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卫生安全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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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卫生安全制度

劳动卫生安全制度范文1

关键词:劳动卫生 管理水平 对策 思考

长期以来,工厂企业卫生走的还是以医院为主体,治疗为主的路,劳动卫生、卫生防疫常常提不上议事日程。既使从事劳动卫生专业人员,也把主要精力放在二、三级预防工作上,忽视一级预防工作,是企业卫生工作路子愈走愈窄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适应已经发生的社会进步,卫生管理工作者(特别是预防医学工作者)要努力探讨一、二级预防新途径。劳动卫生管理体制争论热点近年《健康报》开辟“理论探讨”专栏,讨论劳动卫生管理体制,足以说明劳动卫生体制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地步。现有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劳动卫生工作发展。

一、“讨论”归结论点

1.劳动卫生立法不健全,使劳动卫生工作“无法可依”,地方性条例、法规存在许多需探讨和完善的地方。

2.现行颁布的法规,多个部门(如卫生部、劳动部、工会组织)以及地方和企业的劳动卫生职责和分工不明确。(1986)卫防字82?726?号和劳人护33号《关于卫生部门和劳动部门在劳动卫生监察工作上的分工协作纪要》条文中各部门权利的分配只是强调“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都是互相平行的关系,没有隶属关系和主次关系。如卫生部对企业作业场所中有害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和监察。劳动部门负责根据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法规和标准对企业进行监察,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分开,造成工作混乱。已经出台的劳动卫生法规,其监督、监察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监察的机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奖励和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处理,结果是“你管我也管,最后没人管”。

3.在组织管理体制方面,劳动卫生究竟归属哪个部门好,是讨论的热点,也确实是影响劳动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主张归属卫生部门管理理由是:(l)解放以来,学习原苏联模式,劳动卫生一直由卫生部门管,有基础,有技术。职业性体检、职业病医疗要靠卫生部(2)劳动卫生专业人才一直由卫生系统大专院校负责培养。(3)卫生部门通过多年调查研究,制订并通过了近300项劳动卫生国家、部颁和地方劳动卫生标准,在劳动卫生管理工作中占很大优势。主张归劳动部门管理的理由是(l)劳动卫生是系统工程,职业危害是由企业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因此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有赖于企业的劳动组织者完善生产工艺,依靠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卫生部门在我国长期处于福利后勤服务性质,监察制约机能较弱,由卫生部门培养的劳动卫生专业人才也常对工程技术措施一知半解,使不上劲。其它如劳动组织,劳动待遇,职业病休等更是卫生部门鞭长莫及,故主张学习日本模式,改由劳动部门全面接管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卫生部门需将现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机构,,专业队伍,连同工作任务一并转让劳动部门主管。也有学者主张在机构改革中将卫生部门的劳动卫生职业病和劳动部门的劳动保护机构合并,成立社会保障部,由经委直接领导。统筹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伤和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彻底解决部门间的扯皮。

二、我国劳动卫生管理改革构想

1加速劳动卫生管理手段建设。当务之急是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卫生法(或劳动保护法)》,完善地方和行业各级劳动卫生组织机构,保证劳动卫生的监督管理职能发挥。当前国家为进一步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企业自扩大,要特别强化执法机构建设和制约机制运行,避免企业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劳动条件改善和职业危害转嫁促使企业经营者依法管理企业,保护劳动者健康以及劳动者为维护自身健康的合法权益。

2完善劳动卫生分权管理(近期过渡)。地方卫生、劳动部门分权和企业安全、卫生部门分工负责。我国50~60年代劳动卫生专业归属预防卫生管理范畴,由卫生部门管理.但随着劳动卫生工作发展,劳动卫生工作中的工程技术和劳动组织管理超过卫生部门力所能及范围,至后劳动部门参与劳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兴起,对生产岗位环境管理的渗透,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职业危害工程控制,劳动组织监督理,由劳动部门负责发挥地方和行业劳动卫生管理二个积极性。在我国卫生资源贫乏,特别是县、区防疫站劳动卫生力量尚很薄弱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产业系统劳动卫生力量,在监督管理职能方面,做到地方(块块)和行业(条条)管理结合,利用行业的技术优势,在地方的统一安排下,为行业大型骨干企业所在地区和本系统片区下属中小企业服务,为地方执行国家卫生监督提供依据,从而迅速提高全国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卫生服务的覆盖面,把我国劳动卫生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3.适应商品经济需求,深化劳动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广)

探索职业危害保险和职业病赔偿制度。我国长期以来,医疗卫生工作(包括职业病防治)一直作为“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福利事业,在投入产出关系上误为“只见投入”。隶属卫生部门的劳动卫生处(科),在“重治轻防”的客观状况下,本来就十分贫乏的卫生资源,能够落实在劳动卫生发展方面的资源少得可怜。职业病保险和赔偿制度主要包括:(1)成立国家职业危害保险局,统管职业危害保险和职业病赔偿管理工作。(2)劳动用工分配向职业危害职工倾斜。实行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标准视岗位危害程度分等(工资总额10~20%)。(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职工由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按月交付职业危害保险金。保险金额按作业危害程度分若干档次,危害大交付金额多。企业缴交保险金额度为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5~15%。个人缴交保险金额为本人工资总额5~10%。并制定保险金交付责任制,岗位劳动条件达标可免交个人保险金。(4)职工发生职业病,保险机构向患者支付职业病赔偿费。赔偿金额,按不同职业对职工健康损害程度分别确定,由职业病诊断专门机构仲裁。赔偿金额不低于职业病医疗康复费用之和。赔偿金80%用作职业病医疗保险,20%发给职业病患者,以保障职业病患者得到妥善医疗和疗养.职工进行职业病医疗需自付医疗费用5~10%。

参考文献

[1]刘潜.从劳动保护到安全科学(之二):关于创建安全科学的问题[M].武汉:中国地质大学版社, 1992.

[2]吴超,杨书宏.我国安全工程专业高等教育的现状及发展[J].劳动保护, 2011(1-3).

[3]刘潜,杨书宏,虞和泳.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设立“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论证报告[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5).

劳动卫生安全制度范文2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第五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六条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第七条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八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第九条企业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三条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级以下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第十四条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五条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本条规定的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档案由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有权进入企业,对企业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企业和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企业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劳动卫生安全制度范文3

为规范我站工作人员行为和内部工作秩序,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促进站内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热情周到的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⑴考勤制度,⑵请假制度,⑶公物使用制度,⑷车辆管理制度,⑸电话、微机使用管理制度,⑹财务管理制度,⑺劳动卫生制度,⑻业务考核奖惩制度,⑼值班制度,⑽工作纪律。

一、考勤制度

1、全体计生站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准缺席、早退或迟到。

2、无特殊情况坚持每天8:30考勤,考勤情况每天一记录,每月一汇总,张榜公布,根据考勤情况当月兑现奖惩。

3、坚持平时考勤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抽查2—3次。

4、奖勤罚懒,迟到一次罚现金10元;缺勤一次罚现金20元;缺勤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公开检讨,并给予纪律处分,罚现金50元,纳入财务帐。

5、在上班期间一律不准打牌、玩麻将、织毛衣、带小孩或搞其它非公务活动,工作日不准饮酒,违者罚款20元。

二、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出席本镇以外的会议、学习班、培训班等,出席人员必须凭书面或电话通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可参加会议。

3、请假一天由站长审批,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

4、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无请假条者按无故缺勤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者,可向审批负责人捎便条或电话联系,事后再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5、凡超假者,不论因公因私,均应在事前或事后向领导解释清楚,并补办请假手续。

三、公物使用制度

1、工作人员对自己经管的公物,包括办公用品、各种仪器、车辆等,要妥善保管,经常保养。

2、凡属计生服务站的公物,不经计生站长或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不准将公物拿回家使用,更不准据为己有。

3、由于保管不善、损坏、丢失公物的,照价赔偿。

4、公物配置必须依旧换新。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由分管领导或计生站长按工作需要安排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2、车辆不用时应停放在计生站内,不得随意停放,平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车辆应经常保持清洁,保证运转正常、随时出车。

3、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保证安全无事故,并随叫随到,不得将车辆随便交于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4、车辆加油必须由分管领导和计生站长签批,现金支付、不赊帐。

5、车辆维修,必须经分管领导和计生站长共同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不经批准擅自修理由经办人负责。

五、电话、微机管理使用制度

1、站内工作人员使用电话要简洁,不得在电话上拉私呱,长时间占用电话。

2、微机室、综合服务大厅内的电话费每月不得超过100元,超出部分由具体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罚管理人员现金50元。

3、入网微机每月费用不得超过100元,超出部分由具体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罚管理人员50元现金。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的管理

1、社会抚养费必须按《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必须使用《江苏省社会抚养费收据》。

2、违约金,滞纳金、手术费等必须使用县财政局统一收据,不准擅自提高标准或收入不开票据,不准坐收坐支、漏收多支。

3、押金必须专项储存,不准借支挪用。

4、不准公款私存。

(二)资金使用与审批

1、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管帐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存钱。

2、开支审批。计生站的一切开支必须坚持分管领导审批“一支笔”制度和计生站长审核制度,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完备的,财会人员有权拒付,不拒付的由财政人员负责。

3、差旅费。凡到县级以上单位开会、报表、出差等,必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批准,凭批准手续报销费用。

4、公物购置费。确需购置使用的公物,,100元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1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或计生站长批准,指定专人购买,不准先购买再审批。

5、招待费。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确需招待的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批准,指定专人安排就餐,标准按镇政府规定执行。镇区以外(含县城)确需我站招待的,必须有我站两名以上人员参加,现金结帐,不赊欠。

6、和镇财务规定不一致的按镇财务规定执行。

(三)会计业务

会计帐目必须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现金出纳不得白条抵库,会计报表必须按时上报县计生局及分管领导和站长。

七、业务考核奖惩制度

1、规划统计、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计生协会、财务考核都是百分制,以计生局考核为准。

2、考核得满分奖400元。

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工资10元,限期完成如不按期完成,停职停薪,写出书面检查交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

八、劳动卫生制度

为优化计生站环境、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彻底改变脏、乱、差的面貌,特制订劳动卫生制度。

1、计生站人员都要自觉维护单位卫生环境,积极参加计生站公益活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每天上班前,都要对各自办公室的室内卫生清扫一遍,并保持走廊、楼梯、厕所、门前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3、各办公室要保持窗明干净,室内陈设物品整洁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有条有理。

4、厨房内要始终保持整洁卫生,锅灶、餐具、用水及所有食物要确保无任何污染,坚决杜绝老鼠、苍蝇污染饮食。

5、切实搞好卫生,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6、每周末以卫生区为单位进行一次院内大扫除。

7、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结果公布,奖优罚劣,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以严肃批评,列入年终考核评分之内。

8、院内人口学校卫生由王传民带领朱国荣具体负责,同时督促学习班人员搞好室内卫生。其他各科室及走廊内的卫生由各科室负责。

9、厕所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管理,每天8:30前必须清理打扫干净。男厕所由计生站长负责检查,女厕所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

九、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认真填写值班日记、登记电话、信函等以备存查,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做好交接记录,每天上午8:40交接班。

3、要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热情周到接待来客,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4、增强保密观念,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堵塞各种漏洞,防患于未然。

5、凡值班人员,不论家在本镇还是在外镇都必须自觉住在单位,服从带班人统一安排,随时处理应急情况,如出现人为事故,直接追究当班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后果的给予辞退。

十、工作纪律

1、计生站工作人员要有团队精神,不得在单位吵架、骂架、打架、酗酒闹事,贻误工作,违反者罚现金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凡因工作安排不服从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站长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计生站人员抓紧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所有计生站人员都应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各科室应争先创优,因科室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本站和党委政府声誉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调换工作岗位,并按照计生局下发的规定及文件执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卫生安全制度范文4

[关键词]职业健康;现状分析;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355-01

我国是人口大国,至2010年底全国就业劳动人口近9亿,暴露于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者近2.9亿。职业健康问题不仅带来了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威胁着我国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通过对职业健康现状的分析,寻求解决职业健康问题的解决对策,是全社会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职业健康发展历程简介

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正式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安全和卫生设备。由劳动部进行监督检查、综合治理。”这是我国职业健康管理的起源(当时称之为“劳动卫生”)。1998年起“劳动卫生”正式更名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由卫生部承担;2010年,中央编办出台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划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目前,国家安监总局统一采用“职业安全健康”一词,简称职业健康。

二、我国职业健康现状及问题简介

(一)我国职业健康现状简介

1、受影响人数呈上升趋势

虽然我国在建国初就设立法定职业健康执法监管部门,并不断更新出台多项职业健康相关的法律,由于我国劳动者数量众多、各行业工作环境复杂,受职业危害罹患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呈逐年上涨的趋势。

2、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种类众多

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农业、工业以及第三产业多个行业领域,不同的行业所引发的职业健康问题也不尽相同,其分为六类:

第一类:粉尘包括矽尘(游离SiO2含量≥10%)、煤尘、水泥粉尘、石棉粉尘等,这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引发尘肺。

第二类:化学因素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苯、甲醛、石油沥青等,主要存在于油漆、杀虫剂、煤气、实验室化学品、汽油中,这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一定的毒害性,易引发职业性中毒事件。

第三类: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温度、紫外线、振动等,其中噪声易引发噪声聋,对劳动者危害较为常见。

第四类:放射性因素包括密封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X射线装置(含CT机)产生的电离辐射等,主要存在于科研、医院等场所。

第五类:生物因素包括艾滋病病毒、布鲁氏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存在于医院、特殊施工环境中,引发艾滋病、布氏病、森林脑炎等。

第六类:其他因素包括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等。存在于井下、手工刮研等作业环境中。

(二)我国职业健康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许多严峻和复杂的问题,依然存在。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部分地区、部门以及单位没有意识到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程度、在思想上存在误区,造成重发展轻健康、重治疗轻预防、重效益轻投入以及重红伤轻白伤的现象。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2、职业健康监管机制不完善

按照(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要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交由安监部门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仅有三分之二的省(市、区)安监部门接收了职能,这其中能够安排专职人员、机构进行监管的屈指可数。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统一的决策、指挥、协调工作尚待完善。

3、职业健康法规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较为重视,建立了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确立了“防、治、保”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但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不详尽。

4、职业健康技术支持薄弱

现阶段,由于缺乏足够的关注以及缺少资金、设备老化、没有储备人才等问题,导致各级各职业危害防治科研机构逐渐萎缩,技术研发滞后,科学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引发职业健康防治技术发展缓慢,变相加剧了职业健康危害的不良影响。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数据有待进一步考证

许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负盈亏,竞争检测项目日益激烈。近年来调查发现,受检测企业数呈现下降趋势,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呈上升趋势,显现反相关的结果,表明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三、改善我国职业健康问题的实际措施

(一)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的宣传力度

改善职业健康现状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职业健康的宣传力度,只有各级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真正意识到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并对职业健康的定义、意义、理论体系等有正确的认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职业健康所处的窘境。

(二)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机制

在各级政府对职业健康有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完善职业健康的监管机制。其具体操作包括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专职的监管小组,专职负责各级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在职业健康专职监管小组中,实施监管责任制及轮换监管制,将监管职能落实到个人,并在一段时间后交换监管职能,达到小组内互相监督的作用。

(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政府应加大对职业健康的管理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职业健康问题上升到刑事法律层面,由司法部门介入强制执行,为职业健康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随着法律法规出台,明确各级职业健康责任主体,从根本上杜绝用人单位重发展轻健康、重治疗轻预防、重效益轻投入以及重红伤轻白伤的现象,确保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及社会福利。

(四)政府扶持发展职业健康技术研究

任何一门科学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因此,应由我国政府出面扶持职业健康防治技术相关科研机构,通过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政府财政拨款、以及促进相关人才流动等措施,全面提升职业健康预防技术的科研水平。

(五)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管

严格评审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技术人员服务水平,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价格标准,抵制恶意竞争,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结语:

职业健康问题是我国广大劳动者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农业、工业以及第三产业等,多个行业领域内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我国受职业健康因素影响的劳动者人数逐年增多,这是由于各级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间思想意识存在偏差、监管机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以及科学技术支撑薄弱导致的。因此,我国政府应从这些问题入手,通过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完善监管机制、出台相关法律以及扶持相关科研机构等措施,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力度,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付瑞霞,吴超.职业健康统计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08).

劳动卫生安全制度范文5

一、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末来,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乡教委要求各校领导、广大教职工以高度的负责精神,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并对安全教育知识及法律知识进行考试,加深安全防范知识理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组织健全领导有力。

我委的创安活动小组一直由乡教委主持工作副主任樊林溪同志任组长,各校校长任小组长。各小组保卫人员都是具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和年轻力壮的教师,并设有安全工作联络员。各校的保卫小组每星期组织集中学习,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都有记录。每月乡教委组织各组长学习、汇报安全工作,安全联络员每月定期报送安全工作月报,月报的内容有:安全教育情况、防范工作、安全事件、总体状况、典型做法等。乡教委定期组织对各校的安全工作检查。同时要求各校的保卫人员每晚巡逻,节假日有值班制度。由于我们平时工作抓紧、抓实,各项措施、制度严明,一年来,各校师生平平安安。

三、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在认真抓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组织起“安全日”、“安全周”活动,进行竞赛。做到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1、抓校舍安全。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乡的校舍得到较大的改观,但也还存在不安全的隐患。乡教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每学期二次,检查人员不辞辛苦、认真检查,每个角落逐一查看,不留死角。在检查中,若发现问题,根据办学原则,当场拍板,及时通知、及时处理、及时维修。如在今年检查中发现,胡村初中的教师宿舍、学生食堂墙体倾斜严重,就及时采取措施,限期学生、老师搬出,进行封闭,直至拆除。

2、抓交通安全。

我乡地处山区,山路弯弯,交通不便,住宿生较多,各校认真抓好交通安全。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二次。每周五学生回家,各校值周、值日教师护道一段路,各路设立路长,由路长负责同路学生安全,填写一路情况,周日返校汇报。

3、抓体育活动安全和食堂卫生教育。

乡教委每学期召集体育老师、各校分管后勤人员会议,督促各校体育老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后勤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查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防止学生食品中毒。

4、抓好劳动安全和社会活动安全。

各校在组织师生到社会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在活动前都做到措施严密、专人负责。每次活动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纪律,讲究劳动卫生,确保劳动安全。

5、抓消防安全。

劳动卫生安全制度范文6

一、合同期限

从二oo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操作工

岗位(工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产品生产、分装、包装及厂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珠海市。

(三).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单位工

作,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改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捌小时,每周工作伍天。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协商后可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公司具体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

(二).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天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三).因甲方原因,若逢生产淡季,产量无法满足计件生产的,劳动报酬按基本工资发放(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三十日之前发放乙方上月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公司规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费用。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自觉遵守和

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安全生产和工作。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讼。。

十.其它约定的内容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交付并组织乙方全面学习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已经全面知悉并理解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内容并且

自愿遵守;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视违反情节,依据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保持生活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和连续性,尽量减少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解除劳动关系而自动离岗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允许情形外,应由承担赔偿甲方经营损失的责任。且在此情况下,其他用人单位

招用乙方的,该用人单位与乙方对甲方构成共同侵权,甲方有权依法要求该用人单

位和乙方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珠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