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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的区别范文1
一、研究背景及其研究目的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在这一变革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成为最大的亮点。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的代表性领域,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理念的核心变化,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增减和股票市价的涨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不同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影响存在差异,但新准则没有明确界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某项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目的等因素,这为企业管理层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留下了选择空间。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的范畴
(一)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内涵
金融资产是金融工具的资产化形式,是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的结果。本文所称的权益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对股票及其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而形成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项下。其中,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而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等;归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联系与区别
权益性金融资产的“镜像”是股票及其他权益性工具,与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同属于股权投资,且上市公司的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就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取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区别,最显著的区别是: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期末的账面价值都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报告,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表决权比例、对被投资单位的实质性影响等标准进行划分,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影响分析
对某项资产的归类偏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项资产的归类对公司本身的影响。下面笔者通过比较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以及会计处理差异对公司会计指标、全面收益、所得税、股票价格等方面的影响,以对管理层的归类偏好做出判断。
(一)会计处理比较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属于金融资产,都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它们的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独立的具体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两者的会计核算有以下异同:
一是初始计量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作为初始成本入账。二是期末,两者都按期末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重大或属非暂时性时,需计提减值损失,减少账面价值;在计提减值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又上升时,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投资,则冲减原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在分析范围),如果属于对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增加资本公积。三是处置时,两者都须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但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
(二)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分析
1.对会计指标的影响
如果不考虑取得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不发生减值的持有期间的利润有差异,对减值期间及处置时的利润没有影响。当所持有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时,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如果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当期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上升;如果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会导致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的增加,不影响利润指标。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总额都等于出售价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且投资收益的大小都受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影响。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每股收益大幅上涨;反之,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每股收益大幅下跌。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唯一差异来源于取得金融资产时对交易费用的处理差异。由于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是一次性的支出,且金额一般不大,在本文的分析中忽略不计。
2.对全面收益的影响
(1)全面收益的含义:
企业的全面收益是指“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他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包括公司的经营损益、持有资产的未实现和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其中,公司的经营损益是指传统的会计利润;持有金融资产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在持有期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和下降,也包括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持有金融资产的已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从取得至出售金融资产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持有金融资产取得的应收股利、出售金融资产时收入超过账面价值的差额及转出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全面收益的计算
全面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期末的资产-期末的负债)-(期初的资产
-期初的负债)-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
全面收益的计算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的变动,体现了新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有别于传统的收入、费用观的会计理念。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作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交易费用作资本化的处理方法,只影响取得金融资产当期的全面收益,不影响以后各期的全面收益的大小。另外,利润表的损益最终会结转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下,如果不计所得税,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方法也不影响全面收益。因此,采用全面收益评价公司的绩效,可减少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应以全面收益作为会计监管和市场监管的一个基础性指标。
3.对所得税的影响
(1)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某项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仅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大小,也不影响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因为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确认的损益都等于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后的差额加上原计入损益或资本公积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实际上等于处置收入扣除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因此,不管归类为何种权益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没有影响,即两种处理方法的递延所得税相同。(2)资产减值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或属非暂时性时,需将公允价值的下跌作为减值损失,计入损益表。税法规定:除应收账款按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外,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税法对资产减值的处理与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相一致。因此,虽然新准则对这两种权益性金融资产是否计提减值的规定不同,但不同的归类不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3)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分析。新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会计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暂时性差异”,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由于不同归类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因而也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可见,虽然人为因素可以操纵计入损益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小,但不能因此调节所得税。所得税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费用支出,由于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不影响公司所得税,由此可排除公司借助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进行税收筹划的动机。
4.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新准则下,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对公司会计指标的影响有差异,但这种会计信息的差异只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并未实质上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如果资本市场是强有效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不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在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人们识别、利用会计信息的能力不高,只能简单使用少数几个财务指标进行决策的情况下,这种由会计政策选择引起的会计指标的差异传导到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关联公司的股票价格乃至整个股票市场可能产生深刻的影响。
有众多中外学者关于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表明:会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预测公司收益、评估股票价值并做出买卖决策。有不少学者通过数据检验证明:每股净资产或每股收益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还有价值相关性的实证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每股收益对公司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大于每股净资产及其它财务指标的解释能力。如曹国华、赖苹2006年的研究《净资产、剩余收益与股票定价: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当期的每股净资产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较弱,当期的每股收益对股票价格很有解释能力,未来的每股收益对预测股票价格没有太多帮助。
据此推测,在一定条件下,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上升时,为了提高公司的营业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以至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长期股权投资归类为权益性金融资产,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下降时,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权益性投资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前提条件一是持股公司认同有关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有用性、价值相关性的实证研究结论;二是会计利润指标、市场价值指标在评价经营者业绩时权重适当;三是持股公司对股票市场有合理的预期。显然,股票市场价格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受宏观政策、资金的充裕程度、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持股公司难以预测所持有的股票的价格走势,而其他的两个前提条件是否能满足还有待验证。由此推断,管理层不存在明显的借助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动机。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公司的会计指标,进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不影响公司的全面收益、所得税。由于股市的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层在投资权益性金融资产时,不应存在明显的通过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具体归类影响股票价格的倾向。如果在监管中更强调全面收益指标的作用,可消除企业管理层通过改变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而影响会计指标的动机。但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相比,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不同。一项股权投资被归类为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业绩及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差异悬殊。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应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归类的正确性进行监管。在监管时,应重点关注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划分的正确性、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汝莹,符蓉.经济收益、会计收益与全面收益的比较分析.四川会计,2003年第5期.
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的区别范文2
一、权衡理论和优序融资理论简述
企业资本结构中的“资本”,是指企业全部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负债。资本结构指全部资本的构成,即自有资本和债务资本及其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资本结构是企业财务决策的核心新问题,它对企业的市场价值和治理都有重要影响。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以MM理论为开端,具有较为严密的理论体系。MM理论认为,在没有税收和交易成本以及个人和企业借贷利率相同的条件下,企业的价值和资本结构无关。虽然这一结论依靠的前提过于苛刻,和现实相距甚远,但它开拓了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道路和发展方向,标志着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开端。
权衡理论通过放宽MM理论完全信息以外的的各种假定,考虑在税收、财务困境成本、成本分别或共同存在的条件下,资本结构如何影响企业市场价值。它包括摘要:
1.负债的好处摘要:①公司所得税的抵减功能。由于债务利息和股利的支出顺序不同,世界各国税法基本上都准予利息支出作为成本税前列支,而股息则必须在税后支付。②权益成本的减少。负债有利于企业管理者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在职消费,更为关键的是,它有利于减少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从而减少低效或非盈利项目的投资。
2.负债的受限摘要:①财务困境成本,包括破产威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权益的成本;②个人税对公司税的抵消功能。因此,现实中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是使债务资本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时的比例。
优序融资理论则放宽MM理论完全信息的假定,以不对称信息理论为基础,并考虑交易成本的存在,认为权益融资会传递企业经营的负面信息,而且外部融资要多支付各种成本,因而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权益融资这样的先后顺序。迈尔斯和马吉洛夫的探究表明,当股票价格高估时,企业管理者会利用其内部信息发行新股。投资者会意识到信息不对称的新问题,因此当企业公布发行股票时,投资者会调低对现有股票和新发股票的估价,导致股票价格下降、企业市场价值降低。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自然形成的现金流,它等于净利润加上折旧减去股利。由于内源融资不需要和投资者签订契约,也无需支付各种费用,所受限制少,因而是首选的融资方式,其次是低风险债券,其信息不对称的成本可以忽略,再次是高风险债券,最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发行股票。
罗斯的信号传递理论认为,管理者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实际上向投资者传递了企业经营的信息,由于破产可能性和负债水平正相关,却和企业质量负相关,投资者将企业发行股票融资理解为企业资产质量恶化、财务状况不佳的信号,而债务融资则显示了管理者对企业的未来业绩有着良好的预期,是企业经营良好的信号。当企业的经营业绩较差时,由于债务有较高的破产边际成本,低质量企业的管理者就不敢模拟高质量企业增加较多的债务。因此,越是高质量的企业,负债比率就会越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和负债比率正相关。
二、权衡理论和优序融资理论的区别
1.前提条件不同。权衡理论考虑税收、财务困境成本、成本如何影响企业的融资决策,而假定信息是完全的,讨论的核心是举债的利弊及其如何达到均衡。而优序融资理论则认为,不对称信息和融资成本超过了权衡理论中举债的税收和方面对资本结构的影响。由于前提的不同,两者对企业的融资决策虽然可能会有相同的建议,却有不同的原因解释。
2.财务杠杆比例的生成原因不同。权衡理论认为最佳资本结构取决于债务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的水平,债务的成本收益会驱使低负债企业提高杠杆比例、高负债企业降低杠杆比例,因此企业存在一个理想的财务杠杆比例目标和回复到该目标的趋向。在权衡理论中,企业负债比例的变化是对举债利弊进行权衡的结果,因此,在一定的投资机会下,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有更高的杠杆比例。优序融资理论则认为,企业融资决策的依据是一边倒的,即尽量使用低成本的融资方式,不存在一个理想的杠杆比例目标。因此,当企业投资超过留存利润时,企业负债相应增加,反之则减少,企业负债比例的变化是净现金流变化的结果。在优序融资理论中,企业在经营好的时候要储备现金或举借少量债务,以避免将来投资时采用昂贵的外部融资方式,因此,在一定的投资机会下,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反而有更低的杠杆比例,高的利润留存和低的负债比例是拥有高融资能力的表现。
3.股利的性质和功能不同。权衡理论认为,发放股利和举借债务可以互相替代,其效果都能减少自有现金流量,从而降低权益的成本。优序融资理论则认为,由于某些原因,股利发放是稳定的,企业现金流的变化主要靠债务的收缩来解决。
4.负债的性质和功能不同。在权衡理论中,负债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税收和委托关系等方面的影响上,因而各种负债内部种类之间并无大的区别。在优序融资理论中,在负债内部,低风险债务(如抵押贷款或债券)较之高风险债务(如信用债券)更能传递积极信息,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因而得到优先考虑,成为仅次于内源融资的方式。
三、权衡理论和优序融资理论的联系
1.两者都是以MM理论为基础,是对MM理论的发展。两者都以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考察不同融资方式对市场价值的影响。两者都是放宽MM理论理想假设条件向现实的逼近,而且两者的前提条件相互补充,共同涵盖了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的众多重要因素,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两者实际上都肯定了债务融资优于权益融资。在优序融资理论中,很明显,债务融资优先于权益融资得到考虑。在权衡理论中,则是先考虑债务融资各种优势带来的收益,再考虑债务融资受限制情况带来的成本,从而认为需考虑两者之间的综合平衡,其着眼点也是优先考虑债务融资,直至用尽债务融资的好处才考虑使用权益融资。此外,两者都是对成本进行“权衡”的理论,只不过优序融资理论“权衡”比较的是内源融资、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三者之间的成本,而权衡理论“权衡”比较的是作为融资方式之一的债务的边际成本和收益。
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的区别范文3
会计概念中的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被称为套期关系。按照套期关系可以将企业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区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类。本文对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作初步探讨。
一、二者的定义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比如发行方和持有方对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固定利率债务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或对以企业的报告货币表示的以固定价格买卖资产的确定承诺进行的套期,都属于公允价值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与其交易有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根据两种套期的定义可以分析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一)二者的联系
(1)都可以采用已确认的资产、负债作为被套期项目;
(2)都采用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
(3)都会影响企业当期及以后期间的损益;
(4)要运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或现金流量套期会计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总体来说,两者的核算原则是一致的,即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以体现套期会计的本质,反映套期的对冲结果和有效性。
(二)二者的区别
1.二者所规避风险的经济性质不同
公允价值套期是对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和这些资产负债确定承诺中的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规避的是价格风险。
而现金流量套期是对现金流动性风险的套期,即规避的是未来现金流量风险。
2. 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公允价值套期主要适用于对现有资产、负债和现有资产、负债可辨认部分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同时,对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也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主要适用于对预期交易的套期。
然而,对于确定承诺外汇风险套期应该作为哪一种套期进行会计处理却存在争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要求将其作为公允价值套期处理,而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将其作为公允价值套期或者现金流量套期处理都可以。之所以出现这一情况,是因为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对被套期项目的现金流量和公允价值都有影响。因而,有时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的界限并不绝对,有时可以相互替代。
二、二者在会计处理上的区别
(一)套期工具的损益处理不同
在公允价值套期下,套期工具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而在现金流量套期下,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并单列项目反映;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可见,二者对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的处理是不一致的:公允价值套期下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不递延,直接在当期确认;现金流量套期下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有效部分)予以递延,先计入所有者权益,再转入损益。
(二) 被套期项目的损益处理不同
在公允价值套期下,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而现金流量套期主要适用于对预期交易的套期,对于被套期项目是预期交易的,且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的,不进行基差调整(对于预期交易套期,把已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预期交易发生时确认为资产或负债的初始账面价值的部分,在后续期间确认为损益)。因为进行基差调整会导致因预期交易获得的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符,并因此忽视对金融工具初始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因此不调整基差。但对导致后来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的套期,允许企业选择是否进行基差调整,不得随意变更。
三、套期所改变的对象不同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没有改变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而是改变了某些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
由于套期工具基本上是衍生金融工具,通常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并未改变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而是改变了某些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当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都以公允价值计量,且相应利得或损失都计入当期损益时,利得与损失已在同一期间进行了配比,因而不需要运用套期会计。当被套期项目以摊余成本或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归属于被套期风险的利得或损失未确认或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时,则套期工具或被套期项目的利得与损失未在同一期间进行配比,传统会计未能反映抵消结果,故将被套期项目(包括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现金流量套期没有改变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而是改变了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
因为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并未在当期全部计入损益,而是分为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待到被套期项目影响企业损益时,从所有者权益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使得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与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时间上一致,以反映现金流量套期对损益的抵消或对冲结果。
主要参考文献
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的区别范文4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案例1:甲公司2010年2月购买乙公司股票10万股,买价8.3元/股,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 3元/股,并用银行存款支付交易税费0.4万元。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券投资,也可以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按照准则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核心思想是按其公允价值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
分析案例1,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804000
应收股利 30000
贷:银行存款 834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入账价值主要为买价,由于管理层的意图持有交易性资产的时间较短,因此取得时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持有乙公司的股票的时间会较短,那么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000
应收股利 30000
投资收益 4000
贷:银行存款 834000
通过案例1比较两种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区别,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时间一般较长,或是持有意图暂时不很明确,准则也将其划分为非流动资产,因此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其初始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来说,管理层的意图是持有时间较短,目的是为了赚取买卖差价,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显示买卖差价,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初始成本。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资产负债日公允价值发生暂时性的变动。案例2:沿用案例1的资料, 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元/股。甲公司预计股票价格下跌是暂时的。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规定,当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变动金额主要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取得时将乙公司的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4000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4000
本案例中,如果是公允价值发生了上升的变动,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规定,当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变动金额主要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核算。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取得时将乙公司的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价值,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本案例中,如果是公允价值发生了上升的变动,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通过案例2比较两种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不同之处,资产负债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了暂时性的变动时,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则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利润表。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层持有它的目的不是短期内赚差价的,一般来说持有时间相对来说较长,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变动情况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利润,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当最终实际出售时,再把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影响出售当期的利润。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管理层持有它的目的是短期内买卖,赚取差价,它的公允价值变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当期的利润表。
(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度下降。案例3:沿用案例1和案例2的资料,2011年乙公司因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乙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严重下跌,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3元。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的规定,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分析案例3,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共计5040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4000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4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0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间较短,所以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提取减值准备,将投资损失直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
分析案例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下降计入当期损益,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通过案例3,可以看出准则对于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允许计提减值准备的,而对于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不确认减值损失,直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处理。主要的原因就是持有的意图和时间长短不同。
三、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
处置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按照公允价值将金融资产转出,而实际取得的价款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不同之处在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是要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处置时的投资损益则包括了两部分。产生区别的原因在于准则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规定不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Z].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的区别范文5
新版的《中级会计实务》教材依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持有和交易过程中在具备适当条件时引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对符合特定条件和环境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其当时的公允价值相对于该资产购置(转换)时的账面成本或者前一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余额的变动来调整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将该变动额记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变动记入“资本公积”)。而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账面余额只有等到该资产处置时一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或投资收益。笔者在学习过程中认为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在资产处置时才进行结转的做法有不理解之处:
首先,公允价值变动既然发生于当月或当年,却偏偏要等到处置时(处置可能发生在当年、甚至于跨越几个会计年度才处置)才进行结转,是否符合基本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是否如实反映了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在发生当期所属的资产负债表日不予结转,在实务操作特别是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过程中怎样处理?。众所周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最大区别之处在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根本没有收入与支出科目,而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科目除了年终结转反映到净资产(相当于企业会计中的所有这权益)之外,平时都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参与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即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比方说,某事业单位当月(不属于年终,不存在结转)报销某同志差旅费一笔100元,但款未付由财务上开具欠款单。针对该业务反映到该单位当月资产负债表中就是左边资产部类中事业支出增加100元,右边负债部类中应付账款同时增加100元,左右两边同时增加后仍保持平衡。但若上述业务是发生在企业会计实务当中的话,资产负债表右边的负债当然也是增加100元,而支出100元是不能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而是需要通过月末结转反映在当月利润表中最后以利润分配的形式最终回归到资产负债表右边的所有者权益当中的未分配利润下,减少所有者权益100元。这样一来资产负债表的右边一增一减后才保持了平衡。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
但把这个原理引伸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中,并依据中级会计实务教材举一个最简单最直观的例子:某企业2008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合计1000万元,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1000万元(同时假定该企业1—2月份除投资性房地产外未发生其他经济业务)。1月15日以银行存款100万元购入一项商品房的同时转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并且该房产在1月31日前未发生任何价值变动。那么1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该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左边资产类科目中增加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00万元,同时资产类中银行存款减少100万元,左边资产类一增一减后月末合计余额仍然保持1000万元,右边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1000万元不变;2月20日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上升了10万元,企业因此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万元。在2月29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上述10万元财务会计价值变动毫无疑问记入左边的资产类科目中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使得资产合计变为1010万元,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的10万元不能直接记入到当月的资产负债表中,而是通过月末结转反映在当月利润表中最后以利润分配的形式最终回归到资产负债表右边的所有者权益当中的未分配利润下,最终增加所有者权益10万元,从而使右边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也变为101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既然在当期已经结转没有余额,而按照中级教材中的处理方法该价值变动量当月不予结转,而是等到该房产处置时一并结转。这里是否矛盾?
一句话:如果左边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右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在当期不结转,那么由此产生的经营成果如何在企业当期的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即财务状况)才能使右边也发生同样数额的变动?这里也许是笔者某个细节没有掌握、弄懂,以上是本人粗浅的认识和理解,妥否,敬请指正。
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的区别范文6
(一)收入这里所讨论的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收入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范畴有区别。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从收入要素的定义分析,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营业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营利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如,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以,其他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则不能确认为收入,一般可将其泛称为收益。(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如,某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借款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因此,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将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4)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在收入的定义中,首先强调了“日常活动中形成”,最终将落脚点放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区别于净流入)。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及市场交换原则,企业为博取收入必须为此发生某种经营性耗费,且在收入与该项耗费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形成会计学上的配比关系。如,为获得收入而付出商品、发生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等。所以,凡不需要付出代价就能获得的经济利益流入,不符合收入要素的内涵要求,不应确认为收入。
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属于收入要素范畴的应当是营业性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只是在会计准则体系中,上述收入分别由收入准则或其他相关准则分别加以规范罢了。
(二)利得利得是与收入相类似的概念,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利得是某一会计主体除来自营业收入或业主投资得到的款项以外,源于偶发性或边缘易,以及来自一切其他交易或事项的业益(净资产)的增加”。我国会计准则未将利得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要素,仅是引入了利得的相关概念,其界定与FASB基本相同:“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收入相比较分析,利得一般具有下列特征:(1)利得是企业的非经营性收益。利得是收入以外的其他利益,源于偶发性、边缘性的交易或事项,属于不经过营利性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所以,利得是一种非经营性收益,其一般是不可再生的。文中前述“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就是利得,如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以及有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等。通常,可以将收入和利得统称为收益,只不过前者是企业的经营性收益,而后者则是企业的非经营性收益。(2)利得的获取不需要付出代价。利得作为非经营性收益,其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即获取时一般不需要付出代价。鉴于利得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耗费相配比,故其反映的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二、费用与损失
(一)费用我国会计准则对费用的定义是:“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根据费用的定义及其与收入、资产的关系分析,费用具有以下特征:(1)费用是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必须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性活动中形成的,这些日常经营性活动的界定与收入定义中相关内容的界定是一致的。由此可以认为,费用是因取得收人而发生,两者存在因果联系;企业为获得收入而投入的力量(发生的耗费),称为费用。文中前述“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这种为收入的取得而付出的代价即为费用,收入与费用形成配比关系。日常经营性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包括销货成本、营业税金、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2)费用是随日常经营性活动中资产的消耗转化而来。费用与资产有着紧密的关系。一切费用至少是某一瞬间的资产。这就是说,企业在经营开始之初,总是带着为了有利于经营的意图才去取得它的资产;几乎一切资产,其所以要被取得,不外乎是用以获取收入。利用它们来获取的收入一旦实现,它们就从资产形态转化为费用形态。从资产到费用不断转化,在这一过程中,依此产生着以取得新资产为标志的收入,来供下一回循环经营之用。
(二)损失事实上,导致耗费发生的原因是不同的;有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引起的,也有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引起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不同原因引起的耗费给出了两种界定,即由日常经营性活动引起的属于费用(前文已述),由偶发活动引起的就属于损失。我国会计准则也采用了这种观点,其对损失的定义是:“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从本质上分析,那些未能产生收入的耗费就形成企业的损失,如资产减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以及有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等。值得强调的是,利得与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即不形成配比关系,故损失所反映的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三、利得与损失的会计核算
我国会计准则中,利得和损失有两个去向,即作为资本公积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或作为非经常损益反映在利润表中。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当被投资单位发生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目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4)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价值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如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对于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得和损失,还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一是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二是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仍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待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5)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日,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6)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7)利用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应借记或贷记“套期工具”等科目,贷记或借汜“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1)各项资产的减值。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应按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2)有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应当借记或贷记相关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应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应将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净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5)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资产为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除外)。当换入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情况下,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而价值的差额,应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6)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用以清偿债务的现金及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换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换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记人“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则应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7)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摊,分次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人“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人“营业外收入”科目。(8)资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除外)、盘亏或毁损。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借记或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属于管理原因造成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正常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货记“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等科目。(9)接受捐赠与捐赠支出。对于捐赠利得或损失,应当分别记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利得与损失的财务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