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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文化传统;移民;适应性
文化是人类为了解决生存而产生的一种机制,人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其一切行为都具有该族群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特质,简单来说,“文化始终是人们用来解决其生存问题的机制”[1]。因而,人们为了适应环境所做出的行为和选择,亦可以看做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选择。在生态移民的过程中,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其生计模式、生活方式、社会关系以及心理等随之发生变化,移民为了适应新环境所做出的一系列适应性调试,不仅是居于新环境的基础上产生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其自身的文化系统是影响其适应性的一个重要的、先导性的因素。目前,不少研究者侧重于研究生态移民给民族文化带来的影响,近几年,相关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而对移民的文化传统对其适应性的影响关注甚微。本文将在以丰乐安置点为例,试探讨民族文化传统在移民适应性中的作用。
一、丰乐安置点的概况
榕江县古州镇丰乐村安置点距离县城中心1.5公里,属县城规划区。该安置点与廉租房衔接,每户住房面积50平方米。到2015年4月份,该安置点共安置955户3755人。其中,计划乡摆王、摆拉两个村整村搬迁497户1783人,其他为寨蒿镇、崇义乡和八开乡的零散搬迁户。该安置点的安置模式具有典型性:实行整村搬迁、集中安置,依托城区、园区安置,采用“一个村一栋楼房、一个组一个单元、一个家族一层楼”的方式进行安置。该安置点的移民主体为摆拉村和摆王村,这两个村辖于计划乡。摆王村距乡政府驻地30公里,距县城80公里,主要民族为苗族;摆拉村距乡政府驻地20公里,距县城70公里,主要民族为苗族、水族。两村坐落在海拔1300多米的月亮山主峰上,是典型的深山区。摆拉村和摆王村由于地处深山,农业基本能满足平时生活所需;交通不便,与外界交流较少。这些因素使得他们的民族文化较为完整地保留和传承下来。为了动言他们搬离 “高坡”①,当地政府做了不少工作。2013年春节前摆王、摆拉村303户农民1070人从世代居住的大山搬到了县城,2013年7月,因一直犹豫而暂时未搬迁的194户713人也搬到了县城,至此两个村完成了整村生态移民搬迁,共搬迁了497户1783人。
二、文化传统对丰乐移民的影响
文化传统是“支配着整个民族的一种习惯势力和精神力量,一种集体的潜意识”[2],文化传统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代一代积累和传承下来的,在这个历程中,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习惯势力,影响着人的思维和行为。人们遵循它行动,但又很难意识到它的存在。丰乐移民都是从较为偏远的山区搬迁而来的苗族、水族和侗族等少数族,特别是处于月亮山深山区的摆拉村和摆王村,受现代化影响较小,其文化传统较为深厚,成为一种强大的习惯势力,时刻影响着他们移民后的生产和生活。
(一)影响移民的生产、生活方式
人们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为了生存逐渐形成了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某种生计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的形成过程。当生存的自然环境发生改变,势必会引起生计方式的变迁,进而引起生活方式的改变,在这个变迁的过程中,移民传统文化对新环境中生计方式的选择和生活方式的适应起到或制约或阻碍的作用。丰乐安置点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概括来说,丰乐移民大部分青年人初中毕业以后就到沿海一带打工,在安置点居住时间长的移民,一部分是妇女和老人,在家带孩子、送小孩读书;一部分是有劳动力、适应能力稍强的人,他们主要靠打零工为生,包括建筑工人、街上的苦力、超市、摩的及部分卖菜等;大部分人两边居住,即一个月在县城做几天零工或闲上几天,又回老家做几天农活。为了移民能够在县城安居下来,榕江县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帮助移民解决就业问题。从2013年开始,榕江县对丰乐安置点移民进行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培训后的就业去向主要为蔬菜基地、木材加工厂、超市、工业园区等。据榕江县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移民后安排到蔬菜基地工作的移民有四五十个,但在2014年走访摸底的时候,只剩下不到十人留在蔬菜基地;在永盛木业、甘力木业和永利木业的移民也先后离开了。
移民后,丰乐移民的农耕技能和文化,与县城的工业、服务业所需的劳动技能和意识产生很大矛盾。原有的文化传统制约了他们在城市中的生产和生活。在调研中得知,移民大多认为安排的这些工作他们不适应,一是不能适应这样的工作规律和工作节奏,有村民说:“以前在家想做就做一下,不想做就休息,没人管。”以前在农村做农活,没有约束,而城市的工作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和岗位职责规定,很多村民一时适应不了新工作岗位规律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方式。二是劳动技能不适应,“做不惯那边的活路,我出来一个月做几天,吃完了又去做。”很多村民从生下来就呆在村里,很少与外界接触,最多到乡里赶集,找点钱,其余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种庄稼上,在传统的农业种植方面他们是一把好手,但是长期以来的农耕技能与城市的工作要求是有很大区别的,他们一时做不了那些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
(二) 影响移民的心理调适
发展是梯度推进的,那些接受现代技术和观念较早的地区和个人,更容易接受新的东西,更容易适应新环境;相反,受新技术和新观念影响较晚的地区和个人,其文化与现代性的适应较慢。文化习惯促使他们的经济行为、思维等与现代经济社会间存在较大差距,“比如那种几乎出自本能的族群情感、历史记忆、信仰情怀、乡土认知和道德习俗等,对人们的认知、选择和学习(模仿)活动总是具有一种先决性影响,而且由于这些因素的作用并不是总是以自觉的方式存在的,它们有时更像是一种本能,于是也就更加难以放弃。”[3]移民后环境的突然改变,移民的文化传统使其在新的环境中产生不同的表现。丰乐移民一方面很想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又因为自身传统文化与现代城市文化间的巨大差异,使其很难融入城市。要融入就得求同,就得改变。而割离意识中原本具有的一些东西本身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在变与不变、变什么、怎样变这些问题中,每个移民的思维和行为无不带着原有的民族文化因子。可以说这是一场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较量,“在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往往是文化传统的改造问题。”[2]在这个较量和改造的过程中,移民在开始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往往呈现出迷茫和焦虑的精神状态。当问起丰乐安置区移民“你觉得你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他们大多游离很久后给出“不知道”的答案。他们大多在城市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心理归属感缺失;而返回原居住地又不似移民前的农民身份,乡土意识正逐渐弱化。在这段特定的时间内,他们作为一种“边际人”②而存在。世代形成的农耕文化使他们在面对城市中陌生的生计方式和人际关系时,一时难以适从,产生一种身份焦虑,一种文化焦虑。
在同一个村寨里面,个人的文化开放程度亦是不同的,从而人与人之间的适应能力也有较大区别。在丰乐安置区,青年人的适应能力远强于年纪较大的人,文化程度高的人适应能力强于文化程度低的人,与外界交流较多的人适应能力又强得多。丰乐移民中:返回原居住地的移民绝大部分是老年人,在他们身上,文化传统的“习惯势力”更大,他们更加难以适应城市的生活;四五十岁那部分人,很多人游走在农村和县城安置区,既不完全脱离乡土,也完全融入城市;相比之下,青年一代受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就小得多,他们大多初中毕业后就去东南沿海城市打工,离开居住条件差、交通闭塞的农村是他们乐于接受的。总之,文化开放程度较高的村民,他们会在城市中较快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较短时间内适应城市的生产、生活。而文化传统较为浓厚的村民,则往往在城市中无所适从,在一次次的碰壁中更加焦虑,产生强烈的身份认同危机,因而他们或游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或返回原居住地。
三、结语
通过丰乐安置点移民的适应情况可以看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与其传统文化价值有着深刻的联系,人们的价值观内在的限定了他们对发展目标的选择和对发展手段的应用。不同的文化所遵从的价值取向不同,势必会造成不同文化群体应对自然和社会等外界环境时做出不同的价值选择,因为文化传统规定着人们的社会行为。
文化传统对移民的适应性具有先导性的影响,文化开放程度越大、包容性越强,移民适应性越强;相反,文化相对较封闭的族群,其移民适应性较弱。因为,文化是人们解决生存问题而形成的机制,文化也是文化拥有者的生存方式,他们的生存能力不仅通过他们的文化体现,而且通过他们的文化获得。移民以后,移民能否适应新的生计方式,能否在新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其文化传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移民的过程中,“移民的再社会化一定会受到现有资源以及环境中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这些资源或环境要素面前, 移民个体并非毫无作为, 他们一定会在适应的同时, 重新对其进行构建。”[4]移民在建构的新的社会环境时所进行的一系列选择和行为,都是经过其文化过滤的,都带有其文化价值的意义在里面。因而,在搬迁的过程中,须充分关注民族的文化传统,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应把文化结构对移民的影响考虑在内,所实施的搬迁模式和安置工作应尽量与之相适应。
同时,不仅是在不同的移民群体间,即使在同一群体当中,那些接受现代技术和观念较早的人,更容易适应新环境,移民后能快速适应转变,并能抓住机遇改善自己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生活。相反,适应能力较弱的移民,则有可能因搬迁而更加贫困。因而,在移民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可能会出现的 “马太效应”。③(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项目来源:文章系贵州财经大学2014年度在校学生科研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1] [美]A・哈维兰著, 期铁硼、张钰译.文化人类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492.
[2] 陈国强主编.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8): 78
[3] 戴庆中.边界漂移的乡土――全球化语境下少数民族的生存智慧与文化突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60
[4] 马伟华.移民的文化适应:宁夏吊庄移民生活习俗调试调查研究――以芦草洼吊(兴泾镇)为例[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
注解:
① 当地人称农村为“高坡”。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2-084-01
中国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大家庭,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五千年文化史上的一道独特风景线,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象征。中国最早的文化活动和成果都闪耀着各民族的智慧之光。
虽然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从某种意义上打破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原有的封闭状态,为其凝固的生活秩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丰富多变的现代生活也给这些单纯,朴实的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本土文化在走向开放的同时也悄然蜕变。许多少数民族的传统服饰已全部汉化;由于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削弱了人们的群体意识,一些集体性传统民俗活动逐步减少乃至消失;一些民间曲艺、传说开始失传;一些有利于培养人类美德的传统礼仪和习俗被逐渐废弃。可以说,很多都到了濒临解体的境地。如云南通海的哈尼族有很多人已不会写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民族传统、习惯有了很明显的改变;在彝族,人们将懂得古彝语古彝文、通晓本民族风俗礼仪的知识分子称为毕摩,对于云南峨山县8.35万的彝族群众来说,人数不足20的毕摩已成为稀世珍品。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不可再生性和易灭失性,它们在中国文化的历史长河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少数民族所创造的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维系着本民族的存在,发展和民族特性。一旦缺失,不仅是本民族自身的悲哀,也是人类不可挽回的损失。因而我们要加大保护民族文化的力度,使其得以继承和发展。为满足文化的多样性需求,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完善立法,依法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等虽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准则,但对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备,对于一些文化遗产还存在重开发利用、轻法规保护的问题。因此我们要从各部门各方面着手,建立起一套完善有效的法律保护机制,与世界法规接轨。
二、建设民俗旅游景区,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
挖掘和利用一些少数民族发祥地或聚居区特有的传统习俗和民族文化,建立起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景区,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在观光的同时了解该民族的历史及文化。如回族一些地方建立的伊斯兰风情一条街、傣族的风情村、苗家的民俗村寨等都是以发展旅游业的形式,使文化与经济完美结合,共同发展。在开发的同时,也要注重正确引导合理规划,不能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缺失。
三、举办民族文化展,免费开放当地博物馆,使更多群众更广泛地接触到民族文化史
像文化艺术节、民族书画展、歌舞表演等也都是促进民族文化传播的有效形式。这样不仅体现人文精神,满足了人们的心理和生活需求,还可以充分地体现文化价值。
四、调动和激励各少数民族人民保护本民族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范文3
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往往都是从学校教育着手。学校教育作为传递文化知识的主要场所,应该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开辟一条重要途径,现已在实践检验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大多具有教育性、健身性、娱乐性、休闲性以及技术简单易学等特征,符合各年级学生年龄特点,便于教学实施与开展,能够缓解由于教育经费短缺,体育器材、场地贫乏等问题,丰富了课堂教学,促进各个民族之间交流,并且符合国家地方课程的实际以及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需要。由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融入体育课堂进行教学活动是当代学校教育发展的新任务,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普及化的必由之路。
1 促进区域学校体育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
学校体育教育作为区域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发展状态将成为区域体育全面协调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性评价指标,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由于云南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导致全省学校之间的教育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区域学校体育教育的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和不协调性的事实。
因此,探索促进区域学校体育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当下教育工作者主要研究的课题,就当前学校教育发展以及区域现存体育资源的现状来看,学校体育教育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融合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对促进区域学校体育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众所周知,云南拥有数量庞大的少数民族群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了一大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内涵深厚以及具有较强健身娱乐功能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着与现代体育增强学生体质、体育兴趣的同样功效,可在学校教育中适度设置进行教学传承活动,与现代体育内容有机结合及互动发展模式, 有利于拓展与完善学校体育教学内容、弥补学校特别是农村或偏远学校体育教育条件不足的现状。就此而言,学校教育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互动,除了丰富学校体育教学内容及其形式,使其课堂教学更富有内涵性,促进学校特色体育课堂的构设,为推动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作的实施创造更多有利因素。
部分学校就此作出了尝试并收到了意想不想的效果。例如玉溪师范学院每年一届的少数民族传统项目竹竿舞比赛,竞赛活动是在学校学工部组织下进行,以学校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名参加,裁判组对竞赛队的表演内容设计、表演技巧等进行综合评价,对获奖队进行奖励。对于多年一直从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笔者来说,有幸在校园感受、观赏整个激动人心的少数民族竹竿舞表演,实属感慨万端。从整个竞赛活动可以看出,表演各单位非常重视该活动,所有参赛队都在竞赛前一个多月就开始构思、设计和排练。竞赛活动现场充满生机与活力,异常精彩和悦目,在约二千多师生观众热烈的掌声下完满结束了活动。可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学校教育活动相结合,丰富了学校教学内容,满足了现代学生了解、认识少数民族文化的要求,一定程度解决好区域学校发展相对滞后与教学改革全面发展的矛盾,对促进区域学校体育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是十分重要和必要,也是众多学校教育发展所应承担的新任务。
2 促进学校多元文化发展的需要
就当前而言,多元文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确实对部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产生了较大的冲击性,还可能导致文化发生变迁性、流变性和断裂性,同时面临着生存诉求和身份认同的危机。但是,文化的多元性使人们能够拓宽视野,进一步了解、认识和吸收各国、各民族的特色及精髓文化,并将之与本民族的优秀文化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促进全球范围内各民族的和谐相处与共同进步。
学校作为文化传播与发展的重要基地,应该承担起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创造和生成新文化的任务,也必须对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做出回应。也就是说,当代学校文化不应该是一元性的,而应该呈现出多样性和多层性等特点。因此,学校多元文化教育方向要呈现不分族群、血缘、语言、习惯和地域,尊重各个族群的文化差异,认可各族群文化存在的价值和作用,并结合多元文化教育背景下的教育理念和文化共识,为构建校园多元文化和谐交融式发展战略创造条件及实现路径,以满足学校多元文化发展以及学生获取多元文化信息要求的需要。在当前多元文化背景下,学校多元文化的发展应关注乡土知识,关注地方现存资源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利用,要反映地方文化特色,尊重和传承当地优秀文化传统,保证乡土文化占有一定的比例,使学校教育能够成为乡土传统文化展示的平台。笔者认为,学校只有在保证本民族文化或本区域性文化核心延续的前提下,才可以无顾虑地吸收融合外来有益的文化,从而实现学校文化教育的多元化。
在云南少数民族世代相传的传统体育、竞技和游艺活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学校多元的文化背景下,适时融入学校教育活动中予以研究、保护的良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学校教育的传承,一方面承担了本乡土传统文化的保护、延续和发展的重要责任,使区域学生领略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厚内涵和功能价值,也认识到其他民族文化的重要性、珍贵性,传递保护、传承、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使目前仍然处于非主流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不至于在主流文化全面发展的大潮中遗失或停滞。
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学校教育的融合,让各种文化在相互交流、融合的过程中实现共生,让现代学校呈现出多元、开放和自由的状态,为创设和谐多元文化服务,促进学校多元文化发展的需要,满足学校各个行为群体的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但是,学校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文化信息时,要保持严密的、全面的和自我反省的思维方式,对相关文化进行甄别,以保证其选择的各种文化信息具有优质性、实用性和传承性等特征,使学校多元文化富有新的生机和活力,也让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成为学校教育改革、教学创新的巨大资源库,为学校体育教学提供丰富的内容,为学校教育成效的取得提供丰厚的沃土。
3 承担起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任务
学校教育作为传递文化知识的主要基地,将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开辟一条重要途径,现已在实践检验中得到了进一步印证。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往往都是从学校教育着手。首先,学校有一大批非常固定的受教育群体—学生,这个群体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必然要求其肩负着传承历史和文化的重要使命,也就是说他们终究是最重要的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纽带群体。其次,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会按相关要求制定相对充分的教学时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学校教育融合,这就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教育创造了较为充足的时间条件,能够弥补学生放学后忙于课后作业而无暇参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不足。
再次,学校体育教师往往是接受了专门的体育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并具有较为系统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经过学习和培训活动后普遍具备了“传授者”的条件和优势。第四,学校一般情况下都配置有供体育教学活动开展所需的体育场地和器材,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学校的开展、传播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实践经验也进一步表明,学校教育是传递文化知识的主要场所,由于其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特殊性和作用下,文化才得以保存、积淀,才得以弘扬、创造和发展。就此而言,学校教育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在动力,将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开辟一条重要途径,承担起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新任务。
鉴此,云南不少学校尝试性的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以课程资源的模式融入到学校体育课程资源体系中来,让广大学生在健身娱乐中接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学生拓宽知识面,开阔视野都是有益的,丰富了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内容,满足学校体育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形成了教育的区域特色的同时也弘扬、传播了少数民族文化,对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可见,学校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是对现代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是学校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契机,是解决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的关键。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学校进行教学活动还处于初级阶段,传承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和完善的地方,这也是我们在后期工作中需继续加强、继续努力和继续深化的地方。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范文4
文化创意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依靠人的灵感和想像力,借助科技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再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它主要具备以下特征:首先,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知识性特征。文化创意产品一般是以文化、创意理念为核心,是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行业的物化表现。其次,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附加值特征。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文化创意产品价值中,科技和文化的附加值比例明显高于普通的产品和服务。第三,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强融合性特征。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它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较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为发展新兴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提供了良好条件。文化创意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可以辐射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
2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优势分析
2.1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蕴含的民族文化特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各个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中国特有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以悠久年代的遗存,表现出浓厚的文化积淀和鲜明的个性特征,以至被称作“活化石”,它产生于本土,来源于本土,不断地发展演变,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能带着某种强烈的民族情结展现在世人面前。如世居草原的藏、蒙古等民族的赛马、马术、射箭,以及丰富多彩的民族式摔跤,南方地区的龙舟等,处处可见民族性的烙印。
2.2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业发展的起势良好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产业进行开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且多与当地民族风格和节日风情结合在一起。如云南在确立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旅游大省的目标后,将极具产业化意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结合起来综合开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云南旅游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双赢也有力促进了云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程。陕西、四川、青海等省近几年也在快速起步,大力发展地方体育产业经济,并使其与旅游经济相结合,互动发展。这些良好的态势为体育文化创意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西部地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以下有利条件:一是地域辽阔,光热条件好,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丰富储量大;二是市场潜力大,劳动力成本低,具有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三是中国人口数量多,对体育产品具消费欲望的潜在消费者在中国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为获得“健康”、“活力”是人类永恒的追求,观赏参与体育,实现心理与情感的满足则日益成为当代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四是长期建设形成的老工业基地、国防工业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集中了一批专门文化创意人才,初步有了创意产业发展和协作配套的条件。
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开发的途径
3.1突出各少数民族的特色重点体育项目,打造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西部,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丰富多样的体育运动项目,如藏族的锅庄舞、赛马,苗族的高跷、黎族的斗牛舞等体育活动。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很多,资源非常丰厚,但许多项目显露出粗糙、简单、不规范等缺点在低水平上徘徊,难以普及以及市场化,因此,我们应从其文化创意产业化的路径出发,选择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一些优秀的、有特色的重点项目,加以整理,利用现代的设计理念与技术工艺,使其更加规范能够符合现代体育产业的理念和精神,打造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意品牌。
3.2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形成以民族体育节日为形式的文化集聚区少数民族节日过程中体育文化产业不仅可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可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节庆活动是形象表现的载体,也是树立形象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举办成功的体育节庆活动将大大提高民族传统体育的知名度和人们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参与度。在发展过程中,只要符合人们喜爱,有发展潜力的节日、体育项目,我们就要做大做强,把发展民族节日体育和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使民族经济与民族传统节日体育互相促进发展,如目前比较有影响的如泼水节、风筝节、龙舟节等等。因此,通过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最终形成以民族特色为划分的各种少数民族体育节日为形式的文化集聚区。
3.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意产业依托于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创意元素的新奇度、体验性,并在双方相互渗透的基础上,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科技、生态等多个领域的产业要素在产业链的高端有机整合,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所以,发展以民族文化旅游为主要形式的民族文化创意产业是民族地区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民族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传导途径。因此,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创意产业链条,提升民族文化旅游产品附加值是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基础。如云南、广西等开发的《东巴乐舞》、《香格里拉》及《印象•刘三姐》等表演,发掘了本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以及民族舞蹈项目,是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典范。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少数民族文化块头小,抵抗市场经济冲击的能力弱,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严重,不能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要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都有“变革”“进步”的意思,但两者的内涵、路径不同,前者指传统文化的现代性文化价值转化,后者是采用各种新技术、新方法使传统文化具备再生产的能力。准确把握两者的内涵、关系及实现路径,对指导少数民族文化“双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内涵
(一)创造与创新概念辨析
“创造”与“创新”,是近年来使用最频繁的词汇。《辞海》中,“创造”解释为“做出前所未有的事情”,强调原创性和首创性。“创新”是“抛弃旧的,创造新的”,强调“把旧事物变成新事物”。在《朗文英语联想活用词典》中,“创造”(“create”或者“creation”),指靠想象力产生的全新东西。“创新”(“innovate”或者“innovation”),指一项新发明被首次使用,尚未被大众适应。经济学家熊彼得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企业家的职能即是实现创新。他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创新内涵。由此可知,“创造”表达“从无到有”的意思,体现了基本思维层面的原创性,而“创新”表达“从有到好”的意思,体现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上的变革。创造是创新的起点和基础,是跨越和质变;创新是对原有事物“从有到好”的改进,或者“从有到用”的延伸。创新不断发展,上升到一定程度时,也会引发质变,从而产生新的创造。
(二)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内涵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而言,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文化创造性转化,指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矛盾发展过程中,以想前人未想的思维、做前人所未做的事情,推动传统文化向现代性转变。而文化创新性发展,指利用现有的知识和技术,增强传统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使其获得一种由低到高的传承发展能力。前者侧重于挖掘传统文化价值和人文内涵,产生新概念、新知识、新思想,把传统文化转换为现代文化和大众话语,并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而后者强调通过融汇现代科技、文化创意、文化产业提高文化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使传统文化焕发新的光彩。从民族学人类学视角看,文化创造性转换是一种文化理念、思维、观念的超越,它主要来自本民族内部的文化自觉行为,而文化创新性发展则是通过各类要素来优化组合,达到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的统一,它需要依靠群体力量和多部门协作完成。所以,两者相互补充,才能实现文化价值传承与文化再生产。
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路径
(一)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
少数民族文化大多源于采集渔猎社会、游牧社会或农耕社会,许多文化要素在今天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致使一些文化面临濒危失传的危险。“激活”成为2016年文化遗产领域的新关键词。“激活”就是从文化结构内部入手,有效刺激文化要素带动有机体持续发挥作用,让古老文明恢复活力。[1]“激活”与创造性转化异曲同工,要通过历史性诠释、批判性继承、综合性创造和实践性超越环节来完成。1.文化的历史性诠释、批判性继承。文化变迁发生在民族内部,所以历史性诠释和批判性继承大多依靠本民族权威人士和精英阶层来完成。例如,传统意义上的唐卡是不能用来交换获取钱财的,其目的在于宗教“教化”。1998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隆务河谷吾屯寺院开始以出售唐卡方式维持寺院生存。僧人对唐卡市场交换的“解释”:宗喀巴大师在拉萨修三大寺的时候也向拉萨的施主化过缘,只要把钱用到寺里,就是积了功德。僧人的“以身示范”以及对唐卡文化意义的“解释”使吾屯唐卡画师跨越阻碍市场形成的文化规则,成为现代性的市场生产者。[2]同样,在苗寨发展旅游产业也遇到了文化阻力,按照苗族风俗认为农忙季节吹芦笙跳木鼓等娱乐活动会亵渎神灵,对农业不吉利。村主任和鬼师解释“祖先定的规矩,不允许农忙时吹芦笙,是为了村寨安心耕作。搞旅游业的吹芦笙,本身就是工作,祖先不仅不会生气,反而会高兴”,[3]经过村寨权威的历史诠释,苗族传统文化成为苗寨特色资源。2.文化的综合性创造和实践性超越。文化的综合性创造,指将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结合起来,吸取双方之长而形成的新事物。如,贵州雷山县上朗苗寨旅游“工分制”是继承了村寨自建寨以来、社区合作、团结互助观念及公平观念,并融合了现代管理制度的一种新发明。村民共同参与旅游接待项目,将劳动折算成相应的“工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极大地激发了旅游参与的积极性。西江苗寨传统乡规民约与现代法律并用,创造出一种村寨综合管理办法。对于村民中不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由鼓藏头、寨老当面处理,采取四个“一百二十”处罚办法,判罚白酒120斤、米120斤、肉120斤、菜120斤。[4]这些创造性转化都来自于实践,借助于传统又超越传统,并赋予新时代的内涵。
(二)实现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是一个实践的、市场的、产业的演变过程,从以文化复制为主转变为文化传播为主,推动优秀传统文化通俗化、大众化、时代化。1.文化与旅游结合。少数民族文化与现代旅游产业的结合,契合了现代社会人们文化消费心理预期,培育一批喜爱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艺术品的消费群体,拓展传统文化的消费需求和空间。如南广、贵广、南昆高铁开通后,贵州山区苗寨、侗寨依托民族文化和山地旅游资源,以乡村客栈、民俗民居为载体,初步形成旅游支持产业(如交通、金融、食品等)和旅游相关产业(如酒店、餐饮、商贸购物、文化表演等)的产业集群。2.文化与科技结合。少数民族文化与数字技术、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结合,形成“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化网络”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业态。如,2016年藏戏呈现出一股强劲的复苏迹象,原因是传统藏戏与科技创新结合:一是藏戏剧目结束了“无剧本”的历史;二是藏戏实现舞台化。三是藏戏完成数字化。“藏戏迷”门不出户,就可在电脑或移动用户端上观看到藏戏经典名家名段表演。[5]一些民族手工技艺,包括蜡染、刺绣、织花、银器制作和竹器编织等,也从家庭作坊转变为企业化生产。3.文化与品牌结合。地域性民族文化跨界和产业融合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文化产业现象,通过建立完善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打造文化精品。如,呼伦贝尔市推出“中国冰雪那达慕”,有蒙古族、达斡尔族民族舞蹈表演,有通古斯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的民俗体验活动,还有俄罗斯的圣诞节、芬兰的驯鹿文化等表演项目。呼和诺尔旅游景区还有滑冰、雪地摩托车、雪地爬犁、冰车等体验项目以及设施完备的滑雪场。[6]不同文化、不同产业的跨界结合,并与体育、休闲、会展、商贸等相关产业之间多向交互融合,催生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新模式,增强了文化消费的“品牌效益”。4.文化与公共服务结合。政府以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化为公共文化产品,以满足各族群众的文化需要。如,新疆石河子市社区组织维吾尔族民间艺人在街头传授舞蹈技艺,将民族舞变身为广场舞。藏族的锅庄,蒙古族的安代舞,苗族、侗族、水族的芦笙舞,土家族的摆手舞,黎族的竹竿舞等,都因其韵律明快节奏强、动作简单幅度小,成为深受各族群众欢迎的广场舞。总之,当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更关注于发挥本民族文化自觉行为来打破传统与现代的对立,实现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的相融相通,并借助于现代科技、流通模式、公共服务,使实现传统文化的一元形态向多元形态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文化价值传承与文化再生产能力。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方向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将文化产业列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内容。202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达到5%,[7]目前民族地区只有云南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仍是民族地区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关键在“魂”和“品”
“魂”是文化价值,也是文化的内核。围绕文化的“魂”进行创造性转化,才能使传统文化成为人们了解历史、弘扬当代精神的有效载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保留了许多优秀价值观,如,贵州苗族岜沙人保持“生也一棵树,死也一棵树”的信仰。每一个岜沙人在出生后,父母就会为他种下一棵树,寓意它生命的开始。当这个人死后,寨子中的人会把这棵树做成棺材,裹着他的遗体埋葬在泥土里,再在上面种一棵小树,象征着生命的延续。所以每棵树都是一个灵魂,不能随意砍树。这种“本真性”的崇尚自然观念可以弥补现代教育的不足,使人们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人文内涵和文化价值凝练中获取新的价值和力量。“品”就是品位,本着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精雕细琢,形成特色。在网络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从互联网上观赏到精彩的、高水平民族艺术表演,那么,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何才能获得本民族青少年和外来消费者的青睐呢?关键在于“品”上。提升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吸引力:一是挖掘文化价值的多种功能。传统文化的消亡,主要原因是其文化使用功能衰退及应用空间缩小,这就急需赋予文化多种功能,拓展其发展空间。如,“撒叶儿嗬”是土家族一种吊祭逝者的祭祀仪式,在经过加工和改编,成为一种民族音乐和舞蹈,其功能从原来仅用作祭祀向表演、健身的多功能转变,吸引了大量当地年轻人学习。同样,藏族唐卡绘画内容从宗教题材拓展到自然风景和风土人情,藏香从宗教祭祀拓展到药效作用。二是与解决时代问题结合。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保护,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用文化符号给村镇“穿衣戴帽”,或文化演出等,更重要的是借助于少数民族独特文化资源优势,创造出多元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进而避免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产生的村落空心化、土地闲置、文化凋敝等问题。只有文化上升到人类普遍关心的共同性问题时,它所蕴含的非凡价值和感染力,才会吸引世界范围文化消费者的注意力。
(二)少数民族文化创新性发展,重在“效”和“度”
文化产业要注重“效”。“效”就是效益,文化产业必须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说,文化自觉是不同的民族要求在世界文化秩序中得到自己的空间,这不是一种对世界经济体系和商品体系的排斥,而是对这些商品关系本土化的渴望。[8]现代社会的文化生产方式和先进的传播技术,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文化的附加值,使原本不可复制、不可再生的传统文化充溢更强大的生命力。但文化产业化是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的统一,否则过度市场化、无序竞争带来同质化竞争、假冒伪劣产品都会影响到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民族地区乡村旅游“野蛮生长”,以彩喷的方式批量生产伪唐卡,都降低了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文化产业要注重“度”。“度”就是调控,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合理利用文化资源,重点解决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过程中存在“多而不精”、“大而不强”、“活力不够”“缺乏吸引力”等问题。对此,民族文化“标准”正在迅速出台,继内蒙古首开“蒙古族部落服饰地方标准”以来,苗族刺绣与银饰、宁夏穆斯林服饰、蒙古族马鞍具、蒙古族乐器等,一一被制定出地方标准,通过制定文化地方标准、文化商标、文化专利等政策法律措施,以保障文化原则不受到侵害。总之,增强少数民族文化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重在把项目做特,文化做深,产品做精,品牌做响。
参考文献:
[1]郑茜.无处不在的消失与重新——2016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现象观察[N].中国民族报,2016-12-30.
[2]李元元,李军.市场的诞生———青海吾屯“唐卡”文化市场的个案研究[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5,(1):66-72.
[3]曹端波,陈志永.遭遇发展的村落共同体:以贵州雷山县上朗苗寨为例[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5,(6):46-57.
[4]高婕.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实践及其反思[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5,(6):134-140.
[5]让古老藏戏不断适应新时展,跟上飞速发展的现代化节奏[N].中国民族报,2016-09-30.[6]内蒙古新闻网[EB/OL].
[7]文化部部长.2020年文化产业预计占国家GDP5%以上[EB/OL].新浪财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意义范文6
关 键 词:新疆高等音乐教育 少数民族声乐教学
新疆各少数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能歌善舞是新疆各少数民族共同拥有的特点,绚丽多姿的音乐艺术使得新疆各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音乐史上更加璀璨夺目。如何更好地继承发展新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是新疆高等音乐教育刻不容缓的责任,新疆高师音乐教育是培养师资的母机,是关系到培养下一代的百年大事,同时也关系到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也关系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本文就“新疆高等音乐教育中少数民族声乐教学的思考”将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述:一、对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价值的再认识;二、新疆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声乐教学现状评述;三、新疆高等音乐教育少数民族声乐教学的发展对策。
一、 对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价值的再认识
新疆地域辽阔,物产丰富,少数民族音乐更是丰富多彩,有多种艺术形式。维吾尔族有含诗、歌、乐、舞为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十二木卡姆》;哈萨克族有一年一次盛大的草原歌会——《阿肯弹唱》;柯尔克孜族有民族英雄史诗——《玛纳斯》等。这些艺术形式都是各民族历史文化的结晶,也是各民族历史的写照。维吾尔族《木卡姆》已被世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表明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中的一员,也是世界优秀文化遗产中的一员,新疆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的申遗成功,充分表明了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艺术,不仅是中国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奇葩之一,同时也是世界文化艺术万花丛中的一朵。
新疆维吾尔族音乐包含有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中国音乐体系、欧洲音乐体系三大乐系。一个民族音乐中存在着三种音乐体系,这种现象在世界音乐文化中实属罕见,在其背后不仅有音乐文化迁徙、交流因素,还有人种、历史宗教、语言等原因。这种多元化音乐体系共存的音乐特征使得新疆维吾尔族音乐在我国音乐史上有它璀璨夺目的一面,其中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是维吾尔族音乐最具特色的有别于我国其他地区音乐的主要特征。其律制不同于西方的十二平均律和我国汉民族的五声音阶,其中3/4全音(活音)的上下游移,极大地丰富了维吾尔民间音乐调式,通过测音体系表明,3/4全音是十二平均律之外的,也是十二平均律所不能表达的。
由于其音乐体系、文化价值观的差异,都和我国其他民族音乐以及西方音乐有着很大差异性,这便给我们在新疆从事高等音乐教育的工作者们提出了问题和挑战。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有它自身的价值体系、传承方式、审美观和文化哲学基础。如何继承发展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是关系到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统继承的问题,也关系到中华优秀音乐文化遗产的继承问题。因此如何把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切实可行地贯穿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中,并使之在自身价值观上建立体系是关键问题,也关系到后继有人的问题。
二、新疆高等音乐教育少数民族声乐教学现状评述
新疆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近20年的发展中,新疆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有了快速的发展,为新疆各地培养了一批音乐专业人才和音乐教育师资,在教材的建设方面也有从事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前辈,编写的少数民族声乐教材,如《牡丹汗》新疆人民出版社(维文)、《声乐理论基础》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维文)、《声乐》新疆人民出版社(维文);在新疆高等教育少数民族声乐教学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中确实起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在发展中的不足。通过调研和观察,笔者发现,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新疆少数民族声乐教学曲目单一,在现有的少数民族声乐教材中,少数民族民歌占很少的部分,这不能不说是一件缺憾的事,新疆各少数民族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及多姿多彩的音乐艺术形式,如维吾尔族《木卡姆》、维吾尔族民歌、哈萨克族《阿肯弹唱》、哈萨克族民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等,这些绚丽多彩的艺术形式都凝聚着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俗、传承方式、音乐价值观、审美观和哲学基础等,如何更好地发展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承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是我们在新疆从事音乐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2.新疆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声乐教学,教学手段和方法单一。我们的声乐教学师资大都接受的是西方音乐教学体系,因此,在少数民族声乐教学中民族性突出得不够,在声乐教学方法上,甚至还存在着以一种唱法是绝对的、唯一的、科学的标准,来衡量少数民族民歌唱法。如文章的第一部分已谈到,文化价值观的差异、音乐体系的差异,除此之外还有歌唱语言的差异。因此,新疆少数民族声乐教学,应该突出本地区本民族的教学特色,根据少数民族语言、演唱风格、音乐特征等方面,探索研究适合于新疆少数民族歌唱的声乐教学方法,使之在传统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扬光大,形成“新疆少数民族歌唱”声乐教学体系,来适应现代教育所赋予我们的责任。这是一项意义重大而深远的工作。
3.新疆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声乐教学中,教学形式和方式单一。目前,少数民族声乐教学基本和汉语言学生一样,分大课、组课、小课等,用钢琴作为声乐伴奏乐器,每学期一次声乐汇报考试。通过观察,我们发现,运用的教学形式和方式不同,取得的效果也不同,如声乐汇报考试的伴奏问题,少数民族学生用民族乐器伴奏和用钢琴伴奏的演唱效果大不相同。用民族乐器伴奏唱本民族语言歌曲的学生演唱得特别自信,给人以美的享受。用钢琴伴奏且唱汉语和意大利语的学生,由于语言水平和理解的问题,还习惯用维语的思维习惯去唱汉语言歌曲和意大利语言歌曲,在语言的语气、词重音的把握上都不到位,演唱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像鹦鹉学舌、照葫芦画瓢,给人很不协调的感觉。因此,笔者认为,少数民族学生的声乐学习应该在学习掌握本民族语言民歌与创作歌曲的基础上,再学习借鉴汉民族和外国声乐作品,借助熟悉的母语来理解掌握音乐理论的一般原理。
三、新疆高等教育少数民族声乐教学的发展与对策
在全球一体化发展的今天,教育在“文化传承”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新疆具有多姿多彩的历史文化背景,这将使我们的教育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同时也赋予了新疆高等教育在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方面的历史责任。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有其自身的价值体系、传承方式、审美观和哲学基础,我们应从音乐人类学、文化生态学、民族学等方面重新认识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和发展战略地位,努力探索研究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使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统音乐、传承方式系统地进入高等音乐教育层次。
1.改变单一的教学方式,融入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传承方式
根据新疆高等教育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声乐教学现状分析,笔者认为声乐教学手段、教学方式比较单一,声乐伴奏形式也比较单一,我们应该探索研究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传承方式、传承的途径等,完全可以把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传承方式融入教学中。比如少数民族声乐教学中的伴奏问题,以前以钢琴作为主要伴奏乐器,现在完全可以大胆尝试用民族乐器进行声乐伴奏或者作为主要伴奏乐器。在少数民族声乐教学方法的研究方面应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根据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音乐特征,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而不是以单一的方法、唯一的一种方法去教授音乐文化资源丰富的少数民族学生;探索研究新疆少数民族声乐教学向本土化、民族化方向发展。据观察,新疆高师少数民族声乐教学中已有教师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在声乐教学方法、曲目的选择、民族乐器在声乐伴奏中的运用等方面,都有所探索和改进。
2.改变教学曲目单一的现状,融入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民歌和丰富的艺术形式
我们应加强研究搜集整理工作,编写新疆高师少数民族声乐教学曲库,把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等优秀的民歌编写成教材,改变现有教学曲目单一,缺少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的少数民族民歌这样一个现状,使新疆各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优秀的传统音乐能通过高等教育的途径得以传承和发展,真正起到教育传承的作用。同时对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和普及音乐教育都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新疆是我国少数民族较多的一个地区,多元文化的多姿多彩在这片土地上显得尤为突出,因此,新疆高等教育中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是新疆音乐教育工作者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一项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工作;我们应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投入参与新疆少数民族民歌的搜集、研究、整理工作,编写适合于新疆高等音乐教育少数民族声乐教材,使新疆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民歌能进入高等音乐教育层次;同时,在此基础上还可以编写具有新疆地方特色的适合于其他民族学生学习的声乐教材,使其他民族的学生也能通过学习新疆少数民族民歌来了解新疆的音乐文化,增进各民族之间的音乐文化交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