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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安全制度范文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卫生安全制度范文2
关键词:幼儿园 卫生保健 管理 检查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国幼儿园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当前一些幼儿园卫生保健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对广大儿童身心健康成长非常不利,经过充分的调研工作,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以促使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目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幼儿园卫生保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很多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不完善,幼儿园管理者缺乏对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认识,忽略建立制度的重要性,完全以功利性为办园目的。
(2)参与保健的人员以及设备严重不足,幼儿园对园内卫生保健不够重视,缺乏相关专业人员和设施的配置。幼儿园的卫生环境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3)对幼儿园教职工和入学儿童的体检工作落实不彻底。一些幼儿园为了节约办学成本,对教职工没有进行必要的体检工作,对保教人员的健康水平过分忽略,对新入园儿童进行体检的幼儿园也是屈指可数,导致幼儿的成长环境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4)很多幼儿园为了节约开销,将食堂的伙食供应质量变得很差,幼儿无法获得很好的营养,这样严重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
(5)许多幼儿园安全设施很不健全,在我国教育事业大力发展的环境中,兴起了大批的幼儿园建设,一些新开办幼儿园由于缺乏办园经验,对儿童在园内的安全保护工作和安全设备的配置不完善,没有系统的消防策略、消毒制度也不完善、对幼儿的健康情况没有很好的监察制度等。
三、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
1.加强领导对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
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幼儿园领导的教育工作,使其充分意识到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每学期工作计划中去,将卫生保健工作常态化。每个班级的教养计划必须符合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保证卫生保健工作能够平稳顺利进行 。在日常幼儿园管理工作中,应当事先安排好一些日常活动,照顾好幼儿的饮食起居,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鼓励幼儿参加各种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安全健康教育,以及疾病的防治工作,向家长传授一些保健知识。
2.做好入园前把关工作
在新幼儿入学前要做好健康检查工作,只有合格的人才能入园。检查工作要进行及时的分析和指导,及时进行疫苗的注射和防疫工作,确保幼儿体内长期存在抗体,保证幼儿身体健康。此外,对于有家庭遗传病史的要特殊对待,还必须了解近期幼儿的传染病史,如若发现可疑的要进行重复检查。
3.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
不管是在严寒酷暑,还是狂风暴雨,幼儿园都应该做好清晨卫生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传染类的病情要做好隔离治疗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类疾病扩散。在工作中主要通过:问、摸、看、查和日常观察相结合,即通过向儿童家长询问孩子身体情况,看孩子最近行为有什么异常,还有孩子的精神面貌有无异常。对进入幼儿园的儿童要进行安全检查,看是否有儿童携带有剪刀、小刀等容易造成危险的物品进入幼儿园 。在进行晨检必须认真仔细,特别是某些不易察觉的症状,如若发现有情况发生,要先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联系家长,使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孩子的情况,做好治疗准备。负责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当常到班级中进行考察,了解幼儿在幼儿园的身体状况,特别要留心观察一下生病儿童的身体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同时还必须要对幼儿进行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喝生水、爱护眼睛和讲卫生等健康教育活动。
幼儿园还必须做好幼儿园的卫生保持工作,对幼儿使用的杯子和毛巾必须每日消毒一次,餐具要一用次一消毒,其被褥要两周一晒,按月清洗;不仅是生活用品,儿童们日常活动所使用的玩具也要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同时,幼儿的寝室必须每天消毒一次。
4.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一旦幼儿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就必须承担起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的重任。为了保证儿童能够在幼儿园里健康成长,让家长们放心,幼儿园必须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工作,首先,教育儿童不要随意玩耍危险物品,比如小刀、打火机、铁钉、玻璃灯等;其次,不要让儿童盲目的效仿电视上的一些特效动作,以及进行一些危险的游戏等;再次,避免幼儿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比如:拔河、长跑、跳远、摔跤等活动;最后,教育儿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除此之外,幼儿园还必须做好幼儿安全预防工作,对于一些儿童经常玩耍的地方,要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处理,特殊的地方要有老师在旁监督,定期检查秋千、滑梯、攀登架、木马等玩具的安全性。确保儿童安全快乐的成长。
5.注意膳食营养搭配,确保儿童身体健康
儿童正处于身体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的阶段必须保证儿童膳食搭配合理,营养跟的上。只有这样才能为以后幼儿的学习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幼儿园的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膳食管理工作。
6.以预防为主的策略
对于疾病,要采取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策略,对新来的幼儿教师要进行必要的岗前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要调离相应岗位。而且要对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教师身体健康。同时,对幼儿的身体健康也要进行定期的检查,时刻关注幼儿的身心发展情况。
四、结语
幼儿是祖国的花朵,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与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督,为幼儿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朱文芳.浅谈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金色年华(教学参考)》.2011,14(5):135
幼儿园卫生安全制度范文3
一、教职工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我园成立了以马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石柱府办发[2009年]158号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根据有关精神及规定,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午休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漏的插座用胶带封住,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三、接送、晨检、午睡值班工作情况管理
幼儿园班车接送幼儿,学校与司机及教师签订安全责任状,教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乘车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值班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幼儿午睡值日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四、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并签订食品饮食卫生责任状。学校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五、幼儿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
结合本次自查活动,幼儿园对校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将各种游乐设施进行加固处理,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和检查,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销毁。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整体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六、幼儿安全常识教育情况
各幼儿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结合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教师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附:自检情况:
1、幼儿园房屋、户外活动场地、玩教具等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
2、无安全隐患的门窗、围墙和厕所。
3、幼儿在活动时,有专人负责看护。
4、幼儿园周边无违章及倒塌的危险建筑。
5、幼儿食品的采购严格把好采购关。购买、储存、加工及留样均按照标准严格执行。
8、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体检。食堂工作人员能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均符合标准。
9、对突发流行病和传染病制定有针对性地防范和措施。
10、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无发生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
11、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健全,定期开会,定期培训,使每位员工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幼儿园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做到防范于未然。
12、制定幼儿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3、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均建立。
14、制定幼儿接送制度,对不认识的人接孩子,老师不放行并与家长联系保证每位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卫生安全制度范文4
关键词:幼儿;后勤管理;幼儿园制度建设
完善的后勤制度是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的有力工具,因而后勤制度的建设成为幼儿园提高后勤效能的重中之重。
一、建立健全饮食管理的相关制度
1.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饮食管理制度,使各个环节都能从制度上有章可循,同时,制度要尽量细化,对炊事人员进行有可操作性的指导。幼儿伙食管理,要从制度上规范要求,实行民主管理,应有园主管领导、炊事人员、保健大夫、幼儿老师、家长代表,定期开会,商讨伙食方案;要根据天气季节变化及幼儿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需求,科学合理地制订食谱;听取保健医师的意见,计算幼儿的营养量、进食量,调剂幼儿伙食花样,做好营养供给与搭配的配比。园里供菜渠道应由正规、可靠的商家保质保量当天供应,确保幼儿购新吃新、现饭现菜,不吃隔日饭。从各项相关的卫生操作制度上杜绝食物中毒发生的可能性;炊事人员加工食物时,要依据食品卫生加工的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加工烹饪,确保饭菜及水果安全营养,卫生干净。同时应从制度上要求,工作人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分开。对幼儿膳食的质量,每学期进行一次幼儿膳食调查,对一学期的营养膳食做一个全面的评估,确保幼儿身体生长发育有充足科学的营养供给。在餐具卫生的制度要求上,要求食堂所用餐具炊具,要一餐一消毒,责任到人,并做好消毒记录,保证所用餐具清洁卫生。制度中要明确幼儿园开饭时间,还要明确规定幼儿的进餐进食时间为20~30分钟。幼儿园食品加工相关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要保证身体健康定期做检查,注重个人卫生整洁,保证幼儿饮食卫生安全。
2.以制度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落实。管理制度要保证幼儿每人一巾一杯,编号使用,每天清洗,及时消毒,预防混用而引起的交叉污染。做好幼儿的身体保健检查,接种疫苗,预防病毒;定期为幼儿进行全面的身体体检,做好幼儿沙眼、近视、弱视、斜视、龋齿的预防矫治工作,并且将体检结果综合测评,及时反馈家长。加强幼儿的身体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在保健医生的指导和幼儿园保健制度的要求下,保证幼儿每日户外活动时间2小时。用科学的制度保证环境卫生分片承包,定期检查,室内保持整洁,空气流畅,厕所干净无味并用3%的苏打水定期喷洒、紫外线消毒灯消毒,儿童所用器具定期清洁消毒;儿童所用被褥定期暴晒,定期清洗,定期消毒与家长密切配合,进行幼儿卫生常识教育,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饭后要漱口,吃好每顿饭;培养良好习惯。
二、以预防为主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1.向教职工做好传染病以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经常进行疾病预防学习、检查工作。同时,根据疾病预防制度要求,每日对幼儿进行晨间检查,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2.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疾病预防小常识,取得家长的积极配合,如在传染病高发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出入公共场所,不与患病人员接触等;亲自带领幼儿加强体育锻炼,增强病毒抵抗能力。同时,教职工也要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防止成人与幼儿之间的传染病发生。
三、用可行的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幼儿入园、离园应有家长接送,不得随便将幼儿交给不相识的人带走。各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教师不得离开幼儿,教师需保证幼儿的活动始终不离开自己的视线。户外活动时随时清查人数,防止幼儿单独外出,特别要防止新入园的幼儿离班出园。定期检查维修园内所有大型玩具,杜绝因玩玩具器械引起伤害。幼儿园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按国家颁发的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使用,严禁违章。
2.各班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打人、推人、不攀窗台,以免跌伤、碰伤。随时检查班上的玩具、用具,如有损坏及时修补。
四、治安管理、财务与园物品管理制度
1.建立由园长、后勤人员、部分青年教师组成治安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值班制度,加强保卫工作,门卫不随便放陌生人进入幼儿园,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幼儿家长来访要经过同意后方可入园。节假日值班名单要报有关部门备案。财务室不准大量存放现金过夜;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做紧急处理。
2.财务账必须日清、月清、账物相符。采购的东西,必须有购货凭证,并经验收员签字方可报销;采购过程中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准用伙食费购买其他与伙食无关的物品;应定时公开账目,接受家长和教职工的监督;财会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做好记账、清账、报账工作,经常清点库存现金,做到帐款相符;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以及各项津贴等;准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掌握伙食标准,经常和炊事员、采购员取得联系,坚持月底盘点,基本上做到收支平衡。
3.幼儿园物品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由后勤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实行责任制。建立物品分门别类登记入册。凡购进或上级下拨的固定财产(包括教学仪器、课桌椅、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等)按类别登记入账。落实每一物品的使用地点和保管人员,责任到人;建立幼儿园物品的定期清查制度。学期结束,物品保管员要根据登记册对幼儿园物品进行清点,对确实需要报废的,应经园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提高物品使用效率,使有限的幼儿园物品得到合理安排、协调使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幼儿园卫生安全制度范文5
带着希望,带着憧憬,我们迎来了新的学期。新学期,新起点,我们面对的是崭新的一页。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卫生、健康的环境,我们全园教职工在开学前做了细致、全面的工作。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师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教育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安全制度保证,实施扎实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幼儿园法人代表姚波亲自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2、签订责任书。幼儿园与教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大型玩具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
二、各项检查汇报如下:
1、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漏的插座用胶带封住,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2、晨检、午睡值班工作情况管理。
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幼儿园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幼儿午睡值日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3、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4、交通安全
我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的时间是学生上学、放学两个时段,地点是校门口出去的马路。为加强学生的出入管理,每天上学、放学时间都安排值周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监督学生,确保交通安全。
5、溺水防范
我园开展了以“预防溺水,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如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内容丰富,力求实效,让学生充分体会到安全的重要性。
6、踩踏的事件防范
我园每次在集体活动时,都按照固定的顺序进出,每个班级都有老师跟班负责幼儿有序进出,总体由值周教师负责看管监督,以确保安全。
7、用电安全
每月2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幼儿园各种电器进行检查,如教学楼的电灯、电风扇、空调外机、挂机的吊挂牢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在及时上报的同时,由幼儿园领导安排人员立即解决。幼儿园里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水壶等电器。教学设备及设施,执行谁主管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
8、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防范
幼儿园卫生安全制度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幼儿园管理关系,摸清全市幼儿园底数;严格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园,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肃对象、内容
此次整肃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整肃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设置情况、园舍及设备情况、工作人员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设置情况。幼儿园(班)要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危险建筑,无严重噪音,无污染。幼儿园分布要合理(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的只保留1所)。
(二)幼儿园园舍及设备情况。园舍要坚固、安全、适用,园内无危房。园内有活动室,且通风、干燥、光线好,使用面积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有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园内有1-2件大型玩具和必要体育活动设施,且安全、无锈斑。每班有风琴或手风琴。每个幼儿园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园(班)有适用于幼儿的厕所和便具。配备了与幼儿年龄相适应、安全卫生的教玩具,并有适量的自制玩具,人均达2件以上。
(三)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况。幼儿园(班)设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高中、中师以上的文化程度,教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0%达中专或幼师专业水平;保健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四)幼儿园(班)的卫生保健情况。园(班)内设有保健橱或保健箱,建立有餐具、用具等消毒制度。每个幼儿有一巾一杯,并装有流动水设备和饮水设备,保证每天有饮水供应。
(五)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门卫人员;园内出入活动场所安装有摄像镜头;配有防暴器械和消防器材;接送车辆经过交警部门审核,司机经过培训;有接送制度,有记载。
(六)幼儿园教育情况。办园方向明确;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事件发生。
(七)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取,有财务制度并接受有关财务审查。幼儿的膳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账目向家长公开。
(八)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食堂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品采购建有登记制度;食堂内清洁卫生,设施齐全。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
责任分工:
1、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幼儿园的条件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我市情况,城区原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的公办幼儿园,继续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其它各级各类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批、管理。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车况;消防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市住建委:主要检查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饮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在园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妇幼保健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书,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及卫生保健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发证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情况。
7、市物价局:主要检查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市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综治部门要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5月20日)。各县市区要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所管辖区域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需要整改和取缔幼儿园名单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一次教育宣传,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工作意义,使举办者依法举办,自觉规范办园行为。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21日-6月5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排查,对举办不规范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无办园许可证,又没有到教育部门申办的,坚决取缔,并在媒体公布。被取缔的幼儿园在园幼儿由教育部门、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举办者做好幼儿家长工作,就近协调安置。
(三)验收阶段(6月6日-6月20日)。市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清理整肃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行动迅速、经整治后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对清理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肃规范工作,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来抓,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