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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科普活动计划范文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容易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四条科普是公益事业,必须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采用市场机制运作方式。
第五条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公众都应当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科普经费,完善科普设施,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审议科普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科普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八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应当组织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科普活动,协助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支持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基层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九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科普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科普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科学技术发明、竞赛、论文撰写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第十一条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加强农村科技培训,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城镇基层组织及社区应当根据各自特点和生产、生活、娱乐、健康以及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需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广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步增加;加大对社会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支持力度;扶持农业农村、欠发达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科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
各级财政安排的科普经费,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制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规范完善科普场馆、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建立科普场馆;乡镇、街道(社区)应当设置科普宣传画廊、橱窗、科普活动室等设施。
公共宣传栏和城镇户外广告,应当有科普内容。
有条件的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应当向社会开放,举办科普展览、讲座,提供科技咨询和培训;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应当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侵占科普场馆、设施。
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因基本建设和城市改造确需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择地重建。
科普场馆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作他用的,应当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但一般不得超过十日;期满后,使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场馆的功能、用途,不得妨碍开展正常科普活动。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科普场馆应当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功能,对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活动应当优先安排,并给予减免收费的优惠。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在科技活动周、科普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科普类出版物、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普场馆和高校及科研机构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类公益活动的门票收入、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和工作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网络,提高科普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八条科普工作者的科普成果,应当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对科普技术、理论研究的组织和指导,扶持科普作品的创作。科技计划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研究项目。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应当撰写科普文章,宣传科普知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科普)活动周。科技(科普)活动周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系列科技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以科普为名从事伪科学活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年度科普活动计划范文2
(山东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1)
随着时代的发展,山东省科普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山东省科普事业局面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普管理工作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科普统计可以为山东省今后规划指导科普发展提供详实准确的依据,因而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势在必行。从2013年山东省科普统计数据来看,山东省科普工作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是搞好山东省科普工作的关键。
1 山东省科普工作总体概况
科普统计调查省、市、县三级单位,调查范围涉及科协、教育、国土等25个相关部门,调查内容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及科普活动共5个方面86个指标。
2013年,山东省科普统计调查单位共2089家,按单位级别划分,调查省级部门35家,市级部门235家,区县级部门1819家,分别占调查单位的1.68%、11.25%、87.07%。
从部门科普人员规模来看,科协组织、农业和计生部门的科普专职人员较多,科协系统科普专职人员共计7580人,占全省科普专职人员的35.86%;农业和计生部门的科普专职人员数分别达到了4968人和2280人,分别位于山东省科普专职人员中第二及第三位次。科普场地中,科协组织、教育部门及气象部门科技馆数量位于前三位次,分别有28、16、7个。年度科普经费筹集额中,科协组织筹集经费14922万元,占总筹集额的42.56%,旅游部门及计生部门紧随其后,分别筹集2909万元及2618万元,占比8.3%及7.5%。科普活动中举办讲座次数来讲,卫生、计生部门科普讲座举办次数较多,分别占到总举办次数的33.6%及23.8%。
2 山东省科普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科普专职人员匮乏
衡量科普人员的三个指标即科普专职人员、科普兼职人员及注册科普志愿者,2013年科普统计数据显示,科普专职人员在科普人员总量中,占比为7.1%,科普专职人员比例及数量明显低于兼职人员及注册科普志愿者。
2.2 科普场馆地区间不平衡
目前,山东省科普场馆建设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2013年调查的81家科技馆中,济南市占21家,占全省的25.9%;其次是泰安市、临沂市,两个市分别有10家科技馆,这三个市科技馆数量占全省的51.25%;日照市、德州市两市无科技馆。27家科学技术博物馆中,青岛市有7家,在全省排名中居于首位;科学技术博物馆数量紧随其后的是东营市、日照市,各有2家;潍坊市、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4市科学技术博物馆数量空白。
2.3 科普经费筹集渠道单一
科普经费是关系科普事业发展最关键的问题,科普事业发展离不开雄厚的资金支持,科普经费是科普场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有利保障,也是开展各项科普活动的重要保证。科普统计调查中年度科普经费筹集额主要由政府拨款、捐赠、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四部分组成。2013年科普经费筹集额中政府拨款占主导地位,占总筹集额的70%;社会捐赠增长缓慢,在经费筹集额中占比1%;自筹资金在四种筹集渠道中经费筹集额居于第二位,占26%;其他收入占比仅高于社会捐赠占3%,从数据可以看出,山东省科普事业发展的经费筹集渠道单一的问题仍没有很好地解决。
2.4 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不够
在传媒业迅猛发展的今天,科普知识传播的渠道是否充足,手段是否高效,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衡量山东省科普能力强弱的标志。从2013年山东省科普统计数据来看,科普图书、科普期刊等都在山东省科普宣传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相对山东省公众科学素质现状和科普传播现状,电视电影、报纸书刊的科普服务还大有潜力可挖。
2.5 青少年科学普及环节薄弱
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教育一直是我国科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完善学校教育,通过科普活动来丰富学校教育的内容,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养。2013年山东省科普统计数据显示,青少年科技兴趣小组、科技夏(冬)令营参加人数较之2012年分别下降3.4%、19.9%;山东省青少年科普活动,主要是青少年科技兴趣小组及科技夏(冬)令营活动,模式固定、内容单一,缺乏多形式多元化的科普活动。
3 加强山东省科普工作的建议
3.1 加强科普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科普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普知识教育、培训与宣传的人员队伍。全省科普统计应充分调动高校师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
3.2 推动科普场馆资源共享
针对山东省部分市零科技馆零科学技术博物馆的现象,应继续加强地区间合作与交流,以此来实现科普场馆资源共享。通过增加科普场馆免费开放天数,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现有科普场馆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实现有科普场馆的内容、提升科普场馆的服务、激发其活力,以此来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3.3 实现科普经费多元化融资
科普事业若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必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注重政府科普投入的引导作用,最大化的发挥政府科普经费的“催化剂”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吸取来自企业、民间等社会力量的支持。进一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逐步建立科普经费多元化融资体系,完善科普投入的社会激励机制,打破科普全靠“政府养”的局面。
3.4 加强科普传媒平台建设
强化传统媒体科普服务能力,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增加电台、电视台科普节目播出时间,提高科普节目质量,使科普传媒的受众面拓宽。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报刊方面要尽量提高其知名度,培育大批量读者。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数字电视网络媒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打造数字媒体成为“大众科普”的主战场成为我们新媒体发展下的产物,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小视频,在移动公交电视、车载电视以及楼宇电视中循环播放,使其成为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3.5 丰富青少年科普活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除成立青少年科技兴趣小组、举办科技夏(冬)令营等,还应积极探索“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小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模式,使科技工作者与青少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科普知识的传播,科普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推动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山东省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宣传、学习科普知识,营造宽松有力的大环境,最终达到“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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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成芳.我国科普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03.
年度科普活动计划范文3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朝阳区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区统一评审标准,公平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报审。区级专家评审组从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的推荐名单中择优评审,确定给予奖励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张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两级表彰,双向支持。获得区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可以获得区财政支持;同时,区科协、区财政局将评选出的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向市科协推荐,参加全市的评选表彰。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6月下旬,区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通过区域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同时,根据推荐条件及区域特点,参考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在本地区、本单位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在7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区科协。
(三)组成区级专家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地区或部门下一年度参评数额。评选结果在区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区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年度“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对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并于次年年初将奖励经费划拨到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
(六)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于次年10月初对获奖励项目进行检查,并于10月15日前对项目验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区科协。区科协、区财政局在次年10月20日前后对获奖项目进行验收。市科协、市财政局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推荐优秀组织和个人参评,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朝阳区科普惠农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区科协将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朝阳政务网、朝阳科普网、《朝阳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年度科普活动计划范文4
反对迷信和伪科学,在杨家畈村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营造良好氛围,为杨家畈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在2015年,杨家畈村做了如下工作:
一、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是全面提升居民精神文明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创建文明杨家畈村、和谐杨家畈村的重要保证。在科教进杨家畈村活动中,杨家畈村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一是将科教工作纳入杨家畈村重要工作之一,列入仪式日程,认真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利用杨家畈村图书室和宣传橱窗来宣传科普知识,让居民阅览,解决了更多居民学科学、知科学的难题;二是杨家畈村将科普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是提升杨家畈村居民精神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杨家畈村科普创建工作不但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更重要的是狠抓工作落实和实际效果。在杨家畈村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模范带头作用下,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各类寓教娱乐活动,为普及科普宣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在物质上给以支持,为各种文娱健身自愿队队伍提供场所、音响,利用锻炼的有利时机,对居民进行科学与健身的宣传,累计向发放宣传单500余份,使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崇尚科学与健身强体之间的紧密关系,从而纷纷参与活动中去。
二、寓教与乐、志愿在先建立健全网络组织,加强对杨家畈村科普工作的领导,对科教进杨家畈村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用科教活动推动杨家畈村居民精神文明素质的提高。
我杨家畈村成立了由杨家畈村干部、杨家畈村工作者、杨家畈村居民代表组成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为更好的开展杨家畈村科普工作,我杨家畈村还长期活跃着一支科普志愿者队伍,目前有25人,他们均由老教师、老干部、老医务工作者组成,根据工作计划内容对活动开展实施。他们热爱公益事业、热心科普宣传工作,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取得了很好成效。
三、杨家畈村开辟了休闲广场,建设了多个健身点,
安置了健身器材,如扭腰机、跨步机等,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杨家畈村成立了徒步队、广场舞健身队,腰鼓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形式组织起来,凝聚了人心,增强了合力,形成了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年度科普活动计划范文5
为提升科普工作对发展的支撑力度,2013年5月,贵州省政府与中国科协签署了《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共建协议》,明确提出:“到2015年实现全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超过3%。”
随后,大规模的公民科学素质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在全省铺开。在这一创建过程中,盘县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科普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着力构建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格局,实现了科普宣传、培训、网络、基地“四个全覆盖”,公民科学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科普宣传全覆盖科学知识大扫盲
为清扫公民科学知识盲区,实现科普宣传零死角,盘县四大班子领导以身作则,带动全县各级干部职工深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围绕《科学素质纲要》主题和重要纪念日,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200余次、惠及群众40万余人。
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媒体宣传,在盘县电视台、《盘县快讯》等媒体平台开设科普专栏,在政府网、党建网、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科学盘州”微信平台。目前,网站、微信平台的科普专栏已拥有超过10万用户的关注量。
为将科普宣传落到基层第一线,县直部门还与乡镇联动,积极开展文艺汇演、科普戏剧、科普电影、科普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300余次;举办科技创新大赛、科普知识竞赛等科普活动20多次;放映农村公益性科普电影2000余场次,农民、城镇劳动人口科普培训率达80%。
科普培训全覆盖寓教于乐促提升
为强化培训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用性,盘县深入开展了“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制定落实培训规划,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科技培训800场期次,培训12万人次,受训人员均掌握2门以上生产技能。
为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科学素养,盘县每年还专门组织他们参加6次以上科普知识讲座,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讲解培训。目前,已累计举办专题培训班30场期次,培训国家公职人员6万余人次。
盘县还针对青少年群体,大力开展了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培训,每年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贵州省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盘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七巧系列科技活动、防邪知识进校园大赛等活动20余次,参与学生人数达94.16万人次。
针对农民群体,盘县深入开展乡村实战培训,每年由县直单位牵头,组织100次以上形式多样、面向农民的科技下乡村、道德讲堂活动,结合农村实际,讲解种、养殖技术,普及科技知识,帮助农民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此外,盘县还进一步建立起基地示范培训制度,推动科学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目前,已建成2所省级、2所市级和23所县级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立稳定的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515人、科技辅导员队伍208人。每年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110户、各类示范家庭120户,逐渐培养出一大批有理想、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科普网络全覆盖科技传播结新果
在科普工作中,盘县高度注重组织网络、人才网络、阵地网络、学习网络的建设,着力提高科技传播速度。
为健全组织网络,县乡两级均成立了以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机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全县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科协、农技协会组织171个7049人。
为健全人才网络,全县范围内通过考试选拔了37名年轻干部任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引进农学、教育、城市规划、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领军人才174人,为广大农村地区科技服务和发展提供了生力军。同时,组建专家科技服务团3个共53人,建立县、乡科普志愿者队伍63个共1048人,为科普培训提供了高层次的人才保障。
为健全阵地网络,盘县着力构建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双轮并举、良性互动体系,投资2亿元建成盘县科普活动中心、宣传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在乡(镇、街道)建成科普活动室27个,村级科普宣传栏506个,为科技知识传播村村寨寨、家家户户提供了平台阵地。
为健全学习网络,盘县将贵州省“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纳入创建先进县年度目标考核,按照居住地人口总数10%的任务数,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部门,并按工作进度落实工作经费,结合工作实效问责追责。2014年、2015年,全县“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参与测试人数分别达15.42万人、25.21万人,连续两年全省排名第一。
科普基地全覆盖示范引领促发展
盘县还创新采取“科普+科研+市场+公司+农户”模式,在全县建立各类示范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科普惠农示范基地4个,市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6个,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5个,县级科普惠农示范基地47个。
其中,四格乡坡上村马铃薯繁育基地获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科普示范基地;滑石核桃协会、响水鲁楚蔬菜种植协会等4个协会获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水塘镇荒坝村刘经达、鸡场坪乡李文峰还获得了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科普带头人称号。
盘县还高度注重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把科普知识作为中小学必修课,实现了科普知识进校园,科普知识从孩子抓起。目前,已建成2所省级、2所市级、23所县级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
同时,盘县紧密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强力推进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目前,已建成哒啦仙谷等9个农旅一体化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培育省级示范龙头企业24家。“盘县火腿”、“刺梨果脯”、“四格乡乌洋芋”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此外,通过引进富士康、天刺力、中铝国际集团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大企业,建成黔桂煤电化建、盘北矸石电厂、东风氢能新能源汽车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循环经济项目基地,打造出康博木塑、天刺力、紫森源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年度科普活动计划范文6
由中国科协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科协年会将于9月21~23日在天津市召开,主题为“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约2400人参加。与往年年会相比,第十三届中国科协年会体现年度特征,突出天津地域特色;突出活动质量,注重活动实效;增加国际元素,扩大开放力度。
沈爱民在会上介绍,第十三届中国科协年会以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支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工作者、社会公众、政府和企业为服务对象,围绕交叉学科的前沿学术选题,着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技创新发展;围绕公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科技问题,着力搭建科普活动平台,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围绕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着力搭建决策咨询工作平台,拓展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专家建言献策的渠道,为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年会主要活动按照“1+3+X”框架模式组织实施。其中,“1”是指大会开幕式暨大会特邀报告会,“3”是指学术交流、科普活动、专题论坛三类主要活动, “X”是指根据中国科协和天津市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的其他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