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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养融合范文1
养老、看病是所有老年人绕不开的人生课题。一次次地住院、转院、出院……无休止的折腾,不知让多少家庭和老年人深陷疲惫,不堪其苦。
为缓解养老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近日,国家卫计委联合民政部等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医养结合,并提出到2017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作为国家较早开展医养融合尝试的地区,很多地方都在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综合立体式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体系,让更多老年人受益。
慢病管理:社区+全科医生
家住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的张婆婆在家迎来了罗湖医院集团移动体检车上门为她进行移动X光片检查。87岁高龄的她长期咳嗽未愈,加上一直受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的困扰,体胖行走困难,去医院看病成了难题。
为了帮助老人,罗湖区医养融合服务团队派出由全科医师、资深护士、康复师组成的专业医生护士上门为张婆婆诊断病情、预约体检车巡诊。经诊断,张婆婆明确为间质性肺炎,团队予以抗感染、上门雾化吸入对症治疗,老人病情渐趋稳定。
随着早期来深圳的“拓荒牛”陆续退休,养老已成热点问题。罗湖区目前正在实现为辖区所有老龄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100%;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70%以上。
而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社区居民从2015年夏天起就能在家门口的社区慢病医养中心得到护理服务。这家慢病中心通过会员制方式,为老人开展慢病风险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三甲医院联手,提供在线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等慢病管理服务。中心已获得卫生部门资质审批,能刷医保卡。66岁的顾菊香患有颈椎病、关节炎和糖尿病,去大医院一趟,转公交、排队挂号,开的也是常用药,折腾得实在吃不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老人决定就在家门口治病。
社区医疗更多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倾斜。很多地方已出台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方便老年人就医。
生命绿色通道:养老院+社区医院
南京市秦淮区欢乐时光老年公寓的卢天恩也感受到医养结合的好处。96岁的他好几次病危,多亏在养老院值班的社区医生把他从死亡线上救下。
在欢乐时光老年公寓入住了300名老人,平均年龄80多岁,绝大多数患有各种疾病,只有十多人生活能完全自理,其余都是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医疗需求强烈。2013年初,欢乐时光老年公寓与相隔不远的红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联姻”,在南京市率先试点医养融合,为养老院老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医疗服务。
社区医院配备的专业医生和护士,能对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提供专业诊治服务,无需子女或护工陪侍,还有像输液、B超、生化、心电图、胸片检查都可以在这里完成。
因为有专业医务人员坐诊,老人看病及时方便,使得老年公寓床位年年爆满,而红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一改社区医院的冷清局面,前来看病的老人络绎不绝。
上海市普陀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桃浦镇第一养老院两家机构在同一个大院内,四楼互相连通,通过空中走廊可以直达,十分便捷。84岁的黄美琴老人前几天突发呕吐、腹痛,她就打了一个电话,对面的医生和护士很快就上门出诊护理,感觉像在家里一样温馨。
医养互换:医院转型护理院
78岁的黄老太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儿女都工作,无法照料她,家人把她送到了扬州五台山医院老年康复楼。医保报销后,老人每个月自付2000~3000元。五台山医院是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这里的老年康复科也成为当地知名的医养结合护理院。目前150张床位已全部住满,与综合性医院以治病为主不同的是,护理院以养加康复为主。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集团医院滨湖医院老年科于2010年正式运行,该科设立托护养老和医保住院两种管理路径。“医”“养”互换时仅切换信息和管理路径,改变床头标识,无须搬移床位。84岁的张建廷和老伴一起入住,两人间的病房里独立卫生间、悬挂式电视机、落地玻璃窗、红色储物柜等一应俱全,床头分布着各种功能的白色插头和按钮,老人和家属可随时通过按钮呼叫。
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医疗康复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势在必行。“医”包括康复、保健、医疗和护理服务;“养”则包括生活照料、心理服务以及文化活动服务等。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甄炳亮认为,要解决医养结合的缺口,首先提升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能力,加强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开通绿色转诊通道,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集中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方便老年人在社区就近获得医疗服务。鼓励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发展老年病医院,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更为重要的是,要鼓励多方社会资源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作为促进健康养老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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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副司长何莼:(医养结合)要求各地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规划的时候,为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的医养结合机构。
社区医养融合范文2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江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一是注重政策引导。“十二五”以来,江苏先后颁布实施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l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法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先后在规划建设、医养融合、购买服务、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养老服务评估、养老补贴等方面出台配套文件,各市、县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基本形成了上下衔接的法规政策体系。二是注重政府托底。建立实施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全面实行尊老金制度,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领取高龄津贴。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有效改善了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建立了城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其他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结对关爱服务制度。三是注重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超过36张。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万多家、虚拟养老院95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2所、社区老年人助餐点4097个,为老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四是注重社会参与。切实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在全国率先统一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公办民营。截至2016年底,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各类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56%。五是注重医养融合。实施护理型床位补贴政策,截至2016年底,全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超过35%;大力发展护理院,全省共有护理院98家。南通、徐州已经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苏州、南京等地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六是注重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产业资本有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2016年仅国家开发银行对江苏养老服务项目授信就超过10亿元,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养老设施项目正稳步推进。全省已建成省级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1个,在证交所挂牌养老服务企业7家,投资建成20亿元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5个。全省补短板重大项目2016投资计划中,10个养老产业项目均为社会资本投入,投资总额超过600亿元。
虽然江苏在发展养老服务业、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居家养老支持政策不够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缺乏运营资金和专业人才支撑,服务功能比较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二是医养融合还不够深入,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进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偏少,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还做得不够;三是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充分,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未形成;四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职业认可度及社会地位偏低,客观上造成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稳定性较差。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养老服务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养老观念改变,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下一步,要贯彻关于老龄事业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紧紧围绕“两聚一高”目标,以创新理念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增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城乡居民逐步享受到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重要内容,凸显了共享发展的理念。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也要把共享发展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在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上发力,首先做好保基本、促公平的事情,让全体老年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一是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服务。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以及其他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要予以特别的关爱。要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精神关爱、丧葬等服务。实施好养老护理、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发放补贴。要高度关注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以及其他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关爱照料问题,通过乡镇(街道)民政办、党员或村(居)干部、老人的邻居或亲属和老人结对关爱等方式,做到关爱服务无死角、无遗漏,覆盖到每一位有需要的老年人。二是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相对于城市养老服务而言,农村养老服务在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等方面还比较薄弱,要作为“补短板”的重要着力点。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当地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政府供养对象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并承担起区域内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指导、养老服务培训等方面的功能,带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要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要鼓励支持农村小型互助式养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适合农村农民实际、富于生命力、可持续和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列出服务清单,明确应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要求等,是为群众提供均等化养老服务的前提和基础。要围绕养老服务的重点领域,抓紧制定完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融合、能力评估、教育培训等标准,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紧贴群众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要坚持需求导向,群众的需求集中在哪里,工作的重点就要放在哪里。要紧贴群众需求调整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一是加大对家庭养老的支持力度。毋庸置疑,家庭养老是中国最重要的养老方式,既承载着传统孝道文化,也承载着老年人晚年生活不可替代的精神寄托。目前国家及江苏省在家庭养老方面的支持政策还比较少,扶持家庭强化养老功能的作用还不够明显。要加快制定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亲情养老模式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照料假”制度。大力推进适宜养老社区建设,指导帮助老年人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强化家庭的养老服务功能。二是做实做好社区为老服务。居家养老离不开社区服务的支撑,只有把社区为老服务做实做好,才能让居家老年人享受到媲美专业机构的服务。需求调查显示,老年人普遍需要便捷的助餐助浴等日常照料服务、医养融合服务。基于此,“十三五”期间江苏将每年建设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全覆盖,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同时,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连锁经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体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三是促进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互补。居家养老符合大多数中国人的意愿,但在设施和服务的专业性方面比不上机构养老;机构养老专业化水平高,但直接服务人群有限。新形势迫切要求促进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要在居民小区内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专业化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专业化与居家养老亲情化的完美结合。要打开养老机构的“围墙”,将机构内的助餐、医疗、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居家有需求的老年人,充分发挥专业资源的最大效用。
加快促进医疗和养老深度融合发展。医疗和养老,是老年人的两大基本需求。江苏失能、部分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的10%,其中完全失能的约占3%,发展医养融合服务,十分重要、非常迫切。要站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的角度,通过优化政策设计打破制度藩篱,通过创新融合模式促进互联互通,着力实现医疗和养老制度衔接、资源共享、服务相融。一方面,要注重制度创新,强化医养融合政策支持。在宏观政策层面,要将医养融合纳入民生重点工作和大健康产业,作为中长期规划的发展重点,由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商业保险等多方资源,形成推进医养融合的工作合力和协同机制。在中观政策层面,要抓住医养融合的关键点――护理保险做文章,通过保险政策的介入,为老年人接受长期的、制度化的医养融合服务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在微观政策层面,要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的养老机构和组织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引导各方面资源重点投向医养融合领域。另一方面,要推动模式创新,优化医养服务资源配置。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现实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施策,以最恰当、最具操作性的方式促进医养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所有老年人,要推广实施普惠型的健康管理服务,即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日常体检、咨询及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推动医疗资源向社区和老人家庭流动。对于大量小型的、没有条件单独设置医疗设施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引导其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服务或者建立应急通道。对于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养老机构,鼓励其按要求设立卫生室、医务室、护理院等卫生设施,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医生、护士,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为住养老人提供不出院门的医疗服务。对于医疗机构,尤其是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要支持其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同样落实护理型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同时,要通过市场调节手段,引导较为富裕的老年人自主选择家庭医生服务。
社区医养融合范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议程安排,我就卫健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搞好医养结合、推进全区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作个简要汇报。
一、开展医养结合优质服务,提升健康养老产业内涵
一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要求,我区率先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积极稳妥的将闲置床位较多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引导支持设立老年病科和康复护理科。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营养指导、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2017、2018年,我区在二级以上医疗单位为老年人开设方便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80%以上。
二是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团队,通过老年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相结合,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为老人提供连续性、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开展为老年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健康宣传、提供慢性病管理服务,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管理。2018年共为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21250人,社会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共3家。
三是加强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健康小组长的优势,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护士一起组成家庭医生团队,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健康宣传,基本实现社区老年家庭服务全覆盖。截止目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共14358人。
二、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一是强化试点引领。一是注重学习借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健康养老产业布局重点规划和医疗规划框架内,采取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的方式,在健康养老方面结合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特色优势,发挥医疗卫生资源在养老方面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及养老服务建立健康养老的新模式。我区今年以灯塔医院为试点单位开设了老年康复护理科,设置病床30个,配备医护人员19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目前已收完全失能病人共15例,逐步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突出项目建设。经过近两年的准备今年灯塔医院在宝莲寺镇刘王坡村征地249亩,用来建设新院(预计在2022年完工)。其中医养结合项目建筑面积将占总建筑面积14.93%,可以满足500人床位需求,新建成的灯塔医院将集医疗、护理、托老、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六位为一体,实现全程无陪护照顾模式。
三、目前现状
一是健康养老发展不平衡,城区发展最大的制约在于社区配套用房困难,造成健康养老服务项目难以落地;二是养老机构民办私营居多,但有一定规模,医疗完善,上一定档次养老机构偏少,存在医疗资源介入不足问题;三是社会力量投入健康养老事业的热度虽高,但具体项目落地少,一些服务、保障、医保跟不上,现行的医保政策,不能把日常人工护理费、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而加重群众的经济负担。四是健康养老问题涉及到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医养结合需要具有合法资质,现有的医疗资源是以医疗为目的配备,要实行医养结合,需要针对性的升级改造,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
社区医养融合范文4
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而对于我国最大城市上海来说,老龄化的问题更加严重。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拥有全国最高的老年人口比例。截至2014年底,上海共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13.9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8.8%。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养老压力,上海需要一套科学、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这样的养老服务体系自然离不开医疗的有力支撑。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统计,目前上海老年人的总患病率为77.3%,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大概占到3.7%,其中80岁以上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占到了13.1%。
5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指出,家庭养老需求和医养结合的需求比较强烈。现在家里的老人养老靠自己和家庭成员,对社会化需求比较强烈,同时老年人养老最强烈的需求是医疗健康。
怎样更好地进行医养结合?解决“养老难”和“看病难”的问题。上海市积极探索创新,突破政策瓶颈,迈出推进医养结合的关键一步。
以社区为平台
上海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提出该市医养结合工作“以老年人为本,实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应保尽保,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的总体目标。
在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等五部门联合的《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定义为“医养结合”支持平台,以各自社区为圆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扮演推动医疗资源辐射和周转的核心角色。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养老领域的医疗辐射,同时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三部分。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向所在辖区的养老机构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比如住养老年人的突发疾病转运、医疗巡诊、康复护理指导等,或者统筹、协调区域内其他医疗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到今年底,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签约要做到全覆盖。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达成合作,会同社工、志愿者提供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到2017年,两者签约率需达到100%。
最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对社区老年人的服务继续深化。现在全市有936万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占常住居民的42%,作为签约服务重点对象的60岁以上户籍人口,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打通部门壁垒
“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不同部门分配。有业内专家指出,医养结合推进受阻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医保由社保部门管理,分而治之的格局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不能融合。
此次,在打通部门之间壁垒方面,上海市迈出了关键性的步伐。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施小琳指出,今年将“新增5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作为市政府实施项目,争取到2017年,实现全市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均设置内设医疗机构,其中经批准医保联网的,均实现三段医保结算(即医保结算分为三段: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也就是说,参保者的医保支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用个人账户中的钱支付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中的钱用完后,便进入第二阶段,即自费支付的阶段;在医疗费用超过“自付”的额度之后,才能进入第三阶段,即主要由医保支付费用的阶段。
一直以来,国内养老领域的医疗水平不高,医疗领域对养老领域的服务能力也有限。究其原因,外界有人称之为“资源壁垒”。上海此次开启了新一轮养老改革,民政、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到“资源破壁”的规划中,在上海市医养结合专题会议上,提出从设施布局、服务、队伍、政策等方面同时推动医养结合,试图推动“医养结合”有实质性进展。
目前上海660家养老机构当中,已经有139家设立了医疗机构,其中103家纳入医保联网结算。今年开始,内设养老机构的建设也进入提速期。
“纳入医保结算是千呼万唤、多方请托才做到的事,卫生部门不止一次拒绝我的申请,因为这样会加重医疗资源的支出。”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福利院院长陈方表示,养老机构但凡条件允许,都该成立内设医疗机构。
1995年,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福利院开设医疗区,成为上海首个拥有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十年后,该福利院成为医保定点单位。此后,上海市区两级福利院逐步进入医保队伍。
为鼓励养老机构开设内设医疗机构,上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护理站、医务室补贴10万元,门诊部、护理院补贴50万元),招用专职医护人员的,按医护人员数乘以上海上年度最低工资40%的标准给予补贴奖励。
陈方表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成本过高是不争的事实,尤其对民营养老机构而言,成本投入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因此政府的支持政策极有必要。
社区医养融合范文5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6月,福建省的老年人口同比增加了73.9万人,达到644.9万人,已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6.6%。按照此发展趋势预测,到2035年福建老年人的占比将超过30%。可见,福建省的老龄人口基数较大,增长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在显著增加。此外,由于老年人易患病,治疗有一定的难度,治疗周期一般也较长,因此对医护服务的需求也在急剧增加。
(二)家庭照顾功能持续弱化
家庭养老是福建省最为传统且主要的养老方式,然而受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家庭规模持续小型化,照料功能在不断减弱。因此探索新的养老模式,以承接家庭溢出的养老功能,为老年人口提供持续的生活照料势在必行。
(三)传统养老机构无法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
提供生活照料一直都是传统养老机构的主要功能。但是目前失能和半失能的高龄老人逐渐增多,他们除了需要普通的生活照料之外,也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条件,无法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照护服务,迫切需要医疗资源的有力支持。
总之,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在持续弱化,大多数养老机构也不能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探索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已经迫在眉睫。因此走医养结合之路,促进“医”与“养”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福建省医养结合现状
(一)多种模式并存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进医疗与养老的融合,使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并存发展,目前最主要的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内设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部门,为养老人员提供一些基本医疗服务,采取该模式的主要有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金秋老人护理院等;第二种是“合作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无缝对接,福州市文澳老年公寓就是此模式的典型代表;第三种是“转型式”医养结合模式,即鼓励经济效益不佳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从而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防治需求,如福州市第六医院转型发展为老年医院。
(二)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开始构建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台各项政策,并召开具体会议来支持医养结合的发展。福建省政府也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2017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医养结合模式的规划要求;2018年福建省卫健委确定33个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9年12月,福建省卫健委了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从人才、资金等方面来提供保障,推动医养结合的发展。
(三)医疗结合落实效果欠佳
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福建省的养老机构纷纷进行医养结合型转型和构建,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型机构占比已经高达92.2%。但实际运作中,这些医养结合机构中只有4.4%的机构在内部独立设置了具有看诊功能的医疗部门;有一部分医养结合机构只是内设了简易药房,并没有看诊功能;还有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只是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表面上的“医养结合”,实际上并没有医疗作用。总之,福建省的医养结合落实效果与设想中的有较大差异,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医养需求。
三、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专业人才匮乏
据统计现今福建省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数有五万多人,按照较为理想的配置比例计算,护理人员应达到一万人左右。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养老护理人员只有九千多人左右,护理人员配置不足且大部分护理人员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专业性的护理人员短缺,严重影响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二)扶持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已经成为制约福建省医养结合的重要因素。福建省的养老与医疗体系采用分而治之的方式,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陆续出台了各种推进医养结合的相关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医养机构设立、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但是,各部门所推行的政策往往存在重复交叉之处,管理标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经常不一致,难以实现政策协同,大大阻碍了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基层推广难
据调查,福建省的老年群体更愿意“非离家式养老”,特别是在闽南地区,大部门老人都不愿去机构养老。现今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主要还是机构式,一般在城市进行推广,在农村等基层地区推广较为困难。基层推广的主要形式是家庭签约医生,广大居民尚未完全接受这一理念,基层地区的医养结合只能依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实现低水平的服务。
(四)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缺失
医养结合要能够持续运行下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有能提供资金支持的医养结合支付体系。医疗保险可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方和受益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4]。但是根据对福建省民政厅、医保局、省医保中心等相关机构的调研显示:目前福建省的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等,并不覆盖医养结合模式中的护理服务费用。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医养结合机构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其产生的各种医疗、护理等费用均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由于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的缺失,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无法通过医保结算来为入住的老年人降低医护成本,直接抑制了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有效需求。
(五)服务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
医养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仅凭政府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更需要的是各方服务主体的积极参与。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福建省的养老服务市场中各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普通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成本相对较高,加之缺乏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持,其参与动力不足。而条件好的医疗机构由于自身医疗资源往往供不应求,因此只会把有限的医疗资源投放于常规医疗,在其内部设立养老机构的意愿和动力都不足。
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培养不足,发展受限福建省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缺失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较少,目前仅福建医科大学等少数院校有开设此专业,能培养的专业人才较少,且大部分毕业生的首要就职选择是医院,很少学生愿意去养老机构发展;第二,从从业人员本身来说,现有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年纪普遍偏大、学历和学习能力都不佳;第三,从养老护理职业本身来说,该职业工作环境压抑、工作强度大、薪酬不高、社会认同感低。
(二)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障碍是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从福建省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来看,医养结合主要涉及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两大领域的多个行政部门,如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各主管部门平行运行,分别在分管的领域独立地制定政策、管理资源和发挥职能,一般只对各自的上一级部门负责,缺少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和整合,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实现政策的协同,导致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困难。
(三)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基层推广困难
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福建省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人对养老机构非常排斥,对“非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误解,觉得养老机构是儿女不孝和孤苦无依的代名词,因此即使疾病缠身、生活无法自理也不愿意入住专业的养老机构。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医疗结合在基层推广很难。
(四)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不完善
根据医保政策的规定,医养结合型机构只有纳入医疗机构的范畴,才有资格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目前福建省的部分医养结合机构还不具备医疗资格,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有一些医养结合机构虽然具备医疗资格,但是由于医保规定未能纳入“医保定点”,其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无法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少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虽纳入医保结算覆盖范围,但是其提供的医疗养护服务大都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
(五)优质医疗、养老资源匮乏,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动力不足
目前,福建省拥有的养老机构中真正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只占两成,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的动力不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优质的医疗、养老资源不足。养老服务属于微利项目,对于大部分普通养老机构而言,优势养老和医疗资源均匮乏,在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是难以承担内设医疗机构所需的高运营成本的。而有条件内设养老机构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却因医养结合项目经济效益低下,因此内设养老机构的动力不足,倾向于把有限的优势医疗资源投放于有经济效益的常规诊疗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因为优势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诊疗护理水平较低,资金和能力都有限,难以内设养老机构或者为合作的养老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医护服务。
五、推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1.加快培养专业性照护人才。鼓励福建省的高校、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设立对此专业学生的入学补贴。同时,引导学校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之间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定向培养,打开人才培养与输送的通道。
2.设立在职人员入职补贴制度。可对在职人员给予岗位津贴,通过提高养老护理岗位的薪酬水平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护理行业。
3.建立在职人员长效培训机制。为在职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在岗培训等服务,通过分级培训,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手段结合,进一步提高其从业素质。
(二)建设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建立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是实现医养结合从理念走向实践的重要保证。医养结合的管理体制并非是单纯的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的“混合”,而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建设一个各管理部门能够长效配合的协作体系。从福建省层面来讲,首先要建立一个牵头部门作为部门间的决策中枢,负责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其次,要明确界定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防止在管理上产生重叠和缺位;第三,建立部门间横向协调机制,特别是要建立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间的横向沟通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互通,以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发展多元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促进养老观念转型
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可以让民众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更新公众的养老观念。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还是以机构式为主,但是大部分老年人倾向选择非离家式养老,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如何送至社区乃至居民家庭中仍是工作重心。对此,福建省应采取分类扶持的办法,重点发展家庭和社区模式。首先,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家庭模式,进一步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家庭病床制度的落实,使老人在家养老的同时可以享受专业的医疗服务。其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社区模式,可以社区为单位建设养老院,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接社区养老院的常规诊疗服务。总之,通过发展多元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以促进民众养老观念的转型,促进其在基层的推广。
(四)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医养结合机构无法享受到相应医保报销优惠政策的问题,是制约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创新体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首先,主管部门应加快设立明确的准入标准,可适度放宽,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疗机构范畴,使其享受到医保的报销政策,但同时也要防止医保资金的流失。其次,由于医养结合主要涉及的医疗行为是长期护理,因此应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借鉴青岛等地的经验,由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契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其与医疗保险互相对接,以降低老人的经济负担。
社区医养融合范文6
关键词:长期照护服务;整合照顾;持续照顾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0-139 -03
Kane(1978)首次提出了长期照护(Long-Term Care,LTC)的概念,认为长期照护是为先天或后天失能者提供医疗护理、个人照顾和社会。国外实践领域涌现出如老年人综合照护方案(Program for All-inclusive Care of the Elderly,简称PACE )、社会健康维护组织(The Social 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简称 SHMO)、无间断照护(Ever-Care)等应对“碎片化”服务的有益手段。“碎片化服务”(Fragmented care)即只考虑部分照顾风险的照料服务,对于老年人生活品质非常不利(Lowenstein,2000;Clarfield、Bergman 和 Kane ,2001)。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了整合照顾(integrated care)的概念,是指有关诊断、治疗、保健、康复和健康促进等一系列服务活动,通过输入、传递、管理和组织服务进行集成。
一、我国长期照护服务“碎片化”
(一)照护资源分割:医疗照护与生活照护分离
我国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面临“养老院看不了病,医院养不了老”的现实问题。现行的主要的养老方式主要呈现医养分割状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等,所提供服务主要是日常生活照料。但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素质下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衰弱,特别是慢性病、恶性疾病患病率高,尤其是失能老人往往需要更多的、更专业的医疗护理资源,而这些方面的服务需求却很难得到满足。另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医疗康复功能和生活照料功能的社会责任分属卫生和民政两部门,部门功能的分割也是造成医疗照护和生活照护资源分割的重要原因。
(二)照护主体功能界限不清:正式照护与非正式服务功能重叠
正式照护(formal care)是指通过公共融资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包括机构照护、居家照护、社区照护以及其他对照护服务提供者的支持行为,体现的是国家及社会在老年照护中的责任;非正式照护(informal care)主要是由失能老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以及志愿组织提供,多数是不付费的照护服务。目前,我国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多由家庭提供或者通过私人购买照护服务的方式实现,但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居住模式也在改变,传统的家庭非正式照护为主导的照护模式面临极大挑战。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功能重叠导致失能老人多层次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责任分担机制不明,长期照护服务递送体系效率不高。
(三)照护功能不连续:不同层次照护服务片段化
目前我国还未在不同长期照护服务间建立正常的流动和相互衔接制度,不同层次的照护服务呈现片段化,由家庭、老年护理院、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护服务中心共同构成的持续照顾服务体系尚未建立;针对不同层次的照护服务的评估体系没有统一建立;老年人逐步丧失自理能力时,如何让老年人顺利地转移到另一个合适的地方养老或是就地享受应有的照料服务,而不是使原有为老服务机构被动地根据老年人情况而转型,不同老年人照护机构之间的相互衔接制度亦尚未建立。照料服务片段化增加了失能老人享受适宜长期照护服务的无形和有形成本,从而降低了长期照护服务的可及性。
二、国外整合性长期照护服务制度的建设经验
(一)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医养结合模式
老人对生活照料和医疗照护的双重需求,要求打破养老和医疗之间的分割界限,建立集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医养融合型长期照护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在丹麦,“医养结合”的重点放在对医护服务人员的培养上。政府和学校等机构对“医养结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专业的医护服务人员弥补了丹麦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医疗护理人员的缺口,同时也使长期照护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日本一般设置长期护理服务、康复训练服务和简单急救服务等医疗服务,严重疾病的治疗则是通过与周边医院合作来解决。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合作既可以集中资源从事专业工作,从商业角度又可以实现互利互惠。
(二)国家与家庭间照护任务的合理分工:任务分工模式
部分学者认为正式照护对非正式照护存在“挤出效应”,即二者之间存在替代关系 。也有研究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照护服务类型,随着照护程度的加深,替代关系倾向于消失。因此,以降低长期照护公共支出为目的的政策设计,必须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照护服务的异质性特征,国家和家庭之间有必要设计实现照护责任的“功能区分”(functional specialization),有学者称之为“任务分工模式”(task-specificity model):指家庭主要提供强度较小、非专业化、零散的日常生活照料,而专业化的、强度大的照护责任由国家提供。从欧洲国家长期照护制度改革的实践看,国家和家庭间的分工合作越来越清晰。荷兰2007年通过的《社会支持法案》,增加个人及家庭在长期照护服务中的责任。荷兰引入“正常照护”(usual care)概念,指每周低于8小时并低于3个月的照护服务,认为这些照护服务完全可以依靠家庭成员或亲戚等非正式照护渠道获得并且不会给对方带来压力。
(三)照顾环节无缝对接:持续性照顾
近年来,基于“持续照顾”理念,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先后建立持续性的长期照护系统,涵盖“机构、社区、居家”三大照护模式所提供的各类照护服务,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自理程度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持续照顾服务主要是指当老年人的健康情况发生变化,有相应机制能够让老年人及时获得适合他们需要的养老服务。连续化的服务模式能把各项服务整合在同一体系中, 使老人在整合后的体系中随着情况的变化得到相应且持续的照顾。美国的退休养老社区连续医疗模式(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 ,CCRC)是持续照顾的有益尝试。CCRC提供连续性医疗、保健以及日常生活服务和支持,提供从社会活动支持到部分生活自理能力支持,到入住护理院直至临终关怀的“一条龙”服务。除急病需要外住医院的情况,老年人在CCRC社区内享受连续性的医疗照护服务,减少转移居住的经济成本和精神负担,大大提高了生命功能和生活质量。
三、国外整合性长期照护服务制度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长期照护服务递送的整合,就是要将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长期照护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协调。在整合性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老年人如果生病,病情严重时,可接受住院或急诊治疗服务,病情好转时,转入护理院、家庭病床、康复机构,接受专业康复护理服务。病情进一步好转时,转入非专业性的护理机构或家庭病床。针对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在社区或家中享受日间照料、辅助生活服务等照护服务设施,接受生活照料服务。实现整合性长期照护服务,需要将国家、市场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整合至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之中,促进协同机制的完善,有效地提升长期照护服务的质量。
第一,“一个平台”:建立家庭、社区、专业机构的立体型长期照护服务传递平台
首先,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线上、线下的立体型长期照护服务传递平台。首先,对老年人在社会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家政服务等各个方面的需求进行充分了解,对老年人的价格期望,需求热点及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使服务传递平台的设计更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真真正正地提高照护服务的效率、降低照护服务成本,促进老年人与家人、老年人之间、老年人与服务提供者的互动,促进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完善。另外,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化手段,扩大长期照护服务平台的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受众。互联网作为信息化社会重要载体,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应充分发挥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网络化的服务供给对家庭、社区和机构养老提供支持作用,促进平台服务递送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两种制度”:完善准入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
整合性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在制度设计上要求实行科学合理的准入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转入制度是长期照护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分级管理制度是长期照护服务整合的有效“量尺”。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是首先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对老年人的失能程度、患病情况、家庭资源等进行全面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制定适宜的长期照护计划。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评估体系,因此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流程和评估指标,建立标准化评估工具,明确准入资格,是当前推行整合性长期照护首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分级标准,形成不同的照护等级,并据此对整合性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的各子系统进行定位,对设施和人员配置进行规范和建设,并依据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和提供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服务准入机制和分级管理机制。
第三,“多元主体”:完善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机制
整合性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需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首先需要在多元长期照护体系中对政府的角色进行定位。完善相关长期照护服务政策,明确国家为失能老人提供福利的方向、重点、方式和范围。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的制订、实施,监督管理有关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并提供财力和政策支持。其次,要整合、优化与长期照护服务相关的部门,服务提供尽可能科学有效,避免因行政不畅造成服务提供的不足、冲突或者浪费。再次,平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家庭-国家的责任分工,给予家庭照料者充分的经济和社会支持,缓解家庭照料者非正式照料服务提供的经济和精神压力,调动非正式照顾的积极性。最后,充分鼓励其他提供主体的参与,尤其是充分发挥民办服务机构的作用,通过志愿者组织等义工介入等形式,实现了长期照护服务提供从家庭――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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