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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存在问题范文1
关键词:终身教育;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终身教育理念的广泛传播,为非学历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多年来,我国很多高校对非学历教育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大多数效果不理想,没能让非学历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非学历教育多数被各种培训机构所承担。虽然现在的情况还不乐观,但是普通高校具有人才优势、信息优势、科技优势和教学优势, 可以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及市场需求,根据学校的专业特点和优势安排不同的可供选择的培训项目、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制作培训项目菜单,积极向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推介。使普通高校成为传播非学历教育最活跃的力量之一,通过多渠道、多种手段,广泛地开展各种成人非学历教育,增加人们获取知识的机会。
一、非学历教育各方面的界定
非学历教育基本上是按照“供求”关系规律来组织培训、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规模, 并期望按照经济的一般规律取得回报, 以使自身得到更大发展。每所高校都有自己的专业优势,这为非学历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鉴于有关非学历教育的性质、内容、目标、对象、课程设置、教育手段等方面的认识还存在许多疏漏、偏颇之处,这对日渐蓬勃兴起的非学历教育产生一定的阻碍。
教育性质——高校非学历教育是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学制以外的无权授予学历证书的各类教育活动,没有入学资格的严格限制,没有学时长短的固定安排,结业时一般不设统一的考试,重在学习过程的参与和学习意义的理解,是一种以学习者为主体的自觉自愿的活动。高校非学历教育属于中学后教育体系,可以有多次重复性。它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终身教育观的重要体现。
教育内容——主要进行岗位培训,就业与再就业培训,专业技能和专题知识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与定向培训;此外,家庭与生活教育、社会与闲暇教育、社区教育将不断走进非学历教育的课堂,成为逐渐兴起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目标——促进受教育者知识、技能的增长,拓展受教育者的职业选择空间和提高生存智慧,增强适应社会和发挥自我的能力;强化受教育者的职业倾向、职业敏感、职业情怀,深化专业研究领域;增进受教育者的意志、人格的完善,提升生活质量和道德水准;愉悦心灵,发展个性,健全素质,成为创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教育对象——不分年龄、性别、层次,超越学历、资历、履历,遵从学习者的主观需要和职业安排,为一切有志于学、有心向学甚至是闲暇教育者提供最广泛和最细致的服务;根据学习者的动机不同,可以分为主动学习者和被动学习者;根据学习者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单位派出者和费用自助者;根据学习者学习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职业求助者和生活陶冶者,等等。
课程设置——因受训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以及时间长短的差异,课程设置变化多样,呈开放性、灵活性等特点,可以采用“菜单式”、“板块式”课程以迎合受训者的需要。这种课程组合也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时新的而非陈旧的。实际考察、研习讨论、实践操作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教育手段——在师资上,大部分为兼职者和自愿服务者,但多是这个学科领域的专家和教书育人的行家;在教学设施上,实验设备、教学环境及学习资料方面充分满足学员的需求。可以预见的是,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像卫星传播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会大量地应用于高校非学历教育,以期达到教育的广泛性、普遍性之功效。
二、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发展非学历教育认识不到位,发展力度不够
就社会来说,学历主义[1]的存在是和现实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学习、工作生活已经成为人们交替进行的生命过程。人们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在学习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得到了极大的心理满足,这是一种“学习化生活”的享受,那种只把学习当作某种“敲门砖”的观念是肤浅和庸俗的;就学校来说,目前非学历教育的重要性已逐步被高校所承认,但重视程度远不如学历教育,轻视非学历的观念还未根本转变。所以,要从理论上确认成人非学历教育的本质属性是社会生产,才能在实践中对其真正重视起来;[2]就个人来说,追求高学历本无可厚非,但若是为了追求高学历才去求学读书,就难以获得真才实学。
(二)培养培训模式陈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非学历的教育效果要具有速成性和速效性。与普通学校教育相比,它具有阶段性、周期短的特点。而现阶段的课内知识及其应用,在教学中多采取模拟性手段,理论的显现过程也是演绎式的。这些都和实际应用基本上形成脱节状态。非学历教育的内容不存在课程的概念,它只是某一项目和某种需要所必须具备的相关知识。一般并非为了积累而学习,是为了“实际需要”或“马上使用”而进行学习,目的性既明确又具体。它很少追究理论产生和发展的源渊,只注重其使用价值。对非学历教育的学员而言,无论在职与否,其参加学习都要受到社会分工的客观约束,与他们担任的社会职务和义务密切相关,并为其服务。其学习与工作、生活需求高度吻合,从而使教学内容紧扣需求这一实际。因此,在非学历教育中自然就形成了教育、生产和科研的有机结合,使学习与需求、知识与应用之间的距离缩短到最低限度,使知识形态的生产力快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但应当指出,我们所强调的速成,是指既要“速”又要“成”,不能缺一。
(三)管理队伍专业性不强,缺乏市场管理和运作经验
管理工作对教育教学质量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管理者的理念、管理运行机制、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来体现的。时代的发展必将对成人高校管理人员尤其是非学历教育的管理队伍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队伍的素质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不少培训机构不重视培养继续教育管理人员,致使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不高,缺乏市场开拓精神和市场运作能力。当前,对于高校来讲,迫切需要树立“经营大学”的思想,要有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因为,管理可以出效率,管理可以出效益,管理可以出质量,管理可以出水平。很多问题,归根到底都是管理的问题。所以,应当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管理工作,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四)缺乏专门师资队伍,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培训机构都还没有组建一支专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主要是靠兼职教师从事非学历培训,他们分别来自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公司企业或科研机构,有的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缺乏理论知识;有的学富五车,但教学技能匮乏,而且在聘请教师时随意性较大,教学任务主要靠教师的诚实度来完成,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和考核。因此,组建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教师队伍,是当前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当务之急,也是形成非学历教育特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措施之一。当前,我国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的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师资匮乏。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师几乎都是由专业院系的教师兼任, 真正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教师非常缺乏。普通高校教师从事的是普通教育,对非学历教育的特点和经验明显不足,这就直接影响到教学的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二是教育工作者观念陈旧。成人教育对象的特点决定着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关系即师生关系区别于普通学校。正如第三届成人教育国际会议提出的“传统的师生关系应该变为参与和互教为基础的一种组合”。就是说非学历教育的教师就是“帮助者、指导者、鼓励者、咨询服务者和资源提供者”,是“顾问和协助者”。[3]而许多非学历教育工作者面对教育对象的变化无动于衷,固守传统的普通教育模式,以“课本”、“课堂”、“灌输”为中心,扮演着不适当的角色。
三、 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普通高校自身建设
普通高校必须在新的形势下确定自己的位置,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和特点,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坚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坚持学校教育形式和其他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培养实用型人才,进一步完善制度,主动适应终身学习的发展要求。在办学理念上要树立为社会、为考生主动服务的意识,以成人为中心,以成人的需要为中心,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己任,使学员通过学习能够真正提高生存竞争能力,个人的才智和价值得到最好的体现;要充分考虑成人的身心特点、社会经历、知识水平等方面因素,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和网络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二)建立评估体系,确保培训质量
1.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
政府应发挥在非学历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导向作用,重视质量保障机制的理论研究。建立一个统管高校教育质量的全国性组织,致力于促进和支持非学历教育与标准的持续改进。政府应该建立非学历教育质量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设置质量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和论证制度,并及时将有关质量保障的文件、审查鉴定和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开,使公众了解各校的质量和水准。
2.以社会为主体,市场机制为核心监控体系的建立
应逐步从以政府为主体,转向以社会为主体,让社会参与监督和评估教学质量,并将高校毕业生质量的评估作为社会评估的主要内容。政府应推动建立以社会为主体的教育评价社会中介组织和教育评价专家队伍,积极支持、发展社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的教育评价活动,通过立法对之进行引导和规范,促进社会评价的健康发展。同时,应加强对民间评估机构的研究与借鉴,并对评估机构的组成及其评估活动的实施加以规定、监控和调节,并逐步形成制度。
3.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网络
建立国家、区域和高校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网络。各地区要制定非学历教育质量保障细则,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非学历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听取本地区用人单位对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和毕业生质量的意见,建立国家、地区级的非学历教育毕业生社会评价信息库,逐步实现对非学历教育的计算机网络化评价。
(三)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等部门交流合作,共同举办教育培训项目
1.以职业培训为发展方向,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成人教育的发展方向应是向“职业培训”发展,与行业、部门合作是发展非学历教育的切入点。各级考试部门要注重与产业部门和行业进行合作,发挥产学结合的优势,逐步改变单一的学历教育模式,推动学历证书与部门、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结合。要为需要知识的人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使学生能自愿接受教育和自觉学习,这就需要从教育形式、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适应学生学习,尤其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要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并要不断创新和完善。
2.科学定位,办出特色
高校非学历教育办的是否有活力、有竞争力,关键看是否有办学特色。高校必须强化特色意识,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而是否有特色,又往往取决于学校是否能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科学定位。定位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成人性。成人性是指成人教育是为成人服务的,应以满足成人的生活、发展需求为核心,选择适合成人特点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高校必须建立起主动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机制,办学的结构、规模及人才培养模式都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实际相适应。
3.教育与产业联合
教育市场化的唯一解释是将教学内容和体现市场需求的产业相结合,才能实现满足社会需求带来的经济效益,充分体现教育的市场性非学历教育如果不和具体的企业、项目结合,就无法得到可观的经济回报。将教学内容和某一企业、行业的需要联合,是知识尽其用、教育有回报的最有效途径;而在产业中的市场运作结果,也是对教学效果的最真实评估。
4.推行“双证制”,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沟通与并重
国家教育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这给成人教育带来了新的活力。在此基础上成人教育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在继续办好学历教育考试的同时,与行业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职业资格的教育与培训,并将此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成人教育应重新定位,从制度上改变以往那种单一的学历教育模式,逐步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和培训的融通。在我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两者是不同教育或培训体系下的产物,两种证书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操作运行的依据和结构等方面有很大区别。为了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就必须尽快将两者纳入一个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网络中进行融通。因此,成人教育中的“双证”沟通与衔接体系,实现“双证书”并重的制度,即在成人教育中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相互沟通与衔接,已成为目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5.大力发展师资队伍建设
要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出发,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综合考察师资力量的总体水平,细致考虑教师的使用、培养、流动及自然减员等方面的因素,建立能进能出的合理用人机制,制定科学的补充计划,提高教师的学历结构。首先,采取得力措施,优化教师队伍成才环境。教师队伍的优化,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宽松的学习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环境是促使教师顺利成才的基本保证。在管理上,要转变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在政策上要体现激励竞争机制。其次,强化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质量,从而达到优化教师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学科结构的目的。并以高层次培训为重点,着眼于加强师德教育,更新和拓展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推动学科发展。第三,加强兼职教师的选聘和管理。[4]兼职教师是学校或办学机构根据教学的需要,从社会上、企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教师、工程技术人员中聘请的教学人员。这些人员的特点是,大都是生产和教学中的业务骨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或教学能力,因而是非学历教育中的重要力量,必须对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给予足够重视。
四、制度保障
(一)宏观层面
要抓紧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建设,以促进高校成人非学历教育的有效开展。尽管成人非学历教育遵从自觉自愿的原则,但是国家制定有关行业和部门通行的规则和基本的准则并且把它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还是十分必要的。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非学历教育的立法工作。如美国在1966年颁布了《成人教育法案》,后来又陆续颁布了《全面就业与培训法案》(1973年)、《工作训练伙伴法案》(1982年)、《再就业法案》(1994年)等,除了美国之外,许多其他发达国家也都把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作为成人教育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成人教育或终身教育法律体系。[5]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也相继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法规,比如1996年的《职业教育法》、1998年的《高等教育法》。但是在中国划分的四大教育体系(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中唯独没有成人教育法。所以从经费投入、办学机制、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尚缺乏明晰的法律保证,这对成人非学历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另外,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要给予相应的制度、经费支持,切实保障高校成人非学历教育的有力开展。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需要,在与国家政策法规相一致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规范、条例,使成人非学历教育落到实处。
(二)微观层面
非学历教育微观管理研究,应坚持从实际出发,转变思路,从成人教育的封闭模式、奉命办学模式和沿袭普通教育模式,走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我国进入关贸总协定所需要的成人教育开放模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质量。我国高校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必须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借鉴海外先进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在教育观念、运行机制、管理体制、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高校要努力增强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优化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结语
总之,高校不能把成人非学历教育仅作为附属工作、仅当成经济利益的渠道来对待,而应该把成人非学历教育和学校的战略重点、发展声誉联系起来,把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作为学校的一块品牌推向社会,赢得民众的尊重和认同。高校应有功能齐备、职能明确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有专门的教学场地、实验设施、学习资料,有相对固定的高水平的师资,以及其他配套服务体系。同时,在成人非学历教育市场还远未发育成熟的今天,高校需要做好宣传工作,从而促进成人非学历教育的快速、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承先.教育大词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
[2]张维.成人教育学[M].福州:福建出版社,1995.
[3]姚艳杰,姚静.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
交通执法存在问题范文2
一、会商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联合治超的各项工作规定和工作部署。
2、坚持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执法流程,构建严密治超网络。
3、增强联合治超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会商内容
1、研究联合治超工作的方案、措施,整合执法资源,凝聚执法合力,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执法效能。
2、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通报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
3、加强车辆信息、执法信息交换、共享和融合,以科技强化执法能力,破解执法难题,提高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
3、研究解决联合治超安全防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会商形式
每月的月初会商一次,如遇专项行动或临时性工作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会商。
五、落实公安交警驻超限站联合执法
按照要求,超限站派驻交警警力3-7人,开展治超联合执法。
六、联合执法程序
对于经超限站检测或流动联合执法查扣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1、现场确定驾驶人的,由交警执法人员2小时内录入交警违法信息系统,上限处罚。
2、驾驶人逃离现场致使无法确定驾驶人的,由交通执法人员2小时内将车辆超限信息录入全省治超四级联网系统,按规定处罚。
3、发现非法改装的,按各自的职责依法处罚。
交通执法存在问题范文3
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的关键,这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执法监督等诸多环节;而如何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乃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所谓执法,即广义的行政处理行为,包括行政许可、确认、检查、处罚、强制等多种行为方式。行政执法面广量大,涉及诸多利益因素,是产生具体行政行为的最主要环节,也是研究依法行政的一个主要课题。近年来,从省交通厅到无锡市交通局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法的文件,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较以往有大幅度的进步,但要实现行政执法的正确,及时公正地实施执法行为,还需要在加强和改善执法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上不断探索,积累?验。鉴于此,笔者拟对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因进行调研分析,并就如何完善监督机制,改进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提出若干思考。
一、规范执法的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苏建设纲要》和交通部《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认真实施法治交通战略,转变职能,改进方法,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交通的环境进一步改善。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执法行为随意性太强等现象至今仍程度不同地在许多地方存在,主要表现在:
1、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一些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法制观念差,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使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不严,不作为和放弃职责,不依程序执法,随意性大,以及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公,,甚至采用引诱、欺?等不正当手段调查取证等问题时有发生。
2、存在趋利执法倾向。少数执法单位由于受到利益驱动,而背离正确的执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违规取证,抢证规费,乱处滥罚,与民争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交通执法形象。
3、重复执法矛盾很多。由于交通执法分散,而出现的多头和重复检查处罚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加大了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又带来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社会反响大。
二、存在问题的?因分析
造成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也是主要?因之一。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合法、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受不受监督,如何进行监督,有哪个部门进行监督,怎样限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权的滥用,防止对当事人的侵权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但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在行政执法行为中,除当事人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引起行政复议程序,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主张,引起行政诉讼程序外,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比较薄弱。
(一)从执法环节看,主要?因在于:
1、由于行政执法本身的特点,即行政执法不仅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主体多,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而且执法程序富有弹性,执法结果不够稳定,同时与普通公民的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等,因此,执法的困难较多,纠纷较多,容易失误,不易得到相对人很高很一致的评价。
2、制度、政策方面的缺陷和弊端对行政执法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不合理的部门利益驱动,执法程序规定不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等。
3、执法人员认识上的滞后对行政执法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一些执法者缺乏“执行法律”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只看重“行使权力”而忽视“履行职责”,在观念上是权高于法,利重于法,人情大于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怕被复议,怕当被告,怕担责任等。
(二)从执法监督环节看,主要?因在于: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部门之间d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未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等。
2、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做到?常化、制度化、实体化,对上级部门的要求,催得紧时抓一抓,要来检查时突击一下,有了文件也仅流于表面,未认真实行监督责任制,面对执法违法行为时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的现象等。
3、社会监督、民主监管的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由于实用主义作崇,在实践中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往往是强调客观的多,因而逐渐丧失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相应的安全保障不够。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
针对目前行政执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和方式,扩大执法监督的覆盖面,构建起“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统一机制>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
1、切实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的监督方法,并持之以恒,这样有利于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及时得以改善,在执法监督中无论哪级监督部门,都应当采用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来加以督促,从而不断提高执法行为的规范。
2、切实完善重大处罚案件审批、备案制度。交通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对重大案件提出报备、审批的要求,这是监督执法行为规范非常好的一项制度。但是,要如何确保执法单位的认真贯彻执行,这就需要加强执法监督来了解执法单位的执行情况,同时,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方法,使审批备案制度,确保贯彻落实。从而实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目的。
3、切实完善投诉举报和查处制度。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窗口,来信受理管理等制度,畅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问题反映,改进建议、个案诉求等渠道,同时制定相对应的查处工作机制,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多一点“顾忌”从而减少一些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4、切实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省交通厅苏交法〔20__〕90号文件中列出了类典型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违章、违法的执法行为明确了处罚的方式方法,并明确了由用人单位或者相应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认为:按照规定,单位自己对发生的问题,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的,而在上级督察部门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加重责任追究规定,通过规定,来督促各级部门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从而减少各类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交通执法存在问题范文4
一、基本情况:
(一)道路货运情况
目前我市拥有货运车辆2352辆,16564吨位,分属三个运输公司和个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基本能够保障完成我市经济发展所需物资运输生产任务。
(二)道路客运情况
我市现有出租车800辆,其中市区600辆,线路车200辆,公交车90辆,旅游客运车辆20辆,分属于7个出租公司,两个客运公司,一个公交公司,一个旅游车公司。城区建有2个汽车站,在全市建有五处客运站。近几年来新增出租车、客车,出租、班车客运运力已基本饱和,可以满足城乡居民及外地游客出行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受外省优惠政策的吸引,我市货车大量转籍外流,车辆过户后,仍在我市运营,严重扰乱了全市道路货运市场秩序。
(二)“黑出租车”、“黑三轮车”违法经营行为比较猖獗,我局在打击这些违法行为中面临诸多困难。一是执法依据不充分。依据最新颁布施行的《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部门负责管理线路客运,对出租客运和公交客运的管理另行规定,交通部门处罚扣押的三轮车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一些掌握法规的车主多次聚众到我局上访质询,只能以一些旧规章应付,造成新的不稳定隐患;二是执法力度不足,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多次被车撞倒,更有甚者,部分车主持刀持棒相向,近两年,先后有八名执法人员受伤住院,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很大威胁,而我局单独无法对此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三是取证难。查处“黑出租车”必须要有当事人的陈述口供,行政诉讼时当事人要配合出庭,很多当事人(即乘车人)受时间、安全等因素影响不愿作证。
(三)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出租、客运从业人员受到文化层次较低的影响,个别存在服务不规范,争客、抢客以及安全意识不强等行为。
(四)近几年,部分旅游单位为提高服务档次,购置电瓶车在旅游景点之间运送游客,取到了一定效果,但同时也给市区的出租行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影响出租行业的稳定,造成多次出租业户上访。
(五)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旅游区内禁止出租车通行,相对也给“黑出租车”提供了非法营运的空间。
三、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树立交通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我市经济实现赶超发展创造优良的交通环境,新阶段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力求规范、廉政、高效、便民,努力做好“三个服务”。
1、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
2、对交通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审批程序,加快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
3、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处罚程序、标准及权限,使执法工作进一步透明化,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4、在经济开发区内不设交通执法固定检查站点。根据上级安排,进行临时的、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市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5、对超限超载运输,原则上按低限从轻处理。
6、对外籍车辆一律按低限从轻、从快处理。
交通执法存在问题范文5
一、概况。众所周知,山西省作为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一直是超限超载运输的重灾区。晋阳高速公路于1998年1月1日正式通车,是山西省修建的第三条高速公路,负担着晋煤外运、沁煤外运的繁重运输任务,同时又是阳城电厂的配套工程,国家4A级景区皇城相府的必经之路,既是一条黄金通道,但又长期深受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治理“双超”形势十分严峻。我省的治超工作以2000年交通部二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出台为界线,其前治超工作处于无序、间断、不规范状态,流动分散,只罚不卸,结果造成越罚越超的恶性循环,愈演愈烈,诸端毕现;其后治超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轨道。就晋阳路而言,又大致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2000年10月9日正式运营为开端,晋阳超限运输检测点作为全省38个固定治超检测点之一,较早地开展治超工作,在超限管理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并完善,人员、经费渐趋正常,治超观念深入人心;第二阶段是以2003年华北五省联合治超行动为开端,标志着治超工作由地方条块管理转变为区域联动;第三阶段是以2004年6月20日全国八部委联合治超行动为开端,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布署,晋阳高速公路在入口收费站设立四个治超检测点,严格对超限车辆进行劝返,标志着治超工作由单纯的交通、公安部门执法行为转变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主要做法及成绩。晋阳高速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点成立以来,坚持“卸货为主、罚款为辅”的治超原则,治超成效很大。
历年治超数据对比
年度检测数(辆)超限车(辆)超限车比率(%)劝返车(辆)收取超限赔补偿数(元)卸货数(吨)
2000(10月9日至年底)168923126984182
2001270902565594.701386975300
2002258682513497.162705319500
20033224256278.53204495328
200412928731172.4131128.24
2005(至11月底)8930521502.402150
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我队治超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通行晋阳高速公路的超限车辆呈逐年减少趋势,使晋阳高速这样一条先天不足、养护任务繁重的“要钱路”保持了较好的营运状况,养护开支逐年下降,特别是去年集中行动以来,高速公路彻底杜绝了“双超”车辆的通行,更加有效地维护了晋阳路的路产路权,保护了公路的完好畅通。我队的主要做法有六条:1、严格执行全国及山西省和省厅、省局的治超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精神,不折不扣不开展治超工作,确保上级治超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2、坚持“口子不开、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的治超政策,坚持“卸货为主、罚款为辅”的治超原则,杜绝以罚代卸,防止出现恶性循环。3、坚持入口劝返,坚持“不能上、不能放、不能堵”的“三不”原则,严把入口关,不让一辆超限车驶入高速公路。4、坚持加强站点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内强素质,加强公示,阳光作业,强化监管,规范执法,强化激励与奖惩机制,精心抓管理,从严抓队伍,苦练内功出效益。5、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坚持舆论宣传与“双超”严处相结合,坚持对营运人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鼓励合法运输与打击非法超运相结合,提倡人性化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积极提供政策帮助和便民服务,外树形象。6、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分工协作,层层落实责任制,注重部门联动,有事主动沟通、协调,不等不靠不观望,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步调一致,环环相扣。
交通执法存在问题范文6
道路交通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仅方便了人们的日常出行,而且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也作用显著。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要求不断提高,出租车、客车、黑车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工具不断增多,道路交通与行人人身安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对道路交通行业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对道路交通行政执法进行了严格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乘客的出行顺利、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也树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但同时,我国道路交通执法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执法难度也越来越高,现实中的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更是出现了很多缺陷与弊端,诸如“钓鱼执法”、“放水养鱼”、“暴力执法”等不正当执法行为经常见诸各种媒体,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当地政府形象,更严重违背了公正的法律精神,败坏了社会道德风尚,引起社会大众的不满,甚至还会招致极端的。
二、我国道路交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一)存在“钓鱼执法”等不正当执法行为
所谓钓鱼执法,又称之为执法圈套,是指当事人并没有违法的意图,只是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发生了违法行为。钓鱼执法在全世界都存在,由于使用不当,很容易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被很多国家明令禁止。一直以来,我国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罚没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通过收支两条线的做法将罚款数额与执法人员的奖金、福利等剥离开来,避免执法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发生不当执法行为。但现实中,部分执法部门仍然用罚款多少来考核执法人员,诸如“钓鱼执法”、“养鱼执法”的现象普遍存在。例如在2009年,河南籍司机孙中界在驾驶面包车行驶的时候,遇见一名穿着单薄的男子要求搭车,在让该男子上车几分钟之后,孙中界被上海浦东新区数辆执法车辆所包围,以涉嫌黑车经营的名义被处罚,驾驶的面包车被扣押,事后孙中界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埋怨,由于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孙中界断然用菜刀斩断自己的小手指来昭示清白,这种极端的反抗钓鱼执法的行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关注,交通执法部门面临着空前的压力,给当地政府带来极坏的社会影响,最终浦东新区终结了孙中界“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事后经媒体的继续报道称,上海市很多区都普遍存在这样的钓鱼执法行为,每次会给予黑车司机以1万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这种执法经济顺理成章地催生了不健康的工作激励制度。
(二)恣意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所谓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根据案件适用的法律情形,而做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权力。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的权力,否则无法对非法行为进行准确、及时的制止和处罚。但如果自由裁量控制不好,就会产生权利滥用的问题,必然会伤害被执行者的合法权益。在当前的交通执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范围作出详细的规定,很多都是粗略条款,具体执行时主要依赖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其中提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何谓严格按照规定,何谓不严格按照规定,条例中并未说明具体的标准,可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对于“不严格按照规定”性质的认定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再例如在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中,经常看到“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予以什么样的处罚,但什么样的后果算严重后果,什么样的犯罪行为才称得上严重?都没有具体的规定,都要依靠执法人员的经验判断。再例如《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犯罪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这同样依赖执法人员来进行后果严重性的判断,于是同样的犯罪事实,有的执法人员给予处罚,有的选择不作为,这就产生了一定的腐败空间。
(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近年来,城市人流动性不断增强,交通车辆不断增多,交通执法范围广、难度大、工作量大,原有的执法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于是很多交通执法部门纷纷扩大执法队伍,很多执法人员都是临时招聘的合同工,这部分人员缺乏行政执法的专业背景,服务意识不强,没有正确理解执法权力是人们所赋予的,而是滥用执法权力,随意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态度粗暴、蛮横,出言不逊、大声训斥被执法者,动辄扣车罚款,对群众的合理化质疑不管不顾,群众对此意见非常大,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有的执法人员缺乏执法经验,面对突况不知道如何处理,例如执法过程中,部分素质较低的群众会百般狡辩、软磨硬泡,甚至撒泼打滚,躺在地上不起来,诬陷执法人员打人,遇到这种情况,部分执法人员束手无策、左右为难,最后不得不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有的执法人员职业立场不坚定,遇到上级领导的不当压力和亲朋好友的说情时,往往不能坚定立场,随意降低执法力度甚至不予处罚;有的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差,业务知识不高,在执法时不能正确引用法律条款,甚至错用和滥用条文和条款,导致被执行者的不满,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
三、完善我国道路交通行政执法的对策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是否具有一支高素质的、高水平的执法队伍,关乎到交通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关乎到整个交通系统和地方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好入口关,交通执法部门要根据城市交通执法的现实情况,确定各执法机构所需要的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构成,没有意外情况,不得随意变更人员编制。建立公开招聘制度,对应聘的执法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整个录取过程要公开透明,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杜绝各种人情关系,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的执法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交通执法资格后才可上岗执法;其次,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交通执法部门通过签订执法责任书的形式,明确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执法方式、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并将顾客满意度、服务质量与执法人员的工资、奖惩晋升相挂钩,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并进行公示,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转岗。
(二)强调权力约束,固化多元监督
将执法权置于多元主体监督之下,并使多元监督常态化、固态化,才能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进行有力的约束和根治。除了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外,还要强化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三方可以对行政执法行为、违规执法行为进行必要的跟踪调查、询问和质疑,政府应当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便于多元主体实施监督权利,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应当利用自身权力优势和地位优势积极走访了解群众所需,对涉及政府违规事件积极进行调查和取证,协助群众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媒体等舆论监督应当发挥影响范围广、时效性强、动员性大的优势,真实、客观、全面对相关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报道,呼吁动员社会力量对其进行关注和物质扶助。群众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形式,应当从中选拔部分群众监督员对敏感区域、敏感环节进行实时监督,最终形成全社会对政府行政的常态化、固态化的监督。
(三)改变运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保障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