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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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范文1

编制重要矿区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是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细化和延伸,是推进整装勘查和资源整合的重要抓手,同时对新发现大中型产地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统筹和调控作用,解决了新发现矿产地如何纳入规划管理的问题,适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空间上变化。重点矿区专项规划编制的对象从实现规划功能定位的角度,矿区专项规划编制对象包括三类,一是全国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中划定的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二是国家规划矿区;三是新发现的大中型矿产地和拟开发的大中型矿区,以及资源状况和技术经济条件发展重大变化的大中型矿产地等。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已部署开展了241个重点矿区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矿区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的重点重点矿区专项规划编制首先要对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规划指标、布局安排和准入条件等进行全面落实。着重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区的划分,将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新变化,纳入到规划当中,特别是要依据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全面细致的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为矿业权的设置、调整等提供重要的空间依据。科学预测矿产资源市场形势,做好技术经济评价和可行性分析,提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的要求。通过编制和实施专项规划,明确勘查开发的准入条件,对矿区的勘查开发工作做出部署,为矿业权的设置和整合工作提供依据。针对矿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活动,通过实施重点矿区专项规划,有效指导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勘查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等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逐步消除“各管一段,条块分割”的管理局面,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制度

通过矿产资源实施年度计划,将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矿产勘查、总量调控、结构调整、矿业权设置、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目标和任务,按年度分地区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同时根据矿产资源供需形势的变化,通过调整年度的资源开采总量和矿业权设置数量,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在量上的变化。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制度的基本原则1)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切实保护战略矿种特别是国家规定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2)以矿业权设置引导资源开发的合理需求,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3)优先保障整装勘查、综合利用和重大整合项目的资源配置。4)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分解落实重点矿种开采总量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分解落实钨、锡、锑、稀土、高铝黏土、萤石等国家实行总量控制重点矿种的年度开采总量指标。科学制定并分解落实本省实行总量控制重点矿种的年度开采总量指标。调控矿业权投放(设置)数量分别提出年度探矿权和采矿权投放(设置)的总数,并提出实行总量控制矿种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投放(设置)年度数量。矿业权投放(设置)数量要分解到市、县。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提出本年度禁止勘查开采规划区内已有矿业权的退出数量。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综合考虑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开发利用技术经济条件变化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提出大中小型矿山结构调整年度指标。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设计流程借鉴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程序,结合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的结构,从矿产资源规划的自身特点出发,设计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流程分为七个部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实施主体是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计划指标的上报和指标的分解落实,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主要矿山企业是计划的主要实施者;国土资源部负责下达指标和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相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指标下达的重要依据之一。

探索矿产资源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国内相关规划的动态调整并不多见,只是在人力资源规划和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规开展了相关工作。探索矿产资源规划的动态调整符合资源勘查开发的动态性特征,能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空间变化、工程投入、技术革新、时序调整等内容及时纳入规划,并定时更新,在提高规划科学性的同时,又减少了规划调整的频次,变规划的“被动调整”为“主动调整”,对促进发挥规划的管理依据作用具有重要的作用。相关规划动态调整的具体情况人力资源规划的动态调整不存在法律约束,主要侧重于规划调整后的实施。人力资源规划动态调整主要针对外部人力资源条件和内部劳动力需求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战略的调整,对规划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人员调配规划、晋升规划、培训开发规划、工资规划以及人事政策制定等。规划调整的措施有三种方式:一是常规方式,即按照常规的程序性处理方法来应对调整出现的差异;二是专题解决方式,针对人力资源规划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或者机会进行专题分析、突击解决,主要是战略层面的问题;三是专家模型方式,即根据相关人力资源规划的经验和自身的具体情况,专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专家应急模型,以备出现严重问题时及时响应。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规的动态调整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侧重对调整程序、机制的细化。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类:①强制性内容的调整(法定图则);②指导性内容的调整(管理图则);③控规内容的优化调整,如公共设施位置与用地形态、“六线”线位、除容积率与用地性质之外其他指标的适度调整等;④控规内容的更正调整,如土地权属边界变化引起的调整等。控规调整的核心内容是以土地开发强度和配套公共设施为主的控规指标调整。控规调整程序分为申请与立项、可行性研究、初审、协商、批准、验收与更新六个阶段。由控规组织编制机关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告后,根据调整内容的不同,分别向不同层级的规划管理部门申报,审批的具体流程也有所差异。最后根据审批结果,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并更新规划管理系统。其他规划在动态调整方面也有一些探索,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实施过程建立了规划项目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关于启动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124号),明确动态调整的范围适用于汶川地震灾区39个县(市、区)内的原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突发或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体现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动态性特点。提出项目动态调整的主要原则包括资金总量不变、防灾效益不减、突出动态实效和确保专款专用等,还明确了对动态调整的主体和调整的程序。矿产资源规划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符合规划调整的程序安排规划动态调整要由原规划编制单位按照法定程度提出调整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同意方可进行,调整后有关内容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后颁布实施。充分论证调整内容的科学性规划调整的内容要符合矿产资源形势的变化,资源勘查开发空间变动,重大资源产业政策调整等要求,要经过认真的科学论证,调整的内容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整结果及时纳入管理系统将调整的内容要及时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通报给相关部门,以便充分发挥规划在管理中的依据作用。矿产资源规划动态调整的内容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根据上年度新发现矿产地和矿业权调整、灭失等情况,提出勘查开采规划区新增和调整的具体情况,包括规划区块名称、工作程度、面积、拐点坐标、主要矿种、资源储量、已设矿业权数量等。重大工程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中重大工程部署,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需新增和调整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安排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储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等重大工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根据矿产资源开采、选矿等技术水平发展需要,提出需新增和调整的具体准入技术。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范文2

关键词 城乡规划 生态文明 策略 重庆

中图分类号:TU984.115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美丽中国”概念,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和平台。重庆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有着大山大水的自然生态格局,在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时代背景下,城乡规划对于城市如何维护山水格局,实现经济与生态共生共荣,历史与现代相得益彰,促进城市生态化发展进行了积极而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

1 重庆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的、特大山地城镇的典型代表

1.1 全市概况

全市现状户籍人口3329万人,常住人口2919万人,城镇人口1606万人,城镇化率55%。其中,主城区已建建设用地619平方公里,城镇人口700万人,占全市城镇人口43%。

1.2 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

重庆地处四川盆地东南丘陵山地区,北有大巴山,东有巫山,东南有武陵山,南有大娄山。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山地面积占76%,丘陵面积占18%,水域面积占1.29%。从城镇建设用地适宜性来看,渝西地区地形以丘陵、低山为主,地形相对平坦,适宜城镇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地区分别靠近大巴山和武陵山两座大山脉,多高山狭谷,地质地貌复杂。城镇密度呈西密东疏态势,西部城镇密度是东南部和东北部的3至4倍。

1.3 三峡工程关乎国家生态安全大局

三峡库区是全国乃至世界最为特殊的生态功能区,蓄水至175米时,淹没陆地面积达632平方公里。重庆处在三峡工程生态屏障的核心地带,库区重庆段东西长约600公里,南北宽约80公里,面积约占整个三峡库区面积的85.6%,库区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354人,是全国平均数的2.1倍和同类型山地丘陵的4倍以上。2009年,三峡工程竣工后,重庆段淹没陆地面积467平方公里,涉及主城区和13个远郊区县。目前,三峡库区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的后三峡时期,但库区仍然存在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安全等多重压力。

1.4 重庆主城城市发展历程与山水格局特征

重庆是著名的山城、江城,主城区范围内“一岛、两江、三谷、四脉”的自然山水环境形成了坝、坡、嘴、沱、场等山地典型特征。上世纪四十年代重庆成为战时首都以来,大量人口的涌入使城市发展迫切需要规划控制和引导,此后,先后制定了6次城市总体规划,主城区人口规模从抗战前的47万人,发展到抗战胜利时125万人,1997年直辖时的500万人,到目前的700多万人。在此过程中,规划始终尊重、顺应自然山水环境特征,有机分散、分片集中的规划理念一脉相承,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的城市格局在实践中逐渐发展和完善。

2 强化山地城镇生态规划理念,有机疏散的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

2.1 生态优先的低冲击城市发展策略

利用主城区良好的生态格局,在规划中积极贯彻生态优先的低冲击城市发展策略,保护好等山体、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和水体等生态廊道,保障主城区生态环境安全。对四山中高程350米以上、覆被条件好、坡度大、具有较高地表起伏度的山体进行核心保育。在城市建成区与自然山体间的大型片状林地,规划近1000平方公里由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上百个城市休闲公园组成的山地城市特有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足够的生态缓冲地带。加强组团隔离带规划控制,利用两江沿岸、城区高速公路沿线的绿岛、绿带和绿楔建设,构建生态廊道,形成对本底和斑块之间的串联、对异质斑块间隔离。

2.2 优化与转型结合的城市产业布局

抓住两江新区战略和“二环时代”发展契机,促进主城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中心城区由传统产业向第三产业和生产业转型,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创新、会展、商贸等功能。两山之外的城市新区则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产业,形成“内优外扩”、“内外联动”的规划发展态势。深入研究主城特大城市人口、产业、交通布局发展特点,以主城为核心在更大区域的大都市区统筹规划布局,使工业区、市场体系等功能有更多的布局选择,增强区域协调发展活力。

2.3 有机疏散的组团城市空间格局

在主城5473平方公里中,规划118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20%,其余的80%为两江、自然山地、森林公园、大型绿地、郊野公园及农田用地构成的非建设用地,形成容纳1200万人的特大城市框架。城市空间形成“五大片区二十一个组团”结构体系,生态空间形成“一岛两江三谷四脉百廊千园”结构体系,走向人工建设与自然生态有机融合、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将特大城市分解为10个左右相对较为独立,人口规模在100万左右,有相对配套完善的综合功能的组团,既保持特大城市的规模优势,又尽量减少因城市规模过大带来的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

2.4 因地制宜、分区辐射的城市中心体系

与城市空间和组团布局相适应,形成城市中心—副中心—组团中心的三级新中心体系。疏解旧城,发展新区,提升中央商务区以及5个传统城市副中心的商务集聚功能,培育10个左右新的城市副中心,分担部分市级公共服务功能。按照人口分布与公共设施布局相匹配的原则,配套发展一批组团中心。

3 引导和塑造大疏大密,山、水、城交融的城市空间形态

3.1 大疏大密的特色城市环境

规划主城九区118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实际分布在3000平方公里的空间内。传统上重庆城市密集的区域建筑密集,富有紧凑城市的特点。规划形成分组团宜高则高的“高而疏”、“低而适中”与部分新区地区“低而疏”,加之组团之间的大片山林绿化,形成独有的疏密有致的空间分布格局。3000平方公里的城市地区,平均容积率远低于同等规模的城市,显现特有的环境品质。

3.2 山、水、城交融的城市风貌特色

重庆主城长江和嘉陵江江湾曲折、变化丰富,构成了两江四岸丰富的江湾景观。两江江面宽度适宜,长江平均宽度约600~1000米,嘉陵江平均宽度约300~500米,这个宽度既不同于100~200江面那样缺少气势,也不像长江下游城市两三千米以上的江面使得两岸之间难以联系。以两江四岸滨江地区为重点,突出山水城市特征,开展主城“两江四岸”滨江地带城市设计,高品质塑造滨江地带城市空间,展现富有重庆特色的城市意象。

3.3 四山管制规划和规定

为切实保护主城四山生态屏障,编制了《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分区规划》,并颁布《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近年来划定了主城区的绿线、蓝线,设立了7个自然保护区、6个风景名胜区、28个郊野公园和生态农业区,加强了对山体开发建设行为的管控,为山体生态系统的维育,生态服务功能发挥,生态安全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3.4 规划混合聚居、功能复合的大型聚居区

以“公交引导、职住平衡、配套完善、融合聚居”为原则布局21个大型聚居区。以居住空间为主体,结合产业分布、环境品质、城市功能和设施支撑等条件因素,将达到一定居住用地和居住建筑规模的功能空间,为未来居住空间发展的重点区域进行规划统筹和发展谋划。各个聚居区用地范围约10~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20~30万,总用地约400平方公里、居住总量约500万人,并带动就业、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相配套,形成“四位一体”的聚居区完整规划体系。每个大型聚居区围绕自身中心都有轨道交通、城市快速干道系统、公交换乘枢纽等,并使之与中心城区及各组团串联,形成交通便捷、出行顺畅的多元化交通网络。测算周边产业园区的就业岗位,实现产业和居住的职住平衡。均衡配套服务设施,形成不同层次,服务周到、覆盖全民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满足民生发展需求。同时,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原则,规划布局了不同类型的住房体系。

4 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多类型山地低碳绿色交通系统

4.1 强化交通规划引导城市发展

沿各组团、中心布局快速路网,规划“六横七纵一环七联络”总长882公里的干道骨架,以及39座跨江大桥和37座大型穿山隧道。其中,已建成跨江大桥22座,在建6座;已建成大型穿山隧道17座,在建3座。优化城市次干道和支道路网,形成自由式山地网格化交通系统,提高山地大城市城市道路交通科学性。

4.2 确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策略,规划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75%以上

重庆现状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3.6,高于国内多数大城市。规划沿主要交通集散点布局大运量城市轨道,布局9条线路、480公里的轨道线网,运送能力达850万人次/日。目前,已通车里程达142.5公里,位于全国第五位,西部第一位。围绕轨道站点实施TOD开发,优化布设各层次地面公共交通网络。

4.3 探索实践山地低碳交通,构建步行、扶梯、缆车、自行车等多种方式有机融合的特色慢行系统

创新将包括自行车、步行在内的低碳慢行系统纳入到各级规划编制及管理中。在两江四岸等相对平坦区域开展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兼顾交通、健身、休闲等特色功能。优化城市步行环境,系统开展山城步道规划,在各商业中心区、大型集散场、交通枢纽中普及无障碍通行,利用地形高差规划电梯、扶梯、缆车、索道等辅助交通方式,形成连续、完善的立体慢行系统,也方便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和高效转换。

5 高度重视人居环境安全,构建现代化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5.1 加强山地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基础研究

结合地形地貌、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及人类经济活动等因素,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了不易发区、低易发区、中易发区、高易发区的四级划分。以此为依据,把市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区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包括各个沿江城市的环库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国家级自然人文景观人口密集区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采取以工程治理和监测预警为主、搬迁避让为辅等措施进行防治。重点防治区外的广大地区,均为一般防治区,主要采取监测预警、搬迁避让为主的非工程治理措施进行防治。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建立了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

5.2 制定专项规划,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水平

规划编制完成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泄洪通道专项规划、城市消防规划、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等大量专项规划,并出台了相应的管制措施并予以充分实施。其中,《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分城市级——市级——区级——社区级四个梯级,与21个组团相对应,分别规划了21处市级应急避难场所、130余处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以及全面覆盖主城区的大量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市域40个区县也全部编制完成了分区防灾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主城区泄洪通道专项规划》共规划了233条泄洪通道系统,规划要求除满足泄洪功能外,还应为泄洪通道建设及城市安全、景观必须预留的空间距离。

5.3 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城市品质,市政府提出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具体措施上,通过优化产业布局,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制度创新、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实施环境保护优化、空气质量达标、水环境质量达标、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环保达标、环境能力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公众满意度提升等系列工程,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5大类26项指标进行分解落,力争2013年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6 注重技术创新,开展生态城市规划试点示范

6.1 生态城市课题研究

针对生态城市规划,配套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包括生态城市规划指标体系研究、适用于山地条件的生态技术研究、山地生态城规划标准体系研究等十多项课题。其中,生态城规划指标体系将一般城市规划标准的基本内容与生态城市建设指标进行有机关联,结合重庆具体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特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充分体现重庆山水城市地理特征的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山地生态城规划标准体系研究,有利于对我国城乡规划标准的具体内容完善,弥补现有体系对于山地区域考虑的不足。

6.2 开展宜人尺度的悦来生态城规划,加强山地生态城市规划创新

启动悦来生态城规划试点,探索山地城市的生态城规划理念和方法。悦来生态城于2012年10月1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规划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纳入了中央财政对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范围。在规划中,以低碳生态的小尺度城市空间布局为目标,形成紧凑型的低碳邻里社区。

7 重庆推进生态文明对策建议

生态文明只有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协作关系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因此其建设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下一步,城乡规划要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在城市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等方面,对生态规划理念、技术方法、指标设定、操作路径、组织保障、应用推广等做进一步的探索和实践。

7.1 优化城镇体系布局

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重要林地、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区域纳入城镇体系空间保护系统中,从产业布局、交通设施布局、城镇布局方面,协调与城乡建设的关系。

7.2 对城乡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障规划实施

要以保护城市山体山形和水系水质为前提进行城市规划布局,构建生态网络,整合山系、水系、湿地、自然林地、人工绿地以及道路空间、游憩空间的建设与保护,协调生态保育的技术与政策,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路径、技术路径与社会经济保障措施。

7.3 服务低碳经济发展,做好低碳技术的规划引导,将国际先进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规划管理法定依据

即将生态环境、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固废处理、绿色交通和建筑设计的先进技术转化为具体的生态指标及控制引导要求,落实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图则中。

7.4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和人文服务

加大规划执法监督力度,保护生态资源,保障开敞空间和公共空间。加强均等合理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布局,搭建生态文化空间。推进工业区生态化、生态社区建设、可持续的建筑等方面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范文3

黑龙江省的国土资源工作在“十五”期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五年来,以贯彻基本国策为主线,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和治理整顿为动力,以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支点,突出抓好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治理三大主业,经过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十五”确定的各项任务和“四个确保”的预期目标,实现了国土资源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树立了“四个理念”。一是服务大局。树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理念和支持发展、保障发展的意识,通过做强“三大主业”,搭建资源保障平台,使国土资源工作实现了与大局工作的紧密结合。二是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在资源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实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三是市场配置资源。改变了单纯运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管理模式,实行资源资产并重管理,实现了资源效益最大化。四是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破除了低效粗放利用资源和破坏环境的陈规陋习,促进了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拓展了资源利用空间。

完善了“五个体系”。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国土资源法规制度体系。按立法程序全面修订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土地登记办法等两部政府规章;起草并提报了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先后建立了涉及耕地保护、土地市场管理、矿权出让、市场监管、收益分配、执法监察、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制度147项,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从省到市、县、乡(镇)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规划已经成龙配套,并全面启动了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产储量、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5个省级专项规划已编制实施,重点成矿区带专项规划正在启动运行。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土地有形市场覆盖面达到95%以上,非划拨用地有偿使用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比例均达到了100%,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已经形成。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收益分配和基准矿价评估确认制度,建立起了主要矿种的基准矿价体系。形成了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护体系。建立了完善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六个必须”,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一律不批”的规定;全省耕地保有量始终稳定在1170.6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一直保持在1016万公顷以上,连续五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严格按照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供矿,加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五年中主要矿产的综合回收率平均提高了5.8个百分点。建立了顺畅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针对制约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一组建了较高规格的执法监察机构,统一设置、建实建强了基层国土所。

实现了“六项突破”。五年来,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年累计投资12.9亿元,安排了总规模12.8万公顷的208个大项目。投资近10亿元在重要成矿区带安排了煤、铁、铜、金和优质建材等矿种的勘查项目203个,已实施的115个勘查项目新发现重要矿产地30余处;全省新增煤炭精查储量6亿多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投资6000多万元在蒙古国取得了两处大型富铁矿的矿权;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就合作勘查开发拉长岩、金、铜、铅、锌等矿产签订了6个项目的合作协议。为提高矿业对外合作整体竞争实力,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了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公司,作为省级对外资源开发融资平台,现已具备200亿元以上的融资能力。建立和完善了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成功地规避了8起地质灾害。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工程,在全国首开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先河,累计投资4.4亿元,治理大庆及周边地区油田“三化”草原200万亩。五年中先后投资2.1亿元建成了一处世界地质公园、四处国家地质公园和九处省级地质公园,同时还辟建了两处矿山公园,在保护地质遗迹的同时,扩大了地质旅游在全省旅游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目前,经营性土地和新设矿权全部实现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和划拔用地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现有矿山资源有偿使用覆盖面达到98%以上,国土资源有偿使用收益连年大幅度攀升,地产收益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益分别从建厅之初的2.43亿元和1.1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145亿元和12.2亿元,分别增长了59倍和11倍;5年内,累计实现地产收益398.6亿元、矿产资源收益50.6亿元,国土资源收益率大幅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严格规划计划和用地审批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始终控制在年度计划指标内;部署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置换和建设用地指标折抵试点,全面实行了用地定额和投资强度“双向控制”制度以及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通过实施旧城改造、企业“退城进郊”、农村“撤村并点”、“撤队进场”,盘活城镇存量用地2.1万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000多公顷,收购储备建设用地2889公顷;通过环境治理新增牧业用地13.3万公顷,工程治碱恢复利用灾毁地4.2万公顷,活化了土地资源,减轻了耕地占用压力,确保了建设用地的有效供应。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先后完成了区域成矿研究和找矿预测、“三化”草原治理实验及典型矿山生态环境定量评价等方面的一批科研成果,其中有7项成果分别获部、省的奖励,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级数据分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具备了各类数据存储、交换、加工的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城镇地籍、矿权登记、矿产储量等数据库均已建成;国土资源信息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的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初步形成了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体系,为实现国土资源的高效、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作者系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本文编辑杨梅)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范文4

我市的地质环境整治工作始于。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保护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近期我们先后到九里区、经济开发区、贾汪区、新沂市等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结合原来掌握的资料和当前工作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地质环境现状

从开始,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市地质环境现状。

1、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种类有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和崩塌滑坡灾害等。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地面建筑密集区,受地质构造和地下水过量开采影响;采空地面塌陷分布于煤矿、石膏矿、铁矿区,由于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因开山采石和道路切坡引起岩体边坡失稳。据调查,全市各类地灾隐患点、危险点129处。

在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双重影响下,来我市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3起,其中地面塌16陷起、崩塌滑坡7起,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发大量矿山环境问题。全市采煤塌陷地面积达32万亩,煤矿、铁矿开采、加工、洗选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煤尘、煤泥等)占用土地、污染环境。长期以来的有山就开,导致全市大大小小的山头上分布有939个采石宕口,山体原有地形地貌和林木植被遭到破坏。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自然风景区、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两侧,实行禁采后遗留下来的废弃采石宕口,对环境景观影响较大。

二、地质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

1、完成地质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以此指导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2、基本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一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保证金收缴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将缴纳保证金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规定了新办矿山企业不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未缴或拖欠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年检等管理措施。截至底全市累计收缴保证金1055万元。二是制定《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部、省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的支持重点、申报程序、项目监督和资金管理等要求,为废弃矿山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发出“关于加强露采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强化矿山环境管理。实行新设开山采石采矿权的矿山环境保护审查,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禁止在完整山体和林木植被覆盖较好的山体新设采矿权,避免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督促在采矿山增强矿山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承诺和恢复治理义务,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3、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几年来我市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9个、经费2150万元。其中:新沂市马陵山关闭矿山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铜山县皇姑窝、新沂市陆庄一期废弃矿山治理已经完成,等待验收;铁矿集团西马山采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九里山襄王路口、贾汪大吴虎山口治理项目正在施工;新沂陆庄二期、铜山大刀山、九里区大孤山治理项目即将启动。

在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带动下,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也开始投资废弃矿山治理。两山口废弃矿山治理被列为48项城建重点工程之一,亚美房地产公司投资200多万元进行边坡治理和场地平整绿化,由于治理效果不明显,市财政又投资850万元对两山口废弃矿山进行治理,采用台阶式挂网喷播技术,治理岩石边坡约1.7万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新老城区结合部的山体景观。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开展了铜山县三堡洞山、睢宁乔山和汉画像石馆新馆后侧边坡治理等废弃矿山整治试点。“陡峭悬崖下建起小学校”经媒体报道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05万元,委托香港东阳绿化有限公司采用台阶式挂网植生技术、鱼鳞坑植生技术,对铁刹山4200㎡的岩石边坡进行 综合整治,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小区环境。

4、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治理。贾汪区东大洼耐火粘土坑塘渗水危及韩桥煤矿井下安全,为此贾汪区会同矿务集团投资113万元进行防渗治理。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投资400多万元对办公教学楼后侧的洞山西坡进行爆破削坡,清理危岩5600m2;利用山势建成攀岩场地。鼓楼区实施天齐南路拓宽改造工程,有效消除山体崩塌隐患。

5、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开始启动。九里湖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全面推进,九里区完成投资1.4亿元,建成了800亩东南湖和1700亩西湖,水景景观区初见规模。贾汪区投资5100万元实施小南湖扩建工程,因地制宜地整治采煤塌陷地,建设生态景观公园。社会资金投入近万元,对市区三环西路西侧、废黄侧的亩采煤塌陷地进行综合治理,初步建成桃花源休闲旅游度假村。

三、存在问题

1、历史欠帐多,整治任务重。一是全市禁采区(带)内有废弃采石宕口464个,岩石面积约200万m2、废弃地面积约670万m2。二是据初步调查,常年积水、不适宜复垦的采煤塌陷地约5.6万亩需要进行生态修复。

2、治理资金需求量大,经费筹措难,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初步估算,464个废弃采石宕口治理约需经费8亿元;常年积水的5.6万亩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约需经费20亿元。

地质环境治理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投入大,见效慢或经济效益不明显,因而社会公众参与度低,投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积极性不高。仅仅依靠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经费,远远解决不了我市的地质环境历史欠帐。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项特殊政策,对煤炭企业税前按吨煤20元提取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用于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迟迟不能落到实处。

3、露采宕口整治技术难度大,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我市城市周边山体主要由石灰岩、白云岩等岩石组成,由于上覆土层较薄或岩石直接,在山体上植树绿化本身就较为困难,而在高差大、坡度陡的废弃露采宕口边坡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其难度更大。南方大多采用的喷播复绿技术,在我市的气候条件下很难全面推广;九里山襄王路项目和铜山县皇姑窝项目,虽然设计为刻槽台阶式复绿,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难度大、成本高。由于各县(市、区)地方财力有限,近几年争取的部、省补助项目,申报立项时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基本没有落实到位,因而就只有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补助经费进行招标和施工,造成了工程施工进度慢、效果差。

4、治理责任制度和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矿权人不惜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重开采、轻保护、不治理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开山采石企业以采矿权有偿取得、负担过重等种种理由为借口,想方设法不缴或少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护金,即使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也不愿意履行恢复治理的义务,因为治理的投资额远远大于所缴的保证金数额。而对于煤矿、铁矿、石膏矿等地下开采的矿山而言,尚未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露采矿山采矿权设置管理。一是按照《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加强山体资源保护,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外要实行限制性开采。二是对允许开采的山体,要集中设置采矿权,直至这一山体全部开采完毕,不得开采地面标高以下部分。三是采矿权要设置到山体顶部,推动自上而下的分水平台阶式开采;不要设置到山体一侧,禁止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四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促进开山采石企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大企业,既可实行类似于中联的台阶开采,又可保证经济建设的资源需求,同时还可避免产生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欠帐,各级政府将付出巨大的代价来进行整治,而目前在建和生产的矿山企业能否规范作业,成为是否会产生新帐的问题关键。而当前,大多采石矿山不按照已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仍是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留下新的采石宕口和高陡边坡,或存在隐患,或影响景观。在石膏矿山,也不同程度的地存在违反开发利用方案现象,有的甚至引发地面塌陷。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采石矿山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留新的环境欠账。

3、建立矿山环境保护诚信准入制度。对没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或不缴、少缴、拒缴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列入矿山环境保护诚信档案黑名单,采取不予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等管理措施;对黑名单矿山的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单位和个人,限制其进入采矿权市场参加竞买的资格。

4、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推广台阶式、机械化开采,推广无尾矿、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对列为“绿色矿山”创建的在采矿山,可由企业提出整治方案,由收取保证金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其整治经费可从该矿山上缴的保证金中按整治面积比例进行返还。矿山最终闭坑时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治理。

5、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收缴保证金。开展保证金收缴情况清查,依法限期追缴。拒绝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注销采矿许可证。

6、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筹集。在加大政府投入基础上,完善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广泛吸纳包括外资在内的商业投资。一是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尤其是老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考虑其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矿山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绝大部分都已上缴国家,因此,其治理应以国家投资为主;同样,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责任主体缺失的废弃矿山,其环境治理也只能以国家投资为主。治理资金可采取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补助经费支持。二是矿山治理后可作为建设用地的国有矿山废弃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其土地出让后的净收益可部分或全部用于其它矿山的治理;整治后转为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并从土地复垦资金中安排一定费用作为治理专项资金。三是根据治理规划,对残留山丘和高陡岩质边坡可实施修复式整治,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取得余量资源收益可作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四是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凡经政府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或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治理工程相关的税费。五是按照《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足额收取保证金、专门用于矿山环境的整治,不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挪作他用。对不予返还的保证金,统筹用于急需治理的矿山。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范文5

为了对重庆市5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进行土地整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编制了《重庆市五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于2007年2月出台了《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全市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此外,重庆市还建立了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趋势,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重庆市陆续开展了许多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给当地的社会、生态和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效益。如九龙坡区华岩镇云峰村废弃工矿地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新增了大量的耕地,缓解了人地矛盾,并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梁山四方井矿区的植被恢复治理,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系统;北碚区三汇二矿和三汇三矿的矸石山治理,有效地防止了矸石山的滑移,保护了矸石山对面的大片茶园不遭破坏,保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重庆市矿山企业95%以上为乡村集体或私营小型矿山,这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问题。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不足重庆市矿业开发历史悠久,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目前还缺乏治理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欠账太多,资金缺口较大。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重庆市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有待提高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不能适应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矿山开采方法、废渣、废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复垦与还绿工程先进技术与方法推广不够,矿区的开采与土地复垦不能实现同步;三是缺乏专业的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目前,重庆市仍有很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进行实地调查,因此,还有待开展系统的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环境治理有法可依加快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制定,建立起配套的矿山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与矿山环境治理的协调发展,使矿山环境治理法制化。制定系统、科学的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防治规划,并纳入当地社会和区域经济的计划中,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产利用开发方案中也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努力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范文6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是关于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是三个方面:1、大力加强窗口建设。针对办事程序烦杂,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成立了办事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加强窗口建设提高办事水平的通知》,分设了用地审批、地籍、地产、地矿、财务、交易等业务受理窗口,全面推行“一站受理、全程代办”的办事模式,办事效率大幅提高。2、改革内务管理模式。针对往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今年我局对内务管理进行了彻底改革,改集权制为分权制,对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按分管领导所管的工作为单位,实行彻底包干管理。这一措施,有效控制了行政开支,降低了行政成本。3、健全机构设置。机构设置按照与上对应、便于工作的要求,上半年新设地产股、地环股、室、信息中心,职责划分更加明确。

二是关于耕地保护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层层签订责任状。县与乡、乡与村均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了各级耕地保护责任;2、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完成了部投枫树、陬市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通过了财政部对国家投资项目的专项检查;完成了省投盘塘镇红岩山土地开发项目、市投钟家铺城关土地复垦项目、枫树乡砌口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设计及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基本竣工;完成省农土资金项目太平桥乡两汊港村土地开发项目,已通过市局初验;完成市投剪市湖堤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完成县级占补平衡项目4个。

三是关于规划修编工作。上半年,我局对前期外业调查成果进行了进一步确认,特别是对各乡镇工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用地来了一次回头看,以确保此次规划修编的科学性。目前,已完成专题研究工作,并启动了专项规划及大纲编制工作。

四是关于市场建设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办理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手续5宗,面积131620平方米,成交价款3909万元;挂牌出让采矿权2宗,成交价9.4万元。土地储备业务范围较去年有所扩大,对全县范围所有商业用地及各乡镇规划区的住宅用地,以储备方式进行统征统供。

五是关于执法监察工作。上半年,我局充实了执法监察队伍,新调工作人员4人;与公安局签订联合执法协议,长年派驻公安干警协助我局执法,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力量得到了有效加强。上半年重点相处了全华特种铸造厂非法占地案、郑家驿乡洞天竹木擅占耕地案、马宗岭镇马宗岭村前进组买卖土地案等;特别是针对全县占用耕地建养鸡场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县政府牵头组织公安、监察、人大内司委、国土资源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组,重点乡镇也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近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有效遏制这一现象的漫延。矿山方面,与水利、工商、港监等部门联合对沅水流域桃源段的采砂船进行专项整治,责成办理了采矿权证;突出抓好牯牛山乡金矿、西安镇钨矿整治,有效防止了治后反弹。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9宗,其中矿山违法案件2宗,结案17宗,结案率90%。收缴罚款8.2万元,追缴规费1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

六是关于地灾防治工作。按时编制县防灾方案及各重点地灾点的防灾预案,及时调整了县地灾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实行双重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局与各乡镇所均签订了责任状。认真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学习班10次,现场宣传活动5次,出动宣传车15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直接参训群众3万多人。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坚持汛期值班,落实值班责任,确保了联络畅通。完成新设采矿权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备案和储量备案,对9家矿山进行了储量检测,督促矿山企业缴存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2.6万元。

七是关于矿产管理工作。完成新设采矿权2宗,延续、变更登记采矿权9宗,征收采矿权登记费0.12万元,采矿权使用费0.55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5.4万元。同时,大力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完成矿业整合资料的报批,积极督促指导全县矿业整合,确保9月份完成全县矿山整合任务。

八是关于地籍地产工作。今年我局单设地产股后,将全县特别是城区地产工作清理做为全年工作的重头戏。目前,我局正组织人力,对历史地产档案进行清理,建立健全跟踪管理办法,有效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和力度。上半年,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1100本,集体土地使用证2300本,它项权证47本。积极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一步核实用业用地现状。5月18日至19日,国务院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对桃源县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核查,结果现场与图斑完全一致,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肯定。

九是关于资源保障工作。上半年,我县共盘活存量土地64宗,面积15.3892公顷;办理新征土地出让手续3宗,面积22.5786公顷;办理划拨用地审批手续1宗,面积0.1145公顷;拟报批城南道路,三尖饲料扩建等建设用地5宗。继续完成创元大道、创元成品堆场、铁路连接线、创元弃渣场的征地拆迁工作,共拆迁房屋13栋,青苗补偿60多户;基本完成慈岗线、岗德线路铁塔征地补偿工作,共征地7.7亩。半年共收取各类资金4199898.85元,其中土地出让金等财政代收资金3106349元,各种专项资金558754.85元,事业收入534795元。

十是关于工作。实施局长接待日制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查处、回复、反馈、接待等制度。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68件,122人次,其中立案办理18件,已办结17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确保了全县国土资源大局稳定。

十一是关于干部作风教育整训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局“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教育整训大会精神,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3月中旬召开全局系统教育整训动员大会,并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培训班,切实改进了队伍作风,提高了整体素质。

另外,上半年我局实现了新办公楼整体搬迁入住,极大改善了办公条件,提升了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