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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规章制度范文1
规章制度的内容结构设计
规章制度的内容结构,是指规章制度内容在逻辑上的一种排列顺序。规章制度的内容结构一般为先总后分,先粗后细。具体地讲,规章制度内容的一般排列顺序为总则、分则、附则。
总则
总则位于规章制度的首要部分,对整个规章制度具有统领性。总则规定的是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其内容制约着分则的内容,分则的规定不能违背总则的精神。总则的内容一般包括宗旨、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与方针、主管部门等等,不要把具体的行为规则放入总则中。对事关全局的内容,则应集中在总则中加以规定,而不能分散到分则或附则中去。因此,总则条文应有高度的抽象性,文字要精练。
在进行章节设置的规章制度中,总则一般作为第一章的名称,这是明示总则。有些规章制度尤其是未设章的规章制度,虽有总则性质的条文,但没有以“总则”的字样予以明示的是非明示总则。无论是明示总则,还是非明示总则,都应当把总则的内容集中在整个规章制度的开端。
规章制度的宗旨和依据一般都在第一条中进行规定,格式为“为了……”“依据……”“制定……”阐述宗旨时,应直截了当,突出重点。写依据时,应当引用比自身效力等级高的法律、法规,一般是对本规章制度内容起直接指导作用的上位法。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一般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章程作为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如:“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为了界定规章制度调整对象的内涵或外延,明确与其他法的界限。适用范围一般紧跟在立法宗旨和依据后面,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二条,当然也有放在稍后的条款甚至附则中表述的。适用范围可以从主体、客体、行为或关系的角度来表述,在很多情况下以名词解释的方式出现。如:“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本原则与方针是总则中经常出现的内容。规章制度分则中的内容应当体现总则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针。
基本制度也是总则中常见的内容,通常是一些必须普遍遵守的制度。
以上内容在一部规章制度中不一定全部出现,总则部分究竟应规定哪些内容,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分则
分则是规章制度中规定具体行为规则的内容,是
一部规章制度中最主要的部分,是企业执行、员工遵守最直接的根据。分则虽大多以非明示方式出现,但却是所有规章制度必备的内容,在以非明示方式出现时,直接体现为各个章、节,甚至可以直接体现为具体条款。由于各个规章制度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千差万别,因此,分则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总体上应该包括鼓励、允许、限制、禁止等内容,并规定奖惩措施。
附则
附则是附在规章制度后面的、作为总则和分则辅内容的规则。从立法实践看,附则中一般包括名词和术语解释,实施细则制定权的规定,施行时间的规定,与其他法律条文关系的规定等内容。
对一些专业名词或术语进行解释,可以使有关规定更加明确,便于理解和执行。常见格式是“本办法所称……是指……”或“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二)……”。当然,也有不把这种解释放在附则中,而放在出现需要解释的内容之后的。
施行时间的规定是规章制度的必备内容。过去,立法中大量使用“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样的规定,现在并不主张这样做。劳动规章制度公布之后,员工需要有一定的学习和领会的时间,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施行时间要有明确要求,一般可在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在附则中明确本规章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对规章制度的正确使用是非常重要的。常见的表述有“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通过的……同时废止”或“本办法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废止只能针对以前制定的同一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只能废止与自身效力等级相同或低于自身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文件。
另外,附则中可能会出现关于解释权的规定。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解释权一般由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所有。
规章制度的逻辑规范
法律规范在内部结构上是由假定(适用的条件)、处理(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制裁)三个要素构成的。劳动规章制度也应按照这个逻辑结构编写。
假定
假定,亦称适用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每一个规范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才适用,而适用这一规范的必要条件就称为假定。只有合乎该种条件或出现该种情况,才能适用该规范。
每一个行为准则都是在具备一定条件或出现某种情境时才适用的。例如“员工连续旷工2天,或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这里,“员工连续旷工2天,或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的”的规定就是假定部分。假定部分规定的是行为准则适用的条件,如果该条件不明确,行为准则就不能适用。另外,全面也是对假定部分的要求,在假定部分的设计过程中,应当将本规章制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事实尽可能考虑周全,这样才能更全面有效地引导、规范员工的行为。
处理
处理,即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做、禁止做或者要求做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行为模式规范按其性质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
1.禁止性规范,即规定行为主体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在立法实践中,常用语有“禁止……”“不得……”“不应当……”等。如:“在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若有违反,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义务性规范,即行为主体按固定的条件必须为某种行为的规范。常用语有:“应当……”“必须……”“有……的义务”“有责任……”“行使……职权”等。
3.授权性规范,即允许或授予行为主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常用语有“可以……”“有权……”“享有……权利”“不受……干涉”“不受……侵犯”等。
4.倡导性规范,即提倡行为主体为某种行为的规范。常用语有“鼓励……”“保障……”“提倡……”“支持……”等。
行为后果
行为后果包括对人们守法行为的肯定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如“工作时间内处于醉酒状态的,处以记过处分。因工作时间醉酒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记过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行为后果。行为后果是体现规章制度强制性的重要标志,决定了对员工行为予以奖励或惩戒的类型。具体到公司制度而言,“行为后果”分为违纪和守纪两个方面。
违纪行为是指有过错、不符合制度规范设定的行为模式、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违纪行为的特点一是有主观过错,二是对单位或社会有一定的危害性。对违纪行为设定制裁措施,应当合理、公正,过罚相当。这里说的过罚相当,是指与违纪行为造成的企业利益的损害和应承担的责任相当。
守纪行为分为一般行为和应受奖赏的行为。对于前者,规章制度给予确认和保护;后者是对社会公共利益、单位和他人利益有贡献的,因此,规章制度一般都会明确规定给予员工物质或精神奖励的条例。目前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使用制裁比使用奖励要多,这说明企业过于看重劳动规章制度的强制功能,而对其教育、引导功能认识尚不足。一部高质量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应强调其正面教育和引导功能,企业基于社会责任而组织员工参加扶贫济困、抢险救灾,为推动自主创新而鼓励职工发明创造,都应通过劳动规章制度给予员工奖励。例如,有的企业规定:“在本单位组织的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工作中,捐款500元以上,或在具体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年度表彰时授予‘优秀员工’称号,该称号在工资提级、职务晋升中与其他优秀员工具有同样的效力。”
规章制度的表述方式
语言不合乎规范的表现主要有词语搭配不当、逻辑不通、标点符号错误、语义模糊不清或者拖沓累赘、语体风格不当等等。在劳动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因这些不符合规范的原因导致其效力受到质疑的情况十分普遍。
例如,有劳动规章制度规定:“偷窃公司、同事或客户财物,公司可以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如果发生员工偷窃公司财物的行为,公司几乎可以给员工施加任何一种处分。在向劳动者倾斜的劳动法治理念下,依据这种随意性过大的规章制度做出的任何处分,都有可能不被劳动仲裁机构认可。
劳动规章制度要成为“单位内部法”,必须尽量采用立法语言。要正确体现单位对劳动管理的意志,实现“内部法”的功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明确、准确
作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准则,劳动规章制度用语必须明确、准确,告诉人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得做什么,违反这些规定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仔细辨析相近词语的细微差别;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需要量化的指标通常有年龄、法律责任、施行时间、期间、名额等;注意释义条文的运用。
周密、严谨
这是指在劳动规章制度中运用语言时,应当周到细致、严密谨慎,避免疏漏和产生歧义。尽量使用格式化、标准化的词语和句式。例如,涉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时,开除、除名、辞退等用语都是不严谨的,“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法律规范用语,不能用其他口头语、习惯语来替代。同时,避免使用带有感彩的词语,并对同一对象使用同一概念表述。必要时,可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做出规定。
通俗、精练
公司基本规章制度范文2
一、写作要求
1、订立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上有所依,下有所系”。
2、要正确使用语言——严肃规范、鲜明朴实、准确严密。
二、规章制度的种类
法规类:条例、规定、办法;
规章类:部门规章、类规章;
章程类:公司章程、董事会章程;
制度类:岗位责任制、规则、守则、规程、须知;
公约类
三、规章制度的特色
1、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2、内容上具有周密性;
3、表达上具有条款性。
四、名称制度:指企业全局性、大纲性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批准施行;规定(规程、细则、实施办法):指企业业务工作细则,更多是指部门专业性文件,由总经理批准执行;准则:指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更多是对人的行为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订,总经理批准施行,如员工手册。
五、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
第二条 简述本制度的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名词解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第二章 正文
第五条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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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章
第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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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奖惩细则
第 条
第 条
第章附则
第 条 本制度由(机构)制订,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 条 本制度由(机构)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 条 本制度施行后既有的类似制度即时自行终止。
第 条 有关本制度的特殊说明。
第 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六、说明及注意事项
1、各项条款的编号均以第 条表示,一次顺延。各项条款下如有细目,可以(一)、
(二)、??表示。
2、制度名称必须高度概括,用词准确,专业。
3、各项条款中规定的级别和数据必须界定清楚,如公司主管级别及主管级别以上干部。
公司基本规章制度范文3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岗位: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构成。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2)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4.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5.试用期内,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3.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辞聘亦无异议。
九、乙方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司基本规章制度范文4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基本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规章制度;建筑企业管理;重要作用;
Abstract: Rules and regulations is the "law", is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products is a long-term, need more regulation to guarantee. This "yardstick" leave regulations, building the business activities of enterprises to orderly and effective development, it is difficult to standardize the behavior of employees, not to mention the formation of competitiveness, realize economic benefit.
Key words: rules and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279.23
一个建筑企业通常有许多子系统组成。从投标、预算、施工、建筑成品、结算以及后勤保障,每一部分作为一个单元,在经营过程中,其运作是相对独立的,能够把每一个部分贯穿起来,就是建筑企业的规章制度。正是有了这种制度保障,建筑企业才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可以说,建筑企业内部各单元的密切衔接,首先是规章制度的衔接。规章制度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处于“基石”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顶层设计作用
任何一家企业,都是以实现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经济效益是建筑企业的最高利益所在,是建筑企业的核心命脉。如何保证建筑企业能够始终围绕这个中心来转?惟有规章制度能够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靠制度办事,而不是靠人办事。只有规章制度,才能够统筹建筑企业内部各单元、各要素、各层次,才能解决全局性、系统性的根本问题,才能保证建筑企业的稳定性、持续性、发展力。企业成立目的在于发展的更大、更强,前期公司的经营由于成本上的制约会发展的较慢,但随后公司的人员会不断的增加,经营水平不断的提升,必须采取正规化的管理。一些有眼光的企业家,大都走上了“法治”轨道,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运作企业,以保持企业的生命力。“无规距不成方圆”,从这个意义上说,规章制度在建筑企业里发挥着“顶层设计”、统揽全局的作用,是解决建筑企业最根本、最核心问题的根本出路。实践证明,越是搞得好的企业,规章制度越完善、越合理、越具有可执行性,反过来,规章制度完善的企业,落实的好的企业,基本上在经营上也不会搞的太差。要想富先修路,建筑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得先立制建章。路修得越好车跑得越快,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秘诀: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优良的规章管理制度。
当然,当今世界左右建筑企业命运的是市场,而不是规章制度,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在讨论之列。
二、基础保障作用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规章制度对于建筑企业管理来说,它是建筑企业的“法律”,是建筑企业进行管理的依据。离开规章制度这个“准绳”,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就难以有序有效开展,难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就难以参与市场竞争,更谈实现经济效益。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核心价值观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的具体反映,也是衡量一个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这种基础保障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建章立制,是企业最基础的一项工作,其核心是就是规范程序、明确方法和途径。对建筑企业来说,离不开劳动者、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装备这三个要素,也就是说,只有把劳动者、建筑材料与机械装备结合起来,才能进行建筑活动。而建筑活动又不是这三者的简单结合,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履行一定程序,按照事先的设计和一定的工序,通过采取一定的建筑工艺、充分发挥丰富的施工经验优势,才能最终形成合格的建筑成品。就建筑施工过程本身来说,投入多少人力和资源,按照什么工序,使用什么机械装备等等,都不是随意而来的,都有各自科学、严格的技术规范,或者说是规章制度的约束。这种约束,主要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明确每一个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避免建筑过程中的随意性,来满足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条件。否则,建筑活动就无法进行。二是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依据。在建筑企业管理中,既有宏观层面的计划、组织、指挥,又有微观层面的协调、施工、控制。无论哪一个层面的东西,都是以一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和前提的。企业管理不可能由着管理人员随意去管,而必须遵守“依据”,按照程序办事,有的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更多的是建筑企业内部根据自身需要所设立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建筑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既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也要按照自身设立的规章制度办事,而且这种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部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要求每一个员工一体遵行。从某个角度讲,企业管理人员只不过是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作出裁判,加以纠正,而不是另设规章制度,改变游戏规则。
三、规范激励作用
规章制度的规范作用,就是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化、标准化的过程。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特殊关键部位,除了国家有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外,施工企业还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建筑工人的操作也有很多具体规定,这种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每一个员工都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按照规定的动作去执行,这时候,个人在专项施工方案面前好像变成了一个机器人,只有按规定操作的义务,没有或者很少有自由活动的空间。
公司基本规章制度范文6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七章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