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专项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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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专项规划

区域专项规划范文1

【关键词】北部湾经济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

2012年教育部新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把原来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调整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两个专业。新专业目录的调整旨在更好地培养资源环境开发与城乡规划与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包括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四市,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 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北部湾将会形成以南(南宁)、北(北海)、钦(钦州)、防(防城港)为中心城市的区域城市群,这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在广西 75 所高校中,本科院校只有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桂林理工大学3所高校开设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仅占4%。可见,北部湾经济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不足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未来针对本专业人才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在这种形势下探讨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创新培养模式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需要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

(一)北部湾经济区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

北部湾经济区已进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城乡格局正处于重大转型和调整时期,城市和乡村内部及城乡之间的诸多矛盾正成为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在城乡建设中,小城镇布局不够合理、城镇规划滞后于建设、有新屋无新村、用地失控、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突出等问题,也大大影响了城市化的进程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各地、各部门缺乏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专业的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不无关系,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改善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就必须实施科学的城乡规划管理。社会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方面的人才提出了市场需求,该专业培养的人才具有具备地理学、规划学、管理学、环境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城乡规划与管理、旅游景区规划、开发、策划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具有较强的GIS应用能力、遥感分析能力和地图制图能力,具有一定的国土、城乡、旅游规划与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够很好地服务于北部湾经济区各类规划和管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二)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升级的必然选择[4]。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带来了一系列重大工业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带来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临海重化工业集中区将作为北部湾地区城市空间布局的重点区域,一批大型炼油、造纸、能源等重化工业项目将陆续在沿湾地区落户,在对GDP 带来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会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这必然需要具有系统思维、前瞻性以及全球化视野的高素质人才,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结合了环境科学、地理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的内容,但又主要着眼于这些学科的交叉点,综合了规划学科、环境学科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地理学科的分析性、系统性,同时具备管理科学的系统性、条理性,该专业培养的人才能够满足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在新形势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二、当前高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定位不准确

目前,绝大多数院校都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目标定位为培养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具备地理学、城市规划和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城乡规划管理与建设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从各学校培养目标看,该专业学生就业去向人多定位为交通、土地、城建、规划等政府部门从事管理或规划工作;从专业去向看,主要定位在市政工程设计、城乡规划与管理以及科学研究等领域。但事实上,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专门的人才,城市规划与建设部门有城市规划和建筑专业培养专门的人才,在交通领域更有相应的专业培养专门人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囊括了以上多个专业领域,专业定位比较模糊,专业培养目标不明确。对国内部分高校的问卷调查进一步验证了这一问题的存在,问卷结果显示有14%的同学不清楚自己的专业方向,说明有的高校在专业设置上定位不清晰,学生的专业目标比较模糊。

(二)课程体系不合理

从目前国内部分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看,大部分学校本专业课程体系是由地理科学、环境科学、管理科学类专业主干课程简单叠加而成,追求专业主体课程的细而全,特色不明显,交叉性课程建设、分流培养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机制没有形成。多数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存在趋同性和模糊性,课程体系设置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外,实践课程设置也依赖原有专业条件,缺乏适合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创新体系。对部分高校的抽样调查显示该专业学生对课程设置满意度较低,大多数学生认为课程设置很杂乱,实践性教学与实验课应该加强。

三、财经类院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模式

(一)找准专业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是与社会、经济紧密结合的专业,需要不同类型院校根据自身优势,寻找与社会经济最紧密的切入点,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校所处区域发展的特点具体定位,在办学模式上体现特色。基于此,作为广西唯一的财经类院校,广西财经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定位更多的依托了财经类院校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有别于区内其他高校(师范类的广西师范学院、理工类的桂林理工大学),突出管理的特点,致力于城乡规划管理人才的培养,学生毕业授予管理学学位(区内其他高校多授予理学)。学校进步结合师资及学科发展布局特色,将本专业发展纳入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建设任务,结合该学科下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形成了规划、施工、营销的有效协同创新。

(二)设计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建设

财经类院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首先要明确地理科学的内容体系。这是因为该专业的根基在地理科学,它本身就是由地理科学演变而来的,只有发挥地理科学综合分析的优势,才能实现其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其次要确定经济学理论的内容体系,特别是要加强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区域经济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内容体系,这是财经类院校的突出优势,也是有别于师范类及理工类院校的特色之一。通过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教学,使得学生学会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再者,要体现管理学的内容体系,管理学是财经类院校的强项,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学习是体现该专业在财经类院校的突出特色,也是学生未来发挥作用的长项,要结合方法目标开设相应的管理学理论和方法课程,特别是要开设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实际管理方面的课程,强化专业的实用型原则。广西财经学院在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就开设有管理学基础课程,并吸收工程管理专业的师资,开设有项目管理学、项目策划与可行性研究等课程,以满足毕业生今后从事规划项目的实际需求。

结束语:

北部湾经济区快速发展及城镇化进程加快加剧了对城乡规划及管理人才的需求,广西区内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人才培养高校较少,人才需求压力大,而财经类院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又具有其独特性。本文分析了当前高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财经类院校的特点,以广西财经学院为例,提出了本专业的专业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设计了更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及课程体系,结合北部湾实际需求,从而凸显本校办学区域特色。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

[2]中国高校之窗:http:///collegemanage/contentzhuanye26417.shtml

作者简介:

王德光,广西财经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博士,从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研究

区域专项规划范文2

“十二五”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xx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xx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xx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xx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 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区域专项规划范文3

《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原有的城市规划法施行的城乡二元管理模式,回避了城市和乡村在规划中的关系,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和乡村的发展,也导致了当前城郊结合部和乡村建设活动的混乱。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宏观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政策环境,对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产生了巨大影响。规划发展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统筹规划的新时代。如何适当调整规划编制体系,更有效地指导城市、乡村建设,成为规划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目前规划体系包括发改委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城市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类“专项规划”四大类型。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空间规划为主,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两个层次。

规划实践中,存在不同类型规划难以衔接协调、规划体系在城乡空间上覆盖不全面等诸多问题。

1.1不同类型规划衔接不足

规划体系与政府管理体制密切相关,不同部门承担不同类型的规划,客观上造成了规划体系协调的复杂性。例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分别委托不同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在行政上是同级的两个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分别接受其同行业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均在自己的行政体系内完成。《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均要求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协调一致,但实践中两个编制部门缺乏应有的有效沟通。城市规划一般为20年,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一般为10-15年,规划年限不一致,规划内容也难以协调和对比。如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规定到城市规划年限的建设用地规模,就会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对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

此外,各部门规划的专项规划在管理上相对独立运作,很少将各自的保护和控制要求,落实到建设规划管理依据的城市详细规划上,使得其规划没有空间上的支撑,城市规划与建设丧失了整体性和统一性,且专项设施建设短期行为多、局部建设多,缺乏统筹配置,不利于城市基础设施整体网络的形成。

1.2规划重城市轻农村

目前规划在区域空间上,重城市轻乡村,没有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主要表现为城乡分割。规划编制管理以城市地区的国有土地为主,而广大农村地区,仅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城市规划尚处在起步阶段,规划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作用远远没有发挥,村镇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自发建设状态,存在着资源的粗放利用,设施雷同,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恶化一直得不到改善。此外,城市总体规划的主管部门一般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乡镇规划的主管部门一般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各种因素如编制时间的先后不同、审查专家的构成差异等,都会最终造成两个规划编制内容衔接上的差异和矛盾。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关系的日益融合,村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必然影响到城市建设。城市规划中单纯就城市论城市也制约了城市作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极、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职能,最终也局限了城市的发展。

二、编制体系研究

传统的规划根据在空间上侧重点不同,城市部分主要由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处于相对辅助的地位,规划的重心是建设;非城市部分则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处于相对辅助的地位。

过去开展的城乡统筹规划大致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对于传统的城镇体系规划的完善和补充,其变化在于把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加以融合,但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另一种是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开展的城乡统筹规划,其重点在中心城区和各级城镇,对村庄居民点用地,重要的管治内容研究太少,难以起到对村庄规划建设的指导作用。规划编制体系应尝试在法定编制规划层次上找到合理的立足点,形成一个固定的规划编制的标准模式,以实现城乡空间整体性规划的目标。

2.1建立区县域为单元的规划平台

县级城市是我国行政体系中的基本单元,也是城乡空间体系与城乡居民点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要求以县级为单元,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区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

要达到城乡统筹,必须首先在规划空间上实现城乡全面覆盖,市县域空间范围一般只有几千甚至几百km2的范围,可以全面考虑区县域范围内的农村地域。以区县域层面规划作为城乡统筹规划的最佳空间单元,以村镇层面规划作为城乡统筹规划的焦点,设立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核心的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内容也能够更加深入具体,兼具宏观指导性和实际可操作性,以此来全面综合协调市县域范围内的城市与农村的统筹发展,加强城乡统筹向农村地区的延伸。

2.2建立城乡总体规划为核心的编制体系

城乡总体规划是从各层次区域范围内引导和促进城乡的合理发展和布局,重点是解决城乡的发展方向、目标和结构,是城乡空间全覆盖的规划(包括农业空间、生态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应强调城乡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作用,突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三类规划。

三类规划整合是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三个规划在内容上的协调统一,即统一规划目标、统一空间管制、统一空间数据。城乡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划作为空间资源的宏观调控手段,是为城乡社会经济服务的,在城乡总体规划中,加强研究社会经济现代化指标对应着何种城市建设水平、何种城市现代化标准,尤其是与目标相对应的物质空间建设水平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建议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城市规划行政主观部门和土地行政主观部门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将编制期限规范化、制度化,并对需要衔接的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做到同步编制,互相衔接。

除这三个规划外,城乡总体规划还要加强对其他部门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的协调整合,提出专业、专项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将已编制完成的专业、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其中,与正在编制的专业、专项规划保持衔接和协调。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解决城、乡规划两张皮的问题和减少各部门各类城乡规划之间的矛盾,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衔接,实现各类规划在内容上的统一;最终目标应是使城乡总体规划成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城乡规划的总体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2.3建立规划统筹委员会

城乡总体规划内容涉及的部门较多,部门之间的协调较难,例如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如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其专业性极强,且规划实施的主体并非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加之它们是垂直管理部门,所以总体规划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编制的各专项规划,除大型基础设施布局外,往往被各专业部门束之高阁,成为无效劳动。

为加强可实施性,建立规划统筹委员会,其主要功能是统筹各类规划编制,统筹协调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中的各项专项规划应简化,重点在于确定各专项规划的重大原则和技术政策,确定容量和大中型设施的布点和近远期的衔接等,将较为具体的各专项规划放到后续工作中完成。

区域专项规划范文4

【关键词】电力专项规划;负荷预测;线路走廊规划

1、引言

由于城市规划和电网规划是由两个不同主体组织编制,易出现脱节现象,造成规划区域内未预留变电站站址,电力需求无法保障,电力线路斜穿建设用地,影响建设用地的开发应用。为避免上述现象,电力专项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提出远期变电站布点和线路走廊需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对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进行预留、控制和保护。本文结合某工业园区电力专项规划,分析了工业园区电力专项规划的要点,可为工业园区电力专项规划提供参考。

2、电力专项规划要点分析

2.1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工业园区通常是分期规划,分期建设。工业园区发展目标、发展策略、规划结构、功能布局是电力专项规划的基础数据。园区用地性质的划分、用地规划、容积率规划、路网规划可为负荷预测和线路走廊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2.2负荷预测

因工业园区在规划年限期间的发展程度难以确定,所以工业园区电力专项规划一般按饱和深度开展。电力专项规划既要反映规划区域未来对电力经济性和可靠性的需求,又要满足当前负荷增长需要,其依据的基础是负荷预测。

工业园区远期(2030年)负荷预测宜采用负荷密度法,主要依据如下:

1、工业园区历史数据缺乏;

2、工业园区建设速度快,负荷密度法可充分利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数据;

3、负荷密度法不仅可预测整个工业园区的负荷总量,亦可反映负荷的空间分布;

4、不确定的因素只有负荷密度的取值,受人为影响的因素较少,理论上可通过横向比较的方法得到相对准确的预测结果。

工业园区近期(未来四年)负荷预测宜采用负荷报装法和计及饱和程度的负荷密度法相结合,主要依据如下:

1、规划年第一、二年的新用户负荷报装数据较全,负荷报装法可结合现有负荷自然增长率及新报装负荷实用系数来预测规划年第一、二年负荷;

2、同类负荷历史用电数据可为新用户报装负荷实用系数提供经验值作为参考;

3、规划年第三、四年工业园区可预测相对准确的饱和程度,在负荷密度法计算结果的基础上计及工业园区饱和程度可预测规划年第三、四年负荷。

在负荷预测时还需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不同性质地块容积率不同,不同区域同一性质地块容积率有差异。

2、不同性质地块负荷存在同时率问题,不能简单相加。利用不同类型负荷的典型日负荷曲线,把每一个地块的负荷按其相应的负荷特性曲线分成24个时段,然后在每一个时段上对各个地块的负荷进行相加,得出一条新的合并后的日负荷曲线,新曲线的最大值就是整个工业园区远期负荷值。

2.3电网目标接线确定及线路走廊规划

工业园区高压变电站布点较少,高压部分的目标接线相对容易确定。中压配电网的目标接线和线路走廊规划是电力专项规划的重点。根据配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和园区负荷预测结果,园区中压架空线目标接线采用多分段单联络或多分段两联络方式;中压电缆目标接线采用单环网、二供一备、或“三减一”方式。

工业园区规划道路红线包括15、20、25、30米四种规格。架空线或电缆应沿绿化带布置。25、30米道路架空线设计回数不宜超过8回,路径设计不宜超过2路,单个路径宽度不宜小于7米;电缆设计回数不宜超过16、24回,路径设计宜采用单路,路径宽度不宜小于1.6米。15、20米道路架空线设计回数不宜超过4回,路径设计宜采用单路,单个路径宽度不宜小于7米;电缆设计回数不宜超过8、12回,路径设计宜采用单路,路径宽度不宜小于1米。

2.4中压配电网线路选择

通常情况下,架空线路发生故障的概率远大于电缆线路。从这个角度看,10千伏线路采用电缆可提高供电可靠性,但电缆线路的可靠性是建立在投资较大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应考虑投资的经济效益,规划中压配电网线路应主要采用架空线,在商业、居民区采用电缆,电缆敷设的方式宜采用排管或直埋为主,电缆沟为辅。

2.5规划评估

规划评估是对整个规划方案的全方面评估,包括现状问题解决情况、规划技术原则的落实情况、供电能力分析、线损率分析和经济效益评价。由于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所采用的数据大部分来自预测和估算,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为了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需进行包括新增电网工程总投资、增售电量、电网线损率、收益率及经营成本等因素的敏感性分析,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确定项目在经济上的可行性。

区域专项规划范文5

1、与住建部就总体规划修改进行了对接,成立总规修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听取了总规修改的规模、空间、交通、生态四个专题研究的工作汇报,并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意见;

2、围绕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委托中规院上海分院承担总规修改《大都市经济圈城市间关系研究》和《市域空间结构规划研究》两个专题的研究任务,并赴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

3、开展《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组织项目组赴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大学等单位调研,做好项目经费落实、基础资料征集等工作;

4、向市政府汇报《新区启动区控规》、《城新区控规》、《中心城西部地区概念规划》、《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市中心城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等项目;

5、组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区域空间布局规划》、《组团概念规划》、《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技术审查;开展绿地中心项目专家评审暨技术审查;

6、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批前公示准备工作,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委托并形成初稿,一期方案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

7、开展市历史文化街区调查及数字重建技术研究和伏跗室永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方案讨论;

8、组织对综合交通规划中发展战略、快速路网等专题进行讨论,深化研究通途路BRT方案;完成中心城电力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审;

9、开展停车配建指标调研,配合做好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10、做好第二批市历史文化名村评选相关准备,组织风景名胜区古道规划建设现场会暨风景名胜区工作座谈会。

二、九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推进市城市总体规划,完善《总规强制性内容修改论证报告》,做好规模、空间、交通、生态、大都市经济圈和市域空间结构6个专题研究;

2、完成《市近三年规划建设策略建议》、《市重大项目规划空间保障报告》,与市发改委对接《城市功能区研究》和《市域重点产业区块研究》;

3、组织第一批指令性项目审查,开展《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等项目编制工作;

4、深化通途路BRT设计,组织综合交通规划中对外交通、公共交通、交通枢纽等相关专题讨论;

5、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初稿审查,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批前公示;

6、基本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报告,起草市名城委工作章程、名城保护工作思路等相关文件;组织(西区)一期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伏跗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技术审查;

7、实施第一批市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评估,做好第二批市历史文化名村评选的宣传、准备等工作;

8、完成户外广告设置导则修订,开展《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统稿工作;

区域专项规划范文6

一、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必要性

循环经济作为生产、流通、消费和废物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活动,旨在区域、国家或更大层面上建立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物质代谢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和宏观性,及其发展过程中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因此,循环经济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其实施和构建需要强有力的规划措施加以保障。在世界范围内,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国在推行循环经济的过程中,规划作为一项核心任务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先期的试点示范单位几乎都制定了专门的循环经济规划。贵阳制定了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规划,围绕产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三大体系制定了综合性的循环经济规划;江苏省制定了省级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分解成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和循环型社会4个组成部分。其后,辽宁省、义马市、日照市先后开展了循环经济规划。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的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明确要求制定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其余一些省市尽管没有制定专门的循环经济规划,但在制定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大多明确要求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原则融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中。2005年,国务院“国发22号文”明确提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其后,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循环经济规划已经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处于重要位置,并成为国家推动循环经济的有效工具。我国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第12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二、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定位

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确立,需要考虑循环经济规划的定位。这里涉及两个主要问题:第一,循环经济规划与已有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关系;第二,循环经济规划制定的层面范围。

(一)循环经济规划的基本类型政府需要制定规划来应对循环经济的战略性、宏观性和复杂性。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开始从项目管理逐渐转向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逐渐转向宏观管理。循环经济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但是,循环经济规划在我国并没有形成既定的规范体系。概括而言,目前的循环经济规划主要存在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制定专门的循环经济规划,设定循环经济的目标和指标,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重点和措施等。在实践中,通过出台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和目标分解等手段强化实施;第二种形式是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一些专项规划中融入循环经济的理念、原则,增设部分章节和内容以及循环经济实施方案。上述两者形式各有所长。第一种形式内容明确,易于落实,但要花费较大的努力,同时也容易引起其与其它已有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第二种形式可以避免矛盾和冲突的问题,但循环经济的实施效果要更加依赖于各规划的制定水平和实施状况。在规划实践的内容中,作为第一种形式的专门性循环经济规划,已经出现了过大过小,定位不清的现象。存在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是将循环经济规划等同于为各种废物寻找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答案,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废物循环对于产业发展乃至经济发展的反馈作用;另一种是将循环经济规划泛化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人口发展、生态建设甚至社会公平等强加到循环经济规划中,试图赋予循环经济万能的表象。这两种做法都会不同程度地伤害循环经济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二)应率先在省级以上开展循环经济规划我国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第12条规定要求:“在国家、省、市以及跨省、市区域上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专项规划,而对于县级规划则不做法律上的明确要求。”笔者认为,这是符合我们国家目前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第一,是源于循环经济的理论探索性。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尚处于试点示范阶段,循环经济规划本身的成熟与规范尚需要一个发展过程,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其与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关系。第二,是源于循环经济规划的可操作性要求。目前,我国的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循环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例如,各级各类规划的相互关系、功能定位,特别是与市场作用的界限,数量上看规划不少,但内容上相互之间交叉重复,区域规划不到位,针对性不强,衔接协调不力,规划编制程序不够规范,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尚未形成,规划期的界定比较机械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有损规划的有效性、科学性,而且直接影响到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因此,在当前状态下,急于要求开展县级循环经济专项规划肯定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当然,国家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与国民经济、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生态环境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专项规划。须要指出的是,应大力强调在跨省行政区域层面上开展循环经济规划。我国规划体系中,区域规划是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但是这个很重要,区域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区域规划是区域调控的重要依据。发展什么产业,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很少干预,但对区域发展则干预比较多。区域循环经济规划旨在根据该区域的地位和作用和不同区域生产要素条件,对区域未来循环经济的发展设定或提出总体思路、方向、目标、保障措施和重点任务等,以达到指导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循环经济规划的主要内容

循环经济规划内容一般需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战略重点、保障措施、主要任务、发展水平(主要是指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废物循环处置和利用的定额指标和标准)等。循环经济规划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公众参与、企业实施,强制手段与市场手段相结合,义务与责任公平分担的原则,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经济规划发展目标不仅要设定节水、节能、推进计划和制度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示范试点等方面的工作目标,还要根据区域情况设定资源节约、消耗、废物排放、循环利用和环境状况等量化约束性目标。明确规定污染物排放强度、资源循环利用率、资源生产率等特征指标。对于循环经济规划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应在充分考虑产业布局、资源条件、市场需求以及经济和环境成本的前提下,根据发展形势和区域特点在流通、生产和消费领域有侧重地选择重点企业和行业开展节水、节能、节地、节材和综合利用等活动。在循环经济规划保障措施方面,要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和思路。循环经济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方案,明确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要求。以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开展资源减量、节约、再循环和再利用的综合规划,同时针对重点或突出问题开展重点区域规划(工业带、农业区、矿区等)、重要专业规划(节能、节水、废物循环等)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尤其重视城乡规划和园区建设。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实施节水、节能、节材、节地,发展再生水回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区域经济,应当根据资源条件、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对新建、扩建和已建的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区进行建设、规划、改造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