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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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意见

单位工作意见范文1

一、明确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的目标任务

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医疗用房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使医疗用房成为安全、放心的地方。

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2011年,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房进行抗震性能鉴定、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和改造医疗用房,消除安全隐患。

二、继续开展医疗用房的排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开发区、各镇(街道)和卫生局要在已有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用房进行排查,系统掌握每一座房屋的安全信息,形成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全面系统的医疗用房安全档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每一幢用房的建筑面积、建筑类型、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高度、建设年份、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抗震设防等级、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竣工验收、使用情况、安全隐患等情况建立完整档案,并将上述有关信息报区卫生局。要根据医疗用房的变化,定期对房屋状况进行核查,检查结果分正常使用、维修改造、停用拆除三类。

三、分类分步实施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

科学制定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我区城市化进程的需要,科学制定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总规划和具体计划。

要区别情况、突出重点,分类、分步推进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实施工作。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医疗用房,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医疗用房,必须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医疗用房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不符合医疗单位布局规划的低标准用房,必须确保拆除;要完善防火、防雷、防台风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要审核每一栋医疗用房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和标准组织验收。

区卫生、建设、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新建用房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工程建设必须严格履行申请立项、审核报批、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工程建设、监理、竣工验收、预结算审计、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等程序。凡未经验收合格的医疗用房一律不得使用。

四、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医疗卫生单位用房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

单位工作意见范文2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一切违章都可以杜绝、一切隐患都可以排除、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安全监管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抓手、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重点、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基础、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主要任务: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按时间节点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培养职工的安全习惯,切实减少“三违”行为。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筑牢地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3.工作目标:不突破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杜绝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年实现安全生产。

二、严格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管理上水平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八项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八项职责”。严格落实市局目标到人、问题管理、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签订安全责任书,健全安全目标考核机制,及时兑现安全考核奖惩。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认证等)或验收的,依照标准规定的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高危行业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6.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目标到人、问题管理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是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建立实施三项制度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实施“三项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确保有效落实。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每一项有形的实体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问题、防范问题发生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问题以至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台阶。

7.深入实施问题整改“五步工作法”。问题整改“五步工作法”是“三项制度”中问题管理制度的具体应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建立实施问题整改五步工作法的通知》(肥煤字〔2011〕8号)要求,建立健全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无论是本单位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还是各级监管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都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要求,逐条分析,找准问题的成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人和责任人,限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闭环管理,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异地发生。

8.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创新发展。创新是企业安全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新时期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树立强烈的创新发展意识,把创新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企业发展长期规划,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考核机制,在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理念创新方面有所突破、有所成就,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水平。

三、强化基础管理,筑牢安全生产根基

9.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进行分析,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对近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特别是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等,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并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提高其合理性、实用性。根据不同岗位、工种设置及工艺流程,及时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操作规程,并及时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正规操作、按章操作意识和能力。

10.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市局备案。严格执行“班组日查、工区周查、企业月查、市局季度分析”制度,从严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措施“六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格年度、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制度,严查违法违规现象。严格查处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企业负责人要实行工作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

1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文件精神,在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非煤矿山、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非煤矿山、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各企业要在完成自评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与复评机构进行联系,签订复评协议,尽快开展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市局将做好全程的监督协调。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2.进一步深化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保障安全培训经费需求,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进一步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全员教育培训、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严肃查处“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职工未经培训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13.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煤炭局备案。

14.组织修订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文件规定,加强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备案管理,市局计划上半年组织各企业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各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工作,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紧急疏散或停产撤人。

15.加强安全文化工作。以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习惯为目标,立足于打造本质安全型职工和本质安全型企业,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认真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积极建设安全文化长廊,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扎实有序,引导全体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6.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报表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市局报送。同时建立举报信箱,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四、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17.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以处罚促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整改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机械、家具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要严厉打击瞒报事故、非法生产经营、非法违法建设、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注重查处现场违章作业、未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等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中,要严格法律程序,高度重视证据收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扣除当年所交风险抵押金。

18.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举报核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工作规则》规定,参与监管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从严处理。

单位工作意见范文3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为目标,以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投入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为主线,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为重点,以严格执法监察为手段,完善机制,健全网络,深化治理,强化监管,努力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认真扎实开展农村标准化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管理网络。

1.以开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为载体,督促各村民委会和各企业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资金、装备、办公场所等,使安全监管机构向纵深发展,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水平。

2.完善安全生产“四个台帐”,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整改力度。

3.完善考核机制,将责任追究的侧重点前移,强化事前防范。

(二)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全镇企业的安全意识和本质水平,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校园”等群众性、社会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隘生命”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行法水平。

3.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

4.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安全装备标准化、环境安全标准化和安全作业标准化五要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尽快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安全装备和设施质量,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技术规范,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有效监控。

(三)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增强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责任感和压力感。

1、对煤炭行业,继续实行镇领导分包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派驻制度,同时增派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全面强化煤炭行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2、全镇各类企业均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各企业要对本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排查及整改情况均应进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镇政府,由政府派出安全监督员现场督导整改。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企业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应在第一时间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报告,超过四个小时的,视为迟报。对迟报、瞒报、谎报事故的企业,镇政府除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外,还要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实行安全事故处罚制度。镇政府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5、实行安全分工负责制。除企业安全由镇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外,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学生安全、民宅安全等由分管此项工作副职负责。

(四)认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生产违法行为,提高应对事故的处置能力,实施主动防范,将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新阶段。

1.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事故发生地点及规律,适时组织开展3—5次全镇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积极整改,并落实防范监控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及时进行关停整顿,对非法生产、违法经营的要落实关闭和取缔。

2.突出工作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整治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将安全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对煤矿在资源正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查究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煤矿技术改造顺利按期完成。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4.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管重罚,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搭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完善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加强训练和演习,提高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加快反应和处置能力。

6、加强各类学校和交通运输部门及个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

单位工作意见范文4

一、切实落实对离休干部的管理责任。

企事业单位无论是否改制,管理离休干部的单位和责任都必须得到切实落实。

1、已改制企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和镇(园)集中管理。因我市企事业单位改制起步较早,资产剥离较少,对离休干部的管理责任又不十分明确,所以在离休干部的管理上差距较大。目前有国有、集体股份的股份制企业且效益较好,对离休干部的管理基本能到位;没有国有、集体股的民营企业且效益较好,对离休干部的管理时有时无、需行政督促;生产经营较差的民营企业,由于效益低,根本顾及不到离休干部的管理;实施破产、关闭、撤消的企事业单位,其离休干部有托管中心代管的还比较好,没有代管的基本都出现了失管现象。鉴于以上种种情况,为了加强对离休干部的管理和待遇落实的一致性,对改制企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原则上都应有主管部门和镇(园)集中统一管理,对有条件的改制企事业单位,也可由主管部门和镇(园)与原单位签订专项协议,继续由原单位承担有关管理责任,并严格做好督促、检查执行、落实工作。

2、企事业单位改制后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其所属离休干部的关系应随同划归有关主管部门和镇,接收该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镇,应同时接收所属的离休干部,并切实负起管理的责任。

二、切实落实好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

企事业单位无论是否改制,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都必须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1、已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在改制时、对离休干部的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交通费、特需费、参观休养经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含地方生活补贴),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其负责解决的,由主管部门和镇(园)负责年初、年中分二次收缴,按时兑付给离休干部;企事业改制时,对离休干部相关费用,没有明确规定由其承担的,且企事业单位有收益上缴的,可在收益中列支;对破产、关闭、撤消的企事业单位,其离休干部的相关费用,由主管部门和镇(园)自行解决,老干部局将提供离休干部相关费用的清单。

2、拟改制或正在进一步深化改制的企事业单位,提取离休干部的医药统筹费和相关费用的要求是,按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医药统筹费1.3万元,相关费用1.5万元,共提10年,即28万元的标准,从净资产中一次性提取。单位净资产不足提取的缺额部分应由其主管部门在国有资产收入中统筹解决。提取的离休干部统筹费统一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划拨至劳动保障局实行社会化发放。

3、离休干部的医药统筹费仍有地税局向企事业单位收缴,交劳动保障局统一使用,在以后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如已一次性统筹解决,地税局就不再向该企事业单位收缴医药统筹费。

三、切实加强对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

单位工作意见范文5

一、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程价款结算凭证不规范。按规定工程承包合同在签订时需工商管理部门等合同监管部门公证签章,由于单位中对合同规范意识不强,而忽略了合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要求建设单位凭有效的预收工程款票据、工程进度表及工程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按规定工程进度审查表必须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及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认真验证、审核,在实际过程中有些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程进度表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实际的施工工程量,甚至工程进度表没有监理及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2)会计核算不能准确反映施工进度。从目前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看,大多财务人员身兼数职,既负责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又兼管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很容易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等同起来。其次,多数基建财务人员只停留在会计核算中,普遍缺乏对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参与不多,以致在工程款拨付时处于被动地位。

(3)超范围列支、挪用工程款。基本建设资金是专项用于某一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从某种意义来说,凡是用于为完成此项工程合理的耗费,都能列入此项建设项目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制度、文件都没有明确规定为完成此项工作人工费的开支渠道,有些单位为了使人工费支出“名正言顺”,申请成立临时机构,有的单位为了开支人工费甚至虚开发票。某些建设单位把自身运作的成本费用如差旅费、接待费等管理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管费。有的单位虚报材料、巧立名目套取国家资金。

(4)审批程序不规范,支付随意性较大。在工程价款结算时不按合同规定执行,超合同部分手续不完善,无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补充合同;支付手续中只有施工方签字,无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工程价款结算无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等作为依据;变更初始设计手续不规范,个别单位不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建设项目。个别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变更了初始设计,但账面反映和初设设计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反映真实的工程施工情况。

二、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完善建议

(1)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首先,加大会计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加强《会计法》和其他会计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形式,多渠道宣传会计法规。其次,加强会计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可以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第三,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财务人员除了掌握足够的会计知识外,还要充分了解项目概算、工程预(结)算、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及相关知识,提高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水平。

(2)明确支付比例,规范支付程序。首先,要重点审核预付工程款的比例、标准是否合理合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

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其次,支付工程款时,支付凭证必须提供齐全,如工程进度审计证明、工程质量证明、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书等。第三,支付程序规范化,如分段工程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出拨款申请,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对分段工程量和施工进度进行检查验收,施工质量合格,工程进度符合时间要求,分别签署同意支付进度工程款意见,共同审核,严格按规定结算工程价款。

单位工作意见范文6

我院(所)成立于1973年。是集蒙医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制剂为一体的民族医院,也是全区唯一保留的旗县级科研机构。多年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两个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促进了院(所)长足发展。医院占地面积14400平米,固定资产650万元,职工130名。1987年被评为旗级文明单位,1997年以较大的整体优势跨入国家“二级乙等医院”行列。2000年以来连续四年获得全盟卫生系统专科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评比第一名。多次被评为旗盟、自治区卫生工作、科技工作、民族团结、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而受到表彰奖励。现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准确定位,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性。

医疗卫生行业是窗口单位,她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传播窗口,也是党了解人民群众生活,关心人民疾苦,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医务人员的精神风貌反映着社会的文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好坏、医疗技术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几年来,院党支部从这一高度去认识精神文明的重要性,坚持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这一观点。以人为本,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快精神文明建设步伐,为创建盟级文明单位而努力。为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医院成立了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工、青、妇行政负责人组成。形成了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局面。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保证措施。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本做到了认识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了这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工作,优化创建文明单位环境。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指出“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只有让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从事一切的时候,工作才能见成效。因此我们从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入手,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让职工们认识到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是现代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能够加快医院的发展,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是推动医院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就是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体实践,最终的落脚点放在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上。号召职工积极投入到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用实际行动体现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我们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开展,旨在提高服务质量,技术质量,优化环境,公众形象为内容的系列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动创建工作的步步深入。一是举办蒙医院职工专场文艺晚会,展示职工风采;承办全旗首届蒙医杯科尔沁民歌大奖赛,宏扬民族文化,在电视台开辟蒙古语“乌力格尔”专栏,丰富观众文化生活等等,文化搭台,扩大民族医药影响;二是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旗委宣传部、旗总工会、旗主管局举办的演讲、歌咏、大合唱、体育比赛、智力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展示蒙医院精神风貌,展现新时代白衣天使的全面素质,锻炼了职工队伍,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开展“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无假日医院”活动,解决群众节日、假日、双休日就诊难问题,积极参加“创百佳医院”、“白求恩杯”竞赛活动,树立优质服务意识。推行“文明用语20句”、“禁语40例”,提倡文明行医,礼貌待患;开展“送去温暖献爱心,优惠医疗为灾民”、“献爱心一助一活动”,几年来为遭受水灾、雪灾、旱灾及特困下岗职工减免医疗费,送医送药下乡,扶贫捐款捐物达3.5万元,宏扬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开通生命绿色通道,开通急救热线、创建无红包医院”的“双通一创”活动,急救病人各科室,各环节一律开绿灯,先抢救后付费,体现时间就是生命价值;制定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公开”、“十不准”制度,蒙医院“十四条社会承诺”制度及“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仪表规范”等制度做到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开展“做主人,比奉献,我为医院添光彩”活动,职工们自己动手制作、拆洗、缝补住院病人被褥,漆刷床头柜等,为患者创造舒适的住院环境。开展职工民主评议行政领导,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把医院当成自己的家,开展建家、议家、评家活动,提高了职工参政议政能力,增强了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改革,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做到医患两相知;执行院长挂牌门诊,听取病患呼声,适应医疗市场需求;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降低成本,减轻患者负担;开展“放心药房”活动,让医患用药双放心。总之,开展的各项活动把握了正确的舆论导向,置职工于各项活动当中,让职工用实际效果自行纠正,用实践结果自行教育。通过活动增强了职工职业素质,讲究职业道德,树立职业理想,遵守职业纪律,熟练职业技术,职工情操得到了陶冶,职工思想得到了净化,培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扎根于职工的心目中,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热心为患者服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助人为乐已成为全院职工的潜意识。良好的服务态度,清洁的就医环境和较高的医疗技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好评。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和社会问卷满意度调查连续三年达到95%以上,较高的社会信誉,吸引了更多的患者到我院就诊。2001年门诊2.2万人次,住院1062例;2003年门诊达到了2.6万人次,住院患者1628例。

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物质文明的发展

有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也使我们开阔了视野转变了观念,更加坚定了我们“科技兴院,质量兴医”建院思路,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具体抓了九件事。一是狠抓“三基训练”,强化专业技术基本功,夯实基础以利提高;二是坚持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做为技术进步的根本动力来抓,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报考职业大专、本学习,每年选送8~10人到上级医院进修深造,加快了知识更新、技术更新,开展CT、胃镜、血气分析、脑外科等医疗新技术、新业务,促进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快科室建设步伐,拓宽业务领域,主动适应医疗市场需求,增设骨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糖尿病科专科,为患者就医创造更多的方便条件;四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编印科右中旗“医院管理手册”、“工作质量标准”、“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等书,下发科室人手一册,各项工作有章可依,照章办事,用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六是改革管理方式,建立全面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执行质量效益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了全院职积极性;七是以建设“二级甲等”医院为总目标,真抓实干,提升医院总体管理水平,促进了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医院管理的进程;八是坚持蒙医药特色,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技术进步;九是加大设备投入,引进和更新CT、彩超、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500毫安X光机等,提高了诊断技术水平。九项措施全面提高了医院服务功能,加快了医疗技术发展,增强了业务素质,带来了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好势头。2001年234万元,2002年295万元,2003年在达到了344万元,2004年预计能够达到400万元,固定资产由2001年24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650万元。

四、抓好计划生育,搞好综合治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