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意识觉醒的作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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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意识觉醒的作用

民族意识觉醒的作用范文1

时至今日,奥运已经跨越体育范畴,成为全民话题。倒是财经媒体和投资者,早在2007年就把相关预期过度透支,证券市场上,奥运概念只能偶尔激起一些浪花,难以推动波澜壮阔的行情了。作为严肃的理性投资者,我们有必要再次审视奥运会对于中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意义。

北京是亚洲第三个举办奥运会的城市,因此大多数人都愿意将2008北京奥运会与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进行比较。振奋人心的是,日本和韩国在举办奥运会前后,经济快速成长,很快都步入了较发达、较富裕的国家行列。国人对奥运的期望就在于此。但是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奥运会本身很难对一个大国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首先回顾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东京奥运会举办当年确实对日本经济产生了一定刺激作用,为奥运而兴建的场馆、机场、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新干线)都集中在1963―1964年完成,这两年日本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都超过了30%。但是,东京奥运会对于日本经济的刺激其实比较有限,而且相当短暂。其一,日本当时已经具备了进入国际先进国家行列的水平,日本在1964年加入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民生产总值在1967年超过英国和法国,1968年超过联邦德国。即使不举办奥运会,日本也会顺理成章地晋身为全球发达国家。其二,经过1964年的“奥运突进”后,日本经济在1965年有了轻微的衰退。一方面大规模基建停止,导致投资增速下滑;另一方面,1963、1964年的“豆腐渣”工程,花费了1965―1967年3年的时间才慢慢改建修补好。奥运后的经济衰退,迫使日本政府在1966年启动“反危机”措施,猛烈加大了对重型设备的投资额度。其三,即使是奥运会当年,赴日旅游的外国人数只有当时日本人估计的2/3。其四,广为赞誉的日本电器业当然受益于奥运会,但效果并不那么显著。1964年日本家用电视机的普及率已经处于较高水平,而日本电视机真正成为全球老大,是在1974年,距离东京奥运会10年了。

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对于韩国经济的刺激更不明显。由于韩国早在1982年就开始兴建有关场馆和交通辅助设施,所以,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平摊到7年,其对投资和经济的影响更加轻微,1988年,韩国为奥运相关设施的投资额只占全部投资额的1.4%;J988年因为奥运会刺激新增的入韩旅游人数只有当年赴韩旅游总人数的4%;1988年,因为环境污染问题,汉城1/5的厂矿企业暂时停产;韩国三星集团在全球创造增长奇迹,是从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始的,而不是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

北京奥运会的直接经济作用看起来也比较有限。按照最乐观的估计,北京奥运会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过3000亿元,相比每年十几万亿元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而言,比重不大。尽管此前有许多人乐观估计奥运期间到北京旅游的人数能够达到多少多少,现在看来,五星级酒店的订房率超过70%,但四星级以下酒店的订房率不足50%。北京的餐饮旅游酒店能够在8、9月份享受一下超额利润,但是,此前的4-6月份入住率却出现大幅滑落;本来最受益的航空公司目前形势严峻,由于高油价侵蚀利润,客座率不容乐观,而且,为保障奥运期间北京航班的准点率,航空公司也要被迫削减其他航班。

那么,北京奥运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究竟何在?

举办奥运会,好比请客吃饭。一来,表明主人家有足够的能力请客。举办奥运,显示中国具备充分的经济实力,可以举办一场体育盛事。1964年东京奥运会和1988年汉城奥运会,就是日本和韩国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后的自我展现。二来,让朋友和主人充分沟通交流。“北京欢迎您”,充分表达了中国人希望与全世界人民认识沟通交流的愿望。就像我们不可低估中国经济的全球影响力一样,我们不可高估其他国家对中国的了解。我太太的一位同学在英国剑桥读书,同一个实验室的同学一天很兴奋地告诉她,要去中国了。“是吗,去哪里?”“新加坡。”我太太的同学花了整个半天来解释新加坡不属于中国,中国到底包括哪些地区。三者,激发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增强凝聚力。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奥运会给予日韩民众一个民族意识高度觉醒的机会,而这种自我觉醒往往是在统一面对外界(其他国家和自然界)的时候激发出来的。中华民族的自我觉醒意识在汶川大地震中已经被充分激发出来,而奥运会则会将它推向。

奥运会后,中国必须以更加严肃的态度看待自身的成长。从任何一方面来看,投资者应该明确意识到中国未来的道路,就是一个大国崛起的道路,我们必须摒弃以往一些似是而非的见解。

民族意识觉醒的作用范文2

CHEN Chuan-cai

(Chinese Department,Chinese Peoples University,Beijing 100872,China)

【内容提要】当代中国文论的变革发展,凸显了“文学是人学”的视角。文学通过对深藏于人的本性之中的矛盾的过程展示,极大地丰富了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了人的自觉,为人性的丰富、发展展现了多种可能性;从而确证了“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从最深层的意义来理解,可以认为是文学本体论的命题。因此,当代文学观念的变革、重建,就不能停留于文学主体性和文学价值论的探索,还应当推进到文学本体论的构建上。

【摘 要 题】文论建设

【英文摘要】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literary ontology protrude the visual angle of literature is human learningThrough the display of the contradiction procedure that deeply hides in mans natural character,literature greatly enriches mans spiritual world,strengthens mans consciousness,displays many possibilities for the richness and development of mans nature,thus proves the subject of literature is human learning.From the understanding of deepest level,it may be considered that the subject is the literary ontology.Therefore,the reform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modern literary idea can not only stop the exploration of literary main body nature and literary value theory,they should be promo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literary ontology.

【关 键 词】文学本体/生命本性/文学价值取向/人生观念/文学的层次品位

Literary ontology/life natural character/direction of literary value/human life idea/the level grade of literature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B83-0/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424(2003)01-0068-08

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在反思既往、探求未来发展中,既感受到20世纪历史巨变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又体察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及人与人之间正面临新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人们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重视科技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准的不断提高,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另一方面,人们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警惕人自身的物化、工具化、异己化,力求通过高扬人文理想,使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砺相长,促进人超越异化而获得全面发展。从而显现了未来的变革不仅是物的变革,更是人的变革;人要有力地作用于社会变革,就须在变革中不断完善自身。因此,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不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中心问题,也是当代文化(文论)建设的旨归。

当代文学审美实践越来越明晰地显示了文学(文论)的变革、创新,始终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相伴随、相融合的特点,进一步确证了《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从最深层的意义来理解,可以认为是文学本体论的命题,即文学本体和人的生命本体相关联,应把文学放到人的生存发展的根基上,与人的自由解放联系起来加以考察。那种回避人的问题的文论是肤浅的,而缺失文学维度的文论则是片面的。

文学与人的生命本性,与人的生存发展究竟具有怎样的联系和意义?或者说人究竟何以需要文学?这也许只有循着人的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去思考探求。

人的生命活动可以说有两个基本指向。一是指向自我肯定和自我实现;二是指向自我解放。

首先,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是改造或创造对象世界,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无论主体自觉与否,这种生命活动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实现和确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的自我确证。”由于人是有意识的,他不仅面对着一个外部客观世界,而且还有一个自身的内部精神世界,因此人就不仅在现实中,而且要求在精神上肯定自身。现实的肯定方式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实践活动,而精神肯定的方式则比较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文学艺术活动。马克思说:“艺术创造和欣赏都是人类通过艺术品来能动的现实的复现自己,从而在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P125)这里指的就是人在精神上的自我肯定和确证。

人的本质力量特别是精神本质(比如某些复杂的意欲和情感),作为一种潜能,无不时时在追求着实现。尤其是当现实的实现遇到障碍时,便往往转化为假想的亦即精神方式的实现。人类童年时期创造的文学艺术,如壁画和神话,虽不无符咒意味,但主要还是表现某种当时无力实现的幻想,比如,把实际上还不能战胜的野牛杀死,把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征服等等,这实质上是人类要求征服自然的意志愿望在想象中的实现,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我肯定。随着人自身物质实践能力的增强,想象也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创造,如飞天、奔月、远渡重洋都已成了今日的现实。这样,能够在现实中得到肯定和实现的东西一般说来就不再需要在想象中寻求实现和肯定了。所以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在想象里并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上被支配,神话就消失了。

从人类的发展趋向来说,一方面,随着人类物质能力的不断发展,就可以更有效地改造和创造对象世界,使自己的某些愿望需求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使自身的某些本质力量得到现实的肯定和实现。与之相应的另一方面是人的精神世界、精神本质也会随之不断发展和丰富,如果说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方面无限可为,而精神上的某些追求如人类相互间的爱与理解,社会生活的合理,爱情的甜美丰富等,却也许难以完全在现实中得到实现和肯定,或者说它们具有永远不可穷尽的内涵。因此人类就不仅永远需要在现实中实现和肯定自己,而且也永远需要在精神上实现和肯定自己。这也许是文学艺术作为人的精神本质自我实现和肯定的一种方式,将和人类共存下去的一个方面的理由和根据。

其次,人的生命活动不仅追求自我肯定和实现,往前推进一步,他还追求自我解放和超越。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方式,也就不仅与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肯定的要求相联系,而且在更深刻的层次上和人的自我解放和超越的追求相联系,从而展开和生成着它多方面的丰富本质。

人的解放包含着互相联系着的两个方面,即自我精神上的解放和人的现实解放。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一种精神领域的活动,当然首先和人的精神解放相联系并显示自己的意义。人是惟一有精神的存在物,而人的精神往往比肉体更容易受到伤害,在人们的现实生存中,被压迫的地位处境,自由生存权利的被剥夺,还有生活中遭遇到的各种挫折打击,都会带来精神上的痛苦、烦恼、苦闷、压抑,或者导致精神的麻木,灵魂的扭曲,主体意识的失落等等,使人的精神被严重束缚,甚至成为精神变态的人。这种精神上的压迫状态往往会生发出一种内驱力,寻求自我精神的解脱或解放。这种自我精神的解脱或解放,可以有两种最主要的方式或途径,这就是宗教和文学艺术。宗教给人送来上帝的关怀或天国的幸福,使人的精神得到抚慰,这是一种外力的拯救;文学艺术活动则使人在自己创造的审美想象的世界中得到精神的寄托,这是一种自身的超越和解放。由于这种自觉的超越和解放,就有可能使人的精神本质得到复归,被束缚的精神力量得到释放,使主体意识得以唤醒,而这正是争取人的现实解放的必要前提。

毫无疑问,任何精神解放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都不能代替现实的解放。马克思曾深刻指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不从现实中获得解放,精神上也不可能最终得到解放,因此人的精神解放和现实解放总是相联系的。文学艺术活动虽然直接与人的精神解放相关,但由于人的精神解放毕竟要导向现实解放,因此文学艺术活动也必然要指向现实,与人们争取现实解放的活动相联系。

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活动一开始总是从个人出发的,人的解放也往往总是从争取个人的解放开始的。然而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个体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处在复杂的现实关系之中的。因此,个体解放虽然具有某种相对独立的意义,但在根本上又都只能是社会解放,都只有通过改造社会,改造现存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而要改造现实社会关系,就不是靠某一个体,而要靠一个社会群体协调努力才能奏效。这样,个体解放就和群体解放,和整个社会的解放联系在一起了。文学艺术活动虽然从它的本性而言是一种个人的活动,但是当个人的生命活动指向争取自身的现实解放从而与群众的社会活动相联系的时候,也就自然而然会超出个人狭隘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意义,就会指向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对现存关系的揭示批判,对社会变革和人的解放的思考等等,这样个人创造的文学就具有了普遍的社会意义,具有了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性,对于它的创造者来说就带来了一个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问题。文学艺术活动这种由个体意义向社会意义的衍化,显然不能认为是它的本性的异化,而恰恰是它的本性的一种合乎逻辑的自然延伸和展开,因为它是和人的生命活动的展开,和人的自我解放追求相一致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当然,对于文学艺术的创造者来说,个人精神上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与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之间确实有一个如何统一和契合的问题,而这则与创造者的主体自觉意识相关。

人的生命活动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人的解放也具有无限的内涵。马克思曾经强调,所谓人的解放,是意味着“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这就不仅包括人的现实解放,即改造不合理的现实社会关系,使人获得生存自由,甚至也不只限于摆脱精神上的束缚压抑,而且也包含着使人的一切精神感觉、精神特性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发展,比如耳朵成为音乐的耳朵,眼睛成为形式美的眼睛等等,这样,人才真正实现“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自我肯定,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一种方式,就不仅对一定历史范畴内人的现实解放和精神解放具有特殊意义,而且在人的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无限可为。而这也许是文学艺术活动具有永存的意义和无限发展可能的又一个方面的理由和根据。

文学活动既然是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实现方式,那么人们的文学观念就在根本上与他们的人生观念相通,或者更确切地说,人们的人生观念往往决定着他们的文学观念。

有史以来的人生观念虽然千差万别,但总的说来大概有两种主要取向,即“兼济”与“独善”,或者叫“兼济人格”和“独善人格”。所谓“兼济人格”,其人生指向是心怀天下,面向社会,改造现实,解放大众,而自身价值的实现就体现在改造社会解放大众的事业上,自身的解放也包含在群体的解放之中。“独善人格”的人生指向则是面向自我,追求自我个性的解放,自我价值的实现,自我人格的完善。在生活实践中,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有的也许偏于强调“兼济”,有的也许偏于追求“独善”,有的也许是两者复杂交织互相转化,形成了人们人生活动的千差万别。

和人生观念的这两种主要取向联系,在文学观念上也同样存在着这样两种指向,即“为社会人生而艺术”和“为艺术而艺术”。前者主要指向参预现实变革和大众解放,后者主要指向追求自我肯定、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从整个文学史和文论史的发展看,可以大致分辨得出这样两种主要倾向和潮流;而从具体作家的创作和理论主张来说,则同样存在种种复杂情况:有的偏于强调为社会人生,干预生活,参与变革;有的偏于追求自我表现;有的则二者兼取,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侧重。正是由于人们在人生观念及其文学观念的指向上存在这些差别,因此带来了文学创作上的种种复杂现象以及文学基本观点上的几乎无尽无休而又难分高下的争论。

总之,关于文学本体论的思考,使人们知道文学活动是和人的生命活动相一致的,一定的文学观念并不是人们随意杜撰和随便选择的,而是和人们的人生观念相关联的。在实践中,根据一定的主体性条件又往往会引出不同的价值取向,这样,文学观念就实际上一方面联系着文学主体论,另一方面联系着文学价值论。因此,由文学本体论的思考就还要分别推及对文学主体论和文学价值论的进一步认识。

文学主体性是和人生观念相联系,和人的实践活动相统一的。因此,考察文学主体性还应当从现实主体性入手。

主体性是人在一切活动中作为主体所具有的特性。人类一切活动的实质是人自身的生命活动,那么,主体性具体说来就是人在自己生命活动(包括现实活动和精神活动)中所具有的自由自觉的特性。所谓自由,指人的活动不听命于任何外部力量,而是根源于主体的自由意志,是自发的;所谓自觉指人对自己的活动及其目的意义有着清醒充分的意识,而不是盲目依从的,这种主体的自觉意识就是主体意识。人在现实中的主体意识指人能够意识到自身在现实中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他不仅能够认识外部世界,更重要的还在于具有自我主体意识。从人类史的角度看,人类意识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的萌发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然而只是到了人们逐渐具有了一些自我主体意识的时候,人的生命活动,包括对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追求,才逐渐变得自觉起来。不过从个体方面看,情形又显得复杂得多,就是说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体是否具有自我主体意识或这种意识的程度如何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因而也就带来了人们生命活动和人生追求上自觉程度的差别。

转贴于

人的主体意识往往首先表现为个体意识,因为人的存在首先是个体的存在。通常所谓人的发现、人的觉醒也总是从个体意识的觉醒开始的。人的主体意识虽然首先表现为个体意识,但并不仅仅具有孤立的个体意义,因为任何个体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处在复杂的群体关系之中。因此,所谓意识到自我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就包含着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现实关系是怎样的以及合理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怎样的。这样,对于一个个体来说他就首先在自己的意识中将自我的存在和他人、群体的存在联系起来,同时也将自我的生存发展要求与群体的生存发展要求统一起来,并进而在实践上使自我个性解放与群体社会解放相协调,只有在这种个体意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凝聚成民族主体性,形成民族解放的浪潮。如果个体意识仅仅只局限在意识到个体的自我人生价值,孤立地追求个体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那就有可能导向“自我中心主义”,并且最终也许会因为孤立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实际上难以实现而使这种个体意识在悲观中重新归于沉落。当然这里并不否认个体意识和个性解放本身的相对独立意义,比如在封建专制极权统治压抑和否定个体、个性的条件下,个体意识的觉醒和强化,个性解放的追求都是对不符合人性的现实的直接反抗,是人的解放的一种形式,但它终归要汇入民族社会解放的潮流,否则仍将走向自我迷失。

文学主体性是指人在文学活动中作为主体所具有的特性,即主体在文学活动中自由自觉的特性。文学主体性同样和主体的自觉意识相关,即一方面意识到自身是文学活动的主体以及文学活动对于自身的意义;另一方面意识到文学本来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人们的文学观念实际上就根源于此。

文学主体性其实并没有确定不变的内涵,由于人们的主体意识有着不同的层次意义,文学主体性也实际上有着不同的层次品位。

前面说到,人的觉醒总是首先从个体意识的觉醒开始的,基于这种觉醒,个体便走向追求自我肯定、自我实现、自我解放,而这往往是整体意义上人的解放的开端。但是,当人的主体意识还停留在比较狭隘孤立的个体意识层次的时候,这种所谓主体性就实际上有一定的局限。由此推及文学主体性也同样是如此。基于单纯个体意识的文学主体性当然也表现为某种自由自觉的特性,但这种自觉不过是单纯个体意识的自觉,这种文学活动的自由也往往是个人精神上的某种自由,或者说只是在审美境界中获得精神上的解脱和满足,比如“自我表现”论的文学观念及其创作追求就主要是把文学活动当作单纯表现个人生命意志和情感体验的一种方式;文学主体性理论和“自我实现”的文学观念也实际上是把文学活动视作个体人格价值、精神本质的一种自我实现和确证。这种从比较单纯的个体意识出发的“自我表现”和“自我实现”,在个体人格比较高尚的条件下,也许可以表达某种超出个人意义的情感,如对他人以至对人类的爱;而在个体意识比较褊狭的情况下,则往往会限于表现一己私情,有的甚至可能把某些生命本能、感性当作人的生命本质来表现和追求,从而导致人欲横流,这实际上是主体性的沦落。因此,基于单纯个体意识的文学主体性虽然也不失为一种主体性,也表现为某种自由自觉的特性,但它的意义毕竟有限,因而还只是一种较低层次品位的文学主体性。

更高层次品位的文学主体性则是基于充分的个体意识和清醒的时代意识、民族意识的有机统一。如前所说,真正清醒自觉的主体意识应当是在自己的意识中将自我的存在与时代生活环境联系起来,将自我的生存发展要求与民族群体的发展要求统一起来。在这种充分的个体意识和清醒的时代、民族意识有机统一基础上形成的文学主体性,就超越了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从而获得了更为丰富博大的内涵。以这种主体性来对待和参与文学活动,那么文学就不仅仅只具有表现自己的意义,甚至也不只具有实现自我的某些精神本质(如想象、意志、爱等等),而且也是争取和实现自身及民族群体现实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一种方式。因此文学就不只具有个体活动的特性和价值,而且具有社会的特性和意义。即使是对于个体自身来说,与那种单纯追求精神个体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相比,这种包含着整个现实人生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无疑具有更全面深刻的意义,与这种生命活动相联系的文学也必然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我们说,这种超越了狭隘个体意识和精神特性而指向人的全面实现、全面解放、全面发展的文学主体性是一种更高层次品位的主体性。

由于文学主体性事实上具有不同的层次品位,那么文学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方式,它所追求的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也往往有着不同的品位和意义,而且文学上的所谓生命意识、忏悔意识、忧患意识等也可以有不同层次的含义,即它既可以是以自我为思维中心而生发的,也可以是对包括自身在内的整个民族和人类命运的关注思考而形成的,前者可能导向个人的享乐追求,后者可以升华为一种崇高的人类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我们在谈文学主体性的时候,笼统地主张以人为思维中心,强调自我实现,自我解放及种种主体意识还不够,还应当进一步区分文学主体性及种种主体意识的不同层次品位。文学主体性的品位不同,文学活动所能达到的境界也会有很大的不同。由此观照新时期以来的文学,可以说它的每一个进步都与主体意识的觉醒、主体性的强化相联系,那么它的某些失重和浮泛也同样与文学主体性的层次品位不高相关。

如前所说,人的精神活动和现实生存实践活动之间实际上并不隔绝,而是相互联系,双向流动转化的,那么对于文学活动的价值,也许就不能仅仅从精神需要方面,还应当从人的本体存在,从整个现实人生的发展需求来理解。根据现实人生的不同发展需求,文学活动也许可以说有两重主要的价值取向或价值功能。

首先,从比较消极的方面来说是补偿调适功能。所谓“补偿”是指对人生缺憾(缺乏或失落了某些东西)的某种弥补和偿还。从人的生存发展愿望来说,没有谁不追求人生的充实和生活的圆满,然而现实人生本身却往往难以尽如人意,构成这样或那样的人生缺憾。这些人生缺憾在现实活动中得不到补偿,那么就往往导向在精神上,在文学活动中以审美想象的方式实现补偿。比如有生理缺陷的人缺乏正常人的人生生活,由此往往会生发出强烈的补偿愿望,当他们从事文学活动的时候,便很容易借助于这种方式实现心理补偿。我们看到,主体在哪个方面缺憾最甚,便在这方面表现出特殊的审美追求:失明者偏爱于描绘明丽的景物和缤纷的色彩;失聪者则钟情于节奏和旋律;肢体残缺者更愿意表现人的强健体魄和自由活动等等。而且,由于伤残者一般都有一种深层自卑心理,而在文学中则往往偏于塑造自尊自信意志坚强的人格。这种现象从表层来说是主体精神意志的投射,从深层心理来说则根源于对自卑心理的克服和补偿的愿望。再如,一般人在生活中如果缺乏或失落了什么,在文学中也往往会有相反的表现:一个缺少家庭生活温暖的作家可能描写出一个又一个完善幸福的家庭;在爱情生活上屡遭不幸的作家可能编写出一个个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怀才不遇的作家可能不停地表现“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的喜悦等等。俗话说:“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聊斋志异》中异史氏曰:“观其容可以疗饥,听其声可以解颐”,都可以说是对人的缺憾补偿心理及其文学审美创造(也包括审美欣赏)的一种朴素说明。此外,关于“调适”,是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遭遇到某些打击、挫折和压迫,使心理失去平衡,这样就需要进行精神上的自我调节,使之适应于现实的生存发展,这时文学活动也就成为一种特殊的调节方式,发挥某种调适功能。比如人在现实中受到打击、被现实力量所否定,便往往在文学活动中寻求自我肯定;由于现实生存环境的不合理,人在精神上感到苦闷、压抑,也往往借助文学活动加以宣泄释放,一吐积郁,以获得某种精神解放;有时由于过度劳累也会带来精神上的紧张疲劳,失去平衡,文学审美活动也可以使人的精神得到放松,恢复平衡,如此等等。总的来说,补偿调适主要在寻求心理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审美的世界是不安灵魂的栖息所;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文学艺术和宗教的比较研究成为可能。

其次,从比较积极的方面来说是建构激发的功能。“建构”与补偿相对应,是对更高尚完美人格,更健康完美心理,更富有意义的人生的一种自觉追求和塑造;而“激发”与调适相对应则是对人的主体意识,积极的人生进取精神,变革现实的意志和情感力量的一种主动呼唤与激励。正常人都有向善向美的天性,有美化生活、丰富人生、完善自我,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愿望和要求,虽然这种愿望要求在现实中的实现有种种局限,却可以转化为文学审美活动中的积极追求。它一方面表现为主体从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念出发,对健全、崇高,理想的人格及其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合理的人生生活进行肯定性的塑造和描写,从普罗米修斯式的崇高人格到浮士德式的进取精神,从简·爱的生命意志到安娜的人性追求,从莺莺、杜丽娘的纯洁钟情到宝、黛的叛逆反抗,从高尔基的雨中海燕到郭沫若的火中凤凰,直到当代文学中乔光朴、陆文婷等人格类型。当然,其中有的作品充分描写了某种人格人性的自由现实,也有的作品展示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这种悲剧性的描写往往包含着对不合理社会关系的深刻批判,在痛惜中更显出对有价值人生的肯定与呼唤,从而具有更强烈的激发力量。另一方面则是表现对异化心态,畸形人格,扭曲了的灵魂及一切违反人性的事物,不合理人生生活的否定性描写和批判。比如古代神话中对众恶神的描写,各民族文学中对种种丑恶人格的刻画:莫里哀笔下的伪君子、悭吝人,果戈理《钦差大臣》、《死魂灵》中的人物,冈察洛夫写到的奥勃洛摩夫,鲁迅笔下的阿Q等。展现人性人格的异化和扭曲,实质上还在于唤起、激发人们对自身的反思,让人警惕自身的异化,超越自身的局限,去建构健全的心理、人格,去追求合理的人生生活。

一般说来,在文学审美活动中,人在美的事物面前往往有一种心理压力,一种失落感;而在丑的事物面前则有一种恐惧感,这意味着主体在对对象的观照中内含着对自身的发现和反思,由此也生发出自我超越的愿望,从而导向重新塑造自己。因此,积极的文学审美活动就不只在寻求心理的平衡,而在于激发自身向善向美的意志情感力量,追求自我发现,超越、重塑,使人变得高尚完善,从而以更积极的姿态面对和投向现实人生。克莱夫·贝尔曾说,虽然审美情感是置于生活之外和之上的,所以从中可以逃避生活,但当步入审美情感世界的人回到人情事物的世界时,他已经准备好了要勇敢地、甚至是略带一点蔑视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被艺术品的纯审美意味激动着的男女,总是以一种激动和兴奋的心情走进外部世界,这种心情使得他们对于在他们周围发生的事情更为敏感了。这样一来他们就有可能更为强烈地感受到人生的意义和生活的可能性前景。”[2](P155-156)这种审美活动对于文学创造主体和文学接受主体都有同样的效应。其区别在于,创作活动是主体追求自由发展的生命本性的一种自觉投射和实现,它内含着主体的自我观照,自我呼唤,指向主体人格的自觉建构与激发;而欣赏活动则是主体追求自由发展的生命本性的自觉迎合与投入,它内含着主体的自我发现与反思,从而导向主体人格相对被动的建构与激发。

文学的这两重价值取向或价值功能,虽然在层次品位上有比较消极和比较积极的区分,但应该说都与人的生存发展需求相联系。我们知道,人生有两个基本向度:生存指向现在,发展指向未来。立足于现实生存,人们面对的现实和自我也许将永远是不完善的,生活往往会有波折,人生难免会有缺憾,心灵也时常可能发生倾斜,因而精神上以文学审美方式实现的补偿调适也许是永远不可缺少的;而着眼于未来发展,自我有无限的可超越性,精神人格也有无限的可塑性,人生更有无限的发展前景,具有生命活力和自强意识的主体也许永远不会满足于生存现状,永远不会放弃对健全人格和完善人生的追求,这种自觉追求在精神方面就往往转化成为文学审美活动的建构与激发,并最终影响人的现实生存与发展。因此,文学的这两种取向都有其存在的根据,也各有其自身的意义和价值。

从文论史的情况来看,人们在文学价值观念的这两重取向上似乎各有偏取。比如,那些把文学活动和个体的生存意义相联系的人们往往比较偏于着重文学的补偿调适功能,如康德、席勒、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王国维等;而那些把文学活动和社会变革、人的解放与发展相联系的人们往往比较重视文学的建构激发功能,如俄国民主主义的批评家们和马克思、恩格斯、鲁迅等。从创作方面的情况看,不同的作家也往往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追求。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文学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上的差别,带来文学上几乎永无止境的争论。而人们这种文学价值观念或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归根结底又和人们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念、主体性的不同层次品位有着内在的联系。不过问题也许还有另一个方面,如前所说,文学活动首先是精神领域的活动,是人从精神上自我肯定,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因而它的价值也首先是精神价值。但是,人的精神活动和现实实践活动应当是相互联系的,主体经过精神、心理上的重新调整和建构,无疑还应当指向适应和改造现实,争取现实的解放和自由生存发展。然而实际上,对于有些人来说,却往往容易把文学审美活动当作逃离现实、退回内心的方式,满足于自己的“审美”解放,陶醉于自,由的审美境界,以至于忘记或放弃了现实的解放与发展,这应当是文学价值论研究中值得引起注意的一个问题;也是当今文学(文论)建设中应予重视的重要问题。

收稿日期:2002-09-14

参考文献

民族意识觉醒的作用范文3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由香港陈可辛导演的影片《中国合伙人》,以明星企业新东方的三位创始人为蓝本,讲述了一代青年如何发掘自我潜力,把握时代脉动,终于将“资本红旗”插上华尔街,实现“中国梦”的故事。影片独特价值在于,它将“中国梦”编织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的后殖民语境中来讲述,凸显了“中国”在表述自我时依然面临的文化焦虑,和自我认同的无力。作品中的香港“显影”更折射出处于东西文化“夹缝”中的港人身份的尴尬。影片为我们更准确定位“中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坐标,突破西方殖民话语霸权的束缚,建构民族表述话语和身份认同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表述焦虑:西方镜像里的自我与他者

后殖民理论关注的核心是,历史上的东方国家和民族,是如何被西方殖民话语所“表述”的,以及东方如何摆脱“被表述”的命运。在相对和平的当今世界,西方并没有放松对东方的话语控制,日益强大和觉醒的东方国家对此也早已警觉,并做出了反控制的努力。可以说,东西方一直在文化领域进行一场争夺“表述”话语权的战争。作为曾饱受殖民之苦的东方大国,30年来,我们的经济获得空前发展,民族自信也得到极大提升,用民族话语“表述”一个伟大的“中国梦”成为人们的共同心声。电影《中国合伙人》正是一部力求用民族话语“表述”这一梦想的文本,正如陈可辛对影片主题的阐释:三个人做的是一个脆弱的“美国梦”,到最后其实是中国梦:踏踏实实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像竹笋一样快速生长,所以电影最后,他们还是要回到这片土地上,实现中国梦。②

然而,当我们从追梦激情中冷静下来会发现,影片并没有真正找到源于民族内部的,足以独立表述这一梦想的话语。“”摧毁了一代青年对民族未来的想象力,“80年代”初的人们一时找不到重新表述自己的方式。影片中,在许多青年看来,“美国梦”便成了“中国梦”的镜像,唯有透过它,我们才能看清自己的不足,找到实现“中国梦”的途径。这一潜在的殖民心态将自我摆在了“落后”,甚至“卑微”的地位。影片开头,三个人签证美国连续失败,阴暗封闭的签证处给整部影片投下一个庞大的阴影。影片反复出现青年热衷考托福,排队苦等签证的场景,尤其一个学生多次签证不力后失态,被保安强行拖了出去,嘴里竟高喊:“美国人民需要我!”而孟晓俊的签证成功,竟然赢得众人的欢呼喝彩。这一有点夸张的情节,暴露了编者在面对西方时复杂微妙的心态。不仅个人,影片还着意表现了“90年代”初,全民族的后殖民心态。最突出的就是对1993年,北京第一次申奥失利的文化反思。影片再现了失利当天晚上,北京街头萧索的人群,以及路边无人问津的申奥标语:“给中国一个机会,还世界一个奇迹。”显然,在当时的民族意识中,能否举办奥运会是一个民族能否为世界,尤其是西方社会所认可的重要标志。但“给……一个机会”的表述,则暴露出在面对西方强势文化时,内心的极度“卑微”。正是在这一晚,远在美国的苏梅选择和成东青分手。影片巧妙地将后殖民语境下民族与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从中可见西方霸权话语对整个东方民族和个人侵入之深。

影片“90年代”后的叙事也没有摆脱西方霸权话语的阴影和控制。不妨以孟晓俊为个案做分析。由于家庭原因,开始的孟晓俊是一个十足的西方主义者,他一心推崇的是 “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美国梦”。然而,在美国的他被同是中国留学生的张曦挤走了,沦落到刷盘子度日。更令他失望的是,饭店里的美国雇员居然也克扣他的小费,所谓“公平”根本不存在,他的“美国梦”终于破灭!回国与成东青“合伙”创业后,他便坚定理想,即用“美国梦”的方式——“个人奋斗、公平自由”,在中国实现事业的成功,然后再重新“打回”美国。孟晓俊在反驳美国教育服务中心的指控时,便强调美国这一无理举动“违背了美国精神”,从而让对方哑口无言。可见,他是借助于西方话语(也许唯有如此),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将“中国梦”纳入西方的话语场域,暂时屏蔽掉西方话语中作为“他者”的东方,也消弭了本土的文化语境。一个更吊诡的现象是,孟晓俊在新梦想所从事的“一对一”签证面试辅导,其本质乃是西方价值理念的灌输和美国思维的训练。所谓“真实、自信、具体、合理”的签证哲学,不啻为对东方传统价值理念的规训,面试时滔滔不绝的孟晓俊,仿佛西方话语的训导者和代言人。他的梦想是通过帮助更多学生去美国从而壮大企业,而他自己却恰恰正是“美国精神”的受害者,这是一个悖论而封闭的话语逻辑。

由此可见,身处西方霸权话语主导的世界,尽管东方也做了争取话语权的努力,然而这一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东方已不觉认同了西方话语所建构的“东方化的东方”,而要想获得西方话语的认可,就必须按照西方规定的游戏规则和话语逻辑做自我改编,有限的发声也成为“表述的表述”。斯皮瓦克曾指出,“试图通过借助于第三世界的背景而获得一个清白的论述立场的想法是不现实的。”③这一论断尽管遭受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反驳,但至少从目前来看,第三世界国家经常身陷表述的焦虑,建构民族表述话语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香港显影:“夹缝”想象与“逆性幻想”

《中国合伙人》凸显表述焦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香港视角的融入。香港导演陈可辛和编剧林爱华的参与,让这个以大陆人为主角的创业故事呈现了许多香港显影,从中分明可以感受到香港人对30年来的大陆和西方世界的独特想象和复杂情感。尽管香港已经回归15年了,但与长达150年的殖民经历相比,这点时间远不足以消弭其强烈的“夹缝”生存体验。

一方面,香港并没有完全适应更迭、文化转换的历史转向。正如香港学者陈清侨所言:“众所周知亦所难明的是,中英联合声明早经肯定的‘一国两制’方案,始终未能舒解港人因回归中国而牵动的情绪不安和脑波震荡。”④这直接导致了对祖国大陆历史缺少理解,甚至误解,港人的大陆想象始终与历史“隔”了一层。陈可辛原本以为,只要“动用香港的经验,就可以拍出内地那个年代的心态;‘我在1970年代的香港成长,跟内地1980年代很像。内地1990年代到奥运前那种财大气粗,又跟香港的1980年代一模一样。’”⑤然而,改革30年,尤其是“80年代”与香港的“70年代”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影片中,“80年代”许多重要社会文化事件都没有得到展现,原本宽广深厚的文化场域被窄化、浅化了。陈可辛本人也认识到翻译“国情”时的“信息缺失”,所以不得不请内地编剧二度操刀,以“普及细节”。即便是回归之后的叙述,也可见对大陆历史的偏颇,乃至“成见”。比如影片反映了1999年美国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这一历史事件,群情激奋的青年学生暴力围攻成东青,指责他是“卖国贼”。狼狈的成东青则斥责学生“只知窝里斗”“跟30年前有什么区别?”事实上,人物原型俞敏洪本人在新东方的危机时刻并无此过激言行,学生的情绪也比影片中的要微妙,甚至“更多的学生在白天游行结束后,晚上又到灯下复习‘托福’。”⑥可以说,这只是陈可辛强力“征用”这一历史事件,暧昧地表达了对“国民性”和大陆“”历史的反思和无法祛除的当下疑虑。

另一方面,面对以美英为代表的曾经的西方殖民力量,港人的内心情绪是很复杂的。正如一位香港学者所言:“香港电影在参与1997话语中,透过建立复杂的人情世态和符号结构,刻镂了香港人在为自己重新设定文化位置时,那种夹带着浓烈民族情感、但又对殖民政府欲拒还就的复杂心态。”⑦即是说,对于结束长期殖民统治,终于回归祖国怀抱的香港而言,源于同族同宗、同一血脉的民族情感自然是极其浓烈的。影片的“中国梦”主题,以及主人公对美国教育服务中心的一一反驳、据理力争,让强烈的民族情感呼之欲出,其中分明可以听到香港同胞的心声。但是,长期隔绝所造成的经济文化上的隔阂却不是短时期可以弥合的。此时,长期的殖民经历便在港人潜意识中发挥作用,即在文化上往往更容易认同曾经的,并且今天仍占主导地位的西方文化。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影片的民族意识和梦想激情从未真正脱离西方话语,西方往往成了东方自我确证甚至“羡慕”的对象。“东方好莱坞”这一美名,正是香港获得西方话语认可的确证。因此,香港视角所造成的情绪暧昧和表述焦虑,在影片中是非常浓厚的。

这一身处大陆和西方之间的“夹缝”想象,对于之后文化身份的重建是不利的。因为“当被殖民者将痛恨与崇拜复制在殖民者这一个对象上时,始终贯穿着黑格尔意义的主仆互认心理,根本无暇顾及真切的‘在地经验’与受挫的文化传统。”这就是美籍华裔学者张英进所指出的“逆性幻想”现象,它让香港“看不见眼前存在的东西——香港已有的商业文化。在建构文化身份时,香港文化难以从内部形成清晰的自我意识。”⑧这一分析可谓非常精辟。后殖民语境下的“逆性幻想”,使香港不仅对自己,而且对作为“双重他者”的大陆和西方也存在严重的文化“游移”和“盲视”。这一独特心态造成影片不可能深入发掘民族传统,展现30年积淀逐步形成的民族商业文化,也不可能以相对客观的视角审视“美国梦”。影片中,美国教育服务中心的几位工作人员成了整个西方世界的代表,他们的狡黠、强硬乃至无理构成西方话语的本质,这样的处理显然过于简单化了。这一精神困境使标题里的“中国”二字彰显出独特的文化内涵,它已经成为所有“中华政治实体”的代表,是一个抽象社群的符号,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唯有如此,它才可以容纳各种不同,甚至矛盾的民族情绪和文化因子。

三、认同危机:全球化表征与“第三度空间”建构

霍尔曾深刻指出:“认同问题实际上是在其形成过程中(而非存在过程中)有关历史、语言、文化等资源的使用问题:不是‘我们是谁’或‘我们来自何方’等问题,而是我们可能成为什么,我们是如何被再现的,是如何应付我们该怎样再现自己的问题。”⑨即是说,“认同”绝非是对已经“存在”的文化身份的“相认”,而是通过运用各种“资源”对身份(自我他者)的一种建构,以及对这种建构方式的一种反思。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世界范围内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力量之间的冲突和融合是前所未有的。全球化一方面导致了传统文化的危机,单质的文化身份已很难存在;另一方面也为重建本土文化身份的认同提供了契机,因为它可以激活和强化民族认同的自觉性,摆脱以前对民族文化的麻木和“盲视”状态。电影《中国合伙人》将后殖民语境纳入全球化背景中,从而更加凸显了认同的危机和契机。

作品直观呈现了全球化带来的时空压缩和本地位置感的消失。在现代交通和通讯工具的推动下,时间战胜了空间,同时性和短暂性成为生活的常态。影片多次对机场的航线模型灯做了特写,它隐喻中美两国之间的空间距离,现在就像地图上这依次亮至对岸的灯一样,可以轻松跨越。这使得“远距控制”(吉登斯语)成为现代生活的独特景观,正如影片所展现的,美国教育服务中心的一封“投诉信”,就可以直接影响国内教辅市场的走向。的确,传统社会那种稳固的、变化缓慢的“在场”机制被摧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远处所发生的事件对本地在场生活世界的深刻影响。⑩此外,影片展现了全球化带来的文化混杂化,不同国家的文化因子可以在世界各地自由“旅行”。影片里中国学生可以随时欣赏马龙·白兰度的经典之作《码头风云》,而在美国你也可以观看香港导演吴宇森的代表作《英雄本色》。这种文化混杂化削弱了传统文化中,特定空间的稳定性和同质性对于认同的建构功能。最后,影片还运用蒙太奇技术,使场景在中国和美国之间频繁切换,谈判室外的纽约城市景观,与国内一些大城市已无本质区别。同样,国内都市现代人的生活元素与美国也实无异处。这一全球同质化的进程越快,本地“位置感”的消失就越明显,那么“需要发现或制造出某种存在于其中的永恒真理的压力就越大。”如此,自我身份认同的危机感就越强。

上文已经指出,全球化不仅带来身份认同的危机,也提供了建构认同的契机。霍米·巴巴提出的“第三度空间”(或译为“中间状态”)设想,是少数极富启发性的认同建构思路。巴巴指出,在后殖民语境下形成的二元对立文化格局中,“关于差异的叙事和文化政治成了封闭的阐释循环。他者失去了表意、否定、生发自己的历史欲望、建立自己制度性的对立话语的权利。”因为,“它总是以分析的方式要求他者的文化内容是知识的好对象、差异的温顺载体。”而通过对二元之外“第三度空间”的建构,可以构成文化行为的新话语空间,即“确保文化的意义和象征没有原本性的单一体或固定态,而且使同一符号能够被占有、转译、重新历史化和重新解读”。这一设想是极其深刻而精彩的!它拒绝了敌我分明的二元格局,打开了广泛协商的无限空间,使认同始终处于既联系过于,又立足当下,且面向未来的“未完成”状态。但影片对认同的认识远未达到这一高度,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不足。

其一,影片固守敌我二元文化格局,刻意将“中国梦”与“美国梦”表述为对立的文化形态,失去了打开“第三度空间”的可能。影片批评西方对东方的认识“一点没有改变”,仍停留于西方话语表述的“文本中的东方”,的确有力回击了西方霸权话语,应当肯定。但是,从根本上看,东西方之间的对话和交往,绝不应该是强化对立和相互“攻陷”,而是在遵守宽容原则和差异逻辑的前提下,建立宽容平等的互动关系。因为,差异逻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在充斥着霸权话语的现实世界中,对一种自我身份及其文化合法化和对平等尊重的诉求;但另一方面,对差异的过度强调,则会造成“自我”对“他者”的盲目排斥,甚至暴力抗拒。影片对东西方差异的表现即有过度之嫌,这既妨碍了我们对西方的客观认识,最终也不利于健全民族品格和真正认同的建立。毕竟“西方的‘东方主义’是危险的,东方的‘西方主义’同样不可取。”

其二,影片对“中国梦”,这一民族梦想的认识和建构也存在很多不足,其根源是对民族传统文化“基因”缺乏深入发掘。霍尔指出,认同“与传统的发明以及传统自身有关,从而迫使我们把传统解读为‘变化的相同物’(Gilroy,1994),而非无穷的重复:不是所谓的回归本源,而是与我们的‘路径’妥协”。即是说,只有发掘、含茹民族传统,将传统文化精髓传承并转换至现代生活中来,我们才能找准自我接纳的“路径”,实现自我认同。因为,“中国梦”区别于“美国梦”的一个根本特征是,“中国梦”是要再现我国历史上曾长期呈现的东方大国、强国的恢弘气象,是全民族一直梦寐以求的“复兴”之梦,因此它具有“纵深的历史感”(石毓智语)。而深厚的传统文化正是传递这一梦想,接续这一“历史感”的血脉。“美国梦”则不然,它孕育于短暂的美国历史,且一直延续至今,美国人对它的感受停留于“现实的体验”,因此它也鼓励通过个人奋斗,获得“现实”的成功。影片编者对此没有深刻认识,尽管他也强调民族尊严,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民族传统因素在他创业过程中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民族传统文化“基因”并没有真正介入影片的梦想叙事。它更多的只是,三个“合伙人”用“美国梦”的方式,实现“中国梦”的创业故事而已。它没有提供返回传统文化,认同民族身份的清晰“路径”,缺乏应有的厚重和深度。需要指出,这也正体现了香港导演和编剧在想象大陆时,经常出现的“经验贫乏”“信息缺失”和“文化盲视”的困境。

综上所述,电影《中国合伙人》作为“社会文本”,为我们检阅30年的改革历程提供了独特视角,作品塑造的几位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形象,可以说填补了影史空白。由于影片创作者身处独特的文化语境,导致作品并没有找到独立表述的话语,从中可以感受到浓重的表述焦虑和身份认同危机。影片带来的启示是深刻的,即面对全球化背景下的后殖民语境,我们应首先保护、传承和转换优秀的传统文化,将其作为向世界发声的“基调”;此外,内地还需加强与港澳台影视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丰富他们关于大陆的“在地经验”,增强港澳台同胞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切身体验和认同感;最后,在表现西方时,我们应在遵守差异性逻辑的前提下,更客观地认识和了解西方文化,既不陷入殖民话语“陷阱”,也不将其“妖魔化”。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运用源于民族内部的表述话语,真正编织一个能够鼓励一代青年,并能与“美国梦”平等对话的“中国梦”!

注释:

① [美]尼·布朗著,齐颂译:《电影与社会:分析的形式与形式的分析》(下),《世界电影》1987年第5期。

②⑤见《合伙到散伙:电影〈中国合伙人〉戏里戏外》,《南方周末》2013年5月17日。

③转 引自赵稀方:《后殖民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6页。

④ 见《文化想象的时空》,陈清侨主编:《文化想象与意识形态》,牛津大学出版社。

⑥ 吴晓波:《激荡三十年——中国企业1978--2008》(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2页。

⑦ 邱静美:《跨越边界——香港电影中的大陆显影》,见郑树森编:《文化批评与话语电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4页。

⑧ 陈林侠:《港台电影中的后殖民演绎:从“双城故事”到“台湾意识”》,《文艺研究》2009年第3期。

⑨{15}[英]斯图亚特·霍尔著,周韵译:《导论:谁需要“认同”?》,周宪主编:《文学与认同:跨学科的反思》,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6页。

⑩ 周宪:《全球本土化中的认同危机与重建》,周宪主编:《文学与认同:跨学科的反思》,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29页。

{11}[美]哈维著,阎嘉译:《后现代状况》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65页。

民族意识觉醒的作用范文4

关键词:诠释学;文本;经典;经典诠释;中国哲学;中国经典诠释

一、文本概忿

哲学上关于文本的定义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分析哲学的语言学定义,即文本是由一组文字符号按某种规则而构成的合成物,这些文字符号在一定语境中被作者选择并赋予某种意向,以此向读者传达某种意义。按此定义,它与其它合成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由作者在某语境中选择并赋予意向的,以向读者传达某种意义。这是一种按照逻辑学种加属差格式而规定的静力学定义,有如几何学里“圆是半径均相等的图形”定义。另一种是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从语文学中得出的定义,即文本是书写所固定的话语,或者说任何通过文字所固定的话语。例如保罗·利科曾说文本“是任何通过书写固定下来的话语”,或说“文本是被书写固定了的话语”。这是一种从事物的产生过程而来的动力学定义,有如几何学说“圆是由一线段,其中一端固定,另一端转360度而形成的图形”。

对此两种文本定义,伽达默尔显然是不同意的,他说,“文本这一概念并非只是文学研究的对象领域的名称,而诠释也远远不只是对文本的科学解释的技术”,认为这两个概念在20世纪根本改变了它们在我们的认识和世界方程中的地位。伽达默尔认为,上述关于文本的两种定义均缺乏历史性,未能揭示文本的真正本质,他写道:“‘文本’在此必须被理解成一个诠释学的概念。这就是说,不要从语法学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待文本,亦即不要把它看作是完成品。”富有历史感的伽达默尔首先从历史角度探讨了文本概念的产生,从而给出一个经典的关于文本的诠释学定义,他说:“‘文本’(Text)这个概念本质上是以两种关联进入现代语言中的,一方面是作为人们在布道和教会学说中进行解释的圣经的文本,因而文本是一切注释工作的基础,而所有注释工作都是以信仰真理为前提的。另一个对‘文本’一词的自然使用是在与音乐的联系中出现的。在音乐中,文本是歌唱艺术的文本,是对词语的音乐解释的文本,在此意义上,文本也不是一个先行给予的东西,而是从歌唱的实践过程中积淀下来的东西。”这里,伽达默尔指出文本产生的两个历史特征,即有真理内容的权威文本与有实践经验的事后形成的文本。伽达默尔还以古代的罗马法律文本为例说明这两种特征:“‘文本’一词的这两种自然的使用方式——或许是两种用法一起——可以追溯到古代晚期的罗马法学家们的语言用法,这些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法典编纂,针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和使用的争议性来突显法律文本。”

伽达默尔的这种文本概念显然高于上述语言学和语文学的文本概念,因为我们今天真正称之为文本的东西决不是那种任何人所写的任何便条,文本对我们来说一定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东西,否则文本与涂鸦就没有区别。伽达默尔给出的文本两大条件可以说是我们今天定义文本的必要条件。首先,文本必须是经典,而且是一直被人们奉为真理的经典,有如我们说“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今天我们学者研究和阐释的这些经典,不仅是指像圣经、佛经、可兰经、道德真经等这样的宗教经典,也指我们在哲学、文学、史学、法学等方面长期传承下来的经典著作,如《易经》、《论语》、《道德经》、《形而上学》、《前苏格拉底学派》、《伊利亚德》、《奥德赛》、《诗经》、《汉书艺文志》、《史记》、《前后汉书》、《罗马法》等等,这些经典都有其自身的真理内容,需要我们不断地理解和诠释。人类文化的传递和发展都靠这种经典的解读和理解。其次,文本必须是经过长期不断实践和理解的著作,也就是文本与对其的理解和解释构成不可分离的关系,甚至我们可以说,理解与解释本身就是文本的内在本质,离开了不断的解释和理解,文本不成其文本,人类文化的继续和发展也将中断。前一个特征可以说是文本的原典性、原创性,后一个特征则是文本的开放性和发展性。唯有同时具有这两个特征,文本才是真正的文本。

后面这一历史特征更为重要,伽达默尔特别强调文本的被递交性。他说,文本虽然具有一种抽象的陌生性,但“却以一种特有的方式表现出一切语言都属于理解的先行性质”。因为,“凡以语言传承物的方式传到我们手中的东西并不是残留下来的,而是被递交给我们的,也就是说,它是被诉说给我们的——不管它是以神话,传说,风俗,习俗得以自下而上的直接重说的形式,还是以文字传承物的形式,在文字传承物中,其文字符号对一切懂得阅读它们的读者都是同样直接确定的”。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文本的这种被递交性、被诉说性使文本与解释必然联系,“惟有从解释概念出发,文本概念才能够被构造为一个语言性结构中的中心概念;文本概念只有在与解释的关系中并且从解释出发,才表现自身为真正被给予的东西,要理解的东西”。这可以说是文本概念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它具有可解读一理解性,这种可解读一理解性不只是它的一种特性,更是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本质,如果离开了理解和解释,文本也就不成其为文本。伽达默尔说,“文本是一个固定的关联点,而与之相对的是指向文本的解释可能性的可疑性,任意性或者至少是多样性”。在他看来,文本与解释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以致“即使传承下来的文本对于解释也并非总是预先给定的。常常是解释导致了文本的批判产生”。

这是一种哲学诠释学的观点,这种观点与语文学或语言学对文本的考察显然是有区别的。伽达默尔写道:

从这些对语言所作的考察中得出来的方法上的好处在于:“文本”在这里必须被理解为一个诠释学的概念。这也就是说,不可从语法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待文本,也即不可把它视为完成品,人们能够对其产生过程进行分析,并能撇开其所传达的所有内容去解释语言据以起作用的机制程序。从诠释学的立场(也就是第一个读者的立场)出发,文本纯粹是中间产品,是理解事件中的一个阶段,作为这样一个阶段,它固然也包含着某种抽象,也就是把这个阶段加以孤立和固定。但这种抽象与语言学家所熟悉的方向完全相反。语言学家不想进入对文本中所表达的事情的理解,而是想澄清语言本身的功能,无论文本能说些什么。语言学家讨论的课题并不是文本中传达了什么,而是文本如何可能传达些什么,这种传达是以何种符号设定和符号给予的方法进行的。与之相反,对于诠释学的考察来说,理解被说出的话乃是惟一重要的事情。就此来说,语言的功能不过是一个前提条件。因此首要的前提是:一个声音表达是可理解的,或者一个文字记录是可解读的,从而对被说出的东西或在文本被道出的东西的理解才成其可能。文本必须是可读的。

文本的这种可解读可理解性质使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文本和解释文本不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它不涉及使文本像所有其它经验对象那样受科学探究影响的理解方法,而是属于人类的整个世界经验。他特别指出,文本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文本或作品,而是集许多世代谈话的记录,“哲学文本并不是真正的文本或作品,而是进行了诸多朝代的一场谈话的记录。”

不过,当我们说文本是中间产品时,我们要注意与当代实用主义和后现代观点区分开来。在哲学诠释学强调文本与解释的紧密联系的影响下,当代实用主义也强调文本并非是先有的固定的东西,而是由解释所构成。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罗蒂曾引用艾柯的说法——文本是在诠释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的,而诠释的有效性又是根据它所建构的东西的最终结果来判断: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来为其实用主义观点作证。他说:“我们实用主义者很欣赏这种抹平发现(finding)一个东西与建构(making)一个东西之间的区别的方式。……对我们实用主义者来说,那种认为文本具有某种本质,我们可以用严格的方法将它们揭示出来的观念与下面这种亚理斯多德式的观念如出一辙,同样糟糕:这种亚理斯多德式观念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某种真正的,与表面的偶然的或外在的东西相对的内在本质。认为批评家可以发现文本的本质——这种观念对我们实用主义者而言,只不过是改头换面的神秘论而已。”正是基于这一观点,罗蒂认为,诠释文本就是使用文本,诠释与使用不可分开。

与实用主义和后现代观点不同,伽达默尔坚持文本本身的“事情本身”。伽达默尔说:“如果我们试图按照两个人之间进行的谈话模式来考虑诠释学现象,那么这两个表面上是如此不同的情况,即文本理解和谈话中的相互理解之间的主要共同点首先在于,每一种理解和相互理解都涉及到一个置于其面前的事情。正如每一个谈话者都试图与他的谈话伙伴关于某事情取得相互理解一样,解释者也试图理解文本对他所说的事情。”因此,就文本理解来说,我们决不能像实用主义、解构论和后现代那样否定文本的事情本身的存在,文本尽管可以在不同时代作不同的理解,但它仍是同一个文本。伽达默尔写道:“所谓理解某一文本总是指,把这一文本运用到我们身上。我们知道,尽管某一文本总是肯定可以作另外的理解,但它仍是在以前表现为其它面目的同一件文本,因为一切解释本质上都同语言性相适应。理解通过解释而获得的语言表达性并没有在被理解的和被解释的对象之外再造出第二种意义。”伽达默尔曾把这一点说成是“在理解中不是去扬弃他者的他在性,而是保存这种他在性”。

当然,在文本理解中,除了文本的事情本身外,还有我们的前理解,在我们阅读一部作品时,我们一定是首先带进我们对作品的前理解,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与作品和作者之间的历史距离,我们同样也必须承认我们不可能摆脱我们自己的文化和语言传统。伽达默尔说:“所谓解释正在于:让我们自己的前概念发生作用,从而使文本的意思真正为我们表述出来。”伽达默尔曾用“隶属性”这一概念来说明前理解,他说,“‘隶属性’并不是因为主题的选择和探究隶属于科学之外的主观动机而成为历史兴趣的原始意义的条件,而是因为对传统的隶属性完全像此在对自身未来可能性的筹划一样,乃是此在的历史有限性的原始的本质的部分”,“设身处地”不是不要自己,而是把自己带进所要理解的文本中。伽达默尔曾把这一点称为“反思的魔力圈”,即任何他在性只能在内在性中被把握。

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任何文本的理解和解释都是一种过去与现在的中介,陌生性与熟悉性的中介。伽达默尔说:“理解本身不能被认为是一种主观性的行为,而要被认为是一种置自身于传统事件中的行动,在这行动中过去与现在不断地进行中介。”诠释学过程是一种视域融合,即陌生性与熟悉性、过去与现代之间的综合。伽达默尔说:“所谓历史地思维实际上就是说,如果我们试图用过去的概念进行思维,我们就必须进行那种在过去的概念身上所发生过的转化。历史地思维总是已经包含着过去的概念和我们自己的思想之间的一种中介。”传承物的历史生命力就在于它一直依赖于新的占有和解释。正确的“自在的”的解释也许是一种毫无思想的理想,它认错了传承物的本质。一切解释都必须受制于它所从属的诠释学境况。伽达默尔写道:

文本表述了一件事情,但文本之所以能表述一件事情,归根到底是解释者的功劳。文本和解释者双方对此都出了一份力量。因此,我们不能把文本所具有的意义等同于一种一成不变的固定的观点,这种观点向企图理解的人只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对方怎么能持有这样一种荒唐的意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理解中所涉及的完全不是一种试图重构文本原义的“历史的理解”。我们所指的其实乃是理解文本本身。但这就是说,在重新唤起文本意义的过程中解释者自己的思想总是已经参与了进去。就此而言,解释者自己的视域具有决定性作用,但这种视域却又不像人们所坚持或贯彻的那种自己的观点,它乃是更像一种我们可发挥作用或进行冒险的意见或可能性,并以此帮助我们真正占有文本所说的内容。我们在前面已把这一点描述为视域融合。现在我们在这认识到一种谈话的进行方式,在这种谈话中得到表述的事情并非仅仅是我的意见或我的作者的意见,而是一件共同的事情。伽达默尔曾把文本所需表述的事情与解释者对文本的前理解这两者看成一种理解的循环运动,他说:

这种循环在本质上就不是形式的,它既不是主观的,又不是客观的,而是把理解活动描述为传承物的运动和解释者的运动的一种内在相互作用。支配我们对某个文本理解的那种意义预期,并不是一种主观性的活动,而是由那种把我们与传承物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性(Gemein—samkeit)所规定。但这种共同性是在我们与传承物的关系中,在经常不断的教化过程中被把握的。这种共同性并不只是我们已经总是有的前提条件,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因为我

们理解,参与传承物进程,并因而继续规定传承物进程。所以理解的循环一般不是一种方法论的循环,而是描述了一种理解中的存在论的结构要素。

作品的意义不是存在于作品的后面,而是存在于作品的前头,作品要在当代的新光亮中开启它的存在。虽然作品的真理内容或事情本身确实是我们的兴趣所在,但这些只有通过它在其中向我们呈现的方面而获得它的生命。对作品真理内容的理解不是在它昔日的黄昏中,而是在其来日的晨曦中。

二、经典型

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证明了启蒙运动关于理性和权威的对立观点是不正确的,以及传统并不与理性相对立而可能是合法前见的源泉之后,又探讨了人文主义关于权威和传统支持合法前见的杰出模式,即经典型或古典型(die Klassische,the classical)概念。伽达默尔说:“一种像经典型概念这样的规范性的概念何以可能保持一种科学的正当性或重又获得这种正当性,这自然要求一种细致的诠释学思考。”

近代关于吉本(E.Gibbon 1737—1794)的那种由于时间而继续存在的历史著作也称之为经典型的观点,已经把这一概念从历史性的概念提升到一种规范性的概念。在把这些著作称之为经典型时,我们至少有这样一种含义,即它们分享了古代经典著作的某种性质。然而这种性质显然与它们何时被撰写是无关的。这样一来,问题就是古代经典著作是否因为它们被写于古代而成为经典型的,而近出的著作是否因为它出现于现代而不能成为经典型。对于黑格尔来说,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时期的概念,是一个指称“古典”艺术风格完美的描述词,这种艺术产生于“象征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之间,即它是在象征型艺术之后又在浪漫型艺术之前产生的一种艺术风格。古典型艺术时期是过去的这一事实对黑格尔来说,暗示了艺术时期本身是过去的,接着而来的是哲学时期,他说,“艺术产品的特殊性质已不复能满足我们的最高要求……思考和反省已经扬弃了艺术”,又说“从哲学看来,艺术是过去了的东西”。黑格尔的这种结论未免太过于草率,这里我们需要作进一步思考。

首先,经典型不只是一个历史性概念,而且还是一个规范性概念。虽然历史主义的理想是要把过去的规范要求承服于历史理性的要求,但经典型或古典型仍保持一种评价词汇,它包含一种价值判断和古典著作的积极价值,当我们说某人的著作是经典型的,就表示该著作具有一种不受时间限制的永远价值。因此,我们首先要看到,经典型概念不仅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更重要的是规范性概念,经典型不是一个现在已经过去和失落的时代的价值,对于以后不同的时代同样可能具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

但是,当我们说经典型或古典型不是一个现在已经过去和失落的时期的价值时,我们也不能认为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如此完美以至它是一个超时间超时代的永恒价值。这也就是说,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可以不断变化并具有现实性的价值。经典型或古典型并不只是表示某种历史现象的特征,而是表示历史存在本身的一种特殊方式。伽达默尔说:“古典型之所以是一种真正的历史范畴,正是因为它远比某种时代概念或某种历史性的风格概念有更多的内容,不过它也并不想成为一种超历史的价值概念。它并不只表示一种我们可以归给某些历史现象的特性,而是表示历史存在本身的一种特殊方式,表示那种——通过愈来愈更新的证明——允许某种真的东西来到存在的历史性保存过程。”这里伽达默尔利用了德语Bewahrung(保存)与Bewahrung(证明)在构词方面的类似性,把两个根本不同的意思结合在一起。历史的存在就是在保存(Bewahrung)中存在的存在,这种保存不只是贮藏,而且是不断地置于检验证明之中,检验什么东西在证明自身中让某种真的东西进入存在。经典型或古典型的规范价值在于它是不断检验的真理的源泉,历史真理的源泉。历史研究最终的成功不是处于古典著作之后或从上面解释它们,因为在古典型里来到存在的真理先于历史研究,并通过研究和在研究过程中持续存在。古典型的历史学不仅是研究,它也是检验,证明和参与古典型东西的真理。所以经典型或古典型不是自在存在,它的真理并不自在持存,而是通过这种历史的参与和检验,即与历史学家的现在不断进行中介。为此理由,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对我们所说的不只是关于过去的陈述,而且也是告诉现代人的真理。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就是那种经过不同时代检验而保存其真理的东西。

经典型或古典型完全不是客观主义的历史意识所使用的描述性风格概念,它实际上就是一种历史存在,而历史意识本身则隶属于这种历史存在并服从于这种历史存在。经典型或古典型乃是对某种持续存在东西的意识,对某种不能被丧失并独立于一切时间条件的意识的意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称某物为“经典型或古典型的”——即一种无时间性的当下存在,这种当下存在对于任何一个当代都意味着同时性。伽达默尔得出结论说,经典型或古典型之所以被保存,只是因为“它意指自身并解释自身,也就是以这种方式所说的东西,它不是关于某个过去东西的陈述,不是某种单纯的,本身仍需要解释证明的东西,而是那种对某个现代这样说的东西,好象它是特别说给它的东西。我们所谓‘经典型或古典型’的东西首先并不需要克服历史距离——因为它在其经常不断的中介中就实现了这种克服。因此,经典型或古典型的东西确实是‘无时间性的’,不过这种无时间性乃是历史的存在的一种方式”。这里所谓是历史的,就意味着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存在于它的那些表现之中,这些表现即它自己的表现并隶属于它。当被解释时,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从它的世界对我们说某种东西,我们理解我们的世界仍是属于那个世界,那个世界仍属于我们的世界。

伽达默尔上面所说的经典的意指自身并解释自身,其实是引用的黑格尔的一句名言,即经典乃是“意蕴其自身并因此也解释其自身的东西”。伽达默尔在《巴赫与魏玛》一文中曾对于这种经典意蕴作了如下深入解释:

约翰·谢巴斯提安·巴赫乃是德意志音乐伟大经典家的第一人。这句话并非当作风格史(stilgeschichtliche)的说法来理解。经典概念较诸作为一个风格概念另有一个更深层的意义(此一概念在其历史发源地,亦即所谓的古典时代以外的用法本来就大有方法上的问题)。根据黑格尔一句亦可称为经典的话,经典乃是“意蕴其自身并因此也解释其自身者”。如果我们将这句话置于历史的度向下来考虑的话,那么它便深具说服力了。因为它不可能是说,这种自我意蕴乃是艺术作品的某种本质特征,以致它在无历史的永恒中始终不渝地讲说自己(作为作品特质的这种自我意蕴就好似作品在没有历史的永恒之中始终不渝地陈述其自身)。它毋宁是对一部作品或一位大师得以经历所有历史变迁的那种取之不竭的力道所作的判断。对于每一个时代而言,荷马、索福克里斯、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巴赫和贝多芬对我们诉说的东西,显然都是一种普遍人性(Allgemein-Menschliche)。然而什么是普遍人性呢?那些让我们所有人觉得是人性的东西,其本身乃是由我们所搜集并保留在我们意识中的这些伟大人性作家的话语来规定。我们自己同时将它们自其现象的历史单一性与消逝性中加以纯化,直到我们将其纯粹的本质看作我们自己的本质、人性的本质。因此,经典并非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日新又新、不断给我们赢得最新当代的东西。就如歌德与席勒、亦如贝多芬与巴赫。因为这位伟大的托玛斯教堂领唱者的音乐也带有一种对我们而言取之不竭的当代性,即便它也是一个君主时代的表现,一个你我陌生、使用着笃信宗教的语言的时代,而不像我们这个怀疑的,或者决然任意的世界。

比起贝多芬或歌德与席勒来说,这一点能适用在巴赫身上是更令人惊异的。因为那几位展现近代创造性天赋的天才人物以自身开启了一连串从不间断的影响、好评与继承,进而正式地将我们纳入其世代流传的环节当中。是的,他们自己乃是有意识地以其作品与活动来树立新的典范。他们鼓舞了怀有巨大自信的创造意识。相反地,约翰·谢巴斯提安·巴赫虽也获得相当的敬重与声望,却很快地被当时与后世的人们所遗忘。更快的则是他对自已的遗忘,因为他以漫不经心的挥霍态度一再地创造新作品、让人聆赏、然后堆置一旁,就像对一个可靠的工匠而言,每一件都是可以透过重新的辛劳与成品来取代似的。尽管如此,他仍然在一个创造性的、且至今未歇的再发现过程中名列于德意志音乐不朽的经典大师之中,并且随着时间在全世界赢得了内在的力道。如此一来,《巴赫与魏玛》这个题目也转化为一个既针对这位声调大师的形象、同样也针对我们自己的问题。他是如何,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怎么会成为经典大家,成为我们时代一个有制约力的当代以及吾人文化之未来的保证?

当施莱尔马赫说我们应当比原作者更好地理解他的作品时,也说明经典的真正本质,正如康德说的:“但是,一个思想者能够让(译注:诠释者)比自己‘更好了解’自己,这不是思想者本身拥有任何的缺陷,让他应该接受比较低的评价,而是反而标示了思想者的伟大。”经典作家思想的伟大说明了经典自身意蕴,而能让后人更好理解,说明了经典自身意涵是在以后的不断解释中得以展现的。

正是“经典型或古典型”的这种无时间性的当下存在,体现了历史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本质,即历史存在是这样一种存在,它通过变化而形成自身,它不可避免地既是他者又是自身。对于世界各民族来说,这就各自形成了一个互有区别的漫长的精神传统,我们可以称之为民族文化特征或文化传统。

三、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

哲学诠释学作为一门当代西方显学,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才被引人中国,然而其生命力极其旺盛,使之在短时间内便得到长足的发展。它本来是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学科,因而在我国固有浓厚基础的经典诠释传统中找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力量,以致西方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的结合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学术浪潮。许多中国哲学史研究者希望借西方诠释学的方法来开展对中国思想史的新研究,许多西方诠释学研究者也想借中国经典诠释的漫长传统和经验来发展诠释学基本理论。但是在这种相互补充的学术进展中也出现了问题:西方诠释学概念是否就是指中国经典诠释中的诠释?显然,西方诠释学在早期即施莱尔马赫及其以前时期,乃是一种如何理解和解释的方法论的技艺学,但当诠释学发展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时期,就已从早期的方法论转向本体论,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诠释学应是一种哲学,而不只是方法,这一观点与我国经学所强调的经典诠释方法是否完全合符脱节,似乎还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甚至有人还提出中国诠释学这一提法是否合理的问题。

如果我们与西方诠释学的发展相对照来看,在西方古代就有两门诠释学,一是神学诠释学,诠释的对象是《圣经》;二是法学诠释学,诠释的对象是罗马法,这就形成了西方诠释学早期的发展。所以我们可以说,西方早期也是从经典诠释这一传统开始的。到了中世纪,像奥古斯丁、阿奎那也都讲经典诠释。阿奎那诠释谁呢,那就是亚里士多德,如他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注释》。在神学领域,很多都是靠经典诠释来发展的。所以丹恩豪尔的一本书就叫做《圣经诠释学》,讲的就是《圣经》的诠释。这对于西方文化本是一个很好的传统,发展神学也好、哲学也好,都是通过注释经典来进行的。但是我们发现,西方从近代,从康德开始,并没继续走这条路,他们走的路是哲学家自个儿写哲学,如康德写《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等来发展哲学。英国经验论、笛卡尔等人也是这样,他们不想仅仅只是做注释的工作,尽管他们自己的思想有很多是来自经典,但是他们想要有自己的东西,要做一些哲学自己的建构工作。所以西方近代笛卡尔以后的哲学传统跟古代中世纪就不一样了,不管是维特根斯坦,还是海德格尔,他们都在写自己的哲学著作。但是中国不一样,经典诠释我们一直在做。因为孔子早就说“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作”是圣人做的,我们充其量只能做“述”,述就是解释、注释。《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矣,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孔子修订诗书、礼乐皆是对经典的诠释,《易传》是对《易经》的诠释,真所谓“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由圣人所裁定的“经”,既已被确立为“天下之公理”,那么其他人所要做的事无非只是“诂经之说”。从此,我国以经典诠释形式来发展哲学思想,形成一种固有的经典诠释传统。我们早先确定了五经六经十三经,然后的发展都是通过注释来发挥的。我们很多以后的哲学家,例如王弼写的《周易注》、《老子注》,郭象写的《庄子注》,实际上都是通过注释来表现自己的哲学思想。郭象、王弼好像都没有自己独立建构的文章。即使到了南宋朱熹这样的大家也是如此,他用力最勤的就是做《四书集注》,当然他也有一些语录,但这都是后人编的。一直到清代的戴震也是靠《孟子字义疏》这样一个注释来发展哲学。所以我就感觉到,尽管诠释学起源于古希腊,它是西方的源头,但在中国倒是非常符合它的这种经典诠释的发展模式。所以我认为,研究诠释学就一定要注意中国哲学。我相信通过中国漫长的经典诠释这条路,可以对西方的诠释学有新的补充。西方的诠释学只到中世纪就基本上结束了,而我们一直发展到现代,我们很多人都是在做这个注释工作,而且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我们还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诠释系统,即经学,这套经学不仅规定了经、传和注三层独特格局(魏晋间人张华道:“圣人制作日经,贤者著述日传、日记、日章句、日解、日论、日读”),而且还有它的一套独特的方法论,比如训诂、考证、文字、音韵等各种各样的一套学问。就其时间之长,注释著作之多,我们应当说中国经典诠释这一传统远比西方要重要得多。中国经典诠释,不限于只有儒家经典,更不限于古代几部经典。张载的《正蒙》产生于北宋,但以后有不少人为之作注,并以作注方式发挥张载的思想,如刘玑的《正蒙会稿》,高攀龙、徐必达的《正蒙释》,王植的《正蒙初义》,李光地的《正蒙注》,杨方达的《正蒙集说》,以至于王夫之的《张子正蒙注》更是研究张载和王夫之思想的重要作品。按照景海峰先生的看法,中国经典诠释可分为以经为本(诗,书,礼,乐,易,春秋)和以传记为中心(《易传》、《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两个阶段:

从诠释学的角度来看儒学,文本自然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儒家之典籍,历来就有层次之分。在传统的经学系统中,经为核心,传、记为辅翼,注解、章句、义疏则锦上添花矣。三国时东吴人杨泉有一比喻:“夫五经则海也,传记则四渎,诸子则泾渭也。”初唐长孙无忌谓:“昔者圣人制作谓之为经。传师所说则谓之为传,丘明、子夏于《春秋》、《礼经》作传是也。近代以来,兼经注而明之,则谓之为义疏。”这一阶梯状的三层格局在理学系统中曾被搅乱过。宋儒实际上是以《易传》、《孟子》、《中庸》等传记为儒家经典的核心,五经反而退隐到了遥远的幕景之中。朱子在论及儒家典籍之关系时,曾经打过一个比方,说《语》《孟》《学》《庸》是“熟饭”,六经是“禾”(打禾为饭)。他又编了周张二程的语要为《近思录》,强调他们的著作是进入四书的阶梯。这样,在经、传、注之外,便又构成了不同于汉唐之学的另外一个三层格局。至于元代以后,《四书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程朱的书实际上是最高权威,儒家经典的层次关系又为之一变。所以,同是对经典的诠释,汉儒不同于诸子,宋儒又不同于汉儒,文本的中心地位在发生着转换,诠释所追寻的意义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游移着。从诠释展开的文本境况和典籍之间的关系来衡定儒学发展的历史,显然不同于政治史、文化史、学术史的解读,甚至与思想史的眼界也不完全一样。先秦儒家和两汉、六朝经学皆是围绕着对六经的整理、编纂、传述、疏解来展开思考的,六经是各种观念和学说“视域交融”的主轴,是诠释的中心。所以,这一时段的诠释学焦点是在经,这是一个以经为本的时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玄,特别是外来的佛教,对儒家文明所代表的价值系统提出了严重的挑战,经的本根性权威遭遇到空前危机。从中唐开始,儒家经典诠释的重心逐渐从经向传记转移,以四书为中心的系统至南宋最终形成。这一时段的诠释学重心是“轴心时代”的原创性著作《论语》、《孟子》、《易传》等,也就是说是以传记为核心。入元之后,随着理学体系的稳固化和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儒家诠释学的重心又随之改变。一方面,经典系统被彻底地经院化和严重格式化了,诠释空间极度萎缩。另一方面,经典诠释逐渐由文本训诂走向意义理解,由书写式转向了体证式,呈现出古典文明形态行将破解之前的复杂性和多向性。

但是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即使我国经典诠释传统远比西方要长要重要,但和西方哲学诠释学比起来,我们还是有差别的。差别在哪里呢?我们知道,西方诠释学有三个重要转向,即从特殊诠释学到普遍诠释学的转向,从方法论诠释学到本体论诠释学的转向以及从本体论诠释学到实践哲学的转向。而中国的这个传统,一直到戴震,好像都没有超出第一个转向即施莱尔马赫的层次,基本上就停留在诠释学的第一个转向里面,没有发展到第二个即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转向。当然有些人说,我们除了历史的训诂的解释外,还有义理的哲学的解释,好像不仅有施莱尔马赫的层次,而且也有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层次。不过,如果仔细认真地考虑一下我国的所谓哲学的义理的解释,尽管这个义理的哲学的解释,从宋明发展的这一部分看,是跟文字的解释有区别,是六经注我,而不是我注六经,但是它着重的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并没有达到对事情本身的源始的阐明。这里我想引证黑格尔关于希腊经典与中国经典之本质区别的一段话:

希腊人生活在自觉的主体自由和伦理实体的这两领域的恰到好处的中间地带。他们一方面不象东方人那样固执一种不自由的统一,结果产生了宗教和政治的专制,使用权主体淹没在一种普遍实体或其中某一方面之下,因而丧失掉他的自我,因为他们作为个人没有任何权利,因而也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反之,希腊人也还没有走到主体沉浸于自我,使个人与整体和普遍性的东西割裂开来……在希腊的伦理生活里,个人固然是本身独立自足和自由的,却也还没有脱离现实政治的一般现存的旨趣以及积极内在于当前实际情况的精神自由。按照希腊生活的原则,伦理的普遍原则和个人在内外双方的抽象的自由是处在不受干扰的和谐中的。

我国的经典诠释,从总的方面来说,它没有达到海德格尔那种源始的诠释学。所以,要发展中国的经典诠释,就要强调从方法论到本体论这个转向,强调理解的本质不是我主观的行为,而是我被事情本身所吸引而参与到里面。即使这样我还是认为,我国哲学的经典诠释传统既可以为西方诠释学提供漫长的历史线索和深厚的土壤,也可以对西方诠释学加以补充,所以我们研究解释学一定不要忘了中国哲学。

四、当代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实际上包括两个问题,一是有没有中国哲学,二是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是否是按照西方模式建构出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前一个问题是老问题,后一个问题则是新问题。

(一)有没有“中国哲学”的问题

1.“中国的哲学”与“中国底哲学”的区分

当代一些中国哲学研究者认为,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形成的现代中国哲学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中国哲学,而是以西方哲学模式构建起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其论点根据是金岳麟先生的所谓“中国的哲学”和“中国底哲学”的区分。金岳麟先生的这一区分,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检查,这一区分本身是有问题的。按金先生的意思,“中国的哲学”这一术语,“中国”两字是形容词,主词是“哲学”,因此“中国的哲学”就是指哲学在中国的发展,用金先生的话说,就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在这里,“哲学”是普遍的世界性的,一般指西方哲学。反之,“中国底哲学”,这里“中国”两字就不是形容词,它和后面“哲学”两字不可分开,因而这里“哲学”就不是上面那种普遍的世界性的哲学,而是一种与中国联系在一起而不可分开的哲学,也就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哲学,用金先生的话说,就是“把中国哲学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的学问”。看起来似乎这种区分有道理,但我们仔细考虑“中国底哲学”这一术语,就发现它有问题,因为不管它是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哲学,它仍是哲学,只要是哲学,它一定具有一般哲学的本质和属性,这种土生土长的中国学问,如果没有一般哲学的属性,你可以说它是经学,道学,玄学,儒学,但你不可以说它是哲学,正如我们说朱喜的学说是儒学,那么它一定具有一般儒学的本质和属性,否则它就不能称作儒学。我很奇怪,金岳麟先生是逻辑学大家,怎么也会犯这种常识错误。更可奇怪的是,后来许多学者非但未考察金先生的这种区分是否正确,反而根据这种区分来提出所谓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问题。

2.何谓“哲学”?“爱智慧”就是哲学吗?

上面的问题引导我们要考虑什么叫哲学。众所周知,哲学的英文是philosophy,来源于希腊文phi—lo加sophia,前者是爱,后者是一种智慧。过去我们都说,哲学是爱智慧,却不知哲学是爱什么智慧,弄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大家都知道,西方从古代到现代,大多数哲学家都不承认中国有哲学,不仅黑格尔,就是伽达默尔和德里达也是这样,我想此问题都与哲学爱什么样的智慧有关。

我们知道,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有所谓五种认知和真理形式的区分:episteme(纯粹科学)、techne(技术或应用科学)、phronesis(实践智能)、sophia(哲学智慧)以及nous(神学智慧)。如果我们作一些词源学考察就可以看到,episteme通常是指一种科学的知识,认识论或知识学(Epistemology)就是来源于它。它不同于感觉经验,与doxa(意见)相对立,这种知识是以其必然性和精确性为标准。techne,此词是Technology的词根,我们都译为技术,其实在古希腊,它本身具有技艺或艺术的特征。海德格尔说过,从techne发展到Technology,即从艺术变成了技术或工具,正如从存在追问变成存在者追问一样,形而上学命运开始了。技术的主要特征就是可以学,具有方法论特征,它的目的是产品,而目的不在手段之内,从而可以不择手段去追求目的。phronesis,此词过去有人译为明智,我们现在一般译为实践智慧。phronesis是由phro和nesis(智慧)组成,phro在希腊文里意指人体的横膈膜。按照古希腊人的看法,在横膈膜以上的部位,是心灵、头脑、思维的部位,横膈膜以下的部位,则是腹部、、排泄的部位,因而phro就有一种不同于沉思或思维的实际欲望和实践行动的意思。所以当phro与智慧即nesis组成为phronesis时,它就自然而然地意指一种实践的知识或明智考虑的能力。这种智慧的特征是实践,它是不可以学的,其目的是善,因此不会不择手段追求目的。最早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里,实践智能指知识和德行的统一,他们说“德行就是理性(logos)”,理性即知识,所以德行就是知识,简言之,实践智慧就是一种有德性的知识或有知识的德行。sophia,智慧,在古希腊此词主要指一种高超的理论智慧(theoretical wisdom),即我们所说的哲学智慧,形而上学智慧。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sophia是最高的理智思辨,它深入到现象的本体,不同于实践智慧。nous我们过去一般翻译为“理性”(intelli—gence),理智(“睿智”)(intellect),心灵(mind),但据文献的考察,nous最根本的意思应当是一种神性的能力,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 500B,C?一428B,C?)的哲学看出。阿那克萨哥拉在提出万物的本源是“种子”时,主张事物的变化不能用产生与消灭,而只能用结合与分离来表达。为了说明种子之所以结合与分离,他设定一种东西叫nous(奴斯),曾被译为“心”,作为种子结合与分离的推动者,也就是主张日月星辰、山川草木的生成变化皆是nous推动所致。阿那克萨哥拉主张奴斯存在于一切东西之中,它能推动一切,安排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都由它所安排,它能知晓一切。这里实际上已暗示了一种超自然的神圣力量,正如后来宗教里神、上帝的作用。亚里士多德在《灵魂论》里曾讲到人类灵魂有nous poietikos(主动奴斯),这种奴斯可以与肉体分离永恒存在,所以公元3世纪有一个名叫亚历山大的哲学家,把亚氏所说的主动奴斯称之为“上帝”。公元3世纪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Plotinus 204—269 A.D.)在其流射说(Emanation)里把奴斯置于太一与世界灵魂之间,认为奴斯是一与多沟通的中介,从而nous这一概念与上帝的关系形成了中世纪神学的一大课题。

这五种认知形式实际上可分为两大分类,即知识与智慧。episteme和techne应当是属于知识这一类,即我们现在所说的science(科学)和technology(技术),反之,phronesis、sophia和nous则应属于智慧一类,phronesis是指如何处理人间之事,sophia是指一种形而上的思辨,而nous指一种超自然的解释,它们分别可译成实践智慧、哲学智慧和神性智慧,分属于三大领域:政治伦理、哲学和宗教。关于知识与智慧的根本区分,我们可以用亚氏关于纯粹科学与实践智慧的区分来理解。按照亚氏的看法,纯粹科学是一种关于不可改变并必然存在的事物的知识,它是一种依赖于推理证明而能被人学习的演绎性知识,其典范是数学或其它自然科学。反之,实践智慧则不是一种按照普遍原则进行推理的永远不变的知识,它是一种不能通过单纯学习和传授来获得而只能通过长期经验积累的智慧。两者间明显的差别就在于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区分。作为知识的纯粹科学具有某种确定性,反之,作为智慧的实践智慧则只有非确定性。这种非确定性在古希腊时是与实践性和经验相联系的。亚里士多德曾以青年人接受能力为例说明这种知识与智慧的差别,他说:“青年人可以通晓几何学和数学,并在这方面卓有成就,但他们却不能达到实践智慧,其原因在于,这种实践智慧不仅涉及普遍的事物,而且也涉及特殊的事物。人要熟悉特殊事物,必须通过经验,而青年人所缺乏的,正是经验,因为取得经验则需较长时间。”

简言之,知识(技术)与智慧的区别在于,知识追求精确性、系统性和唯一性,而智慧,不论是实践智慧(phronesis)、理论智慧(sophia)还是神性智慧(nous),它们相对于知识和技术的共同特点就是非精确性、开放性和多元性。如果我们以这一基础来考察三种智慧,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三种智慧正好相对于人文科学三个不同的领域:实践智慧属于政治学和伦理学领域,理论智慧属于哲学领域,而神性智能属于神学或宗教领域。这样,我们就可明了哲学理论既不同于政治理论和伦理学理论,也不同于宗教学说,它有它自身的规定;反之,实践智慧所形成的政治理论和伦理学说也不同于哲学理论,更不同于神学或宗教学说;同样,神性智慧所构成的宗教学说也是既不同于哲学理论,也不同于政治伦理理论。它们之间各有比较明确的界限。

我认为,正是这一种观点使西方大多数哲学家不承认中国有哲学,因为他们所了解的中国学说主要是孔子和孟子,即使对老子也主要是国家伦理方面的了解,因此他们认为,中国学说与其说爱理论智慧,不如说爱实践智慧,属于实践智慧领域的应当是政治学和伦理学,而不是哲学。我想这就是西方学者不承认中国有哲学的原因。其实早在17世纪的德国,沃尔夫就写过一本有关中国实践思想的著作《中国道德讲稿》,那里讲的是中国政治伦理思想,此观点后来导致黑格尔认为中国只有智慧而没有哲学。

3.真正形态的中国哲学需要我们建构,但同时不失去主体意识

如果我们不按照西方思想家的视域,而全面考察一下中国思想学说,我们认为在那种最高层次的本体论上的哲学还是有的,如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理学的“理”与“气”,华严宗的“理”与“事”的关系,正是西方哲学里存在(Sein,Being)与存在者(Seiende,beings)的关系。这方面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依据。不过,我们应当像王国维所认识的那样:“披我中国之哲学史,凡哲学家无不欲兼为政治家者,斯可异已!……岂独哲学家而已,诗人亦然……夫然,故我国无纯粹之哲学,其最完备者,唯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耳。至于周、秦、两宋间之形而上学,不过欲固道德哲学之根柢,其对形而上学非有固有之兴味也。其于形而上学且然,况乎美学、名学、知识论等冷淡不急之问题哉!”因此,真正形态的中国哲学需要我们按照哲学的一般本性加以建构,这种哲学的一般本性要与时俱进,它不是某个民族的财产,要代表当解的最高水平,用伽达默尔的话说,它本身就是一个Gleichzeitigkeit产物。另外,这种建构的中国哲学并不失去自身的主体性,因为它是以当代最高水平来诠释和发展自身的思想。

(二)当代中国哲学是否是按照西方模式建构出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

1.所谓以西解中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问题

当代中国哲学研究者有一个普遍的看法,即哲学乃是作为智慧之学和对宇宙、人生一般观感的学问。哲学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但现代学术形态和学科化体系的“中国哲学”,却是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仿照了西方哲学的形式和方法,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在中国建立起来的。在有些人看来,这种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与土生土长的中国学问完全不同,是西方模式入侵的结果。因此,对“中国哲学”身份的反思已成为当前中国思想界的急迫课题,甚至有人更为激进地说:“依傍西方哲学家的系统,模仿西方哲学的形态而建构起来的‘中国哲学’,并未能提供当代社会所急需的那种民族精神动员的能量,也未能成为现代人与其文明的泉源之间有效往来的精神之筏。它在传续中国文化传统的功能方面显得是那么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以至于我们常常要暗自思忖,这到底是拉近了我们与传统之间的距离,还是在传统与我们之间设置了无形的障碍?它是架起了沟通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还是在传统与现实生活之间空添了几重公案?”

我认为,这里是两个基本一样的意识形态观点在作怪:“欧洲中心主义”与“后殖民主义”。欧洲中心主义是一种在现代激起人们广泛注意的主义,它以这样一种主义试图激起人们(特别是非西方的人们)注意我们当前在知识、经济、政治各方面所受到的西方的制约和影响,它想使全球的生活发生一场摆脱西方影响的革命。按照欧洲中心主义鼓吹者的看法,欧洲中心主义就是现代性形成的契机,不参考欧洲中心主义,就无法理解现代性。同样,按照他们的看法,“中国哲学”的建构,从一开始便被纳入欧洲中心主义的普遍性之下,牢牢地系附于西方话语支配权力的基础上,西方哲学的模本地位和优先性存在早已确定。在这种中心主义下,所谓东方学就是西方话语的东方文化。相应的,后殖民主义也在同一个基地形成,它标榜着在第三世界对抗发达工业国家的欧洲中心主义。自赛义德的《东方学》问世以来,后殖民理论演变成一种在方法上富有意义的知识活动,不仅使西方内部知识形态有了自我反省,而且也引发了西方学术批判之外的广泛回响,它一方面冲破了欧洲中心主义,另一方面确认本土声音在后殖民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后殖民主义可以被看做是后现代主义的分支,与反本质主义、后结构主义有亲缘关系,又与反西方中心主义的反帝反殖民意识和民族主义的情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表现了第三世界知识分子的独立意向。

按照当代中国某些中国哲学学者的看法,现代中国哲学是在中国传统的学术体系瓦解之后,由于大量的西学涌入,依照西方哲学的模式和方法才逐步建立起来的。在这个复杂的嬗变过程中,既有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因素,也有大量西方文化移植的内容。从后殖民理论来看,这个过程充满了东方主义所谓“他者”之塑造的印记,这就需要我们反思现代中国哲学的建构历史,并不断追问它的身份性。在民族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中国文化自我伸张的内在要求和建构一种摆脱依附性状态之话语系统的努力已见端倪。重新思考中国哲学的身份性和检讨百年来中国哲学现代化的历程,正成为一股潮流。

在此情况下,按照有些人的看法,惟一的办法就是在中国学术中“解构建构者”与“驱逐殖民者”,回归中国儒学的义理结构与解释系统,重建以“六艺之学”为本源的具有中国学术自性特质的中国学术体系,进而以中国解释中国,以中国解释西方,以中国解释世界,把中国学术从百年来一直被西方解释的“词汇处境”与“材料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中国学术的义理结构与解释系统真正成为中国学术研究的“语法”,使中国学术真正站起来成为具有话语解释权的主人。在中国大陆今天,甚而有人主张脱去西装,改穿华服,不用西方词语,改用中国传统语言,大读经书,回归华夏本源。有人要把儒学改成儒教,使其脱离西方知识论而成为我民族独特的德性论。

2.中西对立还是古代性与现代性对立

上述看法实际上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结果,即在欧洲中心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鼓吹下,自以为民族自觉和意识的产物。首先我们应当看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即近代以来,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对立乃是中国文化与现代国际文化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中西方的关系。如果我们回忆清末民初经学支离瓦解、名存实亡,以致严复所谓八股有锢智慧、坏心术和滋游手三大要害,就不难理解当时维新人士向西方追求真理的苦衷。中国人民大学的聂敏里先生曾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西方思想比较为例说明这种关系,他说:“西方的现代开始于14、15世纪的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但中国的现代却开始于20世纪初。从14、15世纪起,一个现代化运动开始萌芽于意大利,然后渐次波及西欧、北美,接着又返回来影响了中欧、东欧,到19世纪中叶,这场现代化运动开始呈现出一种强劲扩张的态势。而这个时候的中国尚处于古代。这样,当19世纪下半叶,发轫于欧洲的这个人类的现代化运动越过辽阔的海洋而与尚处于古代社会的中国发生猛烈的碰撞的时候,一种思想文化的碰撞也就相应地发生了,而这同时也就是中西哲学、中西文化比较的开始。但不幸的是,与此同时,一个比较上的时间的错乱也就被铸成了。很显然,实际发生碰撞和比较的是人类的古代思想和人类的现代思想,但是,由于进行比较的双方都忽略了各自的时代属性,使得本来属于人类古今思想的差别就被误读成了中西思想的差别,而文化的地域性的差别被看成是这一比较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这里,实际上还不只是一个历史时期的思想错乱,从诠释学观点看,它是对观念理解的本质误解的结果。观念和对观念的理解是两件不同的事,不像近代斯宾诺莎所说的观念和观念的观念的同一关系,对观念的理解已经把该观念带入一个更大的视域中。这正是过去维柯所说的copia,即丰富的观察点,也就是海德格尔的理解的前结构,诠释学的作为(hermeneutic-as),修辞学的发明(inventio)和伽达默尔所说的应用(applicatio)。任何对观念的理解都不是对原观念的复制或模仿,而是把原观念带入一种现实性(Akuealitaet),使之具有当代性,经受批判和转变。中国的哲学,顾名思义,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哲学,正如我们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这里的主词是观念,是共相,而不是事物,殊相。作为观念应当以普遍的先进的内涵为主,而不是一种特殊的个别之物。如果说中国哲学是以西方为模式构建起来的,那么它就不应当说是中国的哲学,而应说是中国的西方哲学,所以当我们说中国的哲学时,这种中国哲学与其说是按照西方模式构建起来的,毋宁说是现代世界哲学审视下的中国哲学,因此,这里没有什么西方模式,而是现代先进模式。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要发展,只要它不是被封闭,它总是要朝着最先进的文化发展。

传统是活的,历史要在不断的重构中生发出新意,凡是不能与时代、社会的当下需要建立起活生生联系的传统话语,就不可能获得真实的生命力。如果有人想用“以中解中”、“汉话汉说”这样的表述方式来表示我们中国哲学的重建,那么我可以这样说:如果说后一个“中”和前一个“汉”理解为传统的中和传统的汉,那么,前一个“中”和后一个“汉”就必须理解为“今中”、“今汉”——民族生命/意志在当今时代的现实需要。这样才能真正立足于民族生命的舒展,打通传统与现实、历史与未来的联系。这样我们又和当前生活实际联系了。

3.思想来源于生活世界

上述那些认为中国哲学是按西方模式建构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的学者似乎认为一门学术是学者可以随心所欲建立的,在这里他们忘记了胡塞尔现象学告诉我们的“生活世界”,我们今天的生活世界由于与世界的交往相当迅速和普遍,已经完全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封闭保守的生活世界,我们的语言也已经完全不同于我们传统的语言,我们又怎能摆脱当代语言和当代模式而回到传统的语言和模式?这里我又想到冯友兰先生晚年对我说的钱穆问题,他由于未利用当代西方先进的方法论,故他的《朱子新学案》仍停留在黄宗羲《明儒学案》的层次。

当然,在当今诠释学时代,中国合法性危机之克服,需要把对中国哲学或思想的文本与西方哲学这个学科或学术话语形式间关系的外在关注,转换为对文本与时代、社会、民族生命之间这样一种关系的内在关注。其实,真正打上了中国烙印的哲学,不在于是否带有中国的某些痕迹、特点,而在于它最适合中国这片土地,并切实有力地解决问题,至于中国的所谓名分、话语权其实都不重要。在这个意义上,古今中外皆备于我。王国维说:“余非谓西洋哲学之必胜于中国,然吾国古书大率繁散而无纪,残缺而不完,虽有真理,不易寻绎,以视西洋哲学之系统灿然,步伐严整者,其形式上之孰优孰劣,固自不可掩也。”此说已开中国哲学研究必须借鉴西方哲学之“形式系统”的先河。王国维说:“欲通中国哲学,又非通西洋之哲学不易明也……异日昌大吾国固有之哲学者,必在深通西洋哲学之人,无疑也。”“欲完全知此土之哲学,势不可不研究彼土之哲学。异日发明光大我国之学术者,必在兼通世界学术之人,而不在一孔之陋儒,固可决也。”

西方哲学不仅不是“负担”,反而是“资源”。中国哲学当下和将来发展的必由之路不应当是“去西方哲学化”,其诠释和建构恰恰需要与西方哲学甚至整个人文学科深度互动。事实上,只有在以“他者”为参照、与“他者”的沟通互动中,才能够获得更为明确的自我意识,并不断扩展深化自身的主体性和身份认同,如此才能真正避免那种“以西解中”的“单向格义”,从而在“以中为主”的“中西双向互诠”中建立中国哲学自身的主体性。

五、中国哲学经典诠释的未来