要从实际出发,采用经济、合理、科学的供电模式。

(二)、观念认识

阻碍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供电模式更新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观念认识。比如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和城市电网的深度融合问题。笔者认为,双方的合作是有基础的,是双赢的合作,原因如下。

1、有合作的必要和能力

把集中供电模式中的部分系统设备交由电力公司建设运营,有很多好处。比如把中压环网系统交由电力公司建设运营。原因是电力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而城市轨道公司由于其特殊性,不考虑社会效益的情况下,其狭义的经济效益是很有限的,目前几乎全部处于亏损状态。作为效益较好的电力企业,理应服务前移,以减少城市轨道公司的负担。

2、有合作的基础和可能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与电力系统同属国家资产委员会的下属企业,也就是说有一个共同的主管,因此有合作的基础。只要市政府有心支持和推动,二者会优势互补,推动这两项公用事业的科学、合理发展。此外,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与电力公司都是城市的公用企业单位,二者协力共同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务,是双方的职责所在。

结束语

通过分析,建设轨道交通时,应根据不同的地区,选择不同的供电模式。而且,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和城市电网有深度融合基础,应充分发挥电力公司的建设经验和运营管理水平,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大胆地分化给电力公司,实行专业化运营模式,既可以减少运营费用,又可以发挥电力公司专业能力。

参考文献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模式

中图分类号:U213文献标识码: A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是以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行城市轨道问题分析解决,且同时保证资源与环境得到良好保护和子孙后代持续发展的轨道交通发展模式。作为可持续发展交通的基本手段,城市轨道交通是可持续发展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具体表现。因此,加强有关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模式分析,对于改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基本结构

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模式应保证轨道交通系统在环境、社会及经济三方面具备可持续性发展特点。

(1)环境可持续性:依据可持续交通系统发展目标,交通系统应尽可能降低对生态系统及环境的破坏,如减少拥挤及汽车尾气排放等。轨道交通是大客运量的公共交通,其系统适应于环境可持续性理念,且其单位运输量导致的污染远低于普通公共交通系统。所以轨道交通系统的环境可持续性应将出发点控制在同环境及其他交通系统协调发展方面,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轨道交通系统应与其他交通系统相配合,特别是其他公共交通系统,应保证乘客能够方便换乘;另一方面是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土地应科学利用与开发,在确保客流充足的同时又不会造成过高拥挤,促使更多人选用轨道交通;[1]

(2)经济可持续性:当前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状况不佳,部分城市通常需要政府补贴,此种发展模式明显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经济可持续目标是利用政策和市场手段把城市轨道交通形成的外部效益转变为内部效益,以平衡轨道交通运营与建设过程,进而实现盈利,积累建设资金,完成投资、运营、建设间的良性循环;

(3)社会可持续性:轨道交通系统系统在分析经济性的同时,还应把握社会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要求轨道交通设施应保证使用的公平性,特别要重点关注低收入及弱势群体。此外应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乘客需求。

二、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模式探讨

1、“物业+铁路”捆绑运营模式

(1)轨道交通站域地下与地面空间开发

在城市空间深度开发现状下,轨道交通站域地下与地面空间开发证日益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研究的关键点。在开展站台、高架通道、列车、换乘通道内的广告及冠名开发基础上,应加大以下方面的开发及规划:

①通常城市中心的轨道交通车站会靠近城市娱乐、商业及休闲中心等,此类中心区域一般会建设大面积的文化广场或绿化带,而这些地带的土地均具备较高的商业价值。因此,可利用这些地带的地下空间进行地下商业中心或文化娱乐中心的规划,以同轨道交通车站形成良好衔接,从而为轨道交通提供大规模客流量。

②深化大型轨道交通车站的上部及两侧空间开发,配合轨道交通车站建设车站商场;车站商场同时具有商业和交通功用,其能将客流快捷方便的引入或引出车站,而客流在车站停留或经过时又能加大商场的经济回报;

③合理增大轨道交通车站连接通道宽度,在轨道两侧安置各类商业场所或设施,以构造成小型地下商业街;中部为人行道、两侧为商店的布局方式,不仅使得商业街可为轨道交通乘客提供购物方便及商品浏览,还使轨道交通的大型客流量为商业发展提供经济动力。[2]

(2)城市轨道沿线开发

当前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行可将轨道交通经营与土地经营相配合,有效拓展轨道交通双向运输特点,形成以轨道交通系统为主、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旅游、百货商店、广告、住宿、租赁等流通服务业为辅的运营模式。可在轨道交通沿线和车站周围区域进行房地产开发,通过轨道交通形成的派生商业价值,将游乐园、商店、电影院等规划在轨道车站附近,以充分利用客流的同时,可为轨道交通供给基本的日常客流。

此种模式在资源开发过程中不仅能够让公司获取利润,政府也可得到巨大的经济回报;缺点是需要轨道交通企业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

2、“政府建设、公司经营”模式

此种运行模式中,地铁的经营与建设相分离,建设资金来自于政府财政支出,而经营与建设由专业管理企业负责,政府为企业创造必须的市场环境,建立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约束和支持,以做好安全与监督管理,而企业可对轨道交通系统进行所有决策。由于建设资金均通过政府支出,轨道企业不用参与巨大的利息支出与折旧,通过多类资源与经营开发方式,可实现企业效益增长。

同“物业+铁路”捆绑运营模式相比,由于建设与运营相互分离,此种模式在一体化经营及规划设计方面存在较多缺陷,难以充分发挥企业全程规划管理的功能,且对政府的财政、专业人员配备要求较高。

3、PPP、BOT多种运营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间合作模式,两者间形成伙伴合作关系以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政府会将交通项目分解成设备、土建、车辆等多个子项目,以吸引社会投资建成的PPP项目公司负责部分子项目,随后政府将部分经营权出让给项目企业,待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企业再无偿将资产转交给政府。

BOT模式是指政府与企业配合同时向公益性基础项目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模式,其转变了政府独立投资方式,利于城市基础设施面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且能解决政府资金不足难题,促使政府规划建设但资金紧张的项目尽快实施。此种模式可成为当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的重要方向。[3]

此两种模式可有效克服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能较早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可使政府有限资金获取良好经济效果,对于当前轨道交通发展具有良好的适用性。

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着城市轨道交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的实现,因此,相关规划与设计人员应加强有关基于可持续发展的额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模式研究,总结有效轨道交通运营模式及发展优势,以逐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质量。

参考文献:

[1]陈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问题初探[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11,13(14):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